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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特别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己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来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非常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我有点当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自己最重要的东西突然失去,我会不会也走向“野蛮”?我想应该不会,因为巴克是个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它返回森林,它是别无选择的,因为城市里已经容纳不下它了。
最新《野性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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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本书,从温情到仇怨,从高雅到回归,一切融入其中。这是一个发生在血脉与温情之间的感人故事,一部在阿拉斯加荒原上驰骋的不朽传奇。它就是《野性的呼唤》。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
它是米勤庄园最有地位的狗。他深信,所有的人都是善意的,它错了。1897年的秋天,它的命运注定在此改变。它被一位叫曼纽尔的庄园园丁助手给骗了,曼纽尔以散步的名义把巴克给拐卖了。巴克从国王变成了雪橇犬。在适者生存的环境中,他明白了自然的法则,经过几次轮换主人,他和最后一任有着救命之恩的主人结下了深厚的情谊。那个人叫约翰·索顿。
在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它的仇也报好后,它投奔了狼群,并成为了头狼。这本书让我深刻地理解了述言的意思。在阳光下奔跑,无拘无束,才是真正的自由。而人类使用了火器想要征服大自然,拘束每个生命的自由。自由,是每个生命的向往,没有人能拘束任何生命的自由。这是一部为自由而写的精神之书,是自然的感叹。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人一辈子不可能舒舒服服地活下去。
当我们的情况有所逆转时,我们一定要用坚定的意志去面对,毫不退缩,用意念使自己顽强地活下去。
书籍《野性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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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他的文章我觉得就像是篇的纪实文章,因为他本人拥有的坎坷人生阅历,使得他的笔下人物生动形象,故事情节起伏跌宕,很有悬念,很有感染力。今天,我读了文中的《北方的奥德赛》。
故事讲的是印弟安酋长纳斯,来自世界的边缘阿卡屯,他对仇人的女儿恩卡一见钟情。他即刻向恩卡的母亲提出聘礼,付出了他所能付出的一切,包括成堆的礼物,鱼、皮毛和油、珍贵的玻璃珠子和大皮船。他成功了,然而在他的婚礼上,来了一群在海上漂泊的人,为首的头发像海狮鬃毛的人抢走了恩卡。从此他踏上了一条寻找的漫漫长路。
他越过了奔腾的大海,穿过了暴风骤雨,经过了上千个城市,在挨了好多年的饿,受了各种各样的苦难,历尽千辛万苦,碰见各种陌生的`面孔,他终于找到了恩卡,但是恩卡早已忘掉了他,她宁愿留在那个已经死了的人的身边,也不愿意跟随纳斯回去。
我觉得纳斯很勇敢,能够坚持自己的意愿,为了找到恩卡,能够面对各种各样的困难,不退缩,不放弃。同时也觉得纳斯很可怜,经过了那么多年,遇到了那么多的艰难险阻,终于遇见了自己心爱的人,但却没有得到完美的结局,而是悲惨地自己一个人孤零零地离开。我不明白为什么恩卡不愿意和纳斯一起离开,是忘记了他?还是已经不再喜欢他?我觉得纳斯过得太悲惨,经过了那么多的努力,却没有得到最美好的结局,这是一个悲剧。
同时,我希望纳斯不要太悲伤,因为他毕竟努力过,坚持过,他对自己已经有了一个很好的交代,完成了自己的任务了,也是一个胜利者。
这个故事,给我的感觉是人生可能会有悲剧和喜剧,有时自己努力了,也可能会有不同预想的结果,这时候我们都要正确去面对,只要能证明自己努力了,那就是胜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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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了一只小狼的成长之路,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成长为一只狼王,一只傲视群狼的神狼,这本书让我印象深刻,深感弱肉强食的道理。
