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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范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4-30 热度:90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范例

第1篇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范例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协助领导研究企业安全动态,组织调查研究活动,编制研究报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本企业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协助领导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5、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定期对各单位主管生产的负责人、项目经理、外省市施工队伍负责人和外省市施工队伍务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考核。组织违章人员学习班,负责审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和持证上岗负责组织复工和转岗人员的安全教育。

6、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公司所属各单位、施工现场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7、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随时进入 所辖范围内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均应签发“隐患通知单”,并由受检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组织整改,按时限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10、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会审,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属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11、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12、参加各种脚手架的安装验收,及时发现问题。监督有关部门和人员落实解决。

13、审核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使用情况。

14、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2篇 生产车间主任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在公司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对本车间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面的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本车间法定的安全环保第一责任人;

1.1.2 在本车间的各项工作中,认真执行国家有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以及地方政府的政策、指标及公司各种管理程序;

1.1.3 负责编制、审核车间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1.4 协助公司主管领导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制订并落实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

1.1.5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坚持安全第一,把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讨论、研究安全环保工作,协调各副职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面的工作;

1.1.6 负责组织本车间员工开展各项安全、环保活动,遵守各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

1.1.7 负责定期召开车间安全专题会议,总结分析当前安全工作状况,安排布置下一阶段安全重点工作;

1.1.8 负责定期组织车间安全生产检查,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安全方面问题;

1.1.9 参与生产事故的调查,并制定事故的防范措施;

第3篇 某部门间生产协作安全管理规定

1本规定生产协作作业指以下几类情形:

部门间产品转道的;互派人员参与生产协作的;借用设备、设施开展加工生产的;技术、营销、检验人员在生产现场进行的活动。

2作业现场所属部门对本作业现场的安全负总责。

3多部门进行同一生产作业的,现场作业要确定专人进行统一指挥。

4作业现场应有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必要时安保主管部门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进行监管,外来生产协作的人员必须服从作业现场所属部门安全监管和指挥。

5作业的人员应有相应的资质,涉及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应持证上岗。

6作业现场所属部门的作业人员有权制止外来部门进行生产协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严禁违章操作。

7作业前必须确认作业现场设备、设施的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8作业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装置。

9涉及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作业前要制定操作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作业方案,相关部门必须予以配合,以确保安全。

10作业现场存在有重大危险源或安全隐患的部位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警界线,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危险区域。

11作业场所涉及易燃易爆等危险作业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消防安全要求进行审批(核)、监管、施工、防护等程序进行操作。

第4篇 生产安全风险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神华国能(神东电力)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发电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生产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有效实施生产本质安全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神华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本标准引用文件:

(一)《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国资发改革【2006】108号)

(二)《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电监安全【2011】23号)

(三)《风险管理  术语》(gb/t 23694—2009)

(四)《风险管理  原则与实施指南》(gb/t 24353—2009)

(五)《风险管理  风险评估技术》(gb/t 27921—2011)

(六)《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

(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八)《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aq/t1093-2011)

(九)《神华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神华集团公司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发电企业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研究》(神华集团公司)

(十一)《神华国能集团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神华国能内审【2013】88号)

第二条  本规定规范了公司及各单位生产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明确环境信息、危险源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价、风险应对、风险控制、风险监控预警、监督检查与评价等方面的管理内容、方法和要求。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危险源”是指生产过程中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生产中断、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本规定所称“第一类危险源”是指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能量源或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

本规定所称“第二类危险源”是指生产过程中造成约束、限制能量和危险物质措施失控的各种不安全因素。

本规定所称“风险”是指生产过程中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生产中断、工作环境破坏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本规定所称“事故”是指生产过程中造成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生产中断、工作环境破坏的意外情况。

本规定所称“风险准则”是指用于评价风险严重程度的标准。

本规定所称“定性风险分析方法”是指根据经验和直观判断能力对生产系统的工艺、设备、设施、环境、人员和管理等方面的状况进行定性分析,其评价结果是一些定性的指标。

本规定所称“半定量风险分析方法”是指建立在实践经验的基准上,结合数学模型,对生产系统的工艺、设备、设施、环境、人员和管理等方面的状况进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其评价结果是一些半定量的指标。

本规定所称“初始风险”是指原始状态下的风险,即在尚未采取控制措施情况下的风险。

本规定所称“剩余风险”是指当前状况下的风险,即在采取了现有控制措施后的风险。

本规定所称“风险概述”是指通过全面的风险评估,并按照危险源类型和风险等级排序所建立的风险评估数据库。

第四条  生产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员参与、全方位管理和全过程控制。生产安全风险管理不是独立的管理活动,而是一项全员参与、全方位管理和全过程控制的管理活动,应涵盖作业活动、工艺流程、设备、系统、生产区域等各方面,并贯穿于公司生产管理的全过程,通过建立完善的生产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将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到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生产管理中。

(二)控制损失,创造价值。通过切实、合理、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在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的基础上做到效益最大化。

(三)动态管理。除定期组织开展基准风险评估,对重大风险进行基于问题的评估外,还应运用适当的方法进行日常的持续风险评估,发生事故、障碍、异常后及时进行问题评估,制定控制措施,有效控制风险。

