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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斗中学寄宿管理制度(七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71

七斗中学寄宿管理制度

第1篇 七斗中学寄宿管理制度

七斗中学寄宿管理制度

一、寄宿生要自觉执行学校的寄宿制度,发扬“自学、自理、自护、自爱、自律”的五自精神,建立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帮互助的良好关系,共同努力创建文明宿舍。

二、寄宿生应按指定铺位就寝,并使用与铺位号相对应的设施,不随意调换。“宿舍床号表”如损坏要重写贴好。

三、各宿舍设舍长一名,负责安排好本舍清卫轮值表,督促本宿舍值日生的清卫、安保工作,维护宿舍纪律。熄灯前五分钟,舍长将本舍的缺席情况向值勤教师汇报。

四、学生按学校要求统一有序摆放物品。

五、在不同班级学生住宿的混合宿舍,应共同负担宿舍管理责任,在检查评比中如遇有扣分,按各班人数比例扣到各班。

六、文明宿舍“六好”标准:

1.遵守纪律好:①按时起身,不睡懒觉;②熄灯钟之前宿舍人员应全部到达寝室,熄灯钟后立即停止讲话,安心睡觉,不做任何与就寝无关的事情;③课间、课后等非规定入舍时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进入宿舍;④严禁亲友或其他学生借宿;⑤严禁在宿舍里吸烟、喝酒、打扑克、下棋、追逐打闹;并虚心接受值勤师生的意见。

2.道德风貌好:①进入宿舍楼不大声喧哗,不怪叫起哄;②不骂人、打架、不骂脏话、不给他人提绰号、不对老师或异性同学评头品足;③不踢门,不向窗外倒水,不随地泼水,不向窗外抛掷杂物;④对来访家长热情、礼貌,跟邻舍和睦相处;⑤严禁看黄色书刊、言情武侠小说;⑥不贪小利,不拿别人钱物,未经别人同意不吃别人东西,收错或拾到别人的衣物及时上交或主动寻找失主归还;⑦宿舍内不带入手电筒、随声听等违规物品。

3.环境卫生好:①一挂:起身后立即把蚊帐“内”字形挂起;整齐成方门开,帐内无挂件,帐顶无杂物;②二叠:被子叠成方形,被口对门,枕头放在被子的另一端,床上衣服要叠好;③三整洁“地面整洁、铺面整洁、物品整洁;④四条线:热水瓶一条线,牙杯牙刷一条线,毛巾摆放一条线,床底鞋子一条线(鞋头朝外,离床沿3cm);⑤五个勤:衣服鞋袜勤换洗,勤晒被褥,勤洗枕布,注意个人卫生,勤整理宿舍内务。每天起身后,值日生必须打扫整理宿舍,定期安排一次大扫除。

4.爱护公物好:①宿舍睡具、用具无损坏;②门窗、玻璃完好无损;③不损坏消防灭火器、水龙头、电器、墙壁、电话机;④及时关闭水龙头和电器开关;⑤保持公厕干净、畅通,洗漱池内不抛杂物;⑥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5.安全保卫工作好:①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衣物钱财,谨防失窃;②按规定时间关锁好宿舍门;③遵守宿舍大门关启制度,协助做好保卫工作;④不私拉电线,不私自拆换照明用具,不使用电热水器及电热毯等电器;⑤不使用明火。

6.团结友爱好:①体贴、关心有病同学;②关心同舍学友思想情绪,帮助排难解忧;③楼上同学晾晒衣服要注意不弄湿楼下的衣服、被褥等。

七、每天起身后,晚自修上课前后,熄灯前后,由宿舍管理人员、值勤教师对各舍清卫、治安、就寝等情况检查记分。每天公布记分情况,每周评选公布文明宿舍。每月评比星级宿舍。

八、违反本管理细则者视情节轻重:①口头批评;②通报批评(校广播或小黑板点名批评;③公开检查;④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取消寄宿生资格。

