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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六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65

q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1篇 q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说 明

第一条 为了确保公司股东的权益,提高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固定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的物质基础,应合理使用,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确保公司固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第三条 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和基本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固定资产台帐、档案。

第四条 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分级管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更新、新增、调拨、报废等审批手续。

第五条 有计划地组织对现有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及时处理多余和闲置的固定资产。

第六条 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实地盘点至少一次,对盘亏、毁损和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并上报主管部门(公司总部,国资局)批准,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第七条 要定期考核固定资产的利用效果和完好率,对固定资产的购进、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都应办理有关手续,并应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八条 严格资产折旧与固定资产折旧资金的管理。合理折旧,真实地反映成本和企业利润,正确地评价生产经营成果。充分挖掘现有固定资产的潜力,促进产品数量、质量的提高,降低产品成本,保证公司扩大再生产和技术进步资金的需要。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标准和分类

第九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价值在1500元以上。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第十条 对固定资产按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分类管理:

(1)生产用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造物、动力设备、传导设备、工作机器及设备、工具仪表及生产用具、运输设备、管理用具等。

(2)非生产用固定资产、包括职工宿舍、食堂、学校、医院、专设的试验机械等单位使用的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

(3)出租固定资产、指租给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

(4)未使用的固定资产,指尚未使用的固定资产,调入尚未安装的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以及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

(5)不需用的固定资产,指本企业不需要处理使用的固定资产。

(6)封存固定资产,指经审核批准不用的设备。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折旧

第十一条 折旧是指固定资产由于磨损而转移到产品成本中的价值,所提取的价值用货币表示就是折旧费,折旧费用于固定资产的不断更新和重置。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采用分类综合折旧率,提足折旧后仍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但其未提足部分应从企业当年损益中抵减,并按其未提足额的50%,从各分(子)公司的工资资金兑现额中扣除。当月增减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额在下一个月份相应增减。

第十三条 报废或转让的固定资产的变价净收入(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原价减累计折旧)的差额,作为公司的营业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处理。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费用,采取待摊办法进行核算,摊销期应与大修理周期相同。

第十五条 各分子公司应加强固定资产使用的管理,计划财务管理部门应逐月编制“固定资金用量计划表”核算好固定资金产值率和固定资产利用率。

第四章 固定资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权限

第十六条 公司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

主 任:总经理

副主任:常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成 员:生产管理部、计财部的有关人员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审批各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和报废。对固定资产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进行全面监督,组织参与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的清查,针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改进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

第十八条 各分(子)公司由财务部门会同设备部门成立固定资产管理组,负责分(子)公司内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登记建档,提供未到期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已提折旧,参与固定资产的价值重估,正确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

第十九条 各分厂、车间及其他使用单位设立固定资产专职(或兼职)管理员,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负责登记、建卡、设帐,对变更情况及时逐级上报。

第二十条 各分、子公司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只有使用保养、维修的权利和义务,没有出租、外借、报废、转卖的权力,对本单位固定资产的使用,保养、修理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生产管理部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凡由公司组织实施的新建、扩建等专项工程中形成的固定资产,均需要实际发生的投资费用和安装的台数由生产管理部、计财部按照竣工资料分类逐项登记“固定资产帐册”和填制“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帐册和卡片由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组、使用部门各存一份。对有关内容填写不清或弄虚作假者,要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 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的管理及审批

第二十二条 各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首先要详细填写“固定资产更新申报表”上报生产管理部,生产管理部根据固定资产申报表到现场进行实地考查后,报主管领导批准转交有关部门执行。

第二十三条 审批程序

1、二十万以下(含二十万元)的固定资产更新由生产管理部报主管经理审批,转交有关部门执行。

2、二十万以上的固定资产更新,由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预审,提交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六章 新增固定资产的管理及审批

第二十四条 各分(子)公司新增固定资产必须首先填写“现有生产装置新增固定资产申报表”报公司生产管理部。

第二十五条 审批程序

1、新增固定资产金额在二十万元以下(含二十万元)者,由生产管理部报主管经理审批,转交有关部门执行。

2、新增固定资产总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由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预审,再提交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和新增固定资产申报表获批准后,所需要设备的采购和土建、安装、施工合同一律按公司颁发的《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所有固定资产采购和施工合同必须报生产管理部、供应部和计财部备案执行。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更新在办理申报审批手续的同时,应办理被更新固定资产报废手续。

