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供电管理员职责标准
签 发 人:
责 任 人:
签发日期:
执行阶段:
◆贯彻执行有关电气检修运行方面的规程、规章制度。
◆监督、检查、电气设备检修运行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解决检修中与运行有关的问题,参加交工验收、质量鉴定工作。
◆负责电气设备运行中的各种记录、报表、数据审查归档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电气运行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负责对电气运行人员定期安全教育和考试工作。
◆组织和参与电气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和抢修工作。
◆经常检查各用户安全用电情况,处理违章和浪费电力的人和单位。
◆参加新建和扩建工程的有关电气方面的验收及试车工作。
◆监督、检查、审批厂区临时用电工作。
◆负责编制公司各种产品的月、季、年供用电计划。
◆负责向外申请本厂用电量,呈报用电计划及批复工作和每月电费结算工作。
◆负责各用户电量平�和各种产品实际用电核算工作。
◆负责公司供电系统运行调度,确保供电质量,安全经济运行。
◆对违章用电有权处罚和停止供电。
◆对不安全供电、操作有权制止。
◆对不合理的临时用电有权不批和停供。
◆对不及时反馈信息数据的部门和个人有权提出批评和处理意见。
第2篇 仙居县供电局设备管理标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资产设备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报告和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仙居县供电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华东电网电力工业企业固定资产目录》1999年1 月制定
《台州电业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3 职责
3.1 职能
3.1.1 固定资产设备管理工作是企业生产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局设置“固定资产设备管理网络”,在分管局长领导下,负责全局的固定资产设备管理工作。
3.1.2 财务部门是局固定资产设备的综合管理部门,各有关职能科室是局固定资产设备管理实物管理部门,应确定专人(兼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1.3 各生产单位是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理部门,应明确设备主人,负责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3.2 权限
3.2.1 分管局长权限:
3.2.1.1 领导“固定资产设备管理网络”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固定资产价值管理、实物管理和使用管理等部门关系,共同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3.2.2 各有关职能部门权限:
3.2.2.1 生技科负责分管输电线路、配电线路、变电一、二次设备、生产用仪器仪表(除用电外)、检修维护设备、生产管理用工器具等设备。
3.2.2.2 调度所负责分管通讯线路、通讯设备及仪器、计算机及信息化管理系统等设备。
3.2.2.3 用电科负责分管配变、用电、电能计量、城市低压网等设备。
3.2.2.4 农电科负责分管农村低压网设备。
3.2.2.5 安监科负责消防、安全工器具等设备。
3.2.2.6 车队负责交通设备。
3.2.2.7 行政科负责分管生活后勤、办公等设备。
3.2.2.8 办公室负责本企业土地、房产等设备。
3.2.2.9 供销科负责在库的“未使用固定资产”、“封存固定资产”、“不需要固定资产(待调迁)”及已批准报废固定资产的残物“。
3.2.3 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局颁发的关于设备管理的规定。
3.2.4 定期检查监督各制度的执行,保证企业和平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3.2.5 负责审查所管辖设备的调拨、出租、转移、盘盈(亏)、报废、交接等管理工作,其中固定资产调拨、出租、转移、盘盈(亏)、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送实物管理部门,由实物管理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上述资产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并报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后,交分管局长审批。及时传达上级对有关设备变动的通知并落实办理。
3.2.6 各专(兼职)管理人员职权:
3.2.6.1 根据对固定资产设备实行归口与分级结合的管理形式,负责分管所辖设备。
3.2.6.2 负责所管辖固定资产的出售、调拨、转移、盘盈(亏)、报废、交接等日常工作。
3.2.6.3 有权参加对设备交接和专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对检查和验收结果提出鉴定意见。
3.2.6.4 做好两网改造等设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并按上级文件执行。
3.2.7 财务部门权限:
按仙居县供电局固定资产管理标准执行。
3.3 责任
3.3.1 分管局长:
3.3.1.1 对本企业的固定资产设备全面负责。
3.3.2 各有关职能部门:
3.3.2.1 对经常与使用保管部门的实物和卡片进行核对,指导、帮助使用保管部门做好资产建卡、变更登记等管理工作,并及时将设备增减变动情况通知财务部门,以便建(撤)卡、列(销)帐,确保卡、物相符。每半年传统同使用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核对一次,以保证帐、卡、物相符负责。
3.3.2.2 对参与定期组织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负责。
3.3.2.3 对保证企业生产活动正常开展负责,制定生产设备运行、维护和技术管理规章制度,定期检查各项制度执行情况。
3.3.2.4 对分管固定资产有更新、大修、零星购置、事故备品等计划负责。
3.3.3 各保管使用单位责任:
3.3.3.1 对所管辖设备的固定资产卡片台帐负责。
3.3.3.2 对提出固定资产的调拨、出租、转移、盘盈(亏)、报废申请,并根据上级批准办理相应手续负责。
3.3.3.3 对所管辖设备安全运行、维护保养、检修工作负责。
3.3.3.4 对参考固定资产验收、交接和财产清查工作确保卡、物相符负责。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设备卡片登记程序:
4.1.1 变电工程由工程安装单位根据扩建、基建完工情况,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根据资产目录,编制“设备移交清册”交财务和对口管理部门及接收单位,经验收核对,有交接人双方签字后认可,各部门据此登卡建帐。
4.1.2 线路工程验收结束后,根据“工程竣工移交证书”的基本技术参数登卡、建帐。
4.1.3 各运行保管部门将建好各类设备卡片一设二份,一份交对口科室,一份自留。
4.1.4 其余另星购置,技措技改项目中购置的设备按工程完工单由保管使用部门建卡,并上报对口物资管理部门。
4.2 设备登记要求及编码:
4.2.1 35kv以上的主变、断路器、隔离开关、流压变等主设备按专用设备卡片登记。
4.2.2 其余设备按变电设备卡片要求登记,其中避雷器按相登记,蓄电池及电容器按组登记,10kv高压开关柜及其他高压柜按柜为单位登记,10kv电力电缆按条登记。
4.2.3 高压断路器及主变接线端子箱作为附属设备登记。
4.2.4 35kv以上线路按“送电线路设备登记卡”登记。
4.2.5 配电线路每年建一次清册,以线路专业年报格式填报。
4.2.6 修造设备和工具仪器仪表按“通用设备登记卡”登记。
4.2.7 每个设备需填清资产所属,设备有关技术数据及设备投产年月(以第一次投产为准)。
4.2.8 设备卡片需分类装订成册,作好相应记录,作为原始档案保存,不得无故遗失。
4.2.9 各管理员根据设备卡片还需建立“生产设备明细分类卡”作设备变动台帐用,原则上每二年整理调换一次。
4.2.10 单位编码按输变电设备原则进行。
4.3 设备变动程序:
4.3.1 一般设备变动需由物资管理部门开列“固定资产变更的通知”说明变动依据及原因,经分管局长批准分送财务及变动有关单位。
4.3.2 凡已在有关工程和事故抢修中经上级核准的设备变动,需由设备执行部门开列“固定资产变更联系单”应在说明中注明所根据的批准文件的名称及编号和事故原因,经现场负责人签字报有关部门作变动依据。
4.3.3 施工单位用已形成固定资产设备在现场进行设备调换,必须同时交换设备卡片。
4.3.4 用户投资建成的设备按“全国供用电规则”,由用电科统一办理有关资产调拨手续。
4.3.5 目前用户资产设备在我系统运行的,也需登记设备卡片,但不编号。
4.3.6 各单位在每季末根据设备增减变动情况,编制变动季报上报实物管理部门,并进行变动台帐登记。
4.4 设备报废办法:
4.4.1 设备报废基本原则:
4.4.1.1 经过预测,继续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4.4.1.2 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4.4.1.3 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4.4.1.4 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4.4.1.5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及专业会议明确要求淘汰的。
4.4.2 报废手续由使用部门提出,专业技术人员鉴定,填报“固定资产报废(损)申请单”报市局批准。
4.4.3 有关工程要求批准更新报废的需写清工程文号。
4.4.4 设备批准报废后,废旧设备由物资科统一处理。设备卡片与报废单作归档处理。
4.5 设备的清查:
4.5.1 使用保管部门的卡片必须每半年与实物核对一次,以保证卡、物的相符。
4.5.2 实物管理部门应根据设备变动情况定期每年一次与使用保管部门进行核对,做到卡、物相符。
4.5.3 财务部门应定期每年一次与生技部门和使用保管部门的卡片、实物进行核对,做到帐、卡、物相符。
5 报告和记录
5.1 本标准形成的报告和记录主要有:
5.1.1 固定资产设备登记卡
5.1.2 固定资产设备变动季报
5.1.3 固定资产报废(损)申请单
5.1.4 固定资产变更通知单、联系单
5.2 设备管理所形成的报告和记录,按工作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准确上报。
5.3 本标准执行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3篇 市供电公司配电线路运行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配电线路运行的管理内容与要求、职责内容、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龙海市电网6-10kv配电线路的运行管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适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sdz92-88《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试行)
dlit572-956《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电力部《电力电缆运行规程》