(四)支持决策过程。开展生产安全风险管理有助于判断风险控制措施是否充分、有效,决定选择可行的方案,帮助管理者做出合理的决策。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各单位生产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  公司生产安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包括公司及各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监察部门、各业务主管部门。

第七条  公司及各单位应根据情况成立风险评估小组,开展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工作,风险评估小组应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第八条  生产安全风险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分级管控。

(一)公司生产安全风险管理执行统一的风险分级分类标准、风险管理基本流程以及风险管理方法技术等。

(二)公司及各单位业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对生产作业、工艺流程、设备、系统、生产区域、作业环境、职业健康、自然灾害等各类安全风险的管理责任。

(三)公司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特高风险”等级安全风险进行全过程管控,各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中风险”以上等级安全风险进行全过程管控,车间负责对“低风险”以上等级安全风险进行全过程管控。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生产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要求,全面领导生产安全风险管理工作,保证风险管理工作所需人、财、物的投入;

(二)负责批准公司年度风险评估计划和风险预控计划;

(三)负责批准成立公司风险评估小组;

(四)负责批准公司风险概述。

第十条  公司安全监察部是生产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对生产安全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组织生产安全风险管理的监督评价工作。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生产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机制,指导各单位、各业务主管部门开展生产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成立公司风险评估小组;

(三)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年度风险评估计划和风险控制计划;

(四)负责组织编制公司风险概述;

(五)负责组织风险管理相关培训工作;

(六)负责组织生产安全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监督、检查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十一条  公司各业务主管部门是生产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执行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按照分管业务编制公司年度风险评估计划和风险控制计划,按时报公司安全监察部汇总;

(二)负责按照分管业务开展风险管理相关培训工作;

(三)负责有效运用风险评估结果指导公司各项业务,切实把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到日常工作中;

(四)负责按照分管业务对“特高风险”等级安全风险进行全过程管控,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同时报公司安全监察部备案;

(五)负责检查、指导各单位风险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公司风险评估小组主要职责:

(一)负责指导各单位风险评估工作,审查各单位风险概述,提出改进意见;

(二)负责编制公司风险概述,按时报公司安全监察部汇总。

第十三条  各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是本单位生产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公司有关要求,全面领导生产安全风险管理工作,保证风险管理工作所需人、财、物的投入;

(二)负责批准本单位年度风险评估计划和风险控制计划;

(三)负责批准成立本单位风险评估小组;

(四)负责批准本单位风险概述。

第十四条  各单位安全监察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产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机制,指导各业务部门、车间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成立本单位风险评估小组;

(三)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年度风险评估计划和风险控制计划;

(四)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风险概述;

(五)根据检修、技改、基建工程等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专项风险评估;

(六)负责组织风险管理相关培训工作;

(七)负责监督、检查各业务部门、车间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十五条  各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按照分管业务编制年度风险评估计划和风险控制计划,按时报本单位安全监察部门汇总;

(二)负责按照分管业务开展风险管理相关培训工作;

(三)负责有效运用风险评估结果指导各项业务,切实把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融入日常工作中;

(四)负责按照分管业务对“中风险”以上等级安全风险进行全过程管控,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同时报本单位安全监察部门备案;

(五)负责检查、指导车间风险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各单位风险评估小组主要职责:

(一)负责根据确定的评估范围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订控制措施;

(二)负责编制本单位风险概述,按时报本单位安全监察部门汇总。

第十七条  车间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员工学习风险概述,熟悉风险控制措施;

(二)负责按照风险概述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

(三)负责对“低风险”以上等级安全风险进行全过程管控,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同时报本单位安全监察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  明确环境信息

第十八条  生产安全风险管理应覆盖企业所辖生产区域和生产运营的全过程。根据风险来源,公司生产安全风险分为生产作业、设备、系统、生产区域、工艺流程、自然灾害等类别。

第十九条  在开展生产安全风险评估前,应收集以下信息:

(一)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计规范、安全规程;

(二)集团公司、公司以及本单位管理标准、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

(三)相关的事故案例、统计分析资料;

(四)相关监测数据及统计资料;

(五)本单位生产区域的平面布置图;

(六)运行规程、检修规程、系统图、工艺流程图;

(七)生产作业清单;

(八)设备设施档案、台账、技术资料;

(九)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十条  应借助厂区平面布置图、生产系统图、工艺流程图、生产作业清单、各类设备设施台账等,确定各类风险的管理范围。

第二十一条  应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计规范、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确定风险准则。

第四章  危险源辨识

第二十二条  危险源辨识是指针对确定的风险评估范围,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第二十三条  危险源是风险管理的对象,生产安全风险管理中危险源辨识的范围如下:

(一)厂址

(二)厂区平面布局

(三)建(构)筑物

(四)生产工艺流程

(五)生产设备、设施、系统

(六)作业环境

(七)生产作业过程

(八)员工

(九)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危险源辨识应从作业区域、工作活动、设备、设施、材料物质、工艺流程、系统危险源、职业健康危害、作业环境因素、工器具、火灾危险、紧急情况等几个方面进行。

