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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业企业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37

药业企业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第1篇 药业企业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药业公司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为杜绝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对公司经营药品各环节不合格品进行有效控制提供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量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各相关岗位负责本岗位不合格药品控制。

二、不合格药品是指:药品内在质量、外在质量、包装质量及标识不符合《药品管理法》、相应的法定质量标准、《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药品,各级药监部门发文禁止使用或收回的药品,抽检不合格及所有符合假劣药条件的药品。

三、不合格药品的确认由质量管理部负责,包括:

1、采购来货验收时发现外观质量及包装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2、在库养护检查和出库复核时发现包装破损、霉烂变质的及质量可疑的药品。

3、销后退回经验收人员验收不合格的药品。

4、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检不合格的药品。

5、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文通知禁止销售使用的药品。

6、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四、在入库前验收环节发现的不合格药品,验收员不得验收入库,应将不合格药品

存放于不合格品区(不属质量原因拒收的存放于退货区,挂购进退出标志),同时填写相关单据,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五、在养护、保管或出库复核过程发现不合格药品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和发货,同时报质量管理部。

六、上级药检部门抽检判定为不合格药品或药监部门公告、发文通知的不合格药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发运,追回售出药品,并将不合格药品移入不合格品库,待处理。

七、不合格药品按规定的程序报损和销毁。

八、已确定为不合格药品仍继续发货销售的,应按规定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药品管理法》规定予以处罚。

九、对不合格药品数量和金额较大的,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预防措施。

第2篇 药业企业考勤制度

**药业考勤制度

1.公司实行每周工作5天,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2.打卡规定

2.1员工每天上下班和外出须打卡。每天上午上、下班和下午上、下班由员工本人分别打卡;工作时间离开公司应得到部门领导同意。

2.2员工不得代他人打卡,凡代他人打卡者:初次代打卡,扣除双方薪金各200元;再次代他人打卡,除作上述处罚外,薪金予以下调100元。

3.迟到早退

3.1每月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的3分钟)一次给予口头批评。

3.2每月迟到一次以上,迟到或早退3分钟以上、15分钟(含)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钟以上、2小时(含)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

3.3当月累计迟到三次者,视同旷工半天。

4.旷工

以下情况,一律视为旷工:

4.1无故缺勤2小时以上。

4.2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岗者(包括续假未获批准)。

4.3经查实以虚假理由请假并获批准而不上班的。

4.4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4.5旷工时间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5个工作日,不足0.5个工作日以0.5个工作日计。

4.6对旷工的处理:

4.6.1旷工期间劳动报酬及其他福利待遇不予发放。

4.6.2每旷工0.5个工作日,当月薪金降100元。

4.6.3旷工连续超过2个工作日,或全月旷工累计达3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6个工作日者,公司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请假规定

5.1员工如有私事或生病可以请事假或病假,职员请病(伤)假、事假须依相关规定履行休假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

5.2请病(事)假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后15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病假应于上班后第一天内,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二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

5.3 因公参加社会活动、赴外地出差,依公司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视为正常出勤。

5.4普通员工请事假不超过一天(含)的,由部门经理批准(经理请假需经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一天、3天以内(含)的,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须经总经理同意。

5.5办理请假手续时,首先应填写请假条,找分管领导办理审批签字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6.医疗期

6.5.1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十二个月的医疗期。

6.5.2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十年以上的为九个月;十五年以上的为十二个月。

7.婚假

7.1职工结婚可享受5天的婚假,晚婚者另按规定增加晚婚假7天(含公休日)。

7.2 婚假期间一切待遇不变。

7.3请婚假人员须填写请假报告,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7.4婚假原则上应于结婚后半年内一次性休完。

8.丧假

8.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死亡,可以享受5天丧假(含公休日)。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去世,可以享受3天丧假。

8.2请假人需填写请假报告,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9.生育假期

9.1女职工产假为3个月。

9.2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24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晚婚晚育者,另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30天.

