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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部职责(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22 热度:95

安全生产管理部职责

第1篇 安全生产管理部职责

主要职责:

1. 根据销售计划、分公司生产能力及总经理意见,负责编制公司年度、月度生产计划。

2. 根据公司计划及销售合同,及时下达生产传票、并组织生产分公司、技术、品管、供应等有管部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3. 配合技术部门审核新产品开发方案,并组织新产品试制,不断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 根据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制度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标准和规定,并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不安全隐患的改进措施,并监督检查。

5. 负责各种设备事故、工伤、伤亡事故、急性中毒事故以及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指导改进措施计划。

6. 负责督促有关部门抓好安全上产教育,加强安全生产的控制、实施、严格执行安全法规、生产操作规程,及时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杜绝重大火灾、设备、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7. 负责组织上产现场管理工作,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抓好劳动防护管理和制订环保措施计划。

8. 及时编制年、季、月度生产统计报表。认真做好生产统计核算基础管理工作,重视原始记录、台账、统计报表管理工作,确保统计核算规范化、统计数据的正确性。

9. 负责做好生产调度管理工作。强化调度管理、严肃调度纪律,提高调度人员生产专业知识和业务管理水平,平衡综合生产能力,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时间,平衡用电、节约能源。

10. 抓好生产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并对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定期检查、考核、评比。

11. 负责拟定本部门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检查监督及控制。

12. 按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2篇 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加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确保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用落实到位,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避免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编制依据

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办法》、《宝鸡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办法》、《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项目。

第四条、安全生产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所有不能作为招投标、承包合同等的条件。

第五条、安全生产措施费不能计入成本,需专款专用。

第六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管理机构施工管理部、科技质保部、安全部、财务部及项目部。

第七条、各部门职责

安全部牵头组织安全生产措施费的投入及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统计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措施费的支付工作;技术质保部参与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的验收工作,负责质量创优、技术革新;安全部监督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投入的统计、核算;财务部设立专用账户,负责监督专项资金的投入。

第八条、开工前3个工作日内,由施工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及工程安全文明措施的投入计划进行检查,决定30%措施费的领用。参见附表三

第九条、基础验收前3个工作日内由施工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投入情况进行检查,给出意见,决定30%措施费的领用。参见附表四

第十条、主体验收前(主体完成80%)3个工作日内由施工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投入情况进行检查,给出意见,决定30%措施费的领用(高层可分两次支付,支付程序不变)。参见附表四

第十一条、省(市)级文明工地验收前由项目部通知施工管理部进行公司内部验收,施工管理部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文明工地验收。公司未验收通过,项目部整改时间为3个工作日,继续报验。公司验收通过,在2个工作日内向省(市)级相关部门进行文明工地报验。

第十二条、省(市)级文明工地验收通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由施工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给出意见。决定5%措施费的支付,剩余部分待工程竣工后一次支付;未通过省(市)级文明工地验收的工程,继续加强安全文明施工,待工程竣工后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5%,剩余部分不予以支付,由公司财务部建立专用账户;由施工管理部负责监督支配,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宣传、应急预案、设备的投入及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等;依据《宝鸡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

第十三条、文明工地管理体系是由项目经理牵头、以生产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为主导力量、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参与的整个过程。文明工地措施费支付书由所有管理人员认可后方向公司上报公司,后附项目各级管理人员签字。见附表一

第十四条、开工前安全文明施工必须符合条件

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手续齐全,工程开工报告等手续齐全,达到三通一平,已编制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临时设施的施工方案及其费用的使用计划,人员配置符合公司规定要求。

第十五条、基础施工完成安全文明必须符合条件

通过了基础验收,临街围墙达到宝鸡市规划局要求的硬质砌筑围墙【未临街的围墙达到工具化标准要求】;生产区设置钢筋棚、搅拌机棚、木工棚符合公司的文明工地标准化要求,完成电动大门(组装大门)、环形道路,洗车台及消防台的建设,达到工具化配电室、门卫室及标养室;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功能划分明确;基础临边防护到位。

第十六条、主体阶段文明施工必须达到的条件

主体完成80%,施工现场工具化、标准化建设符合公司文明工地要求。安全防护用品、洞口临边防护现场安全达标,施工机械机具管理符合公司要求,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系统投入使用,现场有八牌两图等公示牌,消防设施到位,食堂、厕所及医务室等卫生美观,工程质量合格、文明施工措施费投入到位。

第十七条、安全文明工地措施费,公司每年按照固定资产折旧的10%控制,各项目部编制计划时不得大于本项目固定资产折旧额的8%,公司按急、缓统一平衡,按规定的设备使用年限和价值,属固定资产的,各项目部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予以验收和管理;属低值消耗品的分期计入成本。

第十八条、对于中标工程,中标合同中的有关单列约定的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

第十九条、各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宝鸡市相关标准规范的内容及预定的计划方案,完成安全生产措施费投入。

第二十条、公司施工管理部、科技质保部、安全部、人力资源部及项目部五级管理部门、财务部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专用资金的提取、使用的监督检查,凡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表规定的相关内容,一律不得擅自列入安全文明措施经费。

第二十一条、凡公司推广使用的安全文明生产措施,项目部必须在半年内普及使用,此项作为公司对项目部的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对于不按照公司规定使用措施费或安全文明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发生伤亡事故,尘毒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项目经理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计费标准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规定,建筑、安装、装饰工程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和其他项目费总和的3.8%为计费标准,市政、园林绿化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和其他项目费总和的3.0%为计费标准。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需增加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及方案论证、审查等费用的由施工企业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外单独计取。

第二十四条、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办法由安全部制定,本部门负责管理办法的监督落实,解释权归本部门。

第二十五条、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六条、附件

第3篇 石油生产设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海上油(气)生产设施(以下称生产设施)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工业部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管

理规定》(以下称《安全管理规定》第四条、《海上石油天然气生产设施检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规,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第二条所规定范围内生产设施的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但不适用于船用和移动式钻井平台上的锅炉、压力容器。

第三条 作业者应加强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并按所制定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责任安全责任,并指定具有锅炉、压力容器专业知识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其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第四条 作业者在锅炉、压力容器投人使用前,应向中国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以下称安全办公室)的地区安全监督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经审查盖章之日起生效。

4.1办理锅炉、压刀容器使用登记手续应提供以下文件:

4,1.1按附件一、二的格式填写《锅炉、加热炉使用登记表》、《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以下称《使用登记表》)·式两份,分别由作业者和安全办公室地区代表各保存一份;

4.1.2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和试验报告;

4.1.3发证检验机构签署的检验报告o

4.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锅炉、压力容器,不予登记:

4.2.1无发证检验机构签署的检验报告的;

4.2.2申报资料不全或不真实的或不能有效证明其质量合格的。

4.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应及时到原登记地点持相应文件办理变更手续;经审查,登记人签名之日起生效。

4.3.1在用锅炉、压力容器经修理或技术改造后,在投入使用前,应持《使用登记表》和检验报告办理变更手续;

4.3.2当需改变锅炉、压力容的原设计使用条件时,在改变使用条件前,改变使用条件方案应经检验机构认可后,持《使用登记表》和检验的改变使用条件方案认可报告办理

变更手续;

4.3.3当在用锅炉、压力容器时行定期检验后,在投入使用前应持《使用登记表》和检验报告办理变更手续;

4.3.4未登记的锅炉、压力容器不准使用。在本规则颁布以前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应按4.1条款的要求补登记手续。

