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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管理部门安全职责(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12 热度:69

电力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第1篇 电力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 贯彻国家有关电力安全法规、电力行业标准、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2) 负责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并按有关规程一、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运行安全。

(3) 负责电力装置工程、电气图纸和有关资料的安全措施审查。

(4) 负责对参与本单位承装、承修电力工程单位元的安全资质审核。

(5) 负责辖区临时用电计划的审核和、批准与监督、检查。

(6) 负责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和及教育。

(7) 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对电力设备方面的事故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和验收。

(8) 参与对重大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第2篇 电力工程项目中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的实施

随着《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健康的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并实施,体现了国家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尊重公民的生存权和健康权。作为一家电力工程建设企业,面对着电力建设市场激烈的竞争环境,必须积极建立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这两个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一方面在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中得到有效运行;另一方面还必须在各电力工程项目中有效实施。而后者往往是一个薄弱环节。本文根据电力工程建设企业中两个体系的实施情况,就如何在电力工程项目中具体实施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进行探讨。

电力工程项目中,包括土建项目、电气安装项目、线路架设项目等不同种类的工程。而且各工程项目又有自身不同的特点和条件。因此,体系的运行不可能简单的采取“拿来主义”——按照公司总部的有关文件执行。必须是按照一定的步骤和方法,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循序渐进的“建立”起符合该工程的管理体系,才能使体系运行行之有效。

1 初始状态输入阶段

1.1 了解建设单位有关安全、健康、环境方面的要求

“以顾客为关注焦点”,就必须全面了解顾客的要求。合同、协议以及各种附加协议中,建设单位有关安全、健康、环境的要求,往往会遭到施工人员的忽视。随着电力建设市场的不断规范,而今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要求不再停留在简单的工程量、造价等方面,对工程的施工安全、质量以及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也日益严格。特别是外资企业作为建设方时,其对安全、健康与环保等方面的要求更加严格详细。这方面的附加协议内容往往比主合同还要丰富得多。这些协议中,不乏科学、系统的工作方法。施工单位对建设方有关要求的关注,不但可以实现将各方面的要求事先进行有效控制,还可以不断提高和完善自身的管理水平。

1.2 对重大危险因素和重大环境因素进行识别

在体系中已经进行了全面的危害辨识及风险评价,并根据评价的结果,确定了重大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通过管理方案进行有效控制。但针对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还应对这些危害因素进行识别,从中确定与工程息息相关的重大危害因素和环境因素。通过识别,一方面淘汰与工程无关的因素,另一方面,还可能增加个别因素。这都是由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定的。制订相应的管理方案时,也应与实际情况相符合,才能保证各因素在工程项目中得到有效控制。

1.3 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的识别

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的识别理由与1.2基本相同。对于工程项目而言,更加注重对有关的技术规范的收集。使整个施工过程中,都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2 策划阶段

2.1 针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策划

施工组织设计是整个工程项目施工的灵魂。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有关章节,溶入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的有关要求。例如在安全管理及安全保证措施的章节中,体现出本工程的安全目标,也将有关的管理制度纳入其中;在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章节中,同样体现出环境保护的目标,也将有关的管理制度纳入其中。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涉及的管理制度,如果需要进一步的阐述,还可以编制单独的文件作为指引。

2.2 针对管理方案的策划

在1.2中,对重大危险因素和重大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进行控制。还可以将管理方案引伸到工程项目的管理中来。例如,策划对施工场地的消防器材配置的管理方案;策划对员工劳动保护用品配置的管理方案;策划工地临时用电配置的管理方案;策划改善员工生活环境和条件的管理方案等。对每个管理方案均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收。使管理方案实实在在的服务于工程项目。

2.3 针对应急预案与响应的策划

针对工程自身的特点和具体的条件,除了策划《工程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与响应计划》和《职工伤亡事故应急预案与响应计划》等常规的应急预案,针对南方沿海地区的气候条件策划《恶劣气候条件下施工事故应急预案与响应计划》;针对突发群众性疾病策划《非典型肺炎事件应急预案与响应计划》,针对电力工程项目策划《变压器油污染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与响应计划》、《六氟化硫气体中毒事故应急预案与响应计划》等各种应急预案。使工程项目施工中对各种事故均能得到控制。

2.4 针对能源资源管理的策划

在工程项目中,对能源资源的管理主要侧重于对水、电的管理。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施工的特点,以及以往工程积累的数据,可以制定月度的水、电控制值。随着工程项目的进度,每月的控制值需进行必要的调整。水表、电表应进行相应的配置,至少生活区、施工区的水表、电表应该分开。每月实际用水量和用电量与控制值进行对比,不断减少对能源资源的浪费程度。

2.5 针对员工健康的策划

影响员工健康的主要因素来自于施工环境、生活条件和餐饮设施。施工环境除了配备“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之外,还必须配备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品,以及防止静电的安全措施。员工的生活条件除了摒弃黑暗潮湿的石棉瓦房,换成宽敞明亮的砖房之外,还应该对周边环境进行清理,使生活污水和垃圾远离生活区。对垃圾的处理可以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定期的清理和回收,减少污染的同时,也节约了资源。餐饮设施的配置,一方面可以要求员工饭堂申请卫生许可证,另一方面对日常供给的饮用水卫生给予保证,避免员工饮用卫生情况不明的山泉水;对放置在工地上的大水壶应该上锁,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2.6 针对三级安全教育的策划

以上各项策划的贯彻和落实,都需要通过对员工的教育进行传达和学习。因此,三级安全教育不仅包括对员工进行常规的安全教育,还应该包括对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涉及的各项制度和措施的教育。在项目部中设立专门的教育室,配备电脑、投影仪等必要的电教器材。为每一位参加培训教育的进场员工建立安全教育记录卡,并发给进场工作证,在证件的背后记录有关的急救应急电话。

3 运行阶段

按照以上六个策划,以及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的《管理手册》和相关的《程序文件》、《作业文件》,在工程项目正式开工之时,进入正式运行阶段。项目经理应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并合理安排人力和资金。各有关负责人应确保运行中各项记录的及时性,并真实反映体系运行的情况,以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强化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在工程项目中可以开展《安全技术作业票》的工作。使每一项工作在开工前都进行了安全交底,并由项目负责人进行了审批。

4 监督和考核阶段

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完成情况、运行控制的执行情况、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等几个方面,对工程项目日常的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测。

对于施工环境的监测,可以委托环保监测部门进行。在施工的高峰期,委托进行有关噪声、粉尘、有害气体的监测,通过监测报告进行绩效考核。

5 小结

虽然在电力工程项目中实施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有一定的难度,但只要很好的把体系与工程项目的日常管理有机的进行结合,抓住两者的结合点,把工程项目的管理逐步向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科学、系统的方向转变,便能逐渐体会到体系的优势和促进作用。

第3篇 强化电力输变电工程建设环节安全管理工作各项措施

措施

导读:关于强化电力输变电工程建设各个环节安全管理工作各项措施。有关部门曾经对于施工安全氛围作出过调查统计,得到的结论是,施工工程的安全氛围与安全事故发生的频率成反比。从长期的实践经验来看,安全管理一般是两种形式,分别是“静悄悄”和“轰烈烈”。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只要能够营造出一种事事讲安全、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构建施工安全理念,杜绝违章行为

习惯性违章是目前施工建设工程中一大严重问题,这也是关系到施工安全的大事。有一些工地上的职工认为规章制度里规定的必须戴安全帽、必须扎安全带是很小题大做的行为,因此对于严厉的管理非常之反感。然而事实上,这一系列他们眼中的小事却是直接关系到一个人的生命安全的,很多时候正是这一根安全带、这一顶安全帽会挽救一个工人的生命,也可能就是这一根安全带、这一顶安全帽的疏忽会葬送工人的生命。在操作中违反相关安全规定是很多事故最直接的诱因,不仅仅会危及到个人的人身安全,还会危及到设备的安全,并进一步妨碍到整个电力生产,提高输变电工程人员的法治意识与安全生产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施工。

基于以上种种,必须要构建施工安全理念,并严厉杜绝一切违章行为,对于违章行为尤其是那些习惯性违章行为必须毫不留情不留余地。

营造施工工程安全氛围

有关部门曾经对于施工安全氛围作出过调查统计,得到的结论是,施工工程的安全氛围与安全事故发生的频率成反比。从长期的实践经验来看,安全管理一般是两种形式,分别是“静悄悄”和“轰烈烈”。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只要能够营造出一种事事讲安全、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良好氛围。真正地形成了一种非常强大的员工舆论监督气氛。这种良好安全氛围对于各个单位抓好安全工作都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

严格做好前期审核工作

发包人在施工工程项目发包之前除了要对承包人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以及施工业绩作出严格详细的审核之外,还要从安全施工角度对承包人的施工负责人、安全施工记录、特种行业操作持证、工器具以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机构设置、安全用具、工程技术员以及人员配置等等作出严格的审查及核实,并在还没有签订正式的工程施工合同之前,对于中标单位其安全管理机构配置、安全施工业绩以及人员配置等等一系列内容作实时实地地调研和考察。严格审核质检人员,质检人员不得兼职,持证上岗,同时需要具备有关的专业知识。

