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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亮小的时候,跟着隐居在襄阳城南的水镜先生学习兵法。水镜先生养了一只公鸡,公鸡一到晌午啼叫三声,水镜先生就下课了。诸葛亮听课听得很不过瘾。
后来,他想了一个办法,在裤子上缝了一个口袋,每天上学的时候就抓几把小米放在口袋里。当晌午快到时,他悄悄地朝窗外撒一把小米。公鸡见有黄灿灿的小米,顾不上啼叫,就啄食起来。刚刚啄完,诸葛亮又撒一把,直到把口袋里面的小米撒完。
等公鸡吃完口袋里的小米再叫时,水镜先生多讲了一个时辰的课,可把师娘饿坏了,时间长了不免抱怨几句:怎么搞到这么晚,晌午过了,也不知道饿!
你没听见鸡才叫吗?水镜先生说。
师娘是个聪明人,知道其中必有奥妙。
第二天快到晌午的时候,她悄悄地来到了院子里,只见那只花颈公鸡刚要伸长脖子叫唤,就有人从书房窗口撒出一把小米。她走上前,把事情看了个仔细,又悄悄地回家了。
这天水镜先生回来,师娘笑着说:你这个当先生的,还不如小诸葛。于是她把刚才看到的情况,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水镜先生。
水镜先生听后一愣,又哈哈大笑起来,心想诸葛亮喂鸡求学,真是聪明过人,将来必定是盖世奇才。
诸葛亮经过刻苦学习,终于成为杰出的政治家和军事家,帮助刘备建立了蜀汉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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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贝尔曾任麦当劳的执行总经理,负责管理麦当劳在全球118个国家多达三万余个餐厅的运营。翻开贝尔的履历,许多人生的亮点光彩夺目,而他深深铭记的时刻却是1976年,15岁的他迫于生计,到麦当劳求职。
那时,贝尔因为家境极其贫寒。于是他找到麦当劳店的店长,请求给他一份工作。贝尔营养不良,瘦骨嶙峋,脸上没什么血色,浑身土里土气。店长看他这副模样,委婉地拒绝他。说这里暂时不需要人手。希望他到别的地方去看看。
过了几天,店长没有料到,贝尔又来了,言辞更加恳切地请求他给份工作。即使是没有报酬也行。见老板没有吭声,贝尔感到了一点希望。他小声说:“我看到您这里厕所的卫生状态似乎不是太好,这样也许会影响您的生意。要不,安排我扫厕所吧。只要给我解决吃住就行了。”店长没有办法,就答应了让贝尔扫厕所试试看。
扫厕所,在一般人眼中都是鄙视的,认为是没有出息的工作。可是,贝尔却认为这是他人生事业的一块最坚实的基石。
他每天清晨天还没亮就起床,把厕所彻底清扫一次。然后每隔一段时间就去维持。不久,他对扫厕所也摸索出规律:先把大的纸张扫了,然后洒干灰在那些湿脏的地方。让灰把水吸干,再扫,效果比直接扫好多了。记得有一次半夜,有人上厕所时,还看到贝尔睁着惺忪的眼睛在查看厕所是否弄脏了。
他还在厕所里摆放了些花草,让人在麦当劳的厕所中也能够欣赏美。另外,还把自己记得的谚语警句写了些贴在厕所的墙上,增加其中的文化气息。让人在方便的时候,可以感受文化的魅力。贝尔的所有心思全部放在厕所上。确实,他的到来,让那店的厕所卫生状况大为改观,有人甚至说,“比那些不太讲究的餐馆还要干净。”
经过三个月的考察,店长正式宣布录用贝尔。安排他去接受正规的职业培训。接着,店长又把贝尔放在店内各个岗位锻炼。19岁那年,贝尔被提升为澳大利亚最年轻的麦当劳店面经理。1980年,他被派驻欧洲,在那里的业务扶摇直上。此后,他先后担任麦当劳澳大利亚公司总经理,亚太、中东和非洲地区总裁,欧洲地区总裁及麦当劳芝加哥总部负责人,直到后来担任管理全球麦当劳事务的执行总经理。
