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物业辖区设备设施管理控制程序制度
物业辖区设备设施管理控制程序
1.0目的
确保物业公共设备管理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以满足服务的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物业管理权限内的设施设备。
3.0职责
3.1建筑物配套主要设备由开发商负责订货安装,物业管理公司行政部、管理处客户中心、工程部有关人员负责移交使用时的验收。
3.2工程助理、负责设备运行维修管理和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保管,负责零星设备、配件、材料的采购计划的编制。
3.3工程维修人员对各自责任区内的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及运行操作,并做好标识及记录。
4.0程序
4.1接管设备的验收
4.1.1设备的接管与验证(收),由公司行政部工程主管和管理处主任组织有关人员与开发商办理设备交接验收及资料移交手续,见《验收移交书》。
4.1.2设备接管时按照设备出厂说明书及有关国家规范、标准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则应在验收单中说明实际情况及原因,并提出整改建议,限期由承建商负责整改。
4.1.3对主要的接管设备要建其档案,设备档案包括:《设备的基本情况》、《主要配件目录》、《设备维修记录表》、《大修记录表》、《设备保养记录表》将相关的内容填写在设备档案表格上。
4.1.4设备的原版文件应由公司存档,工程部使用副本。
4.1设备的标识、建账和资料管理
4.2.1设备的标识
工程部助理负责保证所有设备单机悬挂《设备卡》,标识该机的编号、技术资料、责任人、运行状况等。
4.2.2设备的建账
4.2.2.1工程部助理负责建立《--设备台帐》,台帐内容至少包括:设备名称、设备编号、型号、生产厂家、所在位置。
4.2.2.2设备新增、报废时应及时更新《--设备台账》。
《设备台账》要上交一份给财务部表明配备的资源。
4.2.3设备的保养计划及实施
4.2.3.1工程助理根据《--设备台帐》制定《设备检查保养计划表》。为此要确定各种设备的保养周期。
4.2.3.2工程维修人员依照计划对设备进行定期的保养并在《设备保养记录表》上作出记录。
4.2.4设备资料的管理
4.2.4.1所有的资料案卷,集中存放于管理处工程部并标识清楚。
4.2.4.2工程助理对所有资料的记录、立卷进行指导检查,保证资料记录和使用的有效性。
4.2.5设备的编号
该设备的序号(0×……×为自然序号)
代码设备名称缩写(取汉语拼音字头)
例:**厦有电梯*台,1#电梯编号为:**/dt-01。
注:公共设施不一定需要编号,当其特征显示出标识时就无需编号。
4.2设备的运行
工程助理负责对设备按不同的系统划分责任区域,确定责任区内责任人。对应不同的设备制定'运行管理规程',由工程维修人员遵照执行,并做好相应的运行记录。
4.3设备的维修
4.3.1发现设备损坏,工程助理要组织人员进行维修,对于重大维修,公司形状部工程主管应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并填写《大修记录表》。
4.3.2解决不了的故障需要委外维修的,工程助理应填写《设备对外委托维修申请单》,经管理处主任和工程主管审核,报请公司批准后执行,维修结束,工程人员需对设备进行检测,检测合格方予以验收。并保留维修代理商的维修记录。
所有设备的维修按单机记录在《设备维修记录表》内。
4.4设备的保养维修备件
4.4.1根据以往的保养、维修记录分析常用的备件,确保其最低存量。
4.5设备事故
4.5.1当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时,工程助理要对事故作出分析,并在36小时内并写出事故分析报告呈交管理处主任和工程主管,然后由管理处主任和工程主管报公司研究处理。
4.5.2设备档案中应对每次设备重大事件都有记载。
4.5.3避免事故再次发生要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参照《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4.6设备库存的管理
闲置设备和暂停使用的设备,由有关部门进行库存管理,并做好记录,存放地点必须相对集中,保持干燥、通风,并加盖防尘罩,贴上标签。库存设备重新启用前需由工程人员或相关人员进行保养后,方可投入使用。
4.2设备的报废
