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设备管理部金属监督专工安全职责
1、设备管理部金属监督专工是公司设备检修、运行管理、技术改造等项目的金属监督技术负责人,按现行国家、行业、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运行、施工、技术监控、反措、改造等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技术规定、技术标准、管理制度,对金属监督负全面的技术管理方面的安全生产责任。
2、负责汇总、制订、审查设备大修,改进工程及其它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正确性负责。严格执行“三级验收”和停工待检制度。
3、组织编制本专业季度、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和技术监控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列入技改或检修与运行计划,并优先付诸实施。
4、负责金属技术监督档案管理,做好监督范围内各种金属部件在制造、安装和检修中的材料质量和焊接质量的监督以及金属试验工作。
5、每周至少三次深入生产现场,组织检查和掌握受监部件服役过程中金属组织变化、性能变化和缺陷发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爆、防断、防裂措施。并参加有关金属部件事故的调查和原因分析。
6、负责对金属材料的技术监督,按规定对金属材料进行质量验收,正确选用备品配件技术材料。
7、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掌握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并考试合格。
第2篇 设备管理安全生产培训教材
安全是全社会的基本需要,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前题和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维护企业的生产和发展。
1、安全生产的定义:生产劳动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人们最基本的需要之一。安全生产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安全生产的方针和任务: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任务是发现、分析和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危险,防止发生事故和职业病,避免各种损失,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从而推动企业的顺利发展,为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服务。
3、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
3.1安全生产法制观念教育:a、思想路线的方针政策的教育。从思想上、理论上认识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以增强关心人、保护人的责任感、树立牢固的群众观点;通过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教育,使大家正确全面的理解党和国家的安全生方针政策,严肃认真的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
b、劳动记律教育:主要是广大职工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对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减少伤亡事故,保障安全生产。
c、法制教育: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对全体职工进行遵守法纪教育,使职工懂得法规具有强制性由于违章违法而造成严重事故,触犯刑律的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有把党的安全生方针、政策、法规、条例转变成广大职的安全自觉行动,才能减少和消除伤亡事故 的发生。
3.2安全科学技术知识教育:a、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所有职工必须具备安全基本知识,通过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使职工了解在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等。
b、安全技能教育:就是结合本工种或专业的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外,还必须进行实际操作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
3.3安全态度教育:是安全生产教育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在实际生产操作过程中是否按照操作规程要求实行安全操作则完全由个人思想所支配。安全态度教育的目的:就是使操作者尽可能自觉的规范操作搞好安全生产。
4、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4.1厂级教育:对新入厂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法规法律和各项规定教育。
4.2车间教育:进行车间生产概况、安全生产情况、劳动纪律和生产规则、安全注意事项、危险部位、尘毒作业情况,以及必需遵守的安全生产规程,紧急情况下安全处置及安全疏散等。
4.3班组教育:岗位、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应知应会,机具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工作地点环境卫生及尘源、危险机件、危险物的控制方法、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以及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护措施和安全撤离线路。
5、国家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守
6、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总经理负责制→安全生产副总→设备安全科→车间→班组→职工
7、职工的安全职责
7.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严格按生产工艺规程和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按时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加强设备维护保管,经常保持作业场所卫生清洁、搞好安全文明生产;正确使用妥善保养各种防护用品和器具;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7.2机械伤害的原因:
⑴违章操作(2)操作规程不健全缺乏基本训练(3)没穿戴或不正确佩带防护用品(4)设备在非状态下运转(5)工作场地环境不好(布局不合理、照明不良)
8、安全法律法规
8.1安全生产法的定义:安全生产法是由国家制订和认可并保证执行的关于在生产过程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法律法规。
8.2制定安全生产法的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8.3安全生产法从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8.4安全标志分为:禁止、警告、命令、提示
