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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部点检长安全职责(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07 热度:72

设备管理部点检长安全职责

第1篇 设备管理部点检长安全职责

1、负责本专业安全技术方面的工作,认真贯彻和执行上级颁发的本专业安全技术规定和反事故措施。

2、组织编制本专业的检修规程、技术质量标准、技术管理制度,并定期对其进行修编。

3、负责审批本专业大、小修、技改工程、设备改造等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指导实施。

4、认真执行设备检修的“三级验收” 制,并对一、二级验收进行抽检,保证检修质量。监督指导“危险点”控制措施的执行,防止事故的发生。

5、负责本专业设备无渗漏管理,定期检查设备渗漏情况;负责督促检修部门加强对设备缺陷消除,不断提高设备的消缺率与及时性。

6、负责本专业技术监控工作管理工作,负责配合其它技术监控专职搞好相关技术监控管理工作。

7、参加春、秋季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完成。

8、做好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资料、台帐、图纸的管理。

9、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指导本专业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参加专业性的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审阅专业范围内的事故报告。

10、认真落实本专业各项反事故措施, 编制年度反事故计划,并组织实施。

11、认真贯彻执行《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中关于专业的有关要求,积极采取对策,杜绝发生本专业的重大事故。

12、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掌握本专业设备运行状况及主要设备缺陷,督促和指导消除缺陷,解决生产中的疑难问题。

13、认真监督落实“两票三制”的贯彻执行,定期抽检工作票,并提出考核意见,逐步达到标准化,防止事故发生。

14、审批本专业工程的开、竣工报告,做好新设备及新建工程的审查、验收工作。

15、组织编制本专业事故备品备件储备计划,负责备品备件的鉴定,并定期对事故备品的数量进行核查,及时进行补充。

16、参加本专业的事故调查和分析工作,制定防止事故对策,并组织落实。

17、认真做好各项生产工程安全与质量的管理工作,做到勤督促、勤检查,杜绝工程事故的发生。

18、积极引进新技术和新的检修工艺,提高检修效率和检修质量。

19、针对专业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危急事件应急预案。

20、针对本专业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证有效运行。

21、负责本专业重大危险源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

第2篇 公司年度设备大修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根据公司2023年度停产检修工作计划,公司将于1月份对1#水泥磨和烘干窑等设备进行大修。为确保本次设备大修工作圆满完成,公司特重申以下安全规定:

一、本公司安全管理:

1、 公司年度设备大修作业前,为确保安全检修意识得到认真落实,公司所属生产、仓储、供销等处室领导要召开所有参加检修人员专题安全会议,对本处室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以确保安全检修意识得到认真落实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检修人员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必须经本人签字后报公司安全负责人,否则不得进入现场开展检修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和本次大修项目负责人是安全责任人。

3、 进入检修现场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南京江南水泥有限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本次大修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进入检修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和口罩,穿好安全防护鞋,2m以上的独立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4、 检修中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牌制度,转磨人员转动磨机前必须确保磨内人员撤出,磨体下方严禁站人,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5、 烘干窑炉膛内检修使用安全照明,照明电线必须用木杆挑起来,防止电线烫毁和压坏,确保安全用电。炉膛内搭设脚手架必须确保牢固,大于2米时要系安全带,拆除耐火砖时确保安全,搬运装卸材料时要切实注意手足安全。

6、 检修现场因施工需要吊开的栏杆、孔洞、盖板等,施工人员必须采取可靠的临时安全防护措施。

7、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氧气、乙炔气瓶按规定放置。

8、 检修工作中禁止交叉作业,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检修区域。

9、 公司原安全管理规则、规程仍然有效。

二、外包单位安全管理:

1、 检修开工前,承包方必须对每个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安全教育落实情况经本人签字后报南京江南水泥有限公司安全负责人,否则不得进入现场参与检修。

2、 检修期间应严格遵守南京江南水泥有限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本暂行规定,认真执行操作牌制度。检修工作中必须戴好安全帽和防护鞋,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氧气、乙炔气瓶按规定放置。

3 、检修期间,外包单位应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并对现场情况进行安全检查、监督、跟踪。

4、 特种作业人员,外包单位应提供有效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严禁无证作业。检修工作中严禁交叉作业。

5、 外包单位必须接受南京江南水泥有限公司安全负责人的检查监督,对施工中查出的不安全问题,必须无条件整改。否则我公司有权做出处罚,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终止工程承包合同。

三、安全考核

1、 发生人身轻伤事故按南京江南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关条款对相关处室进行考核和处罚。

2、 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和火灾事故按南京江南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关条款执行并加重处罚。

3、对外包单位发生的安全事故按双方签订的安全合同执行。

4、凡发生习惯性违章者,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并经济处罚。

南京江南水泥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一月十六日

第3篇 设备管理部主任安全职责

1、负责安全保证体系的具体工作。牢固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理念,是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对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2、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程、制度,明确划分各专业设备的管辖范围,及时组织修编、完善检修规程和生产的技术管理规章制度,与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审核重要操作、试验和重大施工检修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审核机组大小修和技术改造方案。编制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和有关防止25项重大事故措施的实施细则,列入公司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对外发包工程的招标工作,对承包方资质和条件严格审查,合同中具体明确承发包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抓好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做到安全、环保设施“三同时”,严把质量关。

5、安排生产计划、大修、更新改造计划时,应优先安排“两措”计划项目,并及时组织部分和整体验收,严格把好质量关。

6、组织、督促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检查、督促设备运行、检修状态的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有重点地进行设备巡视,及时组织解决设备存在的问题。

7、每天深入生产和检修(施工)现场,掌握设备运行、检修状态,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每月对现场设备运行和值班情况进行一次夜间巡视检查。

8、做好各项专业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资料,做到齐全、准确。对重要操作、重大试验、特殊危险作业、重大设备缺陷隐患的处理,新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按有关规定参加指导、把关。

9、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组织和配合现场技术培训和反事故演习。负责公司mis系统开发、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做好有关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及时、可靠信息。

10、参加每季一次的公司安委会、每月一次的公司安全分析会,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包保单位班组的安全活动,参加安全大检查, 组织专业安全检查和安全分析会,并组织实施整改措施。

11、协调、组织事故处理与抢修,参加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组织设备一类障碍的调查分析,认真执行“四不放过”原则,从生产技术管理方面提出和落实预防措施。

12 、负责全厂防治环境污染工作。严格执行上级有关企业环保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审查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中的环保项目,负责本单位环保设施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并监督实施情况,有计划地逐步达到国家规定的环境治理安全标准。

13、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度,执行政府部门和上级部门关于危急事件处理的重大部署。

14、负责制定设备管理部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针对部门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危急事件应急预案;