这本书一共两个故事情节,第一个情节给我印象尤为深刻,讲述了一只懒狗最后变成了一只强大无比的魔狗,这个过程非常艰苦,可能它受到的责罚跟我三辈子受到的责罚的一样多,但它却都坚持挺了下来。这个故事写出了非常震撼的感觉,还写出了像“一种疯狂运动的状态,表示着生命的冲击,那种巅峰生命无法超越的”。而生命中存在着一种生命的悖论,这极度的疯狂状态,在一个人最有活力的时候才会发挥,而它的出现又使人浑然忘却了自己生命的存在。一样博大精深的话,让我对杰克、伦敦的敬意加深了不少,杰克、伦敦还写出了一些精彩绝伦的狗与狗的大战,狗与狼的大战,狗与兔的大战,还有狗与鹿的大战,还写了狗与人的爱与忠诚,也以拉雪橇为故事表现了巴克的坚强,他还写了一些在森林里的生存方式。
第二个情节名为白牙,先是从一只狼追人,然后人被救了。为获得交配机会,发生了一场狼之大战,最后一只独眼狼赢得了胜利。随后生了2只小狼,由于饥荒饿死了一只,还剩一只。故事情节,让我见证了一只开始连光都怕的小狼狗,变成了一只让狼和狗都闻风丧胆的狼王,它不知道挨了多少鞭子,多少棒子,才变成今天这只狼王。让我明白一个道路:强者之路,必将是不吃苦,不怕失败,才能站在胜利之峰。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收获很大,让我悟出一个道理:蛮荒大陆,强者为尊,弱肉强食,弱小的就要被强大的征服,落后就要挨打。而强者,不怕千辛万苦,历经千难万险,凭借不屈的毅力,一定能走到人生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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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克是一只耐寒的狗自小生活在旧金山南部米勤法官的家里受到主人的呵护、宠爱。肆赌如命的曼纽为了偿还赌债在一个晚上把巴克盗卖给买卖狗只的人手中后来遭人辗转卖到蛮荒苦寒的北方做苦工从此过着艰苦的生活。巴克生活的转变令它学会在弱肉强食的世界里怎样自保和生存的方法。然而桑顿在巴克的第二任主人中拯救了它。桑顿与巴克的感情十分浓厚在桑顿被土人杀死后巴克还替他报仇和安葬他。最后巴克终于回到大自然的怀抱。
巴克的生活原本就十分安定想也不想到自己会在狗群中挣扎求存呢?但它十分勇敢和坚强在艰难的日子里一一捱过永不退缩。
现今社会的经济衰退使很多的人士失业或被雇主调低薪金而过着拮据的生活以前安稳的生活不再。有些人还会想到自杀来解决生活的问题不过人生中一定会有顺境、逆境如果在逆境中就放弃自己的生命值得吗?巴克在逆境中仍努力求存不是吗?
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们敬佩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可是时下有些青年人遇到很少的打击、挫折又或者成绩、交友遇到困难时就只会逃避有些更会选择死来逃避。这些人真是愚蠢到极点。
青年人在成长道路不免会遇到挫折、困难若这样就一蹶不振怎么行呢?青年人应该要有魄力呀把这些当作是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人生的道路有时如海一样风平浪静有时却充满波涛骇浪没有一条人生的道路是不会崎岖不平的。
我们要知道在生活中一定会有欢乐忧愁巴克也经历了无数挫折但它都一一阔步地跨过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亦要相信自己的能力啊!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____初中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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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人们就认为狗是由驯化的狼进化而来。日复一日,被人类驯化的狗逐渐丧失了野性,而它那下垂的耳朵便是最好的证明。但是,又有多少人思考过,在自然法则下,那隐藏在灵魂深处的野性,又能否被唤醒?
巴克是一只居住在检察官家中的良犬,父亲是圣伯纳犬,母亲是苏格兰牧羊犬。高贵的血统使它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但检察官的仆人为了偿还赌债,将它卖给了狗贩子。巴克在辗转中阴差阳错地加入了北极淘金者的队伍,成为了一只雪橇犬。它凭借过人的智慧和出色的身体素质,在一次次的混战中存活,并在队伍里确立了至高无上的地位。灾难不期而至,而巴克一次次磨炼中愈发强大。那隐藏在它体内的野性,也逐渐被自然唤醒。巴克最终回归自然,孤身栖息在山谷中,成为当地人内心的圣兽。
读罢,我情不自禁的想到很久以前听说的一个故事。在幽静的山谷中有一座小村庄,这里的村民世世代代生活在这里,安静祥和。可是夜晚的狼嚎和失窃的食物打破了村庄的宁静,惊恐的村名便找来了最棒的猎人设下陷阱擒住狼。可出人意料的是,猎手们抓住了一个不满20岁的男孩,用四肢走路,并能发出狼嚎声,但不能听懂人类的语言。人们把他送往城市里的医院接受治疗,但他仍然只会嚎叫,只食用生肉,还从医院逃跑。人们又将他抓住送回医院,不久就死了。
也许,在我们的灵魂深处,也存在着野性。在我们出生之时,伟大的自然便赋予我们这笔宝贵的财富,并让它陪伴我们一生一世。不过大多数人从出生到死亡,都没有意识到。它在我们体内沉睡,并随着我们的消失而湮灭。但是,当合适的契机出现,他们就会被唤醒,尝试着控制我们的思想和行为。我们不知道,他们究竟是否对我们有利,但它却引导我们想着一个特定的方向前进。比如说“狼孩”,从小和狼生活在一起的经历使他拥有了和狼一般的行为方式。他可以在荒野中生存,却死在了人类社会。再比如说,一名长期在前线浴血奋战的狙击手,在他的眼中只分敌人和战友。他能将后背朝向队友,更能给予敌人致命一击。这在战场上是生存准则,可当他退伍后与他人相处又会产生多大困难?