第二十五条  按照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因将危险源分为心理性、生理性、行为性、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作业环境、管理因素等类别。参见《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

第二十六条  应根据不同的风险类别选择不同的危险源辨识方法,常用的方法有类比法、事故法、制度规程法、查表法、安全检查表分析、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法、事故树分析法、事件树分析法、故障模式与影响分析法、工作安全分析法等。

第二十七条  危险源辨识的程序

(一)首先辨识出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即第一类危险源。

(二)在此基础上,针对具体危险源并结合生产过程实际情况,分析和查找能够造成或可能造成事故的危险、危害事件,即第二类危险源。

危险、危害事件主要包括可能直接导致事故的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

1. 不安全状态是指存在于生产过程中的任何不安全或不符标准的条件,主要有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2. 不安全行为是指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或不符合标准的操作。

(三)针对具体危险源分析危险、危害事件产生的深层原因,即导致事故的间接原因。

危险、危害事件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组织体系、责任制、制度规程、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投入以及安全文化等方面。

第二十八条  危险源辨识应综合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即正常生产作业及设备正常运行状态,设备异常状态以及发生火灾、爆炸、化学危险品意外泄漏、超标排放等事故紧急状态。

第二十九条  危险源辨识不但包括对危险源的识别,而且必须对其性质加以判断,归类。

第五章  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

第三十条  风险评估是指包括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在内的全部过程。主要有基准风险评估、基于问题风险评估和持续风险评估三种类型。

(一)基准风险评估是指通过对所有评估对象进行风险评估,确定现有风险概况以及风险评估的重点区域和项目,形成一套风险概述,用于对基于问题的风险评估活动进行排序。

(二)基于问题风险评估是指对基准风险评估中所确定的具有重大风险的项目,以及针对生产过程中所发生事故/事件暴露的高风险问题,进行详细的评估研究。

(三)持续风险评估是指通过日常工作,经常地进行风险评估,同时为基准风险评估和基于问题的风险评估提供反馈信息。主要表现形式有工作前风险评估、班组日常风险评估等。

第三十一条  风险评估的原则

(一)评估范围应覆盖企业生产区域和生产运营的全过程。

(二)应综合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下的风险。

(三)应注重实际操作而不是指导说明。

(四)应考虑工作环境的变化。

(五)应考虑所有可能受工作过程和活动影响的因素。

(六)应事先规划,切实可行,并鼓励全员参与。

第三十二条  风险分析是指对辨识出的危险源进行系统分析,来确定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生产中断、工作环境破坏发生的可能性、频率和结果的严重度。

第三十三条  风险分析应根据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从人员伤亡、职业健康损害、设备损坏、火灾、生产中断、环境污染等方面分析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频率和结果的严重度。

第三十四条  风险分析的方法可以是定性的、半定量的、定量的或以上方法的组合。

(一)定性分析可采用问卷调查、集体讨论、专家咨询、情景分析、政策分析、流程分析、行业标杆比较、管理层访谈、职业判断、案例分析等。

(二)半定量分析可采用“sep”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法、故障模式与影响分析法。

第三十五条  风险评价是指评价风险程度并确定其是否在可容许范围的过程。

(一)将风险分析的结果与风险准则比较,确定风险等级。

(二)生产安全风险分为“特高风险”、“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可接受风险”五个等级。其中“中风险”以上为不可接受风险,需立即采取处置措施。

第三十六条  风险应对是指在完成风险评估之后,选择并执行一种或多种改变风险的措施,包括改变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或/和后果。

第三十七条  风险应对的工作要求如下:

(一)根据危险、危害事件及其产生的原因制订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

(二)风险控制措施分为风险控制技术措施和风险控制管理措施。

1. 风险控制技术措施包括消除措施、预防措施、减弱措施、隔离措施、联锁措施、警示措施、个人防护措施等形式。(见附件1)

2. 风险控制管理措施包括安全培训措施、安全管控措施、转移措施等形式。(见附件2)

(三)风险控制措施制订原则

1. 制订风险控制措施应考虑降低事件发生的可能性、频率和事件后果的严重度两个方面。

2. 在制定风险控制措施时应优先选择技术措施。

3. 在制定风险控制技术措施时,应尽量按照消除措施、预防措施、减弱措施、隔离措施、联锁措施、警示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的顺序依次选用(顺序靠前者优先),可以同时选用多种类型的技术措施。

4. 在应用风险控制管理措施时,应尽量与技术措施配合使用。

5. 在风险控制措施应用时,应充分考虑措施的可操作性和经济性。

6. 根据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对生产安全风险重新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剩余风险等级。如果剩余风险为“中风险”及以上,则需调整或重新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第三十八条  建立企业风险概述。

(一)将各类风险项目按照初始风险等级排序,加入危险、危害事件及其产生的原因和后果、初始风险等级、现有控制措施以及剩余风险等级等内容,形成企业生产安全风险概述。

(二)公司及各单位应在每年7月底前,使用正式文件发布风险概述,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使所有员工熟知本岗位风险及控制措施。

(三)风险概述应作为本企业制订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风险控制计划的支持性文件。