15、负责组织本部门全体人员对相应的危急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专门的技能培训和演练,负责危急发生时的抢险和生产、生活恢复等各项工作;

16、负责每年对应急投入、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17、负责组织本部门全体人员对职业病危害防治进行培训,针对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证有效运行。

第4篇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物资设备部

第一条 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车辆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不准使用,应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条 搞好锅炉登记、建档和软化水的工作。随时提供锅炉和受压容器的技术资料,并组织司炉工培训工作。

第三条 组织设备大、中、小修时要签订安全协议,落实安全措施,根据现场情况设置安全通道和临时围栏。

第四条 负责组织对各种机手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对考试合格者签发合格证,严格执行专人专机制。

第5篇 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规定

1 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应包括购置、租赁、装拆、验收、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等内容。

2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规模,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

3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配备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专业的专职管理人员。

4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并保存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安全管理档案,并记录以下内容:

1) 来源、类型、数量、技术性能、使用年限等静态管理信息,以及目前使用地点、使用状态、使用责任人、检测、日常维修保养等动态管理信息;

2) 采购、租赁、改造、报废计划及实施情况。

5 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对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实施技术管理,定期分析安全状态,确定指导、检查的重点,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

6 安全防护设施应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

第6篇 某矿采掘设备及安全装置设施管理细则

z为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的安全职责,加强采掘设备及安全装置(设施)的管理,根据公司、矿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制度、办法,制定如下管理细则:

一、采掘设备及安全装置(设施)的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各负其责、分级管理、分头落实的原则;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本文“采掘设备”指采掘队、通灭队使用的各类机械、电气设备;“安全装置(设施)”指采掘设备附属安全装置(设施)如防滑、锚固装置,喷雾洒水装置,控制闭锁装置,防护装置(栏、罩)等以及由机电类产品构成的安全保护装置,照明、信号、按钮装置,防跑车设施等。

二、采掘设备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三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三矿采掘设备及零配件管理办法》及各分类、专项管理制度办法的各项规定。

三、机电运输部,要建立健全采掘设备台帐,负责采掘设备的技术管理,归纳、整理和保存有关的技术资料和档案,编写操作规程,核发操作证,从《煤矿安全规程》机电方面对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准确掌握设备的动态,结合生产现状合理调配设备及机型;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有关科室共同努力,抓好用好采掘设备。

1、购进、调进或租赁采掘设备及其零部件、装置时,要对其质量、使用场所和安全性能严格把关,严禁使用“三无”产品,注意验看和保存“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安标志”等技术文件。

2、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好采掘设备安装、检修、移交、发放质量检查、验收制度。新投入设备以及各有关机运队安装、检修的设备,都必须按设备原始状态配齐各零部件,包括附属安全构件,经检查验收,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移交给使用队、发放,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签发“防爆合格证”后方准入井。要建立、健全有关记录。

3、经常深入井下、深入车间,加强采掘设备及安全设施(装置)的监督检查,准确掌握设备运行、维护、检修状况,建立健全有关检查记录;每月严肃认真地对各队的设备完好率进行检查、评定、考核;落实好矿有关的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4、加强对采掘队的机电技术指导、管理与支持,保障供给所需的设备、装置。

四、生产技术部  要经常检查、督促下属各采掘区队,落实采掘各工种的安全责任制;负责落实《煤矿安全规程》采、掘方面涉及设备和安全装置(设施)的各项规定;落实好矿有关的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按矿井生产接续的情况,结合我矿采掘设备现状,合理设计工作面、安排采掘作业,设备、装备满足规定使用条件,充分发挥效能。

1、对照《煤矿安全规程》“开采”等部分的各项规定,从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审批到日常业务管理各环节,通过把关、检查、督促,保证各采掘队落实设备及安全装置(设施)方面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各种记录(采掘队使用的各种记录由生产科负责印制、发放)。本科室无法解决的设备、器材、材料、技术问题积极向有关部门、区队

联系解决。

2、检查督促下属各采掘队建立、健全并落实设备及安全装置(设施)安装、使用、维护、检修、保养制度;搞好设备清洁、开关上架、牌版齐全、小型电气上板、缆线上钩悬挂等文明生产;落实各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通风灭火部,在审批涉及采掘设备及安全装置(设备)内容的有关规程、措施及日常管理、监督、检查时,从《煤矿安全规程》通灭专业角度进行把关、负责;对本系统的各类设备、装置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好矿有关的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第7篇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技术交底

1、项目部购买、租赁的大型机械设备,必须上报公司审批、备案。确定机械设备来源及产权单位,确认租赁和安拆单位的资质可靠性。大型机械设备安装前与分包单位签订安拆合同和大型机械设备安拆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机械设备基础、预埋铁件、附墙装置等隐蔽工程专项设计方案,必须有总包方和监理公司的总工签字盖章。大型机械设备安拆前,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必须经总包方、监理方、施工方复审认可后才能施工作业。

3、大型机械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项目部督促安装单位自查自检,报经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检验,取得合格证书方能投入使用。中小型机械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经项目部主管负责人、安全员、操作人员共同验收签字备案,做好必备的安全防护措施再投入使用。

4、实行机械监护制。在机械设备安装、修理、顶升、拆除过程中,双方应指派专人全程监护,及时掌握现场情况,了解司机和施工人员作业情况,防止因施工作业人员疲劳和违章施工引起安全事故发生,每项工作完毕后互签检查记录单。

5、大功率机械设备(如塔吊、对焊机、人货电梯、电输送泵等),必须使用单独的供电系统,严格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规定,漏保形成极差。大型机械设备做好四周的围护工作(塔吊还必须做好防无关人员攀爬措施)。做好保护零线接地和重复接地工作。中小型机械设备需搭双层安全防护棚。设备的金 属基座、外壳与pe线的连结点不少于2处。使用小型手动机械电动工具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6、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做到定人、定机、定岗。上岗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设备操作人员的证书复印件悬挂明显部位,以便检查对照。各种机械应有安全操作规程牌,操作者要严格按规程规定作业。作业前检查机械状态,确认安全,经试运转后使用。各类机械必须安装平稳牢固,安全附件、防护装置、制动机构齐全、灵敏、安全可靠。运转中机械严禁维修保养或进行调整作业。各种导向轮不得使用开口滑轮。各种机械不准超载使用,起吊重物时不得在非施工区域通过,重物吊起后,起重臂回转半径范围内不准站人。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在使用过程中不得违反“十不吊”和“十不开”原则。严禁不懂机械和电气设备的人员操作机电设备,严防机械伤人安全事故发生。

