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高速公路管理处办公室安全职责
高速公路管理处办公室安全工作职责
(一)认真传达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管理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确保政令畅通。对本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能负责。
(二)加强对全处员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组织落实教育培训工作。
(三)制定综合线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预案,编制安全生产目标、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总结安全工作,推广先进工作经验。
(五)每年不少于两次向管理处提交安全生产工作的书面建议。
(六)及时落实综合线的安全生产隐患防范整改措施。
(七)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和考核工作。
(八)审核和印发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资料,并认真做好建档工作。协助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开好安全生产会议。
(九)确保重要文件卷宗严密,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十)负责全处车辆的使用管理工作。
(十一)参与因渎职失职、职工违章或腐败现象造成重大事故的调查及对责任人处理工作。
(十二)必须按'安全财会室'标准做好防范工作,负责会计资料、会计档案、票、证、现金等资金的安全工作。
(十三)在编制年度财务计划时,对安全经费做好落实工作,并负责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和审计工作。
(十四)负责制定本业务线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预案,编制安全生产目标、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2篇 高速公路管理处设备科安全职责
高速公路管理处设备科安全工作职责
(一)认真传达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对本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能负责。
(二)参与督促、指导管理处重大设备采购、使用和维护安全管理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发生设备安全事故及时向上级报告。
(三)参与突发性设备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制定设备线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预案,编制安全生产目标、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制定、完善全处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维护规程,并督促执行。
(六)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并做好记录。
(七)每年组织两次以上的安全教育、培训、演练。
(八)每年不少于两次向管理处提交安全生产工作的书面建议。
(九)及时落实设备线的安全生产隐患防范整改措施。
(十)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资格的确认,并组织督促其规范操作。
第3篇 高速公路路面施工安全管理浅析
一、关于路面施工安全管理浅谈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公路成为了连通经济区域的重要纽带。与此同时,也逐步显现出高速公路路面施工安全的重要性,因为一旦由于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就会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造成众多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所以我们必须将安全管理工作贯穿于整个高速公路路面施工的全过程,尽管这是一项复杂的任务,涉及面广,要求高,只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才能为高速公路设立一道安全的屏障。
二、路面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公路建设施工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虽然已经颁布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对施工安全进行了一定的要求,各地方也制定了高速公路建设施工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但从整体上讲法律还不够健全,力度不够,使得一些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不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例如,设置标志牌不规范,为了节约成本,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标志标牌,或者设置的距离不够;有的甚至施工单位为了减少成本不设置专职的安全人员。
(二)建设施工单位管理机制不健全
建设施工单位管理制度不完善,制度得不到充分落实。安全管理者不能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存在重效益、轻生产的思想,施工安全制度得不到落实。在安全投入、人员安全培训、安全教育方面明显不足。施工人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薄弱,不遵守交通规则,经常疲劳驾驶等诸多问题使施工作业中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在一些公路施工项目中,管理者管理力度薄弱,缺乏日常的监督和管理,管理方式也相对落后。
(三)缺少安全培训
公路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之前,应对施工管理者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尤其是一些在一线操作的人员大都是一些农民工,他们的安全意识薄弱,法律意识淡薄。而目前有很多施工单位培训机制不健全,甚至有些建筑单位为了赶进度赶时间根本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这就使一些一线人员在施工中不能按照安全规章安全操作规程,因此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四)安全基础设施投入不足
目前,高速公路建筑工程竞争非常激烈,很多建筑施工单位为了能拿到施工项目不惜恶意降价,以至于在一些公路项目中标之后,资金紧缺,而施工单位为了自己的利润,常常减少或者缺少施工安全的生产经费。而且一些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片面的降低公路工程造价,更是将安全经费直接省去,致使安全保护设施不到位,一些施工安全用品得不到及时的发放,从而导致施工安全问题发生。
三、路面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一)完善健全安全管理机制
施工单位在接到公路工程时,应从工程的实际出发,建立安全长效的施工安全管理机制,规范施工人员安全施工,采取相关的安全管理办法,以科学的有效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最大程度上降低公路施工危险。为了加强安全和质量管理,管理人员应该按照级别分级管理,采取层层负责制。每个级别都有相应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还应明确指出每个级别的职责是什么,如果出现问题就有相应级别的负责人员负责解决,切实落实施工责任。各级领导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管理使安全质量管理工作有章可依。对于在施工过程中因失职造成事故的应根据情节的严重给与相应的处分,出现重大事故的应提交司法机关。
(二)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公路施工管理人员应根据所承包工程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一系列规章措施,明确各级施工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对施工人员的安全也应做出一些明确的规定,实施安全管理责任制,切实做到有制度可依,以确保施工的安全。另外,要对施工人员及其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教育,并定期进行考核,以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对一些从事特殊岗位的人员应该进行岗前培训和操作能力测试,以确保该施工人员是否能掌握本岗位应该具有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能力。当发生一些施工安全事故时,管理人员也可采用现场安全教育,组织相应的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并吸取教训,以防止再有重大事故发生。
(三)完备施工安全基础设施
施工前,工程单位要确定施工区的范围以及安全管理的施工方案,对路面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还要把路面的天气、交通、地理位置、警力安排等各方面的要素综合于其中,最好是画出安全管理方案的示意图,标出必要的文字说明,组织施工路面安全教育会议,将安全管理方案给各个现场工作人员说明清楚,规定好各班组人员的职责和要求,把安全管理施工方案落实到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手中,这样才能有效地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另外,施工现场的区域的划分和设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施工安全监管流程的主体环节,所以我们要强调施工作业现场监管。在施工时,要严格划分施工区域,设置好安全标志,严格按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作业区、下游过渡区、终止区。这六个域内保证给道路使用者和施工者提供最大的安全保护,
(四)路面施工安全信息的及时发布
路面施工信息的发布要及时、准确,这样可以避免来往车辆的拥挤和碰撞事故的发生。一是由于施工路面的杂乱情况,容易导致车辆的倒滑事故;二是因为施工场地的堆放物较多,路面较窄,容易导致车辆的碰撞事故发生,所以及时发布高速公路路面施工安全信息尤为重要。施工单位可以在开工前的3~5d的时间内,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和高速公路上的电子情报板等媒体,对道路的通行情况及施工信息向社会和通行车辆公布,警告过往车辆要注意施工路面的情况,安全出行,也可以提醒车辆绕道而行,避免车辆拥堵,减少路面施工的安全的压力。同时,也可以提前制定分流车辆的方案,保证路面施工按时完成,也保证了过往车辆的交通安全,提醒司机小心驾驶,减少安全隐患。
第4篇 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要点分析
目前, 我国高速公路发展形势良好, 但由于高速交通的快速增长, 交通事故频发, 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变得更加复杂。
车速、人为因素和恶劣天气因素都会埋下公路养护的安全隐患, 增加了公路养护的难度。
因此, 为了提高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能力, 特别是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维护的重视, 必须设置一些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
公路养护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
1、外部因素
(1) 人为因素。
公路, 顾名思义, 对车辆要求更高的速度, 所以如果驾驶员的注意力不集中或驾驶技术不熟练, 就会发生交通事故。
更严重的是, 有些人无视交通法规, 轻微或严重的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或故意超车会威胁到公路养护人员的健康。
生命安全会带来人员伤亡。
(2) 车辆状况及不利天气因素。
如果车辆状况不好, 在公路行驶过程中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大型车辆也很容易受到交通事故的影响, 因为它们笨重且不灵活。
其次, 由于天气因素对车辆的行驶影响很大, 一旦遇到高温天气, 就会导致轮胎爆裂。
如果雨雾天气条件影响驾驶员的正常驾驶, 视力差, 也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此外, 如果地面上发生冰雪, 摩擦会减小, 造成较大的交通事故概率。
2、内部因素
首先, 在进行公路养护工作之前, 要检查所需的安全标志是否到位, 现场是否有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标志;在养护某段公路之前, 是否要提醒过往驾驶员, 他们是否需要注意维修施工现场的工人工作到位, 是否肩负起应承担的责任。
维修工作所需的机械设备是否完好, 材料摆放是否正确, 应急预案是否科学合理, 施工工艺是否规范、符合标准等, 都将影响维修工作能否顺利进行。
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的措施
1、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的力度
为了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 进行安全培训是必不可少的, 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约束和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
并且依据职责的不同, 分别采取培训方式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培训。
对管理人员来说, 培训的重点在于告知养护工作中可能会遇到的风险, 以及管理人员的职责所在;对于施工人员来说, 培训的重点内容是影响养护施工的因素以施工人员在进行工作时应注意的事项等等。
2、全面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
首先,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安全管理制度之重要组成部分, 同时它也已经成为了行业内每一项安全规则制度可以真正落实的最基本前提;其次, 可以全面建立以及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也是其他相关安全维护制度的基础, 以及已经成为保证企业内生产经营活动过程安全性的重要条件。
