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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小型酒店奖惩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3 热度:78

某小型酒店奖惩制度

第1篇 某小型酒店奖惩制度

小型酒店奖惩制度

一、优秀员工:

酒店每月按照各员工的岗位职责进行考核,年终进行评比,被评为优秀员工者,将受到酒店的荣誉及物质奖励。

二、嘉奖、晋升:

酒店对改进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有突出贡献,或者在酒店日常的工作中,创造出优异成绩者将进行嘉奖或晋升。

三、纪律处分/失职的种类:

1、纪律处分为口头警告、纠正面谈、书面警告、辞退警告、停薪、辞退、解除合同或开除。纪律处分由部门经理发失职表,失职表交失职的员工签收,副本送主管部门负责归档。

2、失职行为分为甲、乙、类,犯有其中任何一条都要填写职工失职表,并据此扣发浮动工资。

3、凡第四次发生甲类失职时将扣除一天基本工资的处分,每次失职将扣除10%的浮动工资。

4、凡第三次发生乙类失职时将扣除二天基本工资的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会被辞退。

甲类失职

1、 上班迟到;

2、 不使用指定的职工通道;

3、 仪表不整洁;

a 留长发;

b 手脏;

c 站立姿势不正;

d 手插口袋;

e 衣袖、裤脚卷起;

f 不符合仪表仪容规定;

4、 擅离工作岗位或到其它部门闲荡;

5、 不遵守打电话的规定;

6、 损坏工作服或把工作服穿出酒店之外;

7、 培训课旷课;

8、 违反员工餐厅规定;

9、 工作时听收音机、录音机或看电视(休息或工作需要例外);

10、 上班做私事,看书报和杂志;

11、 不经许可带妻子、丈夫、男女朋友等进入酒店;

13、 上班时使用客用坐椅休息和厕所;

14、 穿工作服进入商店(为客人买东西例外);

15、 将酒店文具用于私人之事;

16、 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或在客人可以看到和听到的地方作不雅的习惯动作;

17、 在公共场所和酒店其它地方聚众讨论个人事情;

18、 违反更衣室规定。

乙类失职

1、 上下班不签卡或唆使别人为自己签卡和替别人签卡;

2、 对客人和同事不礼貌;

3、 因粗心大意损坏酒店财产;

4、 隐瞒事故;

5、 拒绝安全检查包裹、手提包或员工身份证;

6、 拒绝执行管理员/部门主管的指示;

7、 上班时打瞌睡;

8、 涂改工卡;

9、 违反安全规定;

10、 在酒店内喝酒;

11、 进入客房(工作例外);

12、 说辱骂性和无礼的话;

13、 未经同意改换班次、休息天或休息时间;

14、 超过工作范围与客人过分亲近;

15、 在除了指定位置以外的其它场所吸烟;

16、 不报告财产短缺;

17、 在酒店内乱丢东西;

18、 不遵守消防规定;

19、 损坏公物;

20、 工作表现并差或工作效能差;

21、 不服从主管或上司的合理合法命令;

22、 擅自配置酒店范围内任何钥匙;

23、 发表虚假或诽谤言论,影响酒店、客人或其他员工的声誉。

24、 在酒店内危害任何人员;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架;

25、 向顾客索取小费或其它报酬;作不道理交易;

26、 泄露酒店机密情况; 调戏或欺侮他人;

27、 偷窃酒店、客人或其他人的财物或拿用酒店、客人的食物、饮料;

28、 违犯店规,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

29、 在酒店内赌博或观看赌博;

30、 故意损坏消防设备;

31、 触犯国家任何刑事罪案;

32、 遗失、复制、未经许可使用总钥匙;