第二十八条 新增固定资产在二十万元以上的项目,要有科研报告和可行性论证书。

第七章 固定资产的报废

第二十九条 各分(子)公司首先要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经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组审核,上报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报废,并对报废资产建立台帐,责成专人进行管理。对报废所得收益,按国家财务制度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条 各分(子)公司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填写固定资产报废汇总表连同审批表一起报送公司生产管理部由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统一审查后,转财务部门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出租、外借、转让、变卖需以分(子)公司总经理签字,生产管理部核准,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并到该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组登记和办理有关手续,对出租、转让及报废残值所得的收益,按国家财务制度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对租入的固定资产,由租入单位负责其维护和保养、检修工作。

第三十二条 各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组每年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落实盘盈、盘亏和应报废机器设备等各类固定资产管理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及专业技术人员分析审核,将结果以文字及表格形式于12月底前报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

第八章 固定资产的调拨

第三十三条 公司组建后,各分(子)公司所有组建时的固定资产,租出部分的固定资产,组建后新增的固定资产(包括从外单位购回还没有使用的)等均属调拨范围之内,租入固定资产不在范围之内。

第三十四条 各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的调拨,由调入单位负责办理,认真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表样附后),按调拨内容要求,经逐级审核后方可执行。调拨单一式六联,总公司生产管理部、计财部、调入、调出单位财务、主管部门各一份。即 ①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调拨,调出单位作固定资产减少,内部应收款增加。调入单位作固定资产增加,内部应付款增加,但双方必须在当月报表中加以说明,便于报表汇总。

②分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调拨,可视作买卖关系,调出单位作固定资产减少,银行存款或现金增加,调入单位作固定资产增加,银行存款或现金减少。调拨业务发生后,生产管理部将作为考核更改大修项目的内容。固定资产的调拨手续,每月的10~25日为办理时间,固定资产的上帐、下帐、折旧的停提、开提时间以调拨单规定日期为准,当月必须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调拨手续,每月的10~25日为办理时间,固定资产的上帐、下帐、折旧的停提、开提时间以调拨单规定日期为准,当月必须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六条 调拨固定资产折旧的停提续提时间按国家的规定办理,即调出单位当月必须计提折旧,调入单位在入帐后的次月续提折旧。固定资产的技术档案。调出单位应随同调拨单一起转给调入单位。

第九章 闲置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三十七条 各分(子)公司每年大修、改造、革新后,从经营上认为无利用价值或停用的闲置固定资产应及时予以整理,填写《闲置固定资产明细申报表》(表式附后),拟定处理意见后经总经理签字呈报总公司及分管副总、计财部、总经理审核后为准。

第三十八条 《闲置固定资产明细申报表》一式四份,总公司生产管理部、计财部、分(子)公司主管部门、财务各一份作为帐务处理依据。

第三十九条 闲置固定资产的折旧停提时间以审报表中总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日期为准。

第四十条 闲置固定资产的调拨,按第一章规定办理。出售给本公司以外单位要报总公司生产管理部及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

第2篇 企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企业集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定义

固定资产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的房屋、设备、交通工具、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家用电器、家具等。

二、固定资产购置

1、实行申报审批制度:使用部门将所需固定资产的购置书面报告报送公司领导审批,书面报告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名称、型号、数量、产地、品牌、价格标准、购置目的、质量要求等。审批后报财务部。

2、采购固定资产时,由行政部按批准后的采购计划购置固定资产。电脑网络设备等专业技术性强,价格弹性大的固定资产的购置,应由技术部与行政部共同负责选货、洽谈签收及验收等事宜。经办人员凭购货发票、固定资产登记卡到财务部申请付款或报帐。

三、 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1、行政部是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应设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调配和监管工作。分公司、办事处等派出机构的固定资产,由分公司、办事处负责人负责。

2、固定资产的登记记录。除由财务负责管理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外,行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员要按各固定资产设置固定资产登记卡。固定资产登记卡要详细记录固定资产购置使用、年终盘点、清理维修、报废、售让等情况以及各项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人。