因损耗或损坏无法修复,致使设备无法继续使用时,由工程助理组织相关人员确认,征得管理处主任和工程主管意见,提交物业管理公司经理批准后,始得报废并会同财务部除账。
1.0 相关文件
1.1各类设备运行管理规程
1.2各类设备维修保养规程
1.3各类设备操作规程
1.4《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2.0 相关记录
2.1设备档案包括:
2.1.1《设备的基本情况》
2.1.2《主要配件目录》
2.1.3《设备维修记录表》)
2.1.4《大修记录表》
2.1.5《设备保养记录表》
2.2 《设备卡》
2.3 《设备检查保养计划表》)
2.4 《--设备台帐》
2.5 《设备对外委托维修申请单》
2.6《验收移交书》
第2篇 绿景物业辖区设备机房管理制度
物业辖区设备机房管理制度
一.未经管理处主任或部门经理批准,员工不得私自引领外单位人员在机房内参观。
二.经批准到机房参观者,进出机房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原则不允许拍照和摄像,除非经总经理室批准方能进行。
三.要严格按照设备点检有关规定,抄录设备各运行数据,认真做好记录并填表。
四.在巡检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上报。
五.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有关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机房。
六.严禁在机房内吃任何食品。
七.在机房内不允许接用临时电器设备。
八.在机房内不允许随意挪动消防器材。
九.未经批准不允许在机房内使用电焊、气焊。
十.在机房内严禁吸烟。
十一.保持机房整洁,确保机房及设备无尘,搞好文明生产。
十二.做好记录,认真填写《值班日记》。
第3篇 绿景物业辖区变配电室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物业辖区变配电室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一.变配电室设备由当班人员每天清洁保养一次,责任制度上墙,明确责任人。
二.高压设备每年停电清洁保养一次,并进行年度检验,在设备台帐中做好记录。
三.当班人员如发现各开关柜指示灯损坏,应立即调换以保证开关状态正常反映,调换情况登记在值班日记上。
四.变配电室内不亮的照明灯应及时调换,原则上要求当班发现,当班调换,调换情况登记在值班日记上。
五.各类工具和安全用具由当班人员负责清点、就位。
六.变配电室值班室要随时保持整洁,交班前全面清扫一次。
第4篇 z物业辖区变电所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物业辖区变电所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在额定条件下运行或备用的设备上,发生了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或达不到一类设备条件的问题,均叫做设备缺陷。设备缺陷可分为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
重大缺陷:设备缺陷严重威胁设备安全运行或人身安全,
不及时处理,可能造成事故者;
一般缺陷:设备缺陷不及时处理,尚能保持安全运行者。
2、发现设备重大缺陷,当值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消除或采取可靠措施。当班不能消除的缺陷,应由所长组织力量予以消除。所长无力消除的缺陷,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上级领导应指定专人及时消除,并由值班人员监督执行。
3、发现设备一般缺陷,可列入正常维修计划进行处理。
4、设备缺陷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值班员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5、值班人员在运行中应加强设备缺陷的监视,在交接班时应详细进行交待。
6、变电所所长应经常查阅设备缺陷记录簿,了解设备缺陷内容和处理情况,对未消除者应尽快安排处理。
7、消除重大设备缺陷遇有困难时,应及时同当地电业部门联系,请求支助,以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第5篇 绿景物业辖区设备设施防火管理制度
物业辖区设备设施防火管理制度
一.工程部门员工既是操作维修、值班人员同时又是义务消防队员,必须积极参加本物业的消防培训、消防演习,同时负责管理所辖区域内的消防设施。