第三十九条  公司及各单位应在每年11月底前,结合年度机组检修、技改工程等制订下一年度生产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计划。

第四十条  当企业生产组织机构、生产条件、作业条件、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或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对相关的风险项目重新进行评估,并更新风险概述。

第四十一条  在使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前,应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并补充完善风险概述。

第四十二条  重大技改、检修项目必须针对生产作业、设备系统、工艺流程、生产区域、作业环境与职业健康、自然灾害等风险进行风险评估,并制订风险控制计划。

第四十三条  各单位应定期(一个大修周期)进行一次全面的生产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确立本单位生产安全风险概述,每年对生产安全风险概述进行一次复核。

第五章  风险控制

第四十四条  风险控制是指通过实施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对风险进行控制,使风险降低或保持在可接受范围的行为和过程。

第四十五条  公司及各单位应在每年8月底前制订下一年度风险控制计划(包括年度隐患治理计划、反措计划、安措计划、应急演练计划)。

第四十六条  重大技改、检修的风险控制计划应报公司电力生产部,公司电力生产部不予审批风险控制计划未涵盖的项目。

第四十七条  公司及各单位应从制度、资金、技术、人员、管理等方面提供支持,确保风险控制措施有效落实和执行。

第四十八条  公司及各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应根据风险管理职责分工,分层级制定重大风险解决方案,并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标准、定措施的“五定”原则组织实施。重大风险解决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具体风险的控制目标,所需的组织机构、条件、手段等资源,所涉及的管理及业务流程中的风险控制点,风险事件发生前、中、后所采取的具体控制措施。

第四十九条 “高风险”以上等级安全风险要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制订演练计划,适时组织演练。

第五十条  风险控制措施的执行记录应有相关人员签名或电子签名,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第六章  风险监控预警

第五十一条  风险监控预警是指在执行风险管理解决方案过程中,选取监控预警指标及预警区间,进行持续监测,及时发布监控预警信息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风险管理工作的效果。

第五十二条  风险监控预警工作要求如下:

(一)选取监控预警指标。针对“高风险”以上等级安全风险,分析风险关键成因及主要影响,选取监控预警指标。

(二)设定预警区间。根据安全生产目标、风险准则、以及风险管理解决方案,设定监控预警指标的安全区、预警区、危机区等预警区间。

(三)持续监测。通过相关数据采集或定期报告等方式,对指标进行收集、统计、分析(包括现状分析、趋势分析和原因分析),持续监测指标变化情况。如指标达到预警区和危机区,应立即采取措施,调整具体控制措施或启动应急预案。

(四)调整指标及预警区间。应定期分析监控预警指标及预警区间的合理性,并及时进行调整。

第五十三条  各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按照风险管理职责分工,负责本单位风险监控预警工作,如监控指标达到预警区或危机区,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公司对口业务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安全监察部门。

第五十四条  公司各业务主管部门按照风险管理职责分工,负责公司风险监控预警工作,如监控指标达到预警区或危机区,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公司安全监察部。

第五十五条  风险监控预警报告的内容包括风险变化的原因、潜在影响、变化趋势、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的调整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等。

第七章  检查与评价

第五十六条  各单位安全监察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应监督、检查风险评估、风险控制计划的执行情况,对执行效果进行评价,并在每月安全分析会上通报。

第五十七条  公司各业务主管部门按照风险管理职责分工对各单位生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

第五十八条  公司安全监察部利用各类安全检查对各单位生产安全风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5篇 综合管理部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1. 综合管理部经理作为综合管理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在首席执行官的领导下,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向首席执行官汇报;

2. 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以及安全承诺书,监督综合管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落实;

3. 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及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4. 任命、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下属各区域或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5. 贯彻执行国家、****市、区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6. 组织制定、审批、更新、废止本部门安全生产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培训并确保培训效果;

7. 组织妥善保管本部门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文件和记录;

8. 参加公司安全会议,主持本部门内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审核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相关的文件,组织协调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9. 根据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计划,组织制定本部门目标和计划,采取措施保证目标和计划的完成,并定期对目标和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与总结;

10. 督促分管部门、区域开展危险源、职业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工作,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11. 组织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以及宣传工作,并保存相关记录;

12. 组织完成本部门日常的、专项的安全检查、点检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3. 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保存演练记录并分析演练中发现的改进机会,提出改进措施并跟踪整改措施的完成情况;

14. 作为公司的消防管理负责人,分管公司的消防工作;

15. 组织制定相关防汛、防火等事故应急预案,配置并管理公司的应急物资;

16. 组织协助ehs部门完成来自政府部门的检查、内外部审核所发现问题及整改;

17. 对本部门的承包商及供应商进行监督管理,包括承包商作业资质及人员资格的确认,培训教育,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等;

18. 负责并协助ehs完成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安全设计、审批、验收等“三同时”的相关工作;

19. 负责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共用工程设施包括天然气系统、变配电系统、照明系统、采暖及制冷系统、消防系统、电梯系统、给排水系统等的安全维护、点检、维修等管理;

