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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一百多年前的英国,一个才华横溢的侦探形象。大部分故事集中讲述了一些比较困难需要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
福尔摩斯是一名侦探,平常他都在贝克街221号的b室里抽着雪茄烟,等待委托人来。一旦接到案子,他就会立刻变成一条追逐猎物的猎犬,锁定目标,把整个案子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真相大白。他有着高超的侦探才能,擅长心理学和逻辑学。他勤于观察和思考,擅长分析人物的特点,从蛛丝马迹中找到破案的线索。他的朋友华生虽然有些“反应迟钝”,但正因为如此,才更加突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并且,福尔摩斯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的演奏水平也相当的高超。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令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他都会竭尽全力的要揭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更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蒙蔽双眼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更要牢记坚持不懈是成功的保证,只有坚持不懈才能走进成功的殿堂。
我也暗暗下定决心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之人,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不仅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令我佩服,小说的创作手法也令我佩服不已。刺激、惊险,充满悬念的情节使我欲罢不能,结构严密,丝丝入扣,起伏跌宕,引人入胜。它不断从各个方面提出问题,吸引我随着福尔摩斯的脚步逐渐走向事情的真相,那种云雾散尽,目标骤然清晰的喜悦让我爱不释手。因为吸引读者是很重要的,所以,以后我在写作的过程中一定要多多学习呀!
当然了,我喜爱的福尔摩斯并不是个完美的人物,有一次在窗口出现黄面人的那个案子中,他由于骄傲而早下结论,导致后面的许多麻烦。从他的这个教训中,我明白了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无论做什么事一定要谦虚谨慎才行,否则你得心应手的事情也会经常出错。所以,一定要谦虚,千万不能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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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哦然的机会你,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过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物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我觉得无论是谁,也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就像我一样,有时考一个好成绩,结果骄傲起来,于是下一次考试成绩不理想。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也经常出现问题。很多事情只要细心就会干成,那破你连看都没看过。
但是骄傲并不是代表没有自信。如果福尔摩斯手里掌握着许多证据,如果没自信,不敢行动再多的证据也是杯水车薪,毫无意义 。无论是在困难的事情,只要你敢去尝试一下,就会有成功的机会正像贝弗利·希尔斯说的一样:失败了,你可能会失望,但如果不去尝试,注定会失败。所以无论是什么事,都要勇于尝试。
只有细心自信加上勇于尝试,才能获取成功的希望,什么事情都做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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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二十六日那天,我看完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一书,这“侦探小说之父”——亚瑟·柯南道尔爵士笔下的夏洛克·福尔摩斯,竟让一个沉浸在《哈利·波特》魔幻世界里的女孩,爱上了侦探小说,这真实一个奇迹!故事的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在破案过程中,那种在任何情况下都沉着冷静而又幽默的风度把我深深的打动了。他个子不高,体形却十分消瘦,但是他却十分熟悉拳术,这无疑为他打造了一种神秘感;他总爱抽烟斗,因为他可以使福尔摩斯平静下来。他还有一个奇怪的特点,他从不喜欢看那些正儿八紧的书。不仅他的生活很特殊,就连破案也很棒。这些让我彻底成了这个英雄的崇拜者,用自己满腔的敬佩来祭奠这位天生善观察推理的侦探!
