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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负责人职责(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26 热度:96

财务管理负责人职责

第1篇 财务管理负责人职责

财务管理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负责项目财务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项目各类收支的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分析。

3负责各分包款审核,确定工作。

4负责项目会计核算记帐工作,编制各种财务报表,月资金使用情况分析报告。

5负责项目人事及财务工作。

6全面落实支票、现金借用以及报销等财务的审核。

7负责向业主、监理单位申报清款单及分包付款单工作。

第2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职责

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职责

*对公司财务、资金、成本,费用实行宏观管理。

*健全企业内部财务运作规范和经济责任制度并实施检查监督。

*组织公司年、季、月财务收支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控制费用支出,合理使用资金,实现公司经济指标。

*编制会计报表及相关收支统计报表。

*根据收集财务信息,进行财务分析,并组织人员对项目欠费进行清缴。

*负责督促财会人员正确及时计算交纳各种税款。

*组织协调各项目的多种经营工作。

第3篇 财务与产权管理部的安全职责

(一)确保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为安全生产提供充足的资金。

(二)参加公司重大安全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审定,提出资金落实方案,为公司战略决策提供安全准确的信息。

(三)参与事故调查,对经济事故或经济损失进行调查处理。

(四)当发生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负责联系、协调保险公司做好损失索赔事宜。

(五)做好财务部门的安全管理,避免火灾和被盗事件的发生。

(六)如因安全生产资金没有保障而造成事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根据集团公司、xx公司的规定对资金不乱投不乱借,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八)对资产进行价值安全管理,不乱投担保不乱做抵押,确保企业资产保值增值。

(九)加强财务档案管理,确保财务资料安全完整。

第4篇 财务科的科室职责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业局财务科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财务科的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其均为当前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最新条文的发布。

国电财[1997]57号印发《关于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

云电司财[1998]3号关于印发云南省电力公司预算、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滇东电财[1999]03号关于下达1999年度成本费用控制指标的通知

滇东电财[1999]02号关于印发“奖金与售电量电费回收率挂钩考核办法”的通知

云电司[1997]21号关于印发《云南省电力公司关于会议费等有关费用开支标准》的通知

计价管理[1997]437号《国家计委、电力部关于1997年电价调整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3职责

3.1负责对本企业未来期的财务活动进行规划和安排。

3.1.11

分析和预测企业未来期财务情况。掌握有关资料和主客观条件,分析企业自身的财务情况,和外部条件对企业财务情况的影响,预测未来期财务情况的发展趋势。

3.1.2确定企业财务管理目标。财务管理目标包括企业未来期财务管理发展目标和近期目标,实现目标需要遵循的财务战略方针和途径等。

3.1.3设计实施目标方案,作出决策。对各种可供选择的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论证,为财务决策提供依据。通过财务决策,运用科学的方法,选择和确定实现财务目标的最优方案。

3.1.4抉择方案,编制计划。根据最优化原则选出最佳方案后,利用报表、预算、定额等资料编制财务计划,并把财务计划与经济效益结合起来。

3.1.5贯彻执行财务计划。

3.1.6广泛应用计算机等现代管理手段、现代化财务管理方法和技术,增强计划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3.2根据财务活动的历史资料,考虑现实的要求和条件,对企业未来的财务活动和财务成果作出科学的预计和测算。

3.2.1测算各项生产经营方案的经济效益,为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3.2.2预测财务收支的发展变化情况,确定经营目标。

3.2.3测定各项定额和标准,为编制计划、分解计划服务。

3.3为完成财务计划目标,合理组织财务管理活动中的各个要素、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进行合理的分工与协作,形成科学的管理体系。

3.3.1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

3.3.2按照财务管理的需要进行分工,确定各岗位职责范围,建立责任制,明确其各自的责任与相应的权力。

3.3.3建立信息沟通渠道。

3.3.4确定财务管理方式。

3.3.5正确的选择和配备财务管理人才,搞好培训、调配、考评、奖惩,保证财务工作管理的需要和充分调动财务人员的积极性。

3.4财务管理人员应根据财务管理目标和财务决策的要求,运用组织权力和适当手段,指导和监督下属财务机构和人员实现决策目标。

3.4.1按照财务计划和确定的标准,对企业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将财务活动的实际成果与财务计划目标对照,发现差异,找出原因,采取措施纠正财务计划执行中的偏差,以确保财务计划目标的实现。

