邺建中学家具、办公、生活用品和一般设备管理及赔偿制度
一、学校所有办公室及各使用部门的家具及一般设备均由总务处保管室建帐,统一计划,调配管理。
二、总务处对各部门工作、学习、实验、实习需要投放的家具和一般设备进行编号,登记,各部门的家具由部门保管使用,明确责任人负责对家具公物进行管理,使用部门不得将家具公物随意外借或互相转移。
三、对家具和一般设备每学期清点一次,每年年终结合固定资产清点工作,各部门应配合总务处,对本部门所使用的家具和一般设备等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并填写相应清单。对丢失或损坏的财产要查明原因,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报损手续。
四、注意对家具和设备的检查和维修,做到随坏随修,属正常损耗的应及时报修或更换,对人为损坏的物品,视具体情况,给予赔偿。
五、凡人员调动、调离,应到总务处办理家具、设备移交手续,凭管理员开出的归还清单办理手续。
六、保管室人员要熟悉业务,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保管制度,管好国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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