九、对于偷窃、赌博、打架、携带管制刀器械和学校明令禁止带入学校的物品等恶性违纪事件,将根据《七斗中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量化标准》由校行政会决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十、请假制度:

1.寄宿生不得私自离校回家住宿,违反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如有事需回家者,应办有关请假手续,家长提出申请并签名→班主任签字→舍长签字→主管部门领导(陶校长)签字。

3.寄宿班班主任每天下午4:30左右以口头或电话的形式上报本班应住人数,并说明缺席者姓名及缺席原因。

以上规定,由值日师生及有关宿舍管理人员用发现法调查解决处理,并定期公布,作评定文明宿舍、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及评定个人操行等第的重要依据。

第2篇 中学寄宿生管理制度

墅导中学寄宿生管理制度

1.凡经学校批准寄宿在校的学生,须按学校指定宿舍和床位住宿,未经政教处批准,不得自由迁动和调换。

2.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睡觉。起身前和熄灯后,必须保持肃静,不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3.要讲究个人卫生和集体宿舍卫生,值日生要认真打扫,个人衣服、日常用品要放整齐,勤换洗。

4.爱护室内一切公共财物,和他人生活用品。注意安全,特别要保护电器设备,不得私接电灯和燃点灯烛。要节约用电,不开无人灯,若无故损坏公物,除批评教育外,应照价赔偿。

5.熄灯前由室长负责检查人数,如有学生缺席,要及时向负责老师汇报,有特殊原因外宿,必须得到班主任老师同意,生活管理老师批准。

6.同宿舍学生要相互关心,团结友爱,讲文明,有同学生病不能起身上课时,室长要向班主任、管理老师报告。

7.要提高警惕,做好“四防”工作,宿舍门随时注意关锁,晚自习和上课时间不得进入寝室。个人贵重物品和钱应加强保管,换洗的衣服、鞋袜当天要放进宿舍,不得擅自留宿家属和校外人员,携带物件外出时,须有出门证,经传达室检查后方可携出。

8.遵守用膳时间,有秩序安静进入餐厅,等同一桌人到齐后依次打饭用餐,不得争先恐后,不得敲打碗筷。

9.爱惜粮食,注意卫生,不掉饭粒,不将菜屑、菜汤、骨头抛在桌上或吐在地上。

10.对伙食方面有意见,要有组织地向生活委员或班长及有关领导反映,不得到食堂吵闹。

11.听从生活管理人员和值日老师的管理和教育。

政教处

第3篇 实验中学寄宿生宿舍内务管理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寄宿生宿舍内务管理制度

1、非本宿舍人员一律不得随便进入宿舍区。学生家长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

2、女生宿舍严禁男生进入,男生宿舍严禁女生进入。

3、来人来访(家长)人员要主动出示有关证件,履行登记手续,经宿舍管理员同意方可进入,但不得携带无关的物品进入宿舍区(室)内。

4、寄宿生放假(外出)携带行李包箱等出宿舍要报告室长,要有宿管员批准签发出门证。

5、严格遵守宿舍管理条例,坚决服从宿管员和室长的管理。

6、严格按宿舍内务管理标准的要求,放好自己的物品,被子叠放整齐,枕头放在被子上;水瓶应放在窗下排列整齐;毛巾在脸盆上叠成块状放齐;脚盆放在床下,鞋子放大鞋架上。宿舍内不得堆放书籍、悬挂衣物等,物品摆放物品柜,书籍放入书箱,换季物品带回家。对不能按照要求摆放的物品一律清理,不得向宿管员索回(由班主任签名领回)。废纸及瓜皮果壳主动放入纸篓内。

7、课间、晚自修期间,寄宿生不得进入宿舍区,情况特殊,必须经宿管员同意后方可出入。寄宿生不得随意串门,更不得在其它宿舍无人时进入他人宿舍。

8、严禁在宿舍内打球、踢球、下棋、打扑克、吸烟、喝酒等。

9、宿舍区应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晚自习结束后,寄宿生不得在宿舍外逗留。

10、严禁与社会闲散人员联系,发现形迹可疑人员及时向宿管员报告。

11、每晚按规定时间熄灯,熄灯后不得讲话、打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12、宿舍接待日为每周六晚、星期日。