就以翼侯高速为例, 其以生活中实际的运营情况, 并且和实际的工作活结合, 认真仔细的明确了每个环节的工作人员, 每个部门以及每个阶层工作者的任务, 以国家相关的规定准则来通过制度, 全面完善的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了最大程度的发挥安全管理工作的作用, 最大程度的保证工作人员在实际生产生活中的人身安全, 把一些意外事故发生的几率降到最低, 必须提高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 既要规范化, 同时也要精准仔细化。
3、增大养护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力度
据有关数据表明, 如果在工作期间有些工作需要封闭道路, 那么必须按照规定, 及时封闭, 但是必须以相关规定为标准保留最小的过渡区间。
另外, 对于图例也有相关规定设计并且也有相应的摆放规定, 对于位置不正确, 或者因为一些原因倾倒的安全图例也需要在发展时及时的摆正, 对于一些破损的安全标志需要及时更换。
在养护工程的施工现场必须派遣专门的安全人员进行指挥, 这样才可以最大程度的不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
为了保证路面施工可以顺利进行, 在必须对路面进行分流或者管制时, 需要在开展工作前就和相关的政府部门进行沟通交流, 并且相互配合来完成施工, 把对社会群众的影响降到最低, 一旦工作完成后。
首先必须保证施工的质量, 之后买把施工速率加到最大, 工作完成后及时的整理道路和施工现场, 回复原貌后立即回复交通秩序。
4、加大对养护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力度
对于保证养护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来说, 不仅仅需要保证施工必备机械设备的正确率, 还要在日常的生产活动中加大对其的安全维护以及保养的力度, 减小日常损耗, 防止在进行工作时发生机械故障, 影响工程进度。
这些翼侯高速方面首先对养护工程涉及的每一位工作人员提出了高度熟悉施工机械日常操作的要求, 并且要求其严格作业, 时刻以相关的机械操作规范为基础:其次, 还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在岗状态和在岗态度, 生病不可上岗, 工作期间不可以随意的逆行或者掉头。
对于一些危险系数较高的机械设备必须严格相应的安全维护措施。
5、提高施工现场交通管制的工作效率
在养护工程施工现场中, 安全管理工作的最主要部分就是交通管制的有效性。
所以, 因此, 翼侯高速方面就以相关规定来设计了一个交通管制方案, 在这个方案中, 其不仅仅明确了诸如限速标志等一类的安全标志, 还有效的保证了养护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不管是养护的方位或者是一些临时性的外包的养护单位, 他们都可以正确的科学的合理的进行施工现场交通管制工作。
6、养护工程施工现场相关的安全注意事项
(1) 养护工程施工现场每一位工作人员均必须认真仔细佩戴橘黄色反光工作服。
(2) 工作期间, 不论谁均不允许做工作以外的事情。休息期间, 必须在指定的地方休息。
(3) 施工现场的施工车辆需要把施工标志安装在指定位置, 并且不允许任何违章操作。
(4) 施工现场必须派遣一个专职的安全负责者, 其他人必须听其指令, 并且每一位工作人员都不允许随意的走出施工封闭区。
(5) 对于施工相关的机械设备等需要停放到指定位置, 不得影响交通, 最大程度的保护安全。
(6) 一切存放在施工现场的施工物资必须排列整齐, 不得堆放太高, 或者占用了施工封闭区以外的空间, 甚至对周围交通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第5篇 关于加强团雾及雾天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思考与对策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高速公路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路网不断加密,互通性不断增强,交通流量迅速增长。截止目前,我市高速公路里程已达275公里,拥有3个互通,23个出口。然而,高速公路在发挥巨大社会经济效益、缩短城市间时空距离的同时,交通安全管理问题已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尤其是团雾、雾天等恶劣天气引发的交通事故已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其现场之惨烈、后果之严重、影响之深远,是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所不能比拟的。雾天是高速公路的'第一杀手',这已经成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者的共识,加强团雾及雾天恶劣天气条件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是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
一、团雾及雾天发生的特点规律
(一)雾天的形成与特点。雾是在水气充足、风力微弱及大气稳定的情况下,接近地面的空气冷却到一定程度时,空气中的水气凝结成细微的水滴悬浮于空中,形成乳白色天气,使地面水平的能见度下降,能见度低于1千米时,气象学称这种天气现象为雾。大雾天气具有先薄后浓、弥散蔓延、连续性强、面积大等特点。
(二)团雾的形成与特点。团雾,气象用语称之为辐射雾,是由于夜间地面辐射冷却,直接使贴近路面的气层变冷而形成的雾。团雾的形成条件有三大要素:晴夜、微风和充足的水汽。团雾与我们平时所见的大雾天气有所不同,呈块状,控制范围比较小,就象一大堆棉絮飘落在地面上,团雾外视线良好,团雾内四顾朦胧、能见度极低。团雾具有范围不大、积聚时间较长、易飘移、突然性强等特点。
(三)团雾及雾天的规律。经过对我市雾天情况的统计分析,呈现以下规律。
1、从季节分布看:暮春、初秋季节,昼夜温差较大,夜间容易起雾;深秋和初冬季节,冷暖空气交替频繁,如果连续几日气温偏高,风力不大,夜间就容易起雾,只有当北方冷空气俯冲南下,刮起强劲的东北风或西北风,雾才会消散。但当冷空气消退,气温逐渐上升,雾又开始占据上风。
2、从发生时段看,一般生成于夜间的后半夜或者清晨,日出前最浓。多发时段一般为晚10时至次日早8时,特别是秋冬季节尤为严重。
3、从区域地形看:一般出现在地势低凹、河网较多、空气湿度大的地区。南通滨江临海,河流纵横,水系发达,地表湿度相对较大,因而容易产生大雾天气。且高速公路两侧多为河流、水塘和芦苇,因此在局部路段团雾“魅影”频现。
二、团雾及雾天对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的影响
从全市范围来看,各高速公路路段雾情不同,团雾分布不均,再加上雾情的突发性,不易从全局上掌握。大雾的发生尤其是团雾的频频出现,严重影响了高速公路的行车安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路面能见度下降。由于雾气使光线发生散射,并吸收光线,驾驶人看不清前方和周围的情况,致使估计车距、车速不准确,对交通标志、路面设施识别产生困难,导致驾驶人产生犹豫、疏忽、甚至是错觉,容易造成追尾事故。当遇到前方堵塞,由于雾气阻碍视线,目标轮廓清晰度下降,大部分驾驶人往往采取措施不及,容易引发碰撞事故。此外,由于受到局部小气候环境的影响,即使是同一条高速公路,不同路段的雾气程度也可能有所不同,驾驶人很难根据各路段不同的能见距离及时调整自己的车速和车间距。
二是路面附着系数下降。大雾通常发生在夜间后半夜和清晨,这一时段气温较低,空气湿度较大,入夜后路面与空气之间形成温度差,使得路面上凝结一层薄薄的水层,如同铺垫了一层薄膜。再加上雾水与积灰、尘土、油污等混合,轮胎与路面的附着系数明显减小。尤其在冬季,雾水会在道路表面形成一层薄冰,附着系数下降更为明显,使行驶车辆的抗侧滑能力、制动能力都较平时大为降低,容易出现制动距离延长、行驶打滑、制动跑偏等现象。
三是雾天行车压力大。团雾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更具危害性,易在车流量大的路段引发多车追尾事故。据报道,今年12月13日上午8点40分,一场突如其来的'坨坨雾'袭击了成都绕城高速文家场至双流路段,能见度不足5米,造成137辆车连环追尾。由于团雾具有控制范围不大、积聚时间较长、易飘移、突然性强等特点,所以很难使驾驶人能够提前发现和掌握行踪,特别是在视线不良的后半夜和清晨,驾驶人在远处根本无法发现前方的团雾,等行驶到近处发现后,想减速已经来不及了,汽车一头扎进了能见度极低的雾中,四周白茫茫,就像掉进了牛奶中,想减速怕被后面跟车追尾,不减速又怕与前面减速的车辆或事故、抛锚车辆相撞。在这种情况下,驾驶人心理压力增大,有的过度紧张、产生恐惧感,导致驾驶动作变形,惊慌失措而引发交通事故;有的想快速通过雾区继续高速行驶,如果前方有减速车辆或者事故、抛锚车辆停放在路中,那么一起连环相撞的交通事故就不可避免的发生了。
四是缺乏雾天安全驾车意识。由于大雾影响范围广、面积大,有些驾驶人急于赶路,易产生烦躁心理,情绪急躁,就会不自觉地加快速度,高速行驶,同时心怀侥幸,试图在通行条件进一步恶化前通过发雾区域。当汽车高速行驶时,稍有不慎就会发生事故,遇到紧急情况更是难以及时处置,易造成交通事故,甚至引起火灾。还有一些驾驶人缺乏在雾中行车的安全意识,在事故发生或车辆抛锚后,不及时转移到高速公路外,而是留在车内或在现场查看车辆损失情况,结果被后车再次撞击而造成更大的伤亡。
三、加强团雾及雾天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几点思考
通过对上述问题的分析,我们应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勤务安排、信息发布、应急处置等方面加以改进和加强。
1、密切跟踪天气变化,牢固树立预警意识。高速公路交巡警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雾天等恶劣天气信息沟通常态化机制建设,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密切跟踪天气变化,切实做到天气变化“早知道”。同时,要根据辖区雾情的一般性规律特点,在季节交替、昼夜温差大的时段,在沿线河流、水塘较多的路段,定时派出警力上路巡查,巡逻民警要牢固树立预警意识,做到“勤巡、细察、快报”,坚持路巡报告制度,一旦发现有雾情发生的迹象,必须快速上报信息,达到早发现、早准备、早防范的目标。
2、加强路况信息发布,提示注意行车安全。加强雾天天气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的专题教育,有针对性地制作一批有关雾天安全行车的宣传资料、光盘,向广大驾驶人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声讯查询、手机短信、互联网、交通广播实时播发;利用交通诱导屏在城市主要道路、路口、出入口、交通集散地实时播报;在高速公路收费站摆放雾情标志、标牌等方式,实现远程发布高速公路交通信息,让驾驶人提前了解高速公路通行状况、提前调整出行时间和选择合理线路,提示驾驶人注意行车安全。
3、结合雾情变化情况,科学调整勤务方式。高速公路交巡警部门要根据预警信息和雾情变化情况,加强交通安全形势的研判,科学调整勤务方式,加强值班备勤。在大雾多发季节要以巡逻为主、定点值守为辅,加强夜间后半夜和清晨的巡逻密度和频率,同时协调路政、清排障等部门实行错时巡逻。发现雾情,巡逻警车要通过警灯、车顶上显示屏显示字幕、喊话提示、带路通行等方式提醒驾驶人谨慎驾驶或者就近驶离高速公路,将快速行驶的车速迅速降低到安全时速。同时,根据雾情的变化情况以及封道、分流等交通管制措施的要求,科学调整勤务方式,合理安排警力,果断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强化安全管理。
4、完善处置工作预案,健全多方联动机制。高速公路交巡警部门要根据团雾、雾天等恶劣天气条件下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本辖区大雾天气发生的规律特点,在原有处置工作预案的基础上,不断总结、完善、创新,使工作预案更加贴近工作实际、更加符合实战需要。同时,要建立健全高速公路大队之间、与高速公路相邻路面大队之间以及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路政等部门的多方联动联勤机制。高速公路大队之间要树立大局意识,强化沟通交流,精诚团结,互帮互助,共保路面安全;与相邻路面大队之间要加强配合,做好交通疏导、分流衔接工作,确保雾天等恶劣天气分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分流车辆及时安全的驶入其它道路,同时路面大队要协助做好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的宣传和提示工作;与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路政部门之间,要通过'一路三方'联席会议,实行联勤机制,强化路面管理,提高管控能力,组织开展实战演练。
5、强化交通科技建设,不断提高管控效率。尽快建设覆盖我市沈海、沪陕、启扬高速公路的电子监控系统,逐步建成集管理、调度、监控为一体的电子监控系统,积极研发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有效预防和减少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在高速公路沿线多雾段的起点、中点和终点安装气象检测器,实时检测高速公路路面能见度、风速等天气情况,并实时将信息传输至管理部门,从而能在第一时间发现雾情,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措施,提高高速公路管理的针对性。同时,装备除雾车,喷射液态二氧化碳使雾凝结成水滴,以达到除雾的目的。
6、增加驾驶培训项目,提高紧急处置能力。改革现有驾驶人培训模式,增加恶劣天气条件下驾驶技能的考核内容,同时要求驾驶培训学校对驾驶人开展专项技能培训。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雨、雪、雾等恶劣天气的模拟训练室和考试室,使驾驶人身临其境,从而掌握恶劣天气条件下必要的安全驾驶常识,炼就从容应对的心理素质,增强紧急情况下的处置能力,达到有效预防和减少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目标。
第6篇 xxx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xxx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是国家规划建设的上海至成都国道主干线中湖北段的最后一段,由于地形复杂,山高谷深,其工程建设任务艰巨,施工难度大。为确保该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保障国家财产和施工人员安全,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xxx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业主”)是对整个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施工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凡在管理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活动(包括各合同段的施工、附属工程施工、进场便道施工、水上施工作业、货物器材储运和装卸、勘测作业、监理作业等)的单位、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安全生产是整个工程建设的重要保障。全体建设者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方针,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服从安全管理,严守安全规章,做到安全生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第四条 本工程征地红线内施工现场实行安全联防治理,对于施工的特殊环节,重要部位以及隧道、大桥等施工区域实行管理。凡与土木工程建设项目无合同关系的单位和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应负责进出场人员、车辆、设备、物资的登记管理。