33、 旷工。

第2篇 k酒店保安奖惩制度

1、不能主动向宾客提供问候服务的,每次扣 5 元;如能得到宾客书面表扬的,奖励 10 元。

2、当班期间擅自脱离岗位,未做交接的,每次扣 20 元。

3、夜班期间打瞌睡,睡觉的,每次扣 10-20 元。

4、当班期间看报纸,聊天等从事非工作事情的,每次扣 10 元

5、当班期间休息时不在指定位置而回宿舍的(有事情得到批准后除外) ,每次扣 5-10 元。

6、当班期间在酒店公共区域抽烟的,每次扣 5 元,并警告。

7、没有按时控制空调,灯光,背景音乐等,三次以上扣 10 元。

8、没有给进出车辆发放停车证的(特殊情况除外) ,每次扣 5 元。

9、停车证和停车场车辆有差异的,每次扣 5 元。

10、 寄存行李没有客人签名的,每次扣 10 元。

11、 没有在当班期间按时按路线巡楼的,每次扣 5 元。

12、 索要客人小费的,每次扣小费额的两倍,并警告处分。

13、 雨伞等需要交接物品数目核实缺少时,按原价赔偿。

14、 前台已提前通知叫车,但保安没有按时叫的(特殊情况除外) ,每次扣 5 元,造成严 重后果的另行处理。

15、 对机房等重要场所没有定时安全检查,造成严重后果的另行处理。

16、 住宿的员工应遵守宿舍制度按时回宿舍就寝,维护宿舍卫生,对破坏宿舍卫生环境及 秩序的视情况进行警告或罚款。

17、 员工内部未经允许私自换班,顶班的,每次扣 10 元。

18、 每周培训,例会未出席者(请假得批准者除外) ,每次扣 10 元。

19、 因服务质量问题而造成客人投诉的,将扣 20--50的绩效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 扣 50--100的绩效奖。

20、 每次业务知识考试不合格的员工,每次扣 30 元,连续 3 次不合格的,将作辞退处理。

21、 每个月月底评选一名优秀员工,奖励 100—200 元。注:扣除的钱作为保安部活动经费用于奖励工作表现较好的员工或组织活动用。

第3篇 某酒店餐饮部奖惩制度

酒店餐饮部奖惩制度

奖励:酒店餐饮部将对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纪律的员工处罚一般分为:轻微过失,一般过失,严重过失和重大过失四种.轻微过失将受到餐饮部口头警告并处以10元罚款.月累计3次的员工将受到书面警告并追加20元罚款.一般过失将受到书面警告并给予20元罚款.月累计3次的员工将受到最后警告并追加50元罚款.严重过失和重大过失将受到停职,降级,劝退及开除处理.

一 奖励

1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成绩显著。

2主动完成工作任务,积极推销和创造经济价值显著.

3拾金不昧,优质服务为酒店获得声誉.

4业务技能考核成绩特别优秀者

5为酒店的发展和服务质量的提升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并经实施有显著成效。

6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排除,在消防安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避免重大损失.

7全年出满勤,表现良好。

二 处罚 (轻微过失)

1未按酒店规定上,下班迟到或早退

2衣冠不整上下班,上班不佩戴工号牌。(签到,签退或交还物品和钥匙)

3仪容仪表不整和个人卫生不好.

4楼层内奔跑,大声喧哗.惊扰和影响客人用餐.

5未按时作好工作分担区卫生或两处不合格.

6未按规定及时关闭空调,电视,主灯及水龙头.造成浪费.

7拒绝管理人员进行检察工作岗位.

8不严格按照操作标准进行工作.

9进出厅房时不敲门和反手关门.

10工作期间随意去洗手间.

11酒店组织活动或培训,未经批准擅自空岗和缺席.

12电话铃声超过3声未接听,而且不使用礼貌敬语.

13未经批准私自为客人外出购物.

14将就餐客人姓名,职位随意外泄他人.

15见到客人不主动问好和行礼.

16上班前食用刺激性较大的食品,并口腔带有异味.(如:蒜,葱等)

17未经批准私自离岗,串岗.

18超越客人时不使用礼貌用语.或不带领客人到指定地点.

19见到上级和同事不打招呼.

20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站位.

21面对客人无表情或埋头工作.

22不做好备品或备品不足.

第4篇 湾丽酒店卫生检查奖惩考核管理制度

丽湾酒店卫生检查奖惩考核管理制度

一、制定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三、各岗位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四、卫生管理员必须每天检查一次。部门经理必须每三天检查一次。单位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每周检查一次。每次检查都必须认真填写《公共场所卫生检查奖惩考核管理》督查情况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五、奖惩细则

1、奖励:日常卫生、计划卫生经检查多次达标并受到领导表扬,每次奖励20元。

2、惩罚:(1)无视职业道德,不按规定搞清洁卫生,每次发现扣20奖金,记过一次,录入员工档案。

(2)卫生工作不按程序,违反卫生规定或损坏卫生设备,每次发现记过并罚款20元,三个月以上过失重犯扣当月200奖金,记过一次,录入员工档案。

(3)清扫卫生不按规定程序操作,不按规定换顾客用品用具,不执行卫生清洗及消毒程序规定消毒制度,每次发现警告一次,罚款20元,一个月内重犯记过并罚款50元。

(4)卫生管理员检查不合格,不返工或返工仍不合格,一次扣50元。

每次检查都必须认真填写《公共场所卫生检查奖惩考核管理》督查情况表。每次检查项目如下:

一、环境卫生检查

1.经营场所是否整洁、明亮,地面、墙面、天花板、门、窗、镜面、台面、地毯、桌、椅等是否清洁。

2.墙壁、天花板、门窗是否有涂层脱落或破损。

3.防蝇、防尘设施是否有效。

4.弃物处理是否及时。

二、客房卫生检查

1.床上用品、毛巾、浴巾等是否有毛发、污迹。

2.饮具、面盆(脸盆)、浴盆(脚盆)、恭桶、拖鞋是否有污迹。

3.毛毯、枕芯是否超过三个月未清洗消毒。

4.清洁客房时,清洁用抹布、刷子等清洁工具是否分类使用。

5.公共用品是否有完整的更换记录。

三、消毒间检查

1.面积是否能满足工作需要,是否专间专用。

2.浸泡水池是否配置充足,标识清晰。

3.消毒药品是否有卫生许可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4.是否有消毒药物配比容器。

5.配制的消毒溶液,其浓度是否能达到消毒要求。

6.消毒设施是否正常运转。

7.清洗消毒操作过程是否正确。

8.保洁柜是否清洁,饮具是否洁净、摆放是否整齐。

9.消毒后的盆、拖鞋是否存放在固定地点,拖鞋、盆是否洁净。

10.消毒记录是否完整。

四、储藏间检查

1.是否专间专用,无杂物。

2.公共用品用具是否充分,是否离墙离地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标识清晰。

3.清洁物品与污染物品是否分开码放。

4.公共用品用具领用是否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5.领用记录是否完整。

五、公共卫生间检查

1.是否有异味、积水。

2.便糟(坐便器)内是否有积污,是否为坐便器提供一次性座垫或一客一消毒。

3.是否每日消毒。

六、1.机械通风装置能否正常运转,

2.机械通风装置的过滤网、进、回风口是否有积尘,是否定期清洗消毒,并记录完整。

3.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是否按照《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七、工作车检查

1.洁净棉织品,一次性用品、清洁工具、垃圾袋、棉织品回收袋的区域是否分开,标识明显。

2.清洁洗面台盆、浴缸、坐便器的清洁工具是否分开存放,标识明显。

八、个人卫生检查

1.从业人员穿戴的工作服是否清洁。

2.从业人员是否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戴戒指

九、健康状况检查。

1.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培训证明上岗工作。

2.从业人员是否患有有碍旅店业卫生疾症而未调离。

十、用品采购检查

卫生用品合格证明,批量采购时是否索取卫生许可证、卫生检验报告。

十一、用品贮存检查

1.是否明显区分,存放场所是否分开、不混用。

2.储物间存放用品用具是否离地隔墙。

3.存放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4.消毒后用品用具是否贮存在清洁专用保洁柜内。

十二、违禁产品检查

1.是否用包装标识不全和自制化妆品。

2.是否使用过期产品。

第5篇 解详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解析*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大酒店管理制度。全体员工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本大酒店管理设立如下奖励方法如下。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大酒店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大酒店管理设立如下大酒店管理――解析*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扬;

2、 奖金奖励;

3、 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大酒店管理利益,为大酒店管理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 向大酒店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大酒店管理采纳;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 其他对大酒店管理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大酒店管理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 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 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 警告;

2、 记过;

3、 降级;

4、 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大酒店管理安排的培训课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 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 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 在禁烟区吸烟者;

7、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大酒店管理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损失;

4、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 违反大酒店管理规定带进出物品;

6、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损失;

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大酒店管理――解析*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10、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11、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大酒店管理误信而遭受损害;

3、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 蓄意损坏大酒店管理或他人财物;

6、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损害;

7、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 滥用*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大酒店管理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 贪*、盗窃、行*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 泄露大酒店管理秘密,把大酒店管理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 散布谣言,损害大酒店管理大酒店管理――解析*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 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大酒店管理秩序;

20、 在大酒店管理内赌博;

21、 在大酒店管理内有伤风化行为;

22、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经营秩序;

23、 经常违反大酒店管理规定屡教不改;

24、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 因行为不当,大酒店管理无法再对其信任;