在大自然面前,人类是如此的渺小。而隐藏在我体内的野性能否被唤醒,也是一个未知数。而我唯一能做的,便是聆听那来自自然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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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里,妈妈在多看阅读中帮我下载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故事主要讲述了一只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到狼群生活的过程。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我们人类现在也是在你追我赶的激烈竞争中,就说平时的学习,很紧张。目的为了以后更好地生存,所以我们要面对现实,勇敢接受,努力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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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有尊严的个体,生存似乎永远是我们探讨的课题。而在这条艰难的生存之路上,对“生”的渴望,常常让我们忘记了种属。巴克,便是这样一条努力生存,练就一身吃苦本领并最终成为狼群领导者的狗。但不管是巴克,还是作者笔下的其他小人物,他们内心都对“生”充满了渴望和向往。而就在这极端环境和人性坚韧力量的碰撞中,我们直面了竞争的残酷,见证了生命的真实意义。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会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他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偷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他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教会了他狡猾与欺诈的意义,后来他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利用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甚至是你死我活的斗争,他最后终于确立了自己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从中我们可以领略不同的人的精神面貌。也就在此种辗转中,巴克与最后一位主人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他又多次营救了他的主人。最后,在他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他便走向了荒野,响应了他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也多次向往的那种远古的野性呼唤。
虽然巴克只是一条狗,但是他艰苦卓绝的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中的个人奋斗的真谛。这也是当时处于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美国社会所盛行的自然主义思潮的一种反映。在这条道路上,在如此险恶的自然与社会环境下,只有精英与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如果缺乏顺应条件变化的能力,就有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在自然法则面前,人是渺小的、无奈的。而且在生存竞争中,什么道德观念,都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这一方面说明了当时生存环境的险恶,另一方面也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不道德的一面。在这样的社会里,在自然法则的作用下,原始的欲望、道德的沦丧、文明的失落,都表现得淋漓尽致。因此,如果生存是人类活动最高目标的话,那么,动物求生存的过程就是暴力相见、相互残杀的过程。只有通过弱肉强食的斗争,才能保证具有竞争优势条件的“精英”或“强者”的继续生存。因此充分的表现了作者的自然主义思想。
人类愈文明,生活也愈安定,因此在文明社会里,事情都摆得清清楚楚,很少遇到意外。不过,一旦发生了意外,而且情形相当严重,那些不能适应的人就要完蛋了。而巴克的经历也告诉我们:生活常是激烈和痛苦的,但实际上它更多的是充满生机和活力而我们则要做生活的强者。
生存就是那个样儿。无公正可言。一旦倒下,你就完蛋。所以说,千万要小心,绝不能倒下。人生路上,没有一帆风顺,也没有一成不变,他常常会变着花样来教会我们坚强,而我们要做的就是接受他的安排,在坚忍中度过寒冬,最终迎来春天。我们常说,成功者只是比常人多想了些,多做了些,却没有仔细的去搜索他们为什么会多想、多做。其实,这多想、多做的行为正是一个人具有积极进取意识的表现。一个人只有在这种意识的驱动下,才能更有计划、更有方向感去积极做事,继而最终实现质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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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看见这本书是被这本书的书名所吸引的,当时觉得野性的呼唤应该是讲被隐藏了的本性,因为种种原因被唤起的。后来,看简介是说关于一只狗的故事,就更加加强了我对它的好奇度。我想要更加深入的了解这一只叫巴克的狗,这一只恶魔般的被上帝眷恋的狗。我想要与巴克一起去感受它所面临的世界。