8.5下列用语的含义
危险物品: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重大危险源: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特种作业: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劳动防护用品: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
8.6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
按保护的部位分8类
(1)头护具类:安全帽等。
(2)防坠落护具类:安全网、安全带等。
(3)眼、面护具类:面罩、防护眼镜等。
(4)呼吸器官类:口罩、防毒面具等。
(5)听觉器官类:耳塞、耳罩等。
(6)躯干护具类:防护服、防酸工作服、防静电工作服等。
(7)手护具类 :帆布手套、焊工手套等。
(8)足护具类 :防护皮鞋、防静电鞋等。
8.7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从2004年1月13日起施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8.8制订消防法的目的: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8.9消防工作的方针: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8.10消防法从1998年9月1日起施行。
8.11灭火的常用方法:冷却、隔离、窒息、抑制
8.12报告火警的内容:拨打“119”;说明发生火灾的详细地址;起火物;火势情况;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8.13一般常用干粉灭火剂分为:普通型(bc类)碳酸氢钠、氮气;多用型(abc类)磷酸铵盐、氮气。
8.14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首先检查灭火器压力表指针应在绿线区,然后将其上下颠倒几次,拔下保险销,距离火源2-3米,一只手握住喷嘴对准水焰根部,另一只手用力压下压把,干粉即从喷嘴喷射出来进行灭火。
8.15(1)燃烧:是可燃物质与氧或其它氧化剂进行的氧化还原反应由于其氧化及应的速度不同,当反应剧烈时,放热、发光和发烟称为燃烧。
(2)燃烧的条件:可燃物、氧化剂、温度(引火源)。
(3)火灾: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4)火灾的分类:国标gb4968-85将火灾分为a、b、c、d、四类。
a类:指固体物质火灾,如:木材、棉、纸张等。
b类: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乙醇、甲醇、沥青、石蜡等。
c类: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氢等引起的火灾。
d类: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铝镁、铁等。
(5)基本灭火措施:
对于a类火灾,一般采用水冷却法,但对于忌水的物质,应尽量减少水渍造成的经济损失,对珍贵的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等灭火剂来灭火。
对于b类火灾,首先应切断可燃液体的来源;同时将燃烧区域容器内的可燃物排至安全地区,并用水冷却燃烧区可燃液体的容器壁、减慢蒸发速度;及时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将液体扑灭。
对于c类火灾,首先应控制可燃气体阀们,防止可燃气体发生爆炸。
对于d类火灾,应采用原位膨胀石墨灭火剂。
(6)燃烧与火灾传播的规率:
a.热传导b.热对流c.热辅射
(7)火灾烟气的危害性,主要有毒害性、减光性、恐惧性。
①毒害性:空气中的含氧量大约21%,当空气中含氧量降低到15%时,人的肌肉活动能力下降,降到10-14%,四肢无力,智力混乱辨不清方向,降到6-10%时,人就会晕到。其次烟气中含有co、co2、so2等有毒气体,co是火灾中致死的主要燃烧产物之一,其对血红蛋白的亲和力比氧气高出250倍,因此它能够阻碍人体血液中氧气的输送,引起头痛,神智不清等。第三烟气中的悬浮微粒也是有害的,第四火灾烟雾气具有较高的温度。
②减光性:当烟气迷蔓时可见光因受到烟粒子的遮蔽而大大减弱,能见度大大降低,使人们不能迅速逃离火场。
③恐怖性:发生火灾时,人们产生恐怖感,造成局面混乱,惊慌失措。
(8)烟气扩散线路:在火灾初期为0.1-0.3m/s,火灾中期为0.5-0.8 m/s,垂直方向的扩散流动为1-5 m/s,楼梯间由于烟囱效应流速可达6-8 m/s。
(9)可燃液体的分类:甲、乙、丙、三类
甲类: 闪点<28℃,如汽油、苯、甲醇、乙醚、乙醇
乙类: 闪点大于等于28℃-60℃,如煤油、丁醚
丙类: 闪点大于60℃,如柴油、润滑油、机油、菜籽油,纸张(30-23℃)。
(10)形成火灾的原因:
a.生产生活用火不慎b.违犯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c.电器设备安装不当;d.自然火灾;e.人为纵火;f.建筑布局不合理。
(11)火灾发生过程分三个阶段:
(1)初起阶段(5-7分钟) 燃烧猛烈阶段(8-15分钟)
衰减熄灭阶段(15-25分钟)
(12)火灾逃生的方法:
①利用救生绳自救。
②用干、湿毛巾或其它织物叠八层,捂住口鼻,用水浇湿被褥披在身上,或将身上衣服打湿,呈卧姿或爬行,扶墙边找到门。
③跳楼自救。
④用湿床单、毛巾、布条塞紧门缝,同时不停向房间门浇水冷却。
⑤利用手电,向外仍东西,呼喊方法向外界求救。
(13)单位、个人的基本消防义务: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
(14)火灾逃生七十二口诀
(1)熟悉环境 出口易找(熟悉环境法)
(2)发现火情 报警要早
(3)保持镇定 有序出逃
(4)简易防护 匍匐弯腰
(5)莫入电梯 改走楼梯(楼道逃生法)
(6)缓降逃生 不等不靠(缓降逃生法)
(7)被困室内 固守为妙(等待救援法)
(8)速离险地 不贪不闹
(15)职工应做到 一明确、四懂、四会
一明确:明确自己的防火责任区。
四懂:懂岗位有什么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灭火方法;懂逃生方法。
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处理事故苗头、会组织疏散逃生。
8.16“三违作业”: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犯劳动纪律。
8.17电热设备火灾原因
火灾原因:(1)加热温度过高或时间过长。
(2)导线过热。
(3)使用或操作不当。a.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开启式电热器具。b.在电炉周围堆放可燃物。c.电烘箱内杂物、废料没及时清除。d.违章使用小电炉,随意接到宿舍等处的照明电路中,造成照明电路过载。e.电热器具的电源线没有插头,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易引起短路或接触不良而造成火灾。
8.18触电急救
现场急救对抢救触电者是非常重要的,触电后1分钟开始救治者90%有良好的效果,触电后6分钟救治者10%有良好效果,触电后12分钟开始救治者,救治的可能性就很小。
①解脱电源:发现有人触电时应尽快使触电人脱离电源,如果电源的开关就在附近应迅速拉开开关,如果开关离触电地点较远,则应迅速用绝缘较好的电工钳或有干燥的木把利器把电线砍断或用干燥的木棒将电线拨离触电者,若现场无任何可利用的绝缘物可利用,而触电人的衣服又是干的,则救护人员可用包有干燥毛巾或衣服的一只手去拉触电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若救护人员未穿鞋或穿湿鞋则不易采用这样的办法抢救。