二.每个工程部员工都应熟悉所辖区域的整体布局及其设备平面图上标明的消防设施的位置和消防工具的数量。
三.每个工程部员工都应了解所辖区域配备灭火机的灭火原理及性能,熟练掌握灭火机的使用方法。
四.每个工程部员工都应掌握触电急救法、人工呼吸法等抢救方法,熟练处理触电事故及其他意外事故。
五.各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电气设备着火,应立即断开电源并报消控室,同时使用'1211'和干粉灭火机进行灭火,严禁使用水、泡沫灭火机和黄沙灭火。使用灭火机对带电体进行灭火时,须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第6篇 z物业辖区变电所设备验收制度
物业辖区变电所设备验收制度
1、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大、小修、定期试验、临时检修后必须经质量验收合格,图纸资料完备,移交给变电所后,方能投入系统运行。
2、设备验收应按部颁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规程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
3、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中间验收时,变电所负责人应指定专人配合进行。
4、大、小修、预试、继电保护、仪表校验后,由修试人员将情况记入专业记录簿中,并注明是否可以投入运行,确认无疑后方可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5、验收的设备个别项目未达到验收标准,而又急需投入运行时,需报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7篇 物业辖区设备机房进水后电气设备抢修方法制度
物业辖区设备机房进水后电气设备的抢修方法
一、各类机房遭水浸大致分为几种状态:
1、机房顶面或墙面漏水,水量较小。但进水溅到了电气设备上。
2、机房地面淹水,但淹水深度较浅,没有超过电动机和和配电柜控制柜的基础
3、机房进水较深,水已进入配电柜、控制柜内或已淹及电动机。并由此诱发上级开关掉闸。
4、机房大量进水,所有电气设备都被水淹没,上级开关掉闸。
二、处理方法
1、被贱到水的这类设备在准备再次投入运行前首先应进行全面擦拭,并用热风对其吹干,然后测量其电气线路的绝缘。在绝缘值达标后方能投入运行。
2、地面淹水的机房在重新投入运行前,要检查地埋的电线管内存水情况,检查通往下层的电线管道内的存水情况。如果存水量大应该用气泵进行清吹,清吹时应在管道末端做一定的保护,以免被吹出的水四处飞溅。吹水后检测管内线缆的绝缘,绝缘值达标后方可投入使用。
3、已经进水的配电柜和控制柜在水退后,应立即进行通风干燥。进水的电器元件经过干燥后也绝不可轻易投入使用,必须对其进行严格地检测,确认其各项电气性能达标以后才可以重复使用。
已经浸水的电动机必须进行解体,并用烘箱对其进行整体干燥。然后再进行绝缘检测,绝缘值达标后方可组装、使用。
浸水时正在使用中的电气元件尤其要认真进行全面检测。因为进水引起的短路很可能已经将该元件破坏。
4、完全被水淹没的机房内的电气设备,原则上都应解体烘干。烘干后进行全面测量,检测值达标后才可以进行组装。使用前还需对部分元件上的设定值进行全面整定。
高压设备还需专门组织一次预防性实验。
5、变配电室进水后,一般情况下水都会首先流入变电室的地下夹层和电缆沟,值班人员应迅速组织排水。待积水排干后,应立即进行夹层、电缆沟和变配电室内的通风除湿,以迅速降低上述空间内的空气湿度。
三、注意事项
1、机房进水事态失控时,值班人员应立即请示上级,停止设备运行,并切断电源,以防事故扩大。
2、机房进水后进入现场的人都必须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严防因潮湿诱发漏电并造成触电事故。
3、在确认事故现场已经彻底处理完毕之前,任何人不得随意恢复供电。必须由各方负责人都签字确认后才可以进行试运行。
4、至少要安排24小时的轻负荷试运行,严禁将这类设备立即投入满载运行。
第8篇 xx物业辖区配电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物业辖区配电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对配电设备进行日常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管理处工程主管报告。
2、对重要的配电柜定期进行保养检修,确保正常运行。