电力部《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山东省《电力生产技术工作条例》
3 职责
配电线路运行管理工作涉及面广,直接面向电力用户,在配电线路的运行管理中, 要坚持电力工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法令、标准、条例、规章制度。
配电线路的运行管理工作由分管生产的经理领导,生产技术部是全公司配电线路的生产技术管理部门,供电所是配电线路运行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 其行政正职是配电线路运行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3.1 生产技术部
3.1.1 负责制订配电线路运行管理制度。
3.1.2 组织对新建改建线路的验收和交接,并督促施工部门进行消缺。
3.1.3 协助供电所解决线路运行中的有关技术问题。
3.2 供电所
3.2.1 遵守配电线路各项运行技术管理规章制度, 认真搞好线路的运行和技术管理工作。
3.2.2 按照要求,统一安排,制订年度线路运行计划。
3.2.3 建立健全运行设备的图纸资料和设备台帐。
3.2.4 对新建改建线路进行验收交接。
3.2.5 定期召开运行分析会,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3.2.6 组织对线路的定期巡视、特殊巡视、夜间巡视和故障巡视,及时发现设备缺陷。
3.2.7 负责线路可靠性统计工作,对如何提高配电可靠性、降低配电事故率提出建议。
3.2.8 负责运行人员的技术培训,并对其进行工作实绩考核。
3.2.9 对违反线路运行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 管理职能
4.1 根据部门分工,凡我公司投资建设的6-10kv电压等级的配电线路由本公司负责运行管理,用户投资建设的线路一般由用户自己负责,也可根据协议由我公司实行代管。
4.2 供电所要及时掌握配电线路的运行状况, 配备足够的巡检人员和必要的巡检、交通工器具,按工作性质和任务进行定期巡视、特殊巡视、夜间巡视和故障巡视,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威胁线路安全运行的情况,并为线路检修和故障处理提供项目和内容。
4.3 线路巡检的主要内容
4.3.1 6-10kv架空线路应包括:沿线环境、杆塔和基础、导线、绝缘子、 杆上开关设备、跌落式熔断器、杆上隔离刀闸、防雷及接地装置、附件金具,及周围可能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情况。
4.3.2 6-10kv电缆线路应包括:沿电缆走径环境、电缆本体、电缆附件、 电缆本体金具、与架空线路连接情况。
4.3.3 线路巡视一般是用徒步目测和仪测进行。
4.4 巡线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市区及平原线路、电缆线路、低压线路一般单人巡视,山区线路、特殊天气和夜间巡视时要双人巡视。
5 检查与考核
由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检查全公司配电线路的运行管理工作情况,并向有关部门提出考核意见。
第4篇 供电所营销管理专责职责工作标准
1 范围
体'>本标准规定了本岗位的职责、岗位人员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本局供电营业所经营管理专责。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5498—1995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工作体系的构成与要求
3 职责
3.1 在供电营业所所长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本所经营指标统计分析及管理工作。
3.2 组织经济活动分析,开展电力负荷预测,并提出改进经营管理的措施并督促整改。
3.3 对供电营业所的经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并提出奖惩意见。
4 岗位人员基本技能
4.1 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本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4.2熟悉电力系统基本知识和电力营销专门知识。
4.3熟悉国家有关电力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
第5篇 海龙供电公司劳动管理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我公司劳动组织、劳动定额、定员、职工考勤、劳动合同、用工的管理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我公司各单位的劳动管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修订,适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劳动法》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
《劳动保险文件汇编》
3 管理职能
3.1 劳动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改进劳动组合,合理使用劳动力,保障职工的健康与安全,不断提高劳动效率,保证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的全面完成,并使职工在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逐步增加收入。
3.2 我公司劳动管理实行公司、部室、班组三级管理。多种经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层次。
3.2.1 人事部职责
3.2.1.1 人事部是全公司劳动管理的职能部门。
3.2.1.2 负责编制和贯彻劳动计划,进行劳动统计和分析,不断完善劳动管理的标准和制度。
3.2.1.3 负责劳动定编、定员和劳动定额的制定和管理。
3.2.1.4 负责改进劳动组织,合理调配劳动力。针对劳动管理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职工出勤率、工时利用率和工作效率。
3.2.1.5 经常进行劳动纪律教育,维护劳动纪律,执行劳动纪律考核与奖惩。
3.2.1.6 负责劳动保护标准的正确执行,并检查合理使用的情况。
3.2.1.7 组织职工的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工作。
3.2.1.8 办理职工请假、退休以及劳动保护等项工作。
3.2.2 部室职责
3.2.2.1 部室是劳动管理的组织实施单位,应按照公司规定做好本单位的劳动管理。
3.2.2.2 认真执行公司下达的劳动计划,按定编、定员、定额组织生产,并检查、考核所属班组的执行情况。
3.2.2.3 负责提出本部室劳动组合的改进意见,在部室范围内合理调配劳动力,不断提高职工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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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工时利用率和工作效率。
3.2.2.4 加强劳动纪律教育和管理,严格进行检查与考核,使职工自觉遵守工时纪律、生产纪律和组织纪律。
3.2.2.5 按照教育培训计划,抓好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术考核。
3.2.2.6 建立健全劳动管理台帐,做好基础资料的统计管理。
3.2.2.7 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证职工的健康和安全。
3.2.3 班组职责
3.2.3.1 班组是企业劳动管理的最基层单位,是企业做好劳动管理的基础。
3.2.3.2 负责贯彻执行劳动定额,按定员、定额组织生产,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
3.2.3.3 加强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工时纪律、工艺纪律和组织纪律,保证班组出勤率。
3.2.3.4 加强技术培训,开展岗位练兵,不断提高职工技术素质。
3.2.3.5 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遵守安全作业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3.2.3.6 做好劳动管理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工作。
3.2.3.7 正确执行劳动考核与奖惩规定。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劳动组织
4.1.1 根据合理分工与协作的原则,我公司劳动组织为公司、部室、班组三级管理形式。
4.1.2 公司一级是我公司最高权力管理机构,由公司领导、副总师以及职能部室组成,以公司为中心,对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行统一指挥和管理。各职能部室按职责分工,为公司领导起参谋职能作用,对部室起业务指导作用。
4.1.3 部室是我公司二级机构,实行生产区域管理,是我公司组织生产的基本单位,由部室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组成生产管理机构,统一组织、指挥生产车间、生产工地的生产活动。
4.1.4 班组是我公司内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基层组织,是部室的组成部分,由班长和班组民主管理员组成管理机构,组织、指挥班组人员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任务。班内人员应合理分工,职责明确,可根据生产需要,划分作业小组,合理组织生产。
4.1.5 按国家规定,我公司实行八小时工作制,组织生产以八小时为一个工作班次,运行等岗位实行轮班制度。全公司职工应遵守工作制度。
4.1.6 每个岗位人员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和专业技术,熟悉专业知识,达到一专多能,一工多艺,不断提高技术素质,适应生产技术发展的需要。
4.2 劳动定额
4.2.1 劳动定额是我公司编制定员,合理组织劳动、核算劳动成果的重要依据。我公司的劳动定额是依据历史先进水平和当前实际耗用工时情况,按照“经验估计法”和“统计分析法”制定。
4.2.2 劳动定额的修订和实施按qg-jdj-16.001-89《定额管理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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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劳动定员
4.3.1 劳动定员工作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做好编制定员工作对于提高企业素质,深化企业改革,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具有重要意义,各部室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
4.3.2 我公司编制定员方案,是依据原劳动部、电力部颁发的劳部发[1994]488号《关于发布〈供电劳动定员标准〉的通知》规定的标准,按集团公司有关编制定员方面的具体规定,结合我公司生产规模、生产任务和生产条件制定。