我喜欢狗,只是单纯的喜欢,并不是像大多数人一样因为它的忠诚,或者准确的说是因为羡慕,我羡慕它们的那种忠诚,羡慕它们那种为自己想要守护的东西不顾一切,羡慕它们那与生俱来的野性,这种羡慕让我几近疯狂。然而,也因为这样,我在它们的身上学到了很多,从那里获得了很多。在我与我家狗之间,我更像是一个掠夺者,从它们那里理所当然的享受着他们带给我的友谊,以及快乐,我总是受到他们的保护,在我最无助、最孤单的时候,陪伴我的总是他们,同时,也只有他们。他们带给了我一个不一样的童年。然而,我却像是一个弱者,不能守护自己想要守护的东西,甚至是不知道该如何来守护。我只是简单的承受他们的好,以至于面对生与死,我能做的除了眼睁睁的望着以外、就只有木然……
在《野性的呼唤》里巴克并不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与寄托希望的狗,而是以巴克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的心灵。
当巴克在遭受了第一次不公平的待遇后,从那里它第一次知道了“大棒法则”,于是巴克从红衣服人那里学到了最原始的生存法则。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大棒只是让这只一直享受着贵族的生活的、骄傲的第一次亲身体验到自己未曾面临的世界的残酷。而巴克的同伴则是让巴克在这残酷的世界里学会了如何生存、以及如何锻炼自己,让自己变强。于是也就从同伴那学到了、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
为了生存,巴克即使不喜欢“偷”这种行为,还是去做,而且比任何一只狗做的都要出色,不让人察觉。从斯佩茨那里让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最终祖先们的咬、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它身上活跃起来。一发不可收拾……
隐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一旦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唤便时时在呼唤、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叫人毛骨悚然,凄凉的调子,原始动物的习性在它的身上越发的明显,越发强烈。在一次次的站斗和捕获中,它尝试到了那种嗜血带给它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并且它变得真正的狡猾,血腥的满足,让巴克在真正意义上回归了野性。此时的它,已经没有任何的仁义道德可言了,它已经完全适应了北方残酷的生存环境,习惯了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
野性,是征服万物的欲望和野蛮,当世界上只剩下征服者和被征服者的时候,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这一切都是生命的价值。胜负就在一刹那之间,不能有半点的犹豫与松解,现实是用来面对的,危机只有勇敢的接受,并征服它……我想巴克也正是知道这一道理,所以才会想要变强、想要征服者一切,它所存在的世界。
但是野性不一定就是不好的,也不仅仅只是残酷,在这里,野性,它带来了最原始、最古老的友谊,巴克从桑顿那里感受到了爱,然而当它深爱的主人被杀害的时候,它满腔的怒火,就像一只狂怒的野兽,没有东西可以阻止得了它,哪本能的血腥的苏醒。它的嚎叫是那么的伤感,那么的忠诚,震撼人心。哪是它对桑顿深深的爱,没有了牵挂的它,从此走入了森林,加入了狼群,靠着自己的实力在这个族群里站在最高点。
这个被上帝眷顾的、像幽灵般得野兽,为了生存,它挣脱了文明的束缚。从一株温室中的花蜕变成可以经受的住风雨考验的、苍天大树。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初一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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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在家,我阅读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名动物小说《野性的呼唤》,就像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让我深深地着迷。
一条名叫布克的大狗,本来生活在美国南方一个富裕的大庄园里。他作为宠物,生活悠闲不愁吃喝。当时美国北方开始了淘金热,天寒地冻的环境下,需要大量强壮的狗来拉雪橇。大庄园的园丁贪图钱财,把布克偷出来卖给了狗贩子。在驯狗人的痛打之下,布克屈服了,他被卖到北方,辗转几个主人,为人类服务。被主人虐待,被狗群撕咬,被狼群围攻,使布克在北方的森林里,学会了欺诈、战斗以及统领狗群,他越来越接近他的祖先---狼。最终他遇到一位疼爱他的主人,本以为这个故事有个愉快的结局。可是,主人在与印第安人的混战中被杀死。布克利用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对印第安人进行了血的复仇。最后,他对人类世界彻底失望,遵循自己血液中野性的呼唤,进入了森林,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狼。
从小到大,我读过的童话书和小说中,狼都是不光彩的动物。他们狡猾残忍,嗜血成性,团体作案。但是这本书颠覆了我的观念。狼是残忍环境中的王者,他们靠着自身的能力,站在北方森林的食物链顶端。各行各业,不分贵贱,只要做到最顶端,难道不值得被尊敬吗?布克从单纯的宠物狗,被人类欺凌,当作货物一样卖来卖去,而狼群却崇拜他的力量,诚心地接纳他。扪心自问,人类和狼群,哪个种族更高尚?