9.3晚婚晚育给予男职工护理假10 天。

9.4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第3篇 药业企业培训制度

**药业培训制度

1、为使员工胜任岗位职责的规定,提高员工素质及工作效率,培训必须有效地开展和坚持。

2、培训试行积分管理。

2.1目的:

为激发员工不断学习以提高工作技能和整体素质,建立学习型组织,并保障培训工作顺利进行,实现员工与企业同步发展,特设立培训积分。依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目标和部门培训计划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2.2适用范围:

西藏药业全体员工。

2.3积分的作用:

年度累计积分的多少是员工晋级、晋升、年终奖金发放的参考依据之一。

2.4培训积分方法:

2.4.1由各部门组织的员工岗位技能培训积分的细则:

2.4.1.1积分方法: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积分满分为5分/次,每次加分至满分后不再加分。

2.4.1.2部门岗位技能培训每月进行一次,每次按时参加得积分1分。

2.4.1.3每次培训后进行考试的,按成绩给予积分。考试成绩分a、b、c、d、四档,成绩为a时得积分4分;成绩为b时得积分3分;成绩为c时得2分;成绩为d时不得积分。

2.4.1.5对于违反培训、考试纪律的,将予以扣积分处理:旷课的,不给积分并倒扣积分2分/课次;迟到、早退和中途擅自离开课堂30分钟及以上的,扣1分/课次,其它课堂、考试违纪行为扣1分/课次。

2.4.1.6因公出差、请假并获得批准等原因未能参加培训和考试的人员,可自学培训内容后进行补考,按考试成绩给予积分。

2.4.1.7积分程序:

部门培训计划实施→考试题目、考试成绩或问卷记录存档于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实施积分。

2.4.2 管理层干部的积分细则

2.4.2.1积分方法:人力资源部组织的管理层干部培训积分总分为5分/次。

2.4.1.2管理层干部培训每月进行一次,每次按时参加得积分1分。

2.4.1.3在培训过程中积极发言、提问,互动性好,得积分1-2分。

2.4.1.4每次培训按时(培训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上交学习心得、总结或对公司企业文化发展富有建设性意见的合理化建议类的文章(不少于300字),每篇得积分2分。

7.4.1.5延期上交学习心得、总结、建议性文章的每篇得积分1分。

2.4.3公司统一组织或部门申请并得到批准参加的外部培训

积分方法:

2.4.3.1培训单位颁发资格证书的,积分按获得资格证书的级数分别计分,初级、中级、高级分别给予2分、3分、5分的积分。

2.4.3.2培训单位不颁发资格证书的,以培训总结的优劣打分。上交了培训总结的得积分2分;总结中写出了对公司有建设性方案的加奖积分2分;总结中写出了对公司有建设性方案的并在公司实施的再加奖积分1分;未上交培训总结的扣积分2分。

2.4.3.3积分程序:填写外出培训申请表→上交培训总结或培训资格证书复印件→人力资源部实施积分。

2.4.4 以个人名义参加的外部培训(以主办单位颁发的资格证书为准奖励积分)

积分方法:

2.4.4.1与岗位工作有密切关系的培训和学习,取得资格证书的,初级、中级、高级分别奖励积分2分、3分、5分。

2.4.4.2与岗位工作相关的培训和学习,取得资格证书的,初级、中级、高级分别奖励积分1分、2分、3分。

2.4.4.3积分程序:向人力资源部上交资格证书原件→人力资源部留存复印件→人力资源部实施积分。

2.4.5 员工担任讲师进行内部培训的,积分按2分/小时计,不足1小时不积分。

积分程序:人力资源部或部门安排的课程→人力资源部实施积分。

2.5 学习培训积分奖罚

2.5.1奖励:

2.5.1.1年度培训积分在同层次员工中排名靠前的15%的员工,给予其奖励,奖励金额为200元/人。

2.5.1.2年度完成培训计划,员工全部达标的部门,并且其积分累计人均第一名的部门可给予其部门奖励,部门人数为5人及以下奖励额为300元,部门人数为5~10人奖励额为500元,部门人数为10人以上奖励800元。

2.5.2处罚:

2.5.2.1管理层干部年度培训积分在40分以下、员工年度培训积分在30分以下,扣年终奖金20%,并不得升迁、加薪和参与评优。

2.5.2.2年度培训积分有不达标员工的部门,扣除部门负责人年终奖金100元/人。

2.6 其他事项:

2.6.1积分以年度进行计算。

2.6.2学习培训积分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记录及时填入员工《学习培训积分表》,并存入档案。

2.6.3每个员工的学习培训积分将在公司的行政论坛上定期公示。

3、 培训内容及分工:人力资源部负责企业文化、人事规章制度、行为规范、素质教育等方面的培训;各部门负责人负责部门职能、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相关制度以及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4、 培训对象及培训形式:

4.1新入职人员的岗前培训:

根据入职人员的多少具体安排,人数多时采用集中培训,人数少时,采取入职人员与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直面培训。

4.2岗位技能培训:

3.2.1各部门的岗位技能培训由各部门经理负责实施,每月进行一次。

3.2.2各部门负责人应于每月5日前制定出当月的培训计划,报人力资源部。

4.3管理层干部的培训每月进行一次,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4.4公司统一选派外出学习、培训

4.4.1由人力资源部制订适合公司发展需要的员工个人发展培训计划

4.4.2人力资源部向相关部门分配送培指标,初定培训人选报人力资源部

4.4.3人力资源部审核个人资格,上报总经理批准

4.4.4个人履行培训手续

4.5外派培训差旅费用报销标准:

4.5.1培训时间在10天(含)以内按出差费用标准报销。

4.5.2培训时间10天以上,可以报销以下费用:

4.5.2.1往返路途、住宿费依据出差标准报销。

4.5.2.2伙食补助费:省会城市30元/天;省会城市以下地区20元/天。

4.5.3培训费中包含了食宿费用时,不另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

5、 培训纪律

5.1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服从培训安排,不得在培训计划内自作主张、私自离岗参加任何形式的学习和培训。

5.2外出学习或培训的人员,必须提出申请,经研究审批,否则按有关规定扣发考勤奖金。

5.3培训结束后,采取工作汇报、学习总结或绩效评估的方式进行培训反馈,以此检查 员工掌握的新知识、新技能和工作态度的变化以及员工对培训工作的意见或建议,以利于改进今后的培训工作。

第4篇 药业企业薪酬制度

**药业薪酬制度

1.薪酬理念

1.1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业内富有竞争力的薪酬,吸纳和保有优秀人才。 1.2 为卓越加薪:薪金和服务时间长短、学历高低没有必然关系,但是和业绩、能力

密切相关。

1.3 薪酬保密:薪酬属于个人隐私,任何职员不得公开或私下询问、议论其他职员的薪酬。

2.薪酬构成

2.1 职员现金年收入包括固定收入和浮动收入两部分。

2.2个人所得应缴纳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3.发薪日期和支付方式

公司按职员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金,付薪日为每月8日,支付上月1日至当月30或31日的薪金。若付薪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4.薪金调整机制

4.1 年度调薪

年度调薪按公司薪资规定执行。

4.2 即时调薪

(1)因转正、职位变动、专业级别调整、违纪而进行的调薪,属于即时调薪。

(2)转正调薪自转正之日起执行,其他即时调薪依据审批意见执行。

4.3各分、子公司应根据公司办公会通过的《薪酬方案》标准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以及员工个人能力、绩效调整员工薪资。超出标准范围内的调薪,由分、子公司总经理申请,经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特殊期间的薪金给付

5.1病假:职工患病(含非因工负伤),停工治疗在六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为:

5.1.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5.1.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5.1.3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90%发给。

5.1.4连续工龄满30年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5.2 事假

5.2.1 当月3个工作日以内,全年累计10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工资计算基数统一按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日工资的50%确定。

5.2.2 当月3个工作日以上,全年累计10个工作日以上的事假,期间不予发放薪资,福利补贴的扣除依据所在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5.3婚假、丧假

婚假、丧假期间照常支付薪金。

6、特别提示

职员若属于从公司离职后重新进入公司的情况,其司龄将从最近一次进入公司起计。

第5篇 药业企业福利制度

**药业福利制度

1.休假

1.1国家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放假,期间照常支付薪金。

1.2 职员转正后可享受国家规定带薪假期,包括:婚假、丧假、生育假。

2.社会保险

公司按当地政府规定为职员办理社会保险。

3、医疗健康

3.1公司设有医务室,员工在医务室就医可享受免费诊病,药费按医务室规章制度执行。

3.2公司为保障职员的身心健康,每年将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4. 贺仪与奠仪

4.1贺仪

公司职员结婚、子女出生、子女入读高等院校,公司都将致以600元贺仪。

4.2 奠仪

职员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不幸去世,公司将致以1000元奠仪。

5. 职员活动

职员均有机会参与公司内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的体育锻炼和娱乐活动,例如运动会、节日庆祝活动、郊游等。

