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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学生公寓管理制度细则(七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31

初中学生公寓管理制度细则

第1篇 初中学生公寓管理制度细则

初级中学学生公寓管理制度细则

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课堂之外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学院推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增强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使同学们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公寓节水、节电制度

1、学生要牢固树立节约水电意识,做到人人自觉、互相监督,养成勤俭节约的生活习惯。

2、宿舍集体是学生公寓节约水电的基本单位,宿舍成员具有节约水电的义务。

3、宿舍内部出现浪费水电现象,宿舍长应牵头落实责任人并及时上报,否则应由所有宿舍成员共同承担责任。

4、宿舍照明灯泡不准超过40w,高档宿舍内卫生间灯泡不准超过25w,楼内公共厕所长明灯不准超过60w。

5、白天和晚休按时熄灯,做到人走电断,决不能麻痹大意。

6、宿舍内不准私拉电线,不准使用电褥子、热得快、电炉子等大功率用电器,确保用电安全,违者每次收取10-20元的电费,没收用电器并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7、用水管道应时刻保持畅通、无泄露。用完水后及时关闭水阀,避免长流水,违者收取5-10元的水费。

8、以上所收款项由宿管员限期收缴,对逾期不交的学生给予加倍处罚及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公寓卫生管理制度

1、垃圾及时清倒,地面清洁、无杂物、无卫生死角。

2、门窗玻璃、窗台、窗槽、灯具、家具和墙壁表面保持清洁干净。

3、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脸盆、毛巾、牙具等统一放置规范,床下鞋子摆放成一线。

4、桌洞内不得存留垃圾,内部物品摆放有序。

5、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6、被子方正,铺面平整,行李干净并统一摆放。

7、床单、被套等床上物品要求标准统一,如有丢失应及时购买。

8、墙壁、家具保持清洁无污损,不得有乱贴、乱画、乱写、乱挂、乱钉等现象。如出现故意损坏使墙面、家具表面破损严重的,收取5-10元维修费并给予纪律处分。

9、宿舍内不准出现排泄粪便、污染环境的小动物,花草鱼鸟类动植物可在窗台统一放置。

10、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泼脏水、向楼道内堆放垃圾等,违者收取5-10元的卫生管理费并给予纪律处分。

11、不得将杂物倒入卫生间的水池内,禁止随地大小便,违者收取10-50元的卫生管理费,并给予纪律处分。

12、各宿舍轮流值班,按时清倒公共卫生间垃圾。

13、学生统一在食堂就餐,不得将饭菜带至宿舍就餐,否则每人次扣1分。

14、宿舍成员按时值日,时刻保持室内清洁。对宿舍卫生长时间严重不达标且不服从督导的宿舍集体,可视情节给予宿舍成员一定的纪律处分。

15、双休日及节假日卫生标准与平日一致。

(三)公寓治安管理制度

1、公寓成立安全工作小组,宿管员任组长,层长及有关学生干部为组员。

2、学生公寓实行24小时公寓值班制度,学生进出公寓必须佩带校徽,无校徽者出示学生证亦可。

3、楼门关闭期间禁止随意出入公寓。对病、事假或有特殊情况的,可凭假条正常进出公寓。

4、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5、杜绝夜不归宿的现象发生,如有特殊原因暂不能住校的,应持假条在公寓备案后方可离校。

6、住宿学生应妥善保管好宿舍钥匙,不得随意转借他人,宿舍无人时应及时锁门。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动用他人物品。学生退休学或毕业离校后应及时上交钥匙,如丢失不能上交的按每把10元予以赔偿。

7、宿舍内禁止吸烟、喝酒、赌博,不得私藏、传阅黄色、淫秽书刊或光碟音像制品及各种*反人类的宣传品。否则给以5-1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8、宿舍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存放现金不得超过百元。

9、公寓内严禁大声喧哗,严禁进行打球、跳舞等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否则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10、不准翻跃围墙,跳窗外出,否则每人次给予20元的经济处罚。

