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技术质量安全管理职责
技术质量安全管理职责
1、计划部门是企业的关键所在,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安全生产,个人安危的切身利益,生产部门中心任务必须两手抓,即一手抓生产编排管理,一手抓安全质量管理,在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按企业年度计划,拿出长安排,短计划,编制出每季每月的生产作业计划,并认真督促贯彻落实,出成效。
2、根据企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宗旨,要经常组织每个施工队成员学好规程,用规程,着装上岗,高空作业要常警鸣,细讲解,勤检查,认真督促。
(1)每周开展一次安全分析会
(2)每月一次安全质量,施工小结讨论会
(3)每季一次安全检查质量,施工作业总评建议会
3、全面负责调动施工队生产工作,安监察管理,施工质量。熟悉和掌握人员的思想动态,安技水平,组织均衡三个安排,四个有,三不一,四个坚持。
4、人员安排均衡,配备水准一样;
5、吊装安排细致,勤检查隐患,安全作业;
6、施工作业安排,杜绝瞎指挥,盲目蛮干。
7、四有即:
有纪律,班前班后点名,检查安全设施上岗;
有防范,对危害作业,有措施准备进行;
有程序,现场施工按预先方案施工作业;
有安排,明天任务,今天派,出工前“三交代”收工后“三检查”。
8、三不即:不误工、不延时、不出事故。
9、一保证即:要保质保量的完成每日工作任务,每项工作保证一票合格。
10、四个坚持即:
坚持“两票”制度,严把填写、审批、执行“三关”。
坚持安全工具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
坚持易燃、易爆物品按规定使用、保管和运输。
坚持事故调查分析,做到“三不放过”。
11、对企业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要先吃透,再安排,重大施工方案要严格按企业的规定认真执行,每天必须做好施工中作业日记、交、接桩要认真组织人员有章有序进行交接、预算、查看现场等任务,达到保持保量,全面完成各项施工任务。
12、要定期不定期向主管领导反映和汇报施工队人员思想动态、生产作业进度、工作编排程序、安全管理质量、教育培训措施等情况,把员工的合理化建议随时反馈到企业领导层,形成上下衔接一致,沟通渠道畅通。
13、对安装、施工作业验收、送电要全过程监察及督促,达到安全质监第一,信誉至上,虚心接受有关部门的工程检查验收,达到一票合格、不返工、无事故、不误工、无损耗、不返空、计划周。
14、严于律己,要以主人翁姿态管理好施工队安全、技术、业务,经常组织生产人员技术革新,小改小革、安全知识、增产节约、团结友爱和合理化建议活动,积极引导员工参加企业安全管理,勇于管理,勇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15、充分发扬团结友爱,协调员工之间与后勤之间的关系,使员工从思想上体现出爱岗位、爱集体、乐于吃苦的精神面貌。
第2篇 区专业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针对工程特点,及时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
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制定解决方案。
4、制定并组织实施施工工艺管理规定,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5、组织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使用过程中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工作,并组织实施。
6、参加因工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第3篇 分公司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1、总则
新疆兵团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作为公司下一级管理部门,在工程技术、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全面接受集团公司工程部的监督与管理。
分公司下属各项目部,集团公司工程部可直接参与关于工程技术、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的管理工作,分公司工程技术科负责配合与协调。
集团公司关于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同样宜用于分公司及分公司下属各项目部。
2、分公司施工技术科职责
各分公司工程技术科负责相应下属各项目部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管理工作,依据公司管理制度制定分公司管理制度,并监督与执行公司及分公司各项制度的运行。
配合集团公司工程部,做好科技创新、工程验收、安全事故调查、原地面测量、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等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审批。
3、报表
各类报表(质量、进度、安全、工程量、月总结)应及时,分公司应将报表及时按要求收集并核对后报公司工程部。
4、关于工程量管理
大中型项目大型土石方工程,原则上由集团公司工程部直接派人测量,分公司配合测量工作。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等工程量产生变化,
或地质原因出现岩土分界线,分公司应自行组织测量与工程量验收工作,并报集团工程部备案。中小型项目或土石方工程量不大的项目,由分公司在集团公司工程部的授权下,自行组织原地面测量及控制测量工作,并将测量数据与结果报集团工程部备案。
分公司所管辖的项目部工程量,数据准确度由分公司技术科审核与计算,并按集团公司要求上报工程部。
5、过程管理、科技创新、创杯及文明工地
分公司负责各下属各项目部过程管理,并完成集团公司布署的有关施工过程管理、科技创新、工法、创质量奖杯、文明工地等要求,并合理安排布署分公司内部的相关技术、科技、质量、过程管理、创杯及文明工地等工作。
6、工程进度管理
分公司应按依据项目部情况,进行工期控制,并按月跟踪下属各项目部进度,分公司应将工期明显滞后的项目按时上报集团公司,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分公司应按项目部运行情况,自行制定工期奖罚制度。
7、测量仪器管理
为确保测量仪器的统一协调与管理,测量仪器5000元以下,由分公司自行购置,但需向集团公司备案,5000元以上,由集团公司统一采购与发放。凡是发放到分公司或项目部的测量仪器,管理办法与公司管理大纲相同。