第五条 经检验确认判废的锅炉、压力容器,应持检验机构签发的书面报告和《使用登记表》办理注销手续,并不准再继续使用。

第六条 作业者应建立锅炉、压力容器登记卡和安全技术档案。

6.1应建立《锅炉档案登记卡》、《压力容器档案登记卡》。

6.1.1锅炉、压力容器档案登记卡(以下称登记卡)的格式,由作业者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

6.1.2登记卡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6.1.2.1锅炉、压力容器基本数据:名称、使用地点、登记编号、制造单位、发证检验单位、制造和投用时间、设备规格、性能、操作条件和所属附件规格及制造单位;

6.1.2.2锅炉、压力容器及其附件的校验日期、校验结果、修理、更换、事故等登记o

6.2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2.1锅炉、压力容器设计技术文件有关资料;

6.2.2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技术文件和有关资料;

6.2.3检测、检验、试压记录,以及有关检验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6.2.4修理或技术改造设计文件和修理或技术改造后的检验报告及技术文件和资料;

6.2.5安全附件校验、修理、更换记录;

6.2.6事故记录和处理报告。

第七条 锅炉、压力容器日常安全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7.i制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7.2应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明确提出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要求,

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7.2.1锅炉、压力容器的操作工艺指标;

7.2.2锅炉、压力容器的岗位操作法;

7.2.3锅炉、压力容器运行中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防止措施,以及应急报告程序。

7.2.4锅炉、压力容器的年度和每隔五年一次的特别定期检验项目及其附件校验期限和项目。

第八条 锅炉、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8.1作业者应对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在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由作业者负责人签发安全操作证书,并对取得压力容器操作证书的操作人员每两年进行一

次考核。

8.2锅炉操作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安全操作证。

8.3未取得安全操作证的锅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不准独立上岗操作。

第九条 在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应符合以下要求:

9.1作业者应按原设计和操作规程的要求分别进行锅炉、压力容器包括安全附件的年度和每隔五年一次的特别定期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锅炉、压力容器不准使用。

9.2锅炉、压力容器的修理或技术改造方案、设计文件应经末规则指定的检验机构认可。进行修理或技术改造的锅炉、压力容器包括安全附件应向本规则指定的检验机构申

请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证书。

9.3下列单位之一经安全办公室认可后视为规则指定的生产设施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

9.3.1安全监察部门认可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

9.3.2生产设施发证检验机构;

9.3.3国外依法注册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

第十条 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的安全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0.1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的安装使用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选用具有产品合格证书的合格产品;

10.2安全附件应实行定期校验制度,安全附件的校验、更换、校验期限由作业者根据设计要求和操作规程确定。校验后的安全附件应挂牌明示本次和下次校验日期。逾期未

经校验、更换的安全附件不准使用。

10.3经计量部门、安全监察部门认可并经安全办公室认可的安全附件校验机构方可承担校验工作。

第十一条附则

11.1本规则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压力容器:

11.1.1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bdh(不含液体静压力);

11.1.2内直径(非园形截面指断面最大尺寸)大于等于o.15m,且容积大于等于0.025m3,包括快开端盖式压力容器;

11.1.3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11.2本规则不适用下列压力容器:

11.2.1各类气瓶;

11.2.2非金属材料压力容器3

11.2.3无壳体的套管换热器、冷却排管等;

11.2.4电气行业专用的封闭式电气设备的压力容器s

11.2.5最高工作压力大于t00mpa的压力容器。

11.3本规则锅炉系指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和加热炉(包括热介质炉)。

11.4本规则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元件:

11.4.1安全阀3

11.4.2爆破片;

11.4.3易熔塞;

11.4.4压力表;

11.4.5液面计;

11.4.6测温仪表。

11.5当移动式钻井平台改为油气生产平台时,以及移动式钻井平台试油(气)专用锅炉、压力容器的管理仍执行本规则。

第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则的责任者,中国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有权按《安全管理规定》第八章有关条款进行处置。

第十三条 本规则由中国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4篇 计划财务处固定资产核算岗位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负责安全生产设备的日常核算工作,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性。

3随时掌握安全设备资产的状态,避免不良资产的发生。

4上岗按照规定着装,掌握灭火和火场逃生知识,熟练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械;

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6积极参加安全文化建设,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第5篇 把人性化管理注入安全生产

人们常说,“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电力企业生产永恒的主题。怎样开展好安全生产工作,如何有效将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是横亘在广大安全生产工作者面前的一道难题,也是电力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对于供电企业来说,广大职工是企业的主体,职工生命的安全保障和基本生存条件是第一位的,其次才能考虑经济效益等问题,所以说安全就是人们生存的基本需求。安全生产要做到以人为本,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的人性化管理,需从几方面开展工作:

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人性化管理,必须以“****”重要思想为指导,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安全生产。从小处说,电力安全生产是供电企业最大的稳定、最大的效益,也是企业职工生命财产的保障和最大利益的体现,安全生产所保护的正是广大劳动者最根本的利益。

抓好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人性化管理,必须与强化制度的建设和执行相统一。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遵章守纪和人性化管理完全是一致的,两者之间丝毫不存在实质上的冲突。“严格”两字,重在一个“格”字,就是各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只要你在执行过程中不出这个“格”,你如何严肃认真都是值得充分肯定的。“严是爱,松是害”这句话,是对严格管理与人性化管理之间的关系最恰当的诠释。

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人性化管理,必须与各级干部的模范作用相结合。对安全生产危害最大的莫过于违章指挥。一些组织生产的领导干部,制定工作计划简单粗放;安排工作粗糙宏观;到现场走马观花、敷衍了事;遇到问题凭经验随意指挥。凡此种种,极有可能危及安全。由此可见,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是不可忽视的。

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人性化管理,必须与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相结合。人的素质高低直接关系生产过程能否顺利进行。高素质的职工队伍,不仅业务技术是一流的,而且要具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和遵章守纪的观念,同时还要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只有这样,生产过程中的人性化管理才能事半功倍。

抓好当前安全管理中的人性化管理,必须与时俱进,不断更新观念。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级安全管理负责人要树立现代化的管理思想和理念,积极探讨全新的安全文化,把安全教育融入文化氛围,采用形式多样化的安全活动,培养职工在大脑中形成一种惯性思维模式,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笔者认为,在实施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中,各级安全第一责任者只有紧紧拽住了安全生产中人性化管理这根缰绳,进而带动全盘,才能让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扩大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6篇 工厂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某工厂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强化车间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奖惩力度,健全安全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按照“四不放过”,“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车间制定事故管理规定,以促进车间各项工作。具体如下: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置及职责:

1.组织机构:车间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2.编制及成员:

3.**车间安委会工作职责

3.1对**车间发生“三违”现象、人的不安全行为及各类事故,包括生产事故、设备事故、工艺事故、交通事故、安全事故及未遂事故,进行认真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原因、性质和经济损失情况。查明车间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规章制度的缺陷。

3.2确定事故责任者,包括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者,并从中确立主要责任者。

3.3对事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包括加强管理工作和修改完善各项管理存在的缺陷。

3.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或事故通报,报告内容清晰、准确、明了、公正。

3.5每月安委会举行一次车间安全会议,对本月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和安排。

3.6对班组发现的违章行为及人的不安全行为,车间不进行考核,由班组内部考核,考核在本班考核中体现。违章及人的不安全行为上报到车间门户主页,每月统计一次。车间利用每月安委会进行讲评,做到资源共享,并且对上报好的班组进行奖励。一次奖励400元。

3.7各班安全负责人及值班长必须组织班组学习《**车间不安全行为》,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补充充实。