11、公寓内严禁燃烧物品,燃放鞭炮。熄灯后不得秉烛夜读,以免引起火灾。否则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12、不得私自使用和存放有毒、强酸、强碱、易燃、易爆物品及各类枪支(包括防真玩具)和各类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一经发现给予没收并严肃处理。

13、为防止物品掉落伤人,阳台围墙上不得搭放任何物品,否则给予5元的经济处罚及纪律处分。14、强化消防意识,不得私自移动或损坏消防器材,否则一经发现给予严惩。

15、公寓内禁止从事经商、办气功班等未经批准的活动。

16、公寓值班室未经允许不得入内,值班室电话只限办公使用,不得闲谈和外借,以保证电话线路畅通。

17、学生在公寓内要服从宿管员管理。对不服从管理、刁难、围攻、谩骂宿舍管理人员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

18、已办退休学手续的同学不得留宿,否则一经查出予以严惩。

(四)公寓物品管理制度

1、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宿舍成员做为宿舍集体中的一员,有使用宿舍内家具物品的权利,同时也应履行维护和看管家具物品的义务。

2、宿舍内由学院提供的所有家具物品(包括宿舍所属的防盗网)均为宿舍成员看管范畴。

3、宿舍内出现物品损坏或丢失的情况,小柜等个人所属物品责任由个人承担;家具、门窗等公共使用物品应由宿舍长牵头落实责任人报宿管员处,如不能落实人的责任由全体成员共同承担。

4、宿舍内家具物品统一编号、登记、统一摆放,不得私自搬动、随意调换。

5、不得在家具物品上刻画、涂写、钉挂,否则视情收取公物维修费5-10元。

6、宿舍内物资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上报宿管员并按原价赔偿。不及时上报者,一经发现加倍赔偿。

7、宿舍搬迁时,搬离方和后入住方应进行公物交接,出现问题由后入住方及时报宿管员处,以便宿管员落实责任。逾期不报者应由后入住方负全部责任。

8、宿舍内电话应正常使用,电话机不得私自拆卸,不准踩踏和拉拽电话线。

9、公寓实行物品出门登记手续,凡携带物资行李外出,需到公寓值班室登记。

10

、公物损坏或丢失赔偿金由宿管员限期收缴,逾期对责任人加倍处罚并给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文明宿舍评选办法

文明宿舍”是学生先进宿舍集体的荣誉称号,公寓管理员在日常检查评比的基础上,每学期按照各公寓宿舍总数20%的比例评出文明宿舍初选名单,将名单交由二级学院进行复评,对复评出的文明宿舍进行二级学院内一周的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对文明宿舍进行表彰奖励。文明宿舍的成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努力学习,成绩优异。

(1)无三门以上不及格人员。

(2)无考试作弊人员。

(3)无旷课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的人员。

2、文明礼仪的标兵

(1)尊敬师长,积极配合宿舍管理工作。

(2)同学之间和睦相处、无打架斗殴等现象。

(3)不乱拿乱动他人物品。

(4)积极参与公寓文化建设。

(5)不看黄色书刊、光盘,不参加迷信活动。

3、遵规守纪的模范

(1)无受过严重警告以上的学生。

(2)无吸烟、酗酒、赌博、盗窃、打架骂人、聚众闹事等违纪行为。

(3)不参加经商、同乡会等各种未经允许的活动和组织。

(4)不在公寓内大声喧哗、放音响及其他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5)妥善使用、保管和爱护宿舍内家具设施。

(6)节约水电,不私拉电线、私用违禁电器。

(7)无夜不归宿现象,不留宿他人,确保宿舍安全无事故。

4、讲究卫生的榜样

(1)保持室内清洁无杂物。

(2)行李干净,物品放置有序。

第2篇 柏西一中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ee一中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休息的场所,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是集中体现校风、校貌、校纪的重要窗口。为把学生公寓建设成为安全、文明、舒适、有朝气的学生之家,使公寓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了同学们有充足的睡眠时间请同学们做到:

1、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进宿舍,按时离开宿舍,按时起床,按时就寝,熄灯后保持安静,在休息时,请不要大声喧哗。

