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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是我们学生常接触的文章类型。而要写好的读后感,即要下一翻工夫了。以下谈谈我对写读后感的一些个人体会。
从结构上看,读后感至少要有三个部分的内容组成:一是要介绍原作的篇名内容和特点;二是根据自己的认识对原作的内容和特点进行分析和评价,也就是概括地谈谈对作品的总体印象;三是读后的感想和体会。即一是说明的部分,二是要有根据评价作品的部分,三是有感而发,重点在“感”字上。
首要的一点是“读”。“读”是感的基础,“感”是由“读”而生。只有认真地读书,弄懂难点疑点,理清文章的思路,透彻地掌握文章的内容和要点,深刻地领会原文精神所在,结合历史的.经验、当前的形势和个人的实际,才能真有所“感”。所以,要写读后感,首先要弄懂原作。
其次要认真思考。读后感的主体是“感”。要写实感,还要在读懂原作的基础上作出自己的分析和评价。分析和评价是有所“感”的酝酿、集中和演化的过程,有了这个分析和评价,才有可能使“感”紧扣原作的主要思想和主要观点,避免脱离原作,东拉西扯,离开中心太远。
所以,写读后感就必须要边读边思考,结合历史的经验,当前的形势和自己的实际展开联想,从书中的人和事联系到自己和自己所见的人和事,那些与书中相近、相似,那些与书中相反、相对,自己赞成书中的什么,反对些什么,从而把自己的感想激发出来,并把它条理化,系统化,理论化。总之,想的深入,才能写的深刻感人。
第三,要抓住重点。读完(部)作品,会有很多感想和体会,但不能把他们都写出来。读后感是写感受最深的一点,不是书评,不能全面地介绍和评价作品。因此,要认真地选择对现实生活有一定意义的、有针对性的感想,就可以避免泛泛而谈,文章散乱,漫无中心和不与事例挂钩等弊病。
怎样才能抓住重点呢?
我们读完一部作品或文章后,自然会受到感动,产生许多感想,但这许多感想是零碎的,有些是模糊的,一闪而失。要写读后感,就要善于抓住这些零碎、甚至是模糊的感想,反复想,反复作比较,找出两个比较突出的对现实有针对性的,再集中凝神的想下去,在深思的基础上加以整理。也只有这样,才能抓住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写出真实、深刻、用于解决人们在学习上、思想上和实践上存在问题的有价值的感想来。
第四,要真实自然。就是要写自己的真情实感。自己是怎样受到感动和怎样想的,就怎样写。把自己的想法写的越具体、越真实,文章就会情真意切,生动活泼,使人受到启发。
从表现手法上看,读后感多用夹叙夹议,必要时借助抒情的方法。叙述是联系实际摆事实。议论是谈感想,讲道理。抒情是表达读后的激情。叙述的语言要概括简洁,议论要准确,抒情要集中。三者要交融一体,切忌空话、大话套话、口号。
从表现形式上看,也有两种:一种是联系实际说明道理的。这是用自己的切身体会和具体生动的事例,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阐明一个道理的正确性,把理论具体化、形象化,使之有血有肉,有事有理,以事明理,生动活泼。另一种是从研究理论的角度出发,阐发意义。根据自己的研究和理解,阐明一个较难理解的思想观点,或估价一部作品的思想意义。它的作用是从理论上帮助读者加深对原文的理解。这一种读后感的重点仍在“感”字上,但它的理论性较强,一定要注意关照议论文论点鲜明、论据典型、中心明确突出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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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中,主要看到两条线索,一是定位中华本土文化,二是看待外来文化。在世界全球化的今日,《乡土中国》无疑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既要反对崇洋媚外,又要反对盲目排外,立足本土文化,正确看待外来文化的影响,之所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我为本,为我所用”。此书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私人关系的道德、家族、礼制等方面,由表至里,浅至深层层剖析中国乡土社会。
此书的精华所在,及影响我最深的,无疑是一个“土”字。中国社会未完全意义上摆脱自我的乡土性,本人也觉得无需改变,乡土一次或许与中国现代化的道路些许有些相悖,可是“乡土”,是我国如此本色。
全书有目录十一,我选下对我影响深刻的资料做出自我的见解,详如下:
一、土的重要性: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这样说来,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了。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此刻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貌。”中国是农业大国,大河礼貌的滋养下,中国的农业很早以前便领先于世界。而农业的根基在于土,中国人离不开土,就像孩子离不开母亲的道理一样,正是这片神州大地,孕育着代代炎黄子孙。
家立于土之上,国也立于土之上,土为我们所居,是一个大概念的家,由此而生“生于斯,死于斯”中国自古有“落叶归根”一说,人死后,总要把尸骨带回出生地安葬,“一生取给于这块泥土,死了,骨肉还得回入这块泥土。”此观念一向影响着我们,当代,四面八方的农民放下锄头,来到东南沿海发达地区谋生,成为农民工,赚的钱不是为了在城市买套房子安居在此,更多的是吧钱寄回老家建房子,就算在城里有什么不测,家人也要千方百计把在外打工的人送回老家。
二、聚而居: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能够到几千户的大村。我在上文所说的孤立、隔膜是以村与村之间的关系而说的。”出于农业原因,乡下有大大小小的聚居地,说也奇怪,中国习于聚居,可是孤立和隔阂是明显存在的,大家在同一个村子里,生活在彼此熟悉的环境中,把信任和深度交往局限在自我的生活圈子里,放眼到都市中这样的生活圈子由一村缩小到一家,在高楼大厦中,门对门的两户家庭能够说是几乎“老死不相往来的”。再者,中国虽然地大,可是人口都集中在个发达地区,构成人口的过于集中,人就不得不聚而居了,此情景多为都市所有。而美国乡下则很少出现聚居现象,美国人少地多,个人家庭自成单位,独来独往。我想美国等西方国家国民的冒险,个别负责精神也是由此而来的吧。
三、乡下人的“愚”: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里是‘愚’的。”“土”也成了骂人的名词。乡里人到了城市不会看红路灯和城里人到乡下分辨不出包谷和麦子的道理是一样的,是知识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国家处于各种原因,人为性的把人们划分为“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除了户口上的区别,农民和城市人世无差别的。只是因为硬件软件上的差异导致农村人理解知识的机会比城里人弱,导致他们知识不及人。习惯性地把乡下人称为“文盲”,不能是“愚”的表现,而是乡土社会的本质。乡土社会不用文字,“用另一句话来说,他们生活上互相合作的人都是天天见面的。在社会学上我们称之作facetofacegroup,直译起来是应对面的社群。”于是他们不习惯用“间接地说话—文字”。
就算如此理解,乡人还是被戴上愚的帽子。,乡下人和城里人总会受到不一样的待遇,前者总充当弱势群体主角,如上海“11.·15”异常重大火灾职责事故发生后政府“全力调查”后找出相关“职责人员”—8名无牌烧焊的农民工!因为所谓的“愚”,没有足够的维权意识,这八名农民工被“光荣”推上负责人的位置,成为民符其实的代罪羔羊。而相关的工程负责人,那些批准无牌作业的领导班子,职责人在?他们当然是聪明的,把职责推卸地一干二净,但这聪明明显是道德败坏
恶心的产物。在孩子身上,这种不公平也是明显存在的,有些城里,政府会建立农民工子女学校,此做法有利也有弊。特意建立的农民工子女学校,能够方便管理,也有利于孩子的安全问题,这是对待留守儿童问题的较好做法。由于城乡孩子受教育的起点不一样,分开学校有利于安排学习进度,可是这人为地分割会使孩子从小构成“我很城里人不一样”的思维。其实大家都是平等的,认为乡里孩子“愚”学习本事不如城里孩子,人为地分割在某种程度来说,是一种危害。
四、无讼
“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讼师’,大家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在中国这个乡土社会里,教化总是代替折狱,打官司在村人眼里是一件不光彩的事,除非非不得已,否则都不会对簿公堂。中国传统崇尚“礼制”非“法制”,以礼为先,法制传播受传统中国社会的文化影响。像在张艺谋的《秋菊打官司》中,秋菊为“讨个说法”把村长告上市的法院,在村里人看来,秋菊是可鄙的,根本无人理解秋菊的做法,最终秋菊赢得了官司,却输掉了中国千百年来构成的人情世故文化。中国传统文法与现代法制构成的矛盾,非一日之时能够解决。“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的建立起法治秩序。乡间认为坏的行为却正能够是合法的行为,于是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中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由此可见,要让法制深入人心,并非要盲目照搬国外法律条文,而要结合中国的传统文化,人情世故,灵活变通,“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让法律被人们所服膺。
经过对《乡土中国》的阅读,让我了解到中国乡土社会的方方面面,更好地认识到我们所处的位置,定位于中国本土趋势,更好地展视未来。
乡土中国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范文(2)
本人比较喜欢中国的乡土气息,看到这书名时候就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它,《乡土中国》写于解放前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是一本通俗易懂的社会学著作。《乡土中国》不足五万字,是一本典型的“大家小书”。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费孝通,对于费孝通这个名字,我是陌生的,经过查资料明白他1910年11月2日生于江苏吴江。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和社会活动家。4岁起在母亲创办的蒙养院开始理解正规教育。就读于东吴大学医预科、燕京大学社会学系、清华大学研究院,后留学英国伦敦经济政治学院。
其所著的《江村经济》被认为是我国社会人类学实地调查研究的一个里程碑。论著甚丰,主要著作有:《江村经济》(英文版,1939)、《禄村农田》(1943)、《生育制度》(1947)、《乡土中国》(1948)、《乡土重建》(1948)、《从事社会学五十年》(1983)、《费孝通社会学文集》(1985)、《记小城镇及其他》(1986)、《边区开发与社会调查》(19__)、《费孝通民族研究文集》(1988)《行行重行行——乡镇发展论述》(1992)、《费孝通文集》(1999)等,论文多篇。19__年3月,国际应用人类学会授予他该年度马林诺夫斯基名誉奖;1981年11月,英国皇家人类学会向他颁发了该年度赫胥黎奖章。
《乡土中国》这本书里面反映出当代中国农民的朴素真善美,在生长的土地上努力的拼搏和奋斗虽然农村的生活没有城市生活那样富裕可是每一天过的开心和欢乐,看完书之后我也想了很多在当今社会发展科技日益的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人民生活的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可是贫富差距也明显存在着,我是来自西北农村的一个女孩在农村里生活真的异常的辛苦,我的父母和家乡的人民都是日升而作,日落而歇,有的时候遇上干旱或者遇上水灾就会颗粒无收生活的基本问题的成了困难,农村从事农耕的全都靠天吃饭,当全年气候好的时候收获很多,遇到自然灾害的时候就会导致颗粒无收。这几年农村发生深刻的变化在国家的的扶持下农村建设不断的前进和发展,建设新农村、医疗保障、税收、等各方面的改革,在农村这片广袤的大地上养育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华儿女,赋予了他们智慧、善良、充满活力。
乡土中国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范文(3)
印象中,我应当没有读过一本社会学的专著,更没有想到有朝一日,我能主动地去品味社会学这门熟悉又陌生的学问。自然,无穷的好奇心与有限的既有知识催生了强烈的新鲜感。而这一切新鲜感,就是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带给我的第一感官。
初识《乡土中国》这本书,完全出于偶然。就像我刚才所说,因为以前从未涉猎过社会学这一领域,当然就不会在自发状态下突然来了阅读这方面专著的活力与灵感。可是,我想很多事情都是因果联系的。天意安排我在此时偶然遇到这本书,真如邂逅一般,只怕这是萍水相逢,恨不得铭刻永久。于是,这篇文章就呼之欲出了。
言归正传。作者在序言中就明确了本书想要回答的问题,即“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以此为基础,本书从乡土社会的结构、意识等方面系统的阐述了作者眼中传统的中国乡土社会。在民国以城市为中心的时代,能够有这样一本专门解析乡土社会的著作出现,也着实体现了作者的高瞻远瞩。
乡土社会说到底,一切的文化思维、行为方式等的产生,都离不开几千年赋予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粘着在土地上的”,这种与土地千年的朝夕相伴为独特的乡土风貌的产生供给了土壤。作者在书中反复强调的一点就是,正是由于千余年这种束缚在土地上的生产方式具有相对稳定性,导致了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而诸多乡土社会的元素,均与这“熟悉”二字相关。
比如作者提到了文字下乡的问题,由此联想到了乡土社会是否是运用文字的良好土壤。作者眼中,因为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空间上具有孤立性,应对面的交谈显然胜于以文字为载体的沟通,又传统的生产方式经验即作者所谓的“记忆力”是不必经过文字作为传递载体的,所以,文字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中是没有生存土壤的,这也导致了为什么乡土社会有如此之多的“文盲”。因为熟悉的社会导致文字的相对剩余,所以孕育现代商业社会的契约、法律条文等自然不可能凭空产生。
既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乡土社会又是靠什么来维持秩序呢?这就是“礼”。也是因为乡土社会的相对稳定性,长期以来社会生活经验的积累孕育了伦理观念的产生,即“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自然,传统的流动性小的乡土社会更有其生存空间。而依靠传统经验的传授,一个人完全能够解决乡土生活当中出现的诸多问题,这也是由于长期以来稳定性造成的。所以,人生经验往往掌握在年长的人手中,年轻人不必去应对新情景,只需要听从教化,就能解决人生问题。由此,构成了乡土社会独特的权力结构——长老统治。
乡土社会同时也是一个差序的社会。人与人的关系很大程度上靠亲疏远近来分别,所以这种社会关系始终都是以私人关系为主导的,并未构成一种凌驾于团体至上的关系与观念,也就无法催生高于人际关系的社会契约关系。所以,作者诙谐道,也许中国人最能体会到世态炎凉这四个字的感觉了。同时,这关系也决定了乡土社会实际上是以血缘为纽带的社会。因为以土地为经济基础的非流动性,促进了家族势力的产生与发展。在家族中,血缘的亲疏催生了差序格局,也构成了整个乡土社会的家族伦理体系。而在此时,地缘可是是血缘关系的投影。
当然,还有诸多方面的特点,限于时间和笔者个人总结本事有限,不一一叙述。总而言之,一切都离不开土地带来的独特的经济方式。
其实写到那里,我想作者在本书中并不仅仅是想回答他在序言当中想要回答的问题,更多的是期望经过对乡土社会的深度剖析,让人们更加了解乡土社会,了解它的诸多特点以及由这些特点带来的诸多弊病。当然,也有优点。可是,就当时而言,乡土社会的组织结构与生产方式必定会成为现代化的阻碍。作者也常常把中国的乡土社会与孕育现代礼貌的西方社会做比较,也足见作者实际上是想经过这样一种阐释,反思我们的乡土社会状况,为近现代化能够在乡土社会实行下去寻找有利的条件与适宜的土壤。
乡土中国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范文(4)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提高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我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可是,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此刻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样花钱,吃的自我都能够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必须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齐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齐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齐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齐做工,效率也高,今日一齐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那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一样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齐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仅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我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明白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一样,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并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能够指自我的太太一个人,“家门”能够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能够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我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一样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此刻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靠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如此,期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期望乡村的生活更加完美!