第6篇 药业企业奖惩制度

**药业奖惩制度

一.奖励

1、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嘉奖:

1.1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1.2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1.3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1.4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1.5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秀者。

2、予以记功:

2.1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2.2对生产技术或管理体制建议改进,经采纳实行,卓有成效者。

2.3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2.4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2.5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2.6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者。

2.7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着者。

3、予以记大功:

3.1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为公司取得显着效益者。

3.2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3.3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畏困难,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3.4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4、奖励的标准:

4.1嘉奖一次,奖励200元。

4.2记功一次,奖励500元。

4.3记大功一次,奖励1000元。

5、公司另行设立的主要奖励项目:

5.1公司金奖:由公司组织评选的最高年度奖项,授予优异职员。

5.2年度专业成就奖:以公司内各个系统的工作环节为基础,每年由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组织在每个业务系统内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和体系由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制定。

5.3 敬业奉献奖:对在公司服务满10年(含)以上,工作成绩优异,未曾旷工或有劣迹记载的职员的奖励。

5.4 各分子公司自行组织评选的优秀职员奖。

二.惩罚

1、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不同,予以批评教育、口头警告:

1.1 在办公区域内吸烟者。

1.2不服从直接上级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1.3不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胸牌者。

1.4未经批准私自带人参观办公区或生产区,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1.5不按规定保持办公桌上的整洁,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者。

1.6在工作场所或交通车上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者。

2、以下行为予以书面警告、通报批评:

2.1未经允许,擅自离岗,怠误工作者。

2.2损坏公司财物,情节轻微者。

2.3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闹、吵架,妨碍他人工作者。

2.4工作时间上网聊天(外部网)、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者。

2.5口头警告的违纪行为,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

3、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记过,并记入档案:

3.1 工作时间喝酒(宴请客户除外)。

3.2 在公司聚众赌博。

3.3工作时间打牌、玩电脑游戏。

3.4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闹、吵架,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阻者。

3.5对同事恶意攻击、诬害、制造事端者。

3.6隐瞒事故或报假情况者。

3.7当月旷工1天者。

4、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记大过或解除劳动合同:

4.1擅离职守、私下改变生产工艺,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者。

4.2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

4.3私自带人进厂参观者,造成企业机密泄露,情节恶劣者。

4.4一年内累计两次记过者。

5、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开除:

5.1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或与对方单位勾结在一起侵害公司利益者,包括将收取的供应商、经销商、或其它经营往来单位给予的馈赠或折扣等财物占为己有。

5.2对所负责的工作,因玩忽职守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者。

5.3故意泄漏公司技术、商业秘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4一年内累计两次记大过者。

5.5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屡教不改者。

6、除以上有明确规定外,其它违反本公司各项规章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不同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经济处罚、降级、撤职、开除等惩处。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涉嫌刑事犯罪的,报告司法机关处理。

7、盗窃、欺骗、挪用公物、公款、触犯刑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

8、员工的惩处,书面警告3次等于记过1次,记过2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9、经济处罚标准:

9.1口头警告一次,罚款50元。

9.2书面警告一次,罚款100元。

9.3记过一次,罚款500元。

9.4记大过一次,罚款1000元。

10、以上所有收取的罚金,全部转入公司的《爱心基金》帐户,用于公益事业。

第7篇 药业企业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药业公司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的要求,为控制公司购进药品、销后退回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品验收人员应由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岗位培训取得上岗证,且具有药品专业知识,熟悉药品性能,了解验收标准的人员担任。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验收应由中药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二、药品验收一般应在到货后24小时内,在待验区完成,特殊管理的品种随到随验,量大的品种可在货位处(挂待验牌)验收,生物制品应在生物制品室(冰箱)(挂待验牌)验收。验收员凭来货凭证,按《药品管理法》、《药品验收标准》和相关质量标准、合同条款等,对购进药品、销后退回药品进行逐批验收,同时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检查。

三、首营品种应根据审核批准的《首营品种审批表》和该批号的检验报告书验收。

四、进口药品应检查包装、标签是否以中文注明药品名称、主要成份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以及《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材批件》(指进口中药材)、《生物制品进口批件》(指进口生物制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或注明“已抽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都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

五、验收按照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时,应有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该批生物制品《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特殊管理的药品:如医疗用毒性中药、二类精神药品应双人验收、双人签字。应检查供应商的经营批准文件。