3、配电设备的保养检修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其他工种可配合作业。
4、设备保养停用期间,需悬挂标示牌并在现场巡查记录上注明。
5、使用备用设备,需在24小时内加强巡视,并做好巡视记录。
6、工程部主管每月根据设备保养计划,抽查三台设备,并将抽查内容记录在《配电柜、控制柜年保养记录》表上。发现抽查内容不符合电器柜检查标准的要求,在备注栏中提出改正意见,经保养责任人改正后再行验证。
第9篇 物业辖区设备设施管理程序制度
物业辖区设备设施管理程序
1.0目的
通过对物业管理范围内公共设备设施的管理,确保各系统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满足各项服务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物业管理范围的所有设备与设施管理
3.0引用文件
3.1《质量手册》
3.2iso 9002标准
4.0职责
4.1工程部负责公司所有设备的技术管理,监督、指导和检查各管理处的设备管理、运行和维护保养情况。
4.2工程部负责审核设备设施的购置论证和选型,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4.3管理处工程维修部负责所管辖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并建立设备台帐、设备档案,设备卡等。
4.4管理处工程维修部负责所管辖范围内设备设施的小修及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工程部批准的设备设施的大修、中修检修计划及更新改造工作,并作记录。
5.0工作程序
5.1设备设施的购置、安装、调试与验收。
5.1.1设备购置由使用部门填写《采购申请单》交工程部审核后,经总经理批准,再报总裁批准后方可实施。
5.1.2设备设施到货后由工程部组织开箱验收,合格后由供应商或工程维修部进行安装调试,安装完成后由工程部与使用部门实施安装确认并详细填写设备验收报告。
5.1.3验收不合格的设备设施按合同条款处理。
5.2合格设备分类登记、编号建帐、建档。
5.2.1设备正式验收后,由工程部和管理处主任、工程维修部主管一起进行清点,办理移交手续。
该设备的流水序号(01…)
设备名称缩写(汉语拼音字头)
部门代码
5.2.2由各管理处工程维修部根据设备类别进行编号,例:
如**管理处1#客梯编号为dm/kt-01
5.2.3工程部和管理处工程维修部应各自保存一份《设备台帐》和重要的设备技术资料。设备的维修保养记录和检查记录由管理处工程维修部保存。
5.3设备运行管理
5.3.1运行值班人员应严格按有关工作手册及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
5.4设备的维护保养
5.4.1管理处工程维修部按设备运行情况确定大、中修计划,报公司工程部批准,工程维修部实施,并做好《设备大、中修记录》报工程部存档。
5.4.2管理处工程维修部按有关工作手册进行维修保养,对于简单的维护保养(如加油、除锈等)填写《维护保养记录表》,对于中修以下的维修,填写《维修日常记录》。
5.4.3对于外包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按《分承包方的选择和评审程序》执行。
5.4.4管理处工程维修部定期对公共设备设施、公共使用场地进行巡检,填写《设备设施日常巡检记录表》、《工程维修巡检记录》。
5.5设备维修管理
5.5.1工程部每季度对各管理处机电设备、公共设施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工程部设施、设备检查记录表》上。
5.5.2对于巡检和维护保养中发现的一般问题及设备故障,由工程维修部主管组织安排人员维修,并填写《维修日常记录》。
5.5.3对于巡检和维护保养中发现中修以上工程由工程维修部主管写申请报告,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由工程维修部填写《设备大、中修记录》。
5.5.4对于外包设备设施的维修按《分承包方的选择和评审程序》执行。
5.6重大设备设施故障处理
5.6.1对于重大设备设施故障,工程维修部解决不了的,及因设备设施故障而停电、停水、停机等事件,管理处应及时上报工程部处理。
5.6.2管理处维修部配合公司工程部进行故障原因分析,制定处理方案,报上级领导批准后实施。