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与推理能力极强,就如在《血字研究案》中,他总是能以他的实践及推理给大家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这样离奇的案件对福尔摩斯来说只是小菜一碟,好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哪!福尔摩斯的果断推理和大胆的想法,令我大开眼界,无论是那敏锐的察觉力,还是那绝伦的推理,都让我为之陶醉。在所有的案件中,我觉得《荣苏号》一案和《墨氏家族的成人礼》一案也充分体现了福尔摩斯的这一特点,这两个案子中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它们都有奇怪的语言。先来看看《荣苏号》一案吧!在这个案子中那封信是隔两个词、两个词写得。在普通人眼里,一般最多只会想到隔一个词的写的方式,而我们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用自己的智慧把这个密案的关键点给解了开来。而最有意思的《墨氏家族的成人礼》一案,福尔摩斯也从墨氏家族那看似简单、古怪的成人礼问答中,整理发现了至关重要的不但是死者的“藏身之地”,同样为墨氏家族发现了多代未发掘的秘密宝藏。
当我看到《最后一案》时候,我知道这个就是我爸爸说的有关莫里亚蒂教授的一案。这位教授也是一个高智商的人,组织了一个犯罪组织,拥有一支非常强的犯罪队伍。整个大英帝国这么多案件中,有百分之六、七十都是莫里亚蒂教授的犯罪组织干的。谁能把这位犯罪王国的拿破仑——莫里亚蒂教授组建的犯罪组织捕捉起来,就能得到四、五十件神秘悬案的答案,而福尔摩斯凭借自己的智慧、勇气和毅力做到了。
读完福尔摩斯最后留给华生医生的信后,我意识到福尔摩斯这位鼎鼎大名的大侦探已经离我们远去,但是 “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却已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中,因为从福尔摩斯身上我学到了太多,认真观察事物、坚持、执着、冷静、正义、钻研、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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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是个不错的小说,是有过的阿瑟.柯南道尔写的主人公是歇洛尔福尔摩斯。是以“华生医生”为第一人称写的侦探小说。我看了其中的两部案子,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两篇。
血字的研究是写福尔摩斯、格里格森、莱斯特雷德和华生探了一个一个凶手杀了两个人的案子,两个案发现场都有同样的地方,如墙上都有血字rache(德文,意为复仇),尽管其中有些“障眼法”,但还是被福尔摩斯一眼识破。于是,福尔摩斯很快推测出凶手身高过六英尺、正当壮年、脚偏小、抽特里奇雪茄烟而且这是一个毒杀案,但获得了一个线索——一枚戒指,福尔摩斯便和他的“贝克街小分队”——六个小混混分头找线索,便找到了凶手杰斐逊霍普,理由是死者以前是摩门教徒,并抢走了他的心上人,她在逼婚后一个月死了。杰斐逊霍普便记仇于心,但有患上了主动脉血瘤,但还是在弥留之际手刃仇人,死而无憾了。
福尔摩斯之所以一一看破“障眼法”,不是因为他是神,而是因为他留心观察到案子中的种种细节,从而得以大显身手,推测出凶手的资料,如从墙面的刮痕看出凶手是一个长指甲的人。我们也应该在生活中处处留心细节,细节决定一切。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主要讲:巴斯克维尔庄园有几户人家,老准男爵的邻居巴斯克维尔想谋杀他而获得他的财产,由于老准男爵有心脏病。巴斯克维尔就买了几条凶狠的猎犬,并找了一只最凶悍的,为了使他让人觉得更可怕,还调制了荧光粉涂在狗的嘴、眼睛上。又因那儿的农民都流传着这儿有“可怕的恶魔”的传说,就是这件事更增添了神秘感。他在晚上引出老人,把狗放出来。老人见到“怪物”向自己跑来,就发心脏病死了,猎狗不吃死人,所以身上无伤就死了。后来巴斯克维尔得知他有个继承人在澳大利亚,就也想害死他。华生就和(年轻的)准男爵同住巴斯克维尔庄园。华生时常发电报给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就暗中到了巴斯克维尔庄园,暗中观察,谁也不知道。后来巴斯克维尔又放出猎狗,结果误杀了王子城逃犯塞尔登。后来,福尔摩斯、华生和一个胖子警官,让准男爵当诱饵把猎狗引出来,三人合力把狗打死,最后巴斯克维尔听到枪声已知不妙,就想跑,结果掉到沼泽里淹死了。
本案中,华生和福尔摩斯十分辛苦,没有凶手的痕迹,只有狗的痕迹,就不能知道凶手是谁。而且巴斯克维尔功夫(逃跑的技能)和机警性十分好,本来有一次快抓到凶手,又让他坐了一个马车跑了,所能得到的线索只有凶手有一大把黑胡子。生活中,我们也要坚持,坚持就是胜利嘛!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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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500字
你们一定知道大名鼎鼎的侦探福尔摩斯吧!他非常聪明,而且善于观察,善于发现。我对他佩服的五体投地。
在我十岁时,妈妈送我了一套《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爱不释手,立即迫不及待的读了起来。
这套书是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所写的,书中记录了福尔摩斯侦破的许多离奇、惊险的案件。其中最离奇、惊险的得数《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了。书中情节曲折惊险、结构完整严密,故事一波三折、扣人心弦,故事描写得栩栩如生,读起来有种让人身临其境的"感觉。在读这套书的同时,还可以在离奇的故事中培养我们的逻辑推理能力,开拓视野,增长知识,强化思维。
在读这套书的时候,我惊奇的发现,福尔摩斯之所以能侦破许多离奇的案子,不仅仅是有过人的天赋,还由于他有敏锐的观察力和惊人的毅力。其实,每个人的智力没有多少差别,重要在于后天的勤奋与努力。我们要刻苦学习各类知识,时刻培养和增强自己的观察能力和思考能力。说不定有一天,你会成为第二个福尔摩斯!
