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规划计划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1、编制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基建计划时,应按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发展规划和项目计划。
2、在前期规划、设计中贯彻落实《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3、编制项目方案时应将落实职业安全健康、“两措”计划等措施和要求作为方案的重要内容;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建设中,贯彻落实“三同时”原则。
4、组织规划、计划及项目审查时,充分听取生产运行管理部门的建议和意见;设备选型应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
5、对电力生产运行中发现的涉及电网规划、设计中的问题,负责组织制订并督促落实各项解决措施和方案。
6、参加有关安全的重要会议、安全检查等活动;参加有关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分析。
第2篇 规划计划管理部安全职责
1、编制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基建计划时,应按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发展规划和项目计划。
2、在前期规划、设计中贯彻落实《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3、编制项目方案时应将落实职业安全健康、“两措”计划等措施和要求作为方案的重要内容;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建设中,贯彻落实“三同时”原则。
4、组织规划、计划及项目审查时,充分听取生产运行管理部门的建议和意见;设备选型应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
5、对电力生产运行中发现的涉及电网规划、设计中的问题,负责组织制订并督促落实各项解决措施和方案。
6、参加有关安全的重要会议、安全检查等活动;参加有关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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