飞黄腾达的贝尔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从来不避讳自己当年扫厕所的经历。他说扫厕所是对他最深刻的教育:一件事,你可以不去做;可是如果你做了,就要全力以赴地去做。“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贝尔就是从扫好麦当劳的一个厕所开始,一直到当好全球的麦当旁执行总经理。是啊,有了把厕所扫得比某些人的厨房还干净的敬业和执着,还有什么事情他做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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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的母亲谢氏,身世坎坷,吃尽许多苦头,饱尝过多酸辛,因此把太多的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谢氏以孟母自励,悉心教子;范仲淹以颜回自律,发愤成才。举凡古代刻苦攻读学有所成的故事,母亲和继父都对范仲淹一一讲过。
范仲淹心里明白:要想干一番大事业,就得自律严刻,自觉吃苦,自强不息。
在醴泉寺读书期间,继父的家境已经比较窘迫,仲淹心知肚明。每次离家去寺院,母亲总劝他多带些粮米,一来担心儿子吃不饱累坏身体,二来怕给寺院的师父增加负担。可每次范仲淹都不多带,而且带的数量,出人意料的少。母亲絮叨规劝,仲淹总是胸有成竹地说:“我有数,不少。”
初到寺院时,粮米交给厨房,代为制作,随寺院的钟声与和尚们一道用饭。可范仲淹,从早到晚一个心思地读书思考,经常充耳不闻钟声,忘记了吃饭,再去打饭时,又过了时辰。好心的厨僧或小和尚眼看着范仲淹如此废寝忘食地读书,便主动给他送饭来,仲淹很过意不去,给别人添了麻烦。
为了读书方便,他自己备了小锅小灶,自炊起来。范仲淹按自己既定的主意,每天夜晚,量好米,添好水,在小灶里点燃自己拾的木柴,煮米粥。一边读书,一边续柴煮粥。一锅米粥煮好了,时间也已过了子夜,他便和衣睡去。第二天清早起来,锅里的米粥凉透了,已经凝固成圆圆的一整个。他拿出小刀,在凝固的粥块上面,划上一个十字,完整的一锅粥分成了四块。早晨吃两块,傍晚吃两块,一日两餐,这便是“划粥”。用什么菜蔬佐餐呢?菜蔬就在寺院周围的大山之中。坡坡岭岭,沟沟坎坎,自然生长着野韭菜、野葱、野蒜、野山芹,还有苋菜、苦菜、荠荠菜、蒲公英、王不留、茵陈等十几种可食的野菜。白天去山洞读书时,顺便拔几种野菜回来。吃饭时,把十几根野韭菜,或野葱、或野蒜,切成细碎末,加入一点盐拌和拌和,一顿佐餐的菜便成了。
这就是“断齑”,齑ji,切成碎末的韭菜、葱蒜等。划粥断齑,既简约又清淡,省时、省力、省钱,可谓范仲淹的创造!醴泉寺读书三年,范仲淹基本过着“划粥断齑”这种清苦自律的生活。随着范仲淹在北宋历史舞台上光辉业绩的展现,“划粥断齑”也就成了特指范仲淹青少年时代刻苦读书的专用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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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陶潜得酒
民俗的起源是多重的,为何重阳节要登高,另说,这与古时农人的“小秋收”风俗有关。重阳时节,秋收已完,农事空闲,此时,正值山野果实、药材成熟,所以农民纷纷上山采撷,称为“小秋收”。相沿历久,与重阳登临强身风俗合流,产生重阳登高的习惯。
重阳是秋菊绽放、清新宜人的节日,诗、酒、菊历来是重阳故事中最重要的要素。重阳的传说故事很多,著名的如盂嘉落帽和白衣送酒等。
2、陶渊明与菊花
陶渊明迷上了菊花,在东园辟了个花圃,专门用来栽培菊花。凡经过渊明亲手莳弄过的菊花,株株壮健,枝枝挺拨,花色艳丽,更奇妙的是一般菊花通常是春生夏长,秋季开花,而渊明的菊圃之中,几乎一年四季都有菊花在盛开,一茬接着一茬,可以说是常盛不衰,四季如秋。每当秋风一起,东园中的菊花竞相开放,花朵黄白相间,青红错杂,引得满园蜂蝶纷飞。一些倾慕者又给渊明加了一个雅号,尊称他为“菊仙”,也有人暗地里称他为“菊痴”。
大诗人陶渊明酷爱菊花,菊花是经得起秋后风霜摧折的花卉,象征着高洁的品格。陶渊明生活在晋宋易代的乱世,不满当时的政治倾轧和官吏的腐败,也有高洁的品格,正和菊花的精神契合。他辞去官职,回到家乡柴桑隐居,在宅旁东篱边种了许多菊花,朝夕观赏。他的名句“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历来为人传颂。陶渊明喜欢喝酒,可是因为家贫,时常缺酒。那年重阳,陶渊明在篱边赏菊,却没有酒喝,不能一醉,他只得采了一把菊花在手里,嗅嗅嚼嚼,聊以为遣。然而菊花毕竟不能代酒,陶渊明正在百无聊赖的时候,忽然远处来了一个白衣人,那人原是江州刺史王弘派来的差人,特地送酒来给陶渊明的。陶渊明喜出望外,立即打开酒瓮,对着菊花开怀畅饮,尽醉方休。