七、验收合格的药品,验收员应将数据录入计算机,关联形成《验收入库通知单》,有验收结论并签字,通知保管入库。

八、验收不合格的药品,验收员应填制《采购来货待处理问题通知》,通知业务、财会、保管进行处理。

九、销后退回的药品,验收员凭质量管理部签发的《药品退货通知单》和保管员填写的申验单验收。验收合格的将数据录入计算机,关联生成《销售退货单》并签字,通知保管入库;验收不合格的,验收员在《药品退货通知单》上注明“验收不合格”并签字,通知保管移入不合格品库。

十、建立《药品验收记录》,内容应包括:验收日期、供货单位、品名、规格、剂型、数量、到货日期、批准文号、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员等内容。保存三年以上。

第8篇 药业企业聘用及任免制度

**药业聘用及任免制度

1、 聘用制度:

1.1试用期满的员工,需要填写《转正申请表》,并经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评定后(部门经理级人员需经总经理评定),方可视为转正。

1.2人力资源部应在接到经批准的《转正申请表》的第一时间口头通知转正员工。

1.3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2、任免制度:

2.1当公司某个管理职位出现空缺时,可提升或任用表现突出且具备一定管理能力的员工,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员将有机会获得晋升和发展。

2.1.1符合职位的资质要求,并有愿望担任此项工作。

2.1.2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能力,以创造出优秀的业绩。

2.1.3主动积极,敬业诚信,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1.4具有全局观念,了解公司的战略,并获得同事的高度信任。

2.1.5相同条件下,有派驻边艰地区工作经历的员工享有优先晋升权。

2.2任免程序:

2.2.1总公司部门经理级人员的任免由分管领导建议,经人力资源部考察后,报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2.2.2分子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的任免由子公司总经理批准,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2.2.3分子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的任免由子公司总经理建议,经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考察后,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9篇 药业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药业档案管理制度

1.目 的: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3.权责说明:

3.1总经办负责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及本制度的执行。

3.2公司员工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任何人都不得损毁、篡改、私存或据为己有。

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公司各部门及员工从事业务、经营、企业管理、公司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技术资料、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3公司员工必须完成资料移交工作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3.4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保管、分级查阅的原则。即由总公司统一领导,总公司和各部门、各子公司二级管理并根据权限分级查阅。

3.5各部门应尽量采用电脑对档案进行管理和工作,以便于业务资料的数字化处理和保存。对存入电脑的资料、档案,同时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4.档案归档

4.1归档资料包括

4.1.1已签署生效的本公司文档(如合同、合同附件、正式通知、工作计划、财务计划、人事任免及奖惩、工资表、补贴表、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协调程序、会议纪要审批稿等),已签署生效并接收的关联公司文档。

4.1.2已签署生效的外联企业及政府管理部门的文件(如行业政策、发文通知、项目相关管理部门手续、批件、技术资料、合约、与项目有关外联企业的租赁、订购、承包、代理、转让合同及附件、技术成果等)。

4.1.3业务部门已完成正式结果的文档(如部门业务专项报告、专项数据及统计资料整理结果、已完成签署手续的各类单证、报表、会签单、统计表等)。

4.1.4公司及部门收集并已整理完毕的外来资料(如图片、录像、软盘、图书、广告册、产品册、售楼书、企业介绍、确认样板、小样、黑稿等)。

4.1.5人事、行政等内部管理文件及联营、参股、合作等外部前期业务合作文件。

4.2归档方法

4.2.1文件、资料的正件与附件,正本与底稿等应一起归档。原件正本必须归档,执行机构只能留用原件副本或复印件。

4.2.2卷内文件排列有序,须条理、系统化,按时间顺序和重要程度排列,使卷内文件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4.2.3案卷封面字迹应工整、清晰,封面用毛笔或钢笔书写。

4.2.4注明起止日期、件数、页数。附详细卷内目录。

4.3归档要求

4.3.1归档资料必须具有成套性、完整性。独立业务或部门资料应尽量分类归档,相关业务应尽量归于同类。

4.3.2归档资料必须层次分明,按时间及阶段归档以便符合其形成规律。

4.3.3归档资料必须符合各类档案管理范围。类别划分应涵盖公司业务的所有方面;归档资料必须真实反映公司经济活动的真实内容及历史过程,任何档案资料均不得经过修改、删减或取代等处理。

