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环境管理手册颁布令
《环境管理手册》颁布令
生效日期:
颁布令
本《环境管理手册》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各有关部门依据gb/t 24001:1996标准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而成,经认真审核,现予颁布实施。《环境管理手册》内容包括:
a)环境方针;
b)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所形成文件的程序或对其引用;
c)环境管理体系过程之间的顺序和相互作用的表述。
本《环境管理手册》从颁发之日起,要求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严格贯彻执行。
总经理:
20年月 日
第2篇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有效性,制定本分类管理名录。
一、 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行分类管理:
(一)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详细评价。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 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二、 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轻度影响、影响很小的建设项目界定原则:
1、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界定原则:
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指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项目:
(1) 所有流域开发、开发区建设、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区改建等区域性开发项目。
(2) 可能对环境敏感区造成影响的大中型建设项目。]
(3) 污染因素复杂。产生污染物种类多、产生量大或产生的污染物毒性大、难降解的建设项目。
(4) 可能造成生态系统结构的重大变化或生态环境功能重大损失的项目。
(5) 影响到重要生态系统、脆弱生态系统或有可能造成或加剧自然灾害的建设项目。
(6) 易引起跨行政区环境影响纠纷的建设项目。
2、 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建设项目的界定原则:
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建设项目指符合下列任一条件和项目:
(1) 可能对环境敏感区造成影响的小型建设项目。
(2) 污染因素简单、污染物种类少或产生量小且毒性较低的建设项目。
(3) 对地形、地貌、水文、植被、野生珍稀动植物等生态条件有一定影响但不改变生态结构和功能的建设项目。
(4) 污染因素少,基本上不产生污染的大型建设项目。
(5) 在新、老污染源约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排污量全面减少的技术改造项目。
3、 对环境影响很小的建设项目界定原则:
对环境影响很小的建设项目指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
(1)基本不产生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恶臭、噪声、震动、放射性、电磁波等不利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
(2)基本不改变地形、地貌、水文、植被、野生珍稀动植物等生态条件和不改变生态环境功能的建设项目。
(3)不对环境敏感区造成影响的小规模的建设项目。
(4)无特别环境影响的三产业项目。
三、 环境敏感区的界定原则
本分类管理名录中的环境敏感包括以下区域:
1、需特殊保护地区:指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确定的或县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需特殊保护的地区,如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自然保护区、木森园、国家重点保护文物、历史文化保护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
2、生态敏感与脆弱区:指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及点监督区、天然湿地、珍稀动植植物栖和息地或特殊生态环境、热带雨林、红树林、珊瑚礁、产卵场、渔场等重要生态系统。
3、社会关注区:指文教区、疗养区、医院等区域以及有历史、科学、民族、文化意义的保护地。
4、环境质量已达不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地区。
四、 附则
1、暂未列入分类管理名录中的建设项目,按上述原则进行分类管理。
2、国家明令禁止建设或投资,列入国家经贸委发布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和《工商领域禁止投资目录》中的建设项目,不列入本类管理名录
3、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附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第一批)
项目类别 | 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 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 对环境影响很小(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 ||