规范施工工程安装合同书以及其他相关的安全文件

合同里除了要载明工程质量、工程施工范围、工期以及工程价款这些条款之外,还应该要载明承包方以及发包方各自安全资任条款,特别是承包人应该要承担的安全贵任一定要竭尽可能地做到细致谨慎。

并且还要单独地签订相关“文明安全施工协议”,并以此作为合同书的附件,在其中必须要注明其与合同书文本有着相同的法律效力。它的内容应该要覆盖到人员配置、员工安全知识培训、专项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安全机构设置、对承包方职工或者是第三方人身事故以及安全劳动防护要求等等一系列条款规章。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的规范性以及严肃性,应该将这一系列文件都送到当地政府的安监部门进行审查备案。

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工作

在输变电工程施工的过程中,项目督查人员应当加强安全检查工作,专门定期进行安全性检查每一个环节都不能遗漏,详细检查生产现场安措执行情况、分析改造现场危险点、安全管理现场、安全规章制度执行几个方面,一经发现违章行为,严格惩治。认真排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不能留死角,排查组成员对电缆沟渠、电缆井等施工沿线的作业状况、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及施工设备的现场布置情况,库房材料的安全摆放等内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节日保电万无一失。加强设计、施工、检测、验收等各环节工程实体质量过程管控。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程规程、标准、规范的要求检查施工用电线路、配电设施、电气设备防水、防触电装置等,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防范措施,整改后通过检查符合要求后才能继续施工,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对施工人员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做好安全设施的设置,从而实现对施工安全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达标。

严格控制施工设备和材料

在材料选取上要细心挑选,对于设备厂家要专门进行考察,从中选出质量价格能够得到保证的厂家,统一建材的质量、价格、并保障进度。同时,在采购设备材料时,要通过正常渠道,选择经过国家认可、有技术和资金保障的厂家,多进行比较选对,也不要以次充好,从而保障材料的质量安全,同时也节约材料成本,对进场的材料应按有关规定做好检测工作,严格执行三级自检、建材检测的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以及隐蔽工程中间验收制度,对于未经过检查验收和验收不合理的材料严禁使用。

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其素质

为了提高输变电工程人员的安全意识,应该强化输变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工程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人员继续教育,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的规定制度,全力提高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继续发挥施工现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示范、带动作用,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按照“先培训、后输出”、“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将农民工纳入成建制的劳务企业,有组织地输出劳务,切实做到不接受安全教育不进入施工现场,严禁未经安全知识和基本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上岗操作。举办安全系列讲座、沙龙、研讨会、专题讲座以及各类宣传手段等,同时邀请专业人员向工程人员传授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让输变电工程人员参与安全生产学习,提高输变电工程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加强监督队伍建设,有序开展监督工作督查,对监督工作质量和作风建设进行细化考评。同时,要注重输变电工程的人才培养工作,吸引人才,建设专业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队伍,提升工程队的实力。

提高质量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责任体系,明确职责范围,强化责任考核,严肃责任追究。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的“两个主体”。安全生产法明确要求,政府是安全生产监管主体,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这两个主体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两个支柱,各司其职,相互支撑,缺一不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加大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业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切实履行法定安全责任,建立起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机制。鼓励优秀、诚信、实力较强企业,在质量安全工作上做出典范。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将工作目标和相关责任分解到各个职能部门和工作岗位,做到责任到岗、落实到人,建立起责任与权力相统一的体制和机制,并强化监督检查,提高监管效率。

结语

为了保证电力工程施工建设安全问题,所有电力工程建设人员都作出了非常大的付出,各方人员共同参与电力安全管理工作,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真正地做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构建了企业施工安全以及生产管理的长线有效机制,更重要的是确保了生产安全事故得到了真正切实有效的控制。这不仅仅为企业职工带去了生活上的幸福,也为企业的长足发展以及经济效益打好了坚固基础。

参考《中国电力工程行业现状调查及未来五年投资策略分析报告》

参考:

中国电力自动化市场营销现状深度分析与未来发展趋势预测报告

中国电力检修产业运营全景调查与未来发展前景评估报告

中国电力工程行业现状调查及未来五年投资策略分析报告

中国电力施工产业专项调研及未来五年盈利战略研究报告

第4篇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电力建设工程的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国家和投资者的财产免遭损失,规范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借鉴国际上工业发达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的通常做法,结合电力建设具体情况制定,用于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管理关系。

第三条 规定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电力(葛洲坝)集团公司、水利水电总公司、安能公司、水电流域开发公司、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公司)和国家电力公司系统从事水电、火电、送变电建设的施工企业;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全资、控股的工程建设项目和项目法人、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参加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以下统称企业)。

第四条 企业必须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把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作为企业的经营理念,不断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在确保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的前提下组织开展电力建设工作。

第五条 企业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推行逐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及安全方针目标公开承诺制度,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以下简称“五同时”)。

第六条 企业应依据国家、行业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制定适合本企业情况的规章制度,使安全健与环境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七条 企业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主管工作范围内对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负责,并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  目    标

第八条  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电力建设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努实现人身死亡事故“零目标”。杜绝以下五种事故:

1、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2、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重大火灾事故;

4、特大交通事故;

5、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第九条 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分公司)、集团公司、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目标:

1、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  2、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4、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第十条 水电施工企业安全施工目标:

1、不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2、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4、不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5、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第十一条 火电、送变电施工企业对安全施工实行三级控制目标:

1、企业控制人身重伤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及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2、专业工地控制人身轻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一般机械、设备、火灾、责任交通事故;

3、班组控制未遂事故和记录事故,不发生人身轻伤事故和其它一般事故。

第十二条 水电施工企业对安全施工实行三级控制目标:

1、企业控制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不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其它特大事故;

2、工程项目部控制人身重伤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

3、作业队控制人身轻伤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其它一般事故。

第十三条 电力建设各工程项目和施工企业及所属的专业工地、班组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安全施工目标,但不得低于本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责任制

第十四条 企业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十五条 企业各级行政副职及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是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向行政正职负责。

第十六条   电力公司总经理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公司基建系统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

2、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定期主持召开安全工作情况分析会,听取基建安全监督部门的汇报,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督促所属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安全奖金。

5、保证基建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规定的要求,支持安全监督部门履行职责。

第十七条   电力公司基建副总经理职责:

1、负责组织落实本公司基建系统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

2、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定期听取基建安全监督部门的汇报,协调解决基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审定基建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主持基建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基建安全大检查;部署基建安全工作。

5、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中,负责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以下简称“三同时”)的规定,组织贯彻落实。

6、组织或参加基建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   电力公司基建管理部门职责:

1、在管理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同时,负责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

2、在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审查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3、督促项目法人、工程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现场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确保现场建立起正常的安全文明施工秩序,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重大问题。

4、在安排基建施工任务或组织工程招投标工作时,必须组织审查标书和承发包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及奖罚条款。

5、必须按原电力工业部和国家电力公司关于“电力工程概算中计列安全措施补助费”的规定,确保电力工程安全措施补助费的计列与提取。

6、负责组织本电力公司系统施工企业大型施工机械的技术检验和安全管理工作。

7、参加基建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大检查工作。

8、参加基建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5篇 电力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1 目的: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规范作业人员行为,树立现代企业形象。

4.1 各单位的行政正职为本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第一责任者,对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必须在管生产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文明施工。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4.2 施工单位的施工区域应为本单位的文明施工责任区,负责搞好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

4.3 工程部负责材料设备的定置摆放的规划设计。

4.4 安监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5 内容及要求:

5.1 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施工特点制定具体的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5.1.1 主厂房周围外延20米范围内的施工单位要根据施工情况按“定置图”进行设备、材料和物资在该区域的放置。

5.1.2 在此区域放置的设备、材料必须经过安监部批准,本着当天放置当天用完的原则,特殊情况下,经安监部批准,最多可以在此区域放置一周。

5.1.3 经安监部批准进入厂房内部的设备、材料,必须按照“定置图”摆放,并在摆放区域用警戒绳圈出区域边线。

a. 汽机间、集控楼各层要画区域设定线,如通道位置、设备放置区域、材料放置区域、工器具(箱)放置区域等,并严格控制,杜绝放置混乱。

b. 锅炉间、煤仓间、引风、除尘间砼地面形成后也要划出区域设定线,控制好设备、材料等的放置区域。

5.1.4 放置在施工现场的各种铁房、箱、笼、容器等必须规矩,合理放置、并按要求着色、统一编号登记造册。

a. 铁房刷灰色;

b. 卷扬机棚刷兰色;

c. 电焊机箱刷红色(与奥太箱同色);

d. 装有乙炔、氧气瓶的铁笼刷红白色(竖道);

e. 安全围栏和孔洞盖板刷红白色、盖板中间编号;

f. 油罐刷黄色;

g. 集中供氧气输送管道刷蓝色,乙炔输送管道刷白色。

5.1.5 电源线、电焊线的敷设:

a. 电源线必须顺梁或柱敷设,平面布置整齐有序。

b. 电焊线敷设必须集中,采用固定端子、快速插头。

5.1.6 在编制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时,要结合总平面、附该工程的设备、材料、定置摆放图。