3.5以会计核算资料为主要依据,对企业财务活动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调查研究,评价计划完成情况,分析影响计划执行的因素,挖掘企业潜力,提出改进措施。

3.6以会计核算资料为主要依据,对企业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

3.7利用价值形态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控制和调节。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管理内容

4.1.1资金筹集的管理,主要包括资金筹集的概念、必要性,资金成本和投资风险价值的计算,资本金的筹集与管理,以及企业负债的管理。

4.1.2流动资产的管理,主要包括现金和各种存款的管理、应收及预付款的管理、坏帐准备金制度的建立、存货的管理,以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4.1.3固定资产的管理,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折旧管理、在建工程管理和国家资产的清查盘点。

4.1.4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其他资产和在建工程的管理。其中在建工程的管理主要包括投资计划管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

4.1.5成本费用的管理,主要包括成本开支范围、管理费用管理、财务费用管理和销售费用管理。

4.1.6销售收入、利润及分配的管理,主要包括销售收入管理、利润和分配管理。

4.1.7会计电算化管理,主要包括计算机软硬件系统的维护,电算化操作制度以及电算化后会计档案的管理等。

4.1.8财务报告和财务说明,主要包括资产负债、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管理,以及财务分析。

4.2管理制度

4.2.1资金管理制度

4.2.1.1资金管理应当遵循集中管理、综合平衡、统筹调剂、合理使用的原则。

4.2.1.2资金的开支必须符合资金审批程序。凡5万元以上的开支必须由局长批准,凡1万元以内的开支须经分管局领导批准,10

万元以上开支必须由资金委员会讨论决定后审批。但更改、大修、业扩工程及三另费用有计划的项目不在此范围内。

4.2.1.3成立资产管理委员会,研究安排资金计划,检查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决定重大投资项目和支用审批。资金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和具体操作,重大情况应及时向资金管理委员会报告。

4.2.1.4各项重大开支都必须履行计划申报、综合平衡、批准下达的程序,并严格以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控制,按季度分别编制营运资金支出、资本性支出、现金支出预算。各类工程必须先根据工程项目进行预算,由生技、财务、基建科审查后列入计划,经总工程师审定、局长批准后下达执行。

4.2.1.5各项投资,各种资本性支出,各项重大支出计划,都应该进行经济分析、论证和财务评价,以企业效益为主要检测指标进行评价,实行效益否决制。

4.2.1.6对各项资金的使用实行财务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监督。财务监督的重点是预算执行、项目完成情况以及资金使用效益。审计、纪检监察监督的重点是预算的合理性、合法性,内控制度的严肃性;项目决策的经济性;投资方向的可靠性。

4.2.2流动资产管理制度

4.2.2.1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4.2.2.1.1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货币资金的收付结算、保管和核算工作。

4.2.2.1.2每一笔资金收付业务不能自始至终由一个人办理,即任何一笔资金收付业务的发生和处理,都应做到申请、审批、支付、记帐、复核等分别有专人负责,以起到相互牵制和制约的作用。

4.2.2.1.3对货币资金收入和支出的流程,应严格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办理。

4.2.2.1.4货币资金收入应即时入帐,现金应及时解缴银行,货币资金支出应有正当的审批手续,货币资金应经常或定期进行盘点与核对。

4.2.2.1.5即时、正确地进行货币资金核算,如实反映货币资金的收入、支付和结存情况,加强货币资金收支凭证的审核,保护货币资金的安全。

4.2.2.2应收及预付款管理制度

4.2.2.2.1企业应控制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的限额和收回的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组织催收,避免企业资金被其他单位占用。其预付帐款应视同应收帐款进行管理。

4.2.2.3存货、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制度

4.2.2.3.1财务部门应十分关注存货的积压,尽可能地降低存货、低值易耗品占用资金。

4.2.2.3.2财务部门应定期与供应部门对存货、低值易耗品进行清查盘点,作好盘盈、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帐务处理。