4.3.3 编制定员方案由人事部负责拟定初步方案,经公司研究确定、报市公司人事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4.3.4 定员方案经核定下达,要严格执行,各部室可在不突破编制定员总数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内部生产岗位定员。对管理岗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定员方案,不得擅自设岗增人。
4.3.5 部室内部机构编制的调整,由部室提出意见,报人事部审查,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
4.3.6 公司编制定员方案,每年修订一次。各部室要根据生产规模及生产条件变化情况,将专业岗位变化情况及时汇总报人事部,以便修订定员方案。
4.3.7 编制定员方案的贯彻实施与经营责任制挂钩,并严格组织考核。各部室要明确职责范围,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4.3.8 各单位超定员标准的富余人员,要从原岗位上分流出来,除由公司统一安置充实其他的生产岗位外,原则上以内部消化为主,可通过开辟新的经营项目等手段,妥善安置富余人员。
4.4 职工考勤、请假管理。
4.4.1 公司职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先请假,在工作时间内不干私活、不办私事、不脱岗、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各单位应对本单位职工严格考勤,借调人员由借入单位负责考勤。发现违反劳动纪律情况者,每人次扣罚100元,单位主要负责人联责扣罚100元;年内无故迟到、早退3次或旷工满一天者,按照下岗规定执行,其所在单位按公司业绩考核办法联责考核。
4.4.2 各单位应设立兼职考勤员。考勤员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表报送人事部,考勤表要由负责人签字,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填写考勤表。发现考勤表弄虚作假的每人次扣该单位业绩考核分5分,不按时交考勤表的每次扣该单位业绩考核分1分。
4.4.3 请假手续
4.4.3.1 准假权限:职工请假三天以内由单位负责人审批,连续请假三天以上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提出意见,人事部审批。中层干部休假、外出学习、培训,到人事部填写《龙海市供电公司干部外出申请单》,各单位正职由公司经理审批,副职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职工请假外出三天以内的,需填写《龙海市供电公司职工请假单》,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单由各单位留存备查。请假连续三天以上的,填写《龙海市供电公司职工请假单》,由各单位提出意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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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部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单由人事部留存。职工因公外出应填写《人员外出工作安排表》,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工作完成后,应及时返回单位上班,逾期不归者,以旷工论处。女职工有未满一周岁婴儿者,每天上、下午各有一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不含路程时间),多胞胎婴儿每多一胎每次多三十分钟,超出时间按迟到、早退处理。职工要按公司规定的休班时间休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休班的,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4.3.2 病假。职工患病需要休息的,需取得乡(镇)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办理请假手续。病假期间,工资按日计发,奖金按公司业绩考核规定执行。
4.4.3.3 事假。职工请事假,办理请假手续。事假期间,工资按日计发,奖金按公司业绩考核规定执行。
4.4.3.4 产假。女职工休产假,办理请假手续。产假五个月。工资照发,奖金按公司业绩考核规定执行。
4.4.3.5 婚假:职工结婚,办理请假手续。假期三天,男女双方晚婚的,增加婚假十四天。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另给路程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公司业绩考核规定执行。
4.4.3.6护理假:男职工的配偶晚育的,给予护理假七天,办理请假手续,工资奖金照发。
4.4.3.7 丧假:职工直系供养亲属丧亡需本人料理者,办理请假手续,假期三天,工资奖金照发。
其他假期,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4.4 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因工作需要安排上班者应进行考勤,无故不到者按旷工处理。
4.4.5 职工进行补休时,一天以内要取得班长同意,一天以上的要取得部室负责人同意,否则按旷工论处。
4.5 转正定级。新进人员见习期结束后,由人事部进行考试考核,双考合格者,由所在单位填写转正定级表,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对于双考不合格的,要延期转正。
4.6 劳动合同管理
4.6.1 劳动合同的签订
4.6.1.1 劳动者在同一时期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在与招用的再就业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检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4.6.1.2 企业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由本人签字,他人代签一律无效。
4.6.1.3 劳动合同可以规定合同的生效时间。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生效时间的,当事人签字之日即视为该劳动合同生效时间。
4.6.1.4 由市公司任命的现职领导干部,均与市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4.6.2 合同签订期限。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4.6.3 约定试用期。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
4.6.4 劳动合同变更
4.6.4.1用人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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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2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签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给劳动者
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6.4.3 调整了企业法人代表时,应及时办理换发《授权委托书》。
4.7.2 退休、退职条件
4.7.2.1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干部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工人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4.7.2.2 从事线路工作或其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者,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工人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
4.7.2.3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工人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4.7.2.4 因工致残,由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4.7.2.5 虽不具备退休条件,但有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退职手续,并按规定发放生活费。
5 考核与奖惩
5.1人事部为本标准考核的职能部门,企划部为综合考核管理部门。
5.2 本标准执行情况按公司业绩考核办法进行奖罚。
第6篇 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管理标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配电网用户供电系统可靠性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明确各级机构职责、管理内容和方法、报告与记录等。
本标准适用于我局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网络)、有关职能部门及各生产单位对市区及农村配网供电可靠性(指标)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电可[1998]02号文件:颁发《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评价规程》的通知
国电可[2001]6号文件:关于印发《县级供电企业开展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浙农电[2001]1185号文件:转发国电公司《关于印发“县级供电企业开展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意见”通知》的通知
浙电发输[2001]670号文件:关于下发《浙江省供电企业可靠性控制程序(试行)》的通知
农电[2004]35号文件:关于下发《国家电力公司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组织形式
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在生产局长、总工程师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全局建立了由生产局长担任组长、总工程师担任副组长,由生技科、调度室、用电科、检修队、各个供电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局生技科为供电可靠性管理归口管理部门,设供电可靠性专职管理员;调度室、检修队、各个供电所设供电可靠性兼职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
4 职责
4.1 职能
4.1.1 局供电可靠性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全局性的供电可靠性专题会议,对可靠性的相关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决策,审议、决定全局可靠性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
4.1.2 局生技科负责供电可靠性的综合管理工作。
4.1.3 局用电科负责停电计划的发布工作,为用户着想,做好计划用电工作。
