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关田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机关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财务收支管理,达到严肃财经纪律,遵章办事,节能减耗,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用较少的钱办较多的事,努力建设效益财政,推动关田社会和经济发展。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收入支出报告制度
乡财政所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的收入、支出情况按明细项目以表格的形式(一式三份)汇总送达书记、乡长审查并存乡财政所。如遇特殊情况(因公外出、病假)顺延补报。
第二章支出审批制度
一、支出预报告
各类支出事项务必坚持“事前报告、事后补卡、取得凭证、限时审批”
的办事制度。其决定权在书记、乡长。
二、凭证审核
所有支出报账凭证必须具备“三性”(
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原始凭证小于粘贴片三分之一的,报销人在财政所出纳员的指导下,一律使用粘贴片规范性地粘贴,凭证中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彩色笔进行书写,相关附件金额要与报销金额吻合。支出凭证粘贴规后,报销人将支出发票交由财政所会计对支出发票的真伪、发票规范程度、支出事由、支出金额等进行初核并签据核实意见。通过会计核实,使支出发票达到“四有”(有合法票据、有具体用途、有经办人、审核人),对不具备以上规范性报账凭证一律不得进入支出审批程序,一概退回不予受理报支,彻底杜绝非正式发票入账。支出报销人持初审合格的支出发票提请乡长审批。
三、支出审批
严格执行乡人民政府乡长“一支笔”
审批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节能减耗,突出效益的指导思想,坚决铲除“多头支出”现象。审批的前提是合规的正式发票。
一次性支出5000元以下的支出发票由乡长审批;5000元以上至10000元经乡长商请书记后由乡长审批;10000元以上开支需经财经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由乡长审批。发放重大节日加班费必须有县政府(含县纪委)及以上文件规定,并有乡财经领导小组确定支出发放的书面会议记要或决定方可执行。支出审批时间原则上集中在每月25日-28日,特殊情况顺延3天,支出报销人非特殊情况,超出审批时间,其后果自负。
第三章招待费管理制度
(一)、伙食团招待费管理制度
招待费实行《用餐卡》管理制度。《用餐卡》使用《关田乡伙食团用餐卡》、《关田乡用餐卡(外)》两种格式。《用餐卡》不得复制,使用加盖鲜章“卡”。两“卡”
集中管理在书记、乡长外,并由其签发。来客接待一律在乡伙食团进行,由党政办主任请示主要领导后由伙食团长办理。坚持热情大方、厉行节约、制止浪费。除特殊情况外,乡内客人就餐标准每桌100元,县内客人就餐标准每桌150元,县级客人就餐标准每桌200元,县外客人就餐标准每桌220元,省级客人就餐标准每桌300元,超标准用餐应请示主要领导同意。伙食团要确保来客接待,常年做好伙食团内(含餐具)外的清洁卫生,备好接待用菜等项工作,非特殊情况由伙食团长承担团外用餐费用。填发后的《用餐卡》要素要齐,否则,不能进入审核和审批程程序。
(二)、团外招待费管理制度
原则上严格控制伙食团外用餐。如遇特殊情况,由党政办主任或指定的人员向主要领导请示后办理,并由主要领导签发《关田乡用餐卡(外)》。填发后的《用餐卡》要素要齐,否则,不能进入审核和审批程程序。
(三)、乡外招待费管理制度
因工作需要,在乡外宴请客人,应事先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并从严控制陪客人数。
第四章租车费管理制度
公用租车实行《用车卡》管理制度。《用车卡》不得复制,使用加盖鲜章“卡”。原则上不租用车辆,特殊情况由党政办主任或指定的人员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方能用车并由主要领导签发《用车卡》。填发后的《用车卡》要素要齐,否则,不能进入审核和审批程程序。未经同意而发生的租车费用由个人自理。
第五章
办公购物管理制度
办公购物实行《购物卡》管理制度。《购物卡》不得复制,使用加盖鲜章“卡”。
确需购物时,由党政办主任或指定的人员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方能购物并由主要领导签发《购物卡》。填发后的《购物卡》要素要齐,否则,不能进入审核和审批程程序。未经同意而发生的购物费用由个人自理。