②对症救治:当触电人脱离了电源以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对症救治,同时拨打“120”。如果触电人的伤害不严重,神态还清醒,只是心慌,四肢发麻,浑身无力,使之就地休息1-2小时,不要走动,并仔细观察,如果较严重,无知觉、无呼吸,但心脏有跳动应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抢救。如果呼吸但心脏已停止跳动,则应采用人工胸处挤压法,如果心跳和呼吸都已停止,则需同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人工胸处心脏挤压。
8.19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 mpa.l的气体液、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 mpa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
压力容器的主要安全附件:安全阀、爆破片、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紧急切断装置和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联锁装置。
8.20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有毒、可燃、易爆、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8.21事故的“四不放过”是
1.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不受处理不放过;
3.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4.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9.案例分析:
第3篇 动力设备维修安全管理规定
公司动力设备维修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维修动力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切断电源后作业要坚持'没电当作有电干'的原则。
第二条 切断电源后,应立即在现场设立警示标志,以防他人误操作发生危险。
第三条 维修人员特别是电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第四条 高空作业人员从事维修工作时,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并有专人在场监护。
第五条 维修设备时,动用电、气焊明火作业时,现场周围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六条 维修作业中,当维修人员中途必须离开无人看守时,一定要设立警示标志,防止他人误操作发生事故。
第七条 维修工作完成时,维修人员要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通电试运行,设备正常工作后交付有关人员使用。
第八条 维修工作全部结束后,清理好现场。
第九条 维修人员要严格遵守本规定,不准违章作业。
第4篇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2.人员培训,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3.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3.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3.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3.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6.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如下项目的检查。(1)、安全附件;(2)、安全保护装置;(3)、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
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规范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8.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特种设备存在严重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10.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1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1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5篇 矿用电气设备运行维修及安全管理
1. 煤矿主要电气设备定期检查和调整的规定
检查项目 | 周期 | 备注 |
使用中的防爆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 | 每月一次 | 分片负责电工应每日检查一次 |
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的检查 | 每季一次 | 负荷变化时应及时整理 |
高压电缆的直流泄漏电流和直流耐压试验 | 每年一次 | |
主要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检测 | 每月一次 | |
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 | 每季一次 | 每周由专责电工检查外部和悬挂情况 |
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胶电缆绝缘检查 | 每月一次 | 每班由当班司机或专责电工检查一次外皮有无破损 |
接地网电阻值测定 | 每季一次 | |
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的测定 | 投入运行前 |
2.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完好标准
(1)防爆面
① 防爆面应完整,表面粗糙度要达到无锈蚀及机械伤痕。
② 防爆面禁止上油漆。为了防止锈蚀,可涂防锈油脂或冷磷化。
③ 低压开关防爆面间隙:静止面为0.3mm,转盖面为0.5mm。
(2)接线
① 进线口连接坚固,密封良好。
② 接线装置完整、齐全、坚固、导电良好。
(3)紧固件
螺栓、螺母、垫圈要完整、齐全、紧固。
3.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 为了保证安全,必须严格采取以下几项组织措施:
(1)工作票制度;
(2)工作许可证制度;
(3)工作监护制度;
(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4.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及注意事项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必须完成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包括放电)和悬挂标示牌及装设遮拦这几项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以后,才能开始工作。
(1)停电
工作地点必须停电的设备为:
① 检修的设备;
② 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规定数值的设备;
③ 在44kv以下的设备上进行工作,上述安全距离虽大于规定的数值,但是,当电压为44kv时小于1.20米;电压为20~35kv时小于1.00米;电压为10kv及以下时小于0.70米,同时又无安全遮拦的设备,维护或修理时,也须停电后方可工作;