20. 组织建立及维护公司特种设备设备台账和档案,负责日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21. 组织执行本部门范围内特种设备的申报登记、检验、维修、维保、报废等工作,监督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

22. 如实、准确、及时向首席执行官及ehs上报安全生产事件或向相关部门汇报关于安全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参与并协助完成本部门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针对调查制定的整改措施应抓紧落实;

23. 根据公司、国家或者行业标准,为本部门人员配发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监督本部门员工正确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24. 组织、配合并协助ehs完成本部门的安全现状评价以及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等工作,并落实职业危害因素相关的告知工作;

25. 组织、配合并协助ehs或其他部门完成与本部门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

26. 对生产部门的重点工艺、重点区域、重要设备实施重点管理,特别是锅炉房、冷却水站、配电站、空压机站、污水站、特种设备与化学品的管理;

27. 落实完成其他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

第6篇 顶板管理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贯彻三大规程,及时组织实施上级安全文件精神和规定。

2、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在矿有关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冲击地压预报预测和日常防治工作

4、负责钻屑法施工的日常工作。

5、负责冲击地压破坏地段的清理、支护、卸压孔施工等工程的措施的制订。

6、负责冲击地压破坏现场的勘查、记录、统计及卸压孔的设计工作。

7、负责冲击地压破坏地段,通风防尘设施的检测工作。

8、负责冲击地压破坏地段清理维护现场的安全工作。

9、负责综采工作面矿压观察和顶板来压预报工作。

10、负责全矿巷道峒室的顶板技术管理工作。

11、负责全矿工掘巷道锚杆拉力试验工作。

12、由于本科工作失误造成责任事故,追究相应人员责任。

第7篇 浅谈变电运行安全生产管理

摘要:电力生产由发电、输电、变电、配电和用电等几个环节组成。而变电站在其中起到了枢纽作用。变电运行的安全与否,直接关系到电网的安全和稳定,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变电运行安全生产受到设备、人身以及环境等多方面的影响。在总结各方面存在的缺陷与隐患的情况下,应多管齐下,立求将安全生产落到实处。

关键词:变电运行   安全生产   管理措施

电力系统是由发、输、变、配等部分所构成,它们相互交织形成庞大的电网,而电网运行的安全与否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稳定与人民的生活,而变电站作为组成电网的基本单元之一,在整个电网中有着枢纽和核心的作用,因此,搞好变电站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对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有着深远的意义。

1变电运行安全生产现状

随着社会的进步,变电站的安全管理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与管理水平的提高,变电运行逐渐向无人化、智能化、集约化的方向发展,设备技术水平更加先进,对变电运行人员的技术要求更高,以及对管理者的领导能力要求也与日俱增。再加上逻辑更加严密,制造更加精细的微机防误系统和备用设备自动投切装置的使用,使得电力生产和安全管理向更加的稳定的方向发展。

2影响变电运行安全生产的因素

由于变电站特殊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性质,生产运行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设备,人身和环境三个方面:

2.1设备方面

设备制造和设计问题是引发变电运行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不合格的产品质量会严重影响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厂家的设计、制造等问题而存在的家族缺陷便是一大安全隐患,另外,部分制造厂家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在生产时过分压缩成本,导致产品难以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标准,无法满足变电运行的要求。还有一些新增以及技改更换的设备在运行时无法匹配原有的设施,也会导致变电运行事故的发生。此外,在设备使用过程中,随着使用时间的增加,导致零部件的老化,刀闸的锈蚀,以及由于用电量的激增,造成设备的过载,过温,从而加速绝缘的损耗和设备的老化等也是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大可能。

2.2人身方面

一些变电站并不重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无法很好解决生产中可能存在的危险点和权责问题,造成安全生产无人管、无人问的现象频繁发生。而另一些变电站虽然有配套的管理制度,但这些制度的实施多为形式主义,且这些规定大多是从管理者的角度出发,无法调动员工的劳动积极性;此外,在管理工作落实过程中,部分领导者口上高喊严格管理,但在实际中却没有做到从严考核,对违章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而在客观上形成了对不安全行为的纵容,严重影响了变电站的安全管理水平。最后,职工素质偏低,培训工作不到位,培训活动缺乏针对性,流于形式,这些也影响了单位的整体管理水平。

2.3.在环境方面

站内漂浮物的存在,蜂窝,鸟巢的搭建等,再加上一些不可抗力的因素,例如地震,洪水,冰灾等自然灾害的破坏,还有一些地区昼夜温差大,空气潮湿等气候因素,稍有不慎,就会导致故障和事故的发生。

3变电运行安全生产管理对策

由于变电运行的特殊性,使得变电运行对于安全生产管理的提高刻不容缓,细分起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

3.1设备方面

3.1.1设备质量

在改造变电站或新建变电站时,必须严格控制设备的质量。避免由于设备的设计或质量缺陷导致变电运行事故。在设备招投标和选择设备时,必须严格筛选制造厂家,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或出现过产品质量问题的予以排除,不允许其参加。选定设备生产厂家后,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生产厂家能够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生产,控制产品质量,做好出厂试验工作。杜绝材质、制造等存在问题的设备投入到变电站改造或新建项目中,防范于未然。变电站各个安全管理部门,需要严格把控设计、规划、设备选型、设备选厂、安装、调试等相关环节。实行工程质量终身制和质量验收责任追究制度,提高设计、采购、安装等各个环节人员的设备质量意识,确保入网设备符合相关标准,杜绝安全生产隐患。