3.8对于严重违章和车间级事故,由车间确定,制定考核意见。车间划分车间违章与不安全行为,车间对车间发现的违章现象严肃考核,对人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以教育为主,不进行考核,但对一些屡教不改者,按违章考核。

3.9对于发生违章或事故的(包括未遂)班组及人的不安全行为,首先值班长必须做到不包庇、不掩饰,对班组发生的事故违章现象及人的不安全行为,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总结,交到安全委员会,由车间界定事故/违章/人的不安全行为的调查与划分,违章报告程序按车间管理规定执行。

3.10技术主任、设备主任、安全工程师及生产主任,实行走动式管理,每日至少巡检一次,技术员认真巡检、检查,严格按照工艺、设备、安全日检规定执行,每周必须按照车间规定进行周检。对于一些特殊的操作及规定,必须以书面形式下发到值班,各值班按操作规定严格执行,如果值班没有按规章操作而导致事故及违章,直接责任者在值班,如果对于一些操作不下书面规定,值班在操作期间发生事故或违章,直接责任人在管理人员。

3.11.车间及值班建立建全违章、事故及不安全行为台帐,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违章、事故及人的不安全行为记录。对于施工单位实行实行有票作业,对于施工项目要求具有应急预案。

3.12.车间要建立健全种类事故应急预案,以计算机网络的形式下发到值班,使车间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

3.13.车间安全委员会的人员对全年生产工作作安全风险抵押,抵押金为1000元/年,值班长500元/年,保证全车间不发生一起生产、安全、设备及工艺事故。由于人为原因,没有严格按照工艺操作规程和设备生产管理规定导致装置发生一起报厂级、车间级事故,否决其风险抵押,如果全年没有发生一起报厂级、车间级事故,车间给以300%的返还。

4.权限范围

4.1车间主任、书记:全面负责车间安全生产、各类事故的调查和裁决权。

4.2生产主任:

4.2.1负责装置安全生产、协调各工段间生产管理及与外界的联系。

4.2.2安排每周每月生产计划,根据生产计划协调好工艺与设备的控制与维修。

4.2.3积极参预与车间发生事故调查,严格生产管理,对威胁到安全的任何因素,有权进行制止,同时有权协调技术与设备部门,制定好严格的规程并讨论实施,确保安全生产。

4.2.4按照车间规定做好每周的安全检查,协调好各值班的安全生产。

4.2.5严格各项管理规定,对于值班发生的任何事情,督促值班写书面材料交于安委会。

4.2.6与车间安全工程师总监每月组织一次安委会,对本月发生的各类事故违章人的不安全行为及发现的各类隐患进行讨论并上网通报结果。

4.3.设备主任:

4.3.1严格车间的设备管理制度,杜绝发生由于人为原因而导致的设备事故。

4.3.2合理安排静、动设备检修和抢修,尤其设备抢修计划,包括时间要求、安全规定,严格按照设备检修规定执行票证管理,杜绝无票作业,保证检修安全。

4.3.3做好三大机组及关键运行设备的特护活动,做好特护记录,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台帐。对于导致装置停工(主要是指**停止外采)的各种因素,要求各值班及技术人员作为重点检查项目并做好记录,同时要求技术组对这些影响因素要有规定及指标,并且要有处理方案。

4.3.4严格现场区域管理,坚持日检制度,杜绝现场跑、冒、滴、漏,安排好各值班的付班管理。

4.3.5每月做好静动设备的检修计划。

4.3.6监督管理好技术员的日检工作。

4.4.工艺主任

4.4.1严格工艺管理,杜绝发生由于人为原因导致操作失误造成的事故。

4.4.2实施计算机管理工艺指标,取消操作记录,全面实现工艺管理自动化。

4.4.3抓好车间职工培训,按照车间培训计划及管理制度,组织好培训工作,做好班组人员轮岗培训安排。

4.4.4组织技术组人员搞好工艺指标管理,坚持日检制度,严肃工艺纪律,对关键操作必须有书面规定,做到任何操作都有章可循。

4.4.5组织好技术组人员、设备组人员搞好培训以及教材修改和充实工作,进一步完善车间技术资料,对于导致装置停工(主要是指**停采)各种因素必须要求各值班及技术人员作为重点检查项目并做好记录,同时车间要求技术组对这些影响因素要有规定及指标,并且要有处理方案。

4.5.安全工程师

4.5.1组织车间做好每周工艺、设备、安全大检查,坚持日检制度,对全装置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4.5.2按规定(每周)检查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保证消防设施100%完好。

4.5.3与生产主任一起负责组织安委会成员对每周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总结,并按时(每周)下发事故及违章通报,一月组织一次安委会对本月发生的各类事故违章人的不安全行为及发现的各类隐患进行讨论并上网通报结果,严格按

照事故违章考核规定执行。

4.5.4组织好各值班长的安全工作,定期检查班组安全台帐,定期开展车间及值班应急演练。

4.5.5做好每天各种类票证的监督管理工作,杜绝无票作业的现象,严格按照认证标准做好各项工作,同时做好现场动火项目的安全的检查,确认工作,杜绝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二、车间违章的划分与考核

车间对于各类违章事故的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行杜邦安全理念。

1.违章的划分与考核

原则:对于发生任何违反**厂、**车间管理、工艺、设备及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行为。

2.违章的内容

2.1.劳动纪律:

2.1.1上班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内(-15分)。半小时到一小时(-30分)。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2.1.2工作时间内脱岗、串岗。(-30分)

2.1.3上班期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杂志(含自考、成人)。(-15分)

2.1.4上班期间利用电脑玩游戏、聊天等非工作性质的事件。(-15分)

2.1.5员工上班考勤表不签到或晚签。(-5分)

2.1.6对车间利用车间网络发布各项工作安排、通知、工艺指令,因未及时浏览、安排,而耽误工作、会议的现象。(-10分)

2.1.7不按时按车间要求巡检挂牌(签字)、巡检牌(记录本)不全(-30分)

2.1.8不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15分)

2.1.9工器具、各类记录、台帐、餐具、安全帽、通讯器材等不执行定置定位制度。(-15分)

2.1.10违反各种考试纪律的行为。

2.2.生产管理:

2.2.1虚报生产数据。。

2.2.2车间事故发生后10分钟内不汇报事故情况.,瞒报事故真相。

2.2.3违章指挥,擅自操作公用工程系统界区头道阀。

2.2.4不听从车间工作安排,造成系统波动。

2.2.5违反车间火炬排放管理规定。

2.2.6违反车间节能管理规定。

2.2.7车间交代工作任务没有客观原因未及时完成,车间每周安全检查存在的问题无客观原因没有按时整改。

2.2.8拒绝接受和执行正当合理的各类指令。

2.3.设备管理:

2.3.1对用电票审核不严、未签字确认就使用临时电。

2.3.2检修作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不全,《检修作业票》的签发不符合有关规定。

2.3.3设备运行期间,安全阀的前后手阀必须保持全开。

2.3.4管线、设备超温、超压运行。

2.3.5联锁票填写不全、审批不全。(-15分)

2.3.6未按规定做好仪表联锁的管理,联锁的摘除和恢复未按规定执行。(-15分)

2.3.7机泵润滑台帐、加换油纪录不齐全、完整。(-15分)

2.3.8润滑器具未齐全、完好、清洁,专油未专用。

2.3.9未严格按润滑管理制度执行“五定”、“三过滤”。

2.3.10未按要求进行加换油,冬夏用油要及时更换。

2.3.11班组现场机泵的润滑管理,油视窗、油杯不能保持清洁,油位不符合要求。

2.3.12润滑油的储存保管不符合车间规定。(-15分)