第二章 安全管理体系与职责
第五条 业主设立工程建设安全领导小组,设立常设机构安全管理处,安全管理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业主指挥长、承包单位项目部经理为第一责任人。业主和承包单位分管安全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各单位所属的处、科、室为第三责任人,从事具体工作的作业者为直接责任人。
第六条 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制订安全措施,健全劳动方案,加强安全教育,布置、检查、督促安全措施和制度的落实,负责重大事故的处理,并对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
第七条 安全第二责任人是第一责任人的助手,其职责是全面负责所分管部门、区域的安全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组织安全会议,开展安全自检、自查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安全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八条 安全第三责任人负责检查、监督本部门或区域内安全措施的落实,加强本部门安全法规学习和安全教育,搞好现场施工作业的安全指导,协助调查处理安全事故,对现场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 直接责任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程、规范,时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岗位,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迅速整改,任何人不得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批示或强迫现场操作人员违章操作,如因以上原因发生事故,指挥人或强迫人应负主要责任。
第十条 安全保障体系。各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施工单位要设立专职、兼职安全检查人员。
第三章 安全工作目标和内容
第十一条 为保证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安全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承包人与业主签订的《安全生产合同》是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安全目标的具体要求是:
1、杜绝重在伤害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
2、无重大责任事故;
3、无重大安全隐患;
4、人员因施工负伤率小于3‰,重伤率小于0.5‰(施工单位职工、民工);
5、不得因施工对周边环境、建筑、设施等造成破坏;
6、无刑事案件发生。
第十二条 安全工作内容:
1、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用工、用电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管理、防火防盗、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规定,认真执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同时应根据各工序施工特点,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各单位要制订严格的安全责任制和管理规章并加强各项施工作业的安全检查。
2、强化“安全第一”的全员教育,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绝对不允许因生产而忽视安全,违者发生安全事故,应追究指示人或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3、各单位要将安全管理和综合治理纳入议事日程,努力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搞好文明施工。在布置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要布置安全工作,在检查工作(生产)的同时,要检查安全防范措施。
4、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自检、自查机制,做好原始记录归档工作,各施工单位都要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确保结构的安全和施工方案安全可靠,要有安全方面的数据和设计计算书,同时,应附上有关人员的证件(复印件),在实施过程中,要查生产班组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查施工操作是否规范,高空作业、隧道施工应确保措施安全可靠,严禁违章作业。
5、各施工单位的施工设施和住地应有防雷、防风等措施,工地排水系统应安全有效,要加强各种器材物品的管理。水上作业和交通所租用的船舶必须证件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船舶租用单位是船舶的安全责任人,应协助行业主管部门搞好安全管理。
6、各单位要健全安全教育机制,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定期召开安全教育大会,总结经验,分析事故的原因和教训,对造成事故者和隐患不整改者进行批评教育和惩处,要表彰先进,举一反三,达到教育的目的。
第十三条 当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操作规程,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机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和及时整改,施工作业班组要有安全隐患整改记录,对有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整改措施不当而造成人员伤亡、财产受损或发生案件者,将根据事故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分别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行政处理,违法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 施工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规程,规范,经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爆破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
第十五条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地段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应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性掌握气温、雨雪和汛情等预报,做好防范工作。
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第十七条 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十八条 下挖工程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复查地下构造物(如用)的埋置位置及走向,并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中如发现有危险品及其它可疑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下挖,并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九条 爆破施工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认真执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规程》(jtj076-95)的有关规定,凡爆破施工均应严格规范报批程序,把好安全关。
第二十条 爆破器材的运输、存放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法规和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办理,施工单位领用爆破物品,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的工程内容和公安机关审批的项目范围内使用,并指定专人看护,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制定用电安全管理办法,施工用电、照明线路的电源线不准随意乱装、乱接,值班电工要经常进行工地现场巡查。施工单位自备的发电机房要制定专职值班制度,确保安全用电。
第二十二条 凡设置在工地的油库、仓库、财务室等是重点防火、防盗部门,必须确定责任人,指派专人值守,并配置安全消防器材和防盗设备,若因失职引起火灾和被盗,应追究保管人或责任人的一切责任。
第二十三条 实行事故报告制度,无论何时,一旦发生危害工程安全事故时,应采取应急措施,开展施救,并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监理单位和业主。
第五章 施工区的治安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为保证xxx高速公路建设的顺利进行,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制定措施,营造文明工区氛围,要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联系,促进警民区创安全文明工区活动。
第二十五条 由业主所属安全处和地方协调处与当地公安派出所负责警民创建日常工作,组织有周边相关单位和村组及施工单位参与的治安联防组织,共同搞好创建安全文明工区和治安保卫协调工作。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设置专门的保卫机构,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敌人、保障安全”的方针,要健全并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制,并明确指定一定行政领导分管,日常工作由保卫机构或保卫人员负责,做到“看好门、管住人、守住财”。
第二十七条 治安联防组织应定期召开创建工作或治安联防会议,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工程建设者和周边村民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治安秩序的意识,不断总结经验、促进创建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施行中的问题由业主安全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7篇 高速公路、铁路项目总体安全管理工作规划及措施
2023年是项目施工生产起步且即将掀起大干高潮的一年,也是路基、桥梁桩基及隧道全部开工的一年,基础设施建设也将全面展开,因而面临的安全形势比较严峻,如何加强管理管理是摆在安全管理人员及各级管理人员面前的难题,我项目将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从安全技术、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三个方面继续加强安全整体工作,为顺利完成年终安全管理目标,我项目管理人员明确“一岗双责”责任,群策群力确保项目施工生产安全顺利进行。现将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规划及措施安排如下:
一、2023年安全环境管理目标:
全项目实现安全环保“六杜绝”。即:杜绝责任重伤、死亡及以上级别事故;负伤率控制在10‰以内;杜绝火灾事故;杜绝民爆物品流失、意外爆炸、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杜绝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杜绝员工职业病、急性中毒事件;
全项目达到以下目标:安全生产稳定,工程质量达标,环境保护合法,重大危险源受控。
二、重点工作:
继续加强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认真落实业主、集团公司、公司、总监办安全文件精神。提高认识,常抓不懈;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动态控制重大危险源,认真进行安全专项整治,管理到位,监督到位;继续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操作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安全管理工作规划及措施
(一) 安全技术的严肃性。首先,必须维护施工技术和安全技术的严肃性。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预防事故发生的对策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技术对策;二是教育对策;三是管理对策;把技术对策放在第一,可见施工技术和安全技术的重要性。因此,项目部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施工技术规范和施工组织措施,严格安全技术交底,坚决维护施工技术和安全技术的严肃性,以技术指导和规范施工行为。
(二) 安全教育的经常性。安全防范、自我保护意识差的职工往往在工作中表现鲁莽,成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和发展的一个“隐形炸弹”。因此,项目部必须把安全教育放到重要议事日程上,狠抓员工安全思想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经常性地进行安全思想教育,让每一个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思想,明确“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责任。人是改造事物的主体,教育是改造人的依托,安全思想教育是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只有对安全有了足够的认识和理解,人的自身生存才有保障,在安全的前提下,项目才有生产的保障。
(三) 安全管理的强制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都是强制性的标准,要求各协作队伍和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严格执行。因此,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强制性的管理过程。项目部必须高度重视,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第一位。
(四) 具体在以下几个方面落实:
1、进一步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通过会议、安全活动、监督检查等各种手段,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质量意识,把“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思想放在首位,把“构建和谐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放在心头;摆正安全、质量与进度、效益之间的关系。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2、加强安全技能培训工作。
项目部将有计划地举办多种形式的安全技能培训、应急措施、消防专题演习等多种安全培训活动,将安全培训工作贯穿于施工过程中,改变和创新安全培训的模式,加强各班组、各工种的分专业的培训,同时减少“纸上谈兵”的惯有培训模式,结合实际,加强施工现场的具体的实物性的培训。同时可以邀请表现突出的、有经验的工人讲述自己所遇到的事故案例和工作经验,有效避免学习过程中枯燥乏味,受培训人员无心听讲的弊端。
另外对于危险系数较高的施工部位对作业人员及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特种作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定期检查。
3、加强环保、文明施工建设。
项目部将继续加大环保方面的管理力度,有效预防和控制在工程施工、生活、办公过程中重要环境因素,实施环境保护措施,降低环境污染,保持水土,项目部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针对前阶段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完善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要求将环保工作纳入日常安全检查范围,监督、检查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教育培训员工环境保护意识。努力做到:施工环境保护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节能降耗,各类污染达标排放,杜绝重大可控制的环境污染事故;逐步提高全体员工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识。
4、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费用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明确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进行财务监督,确保专款专用,防护设施设备配备齐全到位。
5、加大爆破物品的管理力度。对库管员、爆破员、涉爆安全员再教育,严格按照爆破物品安全管理规定作业。加强爆破物品的日常检查和监管,对不合格的作业人员要采取措施。
6、继续规范施工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临时用电规范》,布置用电线路、用电设备、控制开关、漏电保护器,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及“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7、确保隧道软弱围岩的施工安全。加强各部门、分队、协作队伍的信息沟通,对掌子面围岩情况及时通报,采取合理的施工方法。作业过程中,加强安全防护,在面临安全问题时,坚决停工整改。抓好超前地质预报和量测工作,量测人员,必须对结果分析,每天向安检部上报量测结果。若量测变化较大,必须立即向相关技术部门反映并采取防护措施。
8、对重点及高危工序加强管理。
重点对桩基施工、临时用电、高边坡、高空作业等进行检查。特别是桩基施工及隧道开挖必须重点监控,严防触电、高空坠落隧道坍塌等类似事故的发生。要求在整个施工期间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进行作业,加强防控和巡视,坚决杜绝“三违”现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整改。做到整改时间、措施和责任人三落实。
(五) 安全防护
1、 桥梁、涵洞
1) 作好桥梁桩基孔口及泥浆池的防护,防护必须采用钢管(不少于40mm)刷红白色漆,高度不低于1.2米,上下两道,在离地0,3米左右处安设扫脚杆,与立柱用扣件连接紧固,并铺设绿色密目安全网。
2) 桩基孔口必须用钢管(不少于40mm)围三方,距离孔口1米左右位置设立立柱,立柱必须下埋稳固,刷红白色漆,高度不低于1.2米,上下两道,与立柱用扣件连接紧固,必须在下钢筋笼时才允许撤除,在施工途中不得撤除,否则从重处罚。
3) 打桩机操作规程与工程标牌悬在醒止稳固位置,工程相关信息标示清楚。
4) 便道、未完成的池涵洞施工临边防护必须采用钢管(不少于40mm),刷红白色漆,高度不低于1.2米,上下两道,在离地0.3-0.4米左右处安设扫脚杆,与立柱用扣件连接紧固,并铺设绿色密目安全网。
5) 制梁场临边防护齐全,防护必须采用钢管(不少于40mm)刷红白色漆,高度不低于1.2米,上下两道,在离地0,3米左右处安设扫脚杆,与立柱用扣件连接紧固,并铺设绿色密目安全网。
6) 涵洞施工脚手架必须搭设牢固,剪刀撑、斜撑必须符合要求,同时操作平台必须足够宽,满足操作,架设防护栏杆,铺设安全网,满铺脚手板,并绑扎牢固,禁止有探头板。
7) 桥梁高墩柱施工及上部结构施工必须按建设分公司《中铁股份建(施)[2010]119号“关于桥梁施工中墩台身模板、施工人员通道和作业平台设置相关要求及方案指导意见”》及福建省标准化指南要求搭设施工脚手架、人员上下通道、施工操作平台及临边防护,悬挂安全网。
2、 隧道
1) 作业台架必须经设计、验算,符合安全要求,稳固可靠,临边焊接防护栏杆,并且必须有供人员上下的爬梯。目前台阶法施工的脚手架每次拼装好后,在前后左右四方用4.0mm的铁丝与预留锚杆紧固。否则无爬梯、未与锚杆绑扎将对现场领工员及分队长进行不少于100元/次的处罚。
2) 全断面开挖台架、防水板台架临边防护栏杆必须齐全,安全标示醒目,加强检查,损坏及时修复。
3) 爆破物品领用必须严格按管理制度执行,在运输过程中,专人押运(爆破员、涉爆安全员),到达作业地点后,未作用前必须装入临时保管箱内进行保管,并专人(爆破员、安全员)看守,中途不得离开。装药过程,设立警戒区域,无关人员撤离装药爆破现场,装药结束后,爆破员清点现场剩余爆破物品,并把剩余爆破物品放入临时保管箱。启爆前15分钟,安全员必须清查现场人员、设备等全部撤离到安全位置后,全断面开挖警戒距离不小于400m,发出两次警戒信号,提示相关警戒人员作好警戒,爆破员作好启爆准备工作,安全员再次确认现场无任何情况,达到启爆条件后发出启爆信号,爆破员启爆,启爆15分钟后安全员、爆破员,当班领工员及工班长进入爆破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安全员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4) 加强隧道逃生管管理,随进度高压风水管一起向掌子面延伸接入。隧道逃生管两端禁止存放无品及杂物堵塞管品,进出口必须平整无障碍物。
3、 劳动防护用品
1)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配戴好安全帽,系好下腭带。
2) 高处作业安全带必须配戴,高挂低用。
3) 电工上班必须穿绝缘鞋,操作戴绝缘手套,爬高必须用木梯或竹梯,禁止使用金属梯子。
4) 电焊工必须配戴电焊手套,防护面罩或防护镜,穿防护鞋或防护套。
5) 喷浆人员必须配戴防尘或防毒口罩,喷浆手配护目镜。
6) 注浆人员必须戴护目镜。
(六) 施工用电
1、 所有用电必须严格落实建筑施工临时用电规范要求,全面落实“三相五线制”及“tn-s”系统建立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及重复接地措施。
2、 现场用电必须规范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要求,
3、 漏电保护、接地电阻定期检查,确保动作灵敏、保护有效。
4、 一级、二级、三级配电箱必须逐级设立,动力与照明配电箱分开,单独使用,不得混合装配。
5、 一级配电柜(箱)漏电保护器不得大于0.2s,二、三级配电箱(柜)及开关箱不得大于0.1s,额定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
6、 所有配电箱内必须设立工作零线接线端子、保护接地线排,保护接地线必须接入接线排内。作好防雨措施。按福建省临时用电要求作好隔离防护。
7、 所有配电箱内装配顺序是:总隔离开关、分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隔离开关型号与漏电保护器型号相匹配,工作零线必须经过漏电保护器,禁止使用3901的漏电保护器。
8、 所有用电线缆必须是+2,不得使用+1线缆。保护接地线必须与用电设备外壳连接。
9、 现场禁止使用倒顺开关,进场电器有倒顺开关的必须更换成按钮开关后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
10、 桥梁桩基配电箱设立在安全位置,禁止设在泥浆池边、边坡边等。
11、 电工作业时必须规范穿戴绝缘性能良好的手套和鞋,使用绝缘竹梯子或木梯子等,杜绝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 隧道施工安全管理
1、 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控制重大危险源十八项“卡死”制度》,开挖一次不得超过一榀拱架,下部接脚一次不得超过1-2榀,仰拱开挖长度视地质情况一般不得超过3m,最长不得超过6m。否则对分队长、领工员罚款500元/次,协作队伍视情节处罚违约金0.5~5万元/次。
2、 ⅳ级围岩根据围岩情况,比较破碎及软弱比照ⅴ级围岩执行,围岩节理不发育,稳定性较好一次开挖不得超过2榀,下部接腿一次不得超过1-2榀,最多不得超过3榀,仰拱开挖最长不得超过6m。否则对分队长、领工员罚款500元/次,协作队伍视情节处罚违约金0.5~5万元/次。
3、 拱架架立顺直,拱架接头板螺栓必须上齐全,并拧紧。
4、 拱脚不得悬空和立在虚碴上,悬空时必须用木板或钢材垫平契紧。
5、 系统锚杆长度必须足够,不得偷工减料,并与拱架焊接牢固。
6、 拱架连接钢筋规范搭接,间距符合要求。
7、 网片安设紧贴岩面,搭接不少于10cm。
8、 喷射砼饱满,表面平顺。
9、 仰拱开挖必须留下足够的行车路宽,确保行车安全。
10、 车辆设备经过仰拱时,在仰拱作业的人员必须避让到安全位置。
11、 必须规范设置量测桩,一个断面不少于五个量测桩,并标识清楚,按要求进行量测,及时回归分析,按要求上报量测分析报告。
12、 作好地质超前探测预报工作,指导施工。
(八) 路基施工安全管理
1、 路堑施工
1) 路堑施工应保证排水通畅。开挖区要保持排水系统通畅,并与原排水系统相适应,排出的水不得危及路基、建筑物和农田;对边坡开挖过程中出现的地下水,要在采取了排水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对于岩溶地区的岩溶水应进行治理,不得任意抽水或者堵塞出水口;堑顶为土质或含有软弱夹层的岩石时,天沟应及时铺砌或者采取其它防渗措施;天沟、侧沟等引、截水设施严禁设在未处理的虚碴、弃土上,要平顺、畅通。
2) 要注意边坡的稳定问题。施工前后要对坡面、坡顶附近进行检查,有裂缝和坍方迹象或有危石、危土时要立即处理;开挖坡面要尽可能接近设计坡度,坡面要清理干净;不能处理而又对安全构成威胁时,要暂停施工并向上级报告。
3) 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掏底开挖,防止造成坍塌。
4) 如果出现岩层走向、倾角不利于边坡稳定及施工安全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顺层开挖不挖断岩层;采取减弱振动的措施;在设有挡土墙的地段要短开挖或者马口开挖并设置临时支护。
5) 人工开挖时间距不得小于2-3m;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存放工具;多人共同撬一石要有人指挥、动作要协调;在高于3m的坡面作业要系安全绳,安全桩要牢固,禁止多人同系一条安全绳或多根安全绳拴在同一根安全桩上;要注意防滑。
6) 作业要与装运工作错开,严禁上下重叠作业。
7) 禁止安排有癫痛、高血压、严重贫血人员从事撬石和高边坡作业。
8) 在行车线上施工要遵守有关的安全规定。
9) 弃土应遵守的规定。要按计划、整齐地堆在一侧或两侧以及距离较远的荒山、空地。
10) 弃土堆的位置和高度要考虑路堑和自身的稳定,并考虑地形以及其它设施的影响。弃土置于山坡上侧应连续堆放,置于山坡下侧应间断堆放。不得弃在河道内,不得挤压桥孔或涵管。
11) 在地面横坡陡于1:5的路堤边坡上和浸水的路堤边坡上不得弃土;当路堑土质松软或者岩层倾向线路的地段不得在堑顶弃土;严禁在岩溶漏斗处和暗河口弃土;严禁贴近桥墩台弃土。
2、 路基填筑施工
1) 路基应自下而上分层填筑,运卸与填筑压实作业面错开,防止互相干扰。
2) 砌筑边坡的进度要与路基的填筑进度相协调,砌筑高度要与填土中心高度大致保持一致,以防止石头滚落。
3) 使用机械运土时,途中的临时便道与正式公路交界处要设置安全标志,必要时设指挥人员;运输道路的线路和桥涵要满足荷载的要求,必要时设限载标志并进行加固。
4) 使用机械填筑时,填土边缘要设标志杆;要指定会车地点;必要时设指挥人员;注意穿越架空电线路等的安全问题。
5) 施工便道间的交叉口以及与铁路的交叉口要设标志,与铁路交叉的临时施工道口的设置和管理要按有关规定办理。
6) 在水中填筑路基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在泥沼、低洼地带施工要先做好排水和防洪工作,并注意观测。
3、 路基附属结构物施工安全
1) 路基排水
① 路基要排除地面水和地下水,尤其对于松软的特种土和易软化的岩石路基,更应该做好排水工程,以确保路基边坡和基底的稳定。
② 路基排水设施应布局合理,与桥涵、隧道、车站的排水设施相连接,并有足够的过水能力。
③ 路基排水设施应考虑农田水利的综合利用。
2) 路基防护
① 路基防护应安排在适宜的时间施工,并及时完成。
② 路基边坡防护设施应在稳定的基脚和坡体上施工,在设有挡土墙或排除地下水设施地段,应先做好挡土墙或排水设施再做防护设施。
③ 防护的坡体表面应先进行处理,并使防护设施与土石坡面密贴,排水畅通。
3) 路基加固
① 路基加固通常采用挡土墙、抗滑(锚固)桩等方法。
② 挡土墙在施工时应随开挖随下基随砌筑,并做好墙后的排水设施,及时回填或填筑路堤。
③ 挡土墙开挖时要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做好临时支撑,基坑周围以内设临时排水沟,若有地下水 要有排水疏干措施。
④ 在岩体破碎或土质松软、有水地段修建挡土墙宜在旱季进行,并适当分段集中施工,不宜长段开挖、长时间暴露。
⑤ 挡土墙伸入路堤或嵌入地层部分应与墙体结合在一起砌筑。路堑挡土墙顶面应抹平与边坡相接,间隙应填实并封严。
⑥ 挡土墙与桥台、隧道洞门连接时,应协调施工,必要时加临时支撑,保证相接填方或地基的稳定及施工的安全。
4、 路基支挡结构物施工安全
1) 喷射混凝土或沥青对岩面进行防护,应先清除松动的石块、浮土,对大裂缝、凹坑嵌补;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劳保用品,不得单人作业,并严格按操作顺序施工;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
2) 坡面锚杆挂网施工必须搭脚手架,严禁攀登锚杆露头。
3) 施工难度较大的挡护工程必须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4) 起重作业要遵守有关的安全规定。
5) 对路堑边坡进行护砌时,松动的岩石要清除,墙基应埋置在可靠岩层上,必要时可以采取加固或加深措施,坡面有地下水露头时,要做引水设施。
6) 严禁上面砌筑、下面勾缝的重叠作业,施工时坡脚不得站人。
7) 支撑渗沟施工前必须准备好填料,施工后立即回填;开挖深度大于1.5m时必须加设临时支撑;渗沟挖深入行车线路基坡脚时,线路应设吊轨梁,列车通过时要停止施工。
5、 机械安全
1) 机械启动前要把离合器分离或把变速杆防在空档位置,确认周围无人或者障碍物时方可作业。
2) 机械行驶中人员不得上下或传递物件,禁止在陡坡上转弯、倒车和停车,下坡不准空档滑行。
3) 停车以及在坡道上熄火时,必须把车刹住,刀片、铲斗落地。
4) 挖掘机
① 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应过猛,一次进土高度不宜超过4 m.