3.1.2综合自动化装置

我们还应完善变电运行综合自动化装置,从而对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一旦设备发生异常,就会马上自动报警、闭锁出口,避免事态扩大,确保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3.1.3为了避免设备老化导致的安全运行隐患,应当定期评估运行设备的状况。根据设备的具体状况,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制定设备整改、改造、综合治理规划。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先进的组合电器。如遇暂时无法更换的设备,如接地网、支柱、蓄电池、等辅助设备,就应当对这些设备进行全面的维修检查。

3.2.人员方面

3.2.1 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制度

变电站应建立起一套系统的安全生产制度,并逐步健全完善,为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筑牢基础。首先,应以安全生产为总体目标,再结合实际工作细化为其他的分目标,同时强调可操作性。其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这个制度应尽量细化、量化,不能照抄、照搬上级条文,也不能清一色的下岗待岗,要具有可操作性,不可流于形式。再者,变电站应结合本站的情况详细制订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每个人熟悉并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

另一方面,空有制度,如不去落实,制度就是一纸空文,起不到任何作用。制度的落实要从小处做起,即便是小的异常,也要进行深层次的分析,使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罚和全体人员受到教育,唯有如此,才能逐步扭转顽固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化习惯性违章为习惯性遵章。

3.2.2安全教育常抓不懈,加强职工心理引导

安全教育是变电站安全建设的一大方面,安全除了有铁的纪律外,它又是为了保障从业者的生命为根本目标的,因此在安全教育中应多一些情感化,少一些说教。将工作中一些事例融入到安全教育中,通过实例教育深化安全意识。另外,不健康的心理会对安全生产产生不良的影响。因此,积极的关注和疏导尤为重要,一旦发现职工存在紧张、焦虑、消极等不健康心理时,应及时进行沟通疏导,并积极开展心理辅导使员工学会自我心理调整,从而使员工在工作中不断保持积极、健康的心态。

3.2.3变电运行人员素质的提高

人是安全生产的关键因素,设备的操作、检修、维护、故障处理无一不是由人来完成的,即使是再先进的设备也无法保证零故障,因此,在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及故障处理方面,人的作用依然十分重要。另外由于先进设备的不断引入,对人员素质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但这里所描述的人员素质,不仅仅是技术素质,还必须包括安全意识与安全素养。因此,变电站应根据实际需要,结合岗位特点和要求,确定每次培训的内容和时间,通过有计划的安排,切实提高职工综合素质。随着变电管理的发展,还包括学习特定岗位的专业技能,以及新仪器的操作方法和必要的维修技术等。

3.3.环境方面

3.3.1变电站内部环境

针对变电站内部,一方面在设计建设变电站时要严格把关,杜绝设备隐患的存在,另一方面,应加强变电运行设备本身和周围环境的巡视,及时发现发热或漂浮物等存在的缺陷或隐患,时刻关注设备的运行状况,从而防范于未然。

3.3.2变电站外部环境

针对变电站外部,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等,应提前做足准备,安全责任人到岗到位,积极应对,力求将危害与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总    结

安全生产是电力企业常抓不懈、永恒不变的主题,是电力系统工作的中心。安全生产应着力于从设备,人身,环境三个方面进行改进与发展。除了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通过我们的努力,所有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任何隐患都可以控制的。对于存在的问题,应该积极发现,并积极加以解决。力求在安全生产中多管齐下,稳扎稳打,使变电运行生产管理在各方面都全面发展,给社会带来稳定的同时为企业创造可观的效益。

第8篇 供电所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措施

乡(镇)农村电网改造前电力设施基础薄弱,配电变压器不在负荷中心,低压线路过长或走向不合理,不能实现漏电保护器的三级保护,而且,漏电伤人事故时有发生。网改任务完成后,供电线路设施有所改善,但安全生产管理上也随之出现了以下问题:一是农网改造后收归直管的低压供电线路长、范围广,原用电设备水平和管理水平低下,不安全因素很多,供电所承担的安全责任加重;二是由于村电工的取消,新聘台区电工一般要管理三、四台农村公用变,工作任务重,住所离所辖台区有一定距离,不能随时随地处理一些供用电上的突发性问题。为此对供电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实行规范化管理,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组织人力对农网改造后接管直供直抄的农村供电线路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查线路走廊,查电线杆、导线、绝缘支撑物,陈旧的用电设施以及不规范的用电接线等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组织人力、物力,分先后缓急进行有针对性地整改,彻底消除不安全隐患。

二、实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三级保护。首先应对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总保护实行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运行管理规程》,台区电工要定时进行测试并填写记录;对二、三级保护要经常不定点地进行模拟试跳,要及时更换毁损、动作不灵敏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切实把住农村低压电网的安全保障关。