3、固定资产的出租、报废、售让等,由行政部出具书面报告,公司领导审批,交财务部门作帐务处理。

4、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和管理责任人,应做好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对固定资产非正常损失和遗失,应追究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和管理员离职或调离工作岗位,应由行政部负责进行固定资产进行清点、监管移交,并做相应的记录。固定资产的使用人有义务、责任对资产进行保养维护,对丢失损坏负直接责任,资产出现问题,及时向行政部门汇报。公司职员要爱护公共财务及设施。职员个人使用的各种固定资产和各类公用物品,如计算机、桌椅、柜、等,使用者必须登记,并精心使用和保管。

5、年终,由财务部门、行政部会同有关管理责任人对本公司固定资产作全面清理盘点,确保帐帐、帐卡、帐实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要做书面报告,查明发生的原因、责任,提出处理建议,报公司领导批准。财务部门根据固定资产盘点表及其他文件作相应帐务处理。

四、固定资产的维修和报废

1、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操作,因使用人操作不当等非正常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损坏,应追究责任人责任。

2、固定资产出现破损和故障应报行政部,由行政部报公司领导同意,组织修理,并对维修情况作出记录。

3、行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已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鉴定,对无使用价值的资产进行报废处理。待报废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经财务部审核、行政部经理批准后,可办理报废手续。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由行政部出具书面报告,经财务部审查,领导批准作报废处理。

第3篇 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依据和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目的:

1、为使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作业程序有所遵循。

2、保有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3、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分类、使用年限、残值率标准按”固定资产分类目录”执行。

第四条、固定资产编号按执行。

第五条、各种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部门划分如下:

1、生产车间所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车间为使用保管部门;

2、在库的固定资产,以仓库为保管部门。

3、各科室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各使用科室为使用保管部门。

4、各驻外办事处的固定资产,以各办事处为使用保管部门。

第六条、驻外办事处的固定资产,按《驻外办事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七条、固定资产管理归口: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办公及生活用固定资产由总经理办公室管理;

2、生产用固定资产由生产部管理。

第八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固定资产的更新和大修理计划,并按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

2、负责公司内固定资产的调配、领用、退库的审批手续;办理对外调拨、出售、出租固定资产的有关事宜。

3、设置“固定资产”卡片,正确及时地反应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4、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修理、保管。

5、分析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6、负责固定资产进厂的技术鉴定和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

7、负责待处理多余闲置和不需用的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处理事宜。

8、负责固定资产报废的审查、鉴定、报批和清理工作。

9、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的统计、核算工作。

第九条、固定资产使用保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1、正确合理使用固定资产,建立健全使用保管的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

2、负责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修理和保管工作。

3、办理固定资产调出、调入、启用、封存、领用、事故处理、改造、报废、退库的交接验收工作,各保管部门每半年与会计部核对帐目,确保帐帐、帐物相符。

4、编制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计划和大修理计划。

5、提出固定资产更新、报废、和添置意见。

第十条、财务部的职责:

1、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制度”,每半年与有关部门核对帐目,正确、及时进行固定资产总分类核算。

2、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的添置、调拨、改造、报废、清理、变卖、出租、外借、转移等会计手续是否齐全。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和使用效率,向权责主管人和有关部门提出管理建议或措施。

3、编制年度固定资产保险计划,并负责办理及索赔的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有关固定资产的核决权限见“固定资产核决权限表”。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的购置、更新、改造、日常维修、大修理均实行计划管理。

1、公司财务部根据董事会审批的年度预算,统筹安排资金。

2、年度预算外增加的固定资产,严格按公司核决权限执行。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核算:

1、根据《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组织和做好固定资产的核算工作。

2、所有固定资产都必须按“固定资产分类目录”规定的名称、类别、统一编号入帐。

3、在设备验收、移交使用时,生产部应设置单台设备的固定资产卡片,登记设备的资产编号、有关数据及变动记录。随着设备的调动、调拨、新增和报废、卡片位置可在卡片册内调整,补充或抽出注销。

4、会计部、使用保管部门设置固定资产台帐,反映公司设备资产状况、各种类型设备拥有量、设备分布、设备维修及增减变动情况。对精、大、重、稀设备及关键设备,应单独编制台帐。