② 向汽车上卸土应待车子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驾驶室上方通过。
③ 铲斗回转半径内遇有推土机时,应停止作业。
④ 行驶时,臂杆应与履带平行,要制动住回转机构,铲斗离地lm左右。上下坡时坡度不宜超过20度.
⑤ 装运装载机时,严禁在跳板上转向和无故停车。上车后应刹住各制动器,放好臂杆和铲斗。
5) 铲运机
① 在新填的土堤上作业时,铲斗离坡边不得小于1 mo
② 行驶时驾驶室外不得载人。
③ 拖式铲运机上下坡的坡度不得超过250,横坡不得超过60.
④ 多台铲运机同时作业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lom,横向距离不得小于20 m。
6) 推土机
① 推土机使用钢丝绳牵引重物起步时,附近不得有人。
② 向边坡推土,刀片不得超出坡边,并在换好倒档后才能提升刀片倒车。
③ 推土机上下坡不得超过350,横坡不得超过100a
7) 压路机
① 在新填筑的路基_l进行碾压时,应从中间向两侧碾压,碾压的路面应基本平坦,如有障碍物要事先清除。
② 两台以上同时作业时,间距不得小于3m,坡道上纵列行驶间距不得小于20 m.
③ 严禁压路机拖拉其它机械或物体。
8) 自卸汽车
① 发动时应检查、试运行液压机构。
② 配合挖掘机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拉紧手刹车,如挖斗必须经过驾驶室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
③ 卸料时应选好地形,并检试上方和周围有无电线、障碍物以及行人。卸料后车斗应及时复原,不得边走边落。
④ 向洼坑地方卸料时,必须与坑边保持适当的距离,防止边坡坍塌。
⑤ 检修倾斜装置时,应撑牢车厢。
⑥ 车厢两侧严禁站人。
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我们坚信:在上级单位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通过我们的辛苦努力、扎实工作,强化安全意识,完善安全机制,落实安全责任,严格规章制度,以铁的手腕抓安全,以严的制度管人的行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加强现场管理,组织实施风险识别、安全检查、隐患整治、事故抢险工作能力,切实做到领导重视、全员参与、严防死守,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会向上提升,即定的安全目标能全面实现。我们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管理职责,真抓实干、严格管理,坚决不能有一刻松懈、一丝麻痹,坚定信心,不辱使命,确保安全生产稳定形势,全面树立和展示企业良好形象,为三淅高速公路早日建成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淅高速xstj-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ο一二 年九月十五日
第8篇 高速公路管理处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高速公路管理处副主任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认真传达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二)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面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制订、修订分管范围内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四)经常性研究分管业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情况,审定分管业务范围内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预案。
(五)督促检查分管的单位、部门的安全职责履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的情况,及时纠正失职、违章行为。
(六)分析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加以解决。
(七)协助管理处主任做好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
第9篇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io一2006),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树立“安全重于生命、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就是效益、生产服从安全”的思想,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武易晋指挥部安全保通处负责全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所辖标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全面管控及有关工作的具体督促落实,并对所辖标段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设计单位承担主体工程所需安全措施要同步设计的有关责任;监理单位按照监理规范与合同的要求承担所辖标段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施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并负责其标段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具体落实。
第四条 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与追究制度。各单位应按照分级职责明确责任义务,落实相关管理责任人,建立责任追究问责制,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能落实到人,落实到位。
对在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落实安全制度不力,安全隐患治理不彻底,以及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及责任人将进行相应处罚。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与安全有关的所有参建单位和个人。
第二节 安全组织机构及安全职责
第六条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与职责
项目办成立由项目办主任为组长,项目办副主任、总工程师、现场办副主任为副组长,项目办各科室、现场办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设计代表组长、驻地高监和项目经理为组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在项目办质量安全监督科和现场办安全科,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
项目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
2、负责落实本项目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工作;
3、组织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4、督查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监督指导各施工、监理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5、严格执行重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参与建设项目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6、组织制定并与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目标责任书》。
7、向上级各主管部门定期汇报安全生产工作。
项目办质量安全科职责:
1、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法规和规范,落实项目办的各项决定。
2、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职责,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
4、监督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5、组织指导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技术示范及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6、负责“平安工地”创建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7、参与工程安全评估及工程事故责任的调查。
8、负责施工安全专项经费的计量支付审核。
9、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内业资料的整理、归档。
现场办安全科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政策,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整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督促检查各参建单位并予以落实。
2、监督参建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建立安全管理基础档案资料,及时督促有关单位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并汇总上报。
4、组织对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巡查和监督,及时查处各类安全隐患,纠正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缺陷和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
5、督促落实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立适合本项目的应急救援体系、储备应急物资及应急力量,并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6、督查本项目参建单位安全设施投入,对安全经费进行核实计量。
7、监督参建单位做好安全管理人员岗前培训、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七条 各监理单位应成立相应安全监理部门,驻地监理工程师作为其监理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合同段监理组长及主管工程师负责现场安全生产监理工作。
1、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编制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安全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监理内容和方法等工作。
3、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核验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行进场检查验收和记录。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进行旁站监理。
4、加强安全巡视检查监理,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可下达施工暂停指令,并向项目办报告。
5、填报安全监理日志和监理月报。监理日志和监理月报中应有安全生产情况(包括事故)记录,以及规模较大或危险性大工程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旁站监理等内容。
6、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证。
7、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监理单位应按规定上报。
第八条 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1、勘察设计单位应对其勘察成果负责。在勘察过程中发现工程所在区域地质灾害隐患或者工程建设活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应为工程实施提供准确资料并提出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建议。
2、勘查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安全生产隐患或者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应当对所设计项目的安全问题和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说明;
3、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工程、以及结构特殊和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设计单位应提供详细专门的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案设计,并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4、对工程所在区域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或工程建设活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勘查设计单位应详细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5、勘查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在技术交底时阐述清楚;
6、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设计不能满足施工作业安全条件的,勘查设计单位应对工程设计及时予以修改,并出具修改方案或变更设计图纸。
第九条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1、施工单位应当对全部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
2、施工单位派驻的项目部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所承建合同段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对施工安全进行技术支持和现场管理;
3、施工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施工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施工特点制定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5、施工单位要按规范要求保证对劳动保障、生产安全的经费投入,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6、施工单位要保养、维修好现场施工机具及相关器材,并按规定对施工机具及关联材料进行检测和更换,确保施工机具和器材的完好;
7、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给施工人员备齐安全防护用品,所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8、施工单位要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9、施工单位要积极配合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认真完成建设单位交办的有关安全方面的其它工作;
10、较大安全风险施工中安全保障措施和方案必须按程序报监理单位和项目办审批;
11、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要求交底至现场作业人员;
12、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当为施工现场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应由施工单位自行支付。
13、施工单位要按时向现场办和监理单位填报安全月报表。
14、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c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1人/5000万元配备。
第十条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标段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标准、以及项目办与所在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2、项目经理必须持有b级《证书》。
3、组织编制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配套的安全防护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经批准后实施,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4、保证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所需的资金和物资,创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生产和生活条件。