寒假里,我阅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首先被柯南道尔设计的情节深深吸引,欲罢不能,也被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强烈震撼。
福尔摩斯具有高超的侦探才能,那是他不断学习的结果。他专门在紧靠大英博物馆的贝克街租了间房子,在那里,他利用一切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的经验和科学知识。
福尔摩斯十分重视调查研究。每个案子他都要到现场进行仔细的勘察,即使是未烧完的纸团、灯花的形状,也未曾放过。他思维缜密,就像弈棋的高手,深谋远虑地搬动他的棋子一般。他先提出设想,再提出矛盾和问题,带着这些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深入分析推理。
福尔摩斯对待案子十分热情认真,一丝不苟,仔细观察。他常常不避艰险,废寝忘食深入虎穴,侦查查情。他认真地观察人物动作的任何细节,就算是家具的摆设,家禽家畜的鸣叫,也与案情联系起来考虑。正因为如此,他对案情的判断都能拿出令人信服的事实依据。
福尔摩斯善于运用心理学。他观察人们的心理,把心理与证据材料密切联系在一起,进行周密的推理,梳理案情,抓住要点,进行充分的研究,然后再做出判断。
他还十分善于从各种案例和报刊杂志中搜集和储存资料,只要案情需要,他都可以信手拈来查阅参考,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学习福尔摩斯这种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善于学习、不断积累的好习惯,只有这样,才能对人和事物做出正确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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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两个月的假期里,大家都会读一些自己喜欢的课外书。名著类的,小说类的,童话类的,大家都会去读。我呢,也不例外,软磨硬泡让妈妈买了一套我朝思暮想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细细品尝”。书的作者是英国的推理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看完了全套六册书,我发现,这套书真比我想象的还要好看,里面不但有许多对我们有利的知识,也蕴藏着很多深奥的道理和哲理。文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运用自己的智慧和才华,破解了一个又一个令常人费解的奇怪案件。如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波希米亚丑闻,工程师大拇指案等等。啊?你还没听说过他?好的,那就让我们一起进入福尔摩斯的世界,一起来了解了解他吧!
他,是一个沉着冷静、善于思考的人。他,还是个推理能手,酷爱研究的人。没错,他,就是福尔摩斯,曾在19世纪风靡全球。即便是现在,也是令千万人崇拜的对象。虽然他是阿瑟·柯南·道尔笔下虚构出来的人物,但是作者对他的逼真的形态描写,就像他真实存在一样,以至于很多人认为他就是19世纪的一位大名鼎鼎的侦探。在观察完现场做推理时,福尔摩斯习惯抽一根雪茄,然后斟酌一会,就得到了答案。别看他推理时聪明过人,可在有些方面还有欠缺。事实上,他甚至连地球绕着太阳转这种基本常识都不清楚。(但是他对解剖学、物理学、化学非常了解。因为他经常做这方面的实验)对于这个,他解释说:“你要知道,在我看来,人的大脑就像一间空的小阁楼一样,应该选择性地装一些东西。只有傻瓜才会把各种各样的杂七杂八的东西一股脑儿全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东西反而会因为无处藏身而被挤了出去,或者是和其他东西掺杂在一起,这样在用的时候就会非常困难。因此,一个真正懂得如何工作的人,他在选择把哪些东西装进那间像小阁楼一样的头脑中去的时候,会非常小心谨慎的。除了对他工作有用的东西之外,其他什么他都不会带进去的,他还会把他认为样样俱全的装进去的东西和这些东西摆放得井井有条。虽然它是关于太阳系的问题,但它跟我有什么关系?就算地球绕着月亮走,这与我或者我的工作又有什么关系呢?”这就是他的观念。
福尔摩斯和他的医生兼伙伴华生医生就住在伦敦贝克街的221号的房子里。这间房子并不宽敞,甚至可以说很破旧,很狭小,但却有两层楼。然而,福尔摩斯一点也不看重屋子的好坏和钱。例如在波希米亚丑闻一案中,福尔摩斯解决了波希米亚国王丑闻的案件。波希米亚国王异常高兴,要送给福尔摩斯一个精妙绝伦的蛇形绿宝石戒指。这个戒指价值连城,最少能卖到几万英镑。这在当时可是一笔非常巨大的数目。要知道,他们伦敦那儿的人一年也只能挣五六十英镑。但福尔摩斯却婉言拒绝了波希米亚国王的谢礼,只要了一张与案件有关的照片。由此可见,福尔摩斯不但经常破解各种各样谜一样的案子,还不求回报,真是难得的好品质!
