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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有效强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特与承租户签订消防安全管理合同书,明确内容如下:
一、承租单位应按“谁主管,谁责任”的原则,建立和健全企业内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要逐级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
二、承租单位每月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限期整改。
三、根据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职责,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冬防119”等专项活动,积极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努力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四、承租期间必须搞好自已的生产经营工作、安全保卫、货物保管保险工作、必须遵守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用火、用电等各项防火安全制度。
五、必须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严禁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搭建工棚等,车辆应按指定地点停放。
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安全隐患,并可协助乙方进行有利的整改。如违反上述安全规则,后果由乙方独自承担。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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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电指标:____________
________月份 ________公司用电指标最大负荷分配为 ________万千瓦。日负荷率按93%考核,经济制约按91%计算。
二、负荷制约:____________
1.在高峰负荷时间 ________公司用电负荷不得超过指标 ________万千瓦。在电网允许情况下如负荷超过105%,其超出部分加倍收取基本电费。
2.高峰时间为每天:____________8点30分至11点30分、18点30分至22点。
3.在高峰负荷时间 供电局________证 ________公司用电指标 ________万千瓦。如果未按计划指标供电,则按减供的负荷加倍扣减当月基本电费(每天按1/30计算)。
三、用电量的制约:____________
本月应达到的用电量=日负荷量×24×0.91×31=万度。
1.如果某________公司月用电量达不到上述月用电量付电度电费。其少用电量部分以 ________公司上月的平均电度电价计算电度电费(不包括基本电费)。
2.在 ________公司不超指标 ________万千瓦情况下,由于 供电局原因影响 ________公司少用电量,则按实际情况从应达到的用电量中扣减(少供电量的计算,以前3天实际平均值为准,遇休息日顺延1天),其少供部分同样以 ________公司上月平均电价计算电度电费,在月结算电费中扣减。
四、负荷与电量计算
1.用电最大需量= ________公司受电表综合小时最大负荷×1.06.以全月每天两个高峰时间的最大需量作为结算电费的依据。
2.每日高峰时间 ________公司最大用电负荷按下列公式考核。
3.电量考核以 ________公司当月向供电局结算电费的电度数为准。
五、本合同执行的赔、罚款电量部分在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结算完毕,其他部分均仍按正常电费结算办法执行。
六、 ________公司应加强计划用电与用电管理工作。在电网需要限电时, ________公司要按地区电力调度要求,配合做好限电工作,不得拖延。
七、 ________公司应及时、准确地向供电局提供全月基本电费的结算数据。如发现有不实之处,由供电局提出处理意见。
八、本合同的有效期: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九、本合同的签订,执行及结算事宜的经办部门为 供电局用________和 ________厂。
供电局 ________公司
负责人: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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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经济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出资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出资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改变经营范围的,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由单独出资组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出资方式为。
(注: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出资人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出资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出资人分次缴纳。首次出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以前足额缴纳。(注:出资人出资采取一次到位的,不需要填写下表)。
股东缴纳出资情况如下:
(一)首次出资情况:
│出资人│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
││(万元)││(%)││
(二)第二次出资情况:
│出资人│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四章出资人
第十四条出资人是经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的职责。
第十五条出资人享有如下权利: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向公司委派或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并在董事会成员中指定董事长、副董事长;决定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委派或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监事,并在监事会成员中指定监事会主席;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和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报告;
(五)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六)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七)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
(八)公司终止,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九)修改公司章程。
(十)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出资人对上述事项作出决定,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应当报经审批。
(注:前款第(一)、第(六)项可以根据情况,由董事会行使相关职权)
第十六条出资人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出资人可以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但须依法进行审批并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转让后,应变更公司形式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章董事会、经理、监事会
第十八条公司设董事会,由人组成,其中应当有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董事由出资人委派或更换,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或更换。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注:不超过三年)