三、建立农村变压器台区、线路设备台帐和用电情况档案(包括用电各典型时段负荷、电流、功率因数及谐波情况),定时检测并形成报表资料,通过资料进行定量分析,求出各台变的最高负荷、三相不平衡度、线路终端压降情况以及进行线损的理论计算,准确评判供电线路设备的健康水平。

四、加强台区供用电设备的巡视工作,要按照《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切实做到设备的'一、二、三'巡视制度,即对一般用电设备每月巡视一次,对特种杆等设备每月巡视二次,对配变、表记、配电盘等主要设备每月巡视三次,发现缺陷要及时整治,保证供电主设备始终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五、对各变压器台区实行低压无功补偿。实施无功补偿时建议采用在变压器变台上设置轻载定量固定补偿,在无功需求最大的用电线路分支点附近及靠近低压线路末端杆处设立自动投切装置,并实行分相补偿,根据实测无功负荷,合理地确定补偿容量和分组数,实施最优补偿方案,提高线路电压质量。

六、应及时对聘用农电工进行一次较全面的电工基础培训,使他们具有用电线路设备管理的基础知识、电工常用技术和个人职业道德素养,懂得安全用电常识,并具有较好的线路设备安装使用技术。这样,可以让农电工及时处理线路设备突发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以上六个方面,若能认真完成落实,将是巩固和延伸'网改'工作效果,加速发展农村生产和生活电气化的稳妥而有效方法,是进一步完善农村电网建设,保证农村电网安全,杜绝农电伤亡事故的有力保证。

第9篇 煤矿掘进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奖罚细则

煤矿掘进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1、凡作业规程规定必须使用点柱作迎头临时支护的掘进工作面未按规定设临时支付的,每次罚款200-500元。

2、井巷开挖基础、扩帮、挑顶过程中,未按规定采取临时支护措施的,每次罚款100-500元。

3、巷道开门及巷道贯透未按措施要求加强支护的,每次罚施工单位200-1000元,罚负责人50元、技术员30元、当班指挥施工的班长罚50元、当班参加作业的工人每人罚款20元。

4、架棚巷道不按规定支设撑木或拉杆、空帮空顶,对当班班长罚款50元,工人每人罚款20元,因材料不到位造成上述情况的,罚负责人50元、技术员30元。

5、锚喷巷道不按规定正确布置锚杆的密度、角度、深度锚喷、喷浆厚度不够,顶板破碎带未铺网护顶者,对施工单位处以30元/m罚款,每差一根锚杆罚款20元,连接不好的网每块20元(以规程、措施规定为准)。凡将锚杆锯短或砸扁使用的,一经发现,罚款500元/根,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工作籍。

6、溜子机头机尾必须打上稳固可靠的压柱,否则缺一处罚溜子司机及当班班长各50元。

7、使用扒装机作业的掘进工作面,有下列情况时处以罚款:

(1)扒装机无专用操作手把而用其它材料代替时,罚司机和当班班长各30元/次,罚负责人50元/天,直至停止使用。

(2)扒装机钢丝绳打结而继续使用时,按每个结20元累加处罚责任者。

(3)扒装机距迎头的距离超过规程规定的,对当班班长、跟班队长各罚款30元,对该区负责人罚款50元/天。

(4)扒装机运行过程中,扒斗行走区间有人逗留或工作时,罚当班班长100元。并对耙装机司机及逗留人员分别罚款150元。

(5)耙装机导向轮拴在帮顶支护锚杆上使用的,对责任者罚款100元/次。

8、锚杆眼和爆破眼打干眼的,每次罚责任人200元。

9、 掘进工作面炮后不洒水降尘就出货的,对当班班长罚款50元/次,对参加作业人员每人罚款30元/次,瓦检员监督停止施工。

第10篇 钢筋作业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钢筋作业相对的安全风险较小往往使人忽视对它的安全管理工作,反之如果我们不加以重视和管理极易发生安全事故,因此,我们更该加强对该工作的安全管理。

1、在对8mm——10mm圆盘钢筋下料拉伸取直时作业人员应检查夹具和钢丝绳的状况是否良好。在工作操作过程中上夹具人员和操作人员应相互呼应保持高度的精神状态,做好防护工作,以防夹具松弛,钢筋弹出发生安全事故。

2、半成品弯曲加工使用机械时,一定严格按照该机械操作规程操作,不可违章蛮干,用弯曲机弯曲较粗较长的钢筋时,需要他人或多人协助时弯曲机操作人员每次起动机械时要提醒大家步调一致,协助人员思想要高度集中,不得嬉戏打闹和干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情。

3、使用切断机时切断机起动后,严禁在刀口前测量尺寸和标记以防伤手。

4、切断机切断钢筋时,严禁短于300mm进行切断,切断钢筋时,严禁用手在切断口处取料。

5、切断钢筋时严禁多根同时切,切断钢筋的直径不能大于刀头伸缩的20%。

6、切断机的使用应按操作规程操作,严禁酒后作业。

7、钢筋工在绑扎梁体时不得穿高跟鞋,上下模板时应从模板端部上下模板,绑扎完钢筋后所剩的钢筋和工具不得随意扔下,人员下模板时,应有秩序,不得拥挤、争抢以免发生坠落事故。