5.1.7 各种机械、工器具定专人管理。

5.1.8 施工中使用的电源、水源要定专人管理,发现损坏及时找专业单位修复。避免施工中的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5.1.9 施工现场的厕所由所在区域的施工单位负责管理,做到清洁卫生。

5.2 工完场清的要求:

5.2.1 当日收工前将剩余材料摆放整齐,垃圾、废料清离施工现场。

5.2.2 单项工程结束,施工现场彻底清扫,杜绝存放剩余的设备、材料。

a. 地下工程完工,立即土方回填,平整场地。

b. 砼工程结束,要将周转性材料彻底清离施工场所,如模板、木方、草袋以及结构上的毛筋、拉线等杂物彻底清离,继续施工的要摆放整齐。

c. 钢结构施工结束要将操作平台、安全绳、爬梯等彻底拆除。

5.2.3 设备、材料必须分类整齐摆放

5.2.4 在他人责任区施工的,必须保持整洁环境,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服从该责任区负责人的监督和管理。

5.3 杜绝野蛮施工:

5.3.1 严禁随意在建筑上乱凿孔洞。

5.3.2 严禁私自挪用拆除安全围栏、孔洞盖板及其它安全设施。

5.3.3 严禁拆挪他人施工用的通道、爬梯、操作台、照明等设施。

5.3.4 严禁在建筑物、设备上乱涂乱画。

5.3.5 严禁随地大小便。

5.4 奖罚条例:

5.4.1 奖励: 安监部每月根据日常检查,每周的综合考核,对文明施工工作有成绩、贡献大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嘉奖。

5.4.2 处罚:

a. 各施工单位所负责的厂区道路做到路面无存留砂土、杂物,否则视情节给予200-500元的罚款。

b. 材料、设备不按规定区域摆放或摆放无规矩、不整齐、视情节对其单位给予300-1000元罚款。

c. 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和用电设备长时间空载运行,对责任者给予每处罚款50元,视情节给予其单位每处100-500元罚款。

d. 乱拉私接电源线、电焊线、氧气乙炔管给予责任者每处50元罚款,情节严重对其单位给予200-500元罚款。

e. 挪用或损坏安全设施,视情节给予每处500-1000元罚款,并强制其恢复原状。

f. 在建筑物、设备上乱涂乱写、视情节给予责任单位或当事人100-500元罚款。

g. 在主厂房区域散、乱停放交通工具者给予50元罚款,其责任区单位给予每辆罚款100元的处理。

h. 对主厂房区域散乱放置的铁房、箱、笼、小型机具,对其单位给予每件100元累计罚款,并限期运到指定地点。

i. 零散放置的建筑材料及设备,如模板、型钢、木方、钢丝绳等对其单位视情节给予100-1000元的罚款。

j. 施工场所的“五头”(烟头、盒;焊条头、盒;木头;废铁头、8#线;砖头、散碎砖头),对其责任者或责任单位给予每种头50-500元罚款。

k. 当日收工场地不整洁,视情节给予50-500元的罚款。

l. 单项工程结束,清理不彻底或没能立即清理,给予责任单位罚款100-1000元罚款。

m. 累计罚款达到1000元的单位,取消当月安全文明施工奖励。

n. 累计罚款达到500元的单位,扣发安全文明施工奖金的50%。

o. 受到罚款的个人,无资格享受文明施工奖励。

p. 对于不服从管理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给予加倍处罚。

5.5 规定中未涉及到的不文明施工行为视情节给予处罚。

12 文明施工方案

为了创造安全、文明、洁净的施工环境。项目部成立由项目经理为主任,项目副经理、专业工地主任、安监人员组成的现场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领导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

现场文明施工要贯穿从施工组织设计到工程移交的全过程。我方将在施工前期做好规划准备,一切按程序、按规定有序施工,规范上、下工序的交接,杜绝蛮干,一切按已定计划进行,项目完工后不留尾工,无基建痕迹,不破坏环境,创建国内同类机组一流的文明施工现场。

12.1 文明施工责任区域化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平面图,绘制本标段文明施工责任区划分图,将责任落实到各专业工地;明确各责任区的负责人和监察负责人。

12.1.1 按责任区划分图,设置醒目的文明施工小区管理标示牌。

12.1.2 创建汽机间、锅炉间、机炉集控制室为“文明施工示范区”。

12.1.3 在文明施工责任小区中实施封闭式施工,车间化、定置化管理。

12.2 平面管理定置化

12.2.1 按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合理布置场地,临时建筑和临时设施的位置、建筑面积、建筑标准必须符合总平面规划。

12.2.2 在交通主干道上不得任意停放车辆、堆放各类材料设备和其他物品,保持交通道路的畅通。

12.2.3 绘制设备、材料摆放图,实行定置摆放。单项工程开工前,在作业指导书中明确设备、材料的摆放位置,履行报批手续后,按图摆放整齐;为了保持施工现场的文明整洁,当天内不可能使用的材料和安装设备,严禁进入施工作业场所。

12.2.4 设定材料堆放场地、待安装设备堆放场地、废料堆放场地、废油、其它废弃物堆放场地及有毒有害废物存放点。各类材料按指定位置堆放整齐。各种材料设备堆放区域用标准围栏分隔,并挂分类标示牌(600×400),明确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受检状态、用途等内容。

12.2.5 组合场区域按总平面布置图用标准移动围栏分隔各专业施工区域。

12.2.6 按防汛要求,布置连续、畅通的排水设施和其他应急设施,防止泥浆污水等外流或进入施工场所。现场排水在排入下水管网前设沉淀池,防止泥砂进入下水管网。

12.3 作业行为规范化

12.3.1 加强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有专业文明施工检查组、清扫小组,做到施工道路等公共场地每日一清扫,每周一大清扫。

12.3.2 强化“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各施工区域的施工人员及时清扫、清理垃圾废料,保持施工场所整洁,施工机具完好、干净并排列整齐;杜绝“五头”现象(即烟头、钢筋头、焊条头、木材头、砖头),保持现场整洁。杜绝烟头,采取施工现场禁烟;杜绝焊条头,采取焊工配带“小铁桶”,焊条头统一回收、统一处理。

12.3.3 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乱拉、私接电源线;严禁擅自操作各种机动车辆;严禁高空抛掷各类废弃物。

12.3.4 已安装完和待安装的各种管子封堵好,防止管道锈蚀或杂物落入。

12.3.5 因工程需要,必须拆除或挪动安全设施时,要办理由安全部门签发的作业票。作业票要明确项目负责人、施工部位、设施名称、设施编号、工作时间、采取的临时防护措施;工程完工后必须立即恢复,经安全部门验收后,收回作业票。

12.4 安全设施标准化

根据工程的进展,同步设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设施的制作、安装严格执行电力部《火电工程施工安全设施规定》的标准。

12.4.1 “四口”、“五临边”设置的安全设施

“四口”指楼梯口、电梯口(包括垃圾口)、预留洞口、建筑物的出入口;“五临边”指阳台周边、屋面周边、框架楼面周边、斜道周边、卸料台外边。

a. 施工中正式通道、平台、围栏、维护结构未安装或不完善时,按部颁标准搭设临时通道;各种临边设固定临时围栏及挡脚板或围栏和立体围网;施工现场的孔洞安装围栏或盖板;在施工人员出入口上方设置严密的板棚。

b. 危险作业场所设置活动围栏;锅炉间、煤仓间、除氧间、电除尘等处施工时分层设置安全网。

12.4.2 高处作业及交叉作业

a. 高处作业设置滑线安全网、安全水平扶绳、活动式带围栏的操作平台;作业及移动过程中操作人员使用安全带、高处作业攀登自锁器、速差自控器。

b. 上下层交叉作业要设安全防护隔离棚。

c. 钢结构吊装中,每个节点或作业层都设置带围栏的操作平台。

d. 锅炉钢架、加热面等项目施工中,正式走台没有形成前,全部采用安全水平扶绳。

12.4.3 在锅炉间和煤仓间设置垃圾通道;锅炉间和汽机间的每层平台设置一个高层水冲洗厕所。

12.4.4 根据定置摆放图所确定的位置,电焊机采用集装箱布置,二次线成束布设,配备快装接头,少占场地,方便施工。

12.4.5 主厂房临时消防系统,各层设有临时消防水栓,满足扑救火灾需要。

12.4.6 氧气、乙炔采用集中管道输送,主厂房内、组合场内取消氧气、乙炔气瓶。氧气、乙炔管道爬头加防火罩。

12.4.7 安全设施颜色:箱式变压器和便携式配电盘统一编号,涂天蓝色;临时围栏、孔洞盖板分区统一标号,涂上明显红白相间颜色;垃圾通道涂黄色;候梯棚涂安全绿色;焊机集装箱涂红色;卷扬机棚涂天蓝色;定置摆放区域界线用红白相间色;消防器材涂红色;高层水冲洗厕所涂白色。