我最喜欢全书的最后一段。“每当漫长的冬夜来到,狼群跟踪猎物进入比较低洼的山谷,在苍凉的月色或朦朦胧胧的北极光下,布克像巨人一样在狼群的签名奔驰跳跃,格外注目。他放开喉咙,高歌一曲,充满原始世界的活力。”真是让人热血沸腾,一个英雄的形象诞生了。我想,总听大人们说要不忘初心,布克是不是已经做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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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一首极其凄凉而又非常富有哲理的诗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正如杰克 伦敦的所有作品一样,他都有一股强烈的雄性荷尔蒙气息,扑面而来,无法抗拒。其实,万物也像杰克 伦敦所说的一样,世间万物心中都有一个非常古老的本性——野蛮。他们所在的差别很简单,只不过是有没有爆发出来而已。
这本书讲的是:有一只拉雪橇的公狗巴克(《野性的呼唤》),信奉“大棒”和“利齿”的法则,野狼之王才是它生命与灵魂的最后归宿;它还是那个赌博人生的男人毒日头(《毒日头》),遵守游戏的规则,肌肉似铁、意志如钢。“多情未必不丈夫。”桑顿主人的疼爱曾让巴克挣脱狼群的召唤,沉溺膝前身后的温柔快乐;黛蒂的犹豫终于使毒日头放弃万贯家财,回归与事无关的田园生活!
可是,这种种充满曲折起伏的经历意外,都是坚强的巴克明白了一个道理:要想在争风勾角的邪恶的社会中永远生存下去,作为一个强者,每一步都只可以往前冲、往前冲、再往前冲!绝对不会有一个后退的机会。如果在这之中,你付出了对朋友的友谊就等于是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所有让巴克变得冷酷的原因终究只有一点:爆发出出于本能的古老的野性。不然,在这个世上,巴克不仅不能征服狼群、征服世界,还会被狼群和世界吞噬,巴克无论身躯多么强壮,到底还是会被淘汰。
来自本性深处不屈的斗争精神终于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了生命的价值。是啊,在社会中又何尝不是呢?野性什么时候停止过呢?
激烈的竞争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的忧豫,胜负就在就在那一瞬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的迎战,并最终征服……或许这就是人与生命的意义。然而,野性带来的同时,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就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嚎叫,这叫声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时复杂的,它有奸诈,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因此而精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读完《野性的呼唤》,掩卷而思,不觉已感动涕零。
野性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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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书评1
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震撼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可每当它见到买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发自喉头的喊叫声都变成野性的咆哮,”而这只是根植在它内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习性重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头,冲着星光发出狼一般的长嗥”在这时,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
虽然巴克只是一条狗,但是它艰苦卓绝的生存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中的个人奋斗的真谛。这也是当时处于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美国社会所盛行的自然主义思潮的一种反映。它反映了达尔文的自然环境下“适者生存”的自然选择思想以及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中的社会选择观。作者向我们揭示,在生存的道路上,在险恶的自然与社会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才有生存的可能。
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但综观巴克的一生,它自始至终都没有得到过人类平等的尊重和爱。作家正是通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作品表面是动物的悲鸣,实质是人性的呼喊,蕴含着人与动物之间的深情。
本性的复苏,在作者笔下循序渐进自然的协调使得整个故事一气呵成,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使人不得不产生某种联想,想探究自己的本性,并想面对它。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书评2
都说人类和动物是朋友,我就特别喜欢动物,所以对描写动物的书籍更是爱不释手,要知道“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几乎都看了个遍。暑假里,妈妈买来了这本《野性的呼唤》,立刻吸引了我的眼球。你看封面:雪地上,一条“憨态可掬”的狗跃然纸上,看它微吐着舌头,仿佛要和我倾诉什么!