3、陶渊明的家世
陶渊明的曾祖陶侃在东晋初年,以卓越的军事才能,忠心为国,曾在平定杜韬和苏峻的叛乱中,立下了盖世功勋,被朝廷任为太尉之职,封为长沙郡公。渊明的祖父陶茂字梅九,是陶侃的第七子,由于不满兄弟相争,早年就愤而辞去了武昌太守之职,回到寻阳柴桑旧宅隐居,陶渊明之父陶敏是陶茂的第二个儿子,从小聪明伶俐,好学上进,为陶茂所钟爱,陶渊明的母亲孟氏是当时的大名士孟嘉之女,婚后一年,即在晋哀帝兴宁三年(公元365年)六月,产下一子,取名渊明,字元亮。渊明从小聪明过人,读书过目不忘,而且性格沉稳,遇事不慌,双亲视为掌上明珠,亲自对他加以指导,在八、九岁时,就已能诵读诗书,通晓《论语》。晋废帝太和五年(公元370年),渊明6岁时,父亲陶敏被征西大将军桓温辟为掾属,他和妹妹就跟随父母来到桓温征西府驻地姑孰(今安徽省当涂),后来又迁往父亲所任的安成(今江西安福)太守任上,读书习武,过了一段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然而好景不长,孝武帝太元六年(公元367年),渊明十二岁时,父亲因操劳过度,一病不起。父亲过世后,母亲孟氏即带着渊明兄妹二人,扶丧回到了寻阳柴桑,靠仅有的一二百亩田租维持家庭生计。陶渊明在少年时代就“猛志逸四海,骞翮思远翥”。他常以曾祖陶侃自强不息,终于建立功勋,成为国家栋梁的事例来勉励自己,暗自发奋,努力学习。每日清晨,鸡鸣即起,习武练剑,晚上则常常秉烛夜读,直到夜半之时。到了十七八岁,已是文韬武略,多所通晓。
4、彭泽挂印
彭泽是个在藉人口只有2万多人的小县,这里水网稠密,沼泽湖泊星罗棋布,气温冷热适中,土地肥沃,非常适宜农作物的生长。因此物产丰富,各种资源繁多,人民的生活也较为安定。陶渊明来到彭泽任职,开始心里是很满意的,因为这里离家不远,只要从彭泽乘船,仅二天时间就可抵达上京里附近的内河渡口;按照当时一条不成文的规定,每个县令可以拥有三百亩公田收支的支配权,收入也归县令所有,足以维持家里生活。同时,凭他的才能,治理一个小小彭泽县,他也是踌躇满志,信心十足的。他憧憬自己到了彭泽县,一定要体恤民情,爱护人民,尽自己的所能,使百姓能够安居乐业,生活幸福。
当时彭泽县,自从孝武帝太元年间起,由于实行了每个成年男丁收租米五石的口税制以后,出现了两种现象:一是一般农民的负担大大增加,农民们不愿意更多的拥有土地。一些荒芜的山林沼泽地也无人愿意开垦,甚至有的农户还将一些贫瘠的土地丢弃,抛荒不种。二是隐匿人口情况严重,出现了在藉人口远远少于实际人口的怪现象,导致了政府税收减少,官府负担转嫁到了普通农民身上。面临这种情况,陶渊明上任后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清查户口。
清查户口在彭泽县已有十几年没有开展过了,原因是前几任的地方官员,有的不深入民间探访民情,对其中内情不甚了解,故而熟视无睹,听之任之。有的是看出了问题,也抓了,但由于种种干扰而中途夭折。其主要干扰者有两种人,一是财大气粗的大地主,因为有钱,就用钱贿赂清查的衙役,帮他们隐瞒人口;二是当地的土豪劣绅,或与执法人员胡搅蛮缠,使其无法清查,或利用家族中有人在洲衙做官,以势压人,使清查人员不敢进行正常工作,只是象征性的登记完事。例如城北的何泰,有良田数百顷,家中成年奴仆有几百人。因为何泰的弟弟何隆长期担任寻阳郡的郡丞,是太守的副职,所以历任县令都对何家格外优待,只登记在藉男丁20名,与实际数字悬殊很大。所以其它大地主也效而仿之,清查人口工作只能半途而废。而陶渊明在这次清查人口工作中,却是“擒贼先擒王”,敢啃硬骨头,第一下子就从何家开刀,他通过突然拜会何泰,带领衙役进何府,当场责成何泰管家拿出花名册,逐一核对,共查出何泰家隐瞒成年男丁200余名,一举震动了全县,仅半个月的时间就清查出被财主豪绅隐瞒的成年男丁3000多名。初战告捷之后,他又布告周知各地,宣布从次年开始,每个成年男丁所缴纳的税米由原来的五石减少为三石,县民齐声欢呼,纷纷赞扬新县令的英明和爱民如子的美德。