2、公寓大门于晚间10:30关闭,严禁夜不归宿,对夜不归宿者,一经查出,将报告学校政教处。遇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需提交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后的请假条。

3、按指定的床铺就寝,调换床铺要经过班主任、学校政教处同意。

4、进出宿舍,要轻声细语,在宿舍走廊和楼梯上要文明行走,避免追逐打闹,不能拍球,不向窗外泼水、抛扔物品。

二、为了同学们有个干净、整洁的住宿环境请同学们做到:

1、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学生寝室卫生由寝室长安排值日生每天打扫一次。

2、严禁在楼道等公共场所乱扔废物、乱泼脏水。室内垃圾清扫后应装入垃圾袋并放在一楼楼梯处垃圾筐内或出公寓时扔到垃圾箱内。

3、严禁将饭菜带入寝室。

4、保持宿舍的环境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起床后,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和衣物,晾晒物统一整齐晾晒在制定位置。

5、学生公寓卫生间、洗漱间请保持卫生、干净;将杂物仍入制定的垃圾桶内。

三、为了同学们有个安全、放心的住宿场所请同学们做到:

1、出入公寓从大门,严禁攀爬出入。

2、学生公寓禁止留宿非本寝室人员(包括学生家长),禁止抽烟、酗酒、打牌、下棋和做危险游戏等。

3、管制刀具器械、烟花爆竹、香烟、打火机、蜡烛、非法出版物、娱乐游戏物品,一律禁止带入学生公寓。

4、爱护宿舍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5、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贵重物品请寄存在班主任处。

6、禁止学生在学生公寓墙面、地面、天花板、楼道、床架、床柜、桌面等一切公共设施上乱写乱画、乱贴乱挂。

7、禁止学生私自拉电接线,禁止点蜡烛或使用有危险的照明设施。

四、请各位同学到学校食堂、开水房购买开水票,公寓拒收现金。

以上规章请同学们自觉遵守,对于违反《学生工于管理制度》的同学,情节轻微的由政教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第3篇 中学学生公寓管理制度

第九中学学生公寓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场所,也是学生相互交流思想,影响学生思想形成的重要场所。为了完善宿舍管理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提高宿舍管理质量和水平,为学生提供一个秩序良好、整洁卫生、舒适安全,具有健康氛围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住宿制度

(1)根据有关规定和管理实际需要,寄宿班学生必须住宿。

(2)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及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

(3)入住学生必须及时缴纳本学期的住宿费。

(4)按照指定的宿舍、床号入住,不得擅自变动。

(5)开学时总务处应将各宿舍住宿生住宿花名册(分宿舍按床位)一式三份交与班主任、政教处及生活指导保存。

2、宿舍楼作息时间:早晨:起床时间,离寝时间。中午:午休时间。下午:休息时间。晚上:熄灯时间。 封楼时间

3、学生宿舍出入制度

(1)禁止校外人员进入宿舍。

(2)异性学生不得进入。

(3)学生亲属及同学来校,禁止进入宿舍。

5、日常管理制度

(1)每个宿舍推选一名舍长,负责宿舍事务。

(2)各宿舍要排出值日表,离舍之前将卫生打扫好,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卫生。

(3)宿舍钥匙每人一把,生活指导处保留一把。如更换新锁,须立即上交新钥匙。

(4)爱护公物。自然损坏,及时保修;人为损坏,照价赔偿;有意损坏,加倍赔偿。查不出当事人,本寝室人员均摊。

(10)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就寝、起床。熄灯后不许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如:大声讲话、听收音机、串床唠嗑、洗漱、打电话等。

(11)保持宿舍内的肃静,严禁在宿舍和走廊喧哗、打闹、摔东西、打球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12)水必须倒在水池内。严禁向走廊、楼梯、水房、厕所内及窗外乱扔杂物、倒剩饭、剩菜、扔塑料袋等。禁止随地吐痰、泼脏水。

(13)宿舍内禁止赌博,不得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14)宿舍内不得吸烟、喝酒。