乡土中国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范文(5)
《乡土中国》有许多的延伸意义,让人看完有一种对乡土社会发展未来探窥的望.
有一位中国社会学史的研究者曾这样写道:《乡土中国》是以中国的事实来说明乡土社会的特性,勾画出中国基层社会结构的原则.“费先生多年研究的对象是中国的乡村,他认为在乡村里能够看到中国大部分人民的生活,一切问题都牵连到这些在乡村里住的人民,所以对于他们生活的认识应当是讨论中国改造和重建的重要前提.费先生力图使自我的研究紧密的结合中国实际,研究如何从乡土社会转到工业社会”.
而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在向工业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化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礼治秩序的全面打破,血缘和地缘的分离,剧烈的社会变迁,使得人们不再圈定在必须的范围内,而是更加迅速地流动,这就导致了更多的乡土本色被花花世界所淹没.
最明显的是社会关系网络的变性.传统的乡土社会是以自我为中心所推出去的圈子,关系的亲疏是以距离的远近来衡量的,而在近代以来,中国人的人情关系开始发生微妙的变化,但社会关系还是含糊得很,倒也不像西洋的“团体格局”.可是能够打个比喻,中国人的人情视野开始有点像远视者眼中的景观,近的反而看不到了.乡土社会是私人关系累积的群体,费先生书中也有提到,在传统结构中,每一个家以自我的地位做中心,周围划出一个圈子,这个“圈子”是“街坊”.过去喜事要请街坊喝酒,有丧事邻里也要出手帮帮,中国有句古话“远亲不如近邻”,在中国传统社会里,街坊邻里就构成一个比较固定的群体.而我们的现状是,隔门的邻居不太往来了,甚至是不相认识了,一个小区里的人们只是为了各自的需求住到了同一块地域里,没有了以前同一块地域内的相互依靠关系.
当然,中国的本质还是乡土的,即使她从“农业大国”到“工业大国”.中国人骨子里的私德是不会一下子消失的,却反而有一种加重的趋势,社会上盛行的“各走各路”的风气使得这个社会更加地冷漠.中国的五千年文化是孕育于农业礼貌中的,中国人身上的“泥土味”是不会失去它的香气的,所以老有一些“城市人”在那里鄙视“乡下人”,那就有点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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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我读了一本叫做叫做《与大学生村干部谈心》的书。很受教育,也觉得应该在以后的生活中多阅读此类书籍,作为一名大学生预备党员,我应该对党的方针政策非常了解,并为社会的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正值毕业之际,看到忙忙碌碌寻找实习单位的学哥学姐我都会情不自禁的问他们有什么打算,当有学哥学姐说准备去参加大学生村干部的考试时,我就会油然而生一种羡慕之情。能够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当中是一份至高无上的光荣使命。
全书共分六章,二十八节,围绕农村宣传工作、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社会管理、农村文化建设、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具体探讨大学生村干部的主要职责、基础知识、政策要点、工作方向、工作方法等。很多大学生不愿意去农村,但我觉得身为一名党员,能够去基层锻炼自己,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是一件生命中最有意义的事情。大学生党员是社会中的一支先进力量,要有为基层做贡献的决心,应该从现在开始多阅读相关书籍,借鉴经验。
该书寓理论性与实践性于一体,既在理论上勇于探索,积极创新,为身处基层一线的大学生村干部提供必需的基础知识和政策法规,有效地解决了当下大学生村干部该做什么的问题;又在实践上通过大量的事例和图片,以及丰富的农村实际工作经验,有效地解决了大学生村干部该怎么做好的问题。
通过阅读了这本书,我对大学生村官越来越向往。因为在没有读这本书之前,我就听过大学生村官王兰兰的《基层也有风景》的讲座,王兰兰原是我们工商管理学院的一名毕业生,毕业后她选择了从基层做起,几年以后,她做出了骄人的成绩,无愧于一名党员的身份,是我学习的榜样。
这本书主要讲了大学生村干部扎根新农村、建设新农村提供有针对性、指导性的建议和思路,对提高大学生村干部的履职能力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因此,这是一本值得认真学习和借鉴的通俗理论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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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好《离骚》,你会发现,自己整个心灵都受到了净化还有对情感的升华,没错,面对生活,人生的道路,我们都要持有自己的原则,屈原有芳与泽其杂糅兮,唯玿质其犹未兮一说,哪么我们又何尝不可有自己的看法与坚持!
读好《离骚》虽没有完全理解,但是,我却知道了为何它是一部中国文学史上的奇珍瑰宝它是一部感动人们,激发人们,有强烈艺术魅力的作品。
读了《离骚》的前半部分,心里一直觉得有什么在抖动。也许,冰冷的文字背后,隐藏的是诗人火热的心。
曾经多少次失去了方向,曾经多少次破灭了梦想。他毕竟没有被现实击倒。他不能成为历史上的政治家,就要成为伟大的诗人。
香草美人,讲述着他自己一段段不得志的往事;琼枝玉树,勾勒出他那清瘦的轮廓。
曾经,是那么的踌躇满志。后来,就只有失意,只有落魄。一切的一切,违背了他的本意。愤怒、烦恼、失望,每一个失败者都会经历的心灵痛苦,令他刻骨铭心。他只有在竹简上、绢帛上写出自己的苦恼,留给后人。
刚刚开始的时候,他或许还日思夜想,想着君王有一天会醒悟。然而,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他真的绝望了。他无法挽救国家,无法使国家强盛,只有看着国家走向毁灭。
他也不是没有过彷徨的时候。悔相道之不察兮,延伫乎吾将反。回朕车以复路兮,及行迷之未远。步余马于兰皋兮,驰椒丘且焉止息。进不入以离尤兮,退将复修吾初服。既然无法改变,只有选择遗忘。他想尽办法远离这个圈子,然而,他最终回来了。
对于他而言,是否能够有所作为倒在其次。重要的是,离开并非是他的本意。在人的心中,总会有各种各样的思想斗争。是否有过急流勇退的想法,是否成功,都不是评价一个人物的关键。信念,才是人心中最强大、也最可怕的力量。而屈原,是一个有信念的人。
屈原一心要兴国图强,实现美政,但却蒙冤被谮,眼看自己被楚王疏远,排挤出政治舞台,满腔的爱国抱负即将化为泡影,心中充满了无比的忧愁、悲苦和愤慨,发愤以抒情,于是便有了《离骚》这篇震古烁今的不朽诗篇。
离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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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与大学生朋友们》读后感
五四青年节前夕,习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做了讲话,从他的讲话中,我感受到了党中央对青年一代的亲切关怀,高度重视和殷切厚望。党的十八大以来,___总书记在治国理政的繁忙日程中,总是把五四的时间留给青年,体现了我们党始终代表广大青年、赢得广大青年、依靠广大青年的远见卓识,体现了我们党领袖的深邃历史眼光和战略眼光,体现了青年工作事关党和国家全局和未来的特殊地位,是对广大青年的巨大鞭策,也是对广大青年工作者的极大鼓舞。
青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之所在,为了在这样一个幸福、和平、发展时代里,我们的青年人能有一个好的成长环境,___总书记对我们青年人突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爱国,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二是要励志,立鸿鹄志,做奋斗者;三是要求真,求真学问,练真本领;四是要力行,知行合一,做实干家。
作为一名青年人,对于习总书记的讲话深有体会,下面谈谈我的想法。___总书记的话字字珠玑,句句中肯,可见他对我们青年人的良苦用心。可见党和国家对青年人的期望就是如此之大,令我们这些青年人感动。忆往昔峥嵘岁月,展未来任重道远。我们要以时代为己任,要以实现自身的人生追求同国家的富强紧密在一起,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进。要提高自我素养和思想,胸怀祖国,与时俱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出我们的力量。
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希望自己能在党组织和领导同事们共同监督下做一名积极向上,勤奋刻苦,认真学习的优秀共产党员,我愿和大家一起在开拓中前进,保持积极进取的良好精神状态,团结奋斗、发挥优势,使本职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
____《___与大学生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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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旧事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作文(1)
童年是一朵美丽芬芳的花朵,增长一岁,花瓣就掉落一片,花瓣掉光了,我们的童年也就过完了。
《城南旧事》是台湾女作家林海音的代表作品。在上个世纪的老北京,不时响起小贩叫卖声的胡同、种着夹竹桃的四合院、屋里冒着热气的暖炉、厚厚的能直立起来的小棉裤、西厢房的小油鸡、佛照楼的八珍梅、城南游艺园、大鼓书场……书中的小主人英子被这些充满温情的事物包围着,又被慈祥而严厉的爸爸、操持着家务的妈妈、善良的宋妈等人宠爱着,再加上几乎每年都会新加一个的弟弟或妹妹……这样一大家子的生活故事仿佛一场韵味十足的大戏。
英子的童年趣事都体现在了《惠安馆》里。英子敢去闯一闯:她的妈妈和宋妈都不让英子去惠安馆旁玩,甚至每当走到惠安馆门口时都会加快脚步:因为那儿有一个“疯子,”可英子还是经常背着她们去那儿了,并慢慢地于“疯子”秀贞成了朋友,明白了她并不是真疯,而是因为想念自己失散多年的孩子——小桂子而“疯”。英子发现与自己同龄的好伙伴——妞儿竟然是小桂子时,我也不禁大吃一惊,同时也感到高兴:大吃一惊是因为英子每天与妞儿玩,也就是与小桂子成为了好朋友;高兴是因为她们母女两团聚了。
《城南旧事》故事中的主角都与英子建立起一定的感情,但随着事情的变化,这些人都由于种种原因离开了英子,甚至是永别。
现在我们正处在美好的童年时光,我们要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随着现在的科技发达,我们不会向英子那个年代一样,失去朋友了就联系不上。我们更要好好珍惜身边的每件事和每个人。
作者林海音的童年是丰富多彩的,每个人的童年也是多姿多彩的。我的童年也不例外,也是快乐的,因为我在童年时做了许多傻事,这些事令我难忘。
有一次,妈妈喂我吃芝麻糊,当时我觉得这跟妈妈敷的海底泥面膜差不多,就不管三七二十一,舀起一大坨的芝麻糊就往脸上涂。结果,芝麻糊把脸都弄黑了,只剩下一双扑闪着的大眼睛是白色的,像一个烧焦的小人儿,惹得家里人都哄堂大笑。
还有一次,外婆买回来一些红辣椒,奶奶说小孩子不能吃,因为这些红辣椒很辣。我心想:红红的果子怎么会是辣的呢,苹果不也是红的吗?西瓜不也是红的吗?那为什么它们都那么甜?一定是这个东西太好吃了,外婆不舍得给我吃,才故意骗我的。哼!小气鬼外婆!你不给我吃,我偏要吃!于是,趁外婆不注意时,偷偷跑到厨房里面,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把辣椒拿起,塞到嘴里。“哇——”我眼泪和鼻涕都跑了出来,“哇”的一声哭了。“好辣,好辣!”我的嘴里像有一把火烤着,嘴都冒泡了。外婆赶过来给我敷冰块,这才没那么疼。从此,我再也不敢吃辣椒了。
《城南旧事》这本书,展现了老北京的热闹的市民生活,也生动地展现了作者美好的童年生活,让人回味。后来,这本书还被拍成了电影呢!《城南旧事》让人陶醉其中。
童年,它像夜空中的繁星,璀璨照人;它像海贝里的珍珠,光彩夺目。童年的夜空闪耀着七彩虹光,给人无限遐想。
城南旧事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作文(2)
我是当今二十一世纪的少年,自然没有二十世纪中老北京老胡同里那自然纯朴的感观。
《城南旧事》用最朴实无华的文字,悠悠的叙述着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在作者笔下抒发了对童年的怀想以及人间的温暖,每个故事都会令我难以忘怀,多重感受在心头此起彼伏。
《城南旧事》通过一个天真无邪的孩童视野,旁观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道尽人世间复杂的情感。
在本书主角英子眼中,她的世界是单纯与充满疑问的,她从不给自己的那些繁琐的束缚,所以她才可以有自己的主见,所以才可以和人们都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一段友情,三天二头的去惠安馆与她说着朋友间最平常的话语,所以才可以和“小偷”写下承诺,甚至认真地听着“小偷”的故事。
看到最后,我发现英子又是那么可怜,每一篇故事的主角似乎都离开了英子,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我们去看海的那个“小偷”,奶妈,最后连她爸爸也离她而去了。
《城南旧事》虽然看到后面让人心酸,可是它阐述的每个感人肺腑的故事,都充满着温馨与温暖。
令我印象犹深的是惠安馆那章。英子和其他人不一样,和大人认为的疯子秀贞成为了朋友。对秀贞的好奇与同情,结下一段友谊,当她发现自己的好朋友妞儿是秀贞的女儿后,即使自己十分舍不得妞儿,也还是让妞儿和秀贞一起走了,可见英子心中那份单纯美好的心灵是多么可贵。
读完整本书,发现其中人物多么活灵活现,即使闭眼也能看见他们的影子浮现。在作者林海音的写作世界里,人间的真情温暖,感动着读者的心灵。
作者并没有刻意表达,只是几幅朴素的场景描绘出孩子眼中的老北京。不紧不慢,温厚淳和,弥久恒馨,满是人间花火,淡雅又不失浓情。
城南旧事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作文(3)
最早接触《城南旧事》是从初中教材中的《爸爸的花落了》,文中的那份伤感深深印在我的心里。后来又读了《冬阳童年 骆驼队》,再次感受了文字背后童年的那份天真,感受老北京特殊的韵味。这几天,终于有机会拜读整部作品。
《城南旧事》这部作品由五个篇章组成:《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及《爸爸的花儿落了》。全文以英子她孩子般纯洁的眼睛来看待记录北平生活的点滴,记载着英子七岁到十三岁的成长经历,旁观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20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英子对她非常同情,帮秀贞找到离散六年的女儿。秀贞立刻带妞儿去找寻爸爸,结果母女俩惨死在火车轮下。后来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
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不久,警察局抓走了这个年轻人,这件事使英子非常难过。英子九岁那年,她的奶妈宋妈的丈夫冯大明来到林家。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女儿也被丈夫卖给别人,心里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伺候别人。后来,英子的爸爸因肺病去世。宋妈也被丈夫用小毛驴接走。英子随家人乘上远行的马车,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
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所以她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情,三天两头的往惠安馆里钻;她和“小偷”写下承诺,甚而认真地听着“小偷”的故事;她看到爸爸与兰姨娘不太正常的交往,以她孩子特有的狡黠保卫妈妈,保卫家庭;她爱着自己的奶妈,望着她离去,英子伤心难过。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我们看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文中没有任何矫揉造作的用孩子的天真,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城南旧事》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在娓娓动人的真挚叙述中抒发了对童年的缅怀和对人间温暖的呼唤,其中的很多细节让我也似乎回到了童年,那卖杂货的小贩,那对老师教的文字不太明白的背诵,那曾经的村里的“疯子”,还有那过早凋谢的爸爸的花……文章不但写得亲切动人,而且每个故事都能令我思绪起伏,多种交集的感觉同时在心头涌现。
故事中满含着怀旧的基调,流淌着伤感的情愫,书中的一切又都像我们不易觉察的缓缓的岁月,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恰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
看《城南旧事》,使我的心头漾起一丝丝温暖,一阵阵伤感,告别童年,告别生活中曾经的那些朋友。
城南旧事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作文(4)
如果你家附近有一个疯女人,或者有一个小偷,你会与他们做朋友吗?你可能说,这样的人,躲还来不及呢?正常的人谁会与他们做朋友呢?