而陶渊明就因为这次清查户口,得罪了寻阳郡丞何隆。何隆为出胸中一口恶气,便设计利用督邮刘云的手去惩戒一下陶渊明,督邮是郡中的属官,负责具体监察和考核郡中所属各县官员的政绩,对各县官员的升降任免有着直接的影响。寻阳郡的督邮刘云,以凶狠贪婪闻名远近,每年冬夏二季,他都要巡视各县,称作行部,而每次行部,都是满载而归。刘云受何隆之命,依计来到彭泽,他事先没有行文通知,而是突然闯进县衙,以便给陶渊明一个措手不及。恰在这时,陶渊明正和几个幕僚喝酒闲聊,听说何云驾到,立即撤席出迎,不料刘云却怒气冲冲,不仅不还礼,还喝斥道:“本官行部来到贵县,你等衣冠不整,形态懒散,是何道理?目前国家正是多事之秋,你等不思国恩,励精图治,为民造福,反而白日聚众豪饮,不理政事,朝庭要你等滥官污吏何用?”说罢扬长而去,给了陶渊明一个下马威。刘云走后,渊明问众“督邮今日发怒,不知究竟为了何事?”一幕僚答:“督邮一向贪婪,照卑职看来,他不过是借题发挥,索要贿赂罢了”。渊明听后愤然道:“我岂能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人!索要贿赂,他是找错人了”。
恰在这天的晚上,武昌来人报丧。陶渊明的妹妹不幸突发疾病去世,渊明心中顿时升起了一种莫名的悲哀。他回想白天所发生的一切,以及官场尔虞我诈的黑暗现状,又进而联想多年以来自己所追求的归隐田园的愿望始终未能真正实现,不由得使他最终下定了退出官场、归隐田园的决心,遂即吩咐陶兴到城外找来船只,自己收拾了一下行李,又独自一人踏进了县衙大门,望着“明镜高悬”的金匾,冷笑了几声,接着将大印放在案桌上,大步走出了县衙,向着江边码头走去,乘着溶溶月色,与陶兴乘船回到了上京里。
5、五柳先生
陶渊明的曾祖父陶侃,做过东晋朝廷的大官,祖父也当过太守。可是,他自己从小就不喜欢官场上的习气,而把主要精力用在读书上。
陶渊明年轻的时候,曾经在自己住的房子前边栽了五棵柳树。他经常在柳荫下读书,读到高兴的地方,连饭也忘了吃。遇到使人忧愁的事,他就借酒浇愁。家里穷,没钱买酒,那也不要紧,自有好友相送。于是,只管痛痛快快地喝,喝醉了,睡一觉,醒来,散散步,围着院子转圈儿。他的`院子是什么样的啊?残墙断壁,处处长满了野草,绿生生的一片,草地上洒满了金色的阳光。微风习习,掀起了他那破旧的衣衫。肚子饿了,看看碗,碗是空的;看看锅,锅里面也是空的。虽然庄院残破,并且经常挨饿,可他的心情是愉快的。
陶渊明博览群书,什么诸子百家,什么诗词歌赋,他尽情浏览,百读不厌。
所以,他的思想十分开阔,见解也高明。周围人都佩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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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宋代大学士苏东坡郊游,见众多农夫在挑塘泥肥田。他信步走到一条小田埂上,不想迎面碰上一挑泥农妇。二人相对,各不让路。苏学士出大言道:“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吾乃读书之人,汝妇当让道于我。”妇人一笑,说道:“既自称读书人,当能对?”东坡说:“胸藏斗牛,当然能对!”妇人于是脱口而出:“一担重泥挡子路。”
苏东坡大惊,半晌无言以对,两旁田埂上送泥返回的人都望着他的窘态,哈哈大笑。苏东坡见此情景,忽有所悟,赶忙“借梯”下台对道:“两行夫子笑颜回。”
他虽然对了下联,但心有余悸。心想,村野之中竟有如此聪颖农妇,再不能等闲视之,而作此狂态。遂脱鞋袜下水田,拱手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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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松龄早年就有文名,为村里人所称赞。当地一个姓石的乡绅十分嫉妒,一心想找个机会显露一下自己的“才学”。
这天,他找到正在和小伙伴们玩耍的蒲松龄,指着不远处被塌落的砖墙砸死的一只小鸡,信口诌道:“细羽家禽砖后死。”念罢,他又得意洋洋地要蒲松龄来对。
聪明的蒲松龄早知石乡绅的为人,就心生一计,假装为难地说:“我哪能对得上先生出的妙句。既然先生非要我学着对不可。我就一个字一个字地试着对对吧!”