4.1.4 局生技科负责仙居县电网规划的编制工作,并且督促相关生产部门按照规划执行,为提高供电可靠性提供基础条件。
4.1.5 局调度室、集控站负责我局电网的运行任务,在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尽可能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操作任务。
4.1.6 各个供电所负责我局所辖线路的运行工作。在保证线路及人生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缩短停电时间,减少停电次数,改善线路状况。
4.1.7 局检修队负责我局所辖变电所的设备运行检修工作。在严格执行检修计划的基础上,尽量提高设备的健康状况,及时处理缺陷。
4.2 职责
4.2.1 生产副局长职责
4.2.1.1 贯彻执行省局、市局下达的有关用户供电可靠性管理的各项规定,经常检查指导局属各单位的用户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
4.2.1.2 负责领导全局的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全局可靠性管理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定期召开全局电力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对局重大可靠性工作问题作出决策,分析指标情况、指导生产实际。
4.2.1.3 审批局供电可靠性管理体系文件,审核、批准下达各个单位分配指标时户数。
4.2.1.4 建立、健全局电力可靠性管理体系,保持各级专业队伍的相对稳定, 推动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向科学化、现代化方向发展,积极开发微机应用,并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
4.2.2 生技科长职责
4.2.2.1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颁发的可靠性统计办法及有关规定,组织协调配电系统供电可靠性管理目标,并提出供电可靠性分析意见。
4.2.2.2 有权检查各单位、部门有关及基础资料,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2.2.3 负责检查、督促科内专业人员的工作。
4.2.2.4 负责审查各生产单位的月度停电计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监督月度停电计划的执行情况。
4.2.2.5 负责组织编制供电可靠性的目标规划和技改计划,研究制定提高供电可靠性的技术措施。
4.2.2.6 负责审核可靠性指标分解计划,审核本单位的可靠性实绩指标。
4.2.2.7 负责审核供电可靠性分析报告,对于分析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同时负责技术规程的编制工作。
4.2.3 生技科供电可靠性管理员职责
4.2.3.1 协助生技科科长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颁发的可靠性统计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适合本局的供电可靠性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组织协调供电系统供电可靠性管理目标,认真做好全局供电系统用户可靠性管理工作。
4.2.3.2 理顺工作程序,畅通数据采集渠道,督促、指导各单位可靠性管理工作的开展,检查各单位、部门有关记录及基础资料;深入了解各单位可靠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解决出现的问题。
4.2.3.3 负责全局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指标的平衡预测及供电系统供电可靠性数据和信息的采集,分配各单位考核指标;审核各单位上报的有关报表、数据,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有关资料、信息;建立、健全全局可靠性管理资料及有关档案和可靠性数据库,逐步使全局可靠性管理工作系统化、科学化、现代化。
4.2.3.4 及时掌握全局供电可靠率完成情况,协调设备运行、检修,计划停电安排与有关部门的关系。
4.2.3.5 每年年初按全局年度工作总目标下达当年度的供电可靠性指标,分解停电时户数到各考核单位,并与局经济责任制挂钩进行考核。
4.2.3.6 每季进行一次可靠性分析工作。
4.2.3.7 负责平衡各生产单位的停电计划,协助科长及检修专职制订全局的月度停电计划,参与审核各生产单位的停电计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且监督供电可靠性指标的执行情况。
4.2.4 各供电所可靠性管理员职责
4.2.4.1 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各项供电可靠性管理规定
4.2.4.2 负责作好本单位供电系统用户可靠性的管理工作及运行数据的及时上报,要保证可靠性数据、运行数据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对于基础数据的变动要每个月修正统计一次,每次统计的基本情况应与当时的电气接线图一致。(每季度上报)
4.2.4.3 按局下达的考核指标进行分解和测算;负责测算、统计单位月度停电计划、停役申请(每次停电事件所耗用的时户数);每月进行一次可靠性分析工作,并提出提高供电可靠性的切实措施和建议对策。
4.2.4.4 按局下达给本单位本年度可用时户数控制使用,合理安排检修施工计划,尽量减少停电范围,尽量做到线、变合一工作,确保计划指标的完成。
4.2.4.5 加强检修、施工管理和设备运行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避免重复修停电,减少事故停电。
4.2.4.6 认真作好各种可靠性分析,确保数据齐全、准确;加强可靠性分析工作,提出并实施提高供电可靠性的切实措施。
4.2.5 局调度室职责
4.2.5.1 按局下达给本单位本年度的可用时户数控制使用。
4.2.5.2 精心调度、平衡安排线、变合一工作,及时正确发布命令,努力缩短停送电时间。
4.2.5.3 及时填写相关的操作记录和运行值班记录,按时填写《仙居县供电局设备异常台帐》
4.2.5.4 负责提高供电可靠率的调度管理,制定设备负荷限额,充分发挥配电网互供能力,灵活、合理、科学的安排运行方式及线路、变电所操作。
4.2.5.5 根据局每月的停电计划,精心、合理安排调度工作。
4.2.6 局用电科职责
4.2.6.1 及时准确的向社会发布停电公告。
4.2.6.2 在系统负荷紧张期间,合理安排有序用电,尽量做到停机不停线。
4.2.6.3 协助调度做好对双电源用户的管理工作,检查监督用户按供用电合同(协议)规定的运行方式的执行情况。
4.2.7 变电检修队职责
4.2.7.1 按局下达给本单位本年度可用的时户数控制使用。
4.2.7.2 负责完成局下达的送变电线路、设备的基建、修试工作并保证工程质量,合理安排生产和作业计划,平衡所属各队的工作任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做到线、变合一工作,保质保量,减少返修。
4.2.7.3 及时消除各个变电所的缺陷。
4.2.8 集控站职责
4.2.8.1责变电设备的运行质量管理,服从调度命令,及时许可合终结,缩短操作时间,提高运行水平并管好变电设备,及时发现缺陷,提高变电设备可靠性。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1 实行全局范围内的供电可靠性目标管理。
5.1.1 局生技科在局长和总工的领导下,根据我局电网的中长期规划及我局目前电网的实际情况,编制适合我局的供电可靠性规划。在规划中,应根据电网规划建设的实际情况,有步骤的提高我局的供电可靠率,逐步达到先进的水平。
5.1.2 在每年年初的时候,生技科要完成上年度我局供电可靠性的数据分析工作,总结我局上年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找出存在的问题,并且提出改进的方法。另外根据供电可靠性规划,制定本年度的供电可靠性工作计划。
5.1.3 生技科在每年年初的时候,根据规划中的年度目标可靠率(或者上级部门下达的指标),对本年度的供电可靠性指标进行测算,计算出本年度全局可以使用的停电时户数;并且制定为了保障供电可靠性目标实现,所应该采取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5.1.4 生技科在测算好全局的可用停电时户数的基础上,对停电时户数进行分解,并且将分解好以后的指标,以文件的形式下达给局属各个相关部门,作为各个相关部门生产工作的目标。
5.1.5 各个单位在接受到全年的可使用时户数以后,根据工作任务,合理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另外,根据月度的时户数测算,合理安排月度的工作计划,并且对工作计划中的停电,应该进行时户数的测算。
5.2 供电可靠性指标的计划平衡工作
5.2.1 年度检修计划的可靠性指标平衡
5.2.1.1 各个生产单位根据供电可靠性下发的本单位的可使用时户数,合理制定本单位的年度检修计划,并上报生技科。
5.2.1.2 生技科负责平衡、补充各个生产单位上报的年度检修计划,并且汇总、制定我局全年的年度检修计划。供电可靠性专职参与年度检修计划的制定工作。
5.2.1.3 年度检修计划再经过生产副局长、总工的审核以后,由生技科下发本年度的变电、线路检修计划。
5.2.2 月度检修计划的可靠性指标平衡
5.2.2.1 各个相关生产部门根据年度检修计划、月度可使用时户数以及实际的工作需要,编制本部门的月度检修计。
5.2.2.2 生技科可靠性专职负责汇总各单位上报的月度检修计划,对于各停电事件,作出相应的时户数测算工作。
5.2.2.3 生技科长负责对月度检修计划的审核工作,同时对于停电计划中存在的不合理的停电,提出修改意见,督促相关生产单位整改。
5.2.2.4 在经过总工、生产副局长的审核后,由生技科负责分发正式的月度检修计划。
5.2.3 周停电检修计划的可靠性指标的平衡
5.2.3.1 各个生产单位班组根据月度工作计划和周可使用时户数,制定周停电计划。
5.2.3.2 各个生产单位领导负责审核各班组上报的周停电计划,对于停电计划中的不合理因素,应予以指出并且作相应的修改。同时在每周四将下周的停电计划上报生技科。
5.2.3.3 生技科可靠性专职负责对于各生产部门上班的停电计划的汇总和审核工作,制定周停电计划。
5.2.3.4 生技科长负责审核月度停电计划的合理性,对于其中的不合理因素,提出整改的意见。
5.2.3.5 在经过生产副局长的审核后,由生技科负责在每周五将周停电计划的分发。各个生产单位要严格按照周停电计划执行。对于计划外的停电,由生产副局长同意后,方可进行工作。
5.2.4 停役申请可靠性指标的控制
5.2.4.1 各个供电所在上报停役申请的时候,应该对本次工作的停电时户数进行预计。该预计数应该与停电计划中的停电时户数预测值保持一致。
5.2.4.2 在停役申请中,对于调度部门、操作部门、施工部门的每一步工作程序,都有严格的时间记录。在工作结束后,每个步骤所耗用的停电时户数,都由相关的部门承担。
5.3 建立供电可靠性的分析会制度
5.3.1 建立全局范围内的供电可靠性分析会制度。局每季度召开一次供电可靠性的分析会,参加人员为供电可靠性管理网络中的成员,主要任务为及时掌握我局供电可靠性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供电可靠率的实绩数、剩余的可使用时户数,分析影响供电可靠性的因素,找出其原因和问题,制定措施并予以解决。
5.3.2 各个各供电所应该每月开展一次供电可靠性分析会,及时掌握本单位的时户数使用情况,找出影响停电时户数的关键因素,并且提出解决的方法。同时由各单位的供电可靠性兼职管理员,提交详细的供电可靠性分析报告。
5.3.3 供电可靠性分析报告应该包括一下内容:
5.3.3.1 本月指标完成情况
5.3.3.2 影响本月指标的因素
5.3.3.3 管理工作及电网和设备的薄弱点分析
5.3.3.4 改进措施和效果分析
5.4 提高供电可靠性的相关措施
5.4.1 技术措施
5.4.1.1 按照我局的中长期电网规划,完善和优化电网结构。优先安排增加电网传输能力、提高电网安全和供电质量的项目,优化电网结构,尽量满足n-1的要求,满足合理的主变压器容载比的要求。