4.2.3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

4.2.3.1企业的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应由财会部门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共同负责,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按使用部门归口,用和管相结合、资金管理与物资管理相结合、权和责相结合。

4.2.3.2对固定资产应实行设备定号、保管定人、管理定户和建立保管折的方法进行管理,做到有帐、有卡、有实物。

4.2.3.3对固定资产的计价、分类、折旧、保管及清理必须按省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4.2.3.4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的管理均应按《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管理。

4.2.4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4.2.4.1坚持按基建程序办事的原则,基建投资严格按年度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拨付,按规定项目支用,不得挪用,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

4.2.4.2工程价款的支付必须符合规定、手续齐全,不得以概预算代替实际支付。

4.2.4.3电力项目基建财务必须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同时按省集团公司财经部要求设置'工程项目基建支出台帐'及设备登记簿等,完整反映各项目建设成本,为编制竣工决算打下良好基矗

4.2.4.4电力基建项目在验收完毕、投入运行的当月,必须将已完工项目的“固定资产暂估入帐通知单”递交相应生产单位财务,以便生产单位进行会计处理。

4.2.4.5电力基建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应抓紧办理“工程结算”,财务根据“工程结算批复”调整投资报量,如有节余资金,必须及时清理还贷。已完工项目如有剩余物资及债权债务,原则上要求在编制好竣工决算的同时清理完毕并妥善处理。

4.2.4.6电力基建工程大中型项目要求在启动验收完毕、投入运行后六个月内编制完成竣工决算;小型项目要求在启动验收完毕、投入运行后三个月内编制完成竣工决算。

4.2.5电费电价管理制度

4.2.5.1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电价政策,不得随意加价和乱收费。

4.2.5.2各种加价和征收,必须持有省物价局和省电力集团公司以上部门下发的有关加价和征收的文件方能执行。

4.2.5.3电价的执行必须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如有违反现行电价政策的要及时纠正或一经发现有乱收费乱加价现象必须立及纠正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2.5.4滇东电网所有用电户,必须实行当月电费当月托收,即在当月15日前办理完毕。

4.2.5.5当月电费的结算,以月末抄见数计算,结算后对用户多划款额顺延到资月。结算后用户少划的部分数额,使用电费结算通知单收款。用户必须于次月8日前付清上月结算电费。

4.2.5.6对部分小用户一律实行电费保证金制度,电费保证金数额,按上季度电费总额收龋

4.2.5.7电费全部收回后,必须统一存入电费专户,一经存入不得支取或随意划入其他帐户。

4.2.5.8按照《供用电营业规则》的规定,严格实行电费迟纳金制度。

4.2.6成本费用的管理制度

4.2.6.1严格执行成本开支范围和标准,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生产性支出和非生产性支出的界限,不以乱挤、乱摊成本、资本性支出不准列入成本。成本开支范围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不能政出多门。

4.2.6.2对于各种费用按一定标准考核到科室、班组,奖惩结合,把成本费用控制在省集团公司下达年度计划内。

4.2.6.3坚持抵制地方自行出台的各种集资、摊派和不合理的加价收费。

4.2.6.4加强企业自我约束,贯彻稳健性原则,按权责发生制核算成本,不得以少进成本,少列财务费用,搞虚盈实亏,套取消费基金。

4.2.6.5优化成本结构,合理控制成本。要适应形势的变化,重点加强对购电成本的控制,加大各种消耗性费用的控制力度。

4.2.6.6建立成本预算控制制度,强化费用预算计划的刚性,实行成本管理和资金管理相结合,严格按预算和时间进度使用经费。

4.2.6.7加强技改、大修、业扩等专项工程管理,努力降低工程成本。

4.2.6.8业务招待费要严格控制,合理使用,报销实行主管一支笔签字,一支笔验收,谁经办谁签经手。

4.2.7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4.2.7.1会计凭证应审查无误后,方可输入计算机,经复核无误后,方可进行汇总记帐、产生报表等工作。