还真有这样的人。想知道她是谁吗?她与疯子、小偷之间发生了什么故事呢?那就跟我一起到《城南旧事》中寻找答案吧。
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里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引起了英子的好奇。刚开始这个疯女人秀贞没有一个朋友,胡同里的人都很害怕她、反感她。自从英子来到了这个胡同里,秀贞就有了一个朋友,这个朋友就是英子。尽管英子的家人都很反对,害怕秀贞会做出伤害英子的事,但善良的英子还是经常偷偷跑到惠安馆找秀贞玩。
从秀珍疯疯癫癫的话语中,英子了解到秀珍让人伤感的经历,才知道秀珍对住宿在惠安馆的读书人司康的痴情,对生下来就被遗弃的女儿的挂念。为情而疯秀珍深深打动了英子,英子对秀珍充满同情。
英子无意中发现自己可怜的好朋友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时,英子不仅帮助她们母女重逢,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她们当作盘缠去寻找妞儿的爸爸。单纯善良的英子让秀珍找到了自己日思夜想的孩子,让可怜的妞儿找到了自己日思夜想的亲妈!多温馨美好的故事啊!
英子搬到新帘子胡同之后认识了一位年轻人,他为了一家三口的生存,为了供成绩优异的弟弟上学,而去偷盗。他所做的一切“是非得已”,他不想做一个“坏人”,他在纯真的英子面前反复问“我是不是一个坏人”,他把自己最珍贵的小象牙佛珠送给英子,并告诉英子记得自己不是“坏人”。不管他的过去是怎样的,怎样败了家、怎样害母亲哭瞎眼,也不管他现在是不是一个小偷,单纯善良的英子只看到他现在对弟弟的照顾,对家人的愧疚,对英子的真诚……而那个年轻人之所以那么重视在英子眼里自己是不是好人,也是被英子的纯真善良给打动了吧。
尽管秀贞陪妞儿寻找爸爸的路上,惨死在了火车下,给英子带来极为沉重的打击。偷盗的年轻人被抓,让英子眼里充满泪水,为自己无意中透露年轻人的行踪而悔恨不已。但这些不完美的人身上,因为充满最美好的人间真情,而给英子留下美好的回忆。
世间一切也许不够完美,但只有像英子那样用美的眼睛去看待万事万物,才能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美好。正像老师读过的一篇文章的题目《心美,一切皆美》。是的,心美,一切皆美!世界上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希望我们都能用纯真善良的心去感受世间的美好,用我们的纯真善良给孤独苦难中的人带去幸福,用我们的纯真善良去感化走入歧途的人……愿这个世界,因为我们的纯真善良而变得更美好!
城南旧事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作文(5)
身处锦瑟年华的我们,多多少少地,有一些我们自己不愿承认的“多愁善感”,在迷茫与对世界的无知中摸索着前方的.路。我时常会感今怀昔,追问自己,为何在迷迷糊糊中,仿佛一瞬间就已经不再是小孩子了。在无尽的感慨中,有这样一本书似乎理清了我混沌的思绪,抒发了我的感怀,慰藉了我懵懂的心。
它,就是林海音女士所著的《城南旧事》。
余光中先生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上海是张爱玲的,北京是林海音的。”的确,林海音女士以细腻的情思与流畅的写作技法,在这本书中用朴素平和的语句,带我们走进了上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走进了天真活泼的小女孩英子的童年——也许,林海音本人的童年。
英子的童年在北京城南,小小的她不谙世事,以童稚清澈的目光观察着身边的人与事。她是那么纯真,那么稚气,那么好奇。在城南,她一次次经历着,同时也一点点成长着。惠安馆里,英子丝毫不理会旁人异样的眼光,认识了“疯子”秀贞,聚精会神地倾听她的故事并毫无条件地帮助她与女儿团聚;搬家后,英子认识了一个为了供弟弟上学而不得不偷东西的年轻人,但她却无法分辨他究竟是好人还是坏人;英子为了家庭的稳定与持久,撮合了兰姨娘与德先叔;她跟随着宋妈,在绝望中寻找希望……
英子的童年看似无忧无虑,但随着她的成长,她逐渐对这些人,这些事以及这个世界,有了现实性的认识,并一次又一次地感到失望与无助。甜美的童年中不乏苦涩。小英子的故事虽然主打温馨、欢快的笔调,但她的所有旧事,几乎都是以离别作为结局——秀贞紧挽着她失散多年的女儿妞儿,消失在了那个凄冷的雨夜;被英子的纯真善良打动的小偷因为英子对警察无心的话语被逮捕;英子喜爱的兰姨娘在爸爸无法遮掩的失望中与德先叔亡命天涯;宋妈在丧子的悲痛中不舍返乡;对英子严厉又慈爱的爸爸缺席了英子的毕业典礼,他的生命犹如他庭中那枯败的花草,在盛夏的阳光中凋零逝去。
英子感受着悲欢离合,对这个谜一样的世界有了新一面的认识,被迫了解着复杂世事,不得不以这样的方式告别了童年,告别了魂萦梦绕的城南旧事。尤其在爸爸去世后,英子仿佛一瞬间成熟了起来,那句令我记忆犹新的“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充满了英子面对未来的决心,以及些许告别童年的辛酸与无可奈何。
在英子的城南旧事中,我旁观着英子的生活,揣摩着英子的每一个想法,细嗅着书中淡淡的怀旧气息,品味着作者的情怀种种。这些看似普通平凡的家庭琐事、童年故事,在作者的妙笔下,串成一个女孩的成长历程。她对自己的童年的缅怀之情在书中恰到好处地自然流露,使简单却故事令人触动,温暖心灵。这就是好书的魅力所在。我将《城南旧事》读了一遍又一遍,只为沉浸在一个不老梦。
本书可以说是平淡,也可以说是质朴,但是绝对不单薄。如果满怀着寻找共鸣的心态去读,你将找到长大的理由。英子从最初的懵懂,经历好像漫长又好像短暂的童年时光,在一次次对现实的失望、困难面前的无助、朦胧面前的无知中,她终于在强烈的自强心与责任感的促使下,决绝告别了童年,并且以饱满的信心面对未来,她的眼中,也依然闪烁着希望的光芒。我们总会长大,我们做不到与时间讨价还价,便只能让自己做好充足的准备,迎接前方的未知,在时光风暴的洗礼中傲然挺立。
英子的故事已经告一段落,但我们还可以寻回自己的“城南旧事”。正如林海音所说的那样,“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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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简史》这本书是我从最一开始就看的一本书,因为《人类简史》和《时间简史》听起来酷酷的。
但是我把这本书搁置了放到了最后来看,因为这本书真的值得我自己仔细的去揣摩,因为读史使人明智,我是对于这种概论来的历史性读物是比较感兴趣的。但是由于时间关系我也只能是强行的一目十行把这本书看完,也并没有吸收到太多太多的东西,但中间我也是有过思考。
这本书以我现在读和思考的效果仅仅一千字是不足以表达的,所以我要把这本书的读后感写到至少两千字也就是至少分成两篇,这一篇就是关于个人的思考。
《人类简史》说的就是人也就是基于人性,然后引发的一系列的事件。人从智人开始一直到当代我们现在所处的现状,都是通过人性的一些生理上还有心理上的变化。
其实很简单,举个例子,我们为什么喜欢吃糖,因为我们需要糖,我们身体本身是以葡萄糖作为能源消耗的,就像汽车要耗油一样,我们人是要消耗葡萄糖来维持生存的。人的一系列的情绪都是通过激素还有一些蛋白质的信号传递来表达的,但是人为什么会产生意识还一直没有定论。
基于此,我就思考了,为什么人通常都喜欢偷懒,因为懒是人的天性,人不人不愿意去做太过费力的事情,除非有一个他能够预期得到的成果,或者是过程中的喜悦来给他继续的动力。
很简单,我摘抄了其中句话就是:人一旦遇到不开心的事情就想躲开;一旦遇到开心的事情自己喜欢的事情就想去追求并且增加这份愉悦感。就拿我们现在上教练技术来说,我在上教练技术过程之中一直是痛苦的,我个人的思想是一直在聚焦痛苦的`,所以我一直是没有完全的投入的,但是当我取得一定成就的时候,并且拿到了从中获得了喜悦,获得了成就感的时候我就想拼命的,想要上山想要去走完教练技术这段旅程,这也是人类的天性吧。
还有一件事情就是面对,其实人最终都是要走向死亡的,也就是说,对于死亡,人是没有办法避免的只有去面对。以平常心来面对这件事情,做到不让死亡去干扰自己平常所下的决定和所做的一些事情,就像我现在遇到的那些困难,付出一些代价,还有导致的结果,我都是要去面对的。也就是说,即使我最终没有办法上山我也是要去面对的。其实以我现在的状态来说上山我觉得也是会痛苦的,因为可能内心里觉得是给团队拖了后腿。但是团队因为我而圆满,我是会比较高兴的,但是我所面临的痛苦是一定会面对的。
在提及科学的时候,其中有一个观点是我十分的赞同,就是科学是没有对错的,但是使用科学研究成果的人却是不一样,在不同的人手中会达到不同的效果,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就有了善恶之分。
这让我看到了任何事情都是有两面性,当一件事情发生的时候以受害者的心态来描述和以负责任者的心态来描述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情,但是事实却是一样的。再比如一个简单的例子,两个人走在沙漠里,只有一瓶水但是那一瓶水不小心被打翻的时候,悲观的人会说,天哪,我们就只剩下半瓶水了,但是乐观的人呢,他就会说,太棒了,我们还剩下半瓶水呢。
这就是这一件事给我带来的启发,也就是教练技术中常说的没有对错,还有受害者和负责任者的心态。
人类简史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范文(2)
《人类简史》是以色列历史学赫拉利写的一本人类发展历程的历史著作,讲的是人类如何经过认知革命、农业革命和科学革命这三大变革,从远古人类走到今天的信息时代的能够创造生命的“神”过程。
赫拉利通过这本书,描述了他观察人类发展的独特视角,告诉了读者许多知识点,并试图通过这本书,引起读者思考人生。看了这本书后我非常认同中文版序的作者的说法,赫拉利将人类发展的历史上升到了哲学高度。
这本书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了我新的认知:
1、吃东西的时候要尽可能多样性,并每一种都不能吃的太多,这样对个人身体有利,我们常说的不挑食就是这个意思。
2、要理解人的欲望,很多东西都是人自己的感觉,比如他说,现代的人为了让自己的爱人快乐,就给他买大房子,让他出国旅游,而古代的法老为了让心爱的王后开心,就给她造个大金字塔。
3、要保持好奇心。作者认为到了近代欧洲人比亚洲能发展的更好,就是因为他们的好奇心,他们认为世界上还有很多他们未知的东西需要探索,所以欧洲人发现了美洲,而不是我们中国人,尽管中国郑和七下西洋远比西方的麦哲伦和哥伦布早得多,船也大得多。
4、国家和民族都是想象,是统治者为了更大范围的合作而编的故事。这一点直接颠覆了我以前所了解的世界观,但赫拉利说的又非常有道理,让你不得不信服。
5、要正视历史,人类的进步和扩张,总是伴随着其它动物甚至其它人种的灭绝,这里没有什么温情可言,也无对错可言。本书通过大量的考古发现反驳了许多大型动物的灭绝比如猛犸象是由于气候变化造成的观点,其实历史最好就是事实,没有必要藏着掖着,是非功过留给后人评说。
6、最后,作者从哲学的角度,思考了现代技术革命可能给人类和自然带来的风险。这些技术包括当前最前沿的人工智能、生物科技等等。
总之,本书作为罗胖的《得到》上的镇殿之宝,信息量巨大,许多观点都令人耳目一新,是一本绝对值得一看的好书。
人类简史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范文(3)
古希腊哲学家芝诺说,人的知识就好比一个圆圈,圆圈里面是已知的,圆圈外面是未知的。你知道的越多,圆圈也就越大,你不知道的也就越多。
《人类简史》这本书除了能提供圆圈外的未知,还给读者讲诉了已知的圆圈内的新知,刷新了读者的人类史观,这就是一本历史书能掀起这么大波澜的原因,年轻的以色列作者尤瓦尔?赫拉利凭借这本书声名鹊起。如果说《枪炮、病菌与钢铁》描述的是人类发展自然史,《人类简史》讲述的则是人类发展人文史,将人类从认知革命、农业革命到科学革命的心路历程娓娓道来,既是一本趣味盎然的宏观历史进程读本,也是一本处处深刻的思辨哲学佳作。
智人出走非洲的故事对大多数读者来说已经耳熟能详,是什么原因让与多数动物一样从事狩猎采集的智人经过短短的时间就统治世界了呢。是智力,没错!但是,与智人最接近的大猩猩,为什么仍然在非洲的热带雨林过着小规模的群居生活,采摘果实、树叶和挖点草根树根果腹呢?它们也并不是愚蠢得一塌糊涂啊!是智力的哪个部分让智人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非洲草原上的野牛、羚羊、大猩猩和智人都能够用语言告诉大家:"小心,有狮子!"但只有智人能够说出:"狮子是我们部落的守护神。"认知革命之后,区别于其他动物,智人具有接受想象事物的能力,传说、神话、神和宗教应运而生。作者也在ted大会上做了一个妙趣横生的演讲,说明为什么接受虚无的能力会产生如此大的差别。
农业革命之后,人类积累了夯实的物质基础,养活了比狩猎采集社会多得多的人口,凭借想象构建更为庞大而精致的秩序社会。农业革命生产的剩余产品需要记录,税收和交易也需要记录,人类语言文字也就从结绳语逐渐发展到如今计算机语言的0和1。农业革命除了动物做出了巨大牺牲外,人类也牺牲了非洲黑奴的自由和穷人劳动的剩余价值。"天生带来允许,文化造成封闭",为什么女性地位低于男性,而人类以为自己驯化了植物,但其实是植物驯化了人类?