7、机械设备必须按照出厂说明书的技术性能、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起重机必须安装超高、回转、变幅、力距限制器;必须检查爬梯、平台、走道和防护栏杆;起重机金属构架应有接地装置。上述安全附件、装置设施必须齐全可靠。严禁任意扩大使用范围和擅自更改设备的零部件、安全限位装置。设备近处悬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使用性能、载荷特性表和检验合格牌及其它安全警示标牌,做好机械设备防水、排水措施。

8、定期检查大型机械设备的基础沉降、标准节垂直度和大型机械设备的顶升记录。定期不定期检查机械设备安全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连结螺栓预紧力松动、开口销固定、钢丝绳坚固和使用情况。起重钢丝绳.夹具.滑轮等按有关规定选用和匹配,经常检查绳索、吊具有无超标的损伤,经常检查电缆、电线有无破损,电气设备是否漏电,有无危险和妨碍作业的因素。

9、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由专职机械安装工和电工安装,不懂机械和电气的不得安装机械设备。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定,禁止将漏电保护器当开关使用,禁止一只漏电保护器控制两台及其两台以上机械。开关控制箱应距机械设备距离小于3m,机械设备转动部位必须设置防护罩,不得使用倒顺开关。机械设备保护零线搭接点不得少于2点,7.5kw以上的机械设备做好重复接地工作。搅拌机、砂浆机、卷扬机、钢筋加工机械、电氧焊设备、木工机械必须搭设双层安全防护顶棚,场地干燥,禁止露天使用。机械设备棚,周围应封闭,机械设备旁应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和警示标牌。小型机械设备在室外作业时,应做到上有盖下有垫,注意防雨、防潮、防触电。小型机械设备所用临时配电箱,应与操作机械的距离不能大于3m。

9.1、搅拌机

①搅拌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固的水泥地面上,机下支座式墩子必须牢固稳定。

②搅拌机应装有除尘装置和自动上水计量装置,并保持完整有效。

③搅拌机棚外应有排水沟和沉淀池,并保持有效畅通。

④料斗使用的钢丝绳必须完好,断丝率不得大于5%。

⑤料斗保险钩必须齐全有效,禁止使用钢丝、铁丝代替。

⑥操纵杆必须有保险装置。

9.2、砂浆机

①固定式搅拌机应有牢固坚实的基础,移动式搅拌机采用木方或撑架固定,并保持水平。

②砂浆机拌筒上的防护装置必须齐全。

③启动后,应先空运转,检查搅拌叶旋转方向是否正确,方可加料加水。

④运转中,严禁用手或木棒等伸进搅拌筒内或在筒口清理灰浆。

9.3、卷扬机

①卷扬机的底座应安装在平整坚实的水泥地面上,并略高于场内地坪500mm,机棚内视线良好,四周要有排水措施。

②机前两只锚固桩、机后一只锚固桩、机后锚固桩必须有一只拖桩。

③机棚内墙与卷扬机保持1m以上的距离,便于操作者操作和维护保养设备。

④卷扬机使用的钢丝绳必须做好封闭式的过路保护。

⑤绳筒上钢丝绳不少于四圈,绳筒保险装置完整有效。

9.4、钢筋加工机械(切断机、弯曲机、调直机、对焊机)

①钢筋加工机械应安装在平稳、牢固、坚定的基座上,并做好排水措施。

②钢筋机械作业区应设置警戒区和防护拦杆,转动部位设置明显的防护装置,钢筋对焊作业区应有防止火花飞溅的安全措施。

③钢筋机械启动后,应先进行空转,检查各转动部位、齿轮、轴承、连结轴无异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④钢筋调直机应安装平稳牢固。料架槽、导向筒、调直筒、下切刀孔、剪切齿轮槽中心线应一致、平直。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禁止穿入钢筋。

⑤钢筋切料机侧轮、传动轮防护罩齐全可靠,固定良好。短钢筋长度小于0.4米时严禁用手直接送料,不得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残料。

⑥弯曲机运转中钢筋摆动范围内及刀口附近不准闲杂人员停留;

9.5、木工机械(圆盘锯、平刨机)

①木工机械要安装平稳、牢固,木工棚四周要封闭,噪音应在允许范围内。

②圆盘锯传动部分应安装防护罩,作业时应有防护挡板。操作者不准戴手套。锯片有裂纹时禁止使用。锯片旋转时切线方向严禁站人。木料锯到末端或短木料一律用木棒推进,0.5米以下短材禁止上锯,停车时不准用木棒按锯片,禁止使用多功能木工机械。作业完毕及时清理废料及锯末。

③平刨机必须有防护装置,否则禁止使用。长度不足0.3米的木材禁止上刨,刨削厚度不应超过1.5毫米。刨薄板时应使用扒手,刨削厚不超过3 毫米。木料长超过2米时应由两人操作,一端越过刨口0.15米后另一人接 料。木料掉头时用双手并在木料离开刨口后进行。操作者不准戴手套。

④木工棚内严禁明火,不准存放易燃物,并设置消防器材和其它灭火措施。

9.6、电焊机

①电焊机应放置在防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②一、二次电源线应有防护装置,二次用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用线鼻子搭接牢固。

③交流电焊机应配装二次触电保护器。

9.7、乙炔瓶、氧气瓶

①乙炔瓶安全阀应有效,压力表要保持灵敏有效,回火防止器应得保持一定水平。

②乙炔瓶、氧气瓶开关部位及表盘面禁止使用有带油物件污染。

③乙炔瓶、氧气瓶应装有2道防震圈。

④炔瓶、氧气瓶间距应大于5m,离明火操作距离应大于10m,施工现场应及时清理易燃易爆物品。

10、挖掘机行驶路面纵坡不应大于20度,横坡不应大于15度。推土机路面纵坡不应大于30度,横坡不应大于10度。装载机在边坡、沟边作业时必须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防止侧翻。蛙式打夯机握柄上必须安装开关,以便紧急停车,握柄保证绝缘良好。两机一起作业时,横向距离不小于5米,前后距离不小于10米。打夯时前方不准站人。空压机的储风筒、安全阀、压力表必须定期检验测试,留有记录。锅炉必须有安装使用许可证。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经定期检验测试,留有记录。电动机、起动器外壳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欧姆。接线良好,绝缘无损坏。

11、加强机械设备档案管理(应符合达标手册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运行使用、维护保养和常规检查记录。做好收集各种原始记录,整理归档工作。用制度的形式规定设备机具保养措施,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运行,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每天工作完毕各类设备机具必须及时清理,做好保洁工作和维修保养工作。

12、机械设备经受了可能影响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再次投入使用前应对其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必须消除安全隐患,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第8篇 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三率(即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完好率、机械效率),确保设备安全,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自有设备、租赁设备和各分承包单位自带的设备。