它,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巴克,原本生活在富足安逸的庄园,与法官一家相伴,享受在庄园里度过的每一天。却因为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之后,几经周折踏上了“淘金之路”。巴克在冰天雪地的北国,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体会到“弱肉强食”这一严酷的生存法则。最后,当它热爱的主人惨遭杀害后,它用自己的方式惩处了凶手,从此便走向荒野,走向它所向往的野性的呼唤。
看了这本书,我为巴克的一生感到难过,这是我读得最心疼的一句:当它再次苏醒过来时,它朦朦胧胧地觉得,它的舌头在作痛。我读这句时双手都捏成了拳头,好似巴克就在我眼前,被人打得可怜巴巴,我要替他去教训那些欺负它的人们。当然,巴克也有快乐的日子,就在寒风刺骨日子里,它与尼克,猎鹿犬等一起干活的雪橇狗,还有最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作者正是因为能够仔细观察,有着丰富的生活经历才能将巴克刻画得如此鲜活生动。让我在看书的同时,感觉自己和巴克的命运紧紧地维系在一起,随着书中的内容跌宕起伏,好几次为巴克留下了眼泪。其实,巴克生存的那个险恶的自然环境,正是作者杰克·伦敦对自己所生活的现实社会的描述。如果说: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目标,那么对于动物来说,求生存就是一个“相互残杀”的过程。环境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对于动物同样适用。正因为如此,巴克完成了从训化到野性的转化,最终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完全是生存环境的改变造就了巴克不平凡的人生,恶劣艰苦的环境可以锻炼一个人,而安逸的环境却会让人失去自己的本能。就拿奶奶养的那条“吉娃娃”来说:从小娇生惯养,就连三餐饭都非要奶奶喂才肯吃。每次奶奶都要把食物搅成肉糜喂它,才肯咽下去。现在它已经1岁多了,按狗龄算也称得上是个“青壮年”,但是直到今天都还没有换过牙,听说就连它的同胞“兄弟”所有牙都换齐了,咬起骨头来嘎嘣嘎嘣响,而它却连一小片肉都咬不烂,咽不下。平时走路还摇摇晃晃,直打圈,看它站立不稳的样子,真是有点发育不良,至今,我都没见过它奔跑的样子。正因为如此,奶奶都不好意思带它出门,怕被人笑话。
从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中,让我认识了一条巴克这样的狗,在不同人的眼里它是奇狗、幽灵狗、救命恩人、魔鬼精灵。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书评3
美国杰克伦敦所写的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大狗跌宕起伏的一生。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生活在一个圣克拉拉谷的大法官家里,在绿荫半掩半映中晒太阳,冬天的时候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过着贵族般舒适惬意的生活,是整座大宅子里所有狗的王。但是在1897年,育空河旁发现了金矿,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潮。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于是狗成了淘金的险恶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巴克在旅途中不断争斗,成为领导者,在阿拉斯加那样残酷的地方,没有怜悯和仁慈,只有成王败寇。最终,它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
作者杰克伦敦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在他的小说作品中,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我想,他在小说中有那样激烈的言辞和血腥的场景描写也和他小时候的黑暗经历不无关系,所以他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能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
我很敬佩巴克的精神,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去面对,敢于拼搏,敢于忘记过去,敢于面对现实,用自己的全部能力来接受一个新的环境,学会新的本领以此来生存。想想自己,就如养在温室里的花朵一般,遇到困难只会选择逃避,沉浸在自卑、悲伤中无法自拔,用懦弱的姿态回应。爱默生曾说过:即使断了一条弦,其余的三条弦还是要继续演奏,这就是人生。每个人的成长道路坎坷而漫长,总会遇到不尽人意令人沮丧的挫折。
在这样一个人才济济的年代,想要脱颖而出,就必须勇敢面对挑战,敢于争取。巴克能在一群凶狠的大狗中承担起首领的重任,是源于它不服输的信念和一路血拼而来的气概。生活亦是如此,必须在失败之后也依旧维持着那颗向前的心,才能冲破阻难,看见有希望的明天。无论结果如何,永远不放弃心底最真挚的情感。no rain, no rainbow。人生——超级公平,一切你曾付出的努力,它都会偿还给你。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书评4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小说。故事主要叙述一只强壮勇猛的狼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
《野狼的呼唤》虽然说是一部小说,但读了它以后给我的感想很深刻。也许有些人读了没什么感觉,甚至有些人很可能会说“没意思”,当然,每个人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嘛。这个故事的大略的内容情节如下:
巴克是一条体重140磅的十分强壮的狗。他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由于的生活,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巴克最初被卖给两个法裔加拿大人。这些被买来的狗不仅受到了人类的冷酷略待,而且在狗之间为了振铎勾裙的领导权么无时不在互相争斗、残杀.由于体力超群、机智勇敢,巴克最终打败斯比茨成为狗的领队狗。他先后换过几个主人,作后被约瀚-索顿收留。那是在巴克被残暴的住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在索顿的精心互利下巴克恢复得很快。一条狗!不!一条狼……又回到拉那n久前的嚎叫,祖先原始的野性在他身上重生拉!