12.5 办公、生活环境管理社区化

12.5.1 办公、生活区24小时门卫值勤,布置花、草、树、木,设置方针目标宣传牌、宣传廊,开展升安全旗的活动;在醒目位置设置工程概况和施工单位名称牌、安全生产无事故日计数牌、职工守则牌、安全生产纪律牌、安全健康/环境方针牌;职工佩带胸卡,出入示证。

12.5.2 办公、生活区域内的设施实行标准化、统一化管理;各类车辆实行定置停放。

12.5.3 办公、生活区设置厕所、生活废弃物分类存放回收箱和有毒有害废物回收箱,并定期清理;职工食堂、浴室、开水间要经常打扫;食堂、仓库达到无苍蝇、无老鼠、无灰尘,炊具、餐具每日一消毒,食堂工作人员定期体检并符合卫生部门有关规定要求。食堂下水设置隔油池,防止带油污水直接排入下水;食堂排油烟机设置滤油烟装置,防止空气污染。

12.5.4 实施环境卫生、公寓寝室卫生考核制度,定期检查评比。适时对公寓进行消毒和杀虫。

12.6 施工用电正规化

12.6.1 施工用电的布设

a. 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绘出完整的系统图、布置图等竣工资料。

b. 用电线路布线整齐、美观。电源盘至二次变电所的线路,采用电缆桥架或槽集中布设;施工使用的电动工具、照明等临时用电设施的电源线,均由插座电源箱引出,电源线布置“横平竖直”,符合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c. 组合现场直埋电缆的埋深不小于0.7米,转弯处在地面上设明显标志。

12.6.2 电气设备附近配备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

12.6.3 电源开关柜或配电箱、插座箱应采用封闭式,统一涂色,统一标明序号,内外洁净,接地良好。移动式电源箱和绕线器安装漏电保护器。

12.7 减少扰民及防粉尘、辐射、噪音、中毒措施

12.7.1 对从事粉尘、辐射等有毒有害工作的员工,进行专门的岗前培训;建立员工身体检查档案;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12.7.2 为了减少和控制粉尘,在施工通道、场地及楼地面每天洒水一次,干燥季节每天洒水二次。

12.7.3 防辐射措施

a. 工程探伤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辐射区域内的施工人员,并用移动围栏、标志牌封闭辐射区域,设监护人。每次探伤后认真清点所带的物品,防止射源等有害物品遗留施工现场或丢失,避免对员工和公共人员造成危害。

b. 射源存放在专用的贮藏室内,采用“五双”管理制度,即双人管理、双人收发、双本帐册、双锁、双人使用,严格消耗登记制度。

c. 发生射源丢失或被盗,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12.7.4 合理安排工期,保护现场及现场周围的环境,避免环境污染;施工阶段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减少噪音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和干扰。

a. 施工中全部采用逆变焊机并集中布置,在施工中设置声障板和隔离板,以减少噪音和弧光对外界的影响。

b. 使用新型低噪音的电动工具,如型材切割机、冲击电锤、空压机等。

c. 对起重机、运输车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减少施工机械发出的噪音。

d. 在点火吹管时,使用消音器,消音器布置远离生活居民区,以减少噪音对公共人员的影响和危害。

e. 为了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合理安排劳动时间,必要时可采取佩带耳塞或头盔或轮流作业,尽量减少施工人员接触噪音时间。

f. 噪音较大的机械设备,严格控制作息时间,夜间二十点后、早晨八点前严禁进行作业。

12.7.5 大型吊车移动、运输大型构件时,设专人监护等措施,防止因碰坏路面、电缆及通讯线路造成对其他用户的影响。

12.7.6 消除粉尘及二次污染

a. 为防止土方工程中的扬砂、扬尘污染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施工中采用每天洒水的办法,

b. 为及时清除粉尘及细小的施工垃圾,现场配备工业吸尘器,已经形成的楼地面、通道每天至少用吸尘器吸尘一遍。汽机运转层,集控室每天至少吸尘三遍。

c. 对于污染较大的保温材料,运至现场前必须先拆除其包装,并及时回收,施工现场不得堆放过多的保温材料。为了防止施工过程中保温材料碎屑飞落,施工中采取铺设隔离罩的办法,使碎屑落入罩内,并及时清理。在汽机间保温施工中,必要时采取气流屏障法(空气隔离法),防止灰尘飞落到精密的设备中。

d. 防止二次污染保护施工成果。合理安排工序,减少或避免因工序不当而造成已完工程的污染。在保温油漆施工中,在作业区设置有效的隔离设施,防止油漆等滴落到施工完的地面、墙面、机械设备上;如在已完的墙面、地面上铺设塑料布,在已安装完的设备上加铝板制作的保护罩,责任分工为谁施工谁保护,安监部负责施工检查监督;在已经施工完的地面上倒运设备、从事电火焊等作业加设防护垫。

12.7.7 施工垃圾、废油、废酸等排放及处理

a. 施工垃圾清运到业主指定的排放场,运输垃圾等废弃物时,运输车辆用棚布遮挡严密,防止废弃物撒落而污染道路和周围环境。

b. 废油设置专用存放桶,严禁随地乱到,定期收集统一处理;

c. 酸洗后的废酸及清洗水,先排入专设的中和池,处理后达标排放;

d. 生活污水经沉淀、滤油排入生化塘,防止污染河流;生活废弃物先分类存放在垃圾桶内,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

e. 清洗混凝土搅拌设备、运输设备、浇筑设备的废水先排入沉淀池,然后排放或回收利用。

第6篇 电力机械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程及规定,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主要依据《陕西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实施细则》制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全方位覆盖、全过程闭环、按期限整改”的原则,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主体,实行分级负责、分类管理。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西安电力机械厂各部门、车间、控股公司及多经单位。

第二章 定义与分级

第五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安全风险程度较高,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非常态的电网运行工况、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缺失。

第六条 根据可能造成的事故后果,事故隐患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两个等级。

(一)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人身死亡事故,重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隐患。

(二)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人身重伤事故,一般电网和设备事故的事故隐患。

第七条 电力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的关系。超出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规定的消缺周期仍未消除的设备危急缺陷和严重缺陷,即确定为事故隐患。根据其可能导致的事故后果,评估为重大或一般事故隐患治理。

第八条 被判定为事故隐患的设备缺陷,应继续按照我厂现有设备缺陷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并消除,同时纳入本细则规定的事故隐患管理流程,实行分级督办,做到闭环管理。

第九条 “事故”界定,人身事故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判定;电网和电力设备事故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判定;交通、消防及煤矿等非电力生产事故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判定。

第十条 事故隐患划分为输电、变电、调度及二次系统、发电、配电、电网规划、信息、施工机具、交通、消防、其他共十一大类进行统计,每一类均包含设备、系统、管理及其它隐患。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十一条 根据“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全员参与”的要求,我厂建立厂部、部门(控股公司、车间、多经单位)、班组组成的三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分级负责事故隐患的闭环管理。

第十二条 事故隐患所在部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三条 厂安全监察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对已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总结评估,并汇总、编制本单位事故隐患治理计划,监督、检查有关职能部门及生产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归口负责相关数据的汇总、统计、分析,通报各部门事故隐患治理情况。

第十四条 各职能部门依据职责分工,是本专业事故隐患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协调专业(或辖区)范围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承担闭环管理责任。

第十五条 安全监察部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政府部门、陕西省电力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制度和文件要求,组织、指导、协调各部门在专业(或辖区)范围内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评估、核定各部门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审查批准治理方案,监督、协调治理方案实施,对治理结果进行验收。

(三)督促、指导、检查各部门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调解决各部门在工作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针对共性、苗头性、倾向性事故隐患,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治理活动。

(四)汇总、统计、分析全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按要求向省公司有关部门汇报。

第十六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落实上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好第十三条至第十五条的工作要求。

第十七条 生产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结合日常工作和专项行动排查本部门的生产作业现场、设备及设施、所管理人员,以及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和缺陷、缺失进行排查,实施预评估。

(二)依据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独立完成治理人员违章、管理违章和缺陷的消除工作,并实施闭环管理;对需协调和相关部门配合完成的事故隐患和设备缺陷,及时向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和安全监察部汇报。

(三)根据本部门安排,负责事故隐患和缺陷的控制监测、治理等相关工作,包括编制、实施一般事故隐患的控制措施、治理方案,实施一般事故隐患治理后的验收工作。

(四)了解、掌握本部门所管理的事故隐患治理进度,及时销号。

第十八条 各部门将发包、出租的生产经营项目、工程项目、场所和设备,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章 排查治理

第十九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纳入各级日常工作中,按照“(排查)发现-评估-报告-治理(控制)-验收-销号”的流程形成闭环管理(见附件1)。

第二十条 排查、发现事故隐患应结合各部门、各专业的常规工作、专项工作和监督检查活动进行,其主要工作方式有:生产设备运行方式分析;各类安全性评价、电网设备评估;各级春秋季安全大检查、专项督查;设备的日常巡视、检修预试;已发生事故、障碍、异常、违章的原因分析。