9、竣工资料管理
分公司负责对各下属项目部资料进行管理,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
将完整归档资料报集团公司工程部,经验收符合要求后,交公司档案室存档。集团公司负责对竣工资料的整理给予指导和日常检查,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由分公司负责。凡交集团公司归档的资料,必须交一份电子档文件。工程资料移交完毕后,由工程部负责人签字,方可支付最后的质量保证金。
10、年终总结
各分公司应建立年终总结制,并于每年年底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及项目部工作总结汇总后报集团公司工程部。
11、质量管理
各分公司对下属各项目工程质量负全责,并参照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分公司应积极参与下属各项目部过程质量管理,并将质量管理信息上报工程部。
12、安全工作管理
各分公司应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依制度落实分公司安全管理、项目部安全管理。各分公司年度安全目标为:重伤及以上事故率为零,轻伤率为5‰。
安全风险抵压金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各岗位风险抵压金为:项目经理1万元、书记5000元、项目部总工5000元、安全员3000元;分公司经理为1万元、书记5000元、分公司总工5000元、技术安全科科长3000元。
重伤及以上伤亡事故调查由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人员负责,分公司安全员配合工作,并收集整理相应资料,工伤事件由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统
一上报。
13奖罚处理
质量事故处理:对于出现质量事故,10万元以下,由分公司内部自行处理,若出现10万元以上质量事故,集团公司将按公司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并对分公司负责人处以项目经理30%罚款、分公司总工处以项目部主任工程师30%罚款、施工科长处以分公司总工50%罚款。
其它过程检查及上级各级部门检查中,受到表扬或批评的单位,按集团公司管理办法给予相应的奖罚。
创质量奖杯、工法、科技立项、文明工地等奖项,由集团公司统一按相关文件给予奖励。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按集团公司管理大纲执行奖罚条例,分公司出现安全事故,其分公司与技术安全科罚款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工工程师、工程部部长罚款额度相同,对集团公司不再处罚。
新疆兵团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管理部
2023年1月25日
第4篇 技术质量管理科安全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设备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设备档案,完善各类设备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进行安全技术研究,解决设备运行中存在问题,负责对新添设备的工艺设计审查,解决设备在施工安装过程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三、负责机械、电气、仪表、压力容器、起重、举升、动力、避雷防静电等设备的管理,制定年度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及实施方案,监督正常使用,防止事故发生。
四、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新产品运用,新材料的采用等工作中,都必须有安全和劳动保护的具体要求。
五、加强车辆管理,做好车辆的选型、采购工作。督促做好车辆维修、审验工作。督促检查车辆强制保养、例检及维护执行情况。及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切实有效措施。
六、监督维护人员严格执行保养的工艺要求和操作规程,定期组织对各级保养车辆的解剖检验,不断提高保修制量。主持对机械事故(含设备事故)的分析处理,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报告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七、负责组织对检验员、过程检验员、例检员的业务送培和资格审查工作。
第5篇 煤业公司煤矿生产安全技术质量管理细则
煤业公司煤矿生产、安全、技术、质量管理细则
一、托管范围
甲方将z煤矿原煤储煤场101皮带栈桥至井下生产系统及地面工程交由乙方托管。
矿井托管范围:工业广场地面及井下所有生产系统、生产辅助系统、有关安全生产系统及设施、相关的生活服务(设施)系统等,管理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生产及辅助系统有:回采系统、掘进系统、供电系统、运输系统、通风系统、给排水系统、地质测量、消防洒水防尘系统、通讯系统、监测监控系统、防灭火系统、压风系统等所有生产环节的劳动组织、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以及相关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二、矿井托管期间开采范围及有关指标
1.乙方应根据甲方产量要求,制订5年采掘计划,并保证采掘关系平衡。
2.乙方应按照行业要求及甲方的有关制度确保矿井合理开采,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符合有关规定。
三、采煤
1.乙方根据甲方年度煤炭生产任务编制月度生产计划,于每月25日前报次月计划,经甲方批准后执行。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上报甲方备案的接续方案组织生产。
3.乙方负责矿压观测工作,甲方协助配合,双方共享观测研究成果。
4.甲乙双方每旬对回采工作面采高、推进度进行测定,经双方核定后,作为回采工作面回收率考核和产量计量的参考,原煤采用量方计量的方式。
5.甲乙双方每旬对回采工作面丢煤情况进行抽检,经双方核定后,作为考核产量和回收率的依据。
6.生产期间采煤工作面搬家及安装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掘进
1.乙方应根据上报甲方备案的采掘接续方案和年度掘进计划,合理安排月度掘进进尺,以保证矿井采掘平衡。
2.乙方根据甲方下达的生产任务,于每月25日之前编制完毕次月掘进进尺计划,并上报甲方备案。