5.4.1.2 城区线路要逐步实现“手拉手”供电方式和环网供电,提高城区线路的互供能力,尽量减少停电范围。对于我局目前电网中的薄弱点,应该根据电网规划,优先予以解决。
5.4.1.3 在城区范围内的线路,应该逐步推广架空绝缘线;城区的繁华地段,可考虑使用电缆入地。
5.4.1.4 逐步开展10kv配电网带电作业。对于业扩量较大的地区,客户受电接火,处理、更换跌落熔丝等简单的作业,应该推广采用带电作业。同时,应该加强带电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配置相应的工器具,不断扩大带电作业的作业范围和作业项目。
5.4.1.5 积极试行和推广设备的状态检修工作,科学地延长设备的检修周期。采用免维护和少维护等先进的技术装备,延长检修周期,缩短检修时间。对于“少维护“设备,应合理简化检修项目,缩短检修时间。
5.4.1.6 加强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和设备的缺陷管理,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要认真安排,做好“春、秋季检修”、“安检”及“迎峰度夏”准备工作,及时消除电网和设备的安全隐患,保证供电。
5.4.1.7 积极采用红外测温以及在线监测等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配电网设备的状态监测和诊断水平。
5.4.1.8 积极采用配电自动化技术。实施环网供电,缩短故障隔离时间,缩小停电范围,减少停电的时户数。对于目前尚无法实施配网自动化的地区,应尽量采用环网开关和分段开关。
5.4.1.9 在变电所内应该装设小电流接地选线装置,以缩短查找故障点时间。
5.4.2 管理措施
5.4.2.1 实行停电平衡会制度。在每个月的月初的时候,应该召开生产例会,协调安排工作计划,审核供电可靠性专职编制的月度停电计划。对于停电计划中超出指标的部分,由生产例会进行平衡解决,调整停电计划或者与其他的停电工作合并等。实行并且严格执行计划检修停电公告,努力做到计划停电预先通告。对于月度停电计划外的停电,由生产局长审批。
5.4.2.2 局生技科供电可靠性专职参与月度检修停电计划的制定工作。各个生产单位上报的停电计划中,在考虑供电可靠性指标允许范围内,以停电的必要性与迫切性为客观依据,对停电计划进行测算和审核,对于超出月度可使用时户数的停电事件,需相关部门调整停电计划。实行层层“先算后停”,合理制定检修停电计划,严格控制停电时户数,确保供电可靠性工作目标的实现。
5.4.2.3 加强设备检修、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在设备进行检修前,应该事先制定好合适的工作计划,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对于大型的工程,应根据相关的规定,制定好组织措施、管理措施、安全措施。
5.4.2.4 加强故障抢修和临时停电工作。在执行故障抢修和临时停电的工作时,要注意全面提高检修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快故障抢修的速度,尽量缩短停电时间。
5.4.2.5 加强停、送电管理。检修、施工时,检修和施工人员应提高到达现场,并且要预先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等候设备停电。检修、施工结束前,检修施工人员应预先向集控站人员(变电站值班人员)汇报,以便提前做好准备。在检修、施工工作完毕后,应尽快回复供电,缩短设备的停、送电状态转换时间,在考虑安全的前提下,尽快缩短由于操作带来的时户数损失。
5.4.2.6 加强生产运行管理。
5.4.2.6.1调度部门应该合理制定适合本系统的系统运行方式,认真开展短期和超短期负荷预测工作,根据不同季节和时段的特殊情况,合理调度,防止发生由于调度不当引起的事故或者拉闸限电情况的发生。
5.4.2.6.2加强输变电设施可靠性管理和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的管理工作。科学的掌握输变电设备的健康水平,减少由于缺陷未及时处理造成的停电。加强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校验工作,保证在故障发生时,能够正确的动作,提高电网安全、稳定的运行水平。
5.4.2.6.3加强配电设备的巡视和配电变压器的负荷监测工作。配电变压器满负荷、超负荷时,应该及时调整和转移负荷。
5.4.2.6.4形成以供电可靠性知道生产运行管理,以生产运行管理保证供电可靠性的闭环式生产管理模式。
5.5 评价与考核
5.5.1 供电可靠性的考核,严格按照《仙居县供电局供电可靠性管理考核细则》执行。
5.5.2 考核的结果每季度公布一次,年底兑现。奖罚的额度,按照局经济考核制度执行。
6 报告与记录
6.1 应建立的基础资料
6.1.1 生技科:
6.1.1.1 10kv线路网络图
6.1.1.2 10kv配电线路单线图
6.1.1.3 中压用户供电系统基本情况统计表
6.1.1.4 月度配电线路(设备)停电事件表
6.1.1.5 月度增减高、中压用户统计表
6.1.1.6 检修、事故抢修记录
6.1.1.7 倒闸操作记录
6.1.1.8 停电申请(包括用户停电申请)及工作票、操作票
6.1.1.9 月度停电计划
6.1.1.10供电系统可靠性运行情况统计表
6.1.1.11用户专线和产权分界点的确定资料
6.1.1.12配网自动化资料(如:系统功能说明、运行方案、开关配置图、运行记录等)
6.1.1.13停电预告
6.1.1.14配网带电作业统计(开展带电作业以后)
6.1.1.15输配电设施可靠性报表
6.1.2检修队:
6.1.2.1 变电设施台帐
6.1.2.2 年度、月度生产检修计划
6.1.2.3 月度生产检修计划
6.1.2.4 带电作业记录(开展带电作业以后)
6.1.2.5 停电申请
6.1.3 各供电所、变电所
6.1.3.1 统计范围内变电设施注册表、运行情况统计表和变动情况统计表
6.1.3.2 工作票、操作票
6.1.3.3 月度生产检修计划
6.1.3.4 变电站主接线图
6.1.3.5 变电设施检修记录
6.1.3.6 变电站运行记录、故障跳闸记录、断路器动作次数记录
6.1.4 集控站
6.1.4.1 线路台帐、线路变动情况统计表
6.1.4.2 工作票
6.1.4.3 月度生产检修计划
6.1.4.4 线路运行、检修、故障跳闸记录
6.1.4.5 带电作业记录
6.1.4.6 停电申请
6.1.5 调度室
6.1.5.1 电网一次系统接线图
6.1.5.2 变电站(开闭所)主接线图
6.1.5.3 电网安全稳定装置配置图
6.1.5.4 月度停电计划
6.1.5.5 调度运行记录
6.1.5.6 拉闸限电记录
6.1.5.7 停电申请
6.1.5.8 操作票
6.1.5.9 倒闸操作记录
6.1.5.10供电可靠性停电事件表
6.1.5.11停电预告
6.2 建立、健全可靠性统计数据资料归档,并逐年积累。
6.3 可靠性工作所形成的报告和记录,每月、季、年由专业人员报有关部门。
6.4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可靠性专职员定期向局主管领导作汇报总结。
第7篇 南龙供电公司干部培训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南市供电公司干部培训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龙南市供电公司干部培训的管理工作。
2 引用标准
电力部《电力系统职工教育暂行规定》(1995年9月)
电力部《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1996年)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2005 年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职工教育管理制度》(2005年)
济南市《职工教育条例》(1990年7月25日济南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3 职责
3.1 职能与分工
3.1.1 人事部是干部培训计划编制的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干部培训计划的管理。
3.1.2 人事部是干部培训计划实施的部门,负责干部培训计划的实施。
3.1.3 各部室、公司负责本部门干部培训管理工作。
3.2 责任与权限
3.2.1 人事部
3.2.1.1按照管理权限和业务范围负责对公司级干部、中层干部培训和送培工作,负责一般干部培训需求预测,并向人事部提供需求预测信息。
3.2.1.2制订培训规划和培训计划。
3.2.1.3根据培训计划负责组织、落实培训人员。
3.2.1.4根据培训考试成绩,负责对所分管人员的使用、待遇及奖惩的落实。
3.2.1.5负责一般干部培训计划的实施。
3.2.1.6负责全公司性干部技术、业务培训班与讲座的组织实施。
3.2.1.7负责干部培训的调查研究、经验交流和信息反馈。
3.2.1.8有权对干部培训工作提出奖惩建议。
3.2.1.9有权制订和修改干部培训管理标准、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
3.2.1.10有权调整干部培训计划。
3.2.2 各单位、部室
3.2.2.1负责提供本部门干部培训计划的编制和实施的全过程管理。
龙南市供电公司2006-12-01发布 2007-01-01实施
q/302z-205.002-2007
3.2.2.2负责本部门干部培训的协调与检查、考核。
3.2.2.3负责选送本部门干部参加公司和上级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和进修。
3.2.2.4负责本部门干部培训的调查研究和信息反馈。
3.2.2.5有权对本部门干部培训工作提出奖惩建议。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培训计划
4.1.1 根据公司职工教育年度计划及上级要求,结合生产实际情况,人事部每月20日前编制下月全公司干部培训计划,经分管经理审定后,列全公司月度计划。
4.1.2 各部室、公司根据公司培训计划,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编制本部门年度及月度干部培训计划。
4.2 公司领导干部培训
4.2.1 公司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由济南供电公司组织实施。
4.2.2 人事部负责公司领导干部岗位培训的送培工作,完成济南供电公司下达的送培任务100%。
4.2.3 公司领导的岗位培训档案由济南供电公司管理。
4.3 中层干部培训
4.3.1 中层干部的培训工作由济南供电公司组织实施。
4.3.2 人事部负责中层干部岗位培训的送培工作,完成济南供电公司下达的送培任务100%。
4.3.3 中层干部的岗位培训成绩由人事部记入干部培训档案。
4.4一般干部培训
4.4.1 按照干部岗位规范和培训计划对一般干部进行岗位培训。
4.4.2 通过派出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和参加本公司、本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实施培训计划。
4.4.3 通过培训,一般干部应达到岗位规范要求,具备电力生产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年培训率达到60%以上。
4.4.4 各部室、公司根据干部培训计划和工作需要,对本部门干部进行技术、业务培训或应急性培训,达到提高业务能力,解决关键问题的目的。
4.4.5 一般干部接受30学时以上培训的成绩记入干部培训档案。
4.5 管理标准、制度、办法
4.5.1 人事部负责制订干部培训管理标准,并在不违背标准的前提下,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有关干部培训工作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报分管经理批准后下达。
4.5.2 人事部负责干部培训管理标准、制度、办法的实施。
4.6 技术、业务培训班与技术讲座
4.6.1 人事部根据干部培训计划和生产需要组织技术、业务培训班与技术讲座。
4.6.2 办班前十日,编制好培训班或讲座计划,报分管经理批准后下达。