4.3.4公司员工因外出参观学习、参加重要的会议收集的各种材料必须归档,未经签署归档意见,财务部不报销差旅费。

4.3.5当年形成的各种材料,次年2-3月各部门和子公司整理后向总经办移交归档,重要的文件需及时归档。

4.3.6归档的文件必须符合归档的要求。

4.3.7归档时应填写移交清单,履行交接手续。

5.档案保管

5.1归档资料需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5.2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5.3属于公司保管的档案: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子公司各部门做好平时文件的预立卷工作,并在次年2-3月将需归档的预立卷的文件整理成册移交总经办保管。

5.4属部门和子公司保管的档案:各分级保管者在每年的三月三十一日前将档案总目录、预立卷材料的目录交总经办。

5.5公司总经办应有存放档案的档案室,各部门、各子公司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5.6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负责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规律。

5.7所有档案资料必须分类长期保存,不得遗失、损坏。档案遗失、损坏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处罚责任人。

6.档案借阅

6.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各部门分管领导批准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6.2借阅档案,借阅人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并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档案借阅表的主要内容为:档案名称、等级分类,借阅事由,时间,借阅人,负责人,经手人等内容,表格由公司统一制定。

6.3借阅档案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卸、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

7.档案保密制度

7.1档案级别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案,分别用文字标示。拟制文件时,需在文件首页右上角标注密级。

7.1.1绝密档案:涉及公司重大决策的核心机密,如董事会、公司经营体制度改革、财务制度改革、兼并关联企业等文件,公司项目招投标文件、财务账册、营销策划方案、项目设计方案等文件。

7.1.2机密档案:公司重要证件批文、合同协议、技术资料、人事劳资体系等文件。

7.1.3秘密档案:可内部公开的一般文件资料。

7.2借、查、阅秘密级以上文件不准抄录、照像,不准带离办公区域。

7.3复制秘密级以上文件需经分管领导以上人员批准,与原件等同管理。复印件须由档案管理员注明拷贝字样。

7.4涉秘档案不得以普通邮件寄发。

7.5外出工作携带秘密级以上文件,必须有保证文件安全的措施。

7.6严禁将秘密级以上文件的废品向收购站出售。

7.7保守档案机密。档案人员或查阅档案者,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

8.档案销毁

8.1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允许无权销毁公司档案。

8.2档案销毁须由档案管理员填写销毁清单并报公司分管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8.3销毁档案时应有两人以上负责监销,并在清单上签字。

9.附则

9.1 本规

定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9.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9.3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10篇 药业企业印鉴证照管理制度

**药业印鉴证照管理制度

1.目 的

为了规范公司印鉴证照的使用,加强对印鉴证照的管理,保证印鉴证照的使用符合公司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各分子公司应制定细则报总公司批准后执行。

3.权责说明

3.1公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等由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由分管领导指定专人保管。

3.2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4.印鉴保管

4.1公司印鉴及各部门印鉴必须加锁保管,不能随意放置。

4.2印鉴不准出室,原则上严禁外借,特殊情况须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带章外出。

4.3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事故,视情况追究保管人和用印人的责任。

5.印鉴使用

5.1印鉴使用由用印人填写用印申请表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后用印。各部门印章的使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即可。否则,印鉴管理人应拒绝用印。

5.2印鉴保管人应在印鉴使用登记表上记录文件名称、页数、份数、申请盖章部门、经办人、日期等用印事项。印鉴管理人应保留1份用印文件原件,按公司规定送办公室存档。

5.3不得开具盖有印鉴的空白介绍信、证明或者在未写字的页面上加盖印鉴。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由分管领导书面同意,领用后必须报告使用情况并将复印件返回印鉴保管人存查。未使用的必须交还印鉴保管人。

5.4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证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等,须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5.5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必须专章专用,严禁混合代用。

5.6在不影响公司声誉,不会给公司带来任何可能的损失的情况下,经分管领导同意,可为公司员工出具的证明、介绍信、申请等材料加盖公章。

5.7已通过审批的合同凭合同审批表盖章。

5.8总公司人员需加盖各分子公司印鉴仍按本制度执行。

6.证照使用

6.1证照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及公司规定,严禁外借。

6.2证照原件原则上不得带出公司,如遇特殊情况需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并在办好借用手续后方可借出,用后必须及时归还。