区域性开发 | 流域开发(含流域规划和小流域治理)。海岸带开发,围垦造地 | 全部 | / | / | |
开发区 | 保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旅游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及其它开发区 | 面积4平方公里(含)以上 | 面积4平方公里以下 | / | |
边境贸易区 | / | 全部 | / | ||
放射性设施 | 核设施,放射性试验装置,辐照装置,铀矿勘探及采冶,核燃料加工及放射性核素生产,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开放型放射性工作场所退役,加速器制造,重大放射性物质泄露事故处理 | 全部 | / | / |
农 林 牧 渔 | 农 业 | 农业种植 | / | 全部 | / |
农业综合开发 | 建于环境敏感区内的项目 | 建于环境非敏感区内的开发项目 | / | ||
垦荒 | 连片1000亩(含)以上、敏感区:连片2000亩含)以上、非敏感区 | 连片1000亩(含)以下、敏感区:连片2000亩含)以下、非敏感区 | / | ||
林 业 | 林木种植 | 连片2万立方米(含)以上 | 连片2万亩以下 | / | |
木材采运 | 年采运1万立方米(含)以上 | 年采运1万立方米以下 | / | ||
畜 牧 | 牲畜饲养、放牧 | / | 全部 | / | |
家禽饲养 | / | 全部 | / | ||
其它养殖 | / | 全部 | / | ||
渔业 | 近海海洋捕捞,淡水捕捞 | / | / | 全部 | |
淡水养殖 | / | 面积1000亩(含)以上 | 面积100(含)~1000备 | ||
海水养殖 | 高位池200亩(含)以上;低位池1000亩(含)以上;内湾、泻湖等封闭海域2000亩(含)以上;开阔性近海域5000亩(含)以上 | 高位池200亩以下;低位池1000亩以下;内湾、泻湖等封闭海域2000亩以下;开阔性近海域5000亩以下 | / | ||
转基因技术推广应用,物种引进 | 全部 | / | / |
采 掘 | 露天开采 | 大、中型 | 小型 | / |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 | 年产20万吨(含)以上石油或等当量天然气;年产20万吨以下石油或等当量天然气但位敏感区 | 年产20万吨以下石油或等当量天然气,位于非敏感区 | ||||||
煤层气开采 | 全部 | / | / | |||||
煤炭采选 | 煤炭矿区 | 全部 | / | / | ||||
独立矿井 | 年产原煤30万吨(含)以上 | 年产原煤30万吨(含)以下 | / | |||||
洗煤厂 | 中、小型 | 大型 | / | |||||
黑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矿采选 | 全部 | / | / | |||||
非金属矿采选 | 脉矿开采,化学矿开采 | 年产矿石10万吨(含)以上 | 年产矿石10万吨以下 | / | ||||
湖盐及井盐 | / | 全部 | / | |||||
海盐及矿盐 | / | 全部 | / | |||||
其它非金属采矿 | 石棉采选云母采选 | 年产1000吨(含)以上 | 年产1000吨以上 | / | ||||
石墨采选 | 年产1万吨(含)以上 | 年产1万吨以下 | / | |||||
土沙石 | 年产30万吨(含)以上 | 年产30万吨以下 | / | |||||
含石灰石、高岭土 | 年产10万吨(含)以上 | 年产10万吨以下 | / |
制 造 | 食 品 加 工 | 粮食及饲料加工 | 年加工5万吨(含)以上 | 年加工5万吨(含)以下 | / | |
植物油加工 | 年加工1000吨(含)以上 | 年加工1000吨以下 | / | |||
制糖 | 全部 | / | / | |||
屠宰及肉类,蛋类加工 | 屠宰 | 年屠宰1万头(10万只)(含)以上 | 年屠宰1万头(10万只)以下 | / | ||
肉类加工 | / | 全部 | / | |||
蛋类加工 | / | / | 全部 | |||
水产品加工 | 年加工1万吨(含)以上 | 年加工1万吨以下 | / | |||
盐加工 | / | 全部 | / | |||
食品制造 | 味精、柠檬酸、氨基酸制造 | 全部 | / | / | ||
淀粉、淀粉制品 | 全部 | / | / | |||
饲料制造 | 酒精、饲料及酒精类制造,果菜汁类饲料制造 | 全部 | / | / | ||
果菜汁类之外的软料制造 | / | 年产5000吨(含)以上 | 年产5000吨以下 |
制 造 | 卷烟加工 | 卷烟 | 年产30万箱(含)以上 | 年产30万箱以下 | / |
打叶复烤 | 全部 | / | / | ||
烟叶挂杆复烤 | 全部 | / | / | ||
纺 织 | 含印染、漂染、洗毛、染整、脱胶工段的纺织项目;有蚕蛹废水,精炼废水等的丝绸项目 | 全部 | / | / | |
其它纺织项目 | / | 全部 | / | ||
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 | / | 全部 | / | ||
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 | 制革、毛皮鞣制 | 全部 | / | / | |
羽毛(绒)加工、皮革、毛皮羽毛(绒)制品 | / | 全部 | / | ||
铝材、木片加工、家具制造 | / | 全部 | / | ||
木、竹、藤、棕、草制品 | / | 全部 | / | ||
造纸及纸制品 | 纸浆制品、造纸(含废纸造纸) | 全部 | / | / | |
纸制品 | / | 全部 | / |
制 造 | 印刷业、文教用品制造,磁材制品 | / | 全部 | / | |
石油加工及焦炼 | 原油加工,石油焦炼制,石油制品 | 除单套装置外,全部项目 | 单套装置 | / |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 | 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化学肥料制造,化学农药制造,有机化工原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日用化学品制造,合成树脂及其它高分子材料制造 | 全部 | / | / | |