我从没有看到过哪个人或哪样东西有他如此毅力和精神!面对没有末日的北地跋涉,随处又都是末日!一路上打败了身边的对手……一条狗却表现出与众不同的喜悦和滴着野性的露水的笑容。
对生命如此执著的追求!那还是只狗吗?分明是人嘛!正是对生命内在的呼唤激发了他的潜能,他成为“莫尔人”的图腾!真的成就拉狗历史上不灭的传说!
但是回到社会现实来说,就象爱情“只有有了生活,爱才有所附丽!”。把狗放到现实社会中,我想才是著名作家的心声,这样杰克。伦敦的作有了新的生命力,是把?正如这条狗逐渐演变成狼的过程不正是过去社会工人或贫苦大众亦或当今社会的真实写照吗?旧社会非人的生活,当今的煤矿工人;旧社会的强权专制,当今的媒体封杀。
野性的狗终于还是成为了一匹狼!一匹能在旷野里尽情嚎叫的领头狼!而当今的人类又会不会象那一匹狼狗一样做出反抗而拯救已经藏有危机的中国大地呢?
那不知死神一直在身边的煤矿工人,下岗工人,那“总是受害者”的农民,那过度的贫富分化而走向抢劫犯罪的罪犯!都是用泪串起来的一串新中国的弱势群体啊!我真想向总理说回实话,真想疯狂的问总理几个问题。为什么中国的事故是他国的几倍?为什么出了问题有些关键人物还心安理得的到处演讲还安安稳稳的坐在办公桌前?为什么中国的工人农民比别个国家的都善良?为什么中国的布衣的话比德国等过的公民讲话更不引起本国有关部门的重视?为什么我们是国家的“和谐”口号真的只是所谓的口号?……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书评5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野性的呼唤》,让我懂得了,为了生存就要奋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以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犬无比的朵交狗,它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制,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从而学到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生存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境界,经过残忍,你死我活的争斗,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狗们面对着许多痛苦:挨打。挨饿。甚至死亡,但巴克适应环境快得惊人,超越每只狗,它们的主人几经调换,最后,巴克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它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还帮他还回了债务,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和其它伙伴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它便走向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巴克就是我们的榜样,为什么这只原本被驯服的南方狗会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生存呢?就是因为它适应能力极强。如果我们没有这个能力,生活就十分困难,当你换个环境生活,你又会如何?生病、甚至死亡。但假如我们能像巴克一样适应能力极强,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能轻松地生存下去,饥饿、口渴这些都是多虑的。举个例子,如果地震来了,没有食物,挨饿你能够承受吗?如果你被压在石板下几十个小时,喘不过气来,这痛苦你能够忍受,能够坚持吗?假如你能,就说明你的适应能力十分强。但我相信,有许多人不行,因为我们平时的生活环境太好了,所以根本无法承受生活的变化。我们平时要多锻炼,多磨练自己,考验自己。就像我这次去新加坡,耳朵又闷有痛,导游说有可能是因为水土不服的关系,根本原因其实就是我的适应能力差。所以我在这里,再一次提醒大家:我们的适应能力一定要很强,无论在什么艰难的环境下都要坚持。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卓绝的经历,它的智慧勇敢,都使我敬佩,使我感动,从而也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与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有着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精神,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其实,为了生存奋斗是一种努力,更是一种坚持。我一定要向巴克学习,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就一定要把它完成,永不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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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0字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0字
读完《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深深感受到了动物的思想和感情。
小狗巴克生活在南方,过习惯了悠闲自得的生活,养成了温柔的性格,但是,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因为,有一天园丁把巴克拐卖到了北方。它被想得到金子的人用作了雪橇狗,拉雪橇。祖先们原始的野性在它身上渐渐发出。巴克渐渐变得残酷,它让所有的.com和它一块儿拉雪橇的狗们都顺从了它,然后把狗群的首领咬死,自己当了首领。后来的主人桑顿对巴克很好,巴克也和桑顿过的像一家人一样亲密。可是后来,桑顿被河水淹死了。巴克一点儿牵挂都没了,就跑到森林里当了狼。
巴克在南方只是一条宠物狗,倒是要感激园丁的拐卖,幸而,才改变了它的一生。与生俱来的野性让它轻而易举成为群狗之首。忠诚和感恩使它和桑顿像一家人一样亲密。桑顿有危险时,是巴克勇敢地去救主人。虽然,巴克只是一条狗,但是它和人一样拥有情感,富有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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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at the beginning of this century, many new writers emerged with the introduction of many new ideas. among them, jack london was the most popular one.