2.3.13装置区域内废料、剩余料等各种杂物堆积。(-15分)

2.3.14班组未经车间同意,拆除机泵联轴器护罩。(-15分)

2.3.15未按车间设备管理规定,备用设备没有备用,油杯缺油。

2.3.16由于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

2.3.17由于巡检不到位,设备缺油造成设备损坏。

2.3.18由于巡检、操作不到位,造成设备冻坏。

2.4.安全环保管理

2.4.1违反《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2.4.2车间现场监护人没有落实现场安全措施就允许作业的行为。

2.4.3操作人员及其他人员进入装置现场劳保穿戴不合格的行为。

2.4.4没有接到生产指令,外操乱动正在生产的阀门、仪表、电源开关、闸刀、消防设施的行为。

2.4.5危险化学品的存贮、装卸、运输、发放、使用以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没有执行公司程序文件规定。

2.4.6违犯《安全生产禁令管理规定》的行为。

2.4.7违反《气瓶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2.4.8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或氮封作业未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2.4.9未按车间消防气防管理规定,私自打开气防柜。

2.4.10装置异常排污未及时申报,没有按照规定,在装置内乱排乱放。

2.4.11废渣排放未填报废渣排放申报单。

2.4.12违反车间票证管理,无票作业。

2.5.现场工艺操作

2.5.1未按照车间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造成生产波动。

2.5.2没有严格执行工艺卡片的指标,对关键参数没有及时监控调节。

2.5.3裂解炉火嘴未调好,火焰扑炉管,造成炉管局部热强度过高,氧含量为零,炉膛正压,裂解炉烟囱冒黑烟。

2.5.4现场操作使用非防爆工具。

2.5.5现场操作将油气现场排放。

2.5.6现场操作监火人擅自离开动火部位。

2.5.7现场操作流程确认不清楚,操作错误。

2.5.8现场操作系统置换不彻底,造成物料泄漏。

2.5.9dcs操作时未按时巡检,不观察画面,计算机出现屏保画面。

2.5.10未经车间领导同意,在未作预案情况下,违章指挥,系统测爆不合格,强行打/抽盲板,有机物含量不合格时进行作业。

2.5.11违反机泵加油管理规定。

2.5.12现场作业没有配戴防护用品或者防护用具失效。

2.5.13巡检质量差,没有进行盘车和润滑等检查。

2.3.违章的考核

2.3.1对于违章现象,经车间确认,考核当事人月奖30%,同时纳入班组劳动竞赛管理规定考核。

.3.2对于值班,重复发生类似违章,当事人加倍考核,同时班长20%,值长30%。

2.3.3对于每个值班,当月不发生一起违章,车间对值班嘉奖1000元。一季度不发生一起违章,车间对值班追加嘉奖1000元。对于各值班,如果一个季度不发生三大机组停机事故(包括各种原因),一次性嘉奖1000元。

2.3.4对于每个值班,如果当月发生一起违章,按照车间劳动竞赛管理规定考核。

2.3.5对于发生任何违章的现象,值班长必须按车间事故/违章上报程序,以书面形式上交到安全委员会。对于值班发现的违章现象,值班上网公布,每月一次,车间不考核,值班内部考核,在班组奖金考核中体现。如班组隐瞒,取消当月班组劳动竞赛资格,按车间级事故处理。

三、车间事故划分与考核

1.车间级事故

事故划分:

车间级事故分为内部车间级事故和报分厂级车间级事故。

定义:

内部车间级事故:由于违章及没有按照车间工艺、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整个系统波动、造成安全阀启跳、物料反窜及设备损坏等,包括已给车间生产造成影响的未遂事故,

报分厂级车间事故:车间发生的事故给车间安全生产造成影响,并且有**厂定性,下发事故通报,进行处理的事故。

2.事故内容

2.1车间级事故内容

2.1.1油罐、水罐切水作业及地罐、火炬罐,油罐装车时现场离人,造成物料泄漏。

2.1.2现场排放1千克以上物料(在未经许可情况下)。

2.1.3进入容器、下水井等密闭危险场所未办特殊作业票或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者。

2.1.4现场进车未办通行证,动火未办火票,高空作业未办作业票者等造成事故发生或事故未遂。

2.1.5工艺物料线拆、卸盲板、换垫子末置换、测爆者。

2.1.6因人为因素导致物料跑损、安全阀启跳不回座等,对装置造成影响。

2.1.7由于操作原因引起下游停产,主要是**、丙烯污染、外送系统调节不当。

2.1.8因操作原因,污染产品。主要是**、丙烯、加氢汽油三种产品,包括**塔、丙烯塔污染。

2.1.9由于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

备注:对于关键设备,如果带病工作,必须由车间上报有关处室及领导同意,并由相关维修单位共同监护才能带病工作,当班监护。对于一般有备用设备的设备,如果出现异常,设备员必须切换,对故障设备坚持维修,不许让值班监护运行。设备出问题,设备员负主要责任。

2.1.10由于误操作导致下游装置停工及对全厂水系统造成波动。

2.1.11没有按照车间要求及操作规程进行违章作业而造成人员受伤。

2.1.12由于人为原因,导致系统波动而放火炬,包括人为原因造成关键设备停机。

2.1.13没有按照车间要求及操作规程进行违章作业而导致物料互窜,影响平稳运行。

2.1.14没有按照车间要求对所承包的区域进行防冻工作,导致管线及设备(包括伴热)冻裂或冻坏。

2.1.15车间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班组违章及事故。

2.1.16班组发生的违章操作未及时汇报,谎报隐瞒事实真相。

2.1.17对于**厂劳动纪律检查查出的各类问题。

2.1.18车间劳动纪律检查发现的睡岗、脱岗等严重违纪现象。

2.2报分厂级车间事故

由**厂界定的车间级事故。

2.2.1单位发生员工因工负伤住院治疗,损失一个工作日的事故。

2.2.2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事故。

2.2.3一次事故造成跑损物料在1吨以下(含本数)的事故。

2.2.4―次事故造成1套生产装置停产且影响日产量50%以下。

2.2.5因操作原因,造成冲击污水场或生化处理系统停运的事故。

3.车间级事故考核

发生一起内部车间级事故,经车间安委会讨论后,当事人100%月奖,班长50%月奖,值班长40%月奖,技术员40%月奖,主管领导30%月奖,主任、书记100元。

发生一起报分厂级车间级事故,经车间安委会讨论后,当事人300%月奖,班长200%,值长150%,技术员100%,主管领导100%,主任、书记300元。

班组发生一起报分厂级车间级事故,取消值班全年评先资格。如果发生两起车间级事故,取消值班及值班个人全年评先资格。

对于**厂劳动纪律检查查出的各类问题,严重影响车间形象,车间将按照一起报分厂级事故处理。

四、分厂级事故

由上级部门界定。

1.事故内容

1.1职工因工负伤住院治疗的1~2人轻伤事故。

1.2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含本数)的事故。

1.3―次事故造成跑损物料在1吨~5吨(含本数)的事故。

1.4―次事故造成1套生产装置停产:且影响日产量50%(含本数)以上的事故。

1.5造成下游2套(含两套)以上装置停工的事故。

1.6由于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且万元以下(不含万元)或污水场受到冲击造成生化处理系统停运3天以内的事故。