④ 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
(2)验电
① 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验电。必须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的各相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带电的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良好后方可在被验设备上进行验电。如果在木杆、木梯或木构架上验电,不接地线不能指示者,可在验电器上接地线,但必须经值班负责人许可。
② 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35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在没有专用验电器的特殊情况下,可以使用绝缘棒(令克棒)代替验电器,根据绝缘棒端有无火花和放电噼啪声来判断有无电压,但是必须注意使用绝缘性能符合要求的绝缘棒。
③ 表示设备断开和允许进入间隔的信号、经常接入的电压表等,不得作为设备无电压的根据。但是如果指示有电,则禁止在该设备上工作。
(3)装设接地线
① 当验电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检修设备的三相导线接地并三相短路。
② 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停电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都要装设接地线。
③ 检修母线时,根据母线的长短和有无感应电压等实际情况,确定地线数量。
④ 检修部分若分为几个在电气上不相连接的部分(如分段母线以刀闸或开关隔离分成几段),则各部分应分别验电、接地、短路。
⑤ 在室内配电装置上,接地线应装在该装置导电部分的规定地点。这些地点的油漆应刮去,并划下黑色记号。所有配电装置的适当地点均应设有接地网的接头。接地电阻必须合格。
⑥ 装设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若为单人值班,只允许使用接地刀闸接地,或使用绝缘棒合接地刀闸。
⑦ 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必须接触良好。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拆装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手套。
⑧ 接地线应用多股软裸铜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
⑨高压回路上的某些工作,需要拆除全部或部分接地线后方能进行工作者(如测量母线或电缆的绝缘电阻、检查开关触头是否同时接触),需经特别许可。
⑩ 拆、装接地线,应做好记录,交接班时应交待清楚。
(4)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
① 如果线路上有人工作,应在线路开关和刀闸操作手把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标示牌的悬挂和拆除,应按调度员的命令执行。
② 部分停电的工作,安全距离小于表1.9的数值而未停电的设备,应装设临时遮拦。
临时遮拦可用于干燥木材、橡胶或其它坚韧绝缘材料制成。装设应牢固,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35kv及以下设备的临时遮拦,如因工作特殊需要,可用绝缘挡板与带电部分直接接触。但此种挡板必须具有高度的绝缘性能。
③ 在室内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间隔,对面间隔的遮拦上,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④ 在室外地面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四周用绝缘绳子做好围栏,围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⑤ 在工作地点悬挂“在此工作!”的标示牌。
⑥ 在室外构架上工作,则应在工作地点邻近带电部分的横梁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此项标示牌在值班人员的监护下,由工作人员悬挂。在邻近其它可能误登的构架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⑦ 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
5.煤矿井下电气维修
(1)井下供电应做到
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四有:有过流保护和漏电保护,有螺丝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保护接地装置;
两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
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
三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坚持使用风电、瓦斯电闭锁。
(2)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其质量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或更换,禁止使用失爆电气设备。
第6篇 设备主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设备主管在生产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全厂机电设备、管道、线路的应急管理工作,其主要责任:
1、贯彻落实有关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公司的机电管理细则、完善岗位卡和重点区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开展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
2、督促检查日常的设备点检、巡检、润滑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检查各种设备运行记录,设备点检记录,做到真实、完整。
4、检查机电设备的安全设施及保护装置,保证其完整、可靠,发现损坏及时组织修复。
5、组织对电、钳、焊、叉车工等工种的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增强其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6、大型设备检修和技术改造时,并组织实施。
7、参加县里组织的设备安全检查,组织本公司每周一次的设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应急管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8、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对消防器具进行检查,试验和配备。组织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和演练。
9、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时,配合总经理组织指挥抢救工作,对重大设备事故组织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按规定上报。
10、负责对零配件、加工件、型号、质量的验收,对有可能造成设备事故的,有权拒绝使用。