26、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大酒店管理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大酒店管理损失;

1、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八条 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

第6篇 星河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酒店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扬;

2. 奖金奖励;

3. 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酒店利益,为酒店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 向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设,为酒店采纳;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 其他对酒店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酒店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 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 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 警告;

2. 记过;

3. 降级;

4. 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酒店安排的培训课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 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 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 在禁烟区吸烟者;

7.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酒店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酒店蒙受重大损失;

4.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 违反酒店规定带进出物品;

6.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酒店蒙受重大损失;

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11.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酒店误信而遭受损害;

3.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 蓄意损坏酒店或他人财物;

6.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酒店蒙受损害;

7.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酒店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 泄露酒店秘密,把酒店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 散布谣言,损害酒店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 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酒店秩序;

20. 在酒店内赌博;

21. 在酒店内有伤风化行为;

22.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经营秩序;

23. 经常违反酒店规定屡教不改;

24.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 因行为不当,酒店无法再对其信任;

26.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酒店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酒店损失;

1.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八条 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九条 监察部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二十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

第7篇 酒店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酒店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员工的奖励

(1)积极运用科学的激励手段,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两者有机结合,激发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2)人力资源部积极协同各部门建立明确而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以此作为每位员工工作绩效评估的依据。

(3)人力资源部要积极指导部门做好员工的考核培训工作,尤其是对业务骨干、管理人员、要采取多种形式,使其得到学习深造,以期实现员工的求知奖励,为酒店造就后备人才。

(4)人力资源部制定主管以下人员的晋升考核标准。在填补职位时,首先考虑提拔或调动现岗员工,由所在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店级领导审批决定,从而使晋升成为人人可追求的目标而努力工作。

(5)在公司经营管理或提高服务质量中有重大贡献或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产生良好社会效益的员工,在授予精神鼓励的同时,要有相应的物质重奖鼓励。在实施奖励中,应有明确的奖励标准,划分相应等级。奖励的等级分为部门级,酒店级。在社会上获得的荣誉奖励,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酒店级标准进行奖励。

2、员工的处罚

(1)对违纪员工的处罚,应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和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旨在使每个员工都能自觉地把自己置于企业主人翁的地位,维护公司的利益,提高员工素质。

(2)对违纪员工的处罚,必须做到:违纪事实清楚,适用条款合理。

3、奖励与处罚的具体规定可参照《员工手册》的有关条款,也可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的具体细则。

第8篇 某某酒店奖惩制度

某酒店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二条 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酒店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二章 奖惩的原则

第三条 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工作目标(承包指标)和临时工作任务.

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

第五条 员工的表现达不到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予相应惩戒.

第六条 记过(不含)以上处分必须征得酒店工会同意方可办理.

第七条 处罚和过失单必须知达本人,本人有向上级及工会申诉的权利.

第八条 该罚不罚护短的管理人员可以由人事部提出处罚,下达责任过失单.

第九条 对酒店内部的任何处理和处分,总经理有特赦权.

第三章 奖励

第十条 奖励的方法有经济奖励与行政奖励两种:

(一)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

(二)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第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2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全年累计五次者,正常之外晋升一级工资.嘉奖通报全酒店.

(一) 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三)品行端正,一贯忠于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四)其他对酒店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第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5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全年累计三次者,正常之外晋升一级工资.并通报全酒店.

(一)维护酒店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二)全年累计获嘉奖五次者;

(三)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四)对维护酒店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

(五)在生产,工艺设计,产品设计,设备改造,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的;

第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1000元.全年累计两次,正常之外晋升两级工资.奖励及奖金在全体员工大会上颁布.

(一)开发,工艺设计,产品设计,设备改造,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重大成果者;

(二)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者;

第十四条 酒店对第十三条(一)款中新产品开发项目负责人,除予以记大功奖励外,另给予特殊奖励.