2.考核办法

公司下达处理决定后,除上级处理意见,经车间安委会讨论,当事人待岗,半年不得奖,班长、值长、技术员3个月不得奖,主管领导2个月不得奖,主任书记由公司处理决定处理。

五、公司级事故

由上级部门界定。

1.事故内容

1.1一次事故造成轻伤3~10人或重伤1~2人的事故。

1.2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30万元(含本数)的事故。

1.3一次事故造成跑损油料在5吨~10吨(含本数)的事故。

1.4―次事故造成2―3套(含3套)生产装置停产且影响日产量50%以上的事故。

1.5由于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以上且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或污水场受到冲击,造成生化处理系统停运3天以上,且总排废水排放不合格的事故。

2.考核办法

公司下达处理决定后,除上级处理意见,经车间安委会确定,当事人、技

术员、值班长、班长下岗一年,不得奖,主管领导半年不得奖,主任书记由公司处理。

六.报股份公司事故

由上级部门界定、处理。

1.重大事故

1.1―次事故造成轻伤11人以上(含11人)的事故。

1.2一次事故造成重伤3人~10人(含10人)的事故。

1.3―次事故造成伤亡1人~2人的事故。

1.4―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下的事故。

1.5一次事故造成3套以上装置停产,影响日产量的50%(含本数)以上的事故。

1.6―次事故造成跑损物料10吨至50吨(含50吨)的事故。

1.7一次事故造成泄漏危险化学品10吨至50吨(含50吨)的事故。

2.特大事故

2.1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1人以上(含11人)的事故。

2.2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2.3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500万)以上的事故。

2.4一次事故造成漏油50吨(不含本数)以上的事故。

2.5一次事故造成泄漏危险化学品50吨(不含本数)以上的事故。

3.考核办法

第7篇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办法

1 编制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杜绝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编制依据

2.1《煤矿安全规程》。

2.2《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2.3国家及煤炭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相关规定。

3适用范围

3.1贵州****矿业有限公司。

4 管理办法细则

4.1总则

4.1.1 为了排查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促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4.1.2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一般隐患由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负责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核签字备案。

重大隐患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下井人数、整改作业范围,并组织实施。整改项目结束后,由总经理按照重大隐患的整改验收标准组织自检。

矿井重大隐患自检合格后,按分级监控要求及时向上级公司安全监察部门、生产技术部门以及当地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进行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整改方案中的内容、项目和自检结果,并有公司主要负责人签署的验收意见。

4.1.3公司各部门、各队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发现存在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生产,并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

4.1.4有重大事故隐患的,必须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4.1.5重大事故隐患分级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宁严勿宽,责任到人,加大追究的原则。

4.2 隐患治理责任制

4.2.1 公司各部门、各区队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整改)的责任制,组织职工发现和排除隐患。

4.2.1.1公司总经理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工作负全面责任。应当每月组织一次由相关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事故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要定期听取有关人员及部门对事故隐患排查的汇报,督促和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和资金的落实,组织健全机构、配备人员、组织制定岗位责任制,主持召集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办公会及工作会议,及时作出决策和下达指令。

4.2.1.2公司总工程师对本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确定岗位责任、开展科研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组织安技措资金计划,参加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组织公司有关领导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评审,通过评审对排查出的隐患按a、b、c三级进行分级。

4.2.1.3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协助总经理开展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整改隐患的各项措施,参加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

4.2.1.4公司各部门、各队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负技术责任。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制定、审批和落实整改隐患的安全技术措施,参加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

4.2.1.5公司安全部门主任对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监察责任;公司安全部门分管副主任,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有安全监察直接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本企业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的履行情况,参加事故隐患的排查,跟踪落实隐患的现场整改情况,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实行闭合管理,并建立和保管好事故隐患整改台账。

4.2.1.6公司各业务部门,是事故隐患排查和实施整改的责任部门,对隐患排查、整改负生产技术管理责任。具体负责事故隐患排查、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指导整改方案的实施以及现场整改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4.2.1.7基层区队区队长、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责任。每天组织一次对本区队(本项目、下同)事故隐患的排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及时整改,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登记建档,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

4.2.1.8基层区队、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技术员),对本区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技术管理直接责任。负责编制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指导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4.2.1.9基层区队、含施工单位的班组长(跟班副队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负直接责任。作业前,必须认真排查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出在工作过程中应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在生产过程中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对依靠本班组力量无法进行整改,或一时不能彻底整改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向区队、公司调度室以及公司安全部汇报。

4.2.1.10、基层区队、施工单位的现场作业人员,对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必须每班排查本岗位事故隐患,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如不能整改的,必须及时向班组长和区队带班干部进行汇报,同时,在现场作业过程中,必须无条件接受各级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交办的事故隐患整改任务,并按要求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4.3 隐患分级管理和监控

4.3.1 对事故隐患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监控。定期组织对事故隐患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对所排查出来的各类隐患按照下述方法进行分类和定级,对事故隐患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按事故隐患类别分为十类,分别是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灾和其它。

4.3.2 按事故隐患危害程度、治理难度分为三级,分别是a级、b级 、c级。 a级属矿井自身一时难以处理,需要(集团)公司或省、市有关部门组织、帮助或协调处理的;b级为矿井自身能处理的;c级为区、部、队能及时或现场处理的。

4.3.3 a级隐患是指危害严重,可能造成重特大伤亡事故或者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治理难度大,需由能发公司或省、市有关部门组织、帮助或协调处理的隐患。有下列情形之一为a级隐患。

4.3.3.1超能力、超强度或超定员组织生产。

4.3.3.2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

4.3.3.3揭煤前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或抽放系统、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4.3.3.4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进入煤巷施工前未建立全负压通风系统的;井下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老塘风和串联通风;掘进工作面局扇一机供两头;主扇带病运转、备用主扇不完好、擅自停开主扇、局扇和瓦斯抽放泵;矿井总风量不足。

4.3.3.5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处理。

4.3.3.6超层越界开采。

4.3.3.7井下存在未熄灭火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处理。

4.3.3.8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材料、工艺,矿井有以掘代采、以探代采行为,通风、排水、提升、压风设备安全检验检测不合格。

4.3.3.9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

4.3.3.10无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4.3.3.11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以及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

4.3.3.12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4.3.4 b级隐患是指危害比较严重,可能造成伤亡事故或者经济损失,或者治理难度比较大,需有一定的工程量,需由公司限期解决的隐患。有下列情形之一为b级隐患。

4.3.4.1瓦斯超限作业、瓦斯经常超限、炮后瓦斯超过3%、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未采取措施解决处理或未处理到位。

4.3.4.2排放瓦斯无措施或措施不落实。

4.3.4.3井下电气设备失爆。

4.3.4.4存在水患未按规定填绘采掘工程平面图,在存在水患情况下作业未编制针对性安全措施。

4.3.4.5启封火区、火区下开采、火区邻近区域开采无安全措施。

4.3.4.6掘进工作面不按规定设双风机、双电源或双风机不能自动切换。

4.3.4.7斜井人车保护装置失效、提人绞车不使用动力制动、专用信号失灵。

4.3.4.8井田范围内或井田周边废弃矿井水文地质资料不清。

4.3.4.9无设计或不按设计施工。

4.3.4.10无作业规程作业,未执行“一工程一措施”。

4.3.4.11未严格遵守巷道贯通程序,巷道贯通无措施或措施不落实,贯通后不及时调整通风系统。

4.3.4.12未严格遵守巷道揭煤程序。

4.3.4.13井下风门不联锁或联锁失效。

4.3.4.14其他

4.3.5 c级隐患是指危害比较轻,或者对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需由基层区(队)、基层业务部门解决的隐患。有下列情形之一为c级隐患。