第二十一条 部门对于本部门发现的事故隐患和缺陷应立即进行预评估和界定,对属本部门独立完成治理的人员违章、管理违章和设备缺陷,纳入缺陷管理流程,立即安排治理并消除,实施闭环管理;对需厂部协调和相关部门配合完成的事故隐患和缺陷,分别填写缺陷汇报表和一般(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表(见附件2、附件3),及时向有关职能管理部门汇报。

第二十二条 各职能管理部门对部门上报的事故隐患和缺陷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界定评估,如属设备缺陷即纳入缺陷管理流程;如属一般事故隐患即纳入本部门事故隐患管理流程,安排治理(控制),实施闭环管理。并将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表(填写好“评估”和“治理”意见1份)送安全监察部门备案;如属重大事故隐患,经分管领导签名后,应按照专业分类,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立即报告(24小时内)省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由省公司有关职能部门核定。

安全监察部每月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对事故隐患(包括本单位发现的、各项专业检查发现的、上级检查发现和核定的)进行一次总结评估,审定、汇总“重大(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表”,按照十一类和重大、一般进行分类编号,整理事故隐患治理完成情况和进展情况,填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一览表”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汇总、编制下发事故隐患治理计划。

第二十三条 事故隐患治理应结合年度基建、技改、大修、专项活动等进行,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事故隐患治理所需资金应统一列入投资计划和综合计划。

第二十四条 未能按治理计划消除的事故隐患,应分级负责重新进行评估,评估后仍为事故隐患的需重新填写“重大(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表”,重新编号,原有编号销除,重新制定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并进行整改。

第二十五条 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完成后,隐患所在部门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申请验收。厂安全监察部组织对一般事故隐患治理结果进行验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果验收由安全监察部上报省公司组织进行。验收后填写“重大(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应有书面验收报告。事故隐患治理结果验收应在提出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二十六条 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验收报告定稿后,各级有关职能部门应在三日内抄送厂安监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对所负责的、已消除的事故隐患应及时销号,整理相关资料,妥善存档,同时汇报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和安全监察部。

第二十八条 各部门应建立事故隐患预警通告机制。因检修、故障等使电网运行方式变化而引起的事故隐患风险,应由相应调度部门发布预警通告,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应急预案。

第五章 事故隐患信息管理和报送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安全员负责事故隐患的汇总、统计、分析、数据录入、信息报送等工作。

第三十条 事故隐患信息报送执行零报告制度。

第三十一条 安全监察部、各部门应建立事故隐患管理数据库,做到“一患一档”。

事故隐患档案应包括以下信息:隐患简题、隐患内容、隐患编号、隐患所在单位、专业分类、归属职能部门、评估等级、整改期限、整改完成情况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形成的传真、会议纪要、正式文件、治理方案、验收报告等也应归入事故隐患档案。

第三十二条 部门对新排查发现的、需上报的事故隐患应立即填写“重大(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表”报厂有关职能部门(24小时内);每月对本部门负责完成治理的事故隐患进行汇总,并以书面形式报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和安全监察部备查;建立完善本部门事故隐患数据库和档案。

第三十三条 厂安全监察部每月5日前将本单位上月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一览表”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报送省公司安全监察部门。建立完善本厂事故隐患数据库和档案。

第三十四条 安全监察部应在月度、季度安全例会上和厂务扩大会上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第三十五条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监察部应按相关规定向省公司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章 督办机制

第三十六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执行上级对下级监督,同级间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进行监督的督办机制。

第三十七条 安全监察部、各部门分别对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指定专人管理、督促整改。

第三十八条 安全监察部根据掌握的事故隐患信息情况,以《安全监督通知书》形式进行督办。定期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及时通报。

第七章 考 核

第三十九条 各部门应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范围。

第四十条 对发现、举报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人员,给予表扬奖励。

第四十一条 在年度内,厂部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经核实后给予表扬奖励。

第四十二条 对瞒报事故隐患,或因工作不力延误消除事故隐患并导致安全事故的,对责任人按《陕西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从严处罚。厂部将对事故隐患治理不力的单位,追究相关负责人员的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7篇 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预防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有关活动,以及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电力监管机构)实施的对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电力建设工程,包括火电、水电、核电、风电等发电建设工程,输配电建设工程及其他电力设施建设工程。

核电核岛部分建设工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管理的水电建设工程,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 电力建设、勘察(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五条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负责全国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电力建设单位对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履行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组织、协调、监督职责。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电力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电力建设单位应当监督工程总承包单位履行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 电力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第八条 电力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规定,在工程概算中计列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列入投标竞争性报价,不得调减或者挪用。

第九条 电力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招标文件中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信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

第十条 电力建设单位应当审查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达到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规定的考核要求。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达到考核要求的,不得认定投标单位具备投标资格。

第十一条 电力建设单位应当在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向所在地电力监管机构备案。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发生变化的,电力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电力监管机构报告。

前款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投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安全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十二条 电力建设单位应当向电力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各种管线资料,气象、水文和地质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隐蔽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第十三条 电力建设单位不得向勘察(测)、设计、施工、监理、调试、监造等单位提出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电力建设单位应当执行定额工期,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不得指定专业及劳务分包单位。

第十四条 电力建设单位应当保证所采购的设备、材料达到质量和安全要求,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设备、材料及用具。

第十五条 电力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制定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发生电力建设安全生产事故后,电力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六条 电力勘察(测)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测),提供勘察(测)文件应当真实、准确,防止由于勘察(测)原因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电力勘察(测)单位在勘察(测)作业时,应当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保障勘察(测)地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

第十七条 电力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及时变更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或者留下安全隐患。

电力设计单位应当根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并对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对于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特殊结构的电力建设工程,电力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措施建议。

电力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工程概算中计列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名目、使用范围。

第十八条 电力监理单位协助电力建设单位实施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生产监理与工程质量控制、工期控制、投资控制的同步实施。

电力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控制要点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电力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实施细则对电力施工单位、调试单位和试运行单位实施安全监理。

电力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及时审查工程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电力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要求电力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责令电力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电力建设单位。

第十九条 电力勘察(测)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方可上岗。

第二十条 电力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执行电力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电力建设单位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应当拒绝。

第二十一条 电力施工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具备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活动。

第二十二条 电力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电力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

第8篇 化工厂电力线路和电气设备安全检查管理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国制造”已成为整个地球村必不可少的环节。由此带动各个行业都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我国的化工生产行业也跟着时代脚步不断的进步,尤其是电气设备,化工厂电气设备无论从种类还是自动化程度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防爆区域的电气设备、及其电力线路检修维护显得尤为重要。

现在,我国的不少化工厂电气检修、维护依旧采用定期检修加事后维修的老维护方式。即根据预定的维修周期对电气设备、线路进行定期维护,无论电气设备、线路是否需要维护;另外,在生产期间,如果电气设备出现故障,由相关人员通知电气维修人员进行维修。这种维护方式容易造成设备的维护不足和过度维修。维护不足,即电气设备没有得到及时的维护,其容易在正常生产中发生故障,造成停产,

经济受到损失;过度维修是把不须要修理的设备修理了,造成了资源的浪费,或者是,原来状况良好的设备经维修后却不如以前,得不偿失。鉴于此种方式的不合理性,因此化工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生产特点,采用预防性维护的方式对每个电气设备、线路进行认真的分析和研究,找出会引起故障的因素,列出表格,然后按照所列项目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尽早解决,必要时,对电气设备、电力线路进行技术改造,做到提前预防,防患于未然。

化工厂电气设备主要包括:电线电缆、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配电柜、电气控制柜、电机、照明灯具、电热设备等。现根据不同电气设备的特点和广大电气工作人员的维修经验,将常见电气设备所须的预防性维护分别简述。

1电线路的预防性维护

化工厂电线电缆主要包括:照明电线、动力电缆、仪表及控制电缆、滑触线、铜铝母排、架空线路。电线路的常见故障有绝缘损坏、断线、短路、接地等。电线路的故障常导致电气设备无法正常工作、引起火灾、爆炸甚至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

(1)对于滑触线,应定期检查滑触线,主要检查点有绝缘、滑触线固定是否牢靠、滑触线与滑触头是否接触良好、主电源进线螺丝是否牢固。

(2)对于照明电线、动力电缆、仪表及控制电缆,应定期检查高低压室挡鼠板是否严密;电缆沟道盖板是否完好、线路与设备连接位置是否有松动迹象、绝缘是否受损、是否有热源靠近电线路,尤其是电

缆桥架与热源管道交叉处以及蒸汽管道吹扫口、是否有受到机械损伤的危险。

(3)对于铜铝母排应定期检查接点温度、固定螺丝是否松动、接触面有无异常震动及噪音

(4)对于防爆区域电气线路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要求,定期检查。将事故扼杀于摇篮中。

(5)架空线路应定期维护,检查档距、地线、周围是否有引起短路故障的异物、避雷器、拉线、杆架是否牢固。有问题应及时进行维护

(6)制定不同的线路类型点检表,定期安全点检,并做好档案记录。

2变压器的预防性维护

变压器是化工厂极其重要的供电设备,变压器一旦出现故障,可能导致大面积电气设备停电、严重的还可造成人身、设备安全事故的产生。造成企业重大经济损失。针对变压器的预防性维护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保证变压器进线避雷器完好无损,定期进行停电维护