4.6.3 办班前七日落实培训地点、教材、讲课教师、参加培训班人员名单。
4.6.4 培训班结束前按计划要求进行考试、考核。
4.6.5 培训班结束后进行小结,提出奖惩意见。
4.7 大、中专毕业生培训
4.7.1 凡正式分配来公司的大、中专毕业生,必须通过岗前培训,经过生产见习和岗位实习。
4.7.2 培训步骤
4.7.2.1学习安全规程和现场有关规程制度,考试合格。
4.7.2.2制订学习计划。
4.7.2.3生产见习。
4.7.2.4岗位实习。
4.8 继续教育
4.8.1 在编制公司生产计划同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计划。
4.8.2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每年脱产进修时间不少于12天;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每年脱产进修时间不少于7天。每四年为一个周期,可集中或分散使用。
4.8.3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送培指标100%。
4.8.4 继续教育登记
4.8.4.1 登记内容
4.8.4.1.1根据工作需要,经单位批准,连续脱产20学时或内容相连贯的累计20学时以上的内容。
4.8.4.1.2有组织、有计划地通过自学,写出自学总结或通过自学、研修写出在济南供电公司及以上部门审定的科研成果、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等。
4.8.4.2 登记办法
4.8.4.2.1参加各种继续教育培训班者,凭办学单位的结业证或成绩单。
4.8.4.2.2出国进修、考察者凭进修成果或考察报告。
4.8.4.2.3自学者凭自学成果。
4.8.4.2.4由人事部统一登记,同时在人事部备案。
4.8.4.2.5入档时间:上年度入档内容于1月份完成入档。
4.9 信息反馈
4.9.1 每年6月30日及12月5日,各部室、公司分别写出半年及年度干部培训工作总结,报人事部。
4.9.2 每年12月10日前,人事部对公司干部培训工作进行总结。
4.9.3 对干部培训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信息反馈及时予以纠正。
4.10 检查与考核
4.10.1 人事部主任、负责检查考核,分管经理负责监督。
4.10.2 干部培训计划的执行、管理目标的实现、培训实效和信息反馈处理情况,作为主要考核内容。
4.10.3 实行按月检查考核。
4.10.4 按照《龙南市供电公司业绩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8篇 市供电公司科技工作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技部专责人、各部室、供电所科技专责人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2 职责
2.1职能关系
2.1.1公司成立由公司经理负责的科技工作管理小组,决策批准较大科技成果的成果评定,奖励意见,生技部为日常业务管理部门。
2.1.2生技部、各部室、所及主要生产班组应制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开展科技管理工作。
2.2生技部专责人的主要职责
2.2.1在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在业务上受上级部门的指导。
2.2.2负责编制科技工作年度计划,经专业技术小组评议,分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2.2.3在实际中有关合同、协议的签订等,见龙海市供电公司《科技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科技成果推广及转化管理办法》、《科技进步奖励办法》。
2.2.4负责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章制度。
2.2.5负责组织公司技术革新和科研项目研究、申报、立项和分工协调,协助项目实施单位解决有关问题。
2.2.6受理生产方面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造,革新申请,及时提请公司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审理。
2.2.7受理科技论文的整理、汇总并组织评审。
2.2.8组织国家、省、市及公司内部科技成果在我公司的推广应用。
2.2.9参加科技成果的验收鉴定和评审工作。
2.2.10受理电力科技情报的日常工作。
2.2.11按上级要求,填报各种报表,并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2.2.12负责组织公司科技先进个人与先进单位的评比工作。
2.3部室、所科技专(兼)责人职责
2.3.1在部室、所领导下开展工作。
2.3.2负责征集上报本部门的技术改进、革新项目和年度工作计划,经部室、所审核报公司,并根据下达的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项目完成后,按照《科技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向生技部报技术资料。
2.3.3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章制度。
2.3.4负责办理部室、所科技项目的分工协调,协助项目承担班组解决有关问题。
2.3.5负责办理部室、所科技成果的申报,参加成果的验收,并协助奖励评审工作。
2.3.6受理部室、所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革新申请,及时提请部室、所审议后报公司。
2.3.7按公司要求报各种报表。
3.管理实施细则的内容与方法
3.1电力科技管理内容
3.1.1赶超国际国内供电技术水平。
3.1.2合理开发利用能源,节约水、油、电。
3.1.3增强供电现代化与自动化水平。
3.1.4解决电力生产、基建、用电工程的技术关键。
3.1.5改进设备、仪器、工具、材料,提高装备水平。
3.1.6降低劳动强度,改善劳动环境和职工安全、卫生条件。
3.1.7提高设备安全与经济运行水平。
3.1.8实现管理现代化,用科技手段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3.1.9安全文明生产治理整顿,防止环境污染。
3.2科学技术计划管理
3.2.1管理任务
3.2.1.1从供用电实际出发,确定科学发展方向及近期科技攻关项目。
3.2.1.2合理使用科技经费。
3.2.1.3组织好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协调。
3.2.1.4安排好科技香米的开发、引进、推广和协作。
3.2.2编制科技计划的依据
3.2.2.1国内外电力工业科技发展动向和我省、市的主要技术政绩。
3.2.2.2为我公司电力生产和管理工作的需要。
3.2.2.3以龙海电网科技发展规划为依据,开展课题攻关。
3.2.2.4协作部门研究的课题项目。
3.2.2.5群众性科技项目和合理化建议。
3.2.2.6现代化管理中科技配合的部分。
3.2.2.7生产中遇到的技术管理关键。
3.2.2.8需要通过科研解决的设备缺陷,设备增容和设备完善化。
3.2.2.9提高安全性、经济性科研项目。
3.2.2.10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项目。
3.2.2.11完善测试手段和提高测量精度的科研项目。
3.2.2.12生产辅助部门提出的科研课题。
3.2.3科技计划管理
3.2.3.1编制科技计划时,项目应具有可靠性和必要性,效果和经济效益明显,投资要节约,技术要先进。
第9篇 市供电公司低压配电设备定级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龙海市供电公司供电所管理标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适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3 设备定级的级别界定
3.1 一类设备:设备符合运行标准要求,标志及运行、检修、试验等基础资料齐全并与实际相符。
3.2 二类设备:设备存在一般缺陷,但不影响安全运行,基础资料基本齐全。
3.3 三类设备:设备存在重大缺陷,直接影响运行和人身安全,必须尽快处理的设备。
4 设备评定级周期
对农村低压电力设施(配电设备、配电室、低压线路、接户线、集表箱),评级周期为每年一次,在秋季或冬季进行。由乡村电管部组织,供电所负责实施。
5 设备评定级的原则
5.1 设备评定级单元划分原则
5.1.1 配电变压器以台为单元。
5.1.2 补偿电容器以个为单元。
5.1.3 接地装置以处为单元。
5.1.4 配电室(箱)以座为单元。
5.1.5 低压电力线路以条为单元。架空线路的条数是指从配电室(箱)外,第一基电杆的出线回路数。同杆架设的多回路线路,以每一回路为评级单元。地埋线路的条数是指从配电室(箱)直接引出的回路数。按公里计算完好率。
5.1.6 接户线:以条(回路数)为单元,按公里计算完好率。
5.1.7 集表箱:以个为单元。 对每个单元按照标准进行评价。
5.2 一个单元内重要设备元件同时有一、二类者应评为二类设备。
5.3 一个单元内重要设备元件同时有二、三类者,应评为三类设备。
6 设备评定级标准
6.1 配电设备
6.1.1 配电变压器
6.1.1.1 一类配电变电器
a、能持久达到铭牌出力;
b、变压器额定电压等级不低于运行电压;
c、线圈套管和绝缘油试验符合规程要求;
d、接地线连接良好,熔丝配置正确;
e、上层油温不超过85度;
f、技术资料正确齐全;
g、油位正常,无漏油现象;
6.1.1.2二类配电变压器
a、能达到一类a~e条标准;
b、技术资料基本齐全;
c、设备检修超周期,但不超过三个月者;
d、油位偏低,渗油较严重,但仍能看到油位。
6.1.1.3三类配电变压器
达不到二类配电变压器标准的。
6.1.2 补偿电容器
6.1.2.1一类补偿电容器
a、按照规定,定期进行了试验,并符合规程要求;
b、密封良好,外壳无渗油,无变形,无锈蚀,油漆完好;
c、资料齐全、正确,与现场实际相符;
6.1.2.2二类电力电容器
a、试验数据稍有变化,但符合规程规定;
b、电容器有轻微渗油和轻微变形。
6.1.2.3三类电力电容器
达不到二类设备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a、介质绝缘不良,超出试验标准;
b、漏油严重或有明显变形。
6.1.3 接地装置
6.1.3.1一类接地装置
a、接地引线和接地体连接紧固,接地体不外露残缺;
b、接地电阻定期测试,测试结果符合规程要求。
6.1.3.2二类接地装置
a、接地引线一般锈蚀,未固定牢固;
b、接地电阻基本符合规程要求,不危及人身、设备安全。
6.1.3.3三类接地装置
达不到一、二类标准的。
a、接地引线严重锈蚀或残缺不全;
b、接地电阻大于规程规定。
6.2配电室(箱)
6.2.1一类配电室(箱)
a、门窗完整,室内走道合乎要求;
b、进出线电气距离合格,导线绝缘良好,固定牢固;
c、一、二次配线整齐,截面合格,绝缘良好;
d、开关、熔断器容量配套,接触良好,元件无损坏;
e、接地装置合格;
f、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
g、表计齐全,接线正确,计量准确;
6.2.2二类配电室(箱)
不够一类标准,又不存在三类缺陷者
6.2.3三类配电室(箱)
a、漏雨、缺门窗;
b、进出线绝缘老化、露芯、对地距离低于2m;
c、一、二次配线露芯,接头裸露,截面不符合要求;
d、闸刀开关无把手,瓷底胶盖破损,接触点严重烧伤,螺栓无法紧固;
e、保护设施不合格,影响人身、设备安全;
f、应接地部分未接地;
6.3低压电力线路
6.3.1一类低压电力线路
6.3.1.1架空线路
a、水泥电杆混凝土无严重脱落、露筋;
b、导线截面和弧垂符合要求,每档内一根导线的接头只能有一个;
c、导线束型号及技术参数能满足运行需要,无过热现象;
d、导线束外皮无机械损伤,绝缘良好;
e、横担符合规程要求,上下倾斜不超过30mm,横担无严重锈蚀;
f、瓷瓶无破损和歪斜,绑线无松脱;
g、拉线无严重锈蚀、断股、有拉线绝缘子;
h、线间、交叉跨越及对地距离符合要求。
6.3.1.2地埋线路
a、分线箱安装牢固,所装设备符合要求;
b、露出地面部分有保护。
6.3.2二类低压电力线路