医药制造 | 化学药品制造,中成药加工,生物制品 | 全部(单纯药品分装、复配除外) | 单纯药品分装、复配 | / | |
化学纤维制造 | 纤维素纤维合成纤维制造 | 全部 | / | / | |
渔具及渔具材料制造 | / | 全部 | / | ||
橡胶制造 | 天然橡胶加工,橡胶制品再生及翻修,轮胎制造 | 全部 | / | / | |
塑料制品 | 泡沫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 | 全部 | / | / | |
其它塑料制品 | / | 全部 | / |
制 造 | 非金属矿物制品 | 水泥及石灰制品,玻璃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砖瓦和轻质建筑材料制造 | 全部 | / | / |
玻璃、陶瓷、石棉制品、石棉、云母等耐火材料,矿物纤维及其制品 | 全部 | / | / | ||
水泥及云母制品 | / | / | 全部 | ||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 | 炼铁,球团及烧结,炼钢,钢铁联合加工,铁合金冶炼,焦化 | 全部 | / | / | |
钢压延加工 | 全部 | / | |||
轧钢 | 全部 | / | / | ||
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 | 全部 | / | / | ||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 全部 | / | |||
金属制造 | 铸铁金属件制造 | 年产10万吨(含)以上 | 年产10万吨以下 | / | |
表面处理 | 全部 | / | / | ||
热处理 | / | 全部 | / |
制 造 | 机械制造 | 普通机械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交通运输设备制造,武器弹药制造,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电子通讯设备制造,仪器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 | 全部 | / | / | |
其它机械制造,普通机械修理 | / | 全部 | / | |||
人造板制造 | 年产20万立方米(含)以上(干法)湿法全部 | 年产20万立方米以下(干法) | / | |||
电力、煤气、水 生 产 供 应 | 电力蒸气热水生产供应 | 电力生产 | 火力发电(燃油、煤气),水力发电,抽水蓄能,核力发电及核力供热,垃圾发电 | 全部 | / | / |
风力发电,地热发电,潮汐发电 | 敏感区 | 敏感区 | / | |||
输变电工种及电力供应 | 220千伏(含)以上 | 220千伏以下 | / | |||
蒸气、热水生产供应 | 锅炉总量65吨/小时(含)以下;锅炉总容量30(含)~65吨/小时,敏感区 | 锅炉总容量30(含)~65吨/小时,第三区 | / |
电力、煤气、水 生 产 供 应 | 天然气、煤气生产供应 | 煤气生产供应 | 全部 | / | / |
天然气供应 | 服务面积10平方公里(含)以上 | 服务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下 | / | ||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 日供水10万吨(含)以上有引水工程 | 日供水10万吨下 | / | ||
城 市 建 设 | 城市交通设施 | 城市道路 | 长度10公里(含)以上;长度3(含)~10公里,敏感区 | 长度10公里以下,非敏感区 | / |
地铁及轨道交通,高架路及桥梁 | 全部 | / | / | ||
城市旧区改造,城市新区建设,城市河道改造,固体废物集中填埋、堆肥或焚烧 | 全部 | / | / | ||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 | 5万吨/日以上 | 5万吨/日以上 | / | ||
城市集中供热、供气、城市粪便处理 | 全部 | / |
城 市 建 设 | 地质勘查 | 单井勘探 | / | 位于环境非敏感区的项目 |
区城考察勘探 | 位于环境敏感区的项目 | 位于环境非敏感区的项目 | / | |
水库 | 库容3000万立方米(含)以上;淹没面积5平方公里(含)以上;库容1000万(含)~3000万立方米,敏感区;淹没面积5平方公里,敏感区;地下水库 | 库容3000万立方米以下且淹没面积5平方公里以下,非敏感区 | / | |
灌溉 | 面积10万亩(含)以下,10万亩以下敏感区 | 面积10万亩以下,位于非敏感区 | / | |
引水 | 年水1000万立方米(含)以下;年引水水1000万立方米以下位于敏感区 | 年引水1000万立方米以下,位于非敏感区 | ||
提防 | 保护农田万亩(含)以上;保护城镇人口20万人(含)以上 | 保护农田100万亩及城镇人口20万以下 | / | |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 | / | / | 全部 |
交 通 、 运 输 、 仓诸 、 电 信 | 公路建设 | 三级及二级公路100公里(含)以上;一级或高速公路50公里(含)以上;三级或二级公路100公里以下,位于敏感区;一级或高速公路50公里以下,位于敏感区 | 三级或二级公路100公里以下,位于非敏感区;一级或高速公路50公里以下,位于非敏感区 | / | |
铁路建设 | 全部 | / | / | ||
民航 工程 | 机场建设,供油工程,维修保障工程 | 全部 | / | / | |
港 口 、 码 头 | 综合性港区,石化运输或危险品码头 | 全部 | / | / | |
散货码头 | 年吞吐量50万吨(含)以上;年吞吐量50万吨以下,非敏感区 | 年吞吐量50万吨以下,非敏感区 | / | ||