2、机械设备:是指参与施工生产的所有机械,包括大中型起重机械、施工电梯和施工机具。

二、一般规定

1、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使用。

4、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5、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7、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8、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9、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0、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1、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公司领导对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三、管理职责

1、公司分管设备的主管领导:审批公司设备购买合同、设备租赁的《合格分供方名录》、主持公司设备安全检查。

2、公司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审批设备的需用计划,组织评审设备租赁供方和设备购买供方,组织设备合同条款会签,组织设备的进场,监督检查出租方对设备维护保养和履约情况,组织对设备安全检查,对各类设备管理资料进行收集、分类、归档。

3、项目部分管生产的副经理:是分管设备的领导,对本项目设备需用计划进行评定。执行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规定,对分包单位自带设备进行监督管理,主持本项目设备安全检查。

4、项目机管员:贯彻实施公司设备管理规定,制定设备需用计划,保养维修计划,主持本项目的设备验收和记录,报告设备的运行情况,组织本项目设备安全检查。

5、操作人员:熟悉机械设备的性能,坚守岗位,按章操作,做好机械的日常保养,持证上岗。

四、机械设备的使用、保养和修理

1、机械设备的使用

(1)机械设备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尽可能降低对其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部组织相关部门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分类建立机械设备台帐,并负责存留相关记录。

(2)机械设备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凡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

(3)项目部要做好机械设备的标识工作,按要求悬挂机械设备标识牌。

2、机械设备的保养

(1)一级保养:由操作人员实施,主要对机械设备在操作前、作业后进行“十字作业”保养(清洁、润滑、坚固、调整、防腐),并对一些外部易损部件进行拆洗检查,调整。

(2)二级保养:由维修人员完成,二级保养除一级保养内容外,主要是对机械设备内部各系统进行清洁、润滑和调整,并对可能有问题的部位予以解体进行检查、清洗的调整。

(3)三级保养:指对设备主体进行解体检查和调整,更换达到磨损限度的零部件。同时对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损情况进行测量和鉴定。三级保养由专业维修人员完成。

(4)设备的各级保养由各设备产权单位负责。

2、机械设备的修理

(1)小修:是一种维护性修理,主要是排除使用不当,保养失误及使用中发生的临时故障和局部损坏,维护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小修应结合保养进行。

(2)中修:是在两次大修之间和新机械设备大修之前有计划的平衡性修理,其目的在于消除总成间损坏出现不平衡的状态,以及可能延长大修间隔期。

(3)大修:是对设备的总状态达到极限磨损的程度进行技术鉴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恢复性修理,使性能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延长使用寿命。

(4)机械设备的各类维修,均由设备产权单位负责实施,且由专业修理人员完成。

(5)项目部要做好《运转记录》,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机械设备保养维修月度计划, 将《机械设备使用报表》按每月26日报公司。公司监督检查以上修理执行情况。

五、大型设备的管理要求

(一)物料提升机(龙门架)

1、物料提升机在安装前,必须编制安装(拆除)方案,其内容包括:

(1)安装准备(即材料和组织准备)。

(2)安装过程(即基础处理、地面组装、吊装、缆风绳(或附墙)、卷扬机稳固、地锚、验收试验和其他。

(3)安全使用措施。

(4)拆除工作。

2、物料提升机的验收必须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和《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88-92)标准执行。

3、使用前的检查

(1)金属结构有无开焊和明显变形;

(2)架体各节点连接螺栓是否紧固;

(3)附墙架、缆风绳、地锚位置和安装情况;

(4)架体安装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5)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6)卷扬机的位置是否合理;

(7)电气设备及操作系统的可靠性;

(8)信号及通讯装置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

(9)钢丝绳、滑轮组的固接情况;

(10)提升机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防护情况。

4、使用措施

(1)机械实行“三定”责任制(即定人、定岗、定岗位职责)

(2)严禁各类人员乘吊篮上下,禁止超重、吊物超长使用。

(3)禁止攀登架体和从架体下穿越。

(4)缆风绳和附墙杆不得随意拆除。凡需临时拆除时应先行加固,待恢复缆风绳和附墙杆件后方可使用升降机。

(5)操作人员必须坚持视线不清、信号不明不吊的规定,拒绝任何违章指挥。

5.日常检查要求

(1)地锚与缆风绳的连接有无松动;

(2)空载提升吊篮做1次上下运行,验证是否正常,并同时碰撞限位器和观察安全门是否灵敏完好;

(3)在额定荷载下,将吊篮提升到地面1~2m高度停机,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和架体的稳定性;

(4)安全停靠装置和断绳保护装置的可靠性;

(5)吊篮运行通道内有无障碍物;

(6)作业司机的视线或通讯装置的使用效果是否清晰良好。

6.使用提升机时应符合的规定

(1)物料在吊篮内应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当长料在吊篮中立放时,应采取防滚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使用;

(2)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乘吊篮上下;

(3)高架提升机作业时,应使用通讯装置联系。低架提升机在多工种、多楼层同时使用时,应专设指挥人员,信号不清不得开机。作业中不论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执行。

(4)闭合主电源前或作业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开关扳回零位。在重新恢复作业前,应在确认提升机动作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

(5)发现安全装置、通讯装置失灵时,应立即停机修复。作业中不得随意使用极限限位装置;

(6)使用中要经常检查钢丝绳、滑轮工作情况。如发现磨损严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更换;

(7)采用摩擦式卷扬机为动力的提升机,吊篮下降时,应在吊篮行至离地面1~2m处,控制缓缓落地,不允许吊篮自由落下直接降至地面。

(8)装设摇臂把杆的提升机,作业时,吊篮与摇臂把杆不得同时使用;

(9)作业后,将吊篮降至地面,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主电源,锁好闸箱。

7、其他

(一)提升机使用中应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并符合下列规定:

(1)提升机应按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对提升机各润滑部位,进行注油润滑;

(2)维修保养时,应将所有控制开关板至零位,切断主电源,并在闸箱处挂“禁止合闸”标志,必须时应设专人监护;

(3)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得进行保养、维修,排除故障应在停机后进行;

(4)更换零部件时,零部件必须与原部件的材料性能相同,并应符合设计与制造标准;

(二)维修主要结构所用焊条及焊缝质量,均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维修和保养提升机架体顶部时,应搭设上人平台,并应符合高处作业要求。

(2)提升机应由设备部门统一管理,不得对卷扬机和架体分开管理。

(3)金属结构码放时,应放在垫木上,在室外存放,要有防雨及排水措施。电气、仪表及易损件的存放,应注意防振、防潮。

(4)运输各部件时,装车应垫平,尽量避免磕碰,同时应注意各提升机的配套性。

(三)外用电梯(外用电梯的安、拆,必须编制专项方案)其要求如下:

(1)安装开始之前的安全措施

a、始终要确保地面足够大的区域被围住。

b、始终要确保所使用的超重机设备适合于要起吊的载荷,而且处于良好的状态。

c、始终要确保地基能承受规定的载荷,并符合地方安全规定。

(2)安装期间的安全措施

a、在安装期间绝对不准许与安装工作无关的人员使用升降机。

b、驱动吊笼运行必须将加节按钮盒或操作盒移至吊笼顶部操纵,不允许在吊笼内操纵。

c、不允许在风速>13m/s和雷雨、下雪的恶劣气候条件下进行安装工作。

d、利用设置在吊笼顶部的安装吊杆进行安装工作时,吊杆的最大起重量为200kg,不允许超载。吊笼载荷也不允许超过额定安装载重量。

(3)任何人不准站在悬吊物下。

a、安装吊杆上有悬挂物时,不得开动吊笼。

b、吊笼运行时,人员的头部、手及装运物件绝对不准伸出吊笼护栏。

c、除非总电源已完全切断,否则不能让任何人在地面围栏内、围栏顶上或靠伏在围栏上以及在升降机通道内,导架立柱内和附墙架等不安全区域内活动。

d、除非加节按钮盒的防止误动作开关板至停机位置或操作盒上的紧急停机按钮已经按下,否则不得在吊笼顶上进行安装工作。

e、不能让任何不称职的人员进行电气的接线工作,且在进行这类工作时,必须确保切断电源。

f、直到所有的连接螺栓已完全坚固、吊具刚安装好的标准节处拆除后,才能驱动吊笼。

(4)安装工作完成时的安全措施

在按照安全标准和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条例进行验收试验获得通过之前,升降机不得投正常使用。

8、安全防护

(1)电梯底笼周围2.5m范围内必须设置牢固的防护栏杆,进出口处的上部搭设足够尺寸的防护棚(按坠落半径要求)。

(2)防护棚必须具有防护物体打击的能力,可用5㎝厚木板或相当5㎝木板强度的其他材料。

(3)电梯与各层站过桥和运输通道,除应在两侧设置护身栏杆及挡脚板并用立网封闭外,进出口处尚应设置常闭型的防护门。防护门在梯笼运行时处于关闭状态,当梯笼运行到哪一层站时,该层站的防护门方可开启。

(4)防护门构造应安全可靠必须是常闭型,平时全部处于关闭状态,不能使门全部打开形成虚设。

(5)各层站的运行通道或平台,必须采用5㎝厚木板搭设平整牢固,不准采用竹板及厚度不一的板材,板与板应进行固定,沿梯笼运行一侧不允许有局部板伸出的现象。

9、使用或操作升降机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能正确、迅速地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作出反应,以避免事故发生;

(2)能理解和应用所制定的规定、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

(3)能经受紧张状态,防止出错,有丰富的操作经验;

(4)受过专业培训,熟读和掌握了施工升降机使用手册的全部内容;

(5)持证上岗。

10、操作的安全措施

(1)风速>20m/s,不得操作升降机;

(2)导架及电缆上结冰时,不得操作升降机;

(3)在确认“日常检查”和“保养和维修”已完成之前,不能操作升降机;

(4)吊笼载荷和乘客决不准超过标牌上规定的额定什;

(5)不能让货物超出吊笼,加节时在吊笼顶部设置的安装吊杆应拆除;

(6)除了驾驶员外,驾驶室内不允许载运其他人员或货物;

(7)要确保所有保护和安全装置能正常工作,否则不得操作升降机;

(8)在确认吊笼和对重通道内没有任何障碍物、没有人员在工作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机;

(9)当升降机在吊笼内进行操作时,不能让任何人站在吊笼的顶上;

(10)发现故障或危及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即报告现场的安全负责人,在故障和危及安全的情况排除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机。

11、保养和维修时的安全措施

(1)在升降机设备上、通道内或这些区域的附近进行任何维护和修理工作时,必须将总电源绝对切断;

(2)在吊笼上、传动机构上或安全装置上进行修理工作时,还需将吊笼稳妥停在缓冲弹簧上,有对重的话,还需将吊笼锁住在导架上;

(3)测试电动机制动器制动力矩时,必须将吊笼停稳在缓冲弹簧上并将总电源切断。

12、拆卸阶段安全措施

(1)拆卸前的安全措施

(2)始终要确保地面上有足够大的地方被围住,作为拆卸场地;

(3)始终要确保所有使用的起重设备适合于要起吊的载荷;

(4)始终要确保拆卸开始前,整套装置处于安全状况,并通过日常安全检查。

(5)拆卸期间的安全措施

a、在拆卸期间,绝对不准许与拆卸工作无关的人员使用升降机;

b、不允许在风速>13m/s和雷雨、下雪的恶劣气候条件下进行拆卸工作;

c、不要让任何人站在悬掉物下;

d、吊笼运行必须将加节按钮盒或操作盒移至吊笼顶部操纵,不允许在吊笼内操作;

e、在进行拆卸工作时,必须将加节按钮盒的防止误动作开关扳至停机位置或按下操作盒上的紧急停机按钮;

f、在吊笼顶部工作时,决不准将加节按钮盒或操作盒留在吊笼内;

g、在拆下的部件被吊放到吊笼顶板上之前,不准驱动升降机吊笼;

h、安装吊杆的最大起重量为200kg,不允许超载;

i、在吊笼运行时,不允许将被拆卸部件悬挂在安装吊杆上;

j、在吊笼运行时,人员的头部、手及装运和物件绝对不允许伸出吊笼护栏;

k、吊笼载荷不允许超额定安装载重量;

l、决不能让不称职的人进行电气拆卸工作,且在进行电气拆卸工作时,必须确保切断总电源;

m、除非总电源已完全切断,否则不能让任何人在地面围栏内、围栏顶部或靠伏在围栏上以及在升降机通道内、导架立柱内和附墙架等不安全区域内活动。

13、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的安全措施

(1)当升降机在受暴风雨或强台风袭击后,要指派胜任的人员检查各要害部位,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否则不得在升降机上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2)风速20m/s时或导架、电缆上结冰时不允许操作升降机;

(3)在确认“定期检查和试验”及“保养和维修”已完成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机;

(4)在确认升降机通道内无任何障碍物,以及这些区域附近无人在工作之前,绝对不得操作升机;

(5)在对处于地面的吊笼进行安全检查之前,不要操作升降机;

(6)需吊笼运行而进行安全检查时,必须始终谨慎行事。

(四)塔式起重机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与拆除必须按照说明书和有关规定,编制专项安、拆方案。

1、塔吊的装拆方案应包括:

(1)塔吊的定位平面示意图;