全球化听起来是二十一世纪的词汇,但实际上全球化在过去的几个世纪一直在进行中,墨西哥的辣椒可以成为川菜和湘菜的代表符号,___堂可以是中关村和东单的地标建筑,穿着学士服拍毕业照也是中国学生的毕业必修课。金钱是人类社会最普遍信赖的虚构物,帝国的刀枪棍棒和携带的病菌不仅实行经济上的扩张还要求被征服者文化屈从,而当宗教从多神教转向一神教时就近乎狂热的要求所有人都崇拜那个唯一的"上帝",这就是过去几个世纪全球化过程的三大法宝。
科学革命的核心是人类不再只关注圈内已知的知识,对外围的未知视而不见,而是承认自己对外围的无知。人们愿意承认自己的无知,通过观察和数学方法,取得新的能力。但是科学革命之前,获取知识的途径就是钻研古籍和传统,比如写诗作词都要引经据典,贾宝玉作诗就因想不起典故急得出汗。有人不知道蜘蛛是怎么结网的,去问牧师,牧师不知道,去问《圣经》,《圣经》里也没有,于是牧师说:"上帝说蜘蛛怎么结网不重要",古老的知识体系认为我们已经把该知道的都知道了。对于全球的共性问题,贫穷,___要求穷人去教堂祷告,佛教则告诉信众钱乃身外之物,伊斯兰教说贫穷是安拉赐予的,难道我们要相信它们安守贫穷?
欧洲的文艺复兴始于十三世纪末,提出以人为中心而不是以神为中心,为科学、文艺发展扫清了道路,为人们探索圈外的未知提供了思想和制度的解放,不至于因为支持地球围绕太阳转而被烧死,
而中国的"文艺复兴运动"比欧洲晚了五百年,这也是西方缘何主宰世界的原因之一吧。当科技迅猛发展,从蒸汽机的发明到原子弹的爆炸,获取能量的能力越来越大,人类文明迈着巨大的步伐前进。随着帝国与科学联姻,并搭上工业的巨轮,人类对未知的探索速度出现惊人的增长。哥伦布航海时大量船员因败血症死亡,四百多年后青霉素才被发现,而不过几十年后人类器官已经可以克隆移植了;从万有引力的发表到宇宙大爆炸理论的建立经过了将近三个世纪,而仅仅过了二十年,弦理论就萌芽了。
然而作者并没有盲目乐观的下结论说人类会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人类从动物变成上帝后,还有可能迎来智人末日。"因为即使拥有神的能力,但是不负责任、贪得无厌,而且连想要什么都不知道的话,天下危险,恐怕莫此为甚。"
一本好书,不是当你合上书本恍然大悟:"哦...原来说了这么件事",而是给读者更多的思考空间,读完仍意犹未尽。为什么智人可以接受想象的事物,为了明天可得到一大堆香蕉而放弃眼前的一根?真的是小麦驯服了人类吗,人类现在过的生活比以前快乐吗,是否也像鸡、牛一样为了dna数量的增加牺牲了自由和快乐?人类社会会怎样发展,地球能实现人文意义上的地球村吗,民族和人种的区别会变得不重要吗,人类意识真的已经变成文字的奴仆了吗,语言文字会实现大融合吗?科学革命将何去何从,可以随意创造生物的时代会来临吗,浩渺的宇宙难道没有外星人吗,可以像《星际穿越》的主人公一样进入更高的维度吗,可以进入平行宇宙逃离必定湮灭的这个宇宙吗?
人类简史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范文(4)
《人类简史》这本书讲的是整个人类的历史。全书不仅是站在某个民族(国家)或者人类的角度,而是也站在动物植物、整个世界的角度来看待人类发展历史。从数百万年前讲起,一直讲到现代,并在结尾迎来的全书的高潮,那就是人类的可能的未来,最后的部分给人的感觉才是最震撼的。作者从远古生物进化,讲到农业革命,从帝国主义讲到资本主义,一段段历史娓娓道来,并在不同的人类发展阶段加入了作者自己视角,剖析分解,在很多方面都能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
进化是人类前进的永恒旋律。人类从低级动物经过数百万年的进化才逐渐成为当今的现代智人,虽然现在人类是整个生物链条的最高级物种,但并不意味着进化已经结束了,相反,人类也许正在以更快的速度进化。进化真是始于人类在大脑、身体、以及心理等不同层面的不完善,也恰恰是因为现代人身上仍然存在这种不完善,认知偏差和谬误导致了很多现代问题,丹尼尔.卡尼曼的书中对此做了很多很好的描述。未来人类还将不断进化,我们必须要认识到自身的局限和认知上的偏差,只有才能更好的适应现代社会。
历史的发展交织着很多偶然性因素。人类和黑猩猩拥有共同的祖先,而数百万年前基因的偶然突变导致人类这个新物种的诞生。___的成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也一样有其偶然性,罗马皇帝偶然发现了这个当时籍籍无名的小教派,并发现通过宗教能够更好的统治国家,也因此在罗马帝国的强力支持下,___一举成为世界上大教派。而近代科技革命的发展更是充满了偶然性,很多科技发明都是偶然的因素导致人类有了新的发现。
时代的进步夹杂着局限与包容。远古时代,由于人类对大自然的认知有限,人们信仰各种神灵,通过神灵来解释大自然的种种现象。农业革命之后,由于粮食供给的大大增加,开始有人可以从事一些更高级的工作,因此在这期间,哲学,政治,艺术以及其它各种思想文化都大大发展,但是我们可以看出仍然有其时代局限性,比如儒家强调君权,父权等,再比如古代一直到中世纪,男女的地位始终是不平等的,直到近代才有了男女平等,更有女权主义的出现。现代社会对待同性恋的态度的转变也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人们渐渐认识到,人类这个物种还有其他生物物种都存在同性恋现象,这是一个非常自然的现象,也由此使得人们能够以更加开放和包容的态度接纳了同性恋这种现象。未来人们也一样会以更加开发和包容的态度对待那些我们现在认为不对甚至不合法的现象,实际上很多所谓不对或者不合法的行为都是受我们的意识形态所扭曲的价值观导致的。
人类简史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范文(5)
人因什么而伟大
这是一段短暂,艰难却精彩,伟大的发展史。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对这段历史感到自豪。人因什么而伟大?我们身为一个人,更应该去探索这个问题,去走进这段历史,了解这段历史,感受我们祖先的强大力量。
暑假第一周,我拜读了亨德里克·威廉·房龙的作品《人类简史》,这本书的前二十章讲述了从最早期的人类到四大文明出现的历史。这一阶段,人类经历了无数次灾难,这也让人类开始迅速的蜕变。
其中一个重要节点便是冰山期,因为冰山期的到来,迫使人们开始迅速地寻找一切办法去抵抗严寒、饥饿等种种很困难。他们学会了如何捕猎,如何用火,让自己去度过漫长的冬天。人们没有屈服于冰川期,最终,一些头脑十分聪明的人存活下来,他们开始学会制造工具,保存食物,完成了一次大的蜕变。因此,“冰川期是教导人类的伟大老师,它逼迫人类使用大脑想办法”,但是,我们祖先的坚强与智慧,让人类不断的战胜困难,一个又一个辉煌而灿烂的文明也随之出现,象形文字、字母、金字塔等奇迹才能出现在这个世界上。
从冰川纪中,便可以看到人与其他动物最大的一个不同之处便是会思考,能团结,这使得人类能从灾难之中脱颖而出,从一个渺小的物种得以快速发展。没有一件事情不存在困难的,只有方法和坚强能让它消失。从这一段历史中我们是否能找回一些我们所丢失的人性呢?
房龙的每一个故事都十分简短,他将人类发展史缩短成一本书,并且能让我们读上去不枯燥乏味,每个人也都能从他的书里读懂一些知识,去更好地了解历史。这正是这一本纽伯酷猫写作学奖金奖作品的一大特点。
人因会思考而伟大,这是我读这本书前二十章的总结。通过接下来的阅读,我期待能更深入地去了解古代和近代人类蓬勃发展的历史,从中得出更多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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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尊敬的武老师在电子商务物流管理课上,给我们观看和讲述了哈佛大学生的学习。虽然这节课讲的不是书本上的知识,但我个人认为这节课的内容更有效,它引起了我们对比中美教育的方式,及深深地体会到我们中国大学教育的松散。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哈佛大学的学生学习是很拼命的,对于知识的那种渴望,在半夜2点,整个校园灯火通明。学生不化妆,不穿华服,见到最多的就是学生经常一边啃面包一边忘我的"读书。我想,作为我们中国的大学生,我们不要求说要拼搏到半夜3,4点才叫认真,我们还是要以科学合理的生活方式来更好有规律的学习,毕竟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我们是要认真努力的学习的,要不怕吃苦,发扬我们先人吃苦耐劳的传统美德。
那造成中美大学学生在对待学习时,有如此强烈反差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我个人认为主要有以下三点:
1、首先,我觉得最大的问题就是中国大学的教育体制问题。中国大学基本上只要你上了大学就能拿毕业证,而哈佛大学实行淘汰机制。每年有百分之20的学生拿不到毕业证,这样学生就会有压力感,而且淘汰的20%的学生的考评并不是学期末才完成,每堂课都要记录发言成绩,平均占到总成绩的50%,这就要求学生均匀用力、不能放松。
也就是说他们每一节课都要预习做好准备来应对发言。我认为我们大学的教育就是缺少了这一点,完全是靠课堂老师讲,学生毫无压力,自己做自己的事。而且中国的大学期末考试是占比较大比重的,期末考试对于很多人来说,就是考试前几周的抱佛脚,记老师透露的题目来死记硬背,这样基本上就能过了,很多人有了这种侥幸的心理,对于课程就有了放松戒备,都是处于一种被动学习状态。
2、其次,比较重要的是学生的无目的,没有方向的学习。大学了,很多刚入大学的学生都会有一种迷茫的状态,就是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该怎样做,没有明确的目标。在高中,大家都有明确的目标——考大学。考上大学,进入大学以后呢,没有人告诉你怎样做。加上我们的大学课少,外面的诱惑又抵不住,渐渐的就远离了学习,远离了作为学生你最该做的事。
3、社会的工作岗位还是看重学历。虽说现在学历贬值了,但是不得不承认,学历还是很重要的,它作为一个过门槛,所以很多有一定能力,但学历不够的还是会被拒之门外。很多人在进入大学后,都放松了,在他们看来,有了学历基本也就行了,他们也会掌握那些需要的技能。但是却没有那种对于学习的渴望。
作为当代中国的大学生,我们应该要有那种吃苦耐劳,对于知识真理的追求。我们还很年轻,应该在这样的花样年华中去拼搏,让自己的人生更加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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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哲学研究》读后感范文500字
大学生《哲学研究》读后感500字
说句实话,在拜读《哲学研究》之前,我还真没有深究过,在这里有必要先熟悉一下哲学的定义:哲学的原意是“爱智”。哲学作为一门学问,原来只是一种生活态度,就是保持好奇的天性,探询一切事物的真相。
这种态度称为“爱智”。作者同时指出“爱智”的原则,“拥有智慧不等于爱好智慧”。爱智代表的是一种追求的过程,而这个过程的特色就是一直保持心灵的开放。所强调的“过程”,要不停地质疑与询问,永远在等待着接受惊讶。这是否暗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采用问题导引、学生自学的.认知理论的本源和基点呢?