第4篇 泰州实验中学寄宿生家长来访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寄宿生家长来访制度

1.学校欢迎寄宿生家长主动参与对寄宿生的管理、教育。

2.寄宿生家长在探望寄宿生时,应在传达室内主动说明身份、目的,主动填写有关登记表,得到同意后凭有关手续进入。

3.寄宿生家长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培养寄宿生勤俭节约、勤奋好学、守纪奉献、热爱集体、助人为乐等优良美德,不能溺爱、纵容寄宿生。

4.在正常的教学时间内寄宿生家长不得将寄宿生带出校园在外就餐、住宿。

5.寄宿生家长在探望寄宿生时应主动维护寄宿生学习生活的秩序,保持宿舍内的整洁、安静。

6.男性家长一律不许进入女生宿舍区。

7.寄宿生家长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在宿舍区内吸烟、打牌、留宿等,不许将宠物带进宿舍区。

8.寄宿生家长应服从宿管员的管理,不得在宿舍区内无理取闹。

9.家长来访接待时间为每周六晚和星期日,学生上课期间和晚上21:30之后,家长不能探望寄宿生。

10.如学生在上课期间,寄宿生的家长送钱物给寄宿生,可在宿管员处办理相关手续,由宿管员转交。

11.寄宿生家长凭宿管员的相关手续离开宿舍。

第5篇 实验中学寄宿生管理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寄宿生管理制度

1、凡住校学生须经学校批准,手续完备,方可入校住宿。

2、寄宿生入校后必须严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宿舍公约,服从学校有关人员及宿舍室长的管理。

3、寄宿生实行集体食宿制,全体住宿同学必须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团结一致,努力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4、学校设立文明宿舍评比制度,定期对各宿舍的学习、生活、卫生、纪律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对优胜集体将给予一定奖励。

5、寄宿生必须严守作息时间,早锻炼、上课及自修时间不得在宿舍逗留,晚自习应上足、上好,保持安静,午休及晚上熄灯后不得在宿舍讲话或弄出声音,影响他人休息。早晨按时起床,参加早锻炼,不迟到,不缺席。

6、寄宿生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除学校规定的假期外,均应在校住宿,如因特殊原因不到校住宿者,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将假条交宿管员备案。晚自习时间不得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须征得值班人员同意履行有关手续,无故不参加晚自习者以旷课论处。

7、寄宿生必须注意宿舍的安全工作,衣物要妥善保存,贵重物品、现金锁入柜、箱,百元以上现金要存入银行。宿舍钥匙要细心保管,离开宿舍要关锁门窗,睡觉时应关紧、关好大门。

8、寄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宿,不得随意挪动床位,物品排放应有序,宿舍内不得留其他同学或来客住宿,携带物品出校须有宿管员签发的出门证。

9、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门上乱涂乱画,不准在室内乱贴纸张,乱拉绳带,损坏公物者要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者,要加倍赔偿。

10、注意节约水、电。宿舍内不得乱拉电线,乱接电灯及电器设备,水龙头用好后要关好。

11、搞好公共卫生,宿舍内每天安排值日生进行卫生值日,整理内务。认真做好周末宿舍卫生大扫除工作,不得乱倒垃圾、污水,禁止向水池及便池内乱扔杂物,不在宿舍内吃零食。

12、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澡理发,个人生活用品放到指定位置,禁止在室内悬挂衣物,不能将书籍堆放在床上,努力做到净、齐、美。

13、按时用餐,服从就餐管理,协助食堂搞好卫生,做到不浪费粮食,不得将饭菜带入宿舍区,禁止乱倒剩饭剩菜。

14、严禁在宿舍内喝酒、抽烟、打牌、赌博、看不健康的书籍,不在宿舍区内进行体育活动,宿舍区严禁带入打火机、火柴、电瓶灯等易燃易爆物品及管制刀具,宿舍内禁止点蚊香。