第7篇 机电设备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一)安全教育、交底
1、项目经理部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未经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项目部应组织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全体人员应进行分批的普及安全基本知识教育,进行一次性安全技术交底。新派入施工现场的人必须由项目部安全员对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3、施工进行中分批进入现场的新入场人员必须由项目部组织重新进行一次性安全技术交底和入场安全教育并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每周由安全员针对本周施工部位施工内容,对施工班组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安全教育,每次时间不少于30分钟。
5、分项工程开始前对施工班组进行针对该分项工程的专项安全交底。安全交底不仅应针对分项工程还应根据施工部位的情况进行交底。
6、施工安全教育要符合下列要求:
(1)项目经理部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纪律,讲解安全事故案例。
(2)专业施工队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了解所承担施工任务的特点,学习施工安全基本知识、安全生产制度及相关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学习施工机具设备和电器使用、高空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
*学习防火、防毒、防尘、防雷击、防触电、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知识及紧急安全救护知识;
*了解安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防护用具、用品使用的基本知识。
*学习当前施工内容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要点,防护用具、用品的使用。应急情况的处置。
(3)班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了解本班组作业特点,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制度及纪律;
*学习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知识;
*了解本班组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及对防范对策、作业环境及所使用的机具安全要求。
(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
1、各专业施工队及分包单位派往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包括:
低压电工
起重设备装拆工
普通焊工
3、专业施工队及分包单位要向项目经理部安全员提供进场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其作业证的复印件,进行备案。
4、特种作业应由已进行备案人员操作,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对特种作业未备案者应制止其作业。
5、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应对特种作业操作者的情况进行检查并配合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对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的检查。
(三)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1、人员定编中设置两名'临电工'。临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工程。
2、项目部进入现场安装施工前应根据现场情况和实际施工需要编制临时用电方案。
3、项目经理部进入现场安装施工前,项目经理应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查,与土建单位取得联系,注意本项目部施工临时用电工程与土建单位临时用电工程总平面图的接口。施工现场配电采用tn-s供电系统,系统为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
4、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由项目经理部与现场有关管理部门联系,征得同意后由临电工进行接引,并设人监护。
5、现场用电器具、设备的电源接线必须由临电工完成,禁止私自接线。
6、现场使用的临电配电箱及用电器具应完好无损并按照规范配备相应保护元器件;元器件动作应灵敏可靠。大型机具设备的金属外壳有可靠接地。
7、临电工和安全员应定期对临电设施、线路进行检查、试验。线路应保持完好、布线规范,设备保护符合要求,保护元件动作灵敏可靠。
8、现场临电线路敷设符合规范,接线正确,牢固可靠。保持线路完好。
9、临电工、安全员、施工员都有责任巡检现场施工临电的安全使用。
10、冬、雨季施工应注意气候对临电线路、设施的影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四)安全用品和防护
1、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应随时注意工地现场安全环境的变化,配合总包单位确定和调整需要设置安全标志牌的地方和悬挂的位置,并协助确定安全标志牌的内容。
2、安全标志牌应统一规格,放置在牢固、醒目的位置。
3、项目部安全员应在召开现场生产会议时,应及时向各岗位人员通报全标志牌设置情况,及时提醒大家注意安全。
4、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配置足够的安全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安全防护用品的完好和有效。
5、施工时应注意保护槽、坑;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及平台口的围护。并注意避让洞口、未围护的平台。
6、预留孔洞未进行安装的应设置围护和危险标示,施工时使用安全保护用品。
7、夏季尤其雨期结构施工,应检查电焊机电气保护的有效性并穿戴好防护用品并应注意防滑。雨大影响安全时应停止施工。
8、施工机械防护装置应健全,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劳保规定进行操作,并按规定佩带防护用具。
(五)防火工作管理
1、设置防火责任人
由公司工程部提出任命项目经理部防火责任人的名单。
班组设防火责任人。
2、消防工作交底
施工班组进场后,由项目经理部安全员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并向施工班组交代清楚工地防火重点部位,施工环境、走火通道、消防器材的布置及如何使用。
3、设置防火警示标志
在施工现场的仓库、危险品仓库、班组房和严禁吸烟、动火的地方,要设有相应的安全防火警示标志。
4、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要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领取动火证且采取防火措施后,方能动火作业。
5、建立施工现场安全防火检查制度
项目经理部要每周定期开展安全防火工作检查,施工班组坚持每天班前后安全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立即整改。