第六章住宿接待管理制度
来客住宿实行《住宿卡》管理制度。《住宿卡》不得复制,使用加盖鲜章“卡”。
由党政办主任或指定的人员进行安排并由主要领导签发《住宿卡》。填发后的《住宿卡》要素要齐,否则,不能进入审核和审批程程序。未签发《住宿卡》的住宿费用由个人负担。
第七章电话费管理制度
办公室电话原则上不对外服务、乡干部不打私事电话。如遇特殊情况由办公室人员按标准(有线电话:市话每3分钟0.22元,长话每6秒0.07元;
无线电话:
市话每分钟0.10元,长话每分钟0.20元)收取通话费。财政所制发《关田乡政府对外电话费收取登记表》,由办公室人员逐人逐次登记,每月30日前交乡财政所出纳员入账。
第八章照明电费管理制度
(一)、办公区域
坚持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效益用电、人走灯熄的原则。反对开长夜灯(照明灯、电脑、复印机、电茶壶、装订机、饮水机、电风扇、取暖器及其它供电设备)的作法。每发现一次开长夜灯由对应办公室工作人员承担20元的电能损失费,由财政所出纳员收取后入账。
伙食团用电:由伙食团长负责管理,每出现一次开长夜灯或可以不用电而用电的现象,由炊事员承担10元,伙食团长承担20元的电能损失费,由财政所出纳员收取后入账。
(二)、公共区域
实行专人管理与办公室人员管理相结合的办法。通常情况由楼层管理人员履行关灯职责,特殊情况由办公室人员履行关灯职责,做到晚间10点钟准时关闭电源。否则,每出现一次开长夜灯由对应管理人员承担20元的电能损失费,由财政所出纳员收取后入账。
(三)、宿舍区域
做到晚间10点钟准时关闭电源。否则,每出现一次开长夜灯由对应宿舍使用人员承担20元的电能损失费,由财政所出纳员收取后入账。
第九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对政府机关的一切固定资产(含动产、不动产的;本级购买、上级配发、捐赠)均按办公室使用范围登记到使用人。登记表一式三份,党政办、财政所、使用人各执一份备查。财政所依据《固定资产登记表》建立专项台账,人员调动、退休时依据《固定资产登记表》进行财产移交。使用人在使用管理期间,如出现损毁、遗失时依据《固定资产登记表》照价赔偿,其赔偿金额交由财政所入账并对固定资产台账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第十章现金管理制度
现金备用金不得超过2000元,经手人不得挪用、贪污现金,超限额现金必须存入银行,以确保资金安全。大额支出及不属现金开支范围的支出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因公出差或办公务可由主要领导安排实行预先借款,由经办人员书面申请借款金额及用途经主要领导审批借支,回单位后在一星期内按规定标准报账。严禁将公款向外单位及个人借支,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无业务往来的单位不允许发生借款业务。否则,由经办人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一章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按照分类对口,实行专款专用行、专户专账专人核算的原则,根据上级下达专项资金文件规定,对应制定实施方案的要及时制定,应成立领导机构的要及时成立,应公示的项目要坚决公示,及时搞好项目实施的跟踪问效。
切实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财经纪律,应是村级实施的项目资金拨付、核算到村,应是乡本级实施的项目资金核算在乡本级。杜绝超概算实施专项资金建设项目,避免增加新的债务。要实现支出发票的合规性、合法性,会议记要或决定、协议、预算及决算、经办人、督查员、群众代表、单位负责人的签字等事项缺一不可。大额支出通过银行转账直付到人,切实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严禁挪为他用。
第十二章报账管理制度
凡需报账的凭证必须是合法合规的支出发票。支出报销个人、伙食团、店主、车主均应在当月30日前持领导审批的支出发票到财政所报账。非特殊情况后果自负。
第十三章财务收支公示制度
乡财政所每季度对收支业务按规定以表格的形式进行明细公示。以接受广泛地监督。
第十四章打印费管理制度
原则上办公室不开展对外打字、复印服务,但为方便群众办事,由办公室人员按标准(打印每张3.00元,复印每张0.50元)收取费用。财政所制发《关田乡政府对外打字复印费收取登记表》,由办公室人员逐人逐次登记,每月30日前交乡财政所出纳员入账。
第十六章差旅费管理制度
另文规定。详见关府发[2011]18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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