第十九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名,由出资人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第二十条董事会对出资人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出资人的决议;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分立、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的方案;
(五)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六)聘任和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七)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八)公司章程或者出资人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可以调整通知时间。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四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出资人批准,董事可以兼任经理。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出资人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经营组织的兼职。
第二十六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由人组成。(注:监事人数不得少于五人)监事由出资人委派或更换,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比例由出资人决定,但不得低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七条监事会主席由出资人在监事中指定。
第二十八条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的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二十九条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形成决议须经半数以上的监事通过方才有效。
第三十条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出资人决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六章公司财务、会计
第三十一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的三个月内送交出资人。
第三十二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应依法分配红利。
第七章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三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出资人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公司有前款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三十四条公司因章程前条第(一)、(二)、(四)项的规定而解散的,应当依法组建清算组并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出资人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五条清算组由出资人组成,依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和承担义务。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三十七条公司章程由出资人(或:董事会)解释。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所称“以上”含本数;“过半数”不含本数。
第三十九条公司根据需要或因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而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公司原登记机关备案。
第四十条本公司章程由出资人制定。(或: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报出资人批准),公司设立登记后生效。
出资人签名(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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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班组):乙方(职工):
为了更好地搞好工程建设,理顺施工班组和下属职工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施工,班组与职工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班前必须进行上岗安全交底、上岗检查、上岗启示的“三上岗”和每周一次“一讲评”安全活动,并有考核措施和记录。
二、甲方应经常组织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三、甲方应对本工地所需的劳保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和提供,否则,乙方有权提出抗议并停工。
四、乙方应有组织地进行安全作业,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五、乙方在从事生产任务时,应认真地按照安全技术交底,正确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违规操作。
六、乙方在上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甲方负责人。
七、凡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在市级以上检查中受表扬者,班组职工每次每人奖励500元;凡在公司或上级部门检查中受批评的班组职工每次每人处罚200元。
八、凡是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故损失由责任人负责,并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追究法律责任。
甲方代表: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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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制定目的
_____为规范本公司供应运输部门工作,明确其负责人的工作内容、权利和职责,使负责人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特制定此工作责任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工作责任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供应运输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 制度具体内容
一、部门负责人工作内容:
1.部门负责人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资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编制物资(含包装材料)供应计划和采购计划,并按计划做好物资供应工作。
2.资金管理
核定和掌握所属仓库资金的定额,加强资金管理,实行储备资金指标下库,保证储备资金的合理使用。
3.仓库管理
加强仓库管理,定期组织盘点,对盘盈、盘亏、丢失、损坏等情况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具体管理以下物品:
(1)核定和掌握所属仓库各种物资的储备定额,及时组织处理超储积压物资。加强废旧物资的管理,做好废旧物资的回收、保管、修复、改制、再生利用和对外处理等工作。
(2)负责制定材料(含包装材料)、燃料供应定额,严格按定额(或限额)发料,主要生产用料送到车间。掌握各类物资的收发动态、库存和主要原材料、燃料、油料、贴花纸、包装材料的消耗情况,按时编报物资供应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
(3)根据_______科提报的计划,负责组织设备电器备件的采购和保管供应工作。
4.车辆管理
做好本科所属运输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完成工厂物资运输任务,保证行车安全。
5.规划、目标管理
(1)按照国家的能源政策和法令,负责制订工厂节能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能源管理,监督能源的合理使用,不断提高能源利用率,按时填报能源统计报表。
(2)根据______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科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工作。