6、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品(如氧气、乙炔等)的存放及使用应符合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有火灾危险场所要有消防灭火设施。
7、保持人员疏散通道畅通,严禁在通道上堆放物品。
8、现场动火施工时,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周围有易燃品的应事先清理干净。冬、春季动火施工时,应采取防风措施,防止因风大引起火灾。严禁在易燃材料附近动火施工。
9、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线路布线规范
、连接符合要求,严禁私搭乱接。组织相关人员经常定期检查线路的完好性及布线、接线是否规范。
10、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品的存放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总承包单位的要求;材料库应按照规定配置灭火器,并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有效。必要时组织相关人员试验操作,保持良好的能力。
第8篇 生产处设备管理方面安全职责
1、负责机械、电气、动力设备、工艺管道、通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等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2、组织对工业建筑、起重机械、施工机具、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装置、热力管道、采暖、制冷、通排风等设备的定期检查、校验、检测工作;
3、负责制定和审查有关设备制造、改造、维护、检修的各项管理制度;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编制装置大检修安全组织措施计划和下达安全检修任务书;
4、按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并对采购的设备、配件质量负责,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
5、新增、改造、超期运行设备、操作条件变动时应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组织机动设备专业检查,对机动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须及时组织力量整改;
7、负责机动设备事故、检修质量事故和基建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参加
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组织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并按期完成;负责本部门外雇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按合同协议办理;
9、参加基建项目的审查和施工,并使其符合国家关于安全、防火、工业卫生要求,并保证其同时施工、竣工、验收;
10、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必须按国家规定和交接程序办理交接手续;
11、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它有关安全规定;
12、制定审查各项工程的安全防范措施;
13、负责对外来的基建施工队伍、民工等的安全教育,督促施工队伍签订《外来施工安全合同》。
第9篇 井下电气设备检修、停送电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
(1)执行工作票制度和制定安全措施。工作票的签发人、工作负责人、操作人有不同的安全责任制。
(2)检修和搬迁井下电气设备时应停电;检修时用经过试验合格的验电器验电,确认无电后再在三相上挂装接地线。
(3)部分停电作业,应设置下标牌,然后合闸送电。
(4)高压线路倒闸操作时,实行操作制度和监护制度;操作人员填写操作票;操作票中写明被操作设备的线路编号及操作顺序;不准带负荷拉开隔离开关。
(5)操作时,有两人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中执行监护制度,操作人员使用试验合格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6)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必须按时检验;保护整定合格;记录填写认真。
(7)大型机电设备安装试运转或胶带道、绞车道、双层作业有措施。
(8)各种机电设备转动部分按时保养。
(9)多种在用电气设备、缆绳有标牌且标牌与实际相符。
(10)定期检查绞车保护装置和主要通风机反风设施动作是否失灵。
(11)对故障未排除的供电线路不得强行送电。
(12)局部通风机有安全防护装置。
(13)各种入井管线、接地装置要定期检验。
(14)局部通风机实行“三专两闭锁”。
(15)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16)带油的电气设备溢油或漏油时,立即处理。
(17)在井下不得擅自打开电气设备进行修理。
(18)井下供电设备不得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19)不得用铜、铝、铁丝等代替熔断器中的熔件。
第10篇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考核办法规定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和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书》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完成各级下达的安全目标管理任务,特制订如下考核办法:
考核内容
管理考核办法
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一、不违法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充装)、检验、修理、改造和销售各类特种设备。
1、对特种设备的技术改造、设备安装、使用(充装)、检验、修理必须符合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
1、①方案不符合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每项次罚款100元。
②方案未经审核、批准即施工,扣责任人1000元。
③方案和验收报告未及时报集团公司技规部备案,扣责任人200元。
④验收未按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每次扣罚分管领导500元,相关责任人每项次扣罚200元。
2、违反了2、3、4违反特种操作规程,违反巡检制度、违反特种设备维修、检验程序和规定,按《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办法》、《特种设备管理办法》、《设备精细化管理办法》、《安全精细化管理办法》等相关条款对应扣罚。
1、对特种设备的技术改造、设备安装必须符合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技改、安装方案由技安科负责编制,送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呈总经理批准,报集团公司技规部备案。其施工验收由安全生产分管副总经理负责组织,技安科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和维修工参加,验收合格后报集团公司技规部备案。
2、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充装)由加气站站长负责管理和监督,由班长负责操作、巡检。