达不到一类标准,又不存在三类缺陷者。
6.3.3三类低压电力线路
6.3.3.1架空线路
a、水泥电杆混凝土严重脱落、露筋;
b、导线用破股线或铁线,导线断股一处超过两股,弧垂不平衡,有混线的可能;
c、导线束型号及技术参数不能满足运行需要,有过热现象;
d、导线束外皮有机械损伤,绝缘层有破损现象;
e、拉线断股并严重腐蚀,未装绝缘子或绝缘已破损失去绝缘作用;
f、导线对地距离低于规定值的80%,交叉跨越不符合规程要求。
6.3.3.2地埋线路
a、接线箱漏雨,电器设备破损;
b、出土外露部分无保护。
6.4、接户线
6.4.1一类接户线
a、导线截面符合标准,绝缘良好;
b、横担牢固,绝缘子完好;
c、档距、线间距离及导线对地距离符合标准。
6.4.2二类接户线
达不到一类标准,又不存在三类缺陷者。
6.4.3三类接户线
a、导线截面小于2.5mm 2,绝缘老化并有露芯;
b、无支持绝缘子,或绝缘子破损;
c、线间或与广播线、有线电视线、电话线等有搭连;
d、导线对地距离小于2m,又无防护措施;
e、挂钩接线。
6.5集表箱
6.5.1一类集表箱
a、表箱固定牢固,无锈蚀,距地面距离合格,接地良好;
b、表计齐全,接线正确,计量准确;
c、配线整齐,导线截面合格,导线敷设固定可靠,标志清晰,绝缘良好;
d、漏电保护器动作灵敏可靠;
e、刀闸、熔断器容量配套,接触良好,元件无损坏。
6.5.2二类集表箱
达不到一类标准,又不存在三类缺陷者。
6.5.3三类集表箱
a、表箱锈蚀严重、漏雨;
b、配线绝缘老化、露芯、接头裸露,截面不符合要求;
c、刀闸开关,接触点严重烧伤,螺栓无法紧固;;
d、漏电保护器动作不可靠,影响人身、设备安全;
e、应接地部分未接地。
7设备评定级的程序及注意的事项
7.1供电所按公司下发的设备评定级工作计划和评定级标准,在乡村电管部组织下,各供电所所长、安全员、技术员等组成的设备评定级小组,按周期对所管理的低压设备进行评定级,并计算设备完好率。
7.2根据设备状态情况填写设备定级记录,其主要内容有:变压器容量、补偿电容容量、接地电阻、低压线路长度、配电室(箱)个数、接户线长度、集表箱数量及状态等情况。
7.3评定级记录及台帐中所有线路设备参数必须与实际相符,并与现场保持一致。
7.4每个设备单元评定结束后,根据设备评定级记录按照本设备定级标准对设备进行定级。
7.5设备评定级时要充分考虑设备实际运行状态,使一、二、三类设备与定级管理办法中标准保持一致(如设备上存在紧急、重大类缺陷的则不能评为一类等)。
7.6在设备评定级时如果发现三类设备,要及时消除或上报升级计划,同时要向公司乡村电管部、安质部上报三类设备明细表。
7.7设备评定级结束后,及时对设备完好率、设备缺陷进行统计,并将有关设备评定级报表及时上报公司乡村电管部,报表应与记录中内容相一致。
7.8根据设备评定级中发现的设备缺陷,编制升级计划上报乡村电管部,乡村电管部综合平衡,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下达改造计划,供电所根据公司下达的改造计划,组织有关人员对设备进行改造,使设备完好率达到100%的要求。
第10篇 供电夜间检修工作管理标准
关于夜间检修工作的管理标准
q/ybd-20319-2001
夜间检修工作是我局按照内部模拟市场和增供扩销的原则,根据市场经济规律调整生产经营方式,合理安排全年生产检修工作的具体体现。为提高检修效率,减少对外停电时间,严格贯彻国电公司的“八项服务承诺”,保证供电质量,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1 夜间检修工作的范围:
1.1 主城区(含近郊)的送、变配电设备均属夜间检修范畴;
1.2 重要或大用户的送、变配电设备;
1.3 无法带电作业,一但停电将产生重要影响或后果的送、变配电设备;
1.4 其他特殊的检修、试验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夜间检修。如:夜负荷测试、线路电缆试验、低压线路改造、配电变压器维护更换等;
1.5 本规定涉及计划检修、预试、消缺和部分工程改造工作;
2 夜间作业的条件及要求:
2.1 夜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安规” 的规定;
2.2 夜间作业应根据施工及现场具体情况,尽可能不在居民区使用嘲声过大的机械;
2.3 各项计划工作应以夜间检修为前提。不必夜间检修的工作计划在经生技科审核后方可执行;
2.4 夜间检修计划下达后,各部门应加强管理,合理调配检修、运行人员,确保夜间检修工作的顺利完成;
3 各部门的职责:
3.1 各检修部门应在年度检修计划工作中作好本年度的夜间检修工作计划;
3.2 在停电平衡会前3天,将计划报生技科审核。(临时停电计划提前8天)
3.3 调度所应根据公用线路负荷情况和专线用户、重要用户的负荷和生产情况档案,在平衡计划检修工作时,必须考虑用户的停产检修时间,尽量与之配合,以减少停电损失。
3.4 生技科应根据部门报表统计停电时户数,核算夜间检修的经济效益。
3.5 夜间检修涉及的部门:变配电公司、送配电公司、代维公司、低压客户服务部、瑞阳公司及局所安排的外来施工队伍。
4 考核:
4.1 夜间检修计划未及时报生技科审核的,处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
4.2 夜间检修计划工作未按时完成的处责任单位罚款500-4000元;
4.3 应进行夜间检修的工作却未进行的,处相关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
附件:
**供电局夜间作业范围划分
序号 变电站 设备名称及编号 备注
1梅花山站 10kv母线设备
2玉皇观站 10kv母线设备
3**站 10kv母线设备及出线
4东阳站 10kv母线设备
5缙云山站 10kv母线设备及出线
6歇马站 10kv母线设备
7五路口开闭所10kv母线设备及出线
8天奇开闭所10kv母线设备及出线
第11篇 海龙供电公司全面计划管理工作管理标准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的科学管理和现代化管理,根据gb/t15498-2003《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的要求和我公司现行机构设置具体情况,制定《全面计划管理工作管理标准》。
本标准由龙海市供电公司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龙海市供电公司企划部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审核:
审定:
批准:
本标准由龙海市供电公司企划部负责解释。
全面计划管理工作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全面计划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方法、要求和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龙海市供电公司全面计划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法规汇编》
3职责
3.1全面计划管理工作,在公司领导的指导下,由企划部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管理。
3.2 计划管理范围
全公司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经营计划;
生产计划;
各类工程计划及概算;
电力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设备大修工程及维修计划;
材料费用计划;
管理费用计划;
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更新改造工程计划;
安全管理计划;
两措工作计划;
科技进步计划;
降损工作计划;
电能表检定、轮换计划;
用电稽查计划;
财务成本计划;
职工教育培训计划;
龙海市供电公司2006-12-01发布 2007-01-01实施
q/302z-206.001-2007
内部审计计划;
调度管理计划;
客户服务营销工作计划;
工会工作计划;
女工委工作计划;
团委工作计划;
职工政治思想教育计划;
行风建设计划;
反腐倡廉计划;
各供电所全面工作计划;
第三产业工作计划;
公司内其他临时工作计划。
3.3计划管理的分工
3.3.1 经营计划由各有关部室负责编制。
3.3.2 生产计划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编制。
3.3.3 工程计划由相关单位编制,企划部负责平衡汇总。
3.3.4 电力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编制。
3.3.5 设备大修工程及维修计划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编制。
3.3.6 材料费用计划由各单位编制报企划部,由企划部、财务部共同平衡、汇总。
3.3.7 管理费用计划由各单位编制报企划部,由企划部、财务部共同平衡、汇总。
3.3.8 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由企划部负责编制。
3.3.9 更新改造工程计划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编制。
3.3.10 安全管理计划由安质部负责编制。
3.3.11 反事故措施计划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编制。
3.3.12 安技劳保措施计划由安质部负责编制。
3.3.13 科技进步计划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编制。
3.3.14 降损措施计划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编制。
3.3.15 电能表检定、轮换计划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编制。
3.3.16 用电稽查计划由稽查大队负责编制。
3.3.17 财务成本计划由财务部负责编制。
龙海市供电公司2006-12-01发布 2007-01-01实施
q/302z-206.001-2007
3.3.18 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由人事部负责编制。
3.3.19内部审计计划由纪委负责编制。
3.3.20调度管理计划由调度所负责编制。
3.3.21客户服务营销工作计划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编制。
3.3.22职工政治思想教育计划由政工部负责编制。
3.3.23行风建设计划由纪委负责编制。
3.3.24反腐倡廉计划由纪委负责编制。
3.3.25各供电所全面工作计划由各供电所分别负责编制。
3.3.26第三产业工作计划由总公司负责汇总编制。
3.3.27工会工作计划由工会负责编制。
3.3.28女工委工作计划由女工委负责编制。
3.3.29团委工作计划由团委负责编制。
3.3.30公司内其他临时工作计划由各实施部门负责编制。
3.3.31全公司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由企划部负责汇总编制。
3.4各种计划期计划内容及分工
3.4.1 中长期计划:中期计划是为期五年的企业发展计划;长远发展规划指十年以上或更长时间的计划。各部室根据市公司的远景规划,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各专业的长远规划,报企划部汇总编制全公司的长期计划。
3.4.2 短期计划:短期计划是按照年、季、月度或更短时间的计划。各部室根据市公司的年度计划,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各专业部门的计划,报企划部汇总编制全公司的年计划。
3.4.2.1 年度综合计划:由各专业部室负责并报企划部汇总、平衡。
3.4.2.2 季度综合计划:它是年度综合计划的分季实施计划,并保证年度综合计划的完成,主要指生产、成本、设备检修、工程进度等上报建议计划和上级批准的落实计划。由各部室在季度计划的基础上,按照工作实际进展情况修订上报企划部。季度计划可根据需要制定。
3.4.2.3月度综合计划:它是年度或季度综合计划的分月实施计划,并保证年度或季度计划的完成。由各部室在年度或季度计划的基础上,按照工作实际进展情况修订上报企划部。
