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厂长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职责
厂长安全职责(安全管理责任制)
1.厂长是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3.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
4.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5.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按企业职工总数的1%的比例,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安全专业队伍。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7.组织全厂性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8.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9.厂长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10.副厂长在厂长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2篇 财务副厂长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职责
财务副厂长安全职责(安全管理责任制)
1.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2.审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经费支出及合理使用情况。
3.按照“三同时”原则审批新、改、扩建项目,落实劳动保护设施,不留隐患。
4.审查各项安全罚款的出处,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法规。
5.负责分管部门、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
6.参与分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3篇 生产副厂长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职责
生产副厂长安全职责(安全管理责任制)
1.协助厂长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安技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厂长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并同时部署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4.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厂长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6.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具体领导有关部门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时管理工作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第4篇 经营副厂长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职责
经营副厂长安全职责(安全管理责任制)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计划经营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改和审批计划经营系统的规章制度,要体现“安全第一”的思想,并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3.贯彻“五同时”原则,保证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经费到位,并监督专款专用。
4.负责本系统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教育,提高职工的整体安全素质。
5.定期召开计划经营系统的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经营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6.把安全管理纳入经营管理中,承包各项经营工作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指标。
第5篇 副厂长安全管理职责
一、协助厂长做好本厂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工作。
二、组织、协调做好本厂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地编制工作。
三、负责监督、协调和安排好安全生产专用资金的使用。
四、负责组织做好本厂日常检查、月检查、季度检查、年终检查等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并组织对检查发现地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五、协助厂长做好对本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地编制工作,并组织员工进行预案演练。
六、负责对本厂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现场指挥、协调、抢救处置工作。
七、负责对本厂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及管理人员配置方案地编制,并负责安全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八、负责做好本厂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
九、协助厂长做好本厂技术、工艺、装置改造的现场管理和监督工作。
十、负责组织做好对新招收员工的“三级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上岗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厂区动火作业的审批和规章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本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
第6篇 厂长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负责本厂安全生产工作的布置、指挥、协调和监督工作。
二、负责组织制定本厂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三、负责筹措本厂安全生产经费和经费开支的审批,保障专款专用。
四、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厂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负责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制定本厂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负责组织对本厂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并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七、负责组织和建立本厂安全生产组织机构,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八、负责组织监督本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地有序开展。
九、负责对重大技术、工艺、装置地改造、施工的审批。
十、负责对本厂招收员工及人事安排等工作的监督、布置和审批。
第7篇 安全管理责任制――生产副厂长安全职责
1.协助厂长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安技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厂长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并同时部署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4.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厂长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6.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具体领导有关部门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时管理工作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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