5、对租入和借入的固定资产,应建立登记簿,视同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6、经总裁批准租出或借出的固定资产,应将租借合同(协议书)和收据办理相关财务手续,相关资料交生产部保存,合同期满收回资产时由生产部会同会计办理结算手续。

7、固定资产购置手续和固定资产核算:

[1]、使用部门拟购置固定资产时,应按有关规定填写请购单,送生产部审批、调研、立项。

[2]、请购单必须注明拟购置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厂牌、储量、使用目的、预期结果、需用日期、计划使用资金数额等。

[3]、经初审过的请购单,按照固定资产核决权限,提请权责主管人核准。

[4]、生产部凭权责主管人核准的请购单,与供应商签定购货合同(不包含在商店购买诉固定资产);购货合同的签定,必须按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执行。

[5]、所有设备都必须办理入库手续。

A、由生产部通知请购部门,会同仓库按购货合同,验收数量、规格、质量以及随机附件。

B、设备入库验收一般应具有以下资料:产品说明书、产品质量证明书或检验合格证,有关图纸及合同规定的其它资料(或配件)。生产部设备管理员整理完毕,将相关资料移交档案室存档。

C、验收(鉴定)合格后由设备员填写“设备开箱验收单”、“固定资产入库单”一式四联(生产部、、会计部、仓库、档案室各一联),会计部审核各项手续后,办理入帐手续,并根据合同(原件)规定支付设备款。如发现问题,由生产部按合同法及购货合同及时向供货单位联系解决。

[6]、需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的设备,同时应办理以下手续:试车验收合格后,由生产部填写“设备安装试车验收单”、“固定资产领用(转移)单”一式三联(生产部、会计部、使用部门各一联)。会计部根据“设备安装试车验收单”和合同(原件)规定支付设备款;根据“固定资产领用(转移)单”计提设备折旧。如属技改、基建等综合项目,可在项目竣工验收时一并移交。

[7]、工程项目所用设备如采用预付方式,请款应严格按”固定资产核决权限”执行,并同时提供购货合同原件。待设备购置入库后,按上述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8、固定资产的新建、扩建、改造和技改管理与核算详见《在建工程财务核算管理制度》。

9、固定资产资产折旧:

[1]、按税法规定,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按原值预留10%残值,少留或不留时需报当地税务机关批准。

[2]、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算折旧,公式如下:

某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1—10%

/该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先

/12[3]、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按税法规定的最短年限计算。

A、房屋、建筑物使用年限为20年;

B、机器、机械、和其它生产设备使用年限为10年;

C、电子设备、汽车及其它运输工具、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器具、工具等,使用年限为5年;

[4]、除未使用、不需用和经公司批准封存的机械设备外,固定资产都应计提折旧。

[5]、当月启用的固定资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停用的次月停提折旧。

[6]、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项目,一般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成本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按规定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后,应按照工程决算调整原价和已提折旧。

[7]、固定资产折旧足额提取后,任可继续使用的,不在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补提折旧。

10、固定资产的修理:

[1]、固定资产的日常中小修理所发生的费用直接计入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等。

[2]、会计部按董事会批准的年度大修理费用计划预提大修理费计入各使用单位成本,实际发生费用冲减预提费用。年度支出盈余或溢支都应在当年成本中调整,并做出相应的分析。在用固定资产停止使用的,由生产部填制“固定资产停用通知单”一式三联,经总经理和财务副总签字后,一联留生产部,一联交使用部门,一联交会计部。会计部将该固定资产自“在用固定资产”转入“未使用固定资产”。

11、固定资产的出售、报废、清点:

[1]、对不需用的固定资产,需报请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出售。

[2]、固定资产申请报废时,须由使用保管单位填制“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经生产部组织技术鉴定,一般固定资产由总经理批准并报知董事会,但大型精稀、成套、成批报废的固定资产以及房屋、建筑物的报废,须报董事会批准。申请报废时,须附技术鉴定报告书。

[3]、固定资产的报废及清理工作,由生产部负责发出通知,使用部门办理退库手续。

[4]、固定资产清理,应在帐上注销原价和已提折旧,另立备查帐。清理完毕将卡片归档保存。

[5]、固定资产报废清理中所收回的一切物资、变价收入、所发生的一切清理费用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经财务副总审核批准后转入营外支出科目核算。