多用途和集装箱码头 | 年吞吐量50万吨(含)以上 | 年吞吐量50万吨以下 | / | ||
客运码头 | 全部 | / | / | ||
桥梁工程(含引桥及连接线) | 长度1000米(含)以上;长度1000米(含)以正点,敏感区 | 长度1000米以下,非敏感区 |
交 通 、 运 输 、 仓储 、电 信 | 海洋工程 | 海洋石油和天然气开采 | 全部 | / | / |
海底管线、缆线铺设 | 长度50公里(含)以下 | 长度50公里以下 | / | ||
围海造地 | 全部 | / | / | ||
防波堤工程 | 敏感区 | 非敏感区 | / | ||
管道运输 | 长度100公里(含)以上;长度100公里以下敏感区 | 非敏感区 | / | ||
航道疏浚及水运辅助工程 | 挖方1500万立方米(含)以上,挖方200万(含)-1500万立方米,敏感区 | 挖方1500万立方米以下。非敏感区 | / | ||
水运枢组 | 全部 | / | / | ||
仓储 | 有毒、有害及危险品仓储 | 全部 | / | / | |
一般货物仓储(含粮食储备) | / | 全部 | / | ||
拆船、进口废物拆解 | 全部 | / | / |
电信 | 卫星地球站 | 一站多台 | 一站单台 | / | |
雷达 | 多台雷达通讯系统 | 单台雷达通讯系统 | / | ||
无线通讯 | 地址多台;含多址发射系统 | 一址单台 | / | ||
批零 、餐饮 | 批发、零售 | / | 占地平方米以上 | 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 | |
餐饮 | / | 营业平方米(含)以上,非敏感区;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下,敏感区 | 营业大面积100平方米以下,非党员敏感区 | ||
房地产开发 |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 | 建筑面积5000(含)~平方米以下 | 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 | ||
社会服务业 | 公共设施服务 | 停车场 | 车位2000(含)个以上 | 车位100(含)~2000个 | 车位100个以下 |
城市园林及城市绿化 | 面积1000万平方米(含)以上 | 面积10万(含)~100万平方米 | 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 | ||
居民服务 | 洗染、沐浴业,加油、加气站 | / | 全部 | / | |
殡仪馆,火葬场 | / | 全部 | / | ||
学校 | / | 在校师生10500人(含)以上 | 在校师生1500人以下 | ||
洗车业,彩扩点其它社区服务设施 | / | / | 全部 |
社会服务业 | 旅馆、办公楼 |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5万以上 |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5万平方米 |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 | |
旅游景区开发、缆车、索道建设 | 全部 | / | / | ||
娱乐服务 | / | 全部 | / | ||
大型博览会、展览会 | 需进行场馆建设 | / | / | ||
展览馆、博物馆 | 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 | 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下 | / | ||
影剧院、音乐厅 | / | 容纳1000座(含)以上 | 容纳1000座以下 | ||
卫生体育 | 卫 生 | 医院 | 床位500张(含)以上 | 床位500张以下 | / |
疗养院 | 床位700张(含)以上 | 床位700张以下 | / | ||
专科防治所(站) | 床位200张(含)以上 | 床位200张以下 | / | ||
卫生站 | / | / | 全部 | ||
体 育 | 体育场 | 容纳5万人(含)以上 | 容纳5万人以下 | / | |
体育馆 | 容纳1万人(含)以上 | 容纳1万人以下 | / |
卫生体育 | 体育 | 综合性体育动力会 | 需进行场馆建设 | / | / |
高尔夫球场 | 全部 | / | / | ||
广播电影电视 | 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 | 全部 | / | / | |
电 影 | 影视基地、胶片洗印 | 全部 | / | / |
第3篇 环境管理环境管理体系要求手册
环境管理手册: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生效日期:
0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本公司环境管理体系依据gb/t 24001:1996要求及公司具体情况建立、实施和保持,并在全员努力下得到持续改进。
1 总要求
1目的和范围
对公司建立、实施和保持一个环境管理体系的总体要求进行了说明。
2职责
2.1总经理对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过程中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2.2环境管理者代表依据总经理决策,建立、实施和保持一个环境管理体系,品管环保部协助,各部门积极配合。
3管理要求
本公司依据gb/t 24001:1996标准要求建立一个文件化的环境管理体系,加以实施和保持,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
4 引用程序文件
(无)
第4篇 建筑公司环境管理信息交流控制程序
建筑集团公司环境管理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名称:信息交流控制程序
1.目的