3.掘进巷道开工前,作业规程须报甲方备案后方可开工,擅自开工的巷道,一经发现,立即停产,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4.井下掘进工作的所有设备、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安装,并承担费用,乙方对工程质量负责。
五、机电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电源及供电系统设备。
2.甲方向乙方提供用于测量水耗、电耗的仪器仪表,乙方负责管理、维护、校验及更换,损坏的照价赔偿并安装。
3.甲方在乙方托管范围内配置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由乙方管理、使用和维护。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或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并安装。
4.乙方负责生产期间设备、材料的采购、管理和使用。甲方对采购的设备及材料实行审核许可制,乙方所购置的设备、材料等相关资料统一交给甲乙双方建档管理,相互签证。
5.在托管期内,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行业标准以及甲方的管理制度,对托管范围内的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辅助、后勤设备和设施等)进行使用、维护。
6.乙方应制订设备、设施的月、季、年度维修和保养计划,报甲方审批后,对托管范围内的设备和设施进行维护。大型设备的强制性检修每年不得低于4天,每月不得低于8小时。
7.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对托管范围内所有安全保护装置进行计算、整定、校验和试验。各类仪器仪表的校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台帐(包括大型设备),防止设备丢失或混合使用,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9.乙方生产需要的工器具,由乙方自行负责购置。
六、一通三防
1.乙方按行业规定设置“一通三防”管理机构,配备“一通三防”人员,制订配套的“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及具体实施细则。上级部门及甲方在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隐患、重大安全问题,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处罚,但不重复处罚。
2.甲方按设计一次性配置“一通三防”所需的监测仪器仪表,乙方负责使用、管理、维护和校验。生产期间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合同期满甲方收回全部设备(不含易损件),乙方须保证交回设备正常完好。乙方按规定按时提交矿井“一通三防”检测数据,同时建立“一通三防”各类设备、设施使用、维护及各种检测数据台账,台账必须真实有效。
3.乙方必须于每月25日前向甲方上报当月“一通三防”工作总结和下月具体工作计划。未按要求上报,甲方有权处罚。
七、调度
1.乙方负责矿井安全生产指挥调度系统、安全监测系统的日常使用、设备的维护、维修,保证设备的完好无损,由于维护保养不到位或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须将调度信息全部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
八、地质测量
1.乙方负责提供保障满足矿井正常生产所需的测量仪器仪表,并负责使用、维护、保养和管理。
2.乙方根据行业标准和要求及时、准确地整理生产过程中收集的相关地质、测量及水文数据资料,并按月移交甲方一份。
九、安全生产
甲方采取整体托管形式,因此煤矿整体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的投入(按设计要求的安全设施首次投入由甲方承担)、安全事故的处理、事故费用及罚款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安全生产责任,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具有监督权。
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方针,严格贯彻执行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安全指令、规定和要求。
2.乙方承担矿井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全面负责落实矿井的安全管理等各项工作。乙方自行承担非生产区域、非生产时间的所属员工的安全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甲方对乙方管理体系及机制的齐全性、合理性进行监督,并督促乙方落实执行。
3.安全费:
综合托管费用中所含的4元/吨安全费必须专款专用,按照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甲方的监督下由乙方规范执行托管范围内各项安全的投入、安全设施的建设,以及职工安全培训工作,否则甲方有权扣减相关费用并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视同违约。
安全费由甲方按月度考核,一月一结算;具体按下列条件考核支付:
(1)当月发生轻伤事故,每起事故扣减当月安全费用的10%;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每起事故扣减当月安全费用的20%;
(2)若发生重大机电或运输事故,按每次扣减月度安全费用的6%计算,并至月度安全费用扣减完。
4.矿井安全考核指标:
矿井年度安全考核必达指标(原煤百万吨死亡率):以当地煤炭局下达的安全指标为年
度安全考核必达指标。
矿井年度安全考核奋斗指标(原煤百万吨死亡率):0。
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应协助处理。
轻伤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并对乙方罚款5万元/次;
重伤及以上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并对乙方罚款10万元/次;
因乙方人员“三违”行为等受到政府及有关部门处罚、停产整顿,除处罚部分由乙方承担外,甲方可视罚款、停产情况,对乙方处以不低于5万元/次的罚款。
5.乙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行业规定取得煤矿安全任职资格证。