既然“爱智”是一种追求过程,那么又是什么影响了我们去追求它呢?
“最先要指出的就是人的身体。因为人体是物质的,有惰性同时也是软弱的。这种软弱会妨碍人类拥有智慧。比如,有时候我们希望自己能够早起,却怎么也爬不起来,这时候会觉得身体实在是自己最大的敌人。身体如此沉重,就是因为它是物质,所以有惰性。又有时候我们很愿意帮助别人,这代表心灵上的美好,却可能因为需要花时间、花力气,所以懒得行动。由此可知,人的身体是软弱的。人应该减少身体的控制程度,亦即要让身体的惰性无法对个人产生影响力。如此,才能让心灵自由地追求智慧。
教师的重要工作不也包含了督导学生、引领他们走向事物的真善美、远离假恶丑、使学生们的素养日臻完善、成为有健全人格、健康世界观和积极人生观的社会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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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既漫长又短暂,在路途中所遇见或享受的金钱与名利都是过眼浮云,不值得留恋与牵挂。其实真正珍贵,无价的事物往往是最初的信念与高洁傲岸的品质。这些道理直到我鉴赏《人生》这本书之后才有所感悟。
《人生》的作者是王卫国,此书的内容主要讲述一个落后,封建,与世隔绝的小山村中,一位胸怀大志的民办教师高加林因村书记滥用职权被撤去工作,想要控告村书记却因封建思想放弃。百般无奈之下,只能委屈求全变成农民,又阴差阳错与村中大户的女儿谈恋爱。因为一次巧合,他被马占胜调到县里工作。之后,他一路风生水起,如履平地,在县中成为郝郝有名的`人物。但是他为有好前途,狠心抛弃深爱自己的女人,与另一个家财万贯的小姐结合。但因被检举揭发,一夜间从县中的名人沦落成一个身无分文的农民。回到农村后,众叛亲离。他才明白最宝贵的事物其实是最初的信念。
读完这部小说后,我深切的感受到人生的大起大落。有的事情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一条难以回返的路,当自已失去一切,历经人生的风风雨雨后才能体会到人生的意义与价值,才会明白最珍贵的东西是自已的初心与信念。但人生同样是无止尽的,只要始终怀着心中的信念,永往直前,就可以创造璀璨人生。
人生就像黑暗中的指路灯,为你照亮前方的道路。人生也像无尽头的长巷,你永远也无法猜测到下一步会发生什么事情。但只要保持一颗永恒不变的心,人生自然就会美好。
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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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记》是张爱玲的代表作品之一,不一样于《倾城之恋》的幸福结局《金锁记》则是一个杯具,一个彻头彻尾的杯具。故事从一开始就不是给人以明艳,欢快的节奏,而是给人以忧伤和悲哀的感觉。
故事是从两个小丫环的谈话开始的,两个小丫环躺在床上聊起主人家的事,说起姜家的大爷,大奶奶及刚进门不久的三奶奶,最终提及二奶奶曹七巧,却是一个让人头疼的人物。我便起了好奇,究竟是怎样一个女人?看完整篇文章,我只觉得震惊,震惊于曹七巧做的事与她的疯狂与变态。再看第二遍,便觉出了七巧的可怜与无奈,她何尝不想好好生活,可是她却没这个机会。
她是被兄嫂因金钱而嫁于姜家的,其实说嫁倒不如说卖字准确。她所嫁的人为姜家二爷,可这个二爷却是一个得软骨病的残疾人。她的大家庭中婆婆妯娌因她出身不好也或多或少有点瞧不起她。她的丈夫无能,她的兄嫂来也只是为了她的钱。试问,在这样的环境中日复一日的生活怎样能不疯?在这样环境下能正常生活的人才不正常!一个女人,嫁到一个新的家庭,都会有期盼,都有完美的愿望,谁愿意变成一个疯子?七巧也不想,可是这是她的命,逃不掉,就只能忍,直到最终忍受不了,变成一个疯子。她被金钱剥夺了幸福,便以疯狂报复心理去剥夺更多人的幸福,甚至自我儿女的幸福。她的精神已陷入了疯狂的状态中去了,她疯狂的想要报复所有人。可是在报复他人的同时,自我何尝不痛,报复别人的同时也伤害了自我,自虐式的复仇。
可能仅有这样她的心里才会好过一点。她看不得别人幸福,因为不合理的社会剥夺了他自我的幸福,她嫉妒,愁视,便这样毁掉了儿子的幸福,毁了女儿的幸福。她没有爱,或者她以前有爱,只是这爱在生活的苦痛中完全消失了。最初她爱姜家三爷姜季泽,但姜季泽只是一味的敷衍她,甚至最终为了钱财欺骗她。也许最初她爱她的兄嫂,只是当兄嫂将她卖于姜家时她便不爱了。
也许最初她爱她的儿女,只是当她心中仅有金钱还有强烈的占有欲时,她渐渐迷失了心中的爱。因为他对这个世界没有爱,所有她看到的一切都是丑的,恶的。她没有感受过爱,便也失去了爱他人的本事。从来没有爱的人都是可悲又可怜的。她几乎毁掉了与她有关的所有人的幸福,同时也招来了他们的恨,她不明白吗?他明白,她不想改变,也改变不了。故事的最终写到:“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
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明白,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人恨他,她娘家人恨她。”最终的最终,七巧想起在北京麻油铺还为出嫁时的自我,当时的自我欢乐而又自由。想起喜欢自我的朝禄,丁玉根,张少泉,如果能和其中一个结婚生子,也许结局就会不一样。但这只是也许,也许真的该信命,该信“万般皆是命,
半点不由人”。七巧的生活也由不得自我挑选与安排,人所受的苦也不是自我求来的。谁都想幸福的过完一生,可是哪有那么容易。
《倾城之恋》中范柳原说“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首诗这样讲:“我看那是最悲哀的一首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自我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齐,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像我们自我做得了主似的。”是的,我们做不了主,人各有命。
自我的命运从来都是自我做不了主的。七巧也主宰不了自我的命运,所以她只能这么活着,也只能这么活着。可怜的七巧,她的心中没有爱;可悲的七巧,她主宰不了自我的命运;可恨的七巧,毁了如此多人的幸福。
七巧,愿你来生幸福。别再这么悲哀,这么疯狂的活一辈子了,愿你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愿你平平安安过完来生。
金锁记大学生读后感800字范文(2)
这是一个悲剧,一个女人的悲剧。她很可怜,因为她是受害者,她也很可恨,因为她同样也是害人者。在她的头上有两把金锁压制着她,对她来说既是财富又是桎梏,一是金钱,二是权势。
她本该有幸福的生活,然而在那样的年代中,想要把握自己的命运谈何容易?一条命不过多少钱财便可换去,人与人之间充满的只是铜臭味的交易!
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只是这身份便可料到她的悲惨结局了,因为她被迫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的丈夫是个从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是“没一点人气”的,造成这一切的就是她那个只知道攀附权贵的哥哥,七巧本出身平民,但突然地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这注定就是一个悲剧!
嫁入姜家后,她处处遭到排挤和冷眼,在这个家族中,她的地位是很低劣的,大家都瞧不起她,都对她冷言闲语。其实七巧自己也知道很多人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她的手左看右看,夸赞了一会儿她的指甲”,最后也只闹得自觉无趣。
哪怕这样,在七巧的骨子里还是向往幸福的,因为她曾经是那样大胆地追求着她的小叔子季泽,但也因此弄得声名狼藉,而季泽也因她这样的不好的名声而不敢沾染,她所期盼的幸福最终还是丧失了,彻底地丧失了。她现在唯一所求的便是独立,真正的独立!
后来老爷和丈夫相继死后,她终于脱离了这个封建家族,没有往日那样的压抑,也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然而她的后半生依旧是不如意的,当时那个她曾托以爱情梦想的小叔子来找她,但她知道他只是为了她的钱,并不是她的爱情。表面上她是如此耀眼,可是谁又懂得她内心的苍凉?她实在是气不过,于是便将心中的苦闷都发泄在了她的儿女的身上,因为此时的她已经不对爱情抱有任何幻想,有的只是妒忌,只是怨恨,于是便近似变态地加以报复以祭奠她已消逝的梦想。最终她逼死了自己的儿媳,拆散了自己的女儿与准女婿,她让她的子女们都成为了她病态心理的牺牲品。
《金锁记》写的是一个关注人性的故事,讲的是一个人性受到压抑甚至因此而扭曲的故事,这个故事没有痛斥,没有反抗,只是按照顺序这样写了下来,却满满地溢着苍凉与悲哀。
对于七巧,我是又爱又恨,因为她曾经也是一个敢爱敢恨,充满梦想的女子,但是她也是一个乍富,虚荣,鞭笞情欲的魔妇,她不是别的,只是一个放在封建礼教和拜金主义供台上血淋淋的祭品!她的悲剧是她个人的悲剧,也是那个社会的悲剧,更是那个时代的悲剧!
那种潜在的苍凉是看不见,摸不到的,然而这种苍凉却是真真实实存在的,那样的曹七巧,那样的命运,回味无穷,让人难以释怀。
金锁记大学生读后感800字范文(3)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年少曾读,体会不深,近日重读,拍案叫绝,再三回味,越爱不释手。我以为,和张爱玲其他的小说篇章比起来,这篇《金锁记》可以说是张爱玲顶峰之作,无论从技巧上还是思想上,都能体现张爱玲的天赋所在,寻常人是无法企及的。
那个瘦巴巴的老太太,真是可怜怜又惨兮兮。
有人警告我说,不要读张爱玲的作品,心里会很别扭。其实,不只是她的作品,是她那个时代,都是那样的。新旧交替,旧的抱残守缺,新的蠢蠢欲动,实力相当,所以撞击出一种近似变态的不可理喻,最可悲的是这种状态还可以自圆其说,美其名曰:历史的印记。
曹七巧一辈子不容易,也不快乐。她不是坏人,也不是好人。她受了一辈子苦,也让她的亲人跟着受了一辈子苦。我想骂她,用最毒的话咒她,可是,她该咒谁呢?
谁都有青春年少,她也有过几天烂漫洋溢的日子。上街买菜,接受年轻小伙的爱慕。然后为了钱财去了姜公馆,受着所有人的冷眼,还要守着死人一般的丈夫。她乖张暴戾,可是她不这样,早就死了。
最不能让人原谅的应该是她毁了儿女的幸福吧。可是这更能说明她有多恨自己不堪的一生。她恨她的出身,她恨姜公馆,她恨她受到的所有不公,只是,她若要报复,能得心应手的只有她的儿女了。
谁也不怨,都是时代进步的牺牲品。
三十年前的月亮和三十年后的月亮有什么不同?三十年前的人或许走不到三十年后,就算走到了,心态也会变了,三十年后,还有不少新人看到的是一轮崭新的新月,时间远去,留下的只能是回忆。
曹七巧死了,再怎么顽固的丑陋,也随着旧时代一起远去了,未来路很长。一切都在慢慢康复。我相信结尾那个传说是真的,也相信长安会幸福,不会像她娘一样,我们总是在向前走的,不是吗?