及时准确快速地传递内、外部环境管理信息,指导和记录公司所有活动、施工过程和服务的信息交流情况。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环境管理信息的传递与处理,以及与外部各相关方的信息交流。
3.职责
3.1经营部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本程序。
3.2各单位具体实施本程序。
4.控制程序
4.1信息分为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详见内、外部信息传递规定一览表)。
4.2信息的提出者可以是外部相关方、公司内部的所有员工或职能部门。
4.3信息内容应真实、准确。
4.4信息收集与传递(详见内、外部信息传递规定一览表)
4.4.1以文件方式收集的信息,传递时具体执行《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4.4.2各单位将收集到的非文件形式(如电话、网络、口头、传真)的外部信息和内部信息,按领导批准的范围及时传递到各相关部门并填写《信息传递记录》(ems/06-2)。
4.4.3需要时,各单位将环境方针及有关要求及时传递给相关方。
4.4.4各单位对于相关方严重的抱怨等涉及重要环境因素的外部信息,应加以分析,制定对策,付诸实施,最后将处理结果及时通报给相关方,并填写《信息处理报告书》(ems/06-1)。
4.5监督检查
经营部每年对各单位信息传递情况抽查一至两次,填写并保存《信息交流检查表》(ems/06-3)。
5.相关文件
w*/emsc/a-2001《环境管理手册》
w*/ems/c*/a/01-2001《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程序》
w*/ems/c*/a/09-2001《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w*/ems/c*/a/12-2001《记录控制程序》
6.标准表格
ems/06-1《信息处理报告书》
ems/06-2《信息传递记录》
ems/06-3《信息交流检查表》
第5篇 环境统计管理
1.目的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家环保总局及地方政府有关环境统计条例、规定,有效地组织公司环境统计工作,逐步实现环境统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定量反映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和环境质量方面的情况,为领导决策及制定环境保护计划、规划提供可靠依据,特制定本管理文件。
2.环境统计职责
2.1 安全环保部环保管理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各类环境统计资料,按时完成上级部门要求的环境保护的各类报表。经公司领导同意,对外提供环境保护统计报表、资料。
2.2 综合管理部、财务部负责提供环境统计相关数据。
2.3 环境统计报表、资料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情况,准确及时地完成统计工作任务。
2.4 环境统计人员应加强业务知识和政治的学习,积极主动地完成有关部门下达的环境统计工作,不得虚报、瞒报、迟报、不报。
2.5 公司各级领导要对本公司的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3.环境统计工作定义
环境统计工作是定期对公司的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治理、环境管理、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环保设施运转、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数据和资料进行收集、汇总、统计和分析,及时反映出公司在污染源控制、环境管理和环境质量方面改善的程度。
4.环境统计工作内容
4.1 安全环保部按照集团公司要求每月3日前(节假日顺延),依据质检中心上报环境监测原始记录及综合管理部、财务部提供的相关数据,编制并上报公司的环境保护统计月报、污染物减排月报、环保检查自评表、中化环保月报。
4.2 安全环保部依据上级环保部门要求编制并上报危险废物报表、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季报表、污染物排放及处理情况年报。
4.3 安全环保部按照上级环保部门要求公司每年需进行排污申报及排污许可证的换证工作,根据要求编制上报排污申报登记表及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4.4 安全环保部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编制并上报随机环境统计报表。
4.5 安全环保部应贯彻落实国家环境统计要求,建立健全环境统计档案、台帐和原始记录台账。
5.记录
《环境保护统计月报》
《环境监测数据报表》
《环境管理基础统计报表》
《危险废物报表》
《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季报表》
《排污申报登记表》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第6篇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场容及环境管理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方法:场容及环境管理
第2节场容及环境管理
2.1 场容管理
2.1.1 施工现场周围应封闭严密。沿街的现场应根据市容要求分别采用金属板材、标准块材(不得干码)、有机物板材、石棉板材或软质材(如编织布、苫布等拉平绷紧)围护。
2.1.2 施工现场大门处应设置统一式样的标牌,标牌面积为0.7m×0.5m, 设置高度底边距地面不得低于1.2m(如图9-1)。
工程名称:×××× 1 号楼建筑面积:309566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工地负责人:
开工日期:20** 年月5日竣工日期:20** 年11 月20 日
2.1.3 现场大门内应设有施工平面布置图以及安全、消防保卫、场容卫生环保等制度板,内容详细,字迹清晰醒目。
2.1.4 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明确划分,保持场容整洁。
2.2 环境卫生管理
2.2.1 施工现场应经常保持整洁卫生。道路平整坚实、畅通,并有排水设施。在市区施工的现场,其运输车辆应不带泥砂出场,并做到沿途不遗洒。
2.2.2 生活区室内外应保持整洁有序,无污物、污水,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理。
2.2.3 食堂、伙房应有一名现场管理人员主管卫生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有关制度。
2.2.4 饮用水要供应开水,夏季应供应清凉饮料,并且饮水器具要卫生。
2.2.5 现场内的厕所(包括楼层厕所)应有专人保洁。
2.3 环境保护管理
2.3.1 防止大气污染
2.3.1.1 高层建筑施工垃圾,必须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2.3.1.2 水泥等粉细散装材料,应尽量采取室内(或封闭)存放或严密遮盖,卸运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
2.3.1.3 现场的临时道路其面层采用细石、焦渣、沥青等铺设,防止道路扬尘。
2.3.1.4 由于本工程处于办公、居民稠密区,故施工现场设有专人及设备,采取洒水降尘措施。严禁使用敞口锅熬制沥青。
2.3.1.5 本工程尽量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当必须在现场设置搅拌设备时,应安设除尘装置。
2.3.1.6 施工现场使用的锅炉,茶炉、大灶,必须符合环保要求。烟尘排放黑度必须在林格曼i 级以下。
2.3.1.7 拆除旧有建筑物时,应随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2.3.2 防止水污染
2.3.2.1 在需进行混凝土、砂浆等搅拌作业,必须设置沉淀池,使清洗机械和运输车的废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亦可回收用于洒水降尘。
2.3.2.2 在使用乙炔发生罐作业产生的污水,必须控制污水流向,防止漫延,并在合理的位置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方可排入污水管线。施工污水严禁流出施工区域,污染环境。
2.3.2.3 现场存放油料的库房,必须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2.3.2.4 施工现场临时食堂,用餐人数超过100 人时,应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2.3.3 防止施工噪声污染
2.3.3.1 施工现场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制定降噪的相应制度和措施。
2.3.3.2 凡需进行强噪声作业时:必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不超过22h。必须昼夜连续作业的施工现场,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做好周围群众工作,并报有关环保单位备案后方可施工。
第7篇 新星物业小区环境管理说明
科信物业小区环境管理说明
1、清洁
(1)目的
对所管理区域的环境卫生实施全面的监督管理,为住户创造最佳的生活环境。
(2)范围
适用于本小区的保洁服务工作。
(3)各部门的职责
a、清洁绿化部负责聘请承包单位,签定服务合同,制定清洁验收标准。
b、管理处负责日常的清洁监督工作。
c、质量管理员负责每月(季)对保洁工作进行检查。
(4)工作程序及内容
a、清洁绿化部根据公共区域面积、小区实际情况,确定清洁工人数、清洁设施的配置,制定清洁标准,编制作业指导书。
b、清洁绿化部聘请专业保洁公司承包四害消杀、垃圾清运、日常保洁并签定服务合同。
c、管理处要对日常的清洁进行巡查和监督,要将卫生巡查结果填写在管理工作日检报告表上,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通知保洁人员,并限期进行整改。如有多次通知不改者、对小区环境卫生有影响的,要及时通知清洁绿化部,及早终止合同。
d、清洁绿化部要定期对保洁、消杀等分包方进行服务质量工作的评审,如在服务过程中按合同规定标准出现不合格而又不及时整改者、管理处反映服务质量欠佳者,取消分包方资格。
e、管理处在日常工作中对清洁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要严格按清洁绿化管理手册进行操作,要定期对保洁工人的业务知识培训情况进行监督。
2、绿化
(1)目的
通过对绿化环境实施管理,为住户创造最佳的生活环境。
(2)范围
适用于地面、架空层、屋顶绿化的全部工作。
(3)各部门的职责
a、清洁绿化部负责制定绿化工作程序、标准和检查验收标准。
b、管理处负责对日常绿化的维护并对各分包方进行监督。
(4)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
a、绿化工每天要对管辖区内的园林景观及花草树木进行保养、修剪和整形。
b、根据花草树木的长势,按照绿化工作程序,绿化工要对生长不良、肥力不充足的花木适量施肥,提供花木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营养。
c、清洁绿化部负责制定绿化工作程序、检查和验收标准,并定期对绿化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的培训、考核。
d、清洁绿化部要根据花木病虫害发生规律,制定预防管理措施,防止病虫害的发生。
e、管理处在日常生活和管理中,要对本管辖区的绿化进行维护,要制止一切对绿化植物、绿化设施的破坏行为。
g、在台风暴雨来临前,管理处要对易吹折的树木做好预防措施,防止在台风暴雨期间花木遭受损害。