6.环境管理
监督工作人员做好防火、防潮、防鼠等工作。加强安全防火的教育和管理。
二、部门负责人职权
部门负责人的职权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签订合同
在计划范围内,有权代表_____签订材料、工具、备件等物资订货合同。
2.能源物资处理
(1)有权监督、检查各部门能源管理和能源消耗情况。对浪费能源的行为,有权制止和提出处理建议。
(2)有权检查各部门生产物资使用情况和储备情况。对各部门不合理使用物资或盲目储备,有权制止。
(3)有权处理多余积压物资和废旧物资。对各单位擅自处理废旧物资,有权予以制止。
(4)在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有权对外进行物资调剂。
3.要求提交计划、资料
有权要求各部门按期提供有关的计划、各类物资消耗统计报表、工艺消耗定额和其它有关资料。
4.车辆调配
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配运输车辆。
5.人事处理
对本_____下属人员的调动、奖惩、晋级有建议权。
三、部门负责人职责
1.物资管理方面
(1)对物资供应计划编制不周或物资供应不及时,影响公司计划任务的完成负责。
(2)对供应物资的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影响生产、工作负责。
(3)对由于执行制度不严,盲目采购,造成物资超储积压浪费,影响资金正常周转负责。
(4)对由于管理不善,工作失职造成物资(含包装材料)损失或毒品外溢、丢失负责。
(5)对采购进厂的已淘汰或即将淘汰的物资负责。
2.能源管理方面
对能源管理不善,使用监督不严,造成浪费,完不成上级下达的能源节约计划指标负责。
3.人员管理方面
对由于教育不够,本_____人员发生违反政府法令或财经纪律,不遵守市场规定或徇私处理物资,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负责。
4.环境管理方面
对由于忽视安全教育、措施不力,造成人身、设备、交通安全和火灾事故负责。
5.方针、目标管理
对本科方针、目标未及时展开、检查、诊断、落实负责。
第四条 附则
本制度经_____核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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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企业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贯彻落实好安全工作责任制及其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提高公司全员安全责任意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2015年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为企业稳定运行和效益增长提供良好的安全经营环境,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企业的实际情况,特下达2015年安全工作责任书。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工作贯穿企业和部门工作的全过程,做到安全目标明确,安全措施落实,安全人员到位,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二、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管理网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分管领导和部门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以教育、检查、分析、除患等多种方式,全面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从公司大局出发,督促和要求所属部门员工切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三、各部门必须把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第一位,根据部门特点规范各项工作和安全监督,严格按照“三不放过”原则,全面掌握安全工作情况,按月做安全总结分析,按季度分阶段组织本部门做好安全自查内审以及年度安全目标评价工作。
四、加强部门自查,规范内部安全管理,消除不安全隐患。重点要害部位、重要场所、主要出入口要下大气力解决好防控布点、防控力量、防控措施、安全经费投入等问题,着力构建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完善的安全防控网络。要开展经常性的“四防”工作检查,要求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留死角,隐患整改率要达到100%,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各部门必须确保集团及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实现“四无一杜绝”总目标:无重大火灾和交通事故,无重大人身和资产损害事故,杜绝恶性人为责任事故、有效控制意外突发事件。实现创建安全企业的目标。
六、因安全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发生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分管领导和部门主要责任人及当事人的责任。
本责任状从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经签字生效。
总经理:
副总经理:
部门责任人:
2015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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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管理资产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将其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现金委托甲方进行合法的市场挂牌证券买卖。委托期限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证券营业部开设乙方个人所属的合法证券帐户,并将上述委托资金全数转入该帐户。(资金帐号:_____,股东帐号:_________)
三、在委托期间,甲方有权对该帐户的资金进行买卖,但资金存取权仍属于乙方。
四、甲方在每次买/卖完毕后,应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情况告知乙方,买卖理由可以不作解释。
五、利润分配
1.所得利润为委托资金_________%以下的,该部分全属乙方所有。
2.所得利润为委托资金_________%以上的,甲方收取超出部分的_________%。
3.资产管理期满后结算利润,如产生可分配利润,乙方应以结算后一周内将该利润款项划拨至甲方指定银行帐号。(帐号:___;开户行:_________)
4.若乙方在委托期限内终止该协议,须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有权不履行本合同所作承诺,并在收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_个交易日内将委托帐户的证券完全沽出后,进行结算工作。届时,如果乙方委托资金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有利润,则乙方最高只能按利润的_________%提取利润,剩余利润归甲方享有。
5.若甲方在委托期限内终止该协议,即使乙方同意,甲方亦应向乙方支付委托资金和利润。届时,如果乙方委托资金有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如有利润,全部归乙方享有。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未尽事宜以双方协商达成的补充文件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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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委托人(以下称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资产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鉴于:管理人是拥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和证券投资专业人员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在证券行业具有良好的信誉;
委托人愿将其自有资产的一部分委托管理人进行资产管理,同时,管理人愿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释义
(1)委托资产:指委托人具有所有权并依法可以用于投资的资产,即本合同第2条所述之资产。