在所有的案件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血字的研究。福尔摩斯好比在这个非常离奇的案件里开辟了一条破案的捷径,让侦破案件有了很大的进展。
在一个漆黑的夜晚,住在劳斯顿花园的伊诺克·德雷伯被人用烈性毒药毒死在家中,被一个警官发现。警察花了半天的时间也没有得出任何对案件有帮助的线索。福尔摩斯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刻驾着马车赶到了现场进行勘察。他拿着放大镜趴在地下仔细观察,时而垂头丧气,时而开怀大笑。在检查完死者的房间和尸体后,竟然通过各种因素,判断出了凶手的身高,面部颜色,是个左撇子,越走越生气等许多令人想不到的概貌特点。他还拿着笔把自己观察的结果记在了笔记本上,之后又去询问那个最先发现伊偌克·德雷伯尸体的警官,认真地记下了警官讲的话。他回家后,夜难安寝,昼夜思考着问题,起早贪黑地寻找线索,最终终于找到了凶手。原来凶手名叫杰斐逊·霍普,是因为仇恨杀死了伊诺克·德雷伯。令人称奇的是,他竟是让杰斐逊·霍普神不知鬼不觉地自己送上门来的。而福尔摩斯却说,让他自己送上门来很简单,只要有逆向思维,谁都可以办到。因此,他得到了人们的称赞,而且他的名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名扬海外。只要有非常奇怪、难以侦破的案件,就算是在别的国家,大家也会最先想到福尔摩斯并且去找他。而福尔摩斯也很乐意去帮助案件。因此,他的名声更加响亮了。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很想读一读呢?爱读书的你赶快行动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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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在此!”哈哈,最近我读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让我迷上了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了福尔摩斯与助手华生医生侦破各种离奇古怪的事件,偷窃案、谋杀案在福尔摩斯面前都是小菜一碟。让我给大家娓娓道来吧。
“五枚橘核”案中:一位客人急匆匆的到贝克街福尔摩斯家,并讲述一件离奇的案件。他说他最近接收到一封信,信里没有写字,却有几枚橘核。不久他的家人接二连三地被杀给了他万分的恐惧。福尔摩斯到了客人的家去调查找线索,最后发现这五枚橘核就是给他们家个信号。让他们早些离去,告别家园,不久那帮团伙就会接二连三地出现,杀人……
“奇妙的斑点带子”案中:以为黑衣女士早上急急忙忙地赶到贝克街,向福尔摩斯讲述一件恐怖奇怪的事,她快速地讲述:“我的姐姐三年前被杀了。医生说她身上没有枪击或碰撞的痕迹。我姐姐死的那天晚上,她来过我的房间。问我有没有听到开水烧开与金属碰撞的声音。我因为睡得太死,并非听到。我对姐姐说让她回房间睡觉。我们家族睡觉前都把门锁住,窗户锁住。最近,我爸爸说他让我搬到曾经姐姐住过的房间,晚上我也听到了同样的声音。我太害怕了,早上就偷偷的到了你这里。”
福尔摩斯问:“你真的听到了金属碰撞与开水烧开的声音了吗?”
“是的”。
方便的话我们能去你家看看吗?“侦探又问。
达成共识后,福尔摩斯说:”晚上我到你家对面的包房你会到你原来的屋里。“晚上福尔摩斯和华生到了家里听到了声音,变相隔壁走去…后来才知道是她姐姐的未婚夫杀害她姐姐。那个金属碰撞的声音就是他从箱里掏出蛇的声音。开水沸腾的声音就是蛇发出的叫声……
我越来越喜欢侦探小说了。虽然故事情节有些恐怖,但我永远喜欢《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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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城不怕坚 攻书莫畏难——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暑假里,我阅读了阿瑟·柯南·道尔的代表作《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被书中的情节深深吸引,欲罢不能,也被歇洛尔·福尔摩斯的不畏坚难险阻的精神和机智勇敢强烈震撼。
书中记录了许多案子,其中最惊险,最离奇的还得属《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了。福尔摩斯在破案中,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未烧完的纸团啊,地上的鞋印啊……他都未曾放过,即使是家具里的摆设,家禽家畜的鸣叫也会与案情联系起来考虑。福尔摩斯简直就是侦探界的拿破仑!