石乡绅信以为真,便点头同意了。
蒲松龄又说:“不过,还得请先生帮我记记,要不然,对完后面的,前面的也就忘了。”
石乡绅更得意了,心想,这一回准能看上这个小家伙的笑话了。于是,毫不犹豫地回答说:“好,好,你说我记!”
蒲松龄扳着指头,一字一字地对开了:“粗可对细,毛能对羽,有家必有野,有禽还有兽,石同砖成对,先与后可联,生死相对,自不必说。总算都凑上了,请先生连起来看看怎么样?”
石乡绅照蒲松龄对的字一念,脸色“刷”地变得猪血般紫红。原来这七个字连起来是:“粗毛野兽石先生”。
蒲松龄和小伙伴们齐声喊着这个对句,连蹦带跳地跑了。这个捞了一顶“粗毛野兽”桂冠的石乡绅,只好自认晦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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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天祥有一个弟弟叫文溪山,当时还在惠州做官,他看着宋室江山大势已去,不思振作,却甘心媚颜事敌。就在文天祥被俘后的次年5 月,他投降元朝,后即赴燕京,骑马招摇于市。
文天祥在燕都狱中,听到这个消息,捶胸跌足,放声痛骂,大骂他的弟弟文溪山没有骨气。哭毕,援笔写诗一首:
去年别我施出岭,今年汝来亦至燕。兄弟一囚一骑马,同父同母不同天。可怜骨肉相聚散,人间不满五十年。三仁生死各有志,悠悠白日横苍烟。
文天祥还有一个哥哥名叫文天祯,宝祜年间乡举,也曾做过官。后因弟文天祥死节,于是再也不愿为官,隐居山林。同是一母所生,兄弟三人所走的人生道路却大相径庭,是和他们不同的道德信仰的人生追求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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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的宰相王安石是最不修边幅的人。他有时忙着看公文,上朝时来不及吃早点,便拿了面饼坐在上朝的车中去吃,以致弄得满身都是面屑。
王安石也不讲究卫生,他不太喜欢洗脸,也不常换衣服,因此,有时衣服上竟生了虱子。有一次,王安石和另一位大臣禹玉因事一同去见皇帝,不注意衣着的王宰相衣领上有个小虫,可能是个虱子,它从衣领爬上了王安石的胡须。皇帝看了,不觉暗自好笑。禹玉伸手替他捉去,随口说:“这小虫太光荣了,曾在宰相的胡须上闲荡过!”王安石也觉察到了,于是解嘲地说:“它不仅光荣而且幸福,连皇上都亲眼看到了它。”
王安石的生活非常俭朴,不拘一格,毫不讲究,反对奢华铺张的作风。
在他任宰相的时候,部属百官宴请他,虽然桌上摆满了佳肴,他只夹面前的几样菜吃。吃饭时也是心事重重,一副食不知味的神态。他在家里请客时相当随便,一般是两碟小菜,一壶清酒。有一次,他竟将客人吃剩的煎饼饼皮拿来吃了,令客人大感不安。
医生们看到王安石脸上愈来愈黑,以为是生病了。但诊断结果,不是病,而是积的汗垢,用澡豆擦洗就清洁了。平时就懒得修饰容貌、讲究衣着的王宰相,自然是拒绝用澡豆洗面的。还说:“上天要给我一张黑面孔,我为何要用澡豆洗净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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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著名的大诗人李白小时候不喜欢念书,常常逃学,去街上闲逛。
一天,李白有没有去上学,在街上东溜溜,西看看,不知不觉到了河边。和暖的阳光,欢快的小鸟,随风摇摆的鲜花绿草使李白感叹不已:“这么好的天气,如果整天呆在家里那多没意思啊!”
李白走着走着,看见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奶奶坐在一块大石头上,老奶奶正在专心致志地磨着一根铁棒。李白好奇地走过去问:“老奶奶,您在干什么?”
“我要把这根铁棒磨成绣花针。”老奶奶抬起头,对李白慈祥地笑了笑,又低下头继续磨着。
“绣花针?”李白又问:“是缝衣服用的绣花针吗?”
“当然!”
“可是,铁棒这么粗,什么时候才能磨成针呢?”