4.2.7.2计算机操作人员在操作中若发现机器故障,应立即时向财务负责人或系统管理员汇报,并作好记录,尽快恢复。

4.2.7.3未经财务负责人同意,禁止使用外来软件软盘。

4.2.7.4未经财务负责人同意,不得将财务计算机设备借出。

4.2.7.5会计软件,会计电算化资料应由专人严格管理,财务会计电算化的备份盘,应统一编号,登记入册,各盘标签上应注明数据目录和日期,并作双备份,分开地点保管。

4.2.7.6非财务科人员查阅财会电算化资料,须经财务负责人同意,由财会电化操作员查询提供资料,非财务科人员不得擅自运行计算机查询资料。

4.2.7.7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和操作员应严格按操作权限进行计算机操作,不得越权操作。

4.2.8财务分析制度

4.2.8.1财务科每季进行一次财务分析,并向局领导提供经营活动分析报告。

4.2.8.2财务务分析活动,全科人员应全部参加。

4.2.9培训学习制度

4.2.9.1财务人员应加强业务知识及新政策法规的学习,对新事务、新政策要花时间、花精力去学习、去掌握,并在工作中去运用。

4.2.9.2在日常财务会计业务工作中严守财经法纪,在办理财会业务的过程中自觉地遵守国家有关规章制度。

4.3销售收入管理制度

4.3.1销售收入的实现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据实入帐,并适时进行帐龄分析,区分出不良资产,并采取有效措施对不良资产进行处置。

4.3.2对电费的回收工作,实行奖金与电费回收率挂钩考核的办法,责任落实到个人

第5篇 某物业公司财务管理部职责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部职责

(1)协调与银行、税务以及其他主管财务政府部门的关系。

(2)建立财务管理体系,做好管理公司的经济核算工作。

(3)征收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加时空调费等其他管理费用。

(4)征收和支付管理公司各类合同费用。

(5)制作财务报表、资金平衡表及固定资产损耗表及其他各种财务报表。

(6)按员工工资表发放员工工资。

(7)小量现金的支出和日常采购、入库工作。

(8)负责物业管理部转发的业主投诉的处理,及满足业主其他有关的服务要求。

(9)总经理指派的其他工作。

第6篇 计划财务处收入税收核算岗位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负责计算每季度安全累积奖发放的个人所得税,要保证依法计算、依法纳税。

3上岗按照规定着装,掌握灭火和火场逃生知识,熟练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械;

4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5积极参加安全文化建设,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第7篇 公路局财务资产管理科工作职责

公路管理局财务资产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财务资产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

二、负责编制管理局年度经费预算建议计划,组织实施各项经费收、支预算,做好预算分析、控制、检查和监督工作。

三、负责各类资金的筹措、调配、拨付工作。

四、负责管理局月、季度会计报表,年终财务决算汇审和编报工作。

五、负责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做好国有资产购置、调配、处置及收益收解工作,做好政府采购手续的报批等相关工作。

六、负责机械设备的管理,做好机械设备的购置、调配、处理报废等全过程管理工作。

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物资材料的采购、调配工作,督促管理单位做好物资材料的出入库、现场管理、退库、盘点清查及仓库日常管理等工作。

八、参与经济合同和协议的会签,并监督执行。

九、负责二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做好通行费征收情况的汇总、分析、上报,负责免征车辆的审批工作,做好征收工作的督查等。

十、负责财务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财会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做好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十二、负责对局属单位财务资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8篇 内部财务管理基本任务职责

基本任务和职责:

1、认真执行财政部有关政策法规,遵循房地产企业开发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各项税收,维护投资者的权益及财产的安全完整,接受财税部门的监督检查。

2、及时有效的筹集和运用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降低成本,减少费用开支,增加赢利。

3、及时清缴税利,合理分配利润,扩大积累;对内实行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4、控制、分析公司的财务收支情况,考核各项财务指标的完成情况。

5、按时编制财务会计报表,正确、及时、全面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6、定期进行财产清查,保证公司各项资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7、接受主管机关、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