6.3证照复印件的使用:必须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印证照,并在证照复印件上盖'仅限于*****使用'条章,写明用途。

7.附则

7.1 本规定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7.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7.3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附:

第11篇 药业企业信息情报管理制度

**药业信息情报管理制度

1.目 的:为了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及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信息情报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3.权责说明

3.1信息部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收集、汇总、发布等。

3.2专项信息情报由各部门管理。

3.3信息情报内容

信息情报的内容包括:公司的资源信息、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国家政策信息、与公司销售有关的信息(医院和医生情况、医院药品用量情况、对方医药公司的资信情况等)、行业信息、新药研发动向、竞争对手信息、市场信息、人才需求信息等等一切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信息。

4.公司内部信息的管理

4.1 公司内部信息由各部门、各子公司提供,信息部负责汇总、分类、整理、分析、提炼和发布。

4.2 信息部将公司各单位收集的信息情报汇总后,由专人分类整理和分析提炼,以信息简报的形式发布,同时在公司内部网站发布,供公司内部交流。

4.3信息情报的收集工作是各单位的日常工作,公司信息的收集由各部门负责人或者子公司的行政部门负责人负责。

4.4信息情报的传递实行'零通报'制度,对于特别重要或者特别有价值的情报信息应及时上报,对于一般信息情报,各单位应将收集的信息情报经本单位领导审阅后,在每月20日前交给信息部,信息部的邮箱地址:;信息部应主动与各单位信息负责人沟通以收集公司信息。

4.5 各单位上报的信息不限于本单位的职责范围,应树立大局观,凡是对公司发展有利的信息,都应及时通报,信息部对各单位的信息情报上交情况应做好统计。

4.6信息部将有关信息及时通过计算机网络或者'信息简报'形式发布,以达到信息交流的目的;

5.专项信息情报管理

5.1专项信息情报管理由各单位负责,并指派专人对本单位专项信息情报进行收集、管理、汇总和分析等。

5.2信息部应根据公司的安排,或者主动针对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专题收集信息并汇总分析,为公司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6.公司的信息情报仅供公司内部交流,是公司的无形资产,任何人不得外传,亦不能窃取以谋求私利。

7.公司所有员工对公司的信息情报有保密义务。

8.信息情报收集发布程序

8.1 各单位指定的信息员按照要求收集、整理本单位的信息情报。

8.2 各单位领导负责审定本单位报送的信息情报。

8.3 信息情报报送公司信息部。

8.4 信息部对收集到的信息情报汇总、筛选、编辑。

8.5 将信息简报初稿报送分管领导及其他相关领导审阅。

8.6 正式出版。

8.7 送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各单位。

9.附则

9.1 本制度由信息部负责解释。

9.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9.3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附:信息情报收集发布流程

第12篇 药业企业考核制度

**药业考核制度

1、 考核的目的:

1.1对员工履行本职工作的态度、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以达到提高员工工作绩效的目的。

1.2为年度评优、薪酬调整、岗位调整、末位辞退与教育培训提供人力资源信息与依据。

1.3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进一步引导、激励和管理员工,以促进公司绩效实现。

1.4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优化人员结构。

2、 考核的原则

2.1公开公正原则。考核要以事实为依据,做到客观、公正。

2.2内容确定原则。应当根据岗位的职责、岗位的要求确定考核的内容。

2.3量化操作原则。对考核内容项进行评分,考核的结果量化到具体的分值。

3、考核形式(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及年中、年终考核等四种)。

3.1试用期考核:员工试用期间由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考核结果决定员工是否转正或延长转正时间及转正后定岗定级。

3.2平时考核:各级负责人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随时进行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3.3季度考核:于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决定员工季度绩效工资。

3.4年终考核: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一次;考核年度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考核结果决定年终奖的发放及金额。

4、考核对象及办法

4.1中层人员:

4.2基层人员:

(具体细则根据公司确定的考核方案)

5、考核结果的运用

5.1季度考核结果核发员工季度绩效工资。

5.2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员工等级,作为奖惩、岗位调整的依据。

5.3能力考核结果为员工培训提供方向。

6、考核管理

6.1对员工的考核结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6.2各级考核主体应严格遵守考核规定,切实履行职责。

6.3所有考核结果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药业企业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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