老奶奶反问李白:“滴水可以穿石,愚公可以移山,那铁棒为什么不能磨成针呢?”
“可是,您年纪这么大了。”
“只要我下的功夫比别人深,没有做不到的事情。”
老奶奶的一番话令李白很惭愧,于是回去之后,他再也没有逃过学,学习也很用功,终于成了名垂千史的诗仙。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要有耐心和恒心才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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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江苏淮阴旅游的人,大都忘不了参观明代文学家吴承恩的故居——射阳簃。据那一带的老人们讲,吴承恩小时候家里挺穷,常常连买纸张的钱也挤不出来。
吴承恩的父亲是个读书人。为了教孩子读书写字,可没少花了心血。有一天,他从湖边经过,发现一堆被农民扔掉的蒲根,便拾了几根带回家,先是洗净,晒干,然后把它剥开,铺平,叫小承恩在上面写字。
吴承恩撅起小嘴,不高兴地说:“在蒲根上写字,多难受啊!”
父亲见承恩老是不想动笔,便心平气和地说:“你还记得宋代文学家欧阳修的故事吗?他小的'时候,家境比咱更难,连笔墨都买不起。他母亲就叫他用芦柴棒子在地上学着写字。还有抗金英雄岳飞,小时候也是用树枝在沙上练字的。现在,你能用笔墨在蒲根上写字,难道还不该满足吗?”
听了父亲的话,吴承恩深受感动,当即惭愧地承认了错误。从此,他一有空儿就到湖边抱回一堆蒲根,学着父亲的办法整理好,然后在根片上一笔一画地写啊,写啊,不知不觉,用过的蒲根就堆了一人多高。俗话说:“功夫不负有心人”。吴承恩通过勤学苦练,不但把字儿练得超群出众,而且练出了一手人人叹服的好文章。他成年后,还创作成功了妇幼皆知的不朽名著《西游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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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有很多知名人物,“梅兰芳”、“杨子荣”、“柳公权”……可是我最敬佩的还是孔子。
孔子长得眉清目秀,像一个读书人。孔子名丘,字仲尼,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曾带弟子周游列国十四年,最后专心从事整理《诗经》、《尚书》、《春秋》等古代文献的工作,弟子把他平台的言行记录下来,编撰成一部书《论语》。
有一次,孔子看到了一套很难懂的竹简书,每天翻来覆去地看,把用来编书的牛皮绳子都磨破了,之后他又编好,又被磨断,反反复复好几次,他还说如果我能多活几年,就能读得更懂了。还有一次,孔子在陈、蔡两国之间的路上断了粮,孔子和他的弟子到处找米,后来他的弟子颜回找到一点米,便赶紧埋锅做饭。饭快熟的时侯,孔子看到颜回从锅里抓出一把米送入口中,等到颜回请孔子吃饭时,孔子假装说:“我刚刚梦见了父亲,我想用这干净的米饭祭祀他。”颜回连忙说:“不行,不行,这饭不干净,刚才烧饭时有些灰尘掉到锅里,我觉得弃之可惜,便抓出来吃掉了。”孔子这才知道颜回并没有偷吃,心中不由感慨万分。从而便总结出了眼见不一定为实的道理。
孔子他把书都读破了的做法,不正是我们要学习的读书破万倦的精神吗?敬佩一个人光知道他做的伟大的事是不够的,敬佩一个人就应从他身上找到闪光点,并学习和拥有这个闪光点,孔子的心灵和品格是我最敬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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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代书法家王献之是王羲之的儿子,自小跟父亲学写字。有一次,他要父亲传授习字的秘诀,王羲之没有正面回答,而是指着院里的十八口水缸说:“秘诀就在这些水缸中,你把这些水缸中的水写完就知道了。”王献之作为书圣之子,字自然很好,他心中不服,认为自己人虽小,字已经写得很不错了,下决心再练基本功,在父亲面前显示一下。他天天模仿父亲的字体,练习横、竖、点、撇、捺,足足练习了两年,才把自己写的字给父亲看。
父亲笑而不语,母亲在一旁说:“有点像铁划了。”王献之又练了两年各种各样的钩,然后给父亲看,父亲还是不言不语,母亲说:“有点像银钩了。”王献之这才开始练完整的字,足足又练了四年,才把写的字捧给父亲看。
王羲之看后,在儿子写的“大”字下而加了一点,成了“太”字,因为他嫌独生子写的“大”字架势上紧下松。母亲看了王献之写的字,叹了口气说:“我儿练字三千日,只有这一点像羲之写的!”王献之听了,这才彻底服了。
从此,他更加下工夫练习写字了。书圣看到儿子用功练字,心里非常高兴。一天,他悄悄地走到儿子的身背后,猛地拔他执握在手中的笔,没有拔动,于是他赞扬了儿子说:“此儿后当复有大名。”王羲之知道儿子写字时有了手劲,这才开始悉心培养他。