(2)剩余资产:指委托期限终止时,本合同第5条(1)项所确定的资产管理帐户的余额所表示的资产。
(3)年收益率:指委托期限终止时,以年度计算的投资收益与期初委托资产之比率。
(4)管理佣金:指管理人按委托资产的比率收取的服务费用。
(5)业绩奖励:指管理人根据委托资产的收益情况从委托资产的收益当中按比率提取的奖励金。
2、委托资产及其评估
(1)委托人愿将下列_________项资产交付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
a、人民币资金:(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b、股票:(名称)_________,(代码)_________,(数量大写)_________。
c、债券:(名称)_________,(代码)_________,(数量大写)_________。
d、外汇:(币种)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
e、其他:_________。
3、委托资产的投资范围
(1)管理人应根据委托人的投资意愿制订投资方案,征得委托人同意以后,将委托资产投资于_________(深圳、上海两地交易所买卖a股股票/基金/上市有价证券包括债券、国库券/新股申购)。
(2)如果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现影响或限制管理人进行约定的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双方应立即对投资意愿和投资方案进行协商和修改。
4、资产管理期限
(1)资产管理期限自委托资产到达管理人指定的银行帐户且委托人对资产管理账户进行有效授权之日起算。
(2)本合同的资产管理期限为个_________月;若本合同依照第13条的规定得以延期,则该期限也相应延长。
5、帐户管理
(1)在资产管理期限内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开立资产管理帐户:
a、以委托人名义开设国债帐户和资金帐户
b、由管理人开设资产管理专户
(2)委托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应将委托资产划入前款所确定的帐户。
(3)管理人对(1)项所确定的帐户有完全的交易操作权,但不拥有除正常交易结算外的资金划拨权。
(4)资产管理帐户的资金密码由委托人保管,预留印鉴为双方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私章。
6、委托人的声明与承诺
(1)委托人保证委托资产是委托人的自有资产,资产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同时保证委托资产上没有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也没有任何限制性条件妨碍委托人对该项资产的所有权,监控权以及管理人对该项财产的操作权。
(2)委托人将委托资产交付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的行为不违反委托人自身的商务决策程序,是合法,有效的。
(3)委托人保证提供给管理人的一切资料均为完整,准确,合法,没有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7、管理人的声明与承诺
(1)管理人承诺将选派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作为合法的交易指令操作人员负责委托资产的管理工作,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投资运做,遵照诚信原则,尽最大努力,运用科学手段控制市场风险,力争委托资产的保值和升值。
(2)管理人保证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不挪用委托人的委托资产,不以获取佣金为目的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8、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有权取得管理人出具的资产管理报告及其他必要信息,随时查询了解委托资产的操作情况,并监督资产运营状况。
(2)委托人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取得委托资产清算后的剩余资产和收益。
(3)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全部地将委托资产交与管理人管理。
(4)委托人应向管理人提供关于自身财务状况和投资目标的基本文件资料,并承担委托资产在委托管理人管理之前的一切风险和相关的法律责任。
(5)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管理方全额支付管理佣金,并承担在资产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交易手续费和依法可能对证券交易征收的有关税费。
(6)委托人向管理人发出的指示和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做出,委托人有义务保证该指示或通知上的签名及印章合法,真实,有效。
9、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管理人应保存资产管理操作中的详细资料,按本合同规定向委托人提供准确,完整的资产管理报告和其他必要信息,接受委托人的查询。
(2)在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资产管理期限届满时,管理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第10条的规定收取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并有义务将清算后的所有剩余资产和收益及时返还委托人。
(3)为保证委托资产的安全,管理人的自营业务,经纪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在人员,财务,帐户上应严格分开,不得混合操作。
10、管理佣金
(1)委托人按委托资产总额的_________%,向管理人支付委托资产管理佣金。
(2)当委托资产年收益率超过一定指标时,管理人可以获得业绩奖励;具体的奖励方式和办法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3)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由管理人在双方协商的清算日或资产管理期限届满之日从剩余资产和收益中一次扣划。
11、委托资产的清算
(1)在资产管理期限届满前,双方可以约定具体的清算日;如无约定,资产管理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清算日。
(2)清算日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应在扣划约定的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后,根据委托人的资金划转指令将剩余资产和收益一次划转到委托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12、保密事项
委托人和管理人在此承诺,对于依据本合同所获得的所有关于委托人资产状况,经营状况,委托资产运作状况的书面和非书面资料,以及关于管理人的资产管理方案,投资策略和公司经营状况的书面和非书面资料,双方均严格保密,并责成任何有可能接触到上述资料的人员保守秘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但国家司法机关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除外。
13、合同的期限与转让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委托人委托资产到达管理人指定帐户且委托人对资产管理账户进行有效授权之日生效。期满后可续签。
(2)双方应在本合同到期前_________个月就合同是否延期开始协商,以便管理人安排正在进行的交易并确定合同延期后的新的投资策略。
(3)双方经过协商决定延期的,应在合同终止前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对延期事宜加以约定。
(4)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
14、合同的修改和解除
(1)本合同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予以修改。
(2)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因与现行法律不符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在出现这种情况时,双方应立即协商,谈判修改该条款。
(3)如果因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国家政策法律环境发生重大变故,电信部门原因造成的通讯中断,交易所原因造成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或意外情况,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受到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4)当委托资产亏损_________%时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对委托资产进行处置。