第8篇 框架工程总包管理:环境管理
框架工程总包管理:环境管理
――环境管理
(1)环境保护的内容和目标
①环境保护包括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建筑物本体的室内环境保护。
②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包括控制施工噪音、扬尘、运输遗撒、污水排放、有害气体排放、易燃易爆油品化学品管理、固体污染物丢弃等,做到垃圾分类,废物合理利用等;建筑物本体的室内环境保护包括选用绿色环境建筑材料、设备、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采取合理的降低室内环境污染物排放的措施等。
③环保目标: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的目标是创**市'安全文明工地';建筑物本体室内环境保护的目标是竣工交付时室内环境检测合格。
(2)管理组织
①在项目经理部建立环境保护体系,根据公司的《环境管理手册》,制订项目的《环境管理计划》,明确体系中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并保持一套工作程序,对所有参与体系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②严格执行gb50325-2001《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制定材料检测制度,对各分包商和材料供应商严格管理。在分包合同和供货合同中明确各分包商和供应商对环境保护
③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环保体系和现场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项目经理部成立5 人左右的场容清洁队,每天负责场内外的清理、保洁,洒水降尘等工作。
(3)管理措施
我们将依据gb50325-2001《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t24001-(1990/is014001-1996)环境管理标准和环保监测部门的有关法规、标准,配备相应的资源,遵守法规,预防污染,节能减废,实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达到环境管理标准的要求,确保施工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并最大限度地达到施工环境的美化,选择环保型、节能型的工程材料、设备,不仅在施工过程中达到环保要求,而且要确保本工程成为使用功能完备的绿色建筑。
认真贯彻执行**市关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各项规定,使施工现场成为干净、整洁、安全和合理的文明工地。
鉴于本工程周边环境的特殊性,我们将重点控制和管理现场布置、临建规划、现场文明施工、大气污染、对水污染、噪音污染、废弃物管理、资源的合理,使用以及环保节能型材料设备的选用等。在制订控制措施时,考虑对企业形象的影响、环境影响的范围、影响程度、发生频次、法规符合性、资源消耗、可节约程度以及对材料设备对建筑物环保节能的效果等。
第9篇 长青湾业户手册之公共环境管理
长青湾业户手册:公共环境管理
【kd长青湾】客户服务中心设有专业的绿化养护、卫生保洁队伍,负责【kd长青湾】区域内公共绿化养护及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和垃圾清运,为了给业主/用户营造一个整洁、安静、安全、美观的公共环境,我们真诚的希望得到您的全力配合。敬请您注意以下事项:
*每日22:00至次日8:00,请勿发出影响邻居休息的噪音;晨练时请减少噪音、音乐干扰,避免影响其它邻居的正常休息。
*装修期间,请按照《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的相关规定控制噪音。
*晾晒架请安装于指定位置,勿伸出楼体之外,请勿在窗外或公共区域晾晒衣物。
*请勿在公共空间放置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请尊重邻居的生活习惯,勿在入户门外或其它公共区域摆设神位、燃点香烛或安装悬镜。
*请勿在本物业公共区域随意张贴、散发海报、告示等。如有需要可联系客户服务中心,由客户服务中心视情况统一安排。
*小区内垃圾定时进行清运,为避免垃圾大量存放,请在清运时间前清理室内垃圾;请将垃圾装袋并扎口,置于指定收集地点分类投放。
*为避免堵塞楼宇排水系统,请勿把垃圾或其它物品投入各类排水管道;装修期间应监督施工单位做好保护措施。请勿改变排雨、排污功能,更不可将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我们充分尊重每一位业户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但在此郑重提醒您:饲养宠物应遵守《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并避免给其他邻居造成影响。
第10篇 z花园小区清洁环境综合管理
花园小区清洁环境综合管理
加强对小区内清洁环境的综合治理,管理人员加强巡视检查,杜绝下列事项在小区内的发生,一旦发现及时予以处理解决。
1、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烟头、纸屑等杂物;
2、乱倒垃圾、煤灰、淤泥、污水、污物和随地大小便。
3、在马路、人行道上乱摆摊档、堆放杂物和建筑材料。车轮带土的机动车辆驶入小区内;
4、无证饲养家禽家畜。
5、违章建筑。小商贩的店容摊貌,不符合市府和小区内的有关规定。
6、乱竖广告牌、指路牌和乱张贴标语、广告、海报,乱涂乱画。
7、损坏公共卫生设施和花草树木。
8、向室外(窗外、阳台)倾倒污水、垃圾、杂物等。
9、未经批准摆摊设点,超标准排放污水、污物及噪音污染。
第11篇 施工环境管理体系:扬尘管理
扬尘管理
a) 目标、指标:符合上海市各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中关于建筑工地扬尘达标的要求。