(2)外电走向与起重回转半径工作范围的平面示意图;

(3)塔吊工作范围所需防护措施;

(4)塔吊装拆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各岗位责任要求;

(5)塔吊安装分部与整体、试车验收要求;

(6)塔吊拆除中意外情况的报告制度及权限;

(7)塔吊的使用、维护与安全检查要求;

(8)塔吊装拆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2、对装拆人员的要求

(1)参加塔机装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持有效的操作证上岗;

(2)装拆人员严格按照塔机的装拆方案和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装拆;

(3)装拆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有关制度,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对塔机装拆的管理要求

(1)装拆塔机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装拆作业的资质,并按装拆塔机资质等级进行装拆相对应的塔机;

(2)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塔机的装拆专业班组并且配有起重工(装拆工)、电工、起重指挥、塔机操作司机和维修钳工等组成;

(3)进行塔机装拆、施工企业必须编制专项的装拆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装拆工艺要求,并经过企业技术主管领导的审批;

(4)塔机装拆前,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装拆方案和安全技术的书面和口头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4、拆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1)装拆塔机的作业,必须在班组长的统一指挥下进行,并配有现场的安全监护人员,监控塔机装拆的全过程;塔机的装拆区域应设立警戒区域,派有专人进行值班;

(2)作业前,对制动器、连接件、临时支撑要进行调整和检查,对起重作业需要的吊索具要保持完好,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作业中遇有大雨、雾和风力超过4级时应停止作业;

(4)行走式塔机就位后,应将夹轨钳夹紧;

(5)塔机在安装中对所有的螺栓都要拧紧,并达到紧固力矩要求。对钢丝绳要进行严格检查有否断丝磨损现象,如有损坏,立即更换;

(6)对整体起扳安装的塔机,特别是起扳前要认真、仔细对全机各处进行检查,路轨路基和各金属结构的受力状况、要害部位的焊缝情况等腰三角形应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或修复后,方能起扳;

(7)对安装、拆卸中的滑轮组的钢丝绳要理整齐,其轧头要正确使用(轧头规格使用时比钢丝绳要小一号)轧头数量按钢丝绳规格配置。

5、塔机安装完毕后必须经专门的检测机构检测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6、塔机使用中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

(1)塔机的基础必须符合安全使用的技术条件规定;

(2)起重司机应持有与其所操作的塔机的起重力矩相对应的操作证,指挥应持证上岗,并正确使用旗语或对讲机;

(3)起吊作业中司机和指挥必须遵守“十不吊”的规定:指挥信号不明或无指挥不吊;超负荷和斜吊不吊;细长物件单点或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6级以上强风区无防护措施不吊;散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塔机运行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规定执行。最基本要求:起吊前,先鸣号,吊物禁止从人的头上越过。起吊时吊索应保持垂直,起降平稳,操作尽量避免急刹车或冲击,严禁超载,当起吊满载或接近满载时,严禁同时做两个动作及左右回转范围不应超过90°;

(5)塔机停用时,吊物必须落地不准悬在空中,并对塔机的停放位置和小车、吊钩、夹轨钳、电源等一一加以检查,确认无误后,方能离岗;

(6)塔机在使用中不得利用安全限制器信车,吊重物时不得调整起升、变幅的制动器,除专门设计的塔机外,起吊和变幅两起升机构不应同时开动;

(7)塔机的装拆必须是有资质的单位方能作业,拆装前应编制专项的拆装方案并经企业技术主管负责人的审批同意后方能进行,同时要做好对装拆人员的交底和安全教育;

(8)自升式塔机使用中的顶升加节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塔机安装完后的验收和检测工作是必不可少的,顶升加节后的验收工作也应该严格执行,对塔机的垂直度、爬升套架、附着装置等都必须进行检查验收;

(9)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吊作业时,应有防碰撞措施;

(10)定期对塔机的各安全装置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其在运行过程中发挥正常作用。

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未尽事宜,均按有关文件执行。

六、安全设备和工艺的选用

1、淘汰的设备:少先式起重机、屋面起重机、蒸汽打桩机、滚筒式混凝土搅拌机。

2、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七、安全管理规定

1.制定设备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塔机的登记备案制度。施工单位已拥有的或新购置的塔机等垂直运输设备应尽早报请安全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严禁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合格证、粗制滥造、质量低劣的塔机进入施工现场安装使用,未经登记备案的塔机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

(2)机械设备的安装与验收,必须以相应的规范标准以及自身的使用说明书为依据结合施工单位本身实际情况,严格、周密、有序地进行。

这些规范包括《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1996)、《施工升降机检验规则》(gb10053-1996)、《龙门吊及井架物料提升机》(jgj88-199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等。

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必须有相对固定的管理机构和拆装作业人员,从事拆装作业和设备操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操作证,安装作业时应先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统一指挥。协同作业,禁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冒险蛮干。

(3)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检测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不合格的设备,必须停机整改,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禁止设备带故障、带隐患运转。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4)建立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运转维修的登记统计制度、设备报废制度。对投入施工作业的设备,要严格进行班前检查、安全运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维修保养、安全专项检查等,保证设备性能良好,不带故障、不留安全隐患进行施工作业。

(5)落实以机长负责制为中心的“定人、定机、定岗”的岗位责任制,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均应经过专门培训取得操作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2、施工现场大型设备的技术资料和安全资料必须齐全。

(1)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设备台帐、运转及维修保养记录、安装拆除方案、验收证书、检测检验报告。

(2)拆装队伍资质证书、设备安拆人员、指挥人员、操作人员及其他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

(3)悬挂限载标志牌、安全警示牌、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定人定机牌。

3.施工现场中小型设备的技术资料和安全资料必须齐

(4)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设备台帐、运转及维修保养记录、安装拆除方案、验收记录

(5)指挥人员、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

(6)悬挂安全警示牌、验收合格牌

4、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备配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演练。应急设备随时更新,进行必要的保养、维护,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完好率。

八、大型设备装拆控制要求

1.装拆资质

凡在施工现场从事塔式起重机拆装(包括塔式起重机顶升)作业的单位,必须取得《塔式起重机拆装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承接业务(《许可证》分为一、二两极)。拆装作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

2.编制装拆方案:

拆装方案内容包括:编制依据、人员配备、起重机械及索具配备、基础及附墙设计(有平面图和立面图)、地锚和预埋件设置、安装步骤、顶升加节程序、安全防护措施等,必要时增加顶升过程中的起重臂和平衡臂保持平衡的具体要求,禁止回转作业的可靠措施。施工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严格执行实施。

第9篇 设备、人员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为加强对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减少机械行车事故和操作事故,降低事故隐患,特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内容有:施工机械及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规定。