6.乙方内部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或隐患排查制度),召开专门会议,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对于行业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过程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处罚。
7.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如乙方故意拖延不报或故意隐瞒事故,甲方有权根据事故大小及影响对乙方除正常扣罚安全费用外处以不低于10万元的罚款,直至解除合同。
8.乙方必须按行业要求建立并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十.设备订购及维护
1.该合同中涉及的所有设备,由甲方出资购买的,产权归甲方所有;由乙方出资购买的,产权归乙方所有。
2.大型机械设备整体报废更新依照行业标准和厂家使用说明书为准。
3.辅助运输中搬家倒面车辆由乙方自备;其余车辆由甲方视实际情况配备,乙方负责使用、维护、保养,油料及相关维护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6篇 技术质量安全管理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技术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技术质量管理制度、文件。
2、负责重大工程和特殊工程的作业指导文件的审核。
3、负责单位工程技术资料内部核验。
4、配合分公司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单位工程进行内部核验。
5、负责推广应用新技术并指导实施。
6、组织贯标及标准规范方面的学习培训。
7、制定公司内审计划,牵头组织内审和管理评审,配合认证单位对公司管理体系进行认证。
8、组织编制公司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工法及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
9、负责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进行检查、监督,优化施工组织设计。
10、负责公司监视和测量装置使用的监督、检查。
11、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督、检查和指导。
12、负责公司质量月报表工作。
13、配合其它领导、部门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的审查
第7篇 各区域专业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针对工程特点,及时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
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制定解决方案。
4、制定并组织实施施工工艺管理规定,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5、组织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使用过程中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工作,并组织实施。
6、参加因工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第8篇 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分公司
分公司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1、总则
新疆兵团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作为公司下一级管理部门,在工程技术、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全面接受集团公司工程部的监督与管理。
分公司下属各项目部,集团公司工程部可直接参与关于工程技术、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的管理工作,分公司工程技术科负责配合与协调。
集团公司关于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同样宜用于分公司及分公司下属各项目部。
2、分公司施工技术科职责
各分公司工程技术科负责相应下属各项目部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管理工作,依据公司管理制度制定分公司管理制度,并监督与执行公司及分公司各项制度的运行。
配合集团公司工程部,做好科技创新、工程验收、安全事故调查、原地面测量、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等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审批。
3、报表
各类报表(质量、进度、安全、工程量、月总结)应及时,分公司应将报表及时按要求收集并核对后报公司工程部。
4、关于工程量管理
大中型项目大型土石方工程,原则上由集团公司工程部直接派人测量,分公司配合测量工作。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等工程量产生变化,
或地质原因出现岩土分界线,分公司应自行组织测量与工程量验收工作,并报集团工程部备案。中小型项目或土石方工程量不大的项目,由分公司在集团公司工程部的授权下,自行组织原地面测量及控制测量工作,并将测量数据与结果报集团工程部备案。
分公司所管辖的项目部工程量,数据准确度由分公司技术科审核与计算,并按集团公司要求上报工程部。
5、过程管理、科技创新、创杯及文明工地
分公司负责各下属各项目部过程管理,并完成集团公司布署的有关施工过程管理、科技创新、工法、创质量奖杯、文明工地等要求,并合理安排布署分公司内部的相关技术、科技、质量、过程管理、创杯及文明工地等工作。
6、工程进度管理
分公司应按依据项目部情况,进行工期控制,并按月跟踪下属各项目部进度,分公司应将工期明显滞后的项目按时上报集团公司,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分公司应按项目部运行情况,自行制定工期奖罚制度。
7、测量仪器管理
为确保测量仪器的统一协调与管理,测量仪器5000元以下,由分公司自行购置,但需向集团公司备案,5000元以上,由集团公司统一采购与发放。凡是发放到分公司或项目部的测量仪器,管理办法与公司管理大纲相同。