第十五条 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第十六条 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第十七条 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奖励的核实人为人力资源部,批准人为总经理.奖励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第9篇 某某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1 为确保本酒店正常经营运作,酒店实行奖分与扣分制度,酒店管理坚持奖惩分明、奖优 罚劣、奖勤罚懒,以激励为主,惩罚为辅的奖惩原则,以保证酒店各项规章制度得以贯彻执 行。

奖分及扣分,每一分相当于人民币10 元。 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奖金、晋升及奖励分数等形式奖励。

表扬(通报表扬)、奖励、嘉奖、晋级(提升)等四类,即甲、乙、丙、丁四类:甲为晋 级(提升)类,乙为嘉奖类,丙为奖励类,丁为表扬(通报表扬)类。 凡有员工符合奖励规定的,由有关部门填写一式三联《员工奖励/处分通知书》,在“奖 励”一栏中填写清楚员工获得奖励的原因和奖励方式,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呈总经理批准后 执行。

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给予1~50 分内的奖励。

1、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个人业务水平和酒店服务质量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2、在酒店节约原材料、能源和资金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3、工作任劳任怨,为宾客提供细致周到服务,多次受到宾客赞誉和表扬者。

4、在改进酒店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5、被评为酒店年度、季度“优秀员工”或业务技能大赛获奖;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为酒 店争得荣誉者。

6、保护公共财产、防止和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酒店和员工利益免受重大损失者。

7、坚持原则,遵纪守法、抵制歪风邪气,见义勇为,在自觉维护社会治安和酒店秩序方 面有突出贡献者。

8、为酒店科学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酒店采纳者。 2

9、拾金不昧且价值较高者。

10、其他应该给予奖励的。

1、目的 为促进员工自律,建立员工行为标准,保持高度的工作效率,保证优良的服务。同时为 部门主管提供一个一致的纪律处分的标准。

2、类别 员工处分分为三种: a 类处分(小过):适用于口头警告、轻微过失; b 类处分(中过):适用于严重警告、严重过失; c 类处分(大过):适用于重大过失。

3、处理方式:批评(教育)、扣分(或罚款)

4、处分程序: 由员工所在部门填写一式三联《员工奖励/处分通知单》,在扣罚一栏写清楚处分原因及 处理结果,由违规者本人或见证人签认,部门经理签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审批,呈总经理批 准后执行。 员工如有违反,主管级(含主管)以上管理人员有权发出《员工奖励/处分通 知书》,并视情节轻重扣1 分~10 分(即罚款10 元~100 元),不得参与月度优秀员工评奖; 同样过失重犯者,将加倍扣分。同年累计三次受到 a 类处分者,取消当年评选优秀员工的资 格。

第10篇 ht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某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二条 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酒店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二章 奖惩的原则

第三条 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项规章 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工作目标(承包指标)和临时工作任务。

第四条 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

第五条 员工的表现达不到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予相应惩戒。

第六条 记过(不含)以上处分必须征得酒店工会同意方可办理。

第七条 处罚和过失单必须知达本人,本人有向上级及工会申诉的权利。

第八条 该罚不罚护短的管理人员可以由人事部提出处罚,下达责任过失单。

第九条 对酒店内部的任何处理和处分,总经理有特赦权。

第三章 奖励

第十条 奖励的方法有经济奖励与行政奖励两种:

(一)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

(二)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第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2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全年累计五次者,正常之外晋升一级工资。嘉奖通报全酒店。

(一)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三)品行端正,一贯忠于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四)其他对酒店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第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5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全年累计三次者,正常之外晋升一级工资。并通报全酒店。

(一)维护酒店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二)全年累计获嘉奖五次者;

(三)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四)对维护酒店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

(五)在生产、工艺设计、产品设计、设备改造、改善劳动条 件等方面有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的;

第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1000元。全年累计两次,正常之外晋升两级工资。奖励及奖金在全体员工大会上颁布。

(一)开发、工艺设计、产品设计、设备改造、改善劳动条 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重大成果者;

(二)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者;

第十四条 酒店对第十三条 (一)款中新产品开发项目负责人,除予以记大功奖励外,另给予特殊奖励。

第十五条 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 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第十六条 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第十七条 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奖励的核实人为人力资源部,批准人为总经理。奖励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第四章 惩戒

第十八条 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 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检查员工对酒店的各项规章 制度的执行情况,如果违反有关纪律、规章 制度,称为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二)考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如果因失职而使自己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部分工作受到损失,称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第十九条 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罚两种:

(一)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奖金或工资、降低工资标准。

(二)行政处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第二十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款()元。

(一)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二)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三)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经劝告不改正者;

(四)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第二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并罚款()元。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酒店权益者;

(二)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三)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第二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并罚款()元。

(一)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二)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但情节轻微者;

(三)因个人原因致工作失误造成2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损失者;

(四)故意损坏酒店重要文件或财物者;

第二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条 件之一者,视情节予以辞退或开除并处罚款()元。

(一)偷盗、侵占同事或酒店财物经查事实者;