后来,王献之真的写完了这十八缸中的水,与他的父亲—样,成了着名的书法家。王羲之劝子于学,采用的是“不动声色”的方法。王羲之对儿子没有一句说教,却使王献之逐步懂得学无止境的道理,从小就开始确立了严格的治学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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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总统普京小时候非常聪明,他品学兼优,常常产生一些与众不同的想法。
有一次,老师在黑板上写了一个作文题:《我的理想》。同学们写出自己的理想:有想当科学家的、有想当作家的、有想当工程师的、有想当农艺师的、有想当教师的、有想当军人的、有想当工人的――而小普京的脑海里,却有自己不同寻常的独特思考。
课余时间,小普京非常喜欢读《盾与剑》杂志,对里面描写的“克格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从杂志上他知道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由于“克格勃”准确地截取了敌人的情报,使苏军取得了一次次巨大的胜利……他想:“很小的时候,父亲就教育我要做一个对国家和人民有所贡献的人。老师也经常教育我们要好好学习,报效祖国和人民。而我应该怎样去报效祖国和人民呢?做一名出色的间谍(dié),用我的牺牲去换取祖国和人民的胜利,这不是非常有意义的吗?”
于是,他在作文本上写道:“……我的理想是做一名间谍,尽管全世界的人们对这个名字都不会有任何好感,但是从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出发,我觉得间谍所做的贡献是十分巨大的……”在这篇作文中,普京还列举了一个苏联名间谍的英雄事迹,论述了在苏美对峙(zhì)的冷战时期间谍的重要作用。当教师打开普京的作文本时,不禁又惊又喜,连声赞叹他“年纪不大,志气不凡”。
后来,在一次参观“克格勃”大楼之后,普京走进了“克格勃”列宁格勒局的接待室。一位工作人员听了他的要求后,对他说:“你的想法很好。但是,我们不接受主动来求职的人,只接受服过兵役或者大学毕业的人。”
1970年,18岁的普京中学毕业,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列宁格勒国立大学法律系国际专业。1975年,他大学一毕业就从事对外情报和国外反间谍工作,实现了自己“做一名间谍”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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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开国元首华盛顿十分爱惜人才,总让身边人举荐能力出众的青年才俊,以增强陆军的战斗力。
一次军事会议后,格林将军向华盛顿举荐一个名叫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的人。此人是炮兵连的连长。在几次战役中,这个不到20岁的小伙子指挥得当、沉稳老练,有效击退敌人进攻。
从那以后,华盛顿对这个年轻人开始关注起来。他暗中来到汉密尔顿的连队,悄悄关注这名指挥官的一举一动。经过大半年考察,华盛顿感到格林所言非虚,汉密尔顿确实是自己急需的指挥人才。
一年多来,华盛顿的司令部始终缺一名副官。萨拉托加大捷后,华盛顿说要当众宣布副官人选。很多人对这个职位信誓旦旦,觉得自己是不二人选。结果却出乎所有人意料,汉密尔顿是最终的幸运者。一开始,很多人对汉密尔顿的能力存有疑虑,但一段时间后,这种声音渐渐销声匿迹。对于华盛顿善于识别人才、唯才是举的做法,人们更加佩服。
然而一个有能力的人,不可避免地会有点小脾气。1781年2月,华盛顿组织召开军事会议,商讨如何彻底消灭在费城内负隅顽抗的英军。会上争论很激烈,众人始终对采取何种方式攻下费城无法达成一致。华盛顿提议暂时先不做决定,过两天再开会讨论。别人都不再吱声,只有汉密尔顿这个“愣头青”站出来,说:“英军此时已是强弩之末,只要我方强攻,定能获胜。因此,攻打费城的行动不能再延误。”可能华盛顿那段时间心情不太好,他没好气地对汉密尔顿说:“大家意见不统一,你急着做决定干吗?你眼里还有我这个总司令吗?”汉密尔顿见华盛顿发火,没再说下去。不过,他还未等会议开完,就气呼呼地提前离开了。
第二天,华盛顿收到一封辞呈:汉密尔顿以“总司令对他发脾气”为由,不愿意再在他手下做事。华盛顿意识到昨天的失态,派人去挽留他。可是汉密尔顿根本听不进去。对于汉密尔顿的无礼,周围人都劝华盛顿:“让他走吧,反正我们现在不缺像他这样的人才。”但华盛顿努力平复心中的怒火,对别人说:“很少有人像汉密尔顿那样,年纪轻轻就具有广泛的知识,没有人比他更坚定地献身于事业,对这样的人是不能埋没的。如果我不能包容他,还能留住人才吗?”就在当天晚上,华盛顿亲自去汉密尔顿的住所,表达自己的歉意。见总司令如此重视人才,汉密尔顿再也无法拒绝这番诚意。