9、竣工资料管理
分公司负责对各下属项目部资料进行管理,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
将完整归档资料报集团公司工程部,经验收符合要求后,交公司档案室存档。集团公司负责对竣工资料的整理给予指导和日常检查,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由分公司负责。凡交集团公司归档的资料,必须交一份电子档文件。工程资料移交完毕后,由工程部负责人签字,方可支付最后的质量保证金。
10、年终总结
各分公司应建立年终总结制,并于每年年底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及项目部工作总结汇总后报集团公司工程部。
11、质量管理
各分公司对下属各项目工程质量负全责,并参照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分公司应积极参与下属各项目部过程质量管理,并将质量管理信息上报工程部。
12、安全工作管理
各分公司应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依制度落实分公司安全管理、项目部安全管理。各分公司年度安全目标为:重伤及以上事故率为零,轻伤率为5‰。
安全风险抵压金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各岗位风险抵压金为:项目经理1万元、书记5000元、项目部总工5000元、安全员3000元;分公司经理为1万元、书记5000元、分公司总工5000元、技术安全科科长3000元。
重伤及以上伤亡事故调查由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人员负责,分公司安全员配合工作,并收集整理相应资料,工伤事件由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统
一上报。
13奖罚处理
质量事故处理:对于出现质量事故,10万元以下,由分公司内部自行处理,若出现10万元以上质量事故,集团公司将按公司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并对分公司负责人处以项目经理30%罚款、分公司总工处以项目部主任工程师30%罚款、施工科长处以分公司总工50%罚款。
其它过程检查及上级各级部门检查中,受到表扬或批评的单位,按集团公司管理办法给予相应的奖罚。
创质量奖杯、工法、科技立项、文明工地等奖项,由集团公司统一按相关文件给予奖励。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按集团公司管理大纲执行奖罚条例,分公司出现安全事故,其分公司与技术安全科罚款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工工程师、工程部部长罚款额度相同,对集团公司不再处罚。
新疆兵团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管理部
2023年1月25日
第9篇 项目副经理主管技术质量安全管理责任
⑴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
⑵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⑶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⑷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和针对性,并组织进行验收,监督其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⑸工程项目如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要及时上报技术质量部,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副总经理(主管技术质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对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情况。
⑹组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验收工作,并做出结论性意见。严格控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⑺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
⑻参加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
第10篇 水暖工程技术质量、安全交底管理
1、水暖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工程技术质量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交底工作必须在工程施工前进行,任何情况下不得先施工,后交底。弓底要及时、准确、完整,并具有针对性。
3、技术质量交底应对施工图、设计变更、施工技术规范、施工质量验收术准、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分项工程施工工艺及新技术施工)法等内容进行具体要求和指导。
4、各分项工程施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对工长、质检员、班组长、安全员及施工骨干人员进行技术质量交底,并办理签字交接手续。技术交底资料必须及时发给工长、质检员和班组长,并办理交接手续,违者负激励50元/次。
5、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工艺的技术、质量和安全要求,应在施工前进行专项书面交底,办理签字手续。并在班前由工长进行口头交底。
6、各班组及施工骨干人员变换施工岗位时,要重新进行技术质量交底。
7、设计变更及技术联系通知单的主要内容,必须及时进行专项交底。
8、各分项工程施工前,技术员必须对全体施工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专项交底,并办理全员签字手续。
9、接转工程复工后,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对操作人员重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10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交底,并未及时整改的负激励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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