3.4.2.4 周作业计划:主要是按照公司下达的月度综合计划安排平衡一周内生产任务、缺陷处理和日常工作。由各车间、班组负责。
4 管理工作内容与方法
4.1计划的编制
龙海市供电公司2006-12-01发布 2007-01-01实施
q/302z-206.001-2007
4.1.1 中长期计划的编制:根据省公司的远景规划,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各部室分工负责编制各自专业的长远规划草案,报企划部汇总、平衡,编制出全公司的长远规划草案,经分管经理同意后,再经专门的规划审查会议审查,经理批准。
中长期计划采用滚动计划法实施,补充,修订,使其不断完善,对于中期计划采取一年一滚动,长期计划五年一滚动的方法制定。
全公司规划确定后,各部室应遵循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本部室、车间的贯彻意见和实施细则,报企划部。
4.1.2 短期计划的编制
4.1.2.1 年度计划的编制
4.1.2.1.1年度需电量和电力负荷预测:它是编制年度综合计划的基础,对当年根据生产能力、国家计划、市场统计所进行的缺电调查的汇总资料,由企划部负责,各相关部室及供电所配合。
4.1.2.1.2设备大修、更新改造、反事故措施、科技进步年度计划:
大修计划: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各有关生产口单位提出计划草案,并由生产技术部汇总,报企划部平衡资金后提交生产经理主持召开由企划部、生产技术部、财务部等部室负责人、专工参加的大修计划平衡会,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并经分管经理审核后,作为编制年度财务成本计划的依据。
年度更新改造计划:由生产技术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年度计划项目意见,经分管生产经理审核同意后,报企划部综合平衡。
反事故措施计划:由生产技术部根据上级单位要求,结合公司电网需要提出计划草案,经分管经理审核同意后,报企划部综合平衡。
科技进步计划:由生产技术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电网建设现状编制。
4.1.2.1.3年度生产计划:由企划部按照设备检修计划、电网经济运行状况、年度需电量和电力负荷预测资料、线损理论计划以及历年统计资料,经综合分析平衡后,编制下年度生产计划,提交经理办公会议审定,经理批准后,送财务部一份,作为编制年度财务成本计划的依据。
4.1.2.1.4年度基建计划: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编制报企划部,由企划部根据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安排,结合基建工程资金情况和工程进度,编制下年度基建计划,经经理批准后,送财务部、物资公司各一份,作为专业部室编制年度计划的依据。
4.1.2.1.5材料费用计划、管理费用计划:由相关单位报企划部,经企划部与财务部共同汇总平衡,报分管经理审核平衡后,报经理批准,作为编制财务成本计划的依据。
4.1.2.1.6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由企划部根据公司投资计划安排和公司建设的需要,制定公司固定资产
投资计划,并经经理批准后,作为编制财务成本计划的依据。
龙海市供电公司2006-12-01发布 2007-01-01实施
q/302z-206.001-2007
4.1.2.1.7年度财务、成本计划:由财务部根据各项计划编制下年度的财务成本计划,经审核,经理批准后,送企划部一份。
4.1.2.1.8年度职工培训教育计划:由人事部根据上级有关指示及下年度各项计划,编制年度职工教培计划。
4.1.2.1.9安全管理计划、安技劳保措施计划:由安质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公司电网的运行需要,编制年度安全管理计划。
4.1.2.1.10年度调度计划:由调度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公司电网的运行需要,编制年度的调度计划。
4.1.2.1.11年度客户服务营销计划:由客户服务中心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用电需求的发展趋势,编制年度的客户服务营销计划。
4.1.2.1.12年度政治思想教育、团委工作计划:由政工部编制。
4.1.2.1.13年度行风建设、反腐倡廉计划、内部审计计划:由纪委根据上级单位要求,结合公司工作需要编制。
4.1.2.1.14财务成本计划:由财务部根据成本三费和固定资产投资等计划编制。
4.1.2.1.15年度三产工作计划:由总公司根据三产发展情况和主业需求编制。
4.1.2.1.16年度工会、女工委工作计划:由工会根据上级单位要求和公司工作需要编制。
4.1.2.1.17年度各供电所工作计划:由各供电所编制,经乡村电管部审核后报企划部。
4.1.2.1.18年度其他工作计划:由实施部门根据需要编制。
4.1.2.1.19年度综合计划:各专业部室根据上级批准的各专业年度计划编制落实计划,10月报企划部,11月企划部完成汇总平衡,编成全公司年度综合计划草案,并报分管经理。12月底前经公司办公会研究讨论,经理批准后,于年底前下达。
4.1.2.2 季度综合计划的编制(可根据需要编制):各部室根据年度综合计划,于每季度第三月中旬向企划部提交下季度各项专业计划,经企划部综合平衡后,编制季度综合计划,经经理批准后,该季度末前下达到各部室。
4.1.2.3 月度综合计划的编制:各部室根据年度或季度综合计划,于每月25日前提出下月工作项目和计划,报企划部。企划部平衡、汇总为月度综合计划。
4.1.2.4 周作业计划的编制:各部室根据月度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周作业计划,作为内部开展的依据。
4.2 计划的调整
4.2.1 为确保计划的严肃性,各项计划下达后,一般不予调整,严格控制计划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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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在计划期内,确因某种原因计划无法完成,可以按照专业计划分工和批准权限提出调整意见,报企划部办理调整手续。
4.2.3 凡市公司下达的年度计划确因客观因素不能完成时,由分管部室提出申请调整,并起草申请调整计划的报告报企划部,经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调整。
4.2.4 年度综合计划外项目:特别是增加资金的项目一般不予增加,确实需要增加的,由分管部室填写申请表格,企划部、财务部平衡资金,经理批准后,由企划部办理调整手续。
5 检查与考核
5.1 各单位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将计划上报企划部的,企划部有权不予列入该部计划。导致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责任自负。
5.2各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由分管部室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分管经理。每年由分管经理牵头对各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分析。
5.3季度计划执行情况由各专业部室每季度进行自查,各专业部室按照《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将结果报企划部。
5.4 月度计划的检查,在每月召开的例会上进行。并将检查结果纳入业绩考核。
5.5 周作业计划的检查,由分管部室内部进行。
5.6 凡实行内部承包的部门和工程项目,均按照承包合同上规定的办法进行检查考核。
第12篇 供电供电公司班组建设管理标准规定
海市供电公司班组建设管理的组织结构及其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1.2 本标准适用于龙海市供电公司班组建设管理工作。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单位应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
能源部《电力企业班组建设规定》(试行)
水电企协《供电企业班组管理手册》
3 职责
3.1 职能与分工
龙海市供电公司企业管理办公室是班组建设工作的归口部室,各有关职能部室是班组管理的专业管理部室。
3.2 职责与分工
3.2.1 企业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负责制订班组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负责班组建设管理标准的修订;
负责班组升级标准的修订;
负责对全公司班组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评;
负责组织班组升级工作的考评与验收;
负责规范班组各种记录、台帐、统计报表;
协助部室健全班组各种规章制度和管理标准;
负责对班组生产物资管理的指导检查;
负责推行班组现代化管理方法的应用;
负责加强班组设备管理和技术管理;
3.2.2 各有关职能管理部室对班组管理实行分工负责。
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及安全教育培训生技部
班组政治思想政工部
班组民主管理工会
班组编制的调整人事部
班组的定额管理人事部
班组的劳动纪律考核人事部
班组成员的技术、业务培训人事部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开展争创星级班组工作。
以《龙海市供电公司星级班组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实施细则(试行)》为考评标准
4.2 按照上级部室对班组建设管理的要求开展班组建设管理工作。
4.2.1规范班组管理资料,协助部室健全班组各种规章制度和管理标准。
4.2.2 落实班组的设备管理责任,定期检查、考察评比。
4.2.3 健全质保体系,推行工序卡制度,严格三级验收,严把检修规程和质量标准。
4.2.4 明确班组技术员职责,加强班组技术培训。
4.2.5 指导班组加强缺陷管理,抓好“两票三制”的贯彻执行。
4.2.6 指导班组开展正常的安全活动,制订安措、反措,开展反事故演习和反违章工作,监督班组“两票三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4.2.7 对班组进行基本路线、法制、职业道德教育,抓好班组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工作,协助部室做好班组的政治学习、轮训,深入班组了解和报送好人好事。
4.2.8 培养、考察、选拔班组长,配备技术骨干,配齐班组技术人员,及时调整班组编制,合理设置定员,指导班组按定额组织生产,监督班组劳动纪律、提高班组工时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
4.2.9 制订班组岗位培训大纲,做好岗位培训工作,综合平衡培训计划,跟踪考察培训效果。
4.2.10 指导班组制订主要材料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抓好班组物资计划管理,按定额控制工具等物资的领用,定期对班组仓库进行检查和考核,使仓库达到帐、卡、物相符,储备合理,并符合定置管理的规定,支持班组搞好剩余废旧物资的回收工作和班组修旧利废、节约代用活动。
5 考核与奖罚
5.1 星级班组实行动态管理,对复查中达不到标准的班组,给予警告。连续两次复查均未达标的摘牌,并取消一切公司授予的集体荣誉称号,取消当年各种集体荣誉称号参选资格。
5.2 对班组建设中各项工作,参照公司业绩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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