金锁记大学生读后感800字范文(4)
张爱玲是一代才女,她的人生早熟、奇特、充满传奇色彩,她的性格聪慧、执着、特立独行、不受束缚,她对周围的事物有着敏感、深刻、独到的认识,她的作品凄幽、秾艳、苍凉,充满了人性的主题。《金锁记》是她的早期作品,发表时她可是仅有二十三岁,但作品已经是相当成熟,从取材的视角、思想的深度和表现技巧方面,都有突破,当时及后世的评论家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这篇小说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叫“金锁”呢,我认为是女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为自我带上了黄金的枷锁,别个爱她,她爱钱,最终葬送了自我的幸福,就连她的孩子的前程和幸福都葬送了,当然这金锁也能够理解为封建社会的腐败。
从这篇小说中也能够读出一些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过去结婚娶亲,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想攀附权贵。七巧嫁到姜家,她大哥是高兴的。尽管七巧嫁的只是一个残疾人。姜家却是打心底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出身卑微的人,连底下的丫鬟都敢对她议论纷纷。这样势力的思想在今日也是存在的。一个人当了官,底下便有许多人吹捧他,一旦这个人没落了,那些原先吹捧他的人便会烟消雾散。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富在深山有远邻,穷在闹市无近亲”。
读完全文,我七巧的感觉从先前的无理取闹而厌恶,到后面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仅有选择反抗——以自我的方式。
金锁记大学生读后感800字范文(5)
出身于没落贵族的张爱玲,以它独特的社会阅历和心理感受,描述着那个没落阶级的遗老遗少。她清醒的意识到那个阶级不可避免的杯具命运,并对它进行了无情的剖析。《金锁记》是她前期的成功之作,也是40年代影响较大的一部中篇小说。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述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七巧做过残疾人的妻子,欲爱而不能爱,几乎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财欲与情欲的压迫下,她的性格最终被扭曲,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感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张爱玲在本书中在空前深刻的程度上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主人公曾被作者称为她小说世界中惟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以往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
作者将现代中国心理分析小说推向了极致,细微地镂刻着人物变态的心理,那利刃一般毒辣的话语产生了令人惊心动魄的艺术效果。《金锁记》在叙述体貌上还借鉴了民族旧小说的经验,明显反映了类似《红楼梦》之类的小说手法已被作者用来表现她所要表现的华洋杂处的现代都市生活。
傅雷在《论张爱铃的小说》中也指出:“感情在一个人身上得不到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偿”。曹七巧做了情欲的俘虏,代情欲做了刽子手”。曹七巧自我没有得到幸福,就变态地去毁儿女的幸福。没有悲壮,仅有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是一种启示,可启示对这个家有什么用呢?家本来是心灵的港湾,而在曹七巧做主的家里,没有一丝的温暖的气息,不仅仅是给不了最亲近的人心灵上的安慰,反而是一张恐怖的大黑网,使在这个家里的人窒息,每一个家人都是她宣泄这么多年来在姜家受的委屈的对象。
转型中的洪流中,被吞没的又何止是一个曹七巧,虽已成过去,可我们的身上或多或少都有点曹七巧的影子,也许只是我们不再是以被黄金锁住,用金锁劈人的形式表现出来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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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长篇小说《飘》,是我喜爱的书之一。我喜欢文中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喜欢阿希礼的温文尔雅。
《飘》反映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美丽任性的南方大农场主的女儿斯佳丽历经战乱,由骄纵千金成为一家之主,为保护家园,她对内劳苦操作,对外应酬筹措,但深藏于内心的盲目爱情,却未曾动摇。她一直爱着年轻的庄主阿希礼,阿希礼却心仪玫兰妮,当她认识了至爱瑞特时,真爱却疲惫褪尽。斯佳丽回望前尘,想起父亲的遗言:世界之大,不及故园,乃作回乡之举,从此以后人事茫茫,此恨绵绵。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情是矛盾的,有点反感却又不得不敬佩她。我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
她美丽而任性,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欢迎的人。她会耍手段,但很坚强,很热情,是个活泼可爱的女人。她喜欢幸福和富裕的生活,她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爱。但命运不那么简单。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欲望,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从现在开始,我和我的家人不会再过一天没有东西吃的日子,我最讨厌饥饿。”这就是斯佳丽的欲望,也就是她的精神支柱。她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用近乎绝情的冷静,直面残酷的事实。欲望会成为我们的一种动力。这种欲望会促成文化、技术的发展,也会导致犯罪和战争。欲望对我们非常重要。我们会追求自己的幸福,虽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纠纷,但我们不应该放弃自己的欲望和追求。
我们可以休息,但我们决不能放弃。我想她绝对会找回她所失去的。斯佳丽最后一句话是这样的:“我要想办法找回他,一定有办法。但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明天再想吧!”她的欲望、她的努力会帮助她找回她的幸福,我想这便是她乐观自强人生的最好表白。
名著飘的大学生读后感范文(2)
初读《飘》,是一个月前,对它只有一点模糊的印象——主人公思嘉嫁了三次:第一次嫁给了韩查理;第二次嫁给了甘扶澜;第三次嫁给了白瑞德。可是最终她也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快乐和幸福。
再读《飘》,是一周前,对它有了更深的印象——思嘉喜欢卫希礼,而卫希礼却娶了媚兰,她赌气嫁给了查理,但查理却在战场上染上了重病,命归黄泉了,她又为了金钱而嫁给了甘扶澜,之后又嫁给了白瑞德,虽然她没有得到该有的东西,但她相信明天会更美好!
又读《飘》,是今天,明白了它不仅是讲思嘉的三次婚姻,而是透过她让我们做个能够接受失败的人,她面对战火毁坏的家园,坚定不屈、毫不馁协;面对家人的死亡,她擦干眼泪、震作精神;面对爱人的离去,她下定决心、重头再来。她爱土地,象土地一样承受种种磨难、饱含激情。
她所带来的,是经历坎坎坷坷曲曲折折后永不服输、永不低头的精神,风风雨雨中这点挫折和失败算得了什么!
面对困难不畏惧不退缩,面对失败不气馁不灰心,这就是作者玛格丽特。切尔女士要告诉我们的!
这本书所给我们的,不正是不屈不挠的精神和品质吗?不正是要我们做一个勇敢的、坚强的、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吗?
名著飘的大学生读后感范文(3)
读过《飘》这本书,我被主人公郝思嘉的那种热爱家乡,自强不息,坚定不屈的精神深深感动了。
《飘》是以南北战争的南方社会为背景,讲述了倔强的郝思嘉面对被战火毁掉的家园,她坚定不屈,毫不气馁;面对亲人的死亡,她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爱人的离去,她毫不气馁,重头再来。她深爱的土地,并想土地一样承受苦难,饱含激情……
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一件事是:1864年,亚特兰大市被北军包围了,郝思嘉在投机商白瑞德的帮助下,带着刚生了孩子的媚兰逃回了老家塔拉。可是老家遭到北军洗劫,田园荒芜,母亲去世,父亲精神失常,两个妹妹生病了,黑奴都走了,只剩下4个。为了一家人的生计,她四处奔波,像一个奴隶似的,不停的干活。以前细嫩的手脚,现在却满是血泡和茧子。现在联邦政府又叫郝思嘉交300美元的地产税款,否则将会摆卖塔拉,郝思嘉为了收到300美元,不惜和一个年纪很大的人结婚。
从这件事中,我看出郝思嘉是一位勇敢坚强,热爱家乡,能吃苦耐劳,为了家乡的"利益,不惜牺牲自己的伟大女性。
《飘》这本书我读完了,她那种敢于向困难挑战,热爱家乡,吃苦耐劳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去好好学习的!
名著飘的大学生读后感范文(4)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isanother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isanother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名著飘的大学生读后感范文(5)
这是一部有关战争的小说,但作者玛格丽特没有把着眼点放在战场上。除了亚特兰大失陷前五角场上躺满伤病员那悲壮的一幕外,其他战争场景并没有花费作者过多的笔墨。作为第一部从南方女性角度来叙述美国内战的小说,玛格丽特着重描写了留在后方家里的妇女饱受战乱之苦的体验和感受,从战争伊始对战争怀有崇敬心理、对战争全然的支持,到因战争而带来的失去亲人的痛苦、不得不屈服于失败的命运以及战后立志重建家园的艰辛历程。战争失败了,有的人因此而意志消沉,失去了原有的斗志,无法调整好自己的心态,面对战后支离破碎的生活。反之,另外一些人则克服了失败的心理,凛然面对严酷的现实,成了生活中不畏困难、重新前进在生活旅途上的强者。
《飘》的主题思想很多,写乱世中佳人的命运,写飘然而逝的美国南方文化。主人公的思想和情感深受美国南北战争的影响。战争改变了女人们,她们在战火和硝烟中守护着自己的土地,她们勇敢,坚强,不屈服,因为“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二十多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平心而论我也有点同情郝思嘉,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或许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
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媚兰也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可能这其中是出于对卫希礼的爱而爱屋及乌,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自己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一遍匆匆的略读,并不能体味多少真谛,也许,等我再读几遍时,会有更多的收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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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自己·创造自己·肯定自己》大学生读后感
从大一下学期开始,我断断续续地看完了著名的美籍华人作家刘墉先生的名作《超越自己·创造自己·肯定自己》,整本书中,这位用心良苦的父亲把儿子的所作所为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写在纸上,利用书信的形式给自己的儿子意见和建议,用孩子能够接受的方式与他进行爱的沟通。正是由于如此,他的儿子才能在美国纽约各种各样复杂的环境中健康愉快地成长,不断汲取知识,获得做人的道理,并最终考入了很多人梦寐以求的高等学府——哈佛!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自己收获最大的就是,我充分地认识到,做人,一定要活在当下,做最好的自己!
生活中,我们不免会经常听到别人抱怨生活各种的不顺心,各种的不公平,总是认为别人不肯定自己,老天不眷顾自己,导致自己无法实现自己的抱负,达到自己的梦想。我们不免会经常听到别人的各种后悔,后悔自己的过去,后悔自己以前不努力,后悔自己不拼搏,后悔自己不能抓住人生中难得遭遇一次的好机会,发展自己,促进自己,提升自己,导致现在如此无奈,如此落魄,如此不知所措。我们不免也会听到别人各种各样对未来的憧憬,憧憬未来的自己是如何如何的好,憧憬自己的成功,憧憬自己的生活……
其实,我们不难发现,一旦别人遇到这种情况,他们的脑海中很容易就蹦出一个词——如果。如果怎样怎样,我就会怎样怎样……
可是,君知否,如果,是多么的不现实,它只不过是一个虚幻的假设连词,没有任何的现实意义。如果,只不过是失败者的自叹,悲情者的自嘲,未来者的自我安慰,它只能让失败者从中找到成功的倒影,让悲情者寻觅曾经的云烟,让未来者憧憬以后的光芒。可是,这一切,如何逃得过时间的快刀?时间的快刀会让倒影破碎如麻,让云烟烟消云散,让光芒顿时失色……
所以,我们为何不活在当下,做一个踏踏实实,努力勤奋,不断拼搏的自己,做一个“最成功”的自己呢?正如刘墉先生在书中所教导儿子那样,过去与未来都不是人为可以控制的,只有当下,才掌握在你自己手中,那么,为何不做现在最好的自己呢?
过去已经过去,未来的还没有知道!或许,你过去的人生充满欢乐与掌声,也或许,充满着失落与无奈,但,所有的成功与辉煌,所有的失败与不幸,都已经成为历史。不必留恋那充斥着夸赞与表扬的场景,也不必苦思那被伤心与难过蔓延的落幕,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借鉴过去的经验,勇敢地活在当下,努力地做最好的.自己。可能,你的未来充满着朝阳与鲜花,也可能,充满着荆棘与险途,但,所有的希望与憧憬,所有的考验与恐惧,都只是一种未知。不必陶醉于未来的曙光与温馨,也不必担忧未来的困难与险阻,我们所要做的,就是计划未来的方向,坚定地活在当下,勤奋地做最好的自己。
活在当下,不随波逐流,不被大环境所影响,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主见,有自己的规划,自己不断努力,不断学习,不断前进,使自己在生活、学习、做人等方面都能够得到锻炼与提升,超越自己,创造自己,肯定自己,并时刻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做最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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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奥斯特洛夫斯基写的长篇小说,是一部在中国传播了几十多年的文学名著:他是一位伟大的人物,一位激励了几代中国人的英雄——保尔?柯察金。而在这一个多月的寒假中,我细读了此书,终于让我“认识”了这位伟大的英雄。
保尔顽强的一生深深的感动了我,当我读到他被病魔缠身、丧失战斗力,却仍然跟病魔斗争,争分秒,顽强地学习写作时,我的心里就像平静的海面突然翻起了巨浪。到底是什么能够让他百折不挠地克服一切困难,不知疲倦地工作、工作、再工作,直到结束生命?他的生命的历程,不仅有丰硕的果实,他让自己的肉体和精神坚不可摧,连过程也是发光、发热的,壮观到震撼人心,如果没有那亮得不止,照亮自己的一生,还是以照亮他人生命的行为,如何造就这么一个俄国革命者的典范呢?
钢铁,是坚固的,是可靠的,就像今天我们伟大的民族基业,就像千百年来,华夏子孙不屈不挠的精神。也许钢铁存放时间长了会长出锈,但是,中国百年的基业,中华民族千年的精神,是永不生锈的,也就像保尔的精神一样永放光芒。
保尔·柯察金,一位为几代人所敬仰的英雄,他有着坚韧的性格,即使在再艰苦的环境中他也能自得其乐的干自己的事业而不埋怨周遭的一切;他有着坚强不屈的品质,不会再任何困难面前倒下,因为他不愿向困难屈服;他为了实现自己和社会的理想,他敢于斗争到底,亦甘愿作出牺牲,牺牲自己珍贵的爱情。即使如此,他也从未后悔过,因为他说过他首先是属于党其次才属于冬妮亚和其他的亲人。保尔这种宁愿牺牲爱情、亲情,也要执着追求党的精神,对于我们这些青少年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种震憾,一种心灵的震憾。
当被保尔的坚贞所震撼时,当为保尔的病痛而感到难过时,当为保尔的成功而喝彩时我不禁想到了我们身边的保尔,中国的保尔。在战争年代,无数为国捐躯的英勇战士,他们冲锋陷阵、英勇杀敌。和平建设时期,涌现出无数的保尔式英雄。这些英雄冒着酷暑、顶着严寒,加班加点地,任劳任怨地为社会、为人民服务,无私的奉献。在
改革开放的新时代,我们这个日趋强盛的泱泱大国,再次涌现出更多的保尔式人物。孔繁森出现了,张海迪出现了,丛飞出现了……也许困难一直阻挡在他们前方,但他们从不气累,他们用更稳健的步伐去踩实惨缺的阶梯,因为社会需要他们这种保尔精神。让我们这种精神去感动千百万的青少年,去激励他们在困难中奋起,在挫折中坚强,在艰苦中成长起来吧!