(15)不得私自将自行车、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带入宿舍,衣橱上下、床铺上下,禁止存放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16)宿舍内不准饲养宠物。

6、宿舍内务规范要求

(1)被褥、物品摆放整齐。

(2)严禁在室内乱张贴字画、照片、钉钉子、洗晾衣物等。

(3)热水瓶摆放整齐。

(4)洗漱用具放在脸盆内,脸盆应放在床下两侧,毛巾可挂在床头。

(5)鞋子头外跟内放在床下,摆成一线。靠近床梯的为上铺学生的放鞋处,远离床梯的为下铺学生放鞋处。

7、宿舍安全管理

(1)学生未经允许不准在校外住宿。

(2)严禁留宿外人在学生宿舍住宿。

(3)学生上课、课间、自习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期间,不准回宿舍,寝室没人时要锁好门。

(4)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严防丢失,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

(5)严禁在宿舍私接电源,禁止使用各种电器及煤油炉、酒精炉、蜡烛或燃烧杂物等。

(6)现金和贵重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必要时可交班主任或其他教师代管;学生不得留宿他人;

(7)严禁吸烟和自带火种;不得在寝室内、走廊上生火燃烧杂物;未经学校批准,严禁在床上点蜡烛看书。

(8)严禁私接电器,严禁攀爬走廊和楼道护栏,严禁在床上蹦跳、打闹;住上床的学生要小心谨慎,不得跳跃上下。

8、生活指导职责

(1)、生活指导应树立“爱生如子”的思想,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2)、生活指导要根据学校的要求,对住宿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情况及日常生活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

(3)、每天早上起床后,生活指导应督促学生起床及整理宿舍内务,让学生按时早操。

(4)、宿舍楼卫生实行一清扫两保持制度(早点后生活指导先打扫,然后用拖把拖干净,早饭晚饭后打扫保持)。

(5)、七点半上早读课以后,生活指导对各间学生宿舍进行检查,门窗是否关好上锁。最后把男女生公寓大门锁上(确认各室中没有学生后)。至十一点四十分放学时,再把楼道门打开。

(6)、午晚饭饭时间,生活指导应巡查,严防学生赌博破坏公物。上课及自习时,同样检查各宿舍的电及门窗,最后把公寓大门锁上,不允许学生在宿舍逗留。

(7)、晚自习期间,生活指导负责检查各宿舍的电及门窗,并锁上公寓大门。晚自习后生活指导应亲自对各间宿舍的学生进行检查,督促学生早点休息。做好住宿生的考勤登记工作,发现无故缺勤者及时跟踪调查,并报值班行政领导和班主任。

(8)、晚上学生宿舍熄灯后,生活指导检查违纪学生并督促学生及时休息。

(9)、生活指导应负责学生住宿的安排、床位分配,宿舍门窗、自来水、照明灯等公用设施的维护。

(10)、生活指导应检查并制止学生进入异性同学的宿舍,一经发现,应勒令即刻离开并进行登记。住宿学生生病时,生活指导应及时处理,并报值班行政领导及班主任,病情严重者应马上送医院疹治。

(11)、生活指导应配合政教处、总务处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评比,每月评比一次,督促评比不符合要求的宿舍及时整改。

(12)、完成学校布置的其它任务。

(13)、生活指导由政教处、总务处共同管理,并对其工作督促评价。

第4篇 中学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中学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一、能严格执行《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工作要求》。

二、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1、每天楼道、楼梯、水房、厕所卫生打扫三次

2、每天每次放学提前十分钟打开个宿舍房门,严禁钥匙给学生。

3、学生离开宿舍应及时锁门,并检查宿舍卫生进行登记,把每天检查结果上交政治处。

4、晚睡(午休)督促学生尽快入睡,并对不听劝告者进行登记,上交政治处,对严重违纪现象(打架、赌博、破坏公物、留宿他人等)应及时报告政治处。

5、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

6、校领导、政治处人员、值周员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指正,若两次仍不改变的学校可以随时解聘。

