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业总公司设备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1)负责机械、电器、仪表、设备、工艺管道、通风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构筑物的管理,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2)制定或审查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组织编制大修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确保其实施。
(3)监督各车间机械动力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其正常运转,防止发生事故。
(4)编制公司内通用设备的维修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5)负责公司的压力容器、起重、锅炉、动力设备及安全装置的管理、检查和定期保养。
(6)在平衡供给各车间水、电、汽、气等动力时,应考虑设备能力,确保其安全运转,并检查其使用情况。
(7)在设备进行大修时,必须做好应有的安全措施,组织机修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教育和做好现场监护;大修完毕要负责验收检修质量,保证安全运转。
(8)制定和修订动力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9)组织按期实施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对设备的不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10)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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