3、对特种设备的维修 由站长负责管理、组织,由维修工具体实施,方案送技安科审核,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对特种设备的检验由加气站维修工根据特种设备台帐记录,按检验周期提前一月编制检验计划及站长签字认可,送技安科联系技监部门检验。
2、坚决杜绝使用伪劣材料、配件,严格执行公司《材料采购制度》。
发生一次,全额赔偿,责任人调离工作岗位
1、特种设备的配件、耗材由加气站维修工编制计划,站长签字认可,报技安科审核,逐级再报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严禁违反特种设备检验、修理的相关规定,检验、修理必须由具有合法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承担,严格执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办法》、《场站动火作业管理办法》。
1、未按时申报特种设备定检工作,扣维修工500元,罚站长1000元,技安科200元。
2、维修工作未按规定批报,扣维修工200元,扣站长500元;维修方案不完善,扣技安科200元,扣分管领导300元。
3、未按动火作业申报程序报批,扣站长1000元,申报安全措施不完善,分别扣站长200元,扣技安科300元,扣分管领导300元。未严格执行申报安全措施的,扣维修工500元,站长1000元。
1、对特种设备的检验由加气站维修工根据特种设备台帐记录,按检验周期提前一月编制检验计划及站长签字认可,送技安科联系技监部门检验。
2、对特种设备的维修 由站长负责管理、组织,由维修工具体实施,方案送技安科审核,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3、站长是场站动火作业安全第一责任人,由站长填写动火作业审批表,报技安科审查、分管领导批准。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由公司安委会负责下设办公室与技安科合并办公。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公司、场站、班组三级管理网络。
1、我司安全管理体系是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下设安全主管副总一名,技安科负责具体工作。场站站长为场站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场站安全生产,每个场站下设四个运行班组,运行班班组负责工作期间场站安全运行,班长是本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加气员、安检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同时协助班长管理好场站安全,维修工为场站安全监督员及设备维修管理员。
1、公司安全机构和体系已建立。
2、各级安全责任制已制订
1、公司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总经理;
2、公司安全管理第二责任人:副总经理
3、职能科室责任人:技安科科长
4、场站安全管理责任人:站长
5、班组安全管理责任人:班长
6、岗位安全管理责任人:员工
2、公司要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签订责任书,并进行考核。
1、每年公司与场站、场站与班组、班组与员工都层层签订了全员《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2、严格按照《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进行考核。
1、公司级安全管理由集团公司负责考核。
2、场站安全管理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考核。
3、班组、员工安全管理由场站负责考核。
三、制定并严格执行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建立特种设备动态管理体系。
1、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操作规程,按照《安全精细化管理办法》、《设备精细化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奖惩办法》对应考核处罚。
2、特种设备管理动态管理体系运行的监督由技安科通过周检、月检逐项次检查,并按《安全生产资料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处罚。
1、公司安委会负责制定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操作规程。
2、分管领导、技安科、站长、班长负责逐级监督执行情况。
3、安委会负责实施职能管理和考核。
4、技安科负责监督、指导场站特种设备动态管理体系。
1、加强落实公司《加气操作规程》、《压缩机操作规程》、《压力容器操作规程》、《压缩机维修保养规程》、《产品质量管理办法》、《干燥系统运行规程》、《设备巡检规程》、《运行交接班管理办法》、《特种设备维修制度》、《特种设备安全保护设施、附件定期试验制度》、《特种设备定期校验制度》等规章、制度落实。
按照《安全精细化管理办法》、《设备精细化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奖惩办法》对应考核处罚。
2、清理完善特种设备台帐,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办法、记录及档案,对变更情况及时予以更新。
按照《安全精细化管理办法》(第四章:奖罚)对应考核处罚
3、将特种设备台帐、记录及档案检查列入月检重点范围。
按照《安全精细化管理办法》(第四章:奖罚)对应考核处罚
四、制定并按时上报本单位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确保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100%
按时(提前30天)上报各站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经技安科核实、审批后由场站负责落实。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设施、安全附件定期检验率达到100%,技安科负责检查、监督、落实。
按照《设备精细化管理办法》对应考核处罚
五、认真做好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及其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确保本单位的特种操作人员(极其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1、对新员工进行三级上岗培训,确保考核合格上岗。
新员工未进行三级上岗培训及培训未合格上岗,扣罚总经办200元,员工不能上岗且继续培训或解聘。
1、新员工由总经办负责,技安科协助进行三级上岗培训。
2、上岗考核由技安科负责。
2、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培训,确保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的知识和能力
各级管理人员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不能履职,降薪使用直至获得安全、技监部门颁发的合格资格证,方可重新上岗履职。
由安委会负责、总经办承办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及消防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未培训及培训不合格上岗,扣罚总经办200元,降薪使用直至获得安全、技监部门颁发的合格资格证,方可重新上岗。
由总经办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
4、对特种作业操作证期满的人员要提前30天计划予以更换新证。