[6]、全公司固定资产半年进行抽样清查,年终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清查,由生产部组织,使用保管部门盘点,会计部抽查核对。

[7]、清查工作的主要任务:

A、检查帐、卡、物是否相符。

B、检查固定资产零配件及附属品是否完整齐全。

C、检查帐、卡、物记录是否及时、正确,固定资产的转移、调拨手续是否完备。

D、对盘盈、盘亏和坏损的固定资产,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E、对多余和不需用的固定资产提出处理意见。

F、对清点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固定资产核算工作的改进措施。

G、年终清点固定资产盘亏单项净值在千元以下的,经财务副总审查,总经理批准后处理;单项净值在千元以上,应转作待处理盘亏,并报董事会审批。

第十四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审核呈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4篇 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怎么写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九)

一、目的: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掌握固定资产的构成与使用情况,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项下的所有固定资产管理。三.责任人:财务部制定此制度并颁布执行。四.内容

1.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实行固定资产归口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范,按照集中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以固定资产的类别确定分工管理如下:

1.1 财务部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帐卡。

1.2 公司机器设备全部由生产部门归口管理.

1.3 .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车间设备的购建、安装、修理和使用管理。

1.4 生产部门负责生产厂区动力设备的购建、安装、修理和使用管理。

1.5 .公司仪器仪表设备应由技术中心归口管理。技术中心负责公司的仪器仪表的购置、修理和使用管理。

1.6 公司的电子设备及厂房建筑物由综合部进行统一管理。

1.7 综合部负责公司的通用电子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购置、安装、维护和使用管理。

1.8 综合部负责公司厂房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购置、安装、维护和使用管理。

1.9 办公室负责公司运输工具的购置、维护和使用管理。2 主管部门的职责

2.1 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2.2 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2.3 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2.4 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2.5 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3 使用部门职责

3.1 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员,各生产班组要设置工人设备管理员,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3.2 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润滑和安全使用。

3.3 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3.4 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卡、物三相符。4 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

4.1 由于生产、研制需要,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负责购置。

4.2 购设备进厂后,由相关单位开箱检查、验收,设备安装完毕后填“设备使用单”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根据“设备使用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通知使用单位。

4.3 基本建设项目完工时,由基建部门办理“基建项目完工单”,报主管部门。5固定资产的调拨与转移

5.1 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

5.1 .1 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单位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转帐手续, 并通知相关的会计进行帐、卡交接。

5.2 公司对外的设备调拨和转移一般实行有偿价调拨方式, 设备主管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折余价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原则上调出设备的价值不得低于设备的折余价值, 对外处理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价值,报总经理签字方可处理,办理有关财务手续。

5.3 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6 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封存

6.1 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6.2 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6.2.1 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6.2.2 不能动迁的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

6.2.3 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6.2.4 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6.2.5 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6.3 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在生产线上使用,主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 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 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6.4 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6.5 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7. 固定资产的清查

7.1 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 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在清查时发现固定资产毁损和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由责任部门写出书面情况,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知总经理,待批复后,作相应的帐务处理.

第5篇 房地产企业固定资产制度

房地产企业固定资产制度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固定资产。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六类:

一、生产用固定资产。包括生产和行政管理用房屋及建筑物、施工机械、运输设备、生产设备、仪器及试验设备和其他生产用固定资产;

二、非生产用固定资产。包括职工宿舍、招待所、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俱乐部、食堂、医院等单位使用的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

三、租出固定资产;

四、未使用固定资产;

五、不需用固定资产;

六、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按照下列方法计价:

购入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调试费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设备市价)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税金、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盘盈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企业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二十八条 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或者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而发生的尚未交付使

用以前的专项工程支出,按照实际成本计价。

第二十九条 专项工程发生报废或毁损,按照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专项工程成本。单项工程报废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其净损失,在筹建期间,计入开办费;在生产经营期间,计入营业外支出。

专项工程交付使用前因试运转发生的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发生的营业性收入扣除税金后冲减工程成本。

第三十条 完工并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应按照工程全部支出数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从交付使用次月起计提折旧;办理竣工决算后,按其实际价值调整原估价入帐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已计提折旧。