5、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组织安全教育与培训,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与整改,落实各种安全保障措施。
7、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发生事故后要及时启动预案保护现场,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8、组织编制实施本标段的“安全生产月”及相关安全活动方案等。
第十一条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的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协调本合同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执行情况。
2、协助项目经理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可能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时及时停止作业,指挥人员撤离现场,并报告现场负责人。
3、组织协调有关生产部门制定或修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并对这些规程、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做好记录。
4、参加对从业人员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参与安全技术交底,负责检查班前会开展情况并做好记录,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特种设备验收、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5、督促本合同段个人安全与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6、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节 项目安全管理与施工安全控制主要程序
第十二条 本项目各单位要按照“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强化责任分解落实,实现现场有效控制”总体工作思路切实做好各自层面的安全管理。各单位要按照第二节有关职责规定,通过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建立完备的规章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应工作条件、确保安全经费投入及合理使用、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并通过内部监督与层级间监督保证其有效运行和发挥作用。
第十三条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具体的施工环节,并进行有效的责任问责,项目办与各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各单位内部要按照分工分解安全责任,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
第十四条 本项目安全管理实行安全责任卡制度,由现场办组织审核,要求按照与工程质量卡中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按实际入场的施工、监理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责任分工,并签订安全责任卡。
第十五条 各监理、施工单位按照《甘肃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标准化指南》及《十天高速公路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的要求制订安全规章制度及办法。
第十六条 项目施工安全风险评估与工程安全防护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与审批。
施工单位在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要进行项目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在此基础上一般性工程要编制针对性的施工安全防护措施,不得用简单笼统的一般性条目应付。
特殊与危险性大工程(范围为:1.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2.滑坡和高边坡处理:3.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4.桥梁工程中的大型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5.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等; 6.爆破工程:7.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8、边通车边施工的工程;9其它危险性较大工程)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安全预案,必须附有安全监测、计算分析结果;监理单位要根据工程施工安全控制需要审批施工风险评估报告、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安全预案。
施工单位须编制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现场办、监理审核后由监理批复实施。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必须到位自检合格,由安全监理工程师签批后方可开工,并作为批准分项开工报告的主要内容之一。
施工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分步骤对其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及验收。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必须做好“两项达标”。
施工人员管理达标:一线人员用工登记、施工安全培训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施工意外伤害责任保险等符合有关规定。
施工现场防护达标:一线人员个人防护措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等符合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四项严禁”与“五项制度”要求
“四项严禁”为:
1、严禁在泥石流区、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
2、严禁违规进行挖孔桩作业,钻孔确有困难的不良地质区,设计单位要进行专项安全设计,并按设计变更规定,经批准后实施;
3、严禁隧道无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措施施工;
4、严禁违规立体交叉作业。
“五项制度”为:
1、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
2、施工安全监理制度
3、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4、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制度
5、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必须遵照国家、省与地方有关要求落实对特种设备(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式脚手架、滑模爬模、架桥机等自行式架设设施、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特种设备使用前必须委托地方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审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使用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工前检查与交接班验收交接制度,并做好使用记录。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持有满足技术等级要求的上岗资格证,作业前须进行安全作业流程交底并做好日常设备使用记录。
租赁与临时租用特种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必须做到审验手续完备合规,操作人员持证满足要求;并应在租用合同中明确双方安全保障的风险责任条款。
特种设备的审验材料与操作人员证件经监理核实后装订成册报备现场办。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在进入现场前由专职安全员进行查验,并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资料档案,对影响安全使用的及时报废。
第二十二条 民爆物品采购、运输、储存、爆破作业时应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66令)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应严格服从公安、安监等部门的管理。要认真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爆炸器材工厂安全设计规范》(gb50089-2007)等规定落实责任人,做好民爆物品储存保管的安全、防火、防雷、防盗工作,以及领用、登记、使用、清退、销毁等环节的监控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 各施工、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有关行业施工操作安全规程、《十天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细则》中相关要求、附件一《十天高速现场施工安全控制主要技术措施指导要点》、《监理规范》等要求做好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
第二十四条 各施工、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识别风险因素、确定重大危险源清单,通过经常性的全面检查,查违整改,展开施工过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按照时限及确定的要求治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生产安全有序可控。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必须接受有关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项目办(现场办)和监理单位对其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于项目办(现场办)下达的整改要求,要按时限予以整改,经监理验收后将整改结果上报项目办(现场办)。对于因施工单位严重违规、违章操作,被有关单位责令停工的,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在未经有关单位复检和下发复工通知前,施工单位不得自行复工。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负。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依照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可靠的应急救援组织体系,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器材和设备,并定期结合生产需要进行演练。
第二十七条 安全生产的动态控制与安全生产管理专报制度
各单位应加强对安全生产的动态控制。现场办每月对安全生产进行检查;要求监理单位高监与安全监理工程师日常巡查,工点监理工程必须每日有检查及纠正安全隐患的记录;施工单位每日有检查记录。同时,安全整改指令闭合。
本项目中实行安全生产专报制度。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对每月的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状况及管理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提交安全生产专题月报。在每月25日前报现场办,现场办汇总分析后报项目办。该内容及有关整改措施要求同时纳入每月调度会的汇报材料中。另外,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并根据安全生产的动态及时采取措施。
第二十八条 各施工、监理单位必须按照项目办安排展开“安全生产年”、“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平安工地创建”等活动。要求将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其中,围绕主题及结合自身安全方面的共性问题与薄弱环节开展活动,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升。
第四节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
第二十九条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1、各级安全领导小组须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总结上阶段安全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2、各单位要及时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安全生产技术知识;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3、教育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杜绝违章作业。
4、各施工单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三项教育,一是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的“基础教育”;二是专项工艺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教育”;三是班前班后的“日常教育”。
第三十条 安全生产培训规定
1、驻地高监与副高监、安全监理工程师、项目三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参加由项目办及有关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
2、施工单位要对进场工人及调换工种后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特殊工种(电工、金属焊接(切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和起重机作业、登高架设作业、爆破作业等)工人除进行一般的安全教育外,还要进行特种专业的安全技术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4、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监理单位要对各合同段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五节 安全专项费用使用与台帐管理
第三十一条 安全专项费用指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更新、安全施工措施落实、安全生产条件改善的费用,确保安全专项费用专款专用。
施工单位不得以安全专项费用为额度限制施工实际所需安全费用的投入,不足部分由施工单位自行增加。
第三十二条 安全专项费用的计量与支付前提必须以施工方案中经监理批准的安全措施与要求为依据。具体费用按完成这些措施所需的人机工料投入计算并建立台账,经监理验收、现场办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计量。
计量必须附相应措施设计图、说明、人机工料投入清单、外购材料发票、照片与影像资料等。没有依据或依据不合理,未经验收审批的,一律不予计量。
第三十三条 安全专项费用的计量与支付内容按照《甘肃省交通厅工程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执行。每月与工程计量同步办理。
第六节 生产安全事故处置、报告和调查处理
第三十四条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组织有关力量进行自救,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及时上报。施工单位还应保护事故现场,需要改变事故现场原始状态的,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事故报告要求在事故发生后的1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即发生单位概况、时间、地点以及现场情况、简要经过、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上报。
项目办在接到事故报告后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并立即启动项目应急预案,同时,按照预案及上级部署展开救援等工作。
第三十五条 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令)规定执行。各相关单位应配合有关单位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做好其它后续工作。
第七节 安全生产的奖惩与施工、监理单位履约动态信用评价