(二)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

(三)在酒店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四)造谣惑众诋毁酒店形象者;

(五)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酒店同类业务者;

(六)在职期间负有刑事处分者;

(七)伪造或变造或盗用酒店印信严重损害酒店权益者;

(八)吸食毒品或唆使他人吸食毒品者并未构成犯罪者;

(九)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两次者。

第二十四条 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以降职或撤职。

第11篇 a酒店卫生检查奖惩制度

酒店卫生检查奖惩制度

一、各部门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酒店制定的各岗位卫生制度,严格履行各岗位卫生职责以及各岗位卫生消毒规范程序。

二、每月酒店组织卫生大检查一次,以《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和评定》规定的清洁卫生评定标准进行考评。在考评中得分在90分以下的部门,扣罚该部门当月浮动工资的10,并给予通报批评;连续两个月在90分以下的部门扣罚当月浮动工资的20,并给予书面警告;连续三次考评未达合格线90分的部门,扣罚该部门浮动工资的50和当月奖金,并对该部门主管人员给予记过处分。

三、对严格遵守本酒店制度及各种卫生制度的部门和个人,酒店将给予奖励。 餐饮部卫生检查制度 部门每星期进行自查一次,对自查出不合格的部位需立即进行整改。

四、酒店每月进行一次卫生大检查,按百分制考核。

五、卫生大检查分厅面和厨房,以《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规定的清洁卫生评定标准依据进行考评。

五、部门的卫生合格线为90分,凡在90分以下的班组按酒店规定的奖惩条例进行处罚。

第12篇 某酒店消防奖惩制度

酒店消防奖惩制度

酒店消防工作关系着客人、员工的生命、财产和酒店的财产安全,因此说明消防无小事。随着酒店的不断壮大发展,对消防工作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本部结合*年5月1日新《消防法》的颁布实施和以前的消防案例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将消防检查、培训、制度和相关内容进一步明确标准,使消防工作的开展有一个明确的依据。对于消防安全成绩突出的部门酒店将给予表彰,对未能执行好消防相关制度的将作出处罚,真正提高每一位员工的消防意识。为使酒店的消防工作做到“高标准,规范化,零缺陷”,特制定以下奖惩制度:

一、 惩罚

(1)、当值时违规操作造成消防隐患事故的视情节给予当事人丙类过失以上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收市检查、巡查中发现有煤气阀未关的,给予当事人乙类过失处理;

(3)、收市检查、巡查中发现有空调、鲜风机未关的,给予当事人乙类过失处理;

(4)、当值期间在岗位抽烟或在一些禁止抽烟的地方抽烟,给予当事人乙类过失处理;

(5)、检查中发现有电脑未关、插头未拔、抽风未关、电灯未关的给予当事人甲类过失处理;

(6)、对宿舍和各营业及各后勤部门进行检查时发现有乱接乱拉电线、在宿舍使用高功率电器,造成消防隐患的,给予当事人甲类过失处理,对宿舍长提出批评并口头警告一次。

(7)、每月19日的防火委员会,各部防火委员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而无故不参加的,沟通上报的消防培训人员名单无故不参加的,给予当事人甲类过失;

(8)、各部门需动用明火(如工程部烧焊作业和各厨房用喷火枪烧猪毛等``),未开动用明火申请表就擅自作业,给予当事人甲类过失处理;

(9)、检查发现将部门的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以书面形式要求限期整改无改善的,给予该部消防负责人甲类过失;

(10)、当客人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营业区,未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的将给部门消防负责人口头警告一次;

(11)、消防例行检查(消防保卫部都会对酒店各区域进行一次例行消防检查),如发现灭火器、防毒面具等消防器材被使用过,而部门未发现的,擅自动用消防器材挪作其它用途的,第一次给予部门消防负责人书面警告,无改善的给予甲类过失处理。

二、 奖励

(1)、对积极学习参与消防工作开展提出合理化建议、预防杜绝消防隐患的发生有突出贡献的,我部将拟文字的形式对当事人及部门的消防负责人通报表扬;

(2)、本部消防检查中,部门连续三个月没有消防隐患的,给予部门防火责任人书面形式表扬并呈胡总;

(3)、在抽查部门员工消防意识时,合格率能达到部门人数的95%,给予部门防火负责人书面形式表扬并呈胡总。

(注:本制度自*年4月10日修订,,*年4月1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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