福尔摩斯的不畏险阻、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他都会倾尽全力去揭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涉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然而所有这些困难都阻止不了他要成功破案的坚强意志。
欣赏完《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想起了叶剑英元帅的诗“攻城不怕坚,攻书莫畏难。科学有险阻,苦战能过关”。作为学生的我们,在求学的道路上也会遇到困难,比如我最怕数学作业。看着一道道题目像一只只蚂蚁一样密密麻麻地在我眼前爬行。哎呀。难那。不会做,我叹息着。绞尽了脑汁,左看看,右看看,心里都感觉不耐烦。想着我放弃吧,明天去问老师或同学吧,很多知识我是一知半解,但我有了好老师福尔摩,我觉得逃避是可耻,应该鼓起勇气,没有解题的要慢慢摸索线索,困难总是办法多,难解的数学题、深奥的科学理论,我们应该坚持不懈、永不放弃,成功就离你越来越近。
当然,有着坚持不懈的精神还不够,还要锻炼自己的头脑,学习他的机智勇敢,能有一双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智慧。他的这些特质不是天生的,离不开他平时的学习和积累。我们只有刻苦学习各类知识,时刻培养和增强自己的观察能力和思维能力,才能让我们的学习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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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谁偷了我的钱包?”公交车上,一个老奶奶焦急地大喊。究竟谁是小偷?我的目光扫过每一位乘客,一时间却没有任何发现。这时,车站到了,一个矮个子男青年迅速跑向车门。“他是小偷,快抓住他!”我指着男青年大喊,但男青年飞快地跳下车,消失在茫茫人海。正当我懊恼不已的时候,我睁开了眼睛,原来是一场梦啊!
为什么会做这样一个梦,大概是因为我最近一直在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吧。这套书一共五册,群众出版社出版,据说是目前故事最全、翻译最好的版本。
这套探案集情节曲折,引人入胜,有些场景的描述虽然让我有些害怕,但仍然不舍得移开目光。书中主要讲述的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伙伴华生探案的故事。福尔摩斯是一个私人侦探,他聪慧、勇敢,有着超凡惊人的推理能力。他只有两个爱好,那就是做化学实验和分析案情。一开始,华生还不太相信他的能力,他给了福尔摩斯一块手表,福尔摩斯虽然不知道华生有个哥哥,但竟能快速推断出表是华生哥哥的。从此,华生对福尔摩斯佩服地五体投地,认为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睿智的人,并且成了福尔摩斯最得力的助手,经常与福尔摩斯一起去案件现场。
福尔摩斯和官方侦探的探案方式迥然不同,他总能独辟蹊径,变不可能为可能,侦破了许多疑难案件。一个指纹、一根火柴棒、一个哑铃、一块血迹、一声狗叫都可能作为他破案的重要证据。福尔摩斯的探案手法妙不可言,使官方侦探无不钦佩。华生把他们破案的细节一一记录下来,编成回忆录,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福尔摩斯也成为全世界家喻户晓的大侦探。
勇敢、执着、明察秋毫,就是这套书带给我的最大收获。福尔摩斯为了伸张正义,不畏生死、勤于思考、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的执着精神值得每一个人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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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一定知道大名鼎鼎的侦探福尔摩斯吧!他非常聪明,而且善于观察,善于发现。我对他佩服的五体投地。
在我十岁时,妈妈送我了一套《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爱不释手,立即迫不及待的读了起来。
这套书是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所写的,书中记录了福尔摩斯侦破的许多离奇、惊险的案件。其中最离奇、惊险的得数《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了。书中情节曲折惊险、结构完整严密,故事一波三折、扣人心弦,故事描写得栩栩如生,读起来有种让人身临其境的感觉。在读这套书的同时,还可以在离奇的故事中培养我们的逻辑推理能力,开拓视野,增长知识,强化思维。