第三十六条 为了促进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在现场得到有效落实,本项目实行安全生产的奖惩制度。即按《十天水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检查内容及评分处罚标准表》(附表九)进行现场检查奖惩。对于施工单位表中大项不达标或存在重大隐患,罚款5万-10万;表中小项违规以一般性违规处理,每次按1万-2万元罚款,由项目办(现场办)做出处罚的事项,对于监理单位要按1/5的比例进行连带处罚。
上述一般性违规处罚由项目办(现场办)有关管理人员现场做出。其它重大安全违规由项目办集体研究后作出处罚。同时,对安全生产措施到位、安全形势平稳的单位按照同等的标准进行奖励。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工作不到位的将视为不履约扣除相应监理费用,并按照违约进行相应处罚。
第三十七条 现场办在对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中将安全生产管理以30%的权重纳入其履约的动态信用评价中。监理单位按此权重向现场办提交对施工的动态信用评价,现场办在将此部分评价纳入总的动态信用评价中,并经综合后将有关单位的动态信用评价报项目办,项目办在综合评价后上报厅质监站。
第10篇 浅谈高速公路营运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当前,随着我国高速公路事业得到蓬勃发展,特别是高速公路网的形成,其安全管理的广度、深度、难度都在日渐增大。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池州管理处管辖g50沪渝高速池州段、s27安东高速和g35济广高速池州段,总里程162公里。路段内高边坡、特大桥、长大隧道众多,管养难度大,安全管理的任务也因此更重。管理处自2006年11月份组建运行以来,始络将安全管理工作视为头等大事,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安全态势持续健康平稳;自2007年始,连续5年被池州市人民政府授予市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2023年度成为安徽省首批“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命名单位。回顾多年来取得的安全绩效,值得总结和探讨的地方很多,笔者深有感触,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重加强:
1.建设安全文化,提高安全本质水平
安全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文化建设也是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实现企业本质安全的重要途径。结合营运安全管理实际,将企业发展愿景和安全管理的理念、取向渗透到营运管理的各个环节,以员工为本、以发展为基、以安全为重,通过培育理念文化、完善制度文化、打造视听文化、创新管理文化、丰富载体文化,使职工在耳濡目染中受到安全教育。通过多方位、多角度的系列活动,面向社会、面向员工、面向司乘、面向沿线群众,大力传播安全文化知识、安全法律法规,推进安全文化、安全理念、安全法律和安全知识的深植、固化,强夯本质安全。
2.加大安全设施的投入,提高安全管理绩效
为保障车辆安全行驶,加强对高速公路护栏、桥梁护栏、隔离设施、防眩设施、视线诱导设施、照明设施及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附属设施的管理及维护,确保完好率;在长大隧道、长大纵坡、转弯路段、事故多发点增设减速震荡标线、安全行车标志牌、太阳能爆闪灯,隧道入口反光标牌,以警示驾驶人员安全行车。此外,还修建方便冬季司乘防滑自救的储料池,改造桥头跳车和桥面伸缩缝,完善隧道照明系统、扩建隧道消防蓄水池,新增隧道区上下行互通线,不断完善道路硬件设施建设,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在冰雪等恶劣天气发生时,不计成本,利用科技力量、机械力量,快速进行道路抗雪除冰工作,全力改善不利路况,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提高安全管理率。
3.重视特殊天气、特别路段的安全管理工作
大雨、大雾、大风、大雪、雷电、冰冻等恶劣气候对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影响巨大,极易发生恶性生产安全事故。因此,一要信息互通、报告及时。相邻经营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防范;一旦出现恶劣天气,科学安排警力提供第一手资料。二要强化管控、多措并举。通过就近分流以及发布路况实时信息等方式及时疏散因雾雪等恶劣天气造成的大量车辆滞留;对恶劣天气下重点路段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三要根据天气对道路影响程度,适时采取间断放行、控制车速、分流车辆和封闭高速公路的交通管制措施,严管大型客车、“三超”车、运输危险化学品等车辆。四要强化协作、配合到位。通过各负其职,层层联动,做到调度有序、快速救援、及时处置,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
4.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首先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工作岗位都有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的制定要有相关的专家参与,提高科学性和合理性;其次,落实应急预案演练。要建立应急演练制度,以演带练,做到快速响应、快速救援、快速处置;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预案、完善应急措施。三是加强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做好应急装备、物资的储备,并做好日常维护管理,并视需要购置相应的应急救援技术装备;加强人员应急培训,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的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最后,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对雾、冰、雪等自然灾害或安全事故,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一体化的优越性,共同应对、共同防范。
5.做好事前防范工作,杜绝安全隐患
安全预防是管理上的最大效益。牢固树立预防为主、预防在先的意识,由注重事后查处向注重事前防范转变,由事后的被动经验管理向事前主动预防管理转变,由被动整改向主动抓管理、抓基层、抓基础转变,切实推动安全管理工作重点下移、关口前移,加强事前防范,提高工作的前瞻性。首先,抓源头防范,从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入手,严把源头关,切实做好各项预防工作,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其次,抓过程管控,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融入到日常营运管理工作当中,把握安全生产的进度,针对出现的安全管理问题开展全面的评估,并使其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安全生产“可控、在控和能控”;最后,抓重大危险源控制,加强对关键环节、重点部位、重点设备及重大危险源等专项排查及整改工作,杜绝安全事故隐患。
6.积极探索实践,构建安全共管体系
针对高速公路营运安全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要不断探索高速公路安全管理模式。建立路警、路地、路养安全共管和应急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了交警、路政、消防、医疗、养护、施救、地方政府等各方合力,促进安全共管体系不断在探索中完善;聘请沿线乡镇分管负责人为路段长,建立“路地共管”安全网络,延伸高速公路安全监管网络,及时化解了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和沿线群众生产生活之间的矛盾;拓展跨区域性管理协作渠道,与相邻高速经营单位签订了涉及运营管理、安全管控等合作协议,全面提高道路运营管控能力,确保相邻路段的安全有序;深化与高速交警、高速路政、路段养护、清障施救的“五方联动”应急工作机制,坚持信息资源共享,长期开展勤务联动,增强预警演练和培训,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打造“平安高速”。
7.运用信息技术,提升高速公路安全管理体系的信息化水平
安全管理的硬件设施落后和信息化水平低是影响高速公路安全管理的重要因素。在养护上,对桥梁定期检测,及时维修保养;在安全上,及时了解各基层单位安全状况,有效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在收费上,运用通讯、监控系统为基础建立远程安全指挥系统,通过黑名单车牌自动识别拦截系统时刻把握各收费道口车辆安全动态,保证道口畅通;在事故处置上,以高速公路通讯、监控系统为基础,建立信息采集、交通量控制、安全救护指挥调度中心,做到道路状况、气象信息、交通安全信息共享,按照“先人后车、先通后清、先易后难”的原则快速开展施救,确保救援的及时性、快捷性。
总之,高速公路迅猛发展是机遇也是挑战,在改善了我们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的同时,安全管理问题日益凸现。因此,涉路各方要发扬团结协作、务实求真的精神,努力探索安全管理新方法,创新安全管理新模式,转变安全管理新思路,不断学习、总结工作经验,切实掌握高速公路安全管理的内在变化规律,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是根本。
第11篇 高速公路扩建段施工、枢纽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各总监办、项目经理部:
为切实加强江六高速公路扩建段施工、枢纽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经研究,我办对扩建段施工、枢纽改造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总体要求:为保证江六高速公路扩建段、枢纽改造施工及交通安全,应严格执行“三不准”制度: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没有批准没有报备不准开工;施工车辆、机械设备没有施工作业许可证不准上路;没有经过安全培训和没有上岗证的人员不准参加现场作业;坚持“三个落实到位”:按规范规定的施工标志、标灯全部落实到位;按规范规定的安全防护设施全部落实到位;施工人员警示着装落实到位。
二、各项目经理部必须落实好安全保障措施,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明确施工内容、组织机构、人员组成、封道路线、拟封闭的时间、标志、标牌、防护设施设置、车辆的行驶疏导等事宜,并附有详细的交通组织控制图。编制好的安全技术方案经总监办审批后报备到高速公路管养与交警、路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对批复后的交通安全技术方案进行模拟演练,将有关安全作业主要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
三、严格按照《江苏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db32/t 1363-2009)各项规定组织现场施工。各项目经理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批复报备方案组织现场实施,无条件服从交巡警、路政的现场管理。
四、各项目经理部对所有参与扩建改造的施工车辆、机械设备颁发施工作业许可证,没有许可证不准进行施工。所有施工车辆严禁在通行高速公路、匝道上逆向行驶。
五、施工前,项目经理部需对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工前安全技术培训,对专职安全员进行上岗培训,对安全员明确进行分工。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做到持证上岗。
六、标志标牌的设置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施工现场标志、设施的设置应更加清晰醒目、科学合理,便于驾驶员识别和遵守。应采用频闪灯光、新型led 光源、新型高反光率膜等新型标志。
七、半幅封闭用主线施工隔离墩设置间距不得高于4米,中间设置锥形交通路标。匝道口封闭施工隔离墩设置采用2米间距,中间设置锥形交通路标。施工隔离墩、锥形交通路标应采用统一标准产品,破损应及时更换。锥形交通路标的材料及外观、形状及质量、颜色、尺寸、反光部分逆反射性能等应符合jt/t 595的规定。用于夜间施工作业时应具有反光功能,其顶部可配置施工警示灯号。施工隔离墩使用时应放置水袋或灌水应并设反光膜。
八、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安全帽、反光工作服;进行高处作业时,还应穿着防滑鞋和穿戴高处作业安全带。用车辆接送作业人员进出作业控制区,作业人员不得在控制区外活动,不得将任何物体置于作业区以外。
九、封闭进出口处应设置彩钢板房值班岗亭,24小时2人进行驻守值班,负责现场安全维护管理工作。
十、施工前五日通过省路网办、省市新闻媒体和高速公路可变情报板发布作业路段、时间等信息,并在施工路段前方相关入口处设置公告牌。
十一、扩建改造封闭施工时应设安全巡逻小组,责任到人,进行日常安全标牌、安全防护设施的巡查,及时组织进行维护,巡查范围应全面覆盖还必须包括已实施完成的临时通行道路,每天必须记录巡查维护情况。
十二、雨、雪、雾天及夜间不得进行扩建改造施工。
十三、各总监办要高度重视高速公路扩建改造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巡视、检查力度,发现涉及到施工安全的隐患,立即督促相关项目经理部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特此通知。
第12篇 高速公路铁路项目总体安全管理工作规划措施
2023年是项目施工生产起步且即将掀起大干高潮的一年,也是路基、桥梁桩基及隧道全部开工的一年,基础设施建设也将全面展开,因而面临的安全形势比较严峻,如何加强管理管理是摆在安全管理人员及各级管理人员面前的难题,我项目将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从安全技术、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三个方面继续加强安全整体工作,为顺利完成年终安全管理目标,我项目管理人员明确“一岗双责”责任,群策群力确保项目施工生产安全顺利进行。现将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规划及措施安排如下:
一、2023年安全环境管理目标:
全项目实现安全环保“六杜绝”。即:杜绝责任重伤、死亡及以上级别事故;负伤率控制在10‰以内;杜绝火灾事故;杜绝民爆物品流失、意外爆炸、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杜绝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杜绝员工职业病、急性中毒事件;
全项目达到以下目标:安全生产稳定,工程质量达标,环境保护合法,重大危险源受控。
二、重点工作:
继续加强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认真落实业主、集团公司、公司、总监办安全文件精神。提高认识,常抓不懈;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动态控制重大危险源,认真进行安全专项整治,管理到位,监督到位;继续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操作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安全管理工作规划及措施
(一)安全技术的严肃性。首先,必须维护施工技术和安全技术的严肃性。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预防事故发生的对策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技术对策;二是教育对策;三是管理对策;把技术对策放在第一,可见施工技术和安全技术的重要性。因此,项目部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施工技术规范和施工组织措施,严格安全技术交底,坚决维护施工技术和安全技术的严肃性,以技术指导和规范施工行为。
(二)安全教育的经常性。安全防范、自我保护意识差的职工往往在工作中表现鲁莽,成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和发展的一个“隐形炸弹”。因此,项目部必须把安全教育放到重要议事日程上,狠抓员工安全思想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经常性地进行安全思想教育,让每一个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思想,明确“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责任。人是改造事物的主体,教育是改造人的依托,安全思想教育是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只有对安全有了足够的认识和理解,人的自身生存才有保障,在安全的前提下,项目才有生产的保障。
(三)安全管理的强制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都是强制性的标准,要求各协作队伍和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严格执行。因此,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强制性的管理过程。项目部必须高度重视,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第一位。
(四)具体在以下几个方面落实:
1、进一步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通过会议、安全活动、监督检查等各种手段,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质量意识,把“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思想放在首位,把“构建和谐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放在心头;摆正安全、质量与进度、效益之间的关系。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2、加强安全技能培训工作。