4.3.5.1主副提升绞车、主提升皮带、压风机、主扇、主排水泵等设备保护不全、不可靠,钢丝绳磨损断丝超限不及时更换,不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验检测和检查;

4.3.5.2回采工作面悬顶面积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不采取措施或不执行人工强制放顶;

4.3.5.3采掘工作面不采取综合防尘措施或积尘超标;

4.3.5.4报废采区、报废采煤工作面、废旧巷道、独头盲巷未按规定及时封闭;

4.3.5.5采掘工作面过断层、破碎带、旧巷、采空区时无针对性安全措施或措施不落实;

4.3.5.6采煤工作面上下两口不畅通,两巷失修严重,巷道断面小于原设计20%;

4.3.5.7监测、监控系统传感器设置数量不足、安设位置不当、调校不及时、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和声光报警;

4.3.5.8采煤工作面缺失或失效支柱达5%以上;

4.3.5.9不按月填绘采掘工程平面图或图纸弄虚作假;

4.3.5.10其他安全生产隐患。

4.3.6采煤、掘进、机电、运输提升、通防、巷修、火工品、水文地质及其它相关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每周要与安监部门一起召开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分析会;区队每天要分析一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每次会议都要有原始记录。

4.3.7 公司安全部要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对各类隐患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整改、谁签字,谁验收、谁签字”的闭合管理。

煤矿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汇总表,要及时报送相关领导和部门,并及时下发到基层相关单位。

4.3.8 公司安全部、工程部负责协调、跟踪、督查b级隐患整改治理情况、解决b级隐患整改情况。

4.4 隐患的建档和上报

4.4.1 公司业务部门、安全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或安全监察意见书,并跟踪落实隐患整改的情况;对未按期完成隐患处理或因安全隐患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的,要依照责任追究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4.2 公司安全部要加强对所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的跟踪落实,及时进行统计汇总,实行档案化闭合管理。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档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安全隐患的名称和级别、危害程度、产生的原因和现状、所采取的整改方案及安全措施、整改的单位和整改责任人、组织和参加整改验收的人员、整改结果等内容。

4.4.3 基层各区队应当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安全隐患的落实整改情况,以及所排查出来的当月的安全隐患,向公司安全生产部提交书面报告。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要将上季度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本季度所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向公司安全部提交书面报告,公司安全部进行汇总,编制成册,向能发公司、当地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交书面报告。上述报告均要经总经理(矿长)签字。报告的主要内容要包括:产生重大隐患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结果等内容。重要情况应当随时报告。

4.5 责任追究

4.5.1 公司定期、不定期的对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行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仍继续生产作业的部门、区队,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并根据公司下发的相关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公司安全部设立举报电话(0857-7445036),对群众举报的事故隐患等安全生产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4.5.2 公司每季度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一次考核。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料管理规范的单位,给予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奖励;对事故隐患举报有功人员给予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奖励。

对事故隐患排查不细、治理不力、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资料管理混乱的单位(部门、队),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给予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5其它

5.1 本办法由安全部负责编制、修订和解释。

5.2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8篇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督促我公司各单位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贵航特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

3、主要职责

3.1安全环保部: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标准以及有关制度,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各部门及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宣传贯彻工作;负责安排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学习计划;负责落实公司安委会成员及各单位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工作;负责组织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适宜性评审工作;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领导、公司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负责将总厂《安全生产责任制》上报政府有关安全主管部门备案。

3.2公司综合办:负责收集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需求,编制培训计划;协调组织各单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教育工作。

3.3公司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执行;负责落实本单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宣传教育、培训教育、学习工作;负责对本单位工段长、班组长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工作;负责将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负责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适宜性评审工作,及时将修改意见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4、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内容

4.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编制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规与标准的有关制度要求,应当全部覆盖到公司范围内各级人员、各级岗位、各职能部门。每年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进行适宜性评审工作。当国家有关法规与标准、贵航特钢公司的有关制度发生变动时,应及时进行评审、修订下发。

4.2新制定下发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应组织宣传贯彻工作,两个月内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对公司安委会成员及各单位安全员进行培训教育,对培训考试不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工段长、班组长及岗位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对培训考试不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并上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4.3公司各级人员应当熟悉了解个人以及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杜绝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公司对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考核,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责任制要求的考核责任单位安全奖50元。

4.4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采取有关措施控制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每缺少一项职责未落实的扣责任单位安全奖100元。

4.5公司组织进行的各类安全检查中对发现的违章违纪、隐患等,要通过查阅文件制度、台帐等资料对职能部门尽职尽责情况进行调查,如确认是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所造成的,考核职能部门安全奖100元。

4.6各单位每月组织一次对其范围人员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

4.7公司组织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时,应做好交流沟通工作,认真听取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的工作陈述;向被考核单位负责人当面提出整改意见;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核对有关制度、资料和记录,确认后进行考核,并报请公司领导审批。

4.8公司对各单位安全责任实行安全目标管理,每年年底按照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对考核情况较好的,给予一定数额奖金;对较差单位进行全厂通报批评,对单位及负责人进行一定数额的处罚。安全责任制考核奖励资金从安全费用中列支。

4.9发生工伤事故时,按照公司有关事故处理制度进行处理考核。

第9篇 地质勘探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管理问题的探讨

“安全管理工作只有更好,没有最好.” 这是当前安全生产管理界最流行的一句话,已被大家视为真理、名言、经典.

其实,在其他方面也是如此,因为一次生产实践活动,不可能穷极世界真理,需要我们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无数次循环,才有可能接近世界的真理.

为了加强地震勘探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管理,就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保障、身体健康、用电、用煤用气、住宿、饮食管理、工余管理、驻地安全保卫等七个问题,与单位背线、铺线简单劳务分包者小药进行了深入交流.

小药,单位九十年代中期的一个临时工,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农民工,司机,曾从事过单位施工现场交通运输、地震勘探背线、铺线、查线、炸药运输、包药、放炮等多项工作.对地震勘探施工流程、施工方法、安全规程比较熟悉.在工作上,他吃苦耐劳,勤奋好学,多年跟随单位干活,目前他已具备一个班组长的管理能力.

九十年代末期,三维地震勘探的引进,开辟了矿山采区地震勘探的新纪元,使地震勘探单位生产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由过去仅有的3000-4000或者接近10000个地震物理点的年度任务,发展为每年要完成30000-40000个地震物理点,并且排列的加长,八线六炮制的勘探方法,使一个地震勘探项目需要约200多人的简单劳动体力工.劳动力需求的迅猛提升,农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已摆在单位工作日程上.

在农民工的招聘问题上,单位首先想到的是让长期跟随单位干活的临时工回家乡招聘农民工.小药就是这个时期的招聘人.他每年要为单位招聘200-500人次的劳力工.在农民工的管理上,采取谁招工,谁负责,自治式的管理.

从1997年-到现在,我们在农民工的管理上,已经走过了16年的发展历程,其中的酸辛苦辣,不再细说,就农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单位就走了相当长的弯路,出现了许多意外事件,有突发疾病死亡的,有走路不小心摔伤的,有具有癫痫疾病半夜跳崖身亡的,有冒险作业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

农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已成为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问题.提起农民工,有这样词汇来描述他们:自由、散漫、安全意识、劳动纪律差,但是,农民工是当前我国产业发展的主力军,离开农民工,80%的企业生产就无法开工,每年年初企业的用工荒,也正好说明了这个问题.农民工虽有自由、散漫的灰色外衣,但是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勇挑重担,仍是我国当前农民工精神形象.