在读这套书的时候,我惊奇的发现,福尔摩斯之所以能侦破许多离奇的案子,不仅仅是有过人的天赋,还由于他有敏锐的观察力和惊人的毅力。其实,每个人的智力没有多少差别,重要在于后天的勤奋与努力。我们要刻苦学习各类知识,时刻培养和增强自己的观察能力和思考能力。说不定有一天,你会成为第二个福尔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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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一直以来都是我的偶像,而这次得到这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更是非常高兴。一拿到手,我就狼吞虎咽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是一个叫华生的医生作为讲述故事的人,他作为福尔摩斯的助手,记录了许多案子,他挑选出能显示出福尔摩斯办案能力的案子,将生硬的地方进行润色,然后写进书中。其中我认为比较惊险的有“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最后一案”、“临终的侦探”、“魔鬼脚跟”等等。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有人利用传说,将一只大狗用人工装成传说中的鬼狗,吓死了一位当地最受尊重的老人——同时也是自己的亲人,他还想杀死另外一个继承财产的人,并想用自己的真实身份去夺得财产。但被福尔摩斯识破,犯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在“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为了打败一个犯罪集团,与这个集团的头头——一个很有名的教授——莫里亚蒂发生了斗争。最终,福尔摩斯粉碎了这个犯罪集团,但他与莫里亚蒂同归于尽,我一想到一名如此厉害的侦探就这样牺牲了,我就好伤心,好难过。可谁知道福尔摩斯并没有死,他运用之前他学过的摔跤,将莫里亚蒂摔下悬崖,我高兴地跳了起来。激动的不得了。
看完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本书太吸引人了,我的心随着它其中的内容起伏。我觉得福尔摩斯是一个很有才华、很有能力的人,他虽然对跟犯罪没关系的事一无所知,但是对有关犯罪的事无所不知。他的所有知识都是用于抓住犯罪之人,或者阻止犯罪。,对于那些他认为愚蠢的警察,他很不屑,那只是因为他聪明过人罢了。
这本书太好了,相信大家也会喜欢的!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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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三年前,我从西单带回一本福尔摩斯。于是,一下子就被这个身材高大,鹰一般面孔的神探和那句你从阿富汗来给迷住了。每得空闲,就要翻一翻,虽然早已知道结局,但仍旧百看不厌。
居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号b座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个顾问侦探,他的合租好友约翰华生,因为伤病撤离阿富汗战场,负责记录他与福尔摩斯破案的故事。他们一起办了很多案子,大到国王、政府委托,小到形形色色的社会底层人员。
值得一提的是,本书的作者,亚瑟柯南道尔爵士,却是最恨福尔摩斯的人。原因是他耽误了爵士去做更有意义的事。亚瑟柯南道尔有着丰富的经历,做过超多不同的工作。所以,他在最后一案让夏洛克和他最大的宿敌莫里亚蒂教授一起跌入瀑布。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莆田的信件寄到爵士家,大骂他冷血,残忍,美国,墨西哥等地甚至成立了福尔摩斯不死会。迫于无奈,只好让他在空屋中又回来了。
为什么这个角色,这本书如此迷人?首先是真实性。他让你觉得一切都是真的:详细的住址,刻画生动的人物,每个经得起推敲的案子……在英国伦敦,每天都有不少游客,到贝克街221号b座去,每天都有无数的信件寄给夏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好友华生。人们看他的故事,尤其是56个短篇,看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那并非空穴来风的、完全经得起推敲的过程,一切不可思议,却又在情理之中。这种神奇的力量便吸引着每个读者手不释卷。甚至学习他,走在大街小巷上,随便观察某个人的职业,生活习性,从哪里来……福尔摩斯,当然是真的。
而我认为最主要的,也是这部书的意义,是其中体现出的符合大众心理的正义!亚瑟柯南道尔爵士也曾从事法律工作,并亲自参与两件案子,用自己的推理技巧证明罪犯其实是清白的。因此,他并不完全相信法律,认为法律还有不公的地方。这个时候,就特别需要一个正义式的英雄诞生,于是他创造出夏洛克福尔摩斯。
法律并非正义。法律又是固执的,不通人情的,他必须按照既有的章程来执行。法不容情,所以一些好人蒙冤入狱,一些坏蛋逍遥法外,虽然只是极少数。正义则更偏向道德,他的判断标准是是非善恶。福尔摩斯显然就是亚瑟柯南道尔心中正义的载体。为了抓罪犯,他无视法律擅闯民宅,私自放掉杀死坏人的家伙。他纯粹在伸张正义,而并非完全遵守法律。
读第一遍时,我认为这种精神是值得学习的,但后来发现,平心而论,他万万要不得。法律虽并不完善,却已是最公平的社会规则。道德没有一定的标准,在某些事情上,法律比道德更正确,更公平。
但切莫刻意效仿。试想,若人人皆不遵法,只行自己心中道义,天下岂不大乱?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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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
前几天刚把阿瑟·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看完,从第一个故事开始,各种稀奇古怪甚至诡异的案子纷纷接踵而来,令人爱不释手。