第三十一条 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技术进步较快或使用寿命受工作环境影响较大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经财政部批准,可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

第三十二条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见附表一)。实行工作量法的其总行驶里程,总工作小时可按同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换算确定。

企业按照上述规定,有权选择具体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在开始实行年度前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为:

1-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3-5%确定,净残值率低于3%或者高于5%的,由企业自主确定,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采用工作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额计算公式为:

(一)按照行驶里程计算折旧的公式:

原值×(1-预计净残率)

单位里程折旧额=------------

总行驶里程

(二)按照工作小时计算折旧的公式:

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

每工作小时折旧额=-------------

总工作小时

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为:

2

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帐面净值×月折旧率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

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

采用年数总和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为:

折旧年限-已使用年数

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由企业提出申请,并在

变更年度前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

第三十三条 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在用施工机械、运输设备、生产设备、仪器及试验设备、其他固定资产,季节性停用、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和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除房屋及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等。

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补提折旧,其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三十四条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计提。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从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的逾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企业按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计入成本费用,不得冲减资本金。

第三十五条 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计入有关费用。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的、数额较大的,可以采用待摊或者预提的办法。采取预提办法的,实际发生的修理支出应先冲减预提费用,实际支出数大于预提费用的差额,计入有关费用;小于预提费用的差额冲减有关费用。

第三十六条 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或清理报废的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收益与其帐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第三十七条 企业对固定资产应每年盘

点一次。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原价减去估计累计折旧的净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按其原值扣除累计折旧、变价收入、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偿以及残值后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6篇 公司企业固定资产盘点制度范本

企业(公司)固定资产盘点制度范本

固定资产作为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价值高,使用周期长、使用地点分散、管理难度大等特点。企业进行固定资产盘点,不仅是为了回顾一年来的固定资产得失情况,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固定资产盘点,能总结经验并发现数字背后的机遇与风险,以便于来年能更好地开展工作。如果企业都抱着这样的心态去做固定资产盘点,那么对企业未来的成长将会起到良性的促进。企业固定资产盘点制度范本如下:

第一条 目的

为使公司固定资产盘点作业有所遵循,确定公司所拥有之财产数量与现况,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依据,健全内部控制作业。

第二条 适用范围及类别

总公司及分公司固定资产

一、正常定义固定资产2000元以上(含)

(一) 土地

(二) 建筑物

(三) 机器设备

(四) 运输设备

(五) 工具器具

(六) 电子设备

(七) 管理用具

二、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资资产,列入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三条 盘点时间、方式和人员

一、固定资产盘点时间、方式和人员构成表

盘点时间

1.季度抽查

2.年度盘点

盘点方式

1.根据固定资产账册每季度抽查一次,每一类别至少10项

2.年度实行实物盘点法

盘点人员

1.资产管理部固定资产管理员

2.财务部固定资产会计

3.固定资产使用部门

备注所有盘点企业总经理、资产管理部经理、财务部负责人均需进行盘点监督

第四条 盘点准备

1.固定资产管理员根据盘点计划准备盘点表,并预先编号。

2.在盘点前,资产管理部召开盘点准备会议,向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传达盘点计划,进行人员的安排和动员,发放盘点表,提前做好盘点的各方面准备。

第五条 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1.在实地盘点时,应由资产管理部固定资产管理员、财务部固定资产会计以及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人员共同参与,进行盘点。

2.盘点应该以静态盘点为准则,因此盘点开始后禁止一切固定资产的进出和移动。

第六条 盘点结果差异及存档

1.盘点结果和差异应由固定资产管理员、会计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3方签字确认。

2.固定资产盘点以及盘点差异表分别由资产管理部和财务部归档保存。

第七条 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处理审批

1.对企业固定资产的盘盈和盘亏,应由资产管理部和使用部门分析差异原因,及时形成处理意见,落实责任人,并上报财务部负责人审核。

2.财务部负责人对固定资产盘点差异表和处理意见进行审核,交总经理审核批准。

第八条 盘盈或盘亏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对盘盈或盘亏的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部负责填制或注销固定资产卡片,财务部负责更改固定资产相关账务。

第九条 生效执行

本制度由资产管理部负责制定和解释,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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