7、每学期签订一次协议。

管理人员主管领导

校 长 年月日

第5篇 六安中学学生公寓管理制度

(一)、学生公寓实行规范化管理,学生要求在校住宿必须经学校总务处批准,由宿舍管理员,班主任负责安排,不得随意变更房间、床位。

(二)、每寝室应有室长一人,室长坚持每天派值日生打扫室内卫生,做到干净、整齐。严禁门前倒水、门前小便。床铺、壁柜、三角架等对号使用,室内布置简洁、明快、铺盖、鞋子、生活用具、书等摆放整齐有序。

(三)、住校生必须按时就寝,按时起床,按时出操,上课时间不得在寝室内逗留。晚上关灯后,在寝室内不得高声喧哗,要保持肃静。

(四)、不准在寝室内说低级下流的话;禁止在寝室内传看淫秽不健康书刊;禁止在寝室内抽烟、喝酒、禁止在寝室及走廊内打球、踢球;禁止攀越栏杆等一切不安全行为。

(五)、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团结互助;要爱护室内外的各种设施,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不得随意增设电线安装电灯、电扇;保持洗漱间的卫生、整洁;节约用水、用电、注意防火、防盗,不得在寝室内点蜡烛,离开寝室后要锁门。

(六)、任何学生家属和校外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在室内留宿。

(七)、住校生必须服从学校值日教师、宿舍管理员以及总务处、政教处的管理教育。遇到治安问题,及时向宿舍管理员、值班民警、班主任报告。

第6篇 中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中学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切实保障学生生命财产的安全,做好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

三、工作制度

(一)安全防范

1、管理值班员应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外来人员进出公寓必须提供有关证件并登记,经允许后方可入内。

2、每天定时和不定时对公寓进行巡查,发现人走未关门的应及时给予关门,每天学生上课离开宿舍后,管理员应及时检查各宿舍房门的反锁情况,未反锁的在卫生台账上作好记录,引起学生高度重视。

3、督促学生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规定开关公寓门。

4、不定期地进行夜间检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5、对于夜间晚归人员应询问原因并做好有关记录。

5、经常督促学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6、对于夜间不归者,室长应主动向管理员报告并说明原因,必要时向班主任和保卫科汇报。

(二)消防管理

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开展消防知识宣传与教育。

2、严禁在寝室内使用明火,乱拉电线,使用电器,防止发生火灾。

3、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处于良好状态,保持消防通道(安全门)畅通,并做好台账记录。

4、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消除火灾隐患,定期进行消防检查。

5、每学期至少组织学生进行一次消防演习并做好相关记录。

6、发生火灾时,应严格按防火管理的操作规程进行扑救及救援。

第7篇 绵阳中学学生公寓寝室物品管理制度

同学们,故意损坏公物不仅是一种严重的违纪行为(详见绵中学生奖惩条例),更是一种违法行为(见下面“相关法律知识”)。为了培养同学们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同学们的法制观念,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提升同学们的综合素质,也为了加强学校财产的管理、维护及使用,以便更好地为师生服务,学校和总务处决定对各班寝室内的物品实行寝室物品管理责任制。

1、总务处和安全处将不定期对寝室内物品进行清查,对故意损坏的寝室公物将视其带来的不良影响程度和当时物价情况实行照价赔偿或多倍赔偿,且将故意损坏公物者上报政教处给予纪律处分,如果不能确定故意损坏公物者则由该寝室全体同学共同赔偿。(自然损耗的不属赔偿范围)

2、如果要求总务处对故意损坏的物品进行维修,故意损坏公物者必须到学校财务室交清赔偿费用后才能进行维修。

3、各寝室在每学期末放假时、换寝室或毕业离校时,寝室管理员必须及时到寝室对物品进行清查,对故意损坏的公物进行赔偿处理后才能将学生放行,同时关好门窗,否则,寝室内物品的丢失或损坏完全由寝室管理员赔偿。

4、寝室校产管理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室长、寝室成员和寝室管理员签字后交总务处存档,一份张贴在寝室。

相关法律知识: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1、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

2、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

3、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

4、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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