15、注意食品卫生安全,寄宿生不得在校外购买无证摊贩的食品。

16、寄宿生应坚决服从宿管员和室长的管理,接受宿管员和学生会生活部的检查,不得顶撞、辱骂宿管员。

17、以上条例,全体寄宿生必须遵照执行,凡违反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或取消住宿资格。

第6篇 长郡中学寄宿制度

(1)入宿及退宿

1、学生入宿必须填写入宿申请登记表经班主任或学校签字同意,由学生公寓审批后到公寓财务部门缴纳规定的住宿费,学生公寓查验缴费收据后安排床位,学生方可入住。

2、学生住宿的房间、床位、床上用品由学生公寓部统一安排,学生不能自行变动。

3、学生公寓不办理中途退宿、退费。学生毕业或休、退学时,经公寓工作人员验收房间配套设施并签字盖章后,持手续单到指定地点办理退宿手续。因违反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中途被取消入宿资格者一律不退费。办好手续后应立即搬离寝室。

4、凡有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和不良习惯,不能自觉接受教育管理者严禁入宿。

5、寒、暑假期间不准留校住宿,学校统一安排的补课除外。

(2)日常管理

1、任何寄宿生不得私自带家长、朋友等非寄宿生进入公寓。

2、不得擅自占用他人物品,严禁将他人私有财产、物品窃为己有。

3、宿舍内不得存放现金,少量现金随身携带,多余现金存放银行,随用随取,贵重物品不得带至宿舍和教室,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其他物品。

4、严禁组织和煽动闹事、扰乱学校和社会秩序。严禁偷窃、抢夺、诈骗行为。严禁策划、组织和指挥群殴,肇事或参与打架的行为。严禁流氓、道德败坏及其它举止不文明行为。严禁赌博。严禁观看、传播非法书刊、影碟片。严禁搞迷信活动或影响他人休息的各项活动。

5、严禁私自转让、转卖床位。严禁留宿非本寝室成员。

6、严禁破坏公共财务。严禁学生经商。严禁乱贴标语、广告及乱写乱画。严禁在走廊溜冰、玩球、泼脏水。严禁饲养猫、狗、鸡、兔、鸭等动物(小盆花、小金鱼除外)。熄灯后不准玩牌、大声喧哗、怪叫、高声播放音响。公寓区严禁燃放鞭炮、摔瓶子。严禁向寝室外乱扔烟蒂、纸屑、瓜皮、果壳和倒脏水。

7、要服从公寓工作人员管理,严禁侮辱、威胁、殴打工作人员。

(3)寄宿生请假与接待

1、双休日、节假日寄宿生离校,应履行请假手续。请假程序为:寄宿生填正规请假单注明原因,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后每周四晚7点前(节假日在请假回去的前一天交请假条。如:10月1日放假,30日晚上要离校,请在29日晚7点前交请假条)交所在楼层的生活老师登记存档,过期交假条无效,视同没有履行请假手续。

2、寄宿生不得随意离校。确有需要离校处理个人事宜必须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并填写请假单交生活老师方可离校。双休日、节假日留校寄宿生按正常作息时间安排学习、休息和活动,不得私自外出。请假回家的同学必须按要求回家,不得在外上网等。节假日、双休日经批准回家的同学必须于上课前一天下午6:00前返校。

3、因病不能上课要卧床休息的寄宿生,必须事先出具医生病情证明或有老师签字,方可进入寝室,否则不予批准。

4、寄宿生白天上课时间、晚自习其间没有特殊事由不得回寝室,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同意并履行登记手续。