his most famous novel is the call of the wild . although it is a story about a dog, buck, it vividly depicts the life in the primitive north where people rushed for gold and fortune.
buck, used to belong to a judge, was kidnapped and sold to north. then he became a member of a dog-team pulling a sled . in the days of pulling a snow-sled, he learned to conform to the law of nature and obey the master. finally, he found a basic instinct hidden inside him, which enabled himself to survive the tough environment. this is the call of the wild.
when you read the story, you will feel that buck is a man instead of a dog, struggling with his fortune and conforming to the law of nature.
though short, it is really a thrilling story. what you never forget is the tough life in the nature, the brave and crafty dog. maybe the wild is calling you to go ahead.
while writing for only 16 years throughout his life, london produced an amazing body of work among which, white fang, martin eden, the valley of the moon are representa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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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深刻地体会到拉雪橇的猎犬是多么的勇敢,强大。尤其是故事中的巴克,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美国具有民族色彩的优秀作家杰克.伦敦,他的小说作品创作极丰,1876年1月12日杰克伦敦在旧金山出生,1916年11月22日死于突发性心脏病。他的童年是在艰难困苦中度过的,曾当过报童,水手,流浪中还蹲过监狱,后来去过阿拉斯加淘过金。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地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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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部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小说家杰克·伦敦的第一部作品,也是他亲身经历所做。
全书以一直圣伯纳犬与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犬巴克为主人翁,描绘出一只有思想犬在残酷的社会怎样立足,怎样将狼的野性激发出来,怎样表达他对一个真爱他的人的忠诚与他那独特的智慧。
开篇以一种大事爆发之前安静让人处在享受的风光中,之后曼尼尔开始行动----贩卖巴克到库仑戴克那个淘金者蜂拥且急需狗的地方。接下来巴克可以说是从天堂到地狱一样,但他是一直不一般的狗,在棒子和牙齿之间他学到了叛逆的服从,等待时机与旭日待发。巴克最开始的工作就是拉雪橇为淘金者与他们的家人送邮件,在工作于狗之间的关系中,他不断创造奇迹与威慑力,他被一个主人买到另一个主人他已经习惯了,当被卖的最后一次他的队员因体力透支相继死去,巴克不想再工作了,他选择了拒绝工作,最后被一个约翰.桑顿的男人救下,这是他唯一爱的人,他为他的爱人创造历史。但,残酷的现实再次打击巴克,在巴克出去猎食再次回来之后,他的爱人被凶残的伊哈特人杀死,一怒之下巴克为他的爱人杀死了数人伊哈特人,在凄凉,悲痛,伤心,绝望的长嚎之下,巴克被逼上梁山加入了狼之队,巴克的故事结束了,魔狗带领狼队的故事,在伊哈特人之间传开了。
整部小说告诉我们:一、人类是残忍,贪婪的。二、自然界万物的世界不可以不重视,他们的智商可堪人类,他们对爱他们的给与忠诚致死的爱,他们的感情不可被忽视。三、每个人都有隐藏着的野性。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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