1.3.  本规定适用范围: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机械操作人员。

2.    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2.1.  对机械操作人员的一般要求

2.1.1.机械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帽(女工留长发者)、防护镜、口罩和手套,穿安全鞋。严禁穿宽大衣服、拖鞋或带松动的装饰物上机作业。

2.1.2.所有机械在吊装和运输时,须均衡平稳、捆扎牢固。

2.1.3.机械操作人员在起步前,应绕机械巡视一周,在确定无任何障碍时才允许上机,起步时要鸣喇叭或给出信号,以警告人     或畜不要走近机械。

2.1.4.机械操作人员坐在座椅上时才允许启动和操作机械。严禁在驾

驶室外进行操作。

2.1.5.不允许除机械操作人员以外的其他任何人进入驾驶室(操作室)或在机体上。

2.1.6.不允许在驾驶室(操作室)挡风玻璃上悬挂遮挡视线的装饰

物。

2.1.7.轮式机械或专用车辆在公路上行驶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2.1.8.  机械在作业时,操作人员要了解发信号人的手势、意图,且只接受一个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

2.1.9.  机械操作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1.10. 保持机械状况良好,驾驶室或操作室工作环境整洁。制动器、

转向器、喇叭、后视镜和灯光装置必须保持齐全有效。

2.1.11. 机械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平坦、坚实的停放地点,关闭好驾驶室(操作室),拉上驻车制动阀。在坡道上停放时挂挡,并用三角木或石块抵住车轮,启动时严禁用开关启动。夜间应有专人看管。

2.1.12. 挖掘机、装载机在有地下管线(光缆、电缆、管道等)的区域作业时,必须与当地相关部门联系,索要图纸,探明位置,并采取保护措施后才允许作业。

2.1.13. 机械操作人员在上机操作前,应认真阅读本机械的使用说明

书,并严格执行。

2.2.    挖掘机

2.2.1.  机械起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

2.2.2.  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工作前履带应制动,轮胎式挖掘机

应顶好支腿,车身方向应与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操作时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得过猛。

2.2.3.  在高陡的工作面上挖掘夹有石块的土方时,应将较大的石块和杂物除掉。如果土体挖成悬空状而不能自然塌落时,则需用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悬空土方砸下。

2.2.4.  对吊杆顶端的滑轮和钢丝绳进行维护、检修拆换时,应将铲斗和吊杆放落地面,然后再进行维修。

2.2.5.  严禁铲斗从运土车的驾驶室顶上越过。向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防止偏载或砸坏车厢。铲斗运转范围内,严禁站人。

2.2.6.  机械的后面存有盲点,因此在向后行驶前,可回转上部结构以检查后面是否有人。

2.2.7.  在不平路面上行驶时,要低速行驶,并且要避免突然改变方向。

2.2.8.  禁止该机械在超过300的斜坡上行驶。

2.2.9.  在山坡、河堤或斜坡(不超过300)上,应使铲斗距地面

0.2米-0.3米。遇到紧急情况时,要尽快把铲斗降至地面,

使机械停下,防止其倾翻。

2.2.10. 严禁挖掘上方外伸的工作面。

2.2.11. 严禁在机械的前下方深挖,例如悬崖边、深渠边。

2.2.12. 在接近高压电线的作业区范围内,应遵守下面规定:

2.2.12.1.挖掘杆臂与电线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电压 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 最小安全距离

6.6kv 3米  154.0kv 8米

33.0kv 4米  275.0kv 10米

66.0kv 5米

2.2.12.2.机械操作人员应穿橡胶底或皮底的鞋。

2.2.12.3.严禁任何人接近在高压电线附近作业的机械。

2.2.13. 在能见度较低的作业环境中,应停止作业;例如雾天、雪

天或雨天。

2.2.14. 挖掘机发生故障,需要被牵引时,应用足够强度的钢丝 绳牵引,禁止使用轻载牵引孔。

2.2.15. 挖掘机在作业时,应按指挥人员的指令进行操作,严禁其他人进入工作区。

2.3.    装载机

2.3.1.  起步前应将铲斗提升到离地面0.5米左右,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用高速档行驶时,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

2.3.2.  严禁铲斗载人。

2.3.3.  行驶道路应平坦,不得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作业,运送距离不宜过大。铲斗满载运料时,铲斗应保持低位。

2.3.4.  在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可将铲臂放在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地推进。如推进阻力过大,可稍稍提升铲臂。装料时铲斗应从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铲斗单边受力。

2.3.5.  向运输车辆上卸土时应缓慢,铲斗应举到合适的高度,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车厢。

2.3.6.  要待装载机停稳之后,在有蹬梯扶手的地方上、下机械,不准在装载机作业或行驶时跳上或跳下。

2.3.7.  铲斗装满料后,装载机应立即慢慢后退。严禁超载作业。

2.3.8.  装载机在停放时,严禁铲斗悬空长期停放。

2.3.9.  装载机不准停放在有明火或高温环境里。

2.3.10. 装载机发生故障需要牵引时,应使各转向油缸能自由动

作,并使用刚性连接。

2.4.    推土机

2.4.1.  推土机上下坡时,其坡度不得大于300;在横坡上作业,

其横坡度不得大于100。下坡时,宜采用后退下行,严禁空档滑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

2.4.2.  在陡坡、高坎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严禁铲刀超出边坡的边缘。送土终了应先换成倒车档后再提铲刀倒车。

2.4.3.  在垂直边坡的沟槽作业,其沟槽深度,对大型推土机不得超过2米,对小型推土机不得超过1.5米,推土机不得推坡壁上高于机身的孤石或大石块。

2.4.4.  推土机在摘卸推土刀片时,必须考虑下次挂装的方便。摘刀片时辅助人员应同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抽穿钢丝绳时应带帆布手套,严禁眼睛挨近绳孔窥视。

2.4.5.  多机在同一作业面作业时,前后两机相距不应小于8米,左右相距应大于1.5米。两台或两台以上推土机并排推土时,两推土机刀片之间应保持0.20米--0.30米的间距。推土前进必须以相同速度直线行驶;后退时,应分先后,防止互相碰撞。

2.4.6.  用推土机伐除大树或清除残墙断壁时,应提高着力点,防

止其上部反向倒下。

2.4.7.  检修推土机时,应推出一条沟槽,将推土机横在沟槽上,

操作人员在沟槽下对该机械进行检修。

2.5.    平地机

2.5.1.  在公路上行驶时,应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刮刀和松土器应提到最高位置,刮刀倾斜,刮刀不得伸出机侧,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夜间不宜作业。