我们应从保尔精神中汲取营养,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记得书中有段名言脍炙人口:“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应该为碌碌无为而悔恨……
钢铁的柔韧、保尔的顽强、保尔精神,就像一面鲜红的旗帜,召唤人们奋勇前进,使我们勇敢的走下去。
世界名著大学生读后感____年范文(2)
翻开一本《悲惨世界》,一个衣衫褴褛的青年出现在我的脑海深处,慢慢的,那个形象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人,还有一个苍老的主教。
冉阿让原本只是一个贫苦的百姓,陪在他身边的,只有一个姐姐和姐姐家的七个孩子。他为自己的侄子偷了一块面包而入狱,又因越狱被捕,一晃就是十九年。十九年,足以改变一个人。
十九年的囚犯生活,陪在他身边的,始终不过是铁链、苦刑与四面砖墙。他受尽屈辱,决定报复社会。他嘲笑招待他的主教,偷走银器,换来的却是一句:“你们抓错人了,银器是我送给他的”。冉阿让从此改过自新,换了一个新身份——马德兰市长。无论到天涯海角,有着怎样的境遇,他都一直坚持做一个像主教一样心中有爱的人。因为,那是他第一次感受到爱的温暖。冉阿让从被歧视到被尊重,再到逃亡,他有一个悲惨而忐忑的人生,但他永远忘不了主教慈祥的面容。
他坚信:爱,能温暖世界。他带着那一份初衷,直到生命的火焰熄灭。
这让我想起了另一个故事。
在二战期间,日本轰炸珍珠港,在轰炸过程中,一架飞机被炮弹击中,飞机上的人与这架飞机一起,永远地睡在了这片土地上。在次日,当地居民来到了这片废墟,将逝者好好安葬,为这些素不相识的异乡人竖起墓碑,每年都在他们的墓前摆上鲜花。那一束束鲜花,是最纯朴的人间真情,更是能让侵略者由兽性回归到人性的伟大力量。
爱,能温暖世界,能温暖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那教室里的身影,盘旋在我的脑海。那是一个淘气的同学,因为违反纪律而被老师批评。他站在老师面前,眼睛里闪着泪光,却又闪烁着一种不屈的光,拳头紧握着。他或许经常被父母忽视,被同学排斥。在老师温柔的目光中,他放松了警惕,开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同学的关怀里变得越来越好。
你或许不会被别人看好,但在爱的关怀下,我们没有什么不同。爱能改变一个人,能让他从弱小变得坚强。我们应该成为一个心中有爱的人,爱,像一个小太阳,把光芒与温暖带给我们身边的人,让一个个遭人嫌弃的“冉阿让”,悄然蜕变成为受人尊敬的“马德兰市长”。
愿每一个人都能在爱的关怀下茁壮成长!
世界名著大学生读后感____年范文(3)
父母常常教育我们: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通过读美国失明失聪女作家---海伦_凯勒写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才彻底懂得了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篇文章把作者对人生的感慨和对光阴的渴望淋漓尽致地展现在我们面前,使我深受感动,从中受益匪浅。
文中写到:“要是人把活着的每一天都看作是最后一天该多好呀,那就更能显示出生命的价值。”我们的生活、学习,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时间是无限的,犹如长江水一样源源不断,然而每个人能够利用和享受的却是有限的,是最宝贵的,尽管如此,仍有一些人不懂得如何使用时间,任时间一分一秒的在自己手中溜走,仍过着“天堂”般的生活,作为学生却整天打游戏、看电视……此时我真想对这些逍遥快活的人说:“觉悟吧,快些领悟时间的珍贵,好好利用,别让时间永远地消然流逝。”
文中有一句话,使我心潮澎湃,那就是:“事情往往是这样,一件东西一旦失去它才会留恋它。”这话不无道理。当我们贪玩而使得身体受到损害时,才会留恋以前的欢声笑语;当你漫无目的的走完一生,才会留恋时间;当你失支光明时,才会珍惜以前那双清高的大睛……这又一次如同警钟般敲响在我们心田。可见珍惜我们周围的一切是何等重要。
文中作者还提出一个引人深思的问题:“假如你只有三天光明,你会怎么做?”三天!我们只享受三天光明是多么残酷,又多么珍贵呀!第一天我会陪自己的亲人四处玩玩,想到他们三天后为我泪流满面,心里真是心如刀割;第二天和自已的同学老师聚一下,最后看一下他们那熟悉的面孔;第三,我将苦读诗词歌赋,多学知识,让自已明天眼盲,文不盲;第四天微笑着迎来黑暗的黎明……
世界名著大学生读后感____年范文(4)
这是一本非常精彩的书,主人公是鲁滨逊。主要内容是鲁滨逊一心想去航海,可是他的父亲和母亲坚决反对,有一天,他在大街上转悠,一个朋友叫住了鲁滨逊,并说可以免费让鲁滨逊去航海,鲁滨逊喜出望外,就跟着他们出海航行了,可是般在途中遭到了风暴,般被击沉了,而鲁滨逊坐着小艇被吹到了一个孤岛上,整个船上只有他一个人奇迹般地活了下来。鲁滨逊就在孤岛上过起了生活,什么事都要靠自己,万幸的是孤岛上食物来源丰富。他靠自己建起了一座房子,在孤岛上过了28年零2个月19天,他终于获救了,被一个般长发现,救起了他,并把他带回到英国。
《鲁滨逊漂流记》写得很好,详细地描写了鲁滨逊在孤岛上是怎么凭借自己的能力顽强地生活的,内容写得很紧张、很刺激,我很敬佩鲁滨逊的胆量和绝境中生活的能力。
我喜欢上面的许多句子,比如描写鲁滨逊突害怕的句子:我颤抖着双腿,心惊胆战地看着这一切。我只是一个初次航海的小青年,没有经历过大风大浪,前不久那次小风浪已经把我吓得半死,更何况这次真的遇上了大风暴。忽然,我想到了死亡,并不是因为我害怕死亡,而是想起自己违背了誓言,把一次次的忏悔抛在脑后,无数次将决心忘记,这种恐惧比死更为严重。这段描写让我知道了鲁滨逊当时也是多么的恐怖,还有鲁滨逊在做家具的句子:说干就干,我立刻出去砍柴,学着做家具,经过不断地推理和琢磨,一件一件的家具慢慢做出来了,这里详细地描写了鲁滨逊在那种恶劣的环境下是怎么克服困难把家具做出来的。
这是一本好书,“害怕危险的心灵比危险本身还要害怕一万倍。”这本书激励了我的勇气,让我的胆子更大了,也让我知道不论所在的环境多么恶劣,只要自己动脑子,想办法,天大的困难也能克服,要做一个百折不挠的人。
世界名著大学生读后感____年范文(5)
手捧一本《战争与和平》,仿佛置身于那个硝烟弥漫的时代。以往总是崇敬拿破仑的勇敢和智慧,从未想到从俄国的角度去看这一段历史是如此不同。托尔斯泰以其深刻细致的笔触向我们描绘了一幅宏大壮阔而又生动逼真的历史画卷。我从中看到了战争的残酷,也看到了个人在历史洪流中的挣扎、探索。其中安德烈的形象最印象深刻。
安德烈一出场就是一个看似随和而又傲慢、冷漠的年轻公爵形象。他厌倦上流社会的虚伪、无聊,不愿意被这种生活所束缚,因此他积极参军作战,期望在战场上建立功勋,功成名就,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然而他却看到了战争的残酷和统治集团的虚伪、无能,当他死里逃生回到家中又眼睁睁看着妻子难产死去。这一系列的打击使他灰心丧气,使他感到了生命的虚无。曾经渴望建功立业的他隐居农村,只想独善其身。在皮埃尔的热情劝说下,他渐渐振作起来,在自己的领地上实施了一系列改革并取得了成功,但他仍然决定自己“应该平静而安稳地度过后半生”。直到遇见美丽的少女娜塔莎,娜塔莎的美丽和无忧无虑激起了安德烈对幸福生活的向往。于是他再次走进了彼得堡的喧嚣之中,加入了当时俄国的社会改革热潮。他赢得了娜塔莎的爱情,然而两人订婚后,娜塔莎的背叛又让安德烈落入了生活的低谷。战争再度兴起,安德烈身负重伤,最终在娜塔莎的看护下死去。
安德烈一生都在追寻着生命的意义和生活的价值。在起起落落中,他苦苦思索,寻求着一种超脱世俗生活的价值所在。安德烈的思索也启发我们读者的思索: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人应该怎样生活?这样的问题我想每一个有自我意识的人都应该曾经想过,也很可能像安德烈一样经过了一个反反复复、时而兴奋、时而落寞的痛苦的内心挣扎过程,甚至很可能到现在都没有找到能够真正说服自己的明确答案。我想,这个我们苦苦追寻的、左右我们的生活态度的东西就是我们常说的人生哲学吧。每个人的人生哲学都不尽相同,然而每个人追求人生意义的过程却颇为相似。是也?非也?哪里有衡量的标尺呢?
千百年前,屈子立于汨罗江畔叹曰:“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直到现在每个人都还是一出生就在不断追寻,并且在这个追寻过程中成长、老去、直至死亡。或许,生活的意义、生命的价值就在于这如同夸父追日一般永不停歇的追寻吧!
“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然而人类怎能停止思考呢?虽然奥斯特洛茨战场上高远的天空依然飘浮着宁静、镇定的白云,老榕树依然岁岁枯荣,安德烈的心灵历程却不会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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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人生有三重境界,这三重境界可用一段充满禅机的语言来说明,是: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我觉得自己读《平凡的世界》仿佛也经历了这三重境界!
第一次读《平凡的世界》,那还是在大学校园里。我几乎一口气读完,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是我许久没有遇到过的好书,它如此吸引我的原因,我想不外乎两种感情--亲切又激情。
和孙家兄弟一样,我也是农民的孩子,自卑又自尊,平凡却又渴望不平凡,努力想让世人感受到自己的存在,可是,现实与理想又是那样的遥远,情绪不免有些狂躁偏激,而又迷茫,读完后的我精神上从未有过如此的充实,书中的人物一个又一个地不断在我脑海中浮现:孙少安、孙少平兄弟俩,金波、田晓霞……哪一个不是通过劳动体验到了创造的幸福?
我觉得这本书是为我而写的,他们直面生活,热爱生活,不断追求自己的幸福精神,让我热血沸腾!是的,人可以贫穷,因为我们有时无法选择;人可以地位卑微,因为我们也曾经努力过;人也可以动摇,因为我们无法避免受伤。但是人决不能没有精神!每个人都像天上的星星,能有名的星星毕竟少数,无需渴望你在他人眼中的亮度,尽管努力发光就好。“火把虽然下垂,火舌却一直向上燃烧”《平凡世界》就像一只熊熊燃烧的火把,照亮我前行的方向!让我懂得:人们总会在许多地方遇到坎坷和磨难,但是,只要认真面对生活,努力过好每一天,那么,在平凡的世界里,也会有不平凡的的人生。
第二次拿起《平凡的世界》,大概是参加工作六七年之后。工作平稳,内心热情不失平和,读出的味道和第一次大不一样,感受只有两个字--唯美!
景色唯美!“人们惊异地发现,街头和河岸边的柳树不知不觉到抽出绿丝;桃杏树的枝头也已经缀满了粉红的花蕾。如果留心细看,那向阳坡的枯草间,已经冒住了一些青草的嫩芽。同时,还有写别的树枝条也开始泛出鲜亮的活色,鼓起了青青的苞蕾,像刚开始发育的姑娘一样令人悦目”,读着这样的句子,即使处在严冬里的人,也会不知不觉行走在春天里。作者的景物描写精致自然,不管是萧瑟还是充满希望的景色描写,都能带着读者水到渠成走进故事情节。
精神唯美!努力奋斗、执着追求幸福的孙少平,不甘人后、勤劳致富的孙少安,死于洪灾的省报记者田晓霞……,这些可歌可泣的劳动者们就是在路遥笔下显得丰满而又光彩照人。
爱情唯美!少安的农村爱情,淳朴务实;少平的现代爱情,浪漫凄美;田润叶的爱情,曲折美满;田润生的爱情,超凡脱俗……包罗万象的爱情,各有各的特色,各有各的滋味。
平凡的世界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范文(2)
闲暇之时,寻找一部属于自己内心世界的小说,发现《平凡的世界》之时,充满了对它的期待,看书之前,特意去了解了它的创作背景及书中的大致内容后,我便迫不及待地翻开了这部有百万字的巨作,进入书中的世界。
书的开头便写了两个高中生最后吃饭的情景,在别人都吃完饭后,两个少年才一前一后地去拿起那份属于自己的午餐,那两个黑乎乎的难以下咽的黑面馒头,出于两个少年的自尊,每次吃饭,都要留到最后一两个。其中我最难忘的莫过于那其中的一个少年孙少平。生活的无奈迫使他坚强起来。没有多余的功夫去流泪,他能做的,只有面对。
无论处境多么艰难,都未曾磨灭少平对知识的渴望,即使后来做了一名揽工汉也没有磨灭他对获得知识的热情。我敬佩他的好学。他做了一个令我难以想象的决定,他要一个人去城里揽工,因为读过高中的他对外面的世界的了解不能容许他仅仅停留在一个小乡村里。
生活的不幸没有击倒这位坚强的少年,机缘巧合之下,他做了一名煤矿工人。他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那一点点钱受尽磨难,但是乐观的少年并不只是把这些看做是简单的谋生,相反的,他热爱自己的苦难。这一点,令我更加钦佩,今天的我们遇见一点困难就怨天尤人,埋怨命运的不公。但是,为什么我们不能以另一种心态看待生活中的磨难呢?这个世界是平凡的,但同时他也是不平凡的,只要我们愿意去接受它,只要我们愿意去努力、去付出,那么平凡的世界也可以不平凡。我们的生活总是演绎着一个个平凡的日夜,我们生活在一个平凡的人生中,为什么不让我们的生活有着像孙少平一样不平凡的人生呢?
