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巷地质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管理职责
第一条:地质技术人员应及时进行全部探采工程原始地质编录、取样工作,并制作1:100地质编录图和1:200地质平面图,为矿山生产提供所需要的地质资料。
第二条:负责探采工程的现场管理例如:现场标注采矿界线、矿石质量监管、及时提供有关报表等工作。
第三条:对探矿工程质量和数量进行检查、监督,并参与工程验收。
第四条:每月22日前向地测部书面汇报所管辖区域内的地探工程地质变化(矿体品位、厚度、矿化程度)、探矿工程进度,并提出探矿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解决。
第五条:协助生产技术部完成采掘计划图件编制和地质专业有关的其它各项工作。
第六条:配合公司完成科研项目的现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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