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简直就是一长串的冒险。各种荒唐离奇的案子都会被他一一破解,但在此之前,读者不得不顺着作者的思路一点点向真相逼近,期间罪犯不经意间的蛛丝马迹往往可能会被误导,也可能引人走向真相。福尔摩斯在抓住罪犯后,对华生的讲解更是精彩,显示了整个逻辑思维过程,使人在无形之中又锻炼了一次自己的思维能力。看这本书,不由得为作者贯穿始终的超强逻辑思维惊叹不已。
福尔摩斯提醒我们,看东西要注意细节,根据细节就能推断出许多东西。他根据某人一瞬间的表情、动作,就可以洞悉其内心世界;从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鞋子、裤子膝盖、食指拇指的茧皮以及表情、衬衫和袖口就可以看出这个人从事何种职业。
《福尔摩斯》这样的经典实在引人深思,一个个未知的谜题又显得趣味横生,使人不得不读。各色各样的犯罪事件又揭示了人性的善与恶,引人深思,是一本经典的侦探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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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今中外,描写与形形色色犯罪活动作斗争的文学作品中,由英国小说家柯南道尔所创作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无疑是其中数一数二的佳作。历经百年考验,至今仍广为传诵,在世界文学史上,这是极为罕见的。在中国,它也是译本最多,销量最大的外国小说作品之一,同样取得了无与伦比的成功。而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也以他独有的魅力吸引了一代又一代的读者。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叙述了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号乙住着一位智勇双全的侦探——福尔摩斯。他具有卓越的智慧和才干。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狐狸一般的敌人斗智斗勇,伸张了社会的正义,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正如他说过的一句话:“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
几片泥点,一团烟灰,一段经历,甚至是人的手型,如果他们遗留在了某一个犯罪地点的话,对于福尔摩斯来说,利用这些常人看似无解的蛛丝马迹,寻找罪犯的踪影,简直就是小菜一碟。
这本书中的故事,向我们读者展现了大量的医学、地质学、化学、地理等知识,大大扩展了我们的视野,增长了我们的知识。不得不说,这的确是一本让我受益匪浅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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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一直以来都是我的偶像,而这次得到这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更是非常高兴。一拿到手,我就狼吞虎咽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是一个叫华生的医生作为讲述故事的人,他作为福尔摩斯的助手,记录了许多案子,他挑选出能显示出福尔摩斯办案能力的案子,将生硬的地方进行润色,然后写进书中。其中我认为比较惊险的有“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最后一案”、“临终的侦探”、“魔鬼脚跟”等等。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有人利用传说,将一只大狗用人工装成传说中的鬼狗,吓死了一位当地最受尊重的老人——同时也是自己的亲人,他还想杀死另外一个继承财产的人,并想用自己的真实身份去夺得财产。但被福尔摩斯识破,犯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在“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为了打败一个犯罪集团,与这个集团的头头——一个很有名的教授——莫里亚蒂发生了斗争。最终,福尔摩斯粉碎了这个犯罪集团,但他与莫里亚蒂同归于尽,我一想到一名如此厉害的侦探就这样牺牲了,我就好伤心,好难过。可谁知道福尔摩斯并没有死,他运用之前他学过的摔跤,将莫里亚蒂摔下悬崖,我高兴地跳了起来。激动的不得了。
看完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本书太吸引人了,我的心随着它其中的内容起伏。我觉得福尔摩斯是一个很有才华、很有能力的人,他虽然对跟犯罪没关系的事一无所知,但是对有关犯罪的事无所不知。他的所有知识都是用于抓住犯罪之人,或者阻止犯罪。,对于那些他认为愚蠢的警察,他很不屑,那只是因为他聪明过人罢了。
这本书太好了,相信大家也会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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