(2)、检查变压器进出线是否连接牢靠,是否有明显噪音或者放电现象

(3)、定期检查有载调压设备是否能正常工作。

(4)、定期清理瓷瓶污物。

(4)、定期紧固螺栓,以防止漏油。

(5)、经常检查干燥呼吸器是否需要更换。

(6)、定期检查冷却风扇、声音是否异常,温度过高时是否自启

(7)、检查变压器油位、瓦斯继电器是否正常。

(8)、安全防护栏及安全警示牌是否完好。

除以上几点日常检查外,还要每年请相关部门对变压器及变压器油做一次高压预防性试验。

3高压开关柜的预防性维护

高压开关柜的电压高,电流大,一但发生短路或触电事故,造成的危害比较大。再者,大部分企业的开关柜(特别是高压开关柜)与电力网直接连接,它的故障还会对电力网造成损害。为此,电力相关部门对高低电压开关柜的设计、安装、运行都有严格的要求,并定期审查。对于高低压开关柜应当做以下预防性工作。

(1)、每日巡视、查看柜内连接螺栓是否松动;防鼠、防尘、防水、防潮、防护栏、警示牌等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2)、每年清理一次柜内外积尘污物,紧固导体连接螺栓,对断路器等操动机构加注润滑油。

(3)、每年做一次高压预防性试验。

(4)、定期检查与“五防”相关设施是否完好。

(5)、定期检查控制回路保险是否完好。

(6)、pt、ct是否正常工作。

4低压配电柜、直流屏

(1)、低压配电柜因操作频繁,应定期对操作把手、塑壳开关、指示灯、测控仪表、保险进行检查维护,定期采购备品备件。

(2)、定期核对配电柜抽屉标识是否完好、是否与设备对应。

(3)、定期对直流屏、电池组灰尘进行清理。

(4)、定期对电池组进行维护检查。

(5)、检查蓄电池是否正常,有无漏液,有无液位过低或超高现象,若电池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更换。

5各种电气控制柜、检修箱的预防性维护

电气设备的控制箱、检修箱往往在车间内,车间的环境要比配电室的环境恶劣的多,因此它们的维修工作量较大,特别是化工区域要求更高。加强对车间内检修箱、控制箱的预防性维护,将大大减少停车率,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常见的预防性维护工作总结为以下几点:

(1)、防尘、扫尘仍然是重点。除尘工作看起来微不足道,其实它的作用很大,很多故障都是与积尘有关。

(2)、定期紧固螺丝。温度的变化,机械振动等因素都容易造成螺丝松动,螺丝松动会引起打火、控制失灵等各种故障,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等。

(3)、检查有无异常响声。电磁元件接触不良会产生噪音,如果发现应及时处理。

(4)、检查有无异味,温度是否正常。电气元件温度过高会使绝缘材料发出焦糊或其他气味。可用简易红外测温仪检测元件温度,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5)、检查柜内元件是否有机械损伤,机械动作是否灵活。

(6)、检修时在检修箱接线时应严格按照要求,不得将检修箱私自改造,接线完毕后将箱盖恢复,防止产生明火。

(7)、防爆区域设备与线管连接必须用防爆软管连接,不得用金属软管替代。

6电机的预防性维护

据资料显示,工业生产中90% 以上的动力来源于电动机,电动机的用电量占工业总用电量的73%以上。随着工业自动化程度的进一步加深,电动机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又因为电动机处于生产最前线,受负载冲击大,周围环境相对较差,所以电动机的维护保养成为一项工作量大而切重要的工作。为减少事故停车率,减轻工作负担,平时应对电动机作以下预防性维护:

(1)、经常检查电机有无振动、异响,及时更换轴承或加注润滑油。有条件的可用振动测量仪监测电动机振动情况。

(2)、检查电动机转速,可用转速测量仪测量。

(3)、检查电机外壳温度是否正常,如超过电机允许温升,应立即停车检修。

(4)、测量电动机运行电流是否正常,运行电流若高于额定电流应停车检查。

(5)、定期检查电机相间绝缘和对地绝缘,如果绝缘变差,必须对绕组进行烘干浸漆处理。

(6)、定期检查电机接线端子和固定螺栓是否松动。

(7)、检查电机安全防护罩是否牢靠完好。

7发电机的预防性维护

一套有效的、预防性的维护工作能够减少发电机意外的运行中断。在运行期间维护工作的基本思想:就是熟悉发电机的哪些部件需要定期校正,哪些部件易于出故障以及怎样评价这些部件的工作状况等。日常应着重检查以下内容:

(1)、检查集电环,碳刷有无冒火、刷辫是否完好,接触是否良好,有无过热现象;如出现发黑、烧伤等现象,则应更换碳刷、碳刷压力是否正常。

(2)、定期检查发电机测温元器件,是否正常工作,与其配套的保护装置是否能正常动作。定子引线接头处及过渡引线手包绝缘处是否有绝缘层松驰,肿大等现象。

(4)、在停机时应着重检查转子护环、中心环、风叶、风扇座环及集电环的紧固情况。检查和测量护环有无位移、变形。检查中心环下的尼龙导风叶有无变形、老化等现象。

8安全管理

对于化工厂的电气设备及电力线路不仅要做到定期维护与预防性维护,还应针对不同种类、不同部位设备制定不同安全管理方法及台账。要做到以下几点:

(1)、按设备定专人、专职负责维护、管理做好记录。定期进行数据汇总,针对特殊问题要研究透彻,为以后设备、线路维护提供解决方案。

(2)、针对易耗部件定期检查更换,将损失减到最小。定期采购设备备品备件。

(3)、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定期技改,使设备资源利用率最大化,将不安全因素及时消灭。

9结束语

本文只阐述了几类常见电气设备的一般性预防性维护及安全管理,在实际应用中,各企业应该根据每台电气设备及电力线路的具体情况,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和特点,列出详细的预防维护方案,然后采取巡检、点检、在线监测、离线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监测设备运行状态和有关数据,根据监测结果采用相应措施。

第9篇 浅谈电力企业安全管理

一、电力企业安全管理概述

电力企业的安全管理是指管理者运用等各种手段,对人物和环境等各种管理对象施加影响和控制,排除不安全的因素,以达到安全生产和安全施工的目的。

安全生产是我们电力企业最根本的效益所在,它关系到国家的财产安全和职工群众的安康,影响着电力企业员工的切身利益和企业本身的内外形象。我们对安全的重视可以说已达到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程度。但是,在电力系统的生产过程中,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而这些事故发生多是由于忽视安全生产、责任心不强和违章所致。近期人身伤亡时有发生,因此,当前电力生产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发生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折射到家庭和个人安危等情况也是严重的。如何预防事故发生,杜绝事故发生,我认为应当从不同层次和角度来分析,确保安全生产。

二、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 忽视“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原则

人是安全生产中最活跃和最关健的因素,是企业管理者实施安全调控最重要的对象。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提高生产人员的安全技能水平是确保安全的重要手段。安全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关键在人,在于人的安全意识、安全责任感、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防护能力。如果不能够重视这些基础管理,所有的安全都是空谈,更谈不上文明生产,创效增收,此外,我们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时,应避免淡薄第一,放松了预防,在生产与安全的砝码上,自觉不自觉地向生产倾斜的情况发生,要有居安思危,切实将安全生产落实到人的思想,加强基础管理。

(二)习惯性违章屡禁不止

“十次事故九违章”。在生产实践中,确实有相当一部分职工存在着三种习惯。一种是《安规》不熟。有些参加工作不久的职工,对《安规》知之不多,以似懂非懂的状态投入工作,这就是无知者无畏;第二种是有些职工为了图省事,怕麻烦,对该检查、试验、维护、核对、监护程序要求等走捷径,就是不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去做;第三种是凭经验做事。有的职工在某工作岗位上时间长了,思想麻痹,在工作中凭经验、想当然。这些习惯都是安全生产中最大潜在危险。

(三)责任心不强

电力生产中发生的事故都有一个共同点,即责任心不强。有的对安全生产粗心大意,满不在乎;有的班组,工作岗位和岗位之间缺乏联系,各行其事遗留一些间接隐患;有的是懒惰,不履行规程的程序,随意简化手续;有的不把安全规程记在心上,不按科学规律办事,错误判断,自作主张;有的好人主义严重,在一起工作发现问题缺乏提醒、批评、纠正和制止的勇气等,这些都是责任心不强的体现,对安全生产起到了极大的危害作用。

三、如何做好电力企业安全管理

(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电力企业生产和建设的基本方针,它揭示了电力行业生产建设的客观规律,也是安全生产必须坚持的准则。从理论上讲,无论做什么事情,必须了解事情的性质和规律性,坚持按照规律办事,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提前做出防范措施,才能防止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否则待事故发生后再去抓,将只能是接受教训,而无弥补已造成的事故损失。因此,我们要做好以下几点:

1、进行超前防范。俗话说:“水未来时先筑坝”,当新职工参加工作时,就要对其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观念和技术素质,培养他们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的习惯。