延误办证、换证工作,每人次扣罚总经办100元。
换证、办证工作由总经办负责。
六、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棵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认真执行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制度。
学习应急预案,制定《场站应急处理预案》,认真执行公司《事故报告制度》,杜绝隐患不报、弄虚作假。
1、场站月度预案演练每少一次,扣站长500元。
2、年度预案演练每少一次,扣分管领导1000元。
3、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按《安全管理奖惩办法》对应考核处。
1、预案的修改、完善由技安科负责。
2、月度预案演练由站长负责,全月每个场站不得少于4次。
3、年度预案演练由分管领导负责,技安科负责组织实施,全年不得少于2次。
七、认真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1、实行定期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2、违反法律、法规,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对应考核处罚。
1、公司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总经理;
2、公司安全管理第二责任人:副总经理
3、职能科室责任人:技安科科长
4、场站安全管理责任人:站长
5、班组安全管理责任人:班长
6、岗位安全管理责任人:员工
第11篇 矿山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一)井下电网电压等级
煤矿井下电网与地面三相四线制电网不同,其电压等级有特殊的规定。《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井下各级配电网络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高压,不超过10000v;低压,不超过1140v;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电压,不超过127v;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二)保证电气安全的基本要求
1.煤矿井下特殊的工作条件
(1)矿井大气中有瓦斯和煤尘等爆炸性介质,在其含量达到一定量时,电气设备或电缆电线产生电火花时,就会发生燃烧或爆炸等恶性事故。
(2)井下巷道、机电硐室,经常有滴水、淋水、甚至大量涌水,空气相对湿度一般在90%以上。而且由于矿山压力的影响,常会发生冒顶和片帮事故,电气设备特别是电缆,极易受到砸、碰、挤、压而损坏。因此,容易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漏电火花或短路电弧等故障电火花,是瓦斯、煤尘着火或爆炸等恶性事故的电火源。
(3)井下有些机电硐室和巷道的温度较高,电气设备散热条件较差。
(4)采掘工作面的电气设备移动频繁,且经常启动,用电设备的负荷变动较大。
(5)井下发生全部停电事故时会造成诸如淹没矿井、瓦斯积聚、人员受困或窒息、甚至发生瓦斯或煤尘爆炸等恶性事故。
2.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基本要求
(1)煤矿井下属于一类用户,停电会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的生产损失。
(2)煤矿井下供(配)电网不允许采用中性点接地工作方式,不允许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3)矿井电网短路容量,老矿井一般限制为50mva;新建矿井不再作此限制(一般为100mva或200mva)。
(4)矿井高压电网,必须限制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使之不超过20a。
(三)保护接地
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主要有:保护接地网、主接地极、局部接地极、接地母线、连接导线与接地导线。
第12篇 安全设备管理规定
1.消防器材及消防设施各使用单位必须到安环处登记。
2.各使用单位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出现问题及时向本单位领导与安全员汇报,有安全员向安环处汇报。
3.消防设施、器材必须放在指定的位置。
4.使用后必须及时到安环处更换,并说明使用原因,因使用单位未及时更换而耽误救火, 一切后果有使用单位负责。
5.各单位对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必须明确专人负责,丢失、损坏照价赔偿外,追究责任。
6.任何单位、个人不准将消防设施、器材挪作别用,否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处罚条例》处罚,严重者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在无火情况下,擅自放掉灭火器药品,除加倍罚款外,还要追究肇事者责任。
8.车间分管安全的人员及工段长,每天需对辖区内的消防器具全面检查,并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
9.消防器具使用后,要根据情况向公司安环处汇报并申请更换,并做好使用记录。
10.岗位消防器材要严格交接制度,发现问题及异常,要向车间分管安全的领导汇报,并由车间安全员向安环处汇报。安环处接报后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达到器具的完好使用。
11.辖区内消防器具如在使用时达不到备用状态,要追究车间分管安全领导主要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罚。
12.车间要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知识,掌握各类消防器具使用方法,组织灭火、演练演习,培养一支有过硬本领的消防队伍。
13. 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含氧量、毒物浓度)、劳动强度和防护器材性能及防护范围,正确选用防护器材种类和型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使用。
14. 岗位配备的过滤式防毒面具,应与有毒物质的性质和人员头型相适应。
15. 凡空气中氧含量低于18%(体积),有毒气体高于2%(体积)的作业场所,严禁使用过滤式面具代替隔离式面具。
16. 严禁使用防尘口罩代替过滤式防毒面具。
17. 使用隔离式长管式面具应将吸氧口置于空气新鲜的地方,严禁拆、压软管,管长不得超过20米,否则应强制送风并设专人监护。
18. 面具使用人必须受过培训,熟知机具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方法。
19. 安环处有关人员和各单位专职安全员,要深入生产岗位,组织生产人员或骨干学习各种防毒器材的使用规定和保管、检查、使用方法,使广大职工都会使用、保管防护器材。
20. 配备给车间、岗位的防护器材,应放入救护柜内,救护柜管理应列入车间的岗位负责制,由生产人员与生产设备一起交接班,并设立使用台帐。
21. 各种防毒面具使用前后均需仔细检查,以确保使用安全。
22. 长管式防毒面具每月进行一次气密情况检查,每次用后要进行外观检查,根据情况进行清洗,保持清洁。
23. 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每个月进行定期检查一次,一氧化碳滤毒罐每月称重检查一次。
24. 各种防毒面具应定点存放,应放在便于取用,无日光直接照射,温度适宜和不易遭受尘埃和腐蚀性物质污染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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