5、家长与学生见面一般在公寓一楼接待处,家长确需要进入寝室必须经公寓值班人员登记同意后方可入内。

6、为保证学生安全中午静校及晚间就寝后概不会客。

(4)寄宿生内务卫生要求

1、每个寝室要有值日制度,由寝室长负责本宿舍的内务管理,由当天值日生具体负责室内卫生工作。

2、床上用品保持干净,叠放整齐。衣物折叠好放在衣柜里,不能堆放在桌椅及床上。

3、擦拭窗台、口杯架、洗漱台、镜面等各处灰尘,保持台面物品摆放统一。

4、房间、洗漱间、厕所地面每天擦拭,保持地面光亮;便池冲洗干净,垃圾及时清理。

5、门窗常开,保持空气流通清新,最后离宿的同学关灯关门,水电要做到人走即关,杜绝浪费。

6、所有寝室成员必须参加每周五12:30寝室大扫除。

(5)寄宿生纪律要求

1、按时作息,规定的时间内进出寝室、起床、关灯、安静就寝。(早7:30前离开公寓楼去上课;中午12:30-1:40在寝室午休;晚7:00前离开公寓楼去晚自习,高三和体育生8:00离开公寓楼去晚自习;晚10:40前回寝室;高一、高二晚11点熄灯就寝、高三晚12点熄灯就寝)

2、爱护公共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3、不准带违禁品(危险器具、管制刀具、贵重物品、球类、电热毯、热得快、烧水壶等)进入寝室,不得在寝室内抽烟、打牌、喝酒等。

4、讲文明,不讲粗痞话、衣冠不整不得在走道上穿行,进出宿舍配带好校牌,穿好校服。

5、不准串寝,不准在寝室内高声大叫、追跑打斗。

6、不得在寝室内乱贴乱画,不得随意更换寝室及床位。

7、严格遵照学校制度,按时熄灯,按时就寝,就寝后不得到处走动、讲话、吵闹、打电话、玩电游或玩手机(高一、高二晚11点熄灯就寝,高三晚12点熄灯就寝),查寝前不准自行锁门,查寝后生活老师统一锁门。

8、尊重老师,不提无理要求,不耍脾气,时刻谨记“朴实沉毅”的校训。

(6)寄宿生晚自习要求

1、全体寄宿生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在指定教室指定位置参加晚自习,不准迟到及早退。

2、严格请假制度,学生因病(或因特殊事件)不能到教室上晚自习的,应提前办理好请假手续。

3、遵照晚自习纪律,不得在教室随意走动,不离开教室,不准看与学习无关的书籍,课间不准走出校门或在校门附近叫买等。

4、要保持教室内的安静,不准讲小话,不准讨论问题,不准玩手机。

5、要保持教室内的整洁,不乱扔乱丢。

6、晚自习时间段不得在任何地方玩球,晚自习后要马上进入寝室。

7、不准损害学校财物,未征得他人同意不准动用他人物品,晚自习结束后要及时关好门、窗、电器等然后落锁。

(7)寄宿生违纪处理

1、违反以上任一条例将通报到班级并视情况扣除班级常规分。

2、违反以上条例三次以上通报到班级,视情况扣除班级常规分并给予停宿一周到两个月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同时给予相应处分并记入学生档案。

3、违反以上条例五次以上通报到班级,视情况扣除班级常规分并取消寄宿资格(不予退费)情节严重者同时给予相应处分并记入学生档案。

郡长中学教育处

宿管部

第7篇 泰州实验中学寄宿生请销假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寄宿生请销假制度

1.海陵区内寄宿生在校学习期间,节假日和星期六晚上可以回家,周日晚自习前必须返校,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因事因病不能在校住宿或需提前离校,必须填写请假条,经班主任同意签字,交宿管员备案。

2.外地寄宿生不在校住宿一律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包括周六),填写请假条,交宿管员处备案(学校统一规定的假日除外),周六不回家的寄宿生要在晚9:30前进学校。

3.因病请假,白天须经班主任同意履行请假手续,方可回宿舍休息或外出就医。夜间须经宿管员同意,经学校值班老师批准方可外出就医,但必须有人陪护或家长接送。

4.假期结束后必须按时归校(周日晚自习前必须返校),及时销假,否则作违纪处理。

5.晚、夜间一律不得私自外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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