2、抓住不安全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任何事故的发生,事前都有征兆,发现了苗头要及时整改。因此,各级领导,尤其是各级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具有很强的预见性,发现苗头,早抓快抓,尽快铲除。确保安全时刻处于“在控和可控”状态。

3、摸索规律,举一反三。任何事故都有一定的规律性和必然性,我们应善于发现、认识和把握这一规律,不断总结经验。对违章作业造成的人身或设备事故,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充分进行调查分析,查清事故原因、性质,决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防止再出现类似的事故。

(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力

各种安全生产制度是多年工作的总结,是以生命和鲜血换来的纲领法则。安全工作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只要有人在工作就存着安全问题。电力企业的领导,既是安全生产的组织者和指挥者,又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因此,我们要把安全工作当成份内之事,给予高度重视。只有各级领导切实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才能带动职工重视安全,才能让职工更好的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因此,要加强安全生产制度执行力必须做好以下几点:

1、在思想上维护安全规定的严肃性。要严格要求广大职工在各自的岗位上,必须把“两票三制”等安全管理制度作为法规来规范各自的行为。

2、在组织上保证安全规定的强制性。《安规》是法定性规程,是非照办不可的,如违规造成损失,不仅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来严肃处理,若造成重大,特大事故时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3、在个人行动上强化执行《安规》的自觉性。每个职工必须遵章办事,只有自觉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安全生产落到实处。

4、要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还要依靠健全的制度。作为供电企业,对《安全生产法》、《电力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必须要严格执行之外,还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完善相关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

(三)重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企业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文明和素质的重要标志。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是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的重要基础。通过安全文化建设,充分体现对人的高度重视、高度尊重、高度负责和企业“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从而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局面的长久保持,实现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目标。企业文化建设要做好以下几点:

1、齐抓共管。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融合现代企业经营理念、管理方式、价值观念、群体意识、道德规范等多方面内容,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参与和通力配合。要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开展各种员工喜闻乐见的安全文化活动,时刻把握安全的主题,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及时报道安全生产的典型经验,曝光习惯性违章违规操作等不安全现象,宣传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理念,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第10篇 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电力生产和建设的基本方针,是电力安全生产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为使这一根本原则落到实处,电力安全生产还须遵循其他一些原则。

(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安全与生产是有机统一的关系,安全寓于生产之中,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在生产工作中必须做到“五同时”,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二)“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

在处理安全与改革和发展,安全与经济效益,安全、质量与进度、安全生产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保证电力安全生产与满足社会电力需求等方方面面的关系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防止因违背科学规律硬拼设备而酿成对电力系统稳定运行造成重大影响的恶性事故。

(三)“三不放过”的原则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组织调查分析。调查分析事故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严肃认真,切实做到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四)“全过程管理”的原则

从规划、设备、安全、调试到生产运行等各个环节,都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责任制,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共同保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实现。

(五)“齐抓共管”的原则

党、政、工、团各部门在各自主管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围绕统一的部署,发挥各自的积极性和优势,充分发动群众,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六)“综合治理”的原则

围绕抓好安全生产,动员各个方面的力量,调动各种积极因素,综合采取各种管理措施和手段,抓好安全生产各个环节的控制,优化各种安全生产要素的组合,努力取得安全生产良好的综合效果。

(七)“以人为本和技术进步”的原则

必须重视人的因素、科技的因素在安全和生产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重视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和科学技术新成果在生产和管理中的应用,切实把安全生产建立在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和科技进步的基础之上。

(八)“宏观与微观控制相结合”的原则

要从宏观控制着眼,从微观控制着手,把电力企业杜绝和控制对生产力造成重大损失、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重、特大事故的宏观控制目标,与“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分场(车间)和工区控制障碍和轻伤、发电厂(供电局)和电建公司控制重伤和事故”的要求,有机地结合起来,从班组这个企业的细胞抓起,保证人身死亡和重、特大事故零目标的实现。

第11篇 电力线路建设安全管理

输电线路建设是建筑安装行业中比较特殊的一项, 就其施工本身而言,并没有很高的技术要求, 但是, 就这简单的“五根线”, 涉及的范围却是非常广泛的, 受到外部制约的因素也很多, 施工安全管理的难度比变电站、火电厂等围墙内的电气安装更大。安全文明施工作为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对于电力线路建设具有其独特的要求和特点。

一、电力线路建设安全管理的原则和要求

坚持以法施工的原则。把安全管理提升到法制的高度来认识、实施。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省公司等相关安全生产文件, 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要正确处理安全与质量、进度、效益的关系, 发生安全事故, 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法规坚决果断地进行处理。

坚持把人的工作放在首位。输电线路施工安全管理的中心问题是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保障电网安全和机械设备免受损坏。安全管理的内容是对项目中的人、物、环境因素状态的管理, 有效地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工程者必须抓安全。建立项目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确保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遵循“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管理的重点是控制、预防, 即严防死守, 堵塞一切管理漏洞, 同时还要主动出击, 认真研究安全管理的科学方法, 做到事前预防。动员全体施工人员抓安全。安全管理与工程所有人员有关, 涉及项目活动的方方面面, 涉及项目的全过程及一切生产要素。要坚持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四全”动态管理。

二、电力线路建设施工安全管理的方法及程序

确立安全目标。施工企业在接到施工任务之后, 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业主、建设方的工程总体目标, 制订切实可行的项目安全目标, 并层层分解至施工队和每个员工, 使人人都负有安全职责,所有施工人员都有可量化的安全考核指标。组织安全策划。接到施工任务后, 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管理成员详细查阅施工设计文件及图纸, 对工程概况、线路途径等情况有一个较全面的认识, 包括线路基本工程量、基础型式、材料数量、导地线特性, 地形地质、气候条件, 跨越物等, 分析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进行危险点辨识。然后, 规划安全目标, 确定安全技术措施。根据业主工期要求, 考虑投入人员、设备、施工耗材的数量和规格,以及用于安全文明施工资金的投入比例。建立安全保证体系。依据d l5009.2- 200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要求和o h sm 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 建立相应的安全保证体系。根据建设方和本工程的安全目标, 项目部应层层分解落实到班组。要制定和完善《安全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等安全管理文件, 同时制定《安全目标保证措施》、《奖罚办法》等相关措施。要针对工程特点,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 见机构图) 。项目经理是单位工程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项目总工对安全生产和劳动防护的技术工作负全责; 安监工程师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施工队队长对本队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施工班长对基础浇制、铁塔组立、架线施工等每个作业点的安全施工负全责。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巡查。项目部应加大安全巡查力度和密度, 重点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和反习惯性违章; 发现违章, 及时处理。安监工程师到各个施工点日常巡视; 项目总工带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 现场解决; 项目经理组织安全大检查, 发现问题, 要求安监部组织施工队整改。监理部、建设方、上级安监部门等组织的安全检查要高度重视, 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应及时整改并向上级反馈。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单项工程, 项目部应据此编制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如:《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施工检查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施工措施与作业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施工奖惩制度》、《安全工作例会制度》、《站班会制度》、《安全监护制度》等细化的各种安全管理文件, 并组织落实。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安全技术交底是工程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为确保每一名职工和外聘工都能够理解并执行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要领和安全注意事项, 要针对外聘工流动性大的特点, 采取全天候、全员交底方法, 工程开工之初,在项目部集中培训骨干的基础上, 到施工队驻地整体交底, 按员工到达工地先后顺序, 多次补交底, “开小灶”, 力争使项目部技术人员与施工一线班组的员工当面沟通, 发现问题, 及时解决。还要针对施工中的问题, 做好现场培训工作。

三、线路建设安全施工管理

架空送电线路的施工安装,一般分为四个大工序:基础施工、杆塔组立、架线施工和收尾工程。

1、基础施工

(1)基坑开挖

除桩式基础及岩石基础外,钢筋混凝土杆基础、现浇混凝土基础和装配式基础,在安装前都要进行基坑的开挖。送电线路的基坑开挖有两个特点:①点多量大,每条送电线路的长度都较长,土石方开挖量大(高压送电线路长度往往在百公里以上,土石方开挖量可达数千、甚至几万立方米),而且机械化水平低、劳动繁重;②施工条件比较复杂,施工多为露天作业,土又是一种天然物质,成分十分复杂,施工直接受地区、气候、水文、地形和地质等条件的影响。

(2)开挖方法

基坑开挖的方法随杆塔所处地区的土壤地质情况而异,主要有人力开挖、机械开挖和爆破等方法。人力开挖应用很广,大部分基坑采用此方法开挖。对一般土壤,可按一定的坡度直接挖掘。对于泥水坑或流砂坑,视地下水渗透的快慢,可用人力一边排水一边挖方。如地下水涌上较快,人力来不及排水时,可采用抽水机排水。同时,为防止坑壁塌方,应采用挡土板支承坑壁。