8、钢筋工在现场施工时,作业负责人应环顾四周,观察其它施工工序,对本工序是否存有安全隐患,如果有的话必须通过协商后决定是否能继续工作,否则,就要从安全角度考虑停止本工序工作。

第11篇 如何加强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人性化管理

电力工业是一个高事故风险的行业。任何一个环节、一道工序和一个岗位出现事故,都会不同程度的引发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甚至电网系统的破坏。电力安全管理的目的就是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长期以来,电力系统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集中体现在各类程度、条例、规定上。我们从多年的事故教训中,看到人的因素在电力安全生产中往往是决定性的作用。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提高生产人员的安全技能水平是确保安全的重要手段。

1、运用安全心理学知识进行安全管理,预防事故。

安全管理工作以人为本已经有多方面的体现,如操作票工作的票管理,岗位动态管理,重奖重罚等。以人为本,就是加强安全事故分析以及事故预防要针对人性的特点来实施。注重安全生产中人的心理因素,要从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判断,消除不利影响,预防事故发生。大量事故案例表明,造成人为事故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侥幸心理。事故违章,确认为是小概率事件,违章并不定发生事故。2)冒险行为。明知有危险而为之,突出表现在工作中赶进度,怕麻烦而忽略办理必要的手续,减少必要的安全措施,如搭票工作、无票工作等。3)思想麻痹。对经常性的工作习以为常,凭经验办事。4)情绪不佳、注意力不集中或者过度紧张。企业安全管理的首要任务是加强对员工的管理,而学习和运用安全心理学知识,摸索员工心理活动规律,是以人为本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前提;侥幸心理和冒险行为是安全意识淡薄和安全责任心不强的表现。对此一方面要加强教育,另一方面,可采取事故案例,让职工对违章造成事故的必然性,以及事故的危险性有更深刻的理解,提高安全意识水平;思想麻痹往往表现为习惯性违章,可以通过组织分析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习惯,还可以就职工的弱点适时个别提醒;对于第四种情况在实际工作中往往被忽视或轻视,人的精神状况如何?直接影响着工作质量和安全,而人的不良情绪是受多方面影响的,家庭压力,员工间的矛盾、对工作的厌倦。如何发现和处理这方面的问题,需要企业上下共同努力,相互沟通而形成一条情感信息链,及早排出人的“精神隐患”

2、通过感情化沟通,人性化管理、制度化激励来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目标。

感情化沟通在企业管理中有着重要的作用,真正的沟通不是行政命令的沟通,而是感情化的沟通。单位领导与职工不沟通就没有充分发挥和尊重职工的智慧和感情,职工将对企业失去信心,感情疏远,必将影响企业的安全和经营管理。

人性化管理。企业的重点在管理,而管理的重点在人,只有抓住了“人”这个根本,管理工作才能有效。实行“人性化”管理。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具有渊博的知识、具有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对安全工作的理解和原则立场,具有对职工发自心底的关爱。对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原则性问题必须态度鲜明,决不模糊。让职工在人性化的管理中,体会到既有制度又有自由,既有严肃又有活泼,既有奉献又有回报。

制度化激励。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制度化是安全的可靠保证。推动安全生产制度的激励机制,可以促使安全生产工作的健康开展和有序进行。通过认真考核和深入分析,表彰奖励那些在安全生产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制止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的人和事;同时,对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做到有情提醒,无情纠错,严厉处罚,决不姑息。

安全管理以人为本就是要体现“人性化”的安全管理,提高人的安全价值观和规范人的行为,形成有利于确保安全的饿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职业行为规范;体现规章制度的“人性化”,体现事故分析、事故预防措施、事故处理的“人性化”。通过“人性化”安全管理形成安全高于一切的氛围,调动职工重视和改进安全的自觉行动,使全体职工在“安全第一”这个共同的价值观指导下,凝聚到一个共同的方向,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

第12篇 安全生产管理部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办法,落实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做好企业安全监控的日常管理工作。

(2)深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严格监督生产安全,及时督促落实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规章制度。

(3)负责组织员工(包括委外人员)安全操作技能、操作规程、安全基础知识等方面教育培训。

(4)负责参与企业安全大检查,做好检查情况整理、汇总及总结上报,并督促安全隐患整改。

(5)参与工伤、生产、设备、消防等事故调查,及时分析、处理、上报和建档立案,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制定纠正、预防措施,监督落实整改。

(6)依据企业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施工现场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

(7)指导车间安全员进行业务工作,做好安全培训教育和各类安全台账。

(8)制定企业全体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安全、消防物资发放计划,建立相关台账。

(9)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定期参加企业和车间安全例会,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将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10)负责编制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公司级应急预案,编写演练方案并组织演练。

(11)监督检查消防器材布控、使用、维护保养和更换;检查督促对厂区内重点要害部位和要害部门安全防范措施管理。

(12)负责企业安全装置、防护器具、应急救援器材等管理工作,并建立台账。

(13)负责对各车间安全考核,各类“三违”事故归口统计,按照企业安全考核细则规定提出奖惩建议。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范例(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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