下面是我与小药就农民工安全生产管理交流的七个问题.

一、开工前的安全培训你们自己主动进行过吗?

在谈论这个话题前,单位前一段时间在开工前将放线工岗位作业指导书下发到每个民工手上,并且让他们签了字的.当时在发放会上明确表示,岗位安全作业指导书是每个项目开工前安全培训的主要教材.

小药:这个,还真没有单独举行过培训,期间,我们参加过你们单位三次安全会议,都要求每个人认真阅读这本教材.虽没有举行过正式的培训,但是,我每天出工前都要强调当天的安全注意事项.回顾上半年,林区施工,我们把严禁吸烟,监督检查他人吸烟,作为林区施工的安全措施进行了落实.尤其是工区外围火灾发生时,我就给大家交代过,如果你在林区没有吸烟,按照规定也没有带烟,你的心就不会发慌.

谈到上山严禁带烟时,我插了一句话,就是对每位职工是否进行检身,小药说,我们没有这个权利吧.我说,其实大家有这个权利,检身只是履行工作职权的一种方式,他不侵犯个人权利和隐私.它不同于公安系统的搜身.

我的感想:当前在没有对小药进行安全管理资格培训之前,他能做到这一步确实不容易.他有想法,但没有培训的具体办法,他已经潜意识地把安全培训纳入到实际工作中去,就像出工前的安全提示,出现事故时,安全警示就是一个很好的安全培训.至于培训没有系统化,可操作,这些问题的根源不在他那儿.

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应主要有发包方安全负责人组织进行,主要由企业负责人、班组长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至于安全培训能否达到效果,关键在于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的安全文化素质.

所以,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的安全培训仍是当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问题,急需进一步加强.

二、农民工的身体健康问题,也就是职业健康问题.

我说,小药,你每次给单位招收农民工时,你注意过他们的身体健康问题吗?地震勘探虽没有职业病危害因素,但是登高、临边等危险作业是有的,职工若有高血压、冠心病、恐高症,是不能胜任这个工作的,这属于职业禁忌症.

小药,这个还真没有注意过,我只是注意农民工的年龄问题,对于超过55岁的人,我不再要求上山了,在后勤上或夜间里,我让他看场子,看院子.

关于农民工身体健康问题,我插了一句话,目前农民已参加了合作医疗,国家规定每年给他们体检一次身体,你可以趁这个机会要求他们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按照体检建议和说明,查看他们身体健康状况,凡事有高血压、冠心病、传染病(肺结核、肝炎)、职业病(尘肺病)、癫痫等疾病史的人,就不再招收、录用.

小药,这个问题,我下一次一定履行这个手续.把好农民工身体健康这个关.

我的感想:职业健康问题不仅仅属于农民工招收前的问题,这中间还有个农民工健康生活问题,即健康饮食问题、健康起居问题、劳动超负荷问题.

这个健康饮食、起居和劳动超负荷问题,我单独做了分类,在下面具体详述.

三、健康饮食、起居问题.

古人云,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地震勘探职工野外饮食,我有具体的体会,大家每天早上六点起床,七点吃饭,七点半左右准时出工,期间由于山区作业,给大家不能送饭,大家只好带上一些干粮和鸡蛋、方便面上工.

我的疑问是,一个人每天要肩负50-60斤重的的大线、器材和检波器上山,中午会不会感到饥饿,会不会因饥饿,产生低血糖,发生头晕、眼花,出现事故.

小药,早上吃干面,大家不习惯,为了给大家安排好早餐,我们采取花样式饭菜,有稀饭、馒头、汤面、炒菜,任大家自己选,中午大家带上饼子、馒头、咸菜、鸡蛋和热水.

我说,有肉吗?必须保证每个人一天要有2两肉食.大家上山干活才有足够的能量或体力干活.

小药说,这个差不多,具体也没有称量过.

关于起居问题,我的意见是,每天晚上10-11点必须休息,保证每天有6到7个小时睡眠时间.

我的感想,健康饮食和充分的睡眠,是保障身体健康的必要条件,合理可口的饮食,能够提高大家的食欲,充分的睡眠能够保证大家有足够的精力.农民工的健康管理应把饮食和起居这两项工作做好.

四、劳动组织、劳动强度、劳动安全保障问题.

我说,小药在你们铺线过程中,你们设立班组长了吗?八条线你们是怎么管理的?有查线工吗?一个人是否负责一条大线.这些问题是劳动组织管理问题.如果劳动分配不合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就无法保障.如一个人能干了的事,结果让两个人干,属于人浮于事,存在相互扯皮.如果需要两个人干的事,结果你让一个人干,存在疲劳作业,超负荷劳动,容易发生事故.这一点很重要.

小药,八条线设立了八个班组长,每条线都有一个查线工.查线工负责插接线路,比较辛苦.班组长负责照前顾后.一条线带检波器大概有50-60斤重,工人们属于负重上山.根据这几年的经验,一条线带检波器,不会让工人超负荷劳动,也不会产生疲劳作业.

我说,一个人背负50-60斤重的东西,根据有关技术规程,的确不超负荷.但是遇到陡坡、岩坎,一个背负大线上坡或上岩坎,恐怕就够呛.这个时候,你们是怎么处理这个问题的.

小药说,我们定的规矩是,当一个人做不了时,要求他们暂时停止作业,用电话向班组长反映问题,当协作人员到位后,再进行作业.

我说,这是一个办法,但是他没有时效性.如果陡坡作业出现危险,如人员下滑,摔倒,你们怎么能在第一时间处理危险情况.我的意见是,让背线人员自由组合,两个人或三个人一组,相互协助上山,遇到陡坡、岩坎,他们可以采取相互协作的方式,如一个背线,一个人拿检波器,相互搀扶上山,是不是更安全.

我的感想:劳动任务的分配,人员的合理组织,危险作业的相互监护或者叫相互协作,是实现安全生产的组织保障.这一点非常关键,事故的发生往往源于劳动组织不合理,存在疲劳作业或一个人单独冒险作业.

五、交通运输安全管理.

我说,你们有几辆车?运输100-200人,需要几辆车?怎么才能保障交通安全运输.

小药,我们自带两辆车,在给配两辆车,基本上满足人员、器材运输问题.

我说,山区弯道多,陡坡多,你们如何保证交通运输安全.

小药,谨慎驾驶,车速不能太快.

我的感想:山区交通安全运输属于地震勘探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山区机动车辆行驶速度不宜超过40公里/小时,遇有弯道、陡坡出现盲道,要鸣笛慢行.另外车辆马槽中间应用钢筋扎进,预防运输途中马槽开裂.人员乘坐一律坐下,不许站立.这些都是交通安全运输应采取的措施.另外车辆要按照岗位指导书车辆保养表所列项目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车辆性能安全可靠.

六、职工住宿、生活用电、用煤安全问题.

我问:职工住宿是大同铺吗?是简单的地上铺草垫吗?职工因地面潮湿引起颈椎疾病怎么办?

小药说,当地有床铺的房子的确不好找,我们选房的原则是干燥透气坚固,为了预防地面返潮,我们在地面上先铺一层厚塑料布,再铺一层厚塑料拼图板,再铺一到两层硬纸板,然后让职工普自己的行李.

我说,冬天怎么取暖?