b) 场地硬化及临时绿化:本项目现场的临时道路,采用厚15cm 的c20 砼进行硬化处理。
c) 车辆运输扬尘的控制:运有土方、垃圾等容易散落、气扬、流漏物料的运输车辆,装载量必须低于槽帮15 厘米,并采取苫盖等有效措施封闭严密。
d) 建筑垃圾扬尘的控制:建筑垃圾密闭贮存,日产日清。
e) 现场清扫:现场每日安排6 人负责洒水清扫,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
f) 由于本工程的地理位置的特殊性,我本单位将把扬尘工作作为环保工作的重要环节,施工场区达到无土外露,除施工道路做到用混凝土浇筑外,在其他区域实行满铺碎石,表面浇筑混凝土的方案。同时,应对现场各容易产生扬尘地点进行定期监测,每天早、中、晚派专人进行洒水,保证扬尘指标。
g) 建筑施工垃圾的清理,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造成扬尘,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外运建筑、生活垃圾要用雨布罩盖,日产日清。
h) 出入车辆清洗车轮及挡泥板,不允许带泥、带尘上路,特别是雨期,应在出场路面铺设保护用品,派专人负责清扫干净后方可出场。
i) 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装材料尽量安排库内存放,露天存放应采用严密苫盖。运输和装卸时防止遗撒和飞扬,以减少扬尘。石灰的熟化和灰土施工时应适当洒水,以减少扬尘。
j) 现场不得私自乱设食堂,由总包集中建立,统一管理。茶炉、大灶必须使用清洁燃料或电热。严禁食堂、开水房、取暖锅炉燃煤使用有烟煤,严禁采用烧煤向大气直接排放烟尘。
第12篇 机械生产作业环境管理要求
(一)采光
生产场所采光是生产必须的条件,如果采光不良,长期作业,容易使操作者眼睛疲劳,视力下降,产生误操作,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同时合理采光对提高生产效率和保证产品质量有直接的影响,因此,生产场所要有足够的光照度,以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
(1)生产场所一般白天依赖自然采光,在阴天及夜间则由人工照明采光作补充和代替。
(2)生产场所的内照明应满足《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的要求。
(3)对厂房一般照明的光窗设置:厂房跨度大于12m时,单跨厂房的两边应有采光侧窗,窗户的宽度应不小于开间长度的一半。多跨厂房相连,相连各跨应有天窗,跨与跨之间不得有墙封死。车间通道照明灯要覆盖所有通道,覆盖长度应大于90%车间安全通道长度。
(二)通道
通道包括厂区主干道和车间安全通道。厂区主干道是指汽车通行的道路,是保证厂内车辆行驶、人员流动以及消防灭火、救灾的主要通道;车间安全通道是指为了保证职工通行和安全运送材料、工件而设置的通道。
1.厂区干道的路面要求
车辆双向行驶的干道,宽度不小于5m,有单向行驶标志的主干道宽度不小于3m。进人厂区门口,危险地段需设置限速牌、指示牌和警示牌。
2.车间安全通道要求
通行汽车的宽度>3m;通行电瓶车、铲车的宽度>1.8m;通行手推车、三轮车的宽度>1. 5 m;一般人行通道的宽度>1 m.
3.通道的一般要求
通道标记应醒目,画出边沿标记,转弯处不能形成直角。通道路面应平整,无台阶、坑、沟。道路土建施工应有警示牌或护栏,夜间要有红灯警示。
(三)设备布局
车间生产设备设施的摆放、相互之间的距离以及与墙、柱的距离,操作者的空间,高处运输线的防护罩网,均与操作人员的安全有很大关系。如果设备布局不合理或错误,操作者空间窄小,当工件、材料等飞出时,容易造成人员的伤害,造成意外事故。为此,应该做到:
1.大、中、小设备划分规定
(1)按设备管理条例规定,将设备分为大、中、小型三类。
(2)特异或非标准设备按外形最大尺寸分类:大型长>12 m,中型长6~12 m,小型长<6 m。
2.大、中、小型设备间距和操作空间的规定
(1)设备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的最大范围计算),大型 2m,中型 1 m,小型 0.7m。大、小设备间距按最大的尺寸要求计算。如果在设备之间有操作工位,则计算时应将操作空间与设备间距一并计算。若大、小设备同时存在时,大、小设备间距按大的尺寸要求计算。
(2)设备与墙、柱距离(以活动机件的最大范围计算):大型 0. 9 m,中型 0. 8 m,小型 0. 7 m o在墙、柱与设备间有人操作的应满足设备与墙、柱间和操作空间的最大距离要求。
(3)高于2m的运输线应有牢固的防护罩(网),网格大小应能防止所输送物件坠落至地面,对低2m高的运输线的起落段两侧应加设防护栏,栏高1. 05 m.。
(四)物料堆放
生产场所的工位器具、工件、材料摆放不当,不仅妨碍操作,而且引起设备损坏和工伤事故。为此,应该做到:
(1)生产场所要划分毛坯区,成品、半成品区,工位器具区,废物垃圾区。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应按操作顺序摆放整齐,有固定措施、平衡可靠。一般摆放方位同墙或机床轴线平行,尽量堆垛成正方形。
(2)生产场所的工位器具、工具、模具、夹具要放在指定的部位,安全稳妥,防止坠落和倒塌伤人。
(3)产品坯料等应限量存人,白班存放为每班加工量的1.5倍,夜班存放为加工量的2.5倍,但大件不超过当班定额。
(4)工件、物料摆放不得超高,在垛底与垛高之比为1:2的前提下,垛高不超出2m(单位超高除外),砂箱堆垛不超过3.5 m o堆垛的支撑稳妥,堆垛间距合理,便于吊装,流动物件应设垫块且楔牢。
(五)地面状态
生产场所地面平坦、清洁是确保物料流动、人员通行和操作安全的必备条件。为此,应该做到:
(1)人行道、车行道和宽度要符合规定的要求。
(2)为生产而设置的深>0. 2 m,宽>0. 1 m的坑、壕、池应有可靠的防护栏或盖板,夜间应有照明。
(3)生产场所工业垃圾、废油、废水及废物应及时清理干净,以避免人员通行或操作时滑跌造成事故。
(4)生产场所地面应平坦、无绊脚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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