就在一个月后,华盛顿毅然任命汉密尔顿为团长,独立指挥一个步兵团。随后又委任他约克镇战役先头部队总指挥。这场战役宣告英国的彻底失败,上万英军士兵向美军投降,美利坚民族终于获得梦寐以求的独立。
8年后的1789年,华盛顿当选美国第一任总统。他的组阁过程是艰难的,特别是财政部长人选,意见分歧很大。这时,美国国内货币贬值,国库空虚,内外债台高筑,经济形势极其严重。华盛顿不计个人恩怨,任命34岁的汉密尔顿为财政部长。他果然不负众望,彻底扭转形势,为美国后来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有能力的人,总会有点脾气、有点高傲。但作为,只有用宽容心态接纳,才能在惨烈的战争中笑傲群雄。无疑,华盛顿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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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践23岁就继承王位,刚继位不久就打败了强大的吴国,可谓是志得意满,但此时的勾践当然还算上“成”。因为强大的吴国正在发奋血耻,一场灭顶之灾随即就降临到了这位年轻的君王和他的国家。
阖闾受伤而死,其子夫差立志报仇。勾践于次年主动进攻吴。在夫椒山(今江苏吴县西南)与吴兵发生激战,越兵大败。勾践退兵至会稽山(今浙江绍兴南),用范蠡的'计策,向吴称臣乞和。勾践五年,率妻和大臣范蠡亲去吴国臣事夫差入质于吴,抵达吴都,勾践忍辱负重,自称贱臣,对吴王执礼极恭,吃粗粮、睡马房、服苦役,“服犊鼻、著樵头;夫人衣无缘之裳、施左关之襦。”小心伺候夫差,做到百依百顺,养马,夫人给水、除粪、洒扫。三年不愠怒,无恨色。胜过夫差手下的仆役。
勾践七年(30岁)归越,归国后,为了激励自己不忘报仇雪耻,睡觉时不铺褥子而铺上柴草。在房间里挂了一个苦胆,每顿饭前都要尝尝。这就是“卧薪尝胆”典故的由来。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终于勾践乘吴国争霸中原国内空虚加上国内天灾大败吴国。勾践二十四年(47岁),吴都被围三年后城破,夫差自杀。吴亡。随后,勾践又乘船进军北方,宋、郑、鲁、卫等国归附,并迁都琅琊(今山东胶南南),与齐、晋诸侯会盟,经周元王正式承认为霸主。
“有志者,事竞成,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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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的博物学家、进化论先驱达尔文在他的日记中记载,他曾经做过一件“蠢事”。
19世纪中叶,达尔文周游世界。一次,他来到非洲的一个原始部落,那里的人住山洞,吃草根野果,过着茹毛饮血的原始生活。达尔文在那里住了几天,有了惊人的发现:当气候恶劣人们找不到食物时,就将老弱病残的人分而食之。理由是,被吃掉的都是被认为没有用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达尔文很痛心:世界已经进入文明时代,而这里的人还这么野蛮残忍,一定要想办法改造他们。
他用高价买下一个当地的男婴,把他带回英国,他要用现代文明的教育方式,使这个非洲血统的小孩变成一个“文明人”。然后,再用这个“文明人”去改造他家乡人吃人的原始现状。16年之后,这个小男孩长成了“文明青年”,达尔文经熟人帮助,把他送回了非洲。
一年后,达尔文又来到非洲,想看看17年后的原始部落有多大进步。可是,他却找不到那个“文明青年”。当地人告诉他,他们把那个青年吃掉了。达尔文大惊:“那么好的人,为什么吃了?”“他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会做,留下有什么用?”
对于一个社会来说,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无论他如何“高明”,都不可能改变整个社会的现状,在人们还没觉醒的时候,想用自己认为是先进的文明的思想去“统帅”他人,结果只会徒劳无益。达尔文虽然是一位伟大的进化论者,但他违背了最起码的进化规律:一个人吃人的原始部落,你想在短时期内让他们进入高度文明的社会,那是不现实的,从野蛮进化到文明,这其中必然要经历一个漫长而又痛苦的过程,这不是单靠一个或几个“文明人”就可以改造的。人类的进化是这样,推而广之,其他事情又何尝不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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