8、凡涉及对外支付款项,应在年度预算的基础上由各个部门制订月度预算计划,月度预算计划经财务部、总经理签字同意后生效。对于预算内的报销款项分别由经办人、部门经理在付款申请单上和原始凭证背后确认签字后,经总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报销。对于预算外报销的款项,则须报置业总部批准后方可报销。

9、会计人员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公司领导人监交。

第9篇 某项目物业管理处财务主任职责

项目物业管理处财务主任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编制年、季、月度财务计划和决策报告,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掌握、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3、负责管理处的一切往来账目的办理,认真审核原始单据,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单据,填制记账凭证并及时入帐。

4、主持收支预算、决算,及时清理债权、债务,正确反映经济活动情况和成果。

5、负责固定资产的分类、建帐立卡、增减折旧、资产清查、报废计划以及大修理等核算业务,做到帐、卡、物三者相符.

6、按照管理处费用开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负责各项经营管理费、医疗费、劳保费用的审核报销。

7、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并妥为保存。

8、完成管理处和公司财务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10篇 机关事务管理局计划财务科职责要求

1、负责管理机关各部、委、办、局的行政经费和预算外经费。

2、负责审核、编制、发放机关职工工资。

3、负责区级机关各部、委、办、局职工的公费医疗及医保经费的管理工作。

4、负责管理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及房租。

5、归类整理下达预算,定期核算预算经费执行情况,接受各部门的咨询及监督。

6、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的清理建帐工作。

7、负责审核机关车辆的保险及费用支出。

8、负责收集、整理、装订、保管会计档案资料,并按规定时间移交本局档案室。

9、保管好现金、支票、有价证券、收据及印鉴等,每日结清现金帐,将多余库存现金存入银行。

10、代管全区党费及少儿两全保险费。

11、做好财务报销制度的宣传解释工作,按时报送财务、统计报表。

12、负责监督审核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财务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11篇 总经理助理主管财务、行政、营销兼综合管理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财务、行政管理、市场开拓,合同签订和管理及客户服务负直接领导责任,组织督促所管辖部门负责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是本业务系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1)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贯彻执行国家财企[2012]16号文、当地政府和上级公司关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专款专用,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和安全技术措施及隐患整改项目费用的到位。

3)在组织编制经营计划时,应同时编制及审查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管理所需的经费计划,必须优先保证安全技措工程、安全设施购置资金的落实,并负责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费用、劳动保护经费、安全奖、违章罚款的使用情况,必须专款专用和按规定使用。

4)对因挪用安全措施费用,致使重大隐患得不到治理而发生伤亡事故负主管领导责任。

5)把安全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经济效益,支持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审核各类事故费用支出。

6)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的缴纳和返回基金的使用。

7)组织督促主管部门抓好对炊事机械、生活用炉灶、设备、电气的安全管理,及时解决生活服务设施方面存在的隐患,对由此而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负领导责任。

8)经常过问和检查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负责搞好全公司文明生产,抓好职业卫生工作,保证生产、工作、环境卫生,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

9)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把安全生产“五同时”工作贯穿到营销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对所管辖的经营、设备、物资、销售、后勤的工作安全及人员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

10)在生产经营中遇到安全与效益、安全与速度、安全与任务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在安全的前提下求效益、讲实效。

11)对公司和总经理的商业机密,包括日程安排、机密文件、商业会谈内容等进行保密

12)将安全教育纳入公司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将安全技术知识列为工人培训、考工、评级内容之一,对招收新工人要组织入厂教育和资格审查,保证提供的人员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素质。

13)严格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向安全部门或主管领导通报情况。

14)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市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 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16)积极参加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加强安全自我保护,切实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第12篇 资产财务管理中心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1、认真落实财政部财企【2012】16号文“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办法”,及时提取安措管理费用,把安全生产经费纳入财务预算,设立专项经费科目。

2、负责审核和划拨安全环保经费并监督使用。

3、保证隐患治理、安全教育、劳动保护等投入费用资金到位。

4、负责审核各类安全环保事件处理费用支出,并纳入公司经济分析内容。

5、负责事件应急救援费用的筹备,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并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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