项目部将有计划地举办多种形式的安全技能培训、应急措施、消防专题演习等多种安全培训活动,将安全培训工作贯穿于施工过程中,改变和创新安全培训的模式,加强各班组、各工种的分专业的培训,同时减少“纸上谈兵”的惯有培训模式,结合实际,加强施工现场的具体的实物性的培训。同时可以邀请表现突出的、有经验的工人讲述自己所遇到的事故案例和工作经验,有效避免学习过程中枯燥乏味,受培训人员无心听讲的弊端。
另外对于危险系数较高的施工部位对作业人员及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特种作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定期检查。
3、加强环保、文明施工建设。
项目部将继续加大环保方面的管理力度,有效预防和控制在工程施工、生活、办公过程中重要环境因素,实施环境保护措施,降低环境污染,保持水土,项目部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针对前阶段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完善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要求将环保工作纳入日常安全检查范围,监督、检查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教育培训员工环境保护意识。努力做到:施工环境保护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节能降耗,各类污染达标排放,杜绝重大可控制的环境污染事故;逐步提高全体员工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识。
4、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费用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明确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进行财务监督,确保专款专用,防护设施设备配备齐全到位。
5、加大爆破物品的管理力度。对库管员、爆破员、涉爆安全员再教育,严格按照爆破物品安全管理规定作业。加强爆破物品的日常检查和监管,对不合格的作业人员要采取措施。
6、继续规范施工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临时用电规范》,布置用电线路、用电设备、控制开关、漏电保护器,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及“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7、确保隧道软弱围岩的施工安全。加强各部门、分队、协作队伍的信息沟通,对掌子面围岩情况及时通报,采取合理的施工方法。作业过程中,加强安全防护,在面临安全问题时,坚决停工整改。抓好超前地质预报和量测工作,量测人员,必须对结果分析,每天向安检部上报量测结果。若量测变化较大,必须立即向相关技术部门反映并采取防护措施。
8、对重点及高危工序加强管理。
重点对桩基施工、临时用电、高边坡、高空作业等进行检查。特别是桩基施工及隧道开挖必须重点监控,严防触电、高空坠落隧道坍塌等类似事故的发生。要求在整个施工期间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进行作业,加强防控和巡视,坚决杜绝“三违”现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整改。做到整改时间、措施和责任人三落实。
(五)安全防护
1、桥梁、涵洞
1)作好桥梁桩基孔口及泥浆池的防护,防护必须采用钢管(不少于40mm)刷红白色漆,高度不低于1.2米,上下两道,在离地0,3米左右处安设扫脚杆,与立柱用扣件连接紧固,并铺设绿色密目安全网。
2)桩基孔口必须用钢管(不少于40mm)围三方,距离孔口1米左右位置设立立柱,立柱必须下埋稳固,刷红白色漆,高度不低于1.2米,上下两道,与立柱用扣件连接紧固,必须在下钢筋笼时才允许撤除,在施工途中不得撤除,否则从重处罚。
3)打桩机操作规程与工程标牌悬在醒止稳固位置,工程相关信息标示清楚。
4)便道、未完成的池涵洞施工临边防护必须采用钢管(不少于40mm),刷红白色漆,高度不低于1.2米,上下两道,在离地0.3-0.4米左右处安设扫脚杆,与立柱用扣件连接紧固,并铺设绿色密目安全网。
5)制梁场临边防护齐全,防护必须采用钢管(不少于40mm)刷红白色漆,高度不低于1.2米,上下两道,在离地0,3米左右处安设扫脚杆,与立柱用扣件连接紧固,并铺设绿色密目安全网。
6)涵洞施工脚手架必须搭设牢固,剪刀撑、斜撑必须符合要求,同时操作平台必须足够宽,满足操作,架设防护栏杆,铺设安全网,满铺脚手板,并绑扎牢固,禁止有探头板。
7)桥梁高墩柱施工及上部结构施工必须按建设分公司《中铁股份建(施)[2010]119号“关于桥梁施工中墩台身模板、施工人员通道和作业平台设置相关要求及方案指导意见”》及福建省标准化指南要求搭设施工脚手架、人员上下通道、施工操作平台及临边防护,悬挂安全网。
2、隧道
1)作业台架必须经设计、验算,符合安全要求,稳固可靠,临边焊接防护栏杆,并且必须有供人员上下的爬梯。目前台阶法施工的脚手架每次拼装好后,在前后左右四方用4.0mm的铁丝与预留锚杆紧固。否则无爬梯、未与锚杆绑扎将对现场领工员及分队长进行不少于100元/次的处罚。
2)全断面开挖台架、防水板台架临边防护栏杆必须齐全,安全标示醒目,加强检查,损坏及时修复。
3)爆破物品领用必须严格按管理制度执行,在运输过程中,专人押运(爆破员、涉爆安全员),到达作业地点后,未作用前必须装入临时保管箱内进行保管,并专人(爆破员、安全员)看守,中途不得离开。装药过程,设立警戒区域,无关人员撤离装药爆破现场,装药结束后,爆破员清点现场剩余爆破物品,并把剩余爆破物品放入临时保管箱。启爆前15分钟,安全员必须清查现场人员、设备等全部撤离到安全位置后,全断面开挖警戒距离不小于400m,发出两次警戒信号,提示相关警戒人员作好警戒,爆破员作好启爆准备工作,安全员再次确认现场无任何情况,达到启爆条件后发出启爆信号,爆破员启爆,启爆15分钟后安全员、爆破员,当班领工员及工班长进入爆破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安全员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4)加强隧道逃生管管理,随进度高压风水管一起向掌子面延伸接入。隧道逃生管两端禁止存放无品及杂物堵塞管品,进出口必须平整无障碍物。
3、劳动防护用品
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配戴好安全帽,系好下腭带。
2)高处作业安全带必须配戴,高挂低用。
3)电工上班必须穿绝缘鞋,操作戴绝缘手套,爬高必须用木梯或竹梯,禁止使用金属梯子。
4)电焊工必须配戴电焊手套,防护面罩或防护镜,穿防护鞋或防护套。
5)喷浆人员必须配戴防尘或防毒口罩,喷浆手配护目镜。
6)注浆人员必须戴护目镜。
(六)施工用电
1、所有用电必须严格落实建筑施工临时用电规范要求,全面落实“三相五线制”及“tn-s”系统建立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及重复接地措施。
2、现场用电必须规范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要求,
3、漏电保护、接地电阻定期检查,确保动作灵敏、保护有效。
4、一级、二级、三级配电箱必须逐级设立,动力与照明配电箱分开,单独使用,不得混合装配。
5、一级配电柜(箱)漏电保护器不得大于0.2s,二、三级配电箱(柜)及开关箱不得大于0.1s,额定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
6、所有配电箱内必须设立工作零线接线端子、保护接地线排,保护接地线必须接入接线排内。作好防雨措施。按福建省临时用电要求作好隔离防护。
7、所有配电箱内装配顺序是:总隔离开关、分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隔离开关型号与漏电保护器型号相匹配,工作零线必须经过漏电保护器,禁止使用3901的漏电保护器。
8、所有用电线缆必须是+2,不得使用+1线缆。保护接地线必须与用电设备外壳连接。
9、现场禁止使用倒顺开关,进场电器有倒顺开关的必须更换成按钮开关后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
10、桥梁桩基配电箱设立在安全位置,禁止设在泥浆池边、边坡边等。
11、电工作业时必须规范穿戴绝缘性能良好的手套和鞋,使用绝缘竹梯子或木梯子等,杜绝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隧道施工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控制重大危险源十八项“卡死”制度》,开挖一次不得超过一榀拱架,下部接脚一次不得超过1-2榀,仰拱开挖长度视地质情况一般不得超过3m,最长不得超过6m。否则对分队长、领工员罚款500元/次,协作队伍视情节处罚违约金0.5~5万元/次。
2、ⅳ级围岩根据围岩情况,比较破碎及软弱比照ⅴ级围岩执行,围岩节理不发育,稳定性较好一次开挖不得超过2榀,下部接腿一次不得超过1-2榀,最多不得超过3榀,仰拱开挖最长不得超过6m。否则对分队长、领工员罚款500元/次,协作队伍视情节处罚违约金0.5~5万元/次。
3、拱架架立顺直,拱架接头板螺栓必须上齐全,并拧紧。
4、拱脚不得悬空和立在虚碴上,悬空时必须用木板或钢材垫平契紧。
5、系统锚杆长度必须足够,不得偷工减料,并与拱架焊接牢固。
6、拱架连接钢筋规范搭接,间距符合要求。
7、网片安设紧贴岩面,搭接不少于10cm。
8、喷射砼饱满,表面平顺。
9、仰拱开挖必须留下足够的行车路宽,确保行车安全。
10、车辆设备经过仰拱时,在仰拱作业的人员必须避让到安全位置。
11、必须规范设置量测桩,一个断面不少于五个量测桩,并标识清楚,按要求进行量测,及时回归分析,按要求上报量测分析报告。
12、作好地质超前探测预报工作,指导施工。
(八)路基施工安全管理
1、路堑施工
1)路堑施工应保证排水通畅。开挖区要保持排水系统通畅,并与原排水系统相适应,排出的水不得危及路基、建筑物和农田;对边坡开挖过程中出现的地下水,要在采取了排水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对于岩溶地区的岩溶水应进行治理,不得任意抽水或者堵塞出水口;堑顶为土质或含有软弱夹层的岩石时,天沟应及时铺砌或者采取其它防渗措施;天沟、侧沟等引、截水设施严禁设在未处理的虚碴、弃土上,要平顺、畅通。
2)要注意边坡的稳定问题。施工前后要对坡面、坡顶附近进行检查,有裂缝和坍方迹象或有危石、危土时要立即处理;开挖坡面要尽可能接近设计坡度,坡面要清理干净;不能处理而又对安全构成威胁时,要暂停施工并向上级报告。
3)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掏底开挖,防止造成坍塌。
4)如果出现岩层走向、倾角不利于边坡稳定及施工安全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顺层开挖不挖断岩层;采取减弱振动的措施;在设有挡土墙的地段要短开挖或者马口开挖并设置临时支护。
5)人工开挖时间距不得小于2-3m;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存放工具;多人共同撬一石要有人指挥、动作要协调;在高于3m的坡面作业要系安全绳,安全桩要牢固,禁止多人同系一条安全绳或多根安全绳拴在同一根安全桩上;要注意防滑。
6)作业要与装运工作错开,严禁上下重叠作业。
7)禁止安排有癫痛、高血压、严重贫血人员从事撬石和高边坡作业。
8)在行车线上施工要遵守有关的安全规定。
9)弃土应遵守的规定。要按计划、整齐地堆在一侧或两侧以及距离较远的荒山、空地。
10)弃土堆的位置和高度要考虑路堑和自身的稳定,并考虑地形以及其它设施的影响。弃土置于山坡上侧应连续堆放,置于山坡下侧应间断堆放。不得弃在河道内,不得挤压桥孔或涵管。
11)在地面横坡陡于1:5的路堤边坡上和浸水的路堤边坡上不得弃土;当路堑土质松软或者岩层倾向线路的地段不得在堑顶弃土;严禁在岩溶漏斗处和暗河口弃土;严禁贴近桥墩台弃土。
2、路基填筑施工
1)路基应自下而上分层填筑,运卸与填筑压实作业面错开,防止互相干扰。
2)砌筑边坡的进度要与路基的填筑进度相协调,砌筑高度要与填土中心高度大致保持一致,以防止石头滚落。
3)使用机械运土时,途中的临时便道与正式公路交界处要设置安全标志,必要时设指挥人员;运输道路的线路和桥涵要满足荷载的要求,必要时设限载标志并进行加固。
4)使用机械填筑时,填土边缘要设标志杆;要指定会车地点;必要时设指挥人员;注意穿越架空电线路等的安全问题。
5)施工便道间的交叉口以及与铁路的交叉口要设标志,与铁路交叉的临时施工道口的设置和管理要按有关规定办理。
6)在水中填筑路基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在泥沼、低洼地带施工要先做好排水和防洪工作,并注意观测。
3、路基附属结构物施工安全
1)路基排水
①路基要排除地面水和地下水,尤其对于松软的特种土和易软化的岩石路基,更应该做好排水工程,以确保路基边坡和基底的稳定。
②路基排水设施应布局合理,与桥涵、隧道、车站的排水设施相连接,并有足够的过水能力。
③路基排水设施应考虑农田水利的综合利用。
2)路基防护
①路基防护应安排在适宜的时间施工,并及时完成。
②路基边坡防护设施应在稳定的基脚和坡体上施工,在设有挡土墙或排除地下水设施地段,应先做好挡土墙或排水设施再做防护设施。
③防护的坡体表面应先进行处理,并使防护设施与土石坡面密贴,排水畅通。
3)路基加固
①路基加固通常采用挡土墙、抗滑(锚固)桩等方法。
②挡土墙在施工时应随开挖随下基随砌筑,并做好墙后的排水设施,及时回填或填筑路堤。
③挡土墙开挖时要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做好临时支撑,基坑周围以内设临时排水沟,若有地下水 要有排水疏干措施。
④在岩体破碎或土质松软、有水地段修建挡土墙宜在旱季进行,并适当分段集中施工,不宜长段开挖、长时间暴露。
⑤挡土墙伸入路堤或嵌入地层部分应与墙体结合在一起砌筑。路堑挡土墙顶面应抹平与边坡相接,间隙应填实并封严。
⑥挡土墙与桥台、隧道洞门连接时,应协调施工,必要时加临时支撑,保证相接填方或地基的稳定及施工的安全。
4、路基支挡结构物施工安全
1)喷射混凝土或沥青对岩面进行防护,应先清除松动的石块、浮土,对大裂缝、凹坑嵌补;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劳保用品,不得单人作业,并严格按操作顺序施工;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
2)坡面锚杆挂网施工必须搭脚手架,严禁攀登锚杆露头。
3)施工难度较大的挡护工程必须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4)起重作业要遵守有关的安全规定。
5)对路堑边坡进行护砌时,松动的岩石要清除,墙基应埋置在可靠岩层上,必要时可以采取加固或加深措施,坡面有地下水露头时,要做引水设施。
6)严禁上面砌筑、下面勾缝的重叠作业,施工时坡脚不得站人。
7)支撑渗沟施工前必须准备好填料,施工后立即回填;开挖深度大于1.5m时必须加设临时支撑;渗沟挖深入行车线路基坡脚时,线路应设吊轨梁,列车通过时要停止施工。
5、机械安全
1)机械启动前要把离合器分离或把变速杆防在空档位置,确认周围无人或者障碍物时方可作业。
2)机械行驶中人员不得上下或传递物件,禁止在陡坡上转弯、倒车和停车,下坡不准空档滑行。
3)停车以及在坡道上熄火时,必须把车刹住,刀片、铲斗落地。
4)挖掘机
①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应过猛,一次进土高度不宜超过4 m.
②向汽车上卸土应待车子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驾驶室上方通过。
③铲斗回转半径内遇有推土机时,应停止作业。
④行驶时,臂杆应与履带平行,要制动住回转机构,铲斗离地lm左右。上下坡时坡度不宜超过20度.
⑤装运装载机时,严禁在跳板上转向和无故停车。上车后应刹住各制动器,放好臂杆和铲斗。
5)铲运机
①在新填的土堤上作业时,铲斗离坡边不得小于1 mo
②行驶时驾驶室外不得载人。
③拖式铲运机上下坡的坡度不得超过250,横坡不得超过60.
④多台铲运机同时作业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lom,横向距离不得小于20 m。
6)推土机
①推土机使用钢丝绳牵引重物起步时,附近不得有人。
②向边坡推土,刀片不得超出坡边,并在换好倒档后才能提升刀片倒车。
③推土机上下坡不得超过350,横坡不得超过100a
7)压路机
①在新填筑的路基_l进行碾压时,应从中间向两侧碾压,碾压的路面应基本平坦,如有障碍物要事先清除。
②两台以上同时作业时,间距不得小于3m,坡道上纵列行驶间距不得小于20 m.
③严禁压路机拖拉其它机械或物体。
8)自卸汽车
①发动时应检查、试运行液压机构。
②配合挖掘机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拉紧手刹车,如挖斗必须经过驾驶室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
③卸料时应选好地形,并检试上方和周围有无电线、障碍物以及行人。卸料后车斗应及时复原,不得边走边落。
④向洼坑地方卸料时,必须与坑边保持适当的距离,防止边坡坍塌。
⑤检修倾斜装置时,应撑牢车厢。
⑥车厢两侧严禁站人。
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我们坚信:在上级单位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通过我们的辛苦努力、扎实工作,强化安全意识,完善安全机制,落实安全责任,严格规章制度,以铁的手腕抓安全,以严的制度管人的行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加强现场管理,组织实施风险识别、安全检查、隐患整治、事故抢险工作能力,切实做到领导重视、全员参与、严防死守,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会向上提升,即定的安全目标能全面实现。我们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管理职责,真抓实干、严格管理,坚决不能有一刻松懈、一丝麻痹,坚定信心,不辱使命,确保安全生产稳定形势,全面树立和展示企业良好形象,为三淅高速公路早日建成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淅高速*stj-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ο一二 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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