每一个平凡的人背后都有一个不为人知的世界,每一个平静背后都有激情澎湃,无声时胜似有声。读《平凡的世界》我看到了自己是多么的微不足道,曾经的抱怨、曾经的愤世不公是多么幼稚。自出生以来,我们就生活在一个和平且繁盛的时代。一路走来,物质世界给了我们太多的享受,亲人给了我们太多的关爱。我们甚至不需要担心下一步怎么走,即使遇到困难,我们的父母亲人也会在前方为我们披荆斩棘。我们得到了这么多,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而我们遇到的挫折,不过是考试失败,情感失落等,但这些和孙少平相比较我们又算得了什么呢?
平凡的世界、渺小的我们,无论遇到多少的难堪,感到多麽的迷茫,都应该坚持下来。即使是要独自面对满路的荆棘,也应该是越挫越勇,而不是止步不前或者自甘堕落。
每一个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那么多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都该读《平凡的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许能尽快找到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中迷惘。
平凡的世界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范文(3)
每一个平凡的人都以一个不为人知的不平凡的世界,每个平静背后都有激情澎湃,无声有时胜似有声。
读过不少的小说,也有一些情节特别引人入胜的,读之不愿放下的,却没有一本像路遥的绝笔之作——《平凡的世界》那么深入我心的。看其中一个个平凡世界中平凡的人物,就如他们正生活在我的身边。
读《平凡的世界》后,我感到了自己的微不足道,曾经的抱怨、愤世不公是多么的幼稚。与主人公的经历比起来,我们是多么渺小,从小学一路走来,没有经历什么挫折,而我们称道的是考试失败,感情失落等等,与少安、少平相比较我们又算什么呢?相信自己能飞!这是读完《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后,我的第一个感觉。
在这部被誉为“第一部全景式描写中国当代城乡生活的长篇小说”的巨著中,作者围绕着主人公孙少安与孙少平兄弟俩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中不断超越自身的局限,最终获得生活上的成功,谱写了一曲充满活力的生命之歌,向人们揭示了人生的自强与自信、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并以一幕幕催人泪下的苦难所展现出的人物的顽强坚韧的信念告诉人们:苦难与挫折只是个躯壳,真正广阔的生活意义在于我们对生活理想所持的生生不息的虔诚与热情中所体现的坚强的信念——“相信自己能飞!”
少平与少安两兄弟同为黄土地的儿子,在“平凡的世界”中,他们以各自不同的方式探索着人生。《平凡的世界》可以说是作家倾注了毕生精力的作品。他把写作的焦点放普通人的生活上,表达了强烈的平民意识与抗争意识。少平与少安都不是轻易向命运妥协的人,他们相信自己的双手可能改变命运,他们在一次次苦难中得到锤炼与升华,表现出当代农民的顽强与坚韧。小说广泛涉及了农村生活的各个方面,生动地记录了农村生活的巨大变化。它表达了昂首向上的奋发精神,展示了人的自尊、自强与自信。
没有一条小船不是经过风暴而顺利抵达港湾的,孙少安的成功亦不例外,在实现“飞”的壮举与体现自身价值的过程中,他也曾遭遇到不断的挫折和打击。如为了扩大社员自留地,他曾被当作“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黑典型来批判;曾为尝试着进行承包责任制的改革而遭到的严厉批评;最为残酷的是在第一次扩大砖场时,因高薪聘来的烧砖师原来是骗子的缘故,他的砖全部烧砸了。无力归还贷款,也付不出村中帮忙劳力的工资,那时,他就像一只被风暴打断翅膀的小鸟在冷风中簌簌地颤抖着。
真、善、美,永远是人们所追求的至高境界。书中的一个个主要人物,那么的真实,那么的善良,这该是作家心灵的折射:路遥定也是那么的一个人。然而,人物的结局总令人伤怀,几乎没有一个结局是完美的:孙少安干出了点名堂,他贤惠妻却劳累至喷血;田润叶终于明白了李向前对她的一往情深,毅然与之结合,可向前却已是残废。
孙少平以他独有的人格力量赢得了地位悬殊的田晓霞的爱,可田晓霞却再也回不到他的身边;润生义无反顾地与郝红梅结合,可郝红梅毕竟还带了孩子;金波呢,还不知要追寻那梦中女子到何时。这一切的一切,总令读者有些惋惜。特别是少平与晓霞,地位相差那么多,却能够心心相印,都愿他们会有个完满的结局,可作家偏偏那么残忍!我有些明白了:
我们心理上总不愿去接受悲剧,所以,中国戏曲倒多以大团圆结局。然而,生活中是没有完美的。这应该就是作家昭示给大家的。他是那么地真诚,那么地善良,然而,他也必承受着太多太多的苦,他对生活的体验越深,就越感受到生活的不完美。而正是这不完美,才是更能打动人的一种美。大家都明白维纳斯正因为断臂才显得更美,把这种美称为残缺的美。那么,路遥既从生活中,也从美学上理解了这一点。他的作品中的人物结局的安排也就不足为奇了。正是如此安排,真、善、美的统一,使读者唏嘘不已。
我们应该相信“火把虽然下垂,火舌却一直向上燃烧”。
平凡的世界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范文(4)
最初接触《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完全是受别人的推荐,来到书架,抽出这本书,好厚的一本,到底是一个多么平凡的世界,又有怎样平凡的人?带着这些疑问,开始了对这本书的长途旅行。很快我发现自己已经慢慢被它吸引,仿佛身临其境,成了故事中的一个角色,感受他们的平凡,它们的是朴素。
“平凡的世界”里有一群不平凡的人,是这群不平凡的人组成了这平凡的世界。在这本书里,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惊险离奇的情节,没有惊天动地的场面有的只是平凡的人,平凡的世界,平凡的世界,平凡的感情,以及平凡的故事。
我喜欢少平,一个伟人般的存在,因为他的平凡,他爱的高尚。由一个羞涩的贫困的少年长成一个勤恳的刚强男子汉,有多少故事发生这个小小少年的身上:背井离乡出门做苦工,感受人情冷暖;远离朋友去挖煤;晓霞的不幸离世;意外的矿难......这沉重的灾难,沉重到我们无法承受。但是,坚强的他承受住了!无论多么艰苦,体力上的,精神上的,残酷的现实,皮开肉绽的体力活,他都忍住了。他向往外面五彩缤纷的世界,他不愿被命运征服。尽管这让他遍体鳞伤,但也练就了牢不可崔的精神堡垒,成就了他。
少平曾说过:“我们出生于贫苦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生,它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这就是他,一个忍辱奋进,不卑不亢的少年。
一书终尽,感受它在手中的重量,我呼了口气,从这个“平凡的世界”里,我读懂了好多:人的一生就像这本书,不在于结局,而在于过程,人生应该就像少平那样不断进取,不卑不亢。一个平凡而普通的人时时都会感到被生活的波涛巨浪所淹没。你会被淹没吗?除非你甘此沉沦。
读到这句经典语录,时我不禁想起了润叶。润叶人如其名,是一个能湿润人心田的坚强姑娘。她与少安青梅竹马,全心全意爱着少安,她就像一个炽热燃烧的蜡烛,无私奉献自己的爱,他给贫困的少安帮助,接济落魄的少平……我为润叶与少安未能相恋而惋惜。也许当初润叶,只要勇敢的向前迈出一小步,便会与心爱的人厮守终身。也许少安勇敢的面对这份来之不易的爱情,也许……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合理和美好都能按照自己的愿望存在或实现。生活是美好的人的痛苦却时时发生……
他心心念念的少,竟与与另一个姑娘结为夫妇。与此同时,家人不断施压,李向前的疯狂追求。都让润叶独自在痛苦的边缘挣扎,折磨自己,最终她妥协了,“这不是婚礼,而是她青春的葬礼。”字字扎心……生命里有着多少的无奈和惋惜。又有着怎样的愁苦和感伤?雨寖风浸寂寞与苍楚一定是水。静静地流过青春奋斗的日子和触摸理想着岁月。
平凡的世界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范文(5)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有些人一生都在追求荣誉与地位。在他们的世界中他们厌恶平凡,他们希望追求高大上的生活。但其实正如张瑞敏所说: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的,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的。在《平凡的世界》中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平凡的世界》一部伟大的巨作,它为我们解说了平凡与苦难,诠释了生活的真正意义。在那个沟壑纵横的高原上,生活着一群黄土般平凡的人。他们演译一幕幕生死一别,悲欢离别的场景。或喜剧,或悲剧。在这本书中没有华丽的语言,没有惊险的情节,没有惊天动地的画面。有的只是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
孙少安,一个对生活有着滚烫热情的人。他深深爱着他的家人,不仅为他们撑起了一个飘浮惨淡的光景,还要处处担当起家人的情感依赖。在我的心中,他是仁爱至善的守护者。他超越了农民自私自利的一面,懂得为他人着想。正是这种朴素的精神,使他在平凡中闪耀着不平凡的光辉。
孙少平,一个积极进取,敢于拼博的青年。他虽生于农村,虽学习艰苦,但他仍积极向上,对生活充满希望。这部小说勾刻出他求学、成长、奋斗、成熟的经历。作者运用了史学家的方式记录了一个时代。从这点上来看,一沙一世界。一个人既是一个社会,是一个时代的缩影。正因为如此,我们才从一个平凡的青年身上看到一个平凡的世界。
这真的是一部很平凡的作品。真的!太平凡了。让我觉得这些人似乎生活在我的身边一样。每次读这本书时,我仿佛与书中的人物进行着心灵的对话。路遥先生写道:晓霞被洪水带到大海,化作海的女儿,在天空中微笑。是的!晓霞死了,我听到了心碎的声音。一个多么美好的人啊,一个有着显赫地位却又不顾一切去爱的伟大姑娘。她在一次采访中英勇牺牲了。她与少平的约定还未实现。读到这里,我仿佛听到少平心碎的声音。生活啊,为何你如此残酷?
但不管怎么样,这本书还是在我依依不舍的心中结束了。在结局的那一刻我很平静,没有过多的遗憾或喜悦。确实一切都平淡结束了。但平淡结局却蕴含着对未来的向往与追求。苍茫大地,芸芸众生,平凡的世界,不平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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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我读了一本叫《城南旧事》的书。它是台湾女作家林海音的代表作。主要讲述了小主人公林英子通过童稚的双眼所看到的世界和对童年往事的回忆。反映了作者对于童年的怀念和对北京城南的思念。
英子的童年是彩色的,也是灰色的。有冬日温暖的阳光和那缓缓的骆驼队。住在城南小胡同的英子认识了惠安馆的“疯”女人、遍体鳞伤的好伙伴妞儿、荒草丛中的小偷、朝夕相伴的宋妈、爱穿衣打扮,性格耿直的兰姨娘。还有樱子所向往的大海。这形形色色的人和事都让人难忘。
故事发生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在北京城南的小胡同里结识了常常在胡同里寻找孩子的“疯”女人秀贞,俩人还成为了朋友,在慢慢相处之后,英子知道了秀贞的过往。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恩康暗中相爱,后来恩康回了老家,就在也没有回来,但秀贞已有身孕,最后秀贞决定把孩子生下来,但家人却偷偷将孩子送到了城墙根脚下,从此不知去向。英子十分同情秀贞的遭遇,决定一起帮秀贞找小桂子。英子在不经意间发现妞儿的脖颈后有块青记,这也是秀贞和英子说过唯一认出小桂子的方法。英子急忙带妞儿去找秀贞,母女相认,她们母女俩决定坐上火车去寻找小桂子的爸爸。但就在赶火车时母女俩却惨死在了车轮下。就这样英子同时失去了两个朋友,英子过于伤心高烧不退,昏迷了十天,差点失去性命。后来英子一家搬到了新帘子胡同,英子又认识了一个少年,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也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少年被警察带走,英子非常难过,英子认定他是她的朋友,但却失去了他。直到兰姨娘的到来,给英子和英子妈妈带来了许多欢乐。但英子爸爸不喜欢兰姨娘。于是英子做起了红娘,给兰姨娘和德先生牵起了红线,最终兰姨娘和德先生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宋妈是英子的奶妈,儿子淹死了,女儿被送走了,英子九岁那年,她的丈夫把她也接走了,英子很难过。身边的朋友都相继离她而去,在她的童年里,尝到了人世间的悲欢离合。直到英子十二岁那年,爸爸因肺病去世,她没有感到伤心难过,真正让英子体会到的是一种责任和担当,那时的她觉得自己已经不再是小孩子了。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英子的童年时光也结束了,英子是一个聪明善良,活泼开朗,她的世界是单纯的,也是最可贵的。
每个人只能经历一次童年,我们要珍视现在的美好时光,做一个善良,勇敢的好少年。
《城南旧事》大学生读后感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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