(5)依据本条(3)款规定解除合同的,视同资产管理期限提前届满,双方仍享有和承担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义务,但管理人的管理佣金应按照已履行期间占约定的资产管理期限的比例计收。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协商确定委托资产的清算日,比照本合同第11条(2)款的规定办理清算事宜。
(6)依据本条(4)款规定解除合同的或者因管理人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暂停或取消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从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而自动解除的,管理人应将截止合同解除之日的全部剩余资产和收益返还委托人,不得要求支付管理佣金。
(7)因管理人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暂停或取消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从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而自动解除时如剩余资产少于委托资产本金,则管理人应补偿委托人的损失,但该补偿以补足委托资产本金并支付截止合同解除之日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为限。
15、违约和赔偿
(1)除本合同第14条(3)(4)(6)款规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委托资产_________%的违约金,且违约方丧失依据本合同要求投资收益或资产管理佣金的权利。
(2)管理人未按本合同第11条(2)款的规定及时划转剩余资产和收益的,每延滞一天,应向委托方支付相当于委托资产万分之_________的补偿金。
(3)如委托资产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政府机构扣押或查封,除非得到委托人的书面授权,管理人将没有义务代表委托人在针对委托资产提起的司法或行政程序中进行答辩。因代表委托方处理上述争议事项所产生的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4)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16、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
(2)对由于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为保证委托人、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实现,双方委托_________作为监管人。委托人、管理人与监管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按三方所签订的《监管协议书》的规定执行。
18、附则
(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日后双方签署的任何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以书面形式申明放弃某项权利,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或及时行使该权利,并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监管人持有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管理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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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在本人砖混结构住房建筑工程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并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乙方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承包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操作,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上岗操作现象时,承包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人员和安全员应随时检查劳动保护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工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三、违约责任
乙方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村委会一份,小溪塔街办开发区城建部门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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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加强房屋装修管理,保障小区所有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小区内的公共秩序,根据《物业管理法规》、《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和《业主公约》的规定,维护辖区的安全和卫生环境。确保业主装修安全,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为装修安全监管方,乙方为装修施工执行方,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物管部门的检查。
2、乙方负责对装修施工人员安全施工进行教育,督促施工人员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3、乙方对施工现场负责,不准乱泼水、乱扔垃圾,不准乱堆物、乱接电线等。若有违反,甲方可取消其装修施工资格。
4、乙方在施工期间要保持楼层公共设施的清洁、完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损失,情节严重将追究其有关责任。
5、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室内放有易燃物品时及木工、油漆阶段的现场不准吸烟、动明火,严禁使用电炉。
6、因装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漏水等事故,需负责修复,若造成其他经济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应全部承担经济及其他责任。
7、楼顶、平台、外墙门窗、阳台的装修及空调的安装,须保证建筑物外观的协调统一。如有违反,除恢复原状外,扣除部分或全部装修保证金。
8、乙方应严格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所有的装修材料须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材料应堆放整齐,刨花等易燃易爆垃圾应及时清除。
9、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不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10、经甲方确认,乙方在施工期间无违反本责任书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且验收合格,甲方可如数退还乙方装修施工押金;如乙方在施工期间,违反本协议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情节严重者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酌情扣留部分或全部装修押金作为违约金;因乙方过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乙方需承担法律责任,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11、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12、本责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如有违约将按违约的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物管部) 负责人: 日 期:
乙方(业 主)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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