2.5.2.  刮刀的回转与铲土角的调整以及向机外倾斜都必须在停机时进行,作业中刮刀升降量差不得过大。

2.5.3.  遇到坚硬土质需要齿耙翻松时,应缓慢下齿,不宜使用齿耙翻松坚硬旧路面。

2.5.4.  在坡道停放时,应使车头向下坡方向,并将刀片或松土器压入土中。

2.6.    压路机

2.6.1.  严禁在压路机没有熄火、下无支垫三角木的情况下进行机下检修。

2.6.2.  压路机前后轮的刮板,应保持平整良好。碾轮刷油或洒水的人员应与压路机手密切配合,必须在辗轮侧面行走,要注意压路机转向。

2.6.3.  变换压路机前进后退方向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严禁利用换向离合器作制动用。

2.6.4.  压路机靠近路堤边缘作业时,应根据路堤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离,碾压傍山道路时,必须由里侧向外侧碾压,上坡时变速应在制动后进行,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

第10篇 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是机械设备安全运行的基本保障。按照现代设备管理思想,要对设备的整个寿命周期进行管理。即从设备的选型、采购、安装、验收、使用到报废。从安全角度讲,可以归纳为新购设备坚持“三同时”,对在用设备坚持安全管理两个方面。

(一)坚持新购设备“三同时”

(1)新设备在选型采购时,不仅是考虑设备的结构、性能、寿命、安全、经济、维修等,还要考虑设备对人的适宜性,要尽量选购本质安全性的机械设备,如不可能,也要坚持主体设备与安全卫生设备同时购进,决不能因购买新设备而给安全卫生带来新的危险与伤害。

(2)新设备安装时要主体设备与安全卫生设施同时安装。设备的安装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特别应注意的是噪声与振动。

(3)新设备的验收、调试、运行和使用,要主体设备与安全卫生设施同时验收、调试、运行和使用,并要同时列人设备台账进行管理。

(二)坚持在用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机械设备长期使用过程中,由于零部件的磨损、疲劳和作业环境中的粉尘、油污、切削等原因,能引起性能、结构、材料、应力等的变化,甚至导致其功能失效或出现故障,影响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因此,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一是抓好日常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二是抓好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尤其是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

1.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

(1)日常检查,一般由操作工人承担,主要是采用日常点检的方法对设备的异常声响、漏油、润滑油量、压力、振动、温度等参数检查,如发现异常及时排除,使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日常检查内容有:

①机械能否确保完成工作定额,达到技术性能的要求

②机械能否达到质量要求

③在操作或运行中设备是否正常可靠

④机械、传动机构是否有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⑤设备运行中是否有漏油、噪声、振动、温度升高、冒烟、气味等异常现象

⑥有无降低设备寿命等隐患

通过操作人员的注意和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防止机械发生故障而引起突发性事故。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修理或改进意见。

第11篇 通讯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矿井通讯维修工必须持证上岗,依法取得上岗操作资格证书,并经过专业技术培训,掌握和熟悉分管范围内的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要求,定期对通讯仪器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安装等工作。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在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对调度室内的通讯设备和井下的各通讯系统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等工作。

第2条 负责对调度台的通讯设施进行检查、维修。

第3条 认真做好通讯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通讯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4条 经常深入生产队组及作业地点,了解通讯设施使用情况,做好自保与互保的安全工作。

第5条 负责对调度室通讯设备的防雷工作。

第6条 负责对维修工具的使用和保管工作。

第7条 确保井下通讯畅通无阻,及时、迅速处理井下通讯故障。

(二)、责任追究

第8条 未经专业培训,未取得安全资格操作证书的,负直接责任。

第9条 通讯仪器、设备未及时维修,不能达到正常使用的,负直接责任。

第10条 未对安全仪器仪表及时冲放电的,造成不能正常使用的,负直接责任。

第11条 对通讯仪器、设备要认真检查,对损坏要及时维修,未及时维修的,负直接责任。

第12条 未对通讯仪器、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维修的,负直接责任。

第13条 通讯仪器设备技术参数不符和有关规定参数的,负直接责任。

第14条 对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按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第12篇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特种设备是指由国家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目前由国家认定的特种设备主要有电梯、各类起重机和厂内机动车辆等。

国家将特种设备纳入劳动安全专项监察范围,在各级劳动部门成立了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检验机构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是针对国内特种设备本身存在事故隐患及安装、维修、操作、指挥不当造成的事故占有较大的比例,同时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所采取的重要措施。这也是政府监督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由过去传统的经验型管理和定性管理向技术型管理和定量管理转变所采取的重要举措。

以山东省枣庄为例,自1989年以来,10年间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42起。其中,死亡事故30起,死亡32人、重伤1人;重伤事故8起,重伤9人;重大设备事故2起;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多万元。造成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安装、使用、维护保养不当,安全装置失效;二是企业负责人缺乏对特种设备的重视,由于特种设备在多数单位为附属性生产设备,因陋就简的情况比较严重;三是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修、操作、指挥人员未经安全培训就上岗,对特种设备的技术性能不了解,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四是安全监督力量薄弱,力度不够。目前,虽然劳动部门所属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特种设备进行了新装和大修验收及定期检验,但由于技术检验只能对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没有执法职能,而劳动部门的劳动安全监察机构由于人员较少,工作量大、面广,不可能在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上投入太多的精力。在缺乏压力和动力的情况下,企业对特种设备存在的隐患迟迟不进行整改,特种设备长期带病运转。

为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从根本上扭转目前特种设备事故频发的被动局面,首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必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新装、大修验收和定期检验工作,特别是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做到心不散、人不懒,严格执行检验规程,对容易引发事故的特种设备的安全装置、吊具索具、用电安全等进行重点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设备必须要求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检;对隐患严重需要判停、判废的设备及时报送劳动安全监察机构,由劳动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处理;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在工作过程中还要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注重工作时效,树立廉洁公正形象,正确树立“为劳动安全监察服务,为企业安全生产服务”的意识,以取得劳动安全监察机构对检测检验工作的支持及企业对检测检验工作的理解。二是必须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及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操作、指挥人员的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提高企业负责人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安装、维修、操作、指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三是企业必须正确对待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长期效益与短期效益的关系,严格按国家规定加强对本企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企业的设备管理机构要做好特种设备的建档、管理工作;安全监督机构要做好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维修、操作、指挥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四是劳动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强对特种设备的执法检查工作,定期组织对特种设备的专项安全检查;在全面安全检查中也要将特种设备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在检查过程中要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是否有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安全使用合格证》;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修、操作、指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做到持证上岗。对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及特种设备无证使用、带病运转的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该判停的设备必须判停,该判废的设备必须判废,该罚款的必须罚款,做到执法严明,保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贯彻实施。

总之,要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劳动安全检查机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及企业必须各尽职责,三管齐下,方可做到事半功倍。

《设备管理部点检长安全职责(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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