对于土方量较大的基坑(如大跨越铁塔基坑),可以采用机械开挖的方法,一般用挖土机或铲土机开挖,这样施工速度快,可节省人力,降低劳动强度。在基础施工中,遇有岩石、冻土或坚实土层可以采用炸药爆破方法,即用人力或机械的方法打眼,装入炸药爆破开挖。其爆破施工顺序是选定炮眼位置、打眼、填炸药、填塞炮泥、起爆。

(3)现场混凝土基础施工

现浇混凝土基础是送电线路杆塔基础的主要类型之一,这类基础的施工在基础施工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现场浇制的混凝土基础,有纯混凝土(大块混凝土)基础和钢筋混凝土基础两种。施工的主要程序为:基坑开挖、支模板、钢筋骨架加工和安放(钢筋混凝土基础)、搅拌及浇注混凝土、养护、拆除模板、回填土。

(4)装配式基础施工

杆塔的装配式基础是将基础分解成若干构件,在工厂中制造后运至杆塔位置,挖坑埋置而组装成的杆塔基础。在基础施工中,采用装配式结构可缩短施工工期,减少现场施工的劳动量,克服施工季节性的限制。同时,混凝土件比现场浇制容易达到设计要求的质量,便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便于统一配料,减少材料的消耗。装配式基础主要包括有电杆用的底盘、卡盘和拉线盘(通常简称为三盘),以及铁塔用的钢筋混凝土、金属基础等。由于混凝土构件重量较重,搬运困难,一般铁塔的混凝土构件装配式基础,多用于交通方便及缺砂、石地区。对于高山交通运输困难的塔位,可采用金属构件装配式基础。对于混凝土杆,由于底盘、卡盘、拉线盘的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在线路上得到了广泛应用。

2、杆塔施工

线路杆塔具有高、大、重的特点,杆塔组立是送电线路施工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组立杆塔的施工方法比较多,不同类型的杆塔可采用不同的方法,即使同一类型的杆塔也可采用不同的方法。这些施工方法基本上可分为整体组立和分解组立两大类。整体组立杆塔的优点是绝大部分组装工作可在地面进行,高空作业量小,施工比较安全方便,适合流水作业,速度快。其缺点是整体份量较重,需相应配备重型工器具,施工时占地面积较大。分解组立杆塔的优点是工具比较简单,施工地形基本不受限制。其缺点是进度较慢,高空作业工作量大,安全性较差。在施工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可能整体组立杆塔。

组装是杆塔起立前按照组装图,装置杆塔本体及横担铁件、金具、绝缘子等关键是熟悉图纸,组装前应先核对杆塔编号、杆段尺寸及其编号、穿钉位置及方向是否与图纸规定符合,然后根据杆身排列方向,确定装置的正确方式,横担的安装方向及位置等。除严格依照图纸尺寸位置进行安装外,还要注意图纸上装置有无其他特殊规定,角钢安装时注意正反面标记。穿钉方向等均应按图施工,不能随意改变。装置后若发现误差,要作好记录。个别部件因加工尺寸不符,无法进行安装时,应记下杆号部位、部件名称及编号、应改正的详细尺寸,必要时画出草图,以便重新加工。对于双杠杆,组装前要反复测量上下根开距离,并测量两杆间的对角线。等高双杆的对角线应相等,不等高双杆的根端必须在同一水平。

第12篇 电力系统安全工器具的现状与管理

安全生产是电力企业永恒的主题,而安全工器具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电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这几年来,各单位因安全工器具问题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时有发生。笔者从台州电力系统近5年的调查结果中发现,因验电器不合格造成事故1起;因登高工具不合格造成事故2起;因起重工具不合格造成事故1起。可见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在安全生产中尤显重要。

1 安全工器具的种类

对安全生产有影响的工器具都应属于安全工器具,一般可分为4类。

(1) 防护性安全工器具。例如:安全帽、标示牌、临时遮栏、安全围栏等;

(2) 电气绝缘安全工器具。例如:验电笔、绝缘杆、绝缘手套、绝缘靴(鞋)、绝缘垫、接地线等;

(3) 登高安全工器具。例如:登高板、脚扣、安全带、软梯等;

(4) 起重工器具。例如:各种葫芦、扒杆、滑轮、绞磨、卡线器、钢丝绳、双钩、卸扣、钢丝绳连接器等。

2 安全工器具存在的共性问题

(1) 安全工器具定期试验的意识较为淡薄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明确规定了各种安全工器具的试验周期。而生产一线有些职工则认为安全工器具试验反而不好,会造成机械损伤。例如,很多人认为安全带不试验不一定会断,经过拉力试验后,反而觉得有危险。而基层单位的部分领导则认为安全工器具试验工作对安全生产影响不大,只要用眼睛看看就能发现安全工器具存在的问题,同时会增加生产成本,还因试验时间给工作带来许多不便,因此也没有把安全工器具试验工作作为一项安全工作来抓,造成未试验或超周期的安全工器具仍在使用的现象较为普遍。

(2) 每月1次的外观检查流于形式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还规定了登高、起重工器具每月需进行1次外观检查。这项工作目前大多数单位都没有做到。例如,象安全带保险扣脱落还在继续使用。一些起重设备,如滑轮、卡线器有些因受外力损伤而产生变形或者螺帽失落的,仍在现场使用,这些都给生产带来不安全因素。

(3) 安全工器具在选型和采购时存在着问题

在选型、采购时,一方面由于采购人员缺乏对工器具性能和使用方法等知识的了解,对所选定的安全工器具,在规格和型式上会出现一些不合理性,给生产一线的职工使用时带来不便。个别单位订货人员把普通雨靴、矿工靴当作绝缘靴,如果使用,后果将不堪设想。另一方面由于人情关系的存在,一些“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不断流入电力系统部分生产单位。例如,象棘轮手扳葫芦,刚从厂家买来,在试验受力还没有达到额定负荷就开始打滑、变形;铝合金导线卡线器,磨擦力达不到要求,在紧线时就使导线产生跑线现象。这些安全工器具,质量差,给安全生产带来极大的隐患。

(4) 安全工器具使用不规范并缺乏保养和维护

根据台州地区近5年来的检测统计,发现40%左右的不合格工器具是因受人为的损伤或机械损伤而造成的。特别是线路安全工器具在杆(塔)上使用后,不采用传递绳直接往下扔,这种现象比较普遍。

一些生产单位对安全工器具保养和维护的意识淡薄,例如,扒杆长期放置在露天,风吹雨打,造成扒杆钢丝绳、滑轮及表面严重锈蚀,降低了起吊时的受力强度,特别象滑轮、钢丝绳、双钩、紧线器等设备,都要按时保养和维护。还有一些绝缘工器具在野外受潮或雨淋后,也没有及时烘干处理。

(5) 一些单位安全工器具设备的配置不合理

安全工器具配置不应一概而论,应根据各供电所(变电站)、供电营业所(农电站)设备管辖范围,工作人员数量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合理地配置工器具的规格和数量。数量过多会造成经济上的浪费,例如,有些供电所配置了二三百只导线放线滑轮和近20付操作杆;有些单位安全工器具配置不齐,1个电管站只配1付接地棒;也有些单位,几个人合用1条安全带等。这种数量的不足或规格不齐的情况,将会直接影响安全生产。

3 如何加强安全工器具管理

(1) 作为安全生产的管理部门,应该有确定的安全工器具的订货厂家,从规格、型式的选择,数量的配置,到生产单位的发放过程,生产单位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维护保养及使用过程都应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并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考核内容之一加以考核。

(2) 安全监督部门特别应对安全工器具试验和选型、采购加强监督。在选型上要多听取一些职工的意见,订货人员应熟识安全工器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采购时严防“三无”产品和伪劣产品的流入,同时避免安全工器具试验出现漏试或不试现象。

(3) 各基层单位应设1名兼职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员,并制订好安全器具遗失、损坏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实行专人保管,并按不同类别、规格型号进行编号,做好分类登记,做到账物相符。同时,安全工器具管理人员对所有安全工器具实行定置管理,对号入座:绝缘工器具必须存放在干燥的专用木架上,并保持室内通风干燥;在雨天使用或受潮后,应进行烘干处理,防止绝缘性能降低。

(4) 每次施工、检修领用时,管理人员应对领用人所领工器具的规格、型号和数量进行登记,工作结束送回时,必须进行认真核对,以免造成安全工器具的丢失。

(5) 安全工器具管理人员必须做好每月1次外观检查工作,同时安排好试验时间,若发现不合格或超周期安全工器具,应分别存放,做好记号并标明不准使用的标记,防止他人使用,并做好记录;对不合格安全工器具应及时提出书面补充计划,报有关管理部门;应认真组织做好安全工器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如清洗、上油等),防止变形、锈蚀而造成损坏;应保证安全工器具的清洁、完好。

(6) 个人保管的安全工器具由保管人员自己进行每月1次外观检查,但严禁拆卸安全工器具的任何配件,例如,安全带保险扣不能随便拆卸。检查情况由保管人员自己报安全工器具管理员处,由安全工器具管理员做好记录。

(7) 安全工器具每次使用前,由使用者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安全工器具有无不合格现象,一旦发现受损、变形、不完整等不合格现象或试验超周期应严禁使用。 (黄正望)

《电力管理部门安全职责(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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