小药,居住人多的地方冬天不用生火,夜间给大家用电暖器和电褥子取暖.为了预防电褥子夜间漏电,我们在铺设线路时采用两套线路,实行电器专线,白天拉闸,晚上合闸.夜间电器供暖不超过12点,电气设备都是质量过关的品牌产品.

我说,用煤取暖的宿舍怎么办?

小药,买烟筒,窗户留有天窗.

我的感想是:职工住宿是关系到职工生命健康的重要条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量选取有床铺或火坑的房屋,电器安全和用煤安全应采取专线管制,线路铺设要合乎室内用电标准,沿墙铺设线路,不准乱拉电线.用煤取暖一定要预防煤气中毒.职工驻地夜间要有人值班,发现刮风天气,一般都要夜间查看职工宿舍内有无煤气.

七、职工驻地、设备场地和职工工余安全管理.

驻地安全、野外设备场地安全主要涉及到当地治安保卫安全,工余安全主要涉及到工余期间职工交通安全和饮酒安全.

小药,驻地、设备场地安全,我们都有专门的看守人员,白天驻地关门,不让闲人进院.工余期间有人外出我们都要登记,主要登记外出职工要去的地方,一般要求两个人相伴而出,以免发生不必要冲突和意外事件.要求职工外出乘车、行走都要注意交通安全.饮酒采取个人自愿,不劝酒,严禁酗酒.

通过深入交流,我感到,安全管理是一个无穷尽的管理,只有深入细节进行论证和相互印证,我们才能制定出更为完备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才能创出最好的安全业绩。

农民工的安全管理急需细化和提升,强化过程细节管理,是我们实现安全生产唯一有效的途径,自身不安全,再多的保险也无济于事!

2015-12-02

第10篇 放炮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1、放炮员必须经过特殊工种培训,持证上岗。

2、坚持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禁在采空区(初次来压期间,采取安全措施除外)舍帮、溜子巷放炮或放明炮、连珠炮、瓦斯超限放炮,人员撤不到安全地点或无设好警戒线放炮。

4、运送炸药、雷管应分箱、上锁,专人专车运送,不得敲击、摔打,禁止与带电物品接触,不得与其他人员同时入井,不准在人员集中地点停留。

5、必须使用放炮器放炮,严禁使用高压矿灯和其它电源明火放炮,禁止放糊炮或放明炮或试炮,放炮母线长度按规定长度敷设在进风巷中,且必须完好,无明接头。放炮撤人距离按《规程》规定执行,否则不予放炮。

6、装药时,必须清除煤眼内的岩粉、煤粉,使用木棍填药,按要求装填水炮泥。

7、掘进头放炮必须一次装药一次起爆;回采工作面放炮可以分组装药,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不得同时使用两个以上的放炮器同时起爆。

8、放炮后必须先通风,待炮烟吹散后,班组长、放炮员检查瓦斯及支架,确认无隐患之后,作业人员才能进入工作面。

9、发现瞎炮,专业人员必须及时处理,在没有处理完毕之前,其他人员不能私自处理瞎炮。处理时,必须在距瞎炮眼0.3m处打平眼,深度比原炮眼深0.2m以上,重新装药起爆;禁止掏瞎炮眼,更不准用镢头挖刨。

第11篇 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

1施工前准备

1.1 安全员要协助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作业区和生活区的临时设施进行布置。

1.2 项目部组织机构、各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板图及时上墙。

1.3 现场围档、灯厢式安全门、六牌一图、防火工具和宣传图板的设置。

1.4 需购置新设备的,要及时向公司上报设备采购计划。

1.5 已进场的设备要制订维修保养计划,定期保养,填好记录。

1.6 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成员(包括专业班组)成立危源辨识小组,根据本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场地布置等情况全面进行危险源辨识,编制重大事故救援预案和应急演习计划,安全员参与编制,并且上报公司审批。

1.7 及时对进场的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和发证,与作业班组及个人逐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1.8 临时用电的安装配置和维护管理必须符合规范规定,实行三相五线制及两级保护,宿舍照明一律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各种设备保证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配电箱零线应重复接地,施工现场内不少于3处,接地电阻不大于l0 q,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分开,工作接地电阻不大于4 q,室内线路及灯具高度不低于2.4m,现场维护电工必须每周测试漏电保护器,并且填写用电档案,档案填写应真实,有专人管理。

2基础工程

2.1 土方开挖前,安全员必须向建设单位索要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如无此资料,安全员有权拒绝施工。

2.2 按照技术人员提供基坑支护方案和基础施工方案监督检查。

2.3 在基坑周围设置1.2m高标准护栏,作业人员上下要有专用马道。

2.4 在安全教育时对深基坑施工的针对性要加强。

2.5 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6 在基坑边堆放物料时,物料堆与基坑边缘的水平距离必须大于1.5m,高度不得超过l.5m。

2.7 要密切注意基坑及周围土质情况的变化,如有异常,要立即停止施工,并上报项目经理。

2.8 加强对桩基础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3主体工程。

3.1 脚手架工程施工前,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编制脚手架施工方案,架子工持上级有关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上岗,按照方案进行施工。禁止违章作业及酒后作业。密目网必须用尼龙绳连接并且保证密实。脚手架内跳板要锁牢,不得有探头板,上料平台要有限定荷载的标牌,搭设时不能与架体连结,不能超出额定荷载。脚手架搭设一步架验收一次,并填写好记录。搭设后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主体施工时,严禁私拆乱卸架体的扣件和拉结点,如违章罚款200元/次。

3.2 模板工程施工前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模板施工方案,按照方案具体实施。支撑的间距、拉杆的步距要合理有序,边梁的外模板支撑不能与架体相连接。拆模前操作班组长必须有技术人员出具的拆模通知单,按照通知单的规定进行拆模。如有违反,罚款2000元/次。

3.3 混凝土施工前应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说明施工的部位及需要注意的事项。塔吊吊运砼或布料机浇筑砼时,卸料不能集中,以免超出模板的额定荷载,振捣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电源线架设不能拖地。如违反其中一项负激励100元/次。

3.4 砌筑工程:基础砌筑时,应经常检查基坑土质变化情况,有无裂缝现象,砌筑材料堆放时要离坑边lm以上。在楼层施工时,材料堆放严禁超过额定荷载,如有特殊要求需要超过荷载时,必须经过验算采取有效加固措施后方可进行堆放施工。在架体上施工时,堆砖高度不得超过2层侧砖,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得超过2人。同一垂直面内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挡板,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4装饰工程

4.1 室内抹灰使用的铁、木马凳必须搭设平稳牢固,操作平台上堆放的物料不得过于集中,脚手架上不得有探头板,不得将脚手板支靠在门窗或采暖管道上。严禁向窗口外随意抛投物品。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穿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电动设备及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并装设漏电保护器。违反其中一项罚款100元/次。

4.2 室外抹灰交叉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系好安全带,必须检查脚手板是否牢固可靠,不牢固的或有探头板的应及时处理。在脚手架上工作时,工具不许随便乱扔,材料堆放不得超载,不得随意拆除脚手架支护结构和护栏,如妨碍施工必须经工长批准后由架子工负责拆除。密目网严禁提前拆除,必须超出作业层一步架。违反其中一项负激励l00元/次。

第12篇 科长主任大队长院长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在监狱长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安全职责是:

(一)组织本单位按照本部门安全生产职责部署安排和开展工作;

(二)根据部门岗位设置,细化岗位职责,确定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三)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依照职责,监督、检查、指导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检查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履行职责情况;

(六)负责向监狱长或者分管领导汇报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工作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

(七)协调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八)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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