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的管理要求。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应成立隐患管理小组,小组由法定代表人负责。隐患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为:
一、 掌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
二、 制定应急计划,并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管理行政部门备案;
三、 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必要时组织救援设施、设备调配和人员疏散演习;
四、 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
五、 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完好有效。
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和组织整改。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监督和检查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难以立即整改的单位,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对在短时间内即可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管理行政部门可按有关法律规定查处;也也可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指令单位停产、停业进行整改。接到重大事故隐患停产、停业整改通知书的单位,应立即停产、停业进行整改。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单位,应及时报告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管理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申请审查验收。
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的控制要求。危险源、事故隐患的控制可从三方面进行,即技术控制、人行为控制和管理控制。
1、 技术控制。即采用技术措施对固有危险源进行控制,主要技术的消除、控制、防护、隔离、监控、保留和转移等。
2、 人行为控制。即控制人为失误,减少人不正确行为对危险源的触发作用。人为失误的主要表现形式有:操作失误,指挥错误,不正确的判断或缺乏判断,粗心大意,厌烦,懒散,疲劳,紧张,疾病或生理缺陷,错误地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装置等。人行为的控制首先是加强教育培训,做到人的安全化,其次应做到操作安全化。
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教育培训,做到人的安全化。危险点控制的各项措施能否得到贯彻执行,执行质量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级领导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对危险点控制的认识程度及有关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因此,必须对涉及危险源控制的有关领导和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危险源控制管理的意义,本单位(岗位)的主要危险类型,产生危险的主要原因,控制事故发生的主要方法及日常的安全操作要求,应急措施和各种具体的管理要求。通过教育培训使他们提高实行危险源控制管理的自觉性,掌握进行控制管理的方法和技术。
对作业人员的要求是,首先要合理选用工人,由于危险源多为重要岗位,有的操作管理技术比较复杂,对作业人员的要求较高,因此应选拔那些认真负责、技术高、能力强的人来从事危险源点的作业。其次应严格培训考核,加强上岗前的教育,从事危险源岗位工作的人员要作专门培训,加强技能训练以及提高文化素质,加强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等。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作人员应作到操作安全化。研究作业性质和操作的运作规律;制定合理的操作内容、形式及频次;运用正确的信息流控制操作设计;合理操作力度及方法,以减少疲劳;利用形状、颜色、光线、声响、温度、压力等因素的特点,提高操作的准确性及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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