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卫小学学生管理章程
前言:“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学生的管理和教育是我们家长和老师共同的责任。“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希望我们的学生“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第一条:本校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履行学校和班级工作,尊重他人的人格。
2、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第二条:迟到
任何学生的迟到需向任课教师解释原因,迟到次数过多将通知家长。
第三条:缺席
1、学生缺席三天及以上必须报告校长。
2、除疾病以外,不允许缺席三天及以上。
3、学生患传染病而缺席,重返学校需出示医院证明。
第四条:学生用书及书包
1、学生学习用书必须写上学生姓名,提倡包书皮。
2、任何书籍丢失应报告教师。
3、学生应当爱护课本,破坏严重者将予以教育。
4。所有学生都有背书包上学的义务。
第五条:学生作业及学习成绩
1、学生必须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需要家长签名的必须交到家长手中。
2、期末成绩报告单,学生必须交到家长手中。
第六条:上课时间进出学校
1、进入学校的学生,门卫室予以登记并及时报告校长。
2、学生上课时间外出,门卫应予拒绝。
3、学生有特殊情况外出,应当征得班主任同意并在门卫处登记。
第七条:学生进入办公室
必须报告教师,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第八条:学生两堂课之间活动
1、提倡学生到教室外活动、休息,反对大运动量活动。
2、必须做好下堂课的准备工作。
3、上下楼梯靠右行,学校建筑内步行脚步声要轻。
第九条:学生衣着
1、上学必须穿着整洁,胸卡必须挂在胸前。
2、上学及放学途中学生必须戴小黄帽,但教室里不允许戴帽子。
3、少先队员必须挂红领巾或队徽。
第十条:体育课
1、上课必须穿便于运动的服装和鞋子。
2、室外体育课不允许学生逗留在教室里。
3、学生免上体育课,须出示医生证明。
第十一条:学校设施、场地、器材
1、所有学生都可以使用,但必须爱惜。
2、因故意损坏和不守纪律引起的损坏,学生必须赔偿,费用由家长支付。
第十二条:校内遗失
1、学校提倡学生不带零用钱和贵重物品,因此造成的损失学校不负责任。
2、校内任何偷窃行为将受到惩戒,并与家长联系。
第十三条:禁止
1、禁止学生吃零食,
2、禁止在上课时间饮水。
3、禁止丢纸屑果皮。
4、严禁携带可能造成他人伤害的物品,如刀、玩具枪。
5、严禁携带非校园使用物品。
6、严禁言语和身体的攻击性行为。
第十四条:惩戒与教育
1、学生有接受校内所有教师教育的义务。
2、一切有过错行为的学生将被提出改进措施,如口头检讨、书面检查等。
3、班主任有权实施惩戒,但需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
4、学校对学生的惩戒分为警告、严重警告、通报批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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