5.6.3需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5.7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5.7.1工程部经理每年第一季度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根据设备设施运行状况和新技术、新产品动向,综合考虑后提出设备设施更新改造方案经总经理审批,报总裁批准后方可实施。
5.8设备设施的报废
5.8.1因淘汰或损坏无法修复,致使设备设施无法使用时,由工程维修部主管组织相关人员胡认,填写《设备设施报废申请表》由工程部审核,经总经理审批报总裁批准后才能报废并除帐。
6.0支持性文件和记录
6.1《给排水设备管理工作手册》
6.2《电梯管理工作手册》
6.3《制冷设备管理工作手册》
6.4《供配电设备管理工作手册》
6.5《工程维修管理工作手册》
6.6《设备台帐》
6.7《设备档案登记表》
6.8《设备卡》
6.9《设备开箱记录表》
6.10《设备验收报告》
6.11《维护保养记录表》
6.12《设备设施日常巡检记录表》
6.13《工程维修巡检记录》
6.14《维修日常记录》
6.15《设备大、中修记录》
6.16《设备设施报废申请表》
6.17《主要设备选型、论证报告》
6.18《机电设备设施大、中修计划表》
6.19《工程部设备、设施检查记录表》
附表一:《设备台帐》
第10篇 xx物业辖区配电室设备运行分析制度
物业辖区配电室设备运行分析制度
一、运行分析工作:该工作主要是对配电室设备运行工作状态进行分析,摸索规律,找出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
二、运行分析的内容:
每月一次综合运行分析,分析配电室的安全、经济运行和运行管理,找出影响安全、经济运行的因素,可能存在的问题。针对薄弱环节,提出实现安全、经济运行的措施。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
1.分析设备运行异常现象,如放电、发热、异声、温度、油位、仪表指示异常、熔丝熔断、开关误动、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误动、设备振动等,特别要注意现象不明显的异常问题;
2.分析设备绝缘降低,绝缘油变化的原因或绝缘油色谱分析等;
3.分析运行方式和保护方式存在的问题;
4.分析安全生产、两票合格率和规程制度执行情况;
5.分析检修、试验及各种技术记录的有关情况;
6.分析反事故措施计划执行、设备维修和季节性事故预防情况;
7.分析配电室用电存在的问题和经济运行情况。
三、针对某些问题进行专门深入的不定期的专题分析、研讨。
第11篇 xx物业辖区设备保养管理制度
物业辖区设备保养管理制度
1、设备的检查保养分周,月度、季度、半年、年度,由值班主任按保养项目、内容,达标参数制订保养计划,交领班实施。
2、各班组每次完成常规的保养后,责任人填写保养记录并存档
3、设备的维修分小修、中修、大修三种,由值班主任根据设备的性能等规划编制修正方案,交领班执行。
4、小修项目如一般的零部件修补或更换,由熟练技工负责。中修项目如,如较重要以有一定工艺难度的零部件检修或更换,由领班负责;大修项目如关键主件检修或更换,由值班主任完成。
5、为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小修项目、中修项目由领班负责检查验收;大修项目由值班主任监督验收。
6、如巡查保养中发现有可导致严重的缺陷事项,必须立即填写记录表格,上报领班及值班主任整改。
7、每日巡检保养后必须填写相应的表格,领班负责监督执行。
8、每月由值班主任召集各领班巡查工程部所辖范围对设备、卫生,安全等状况进行评比,先出当月的优秀班组,对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巡检结果在工程部每月评比表上公布。
9、各领班每月根据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异常变化等情况编写当月工程报告,交值班主任。
8、参照公司关于公共区域的卫生管理规定执行。
7、工程部每周组织一次巡查,对各系统所辖区域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第12篇 z物业辖区变电所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物业辖区变电所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1、值班人员对运行和备用(包括附属)设备及周围环境,按运行规程的规定,定时定点按巡视路线进行巡视检查。
2、在遇有下列情况由值班长决定增加巡视次数:
(1)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增加时;
(2)新装、长期停运或检修后的设备投入运行时;
(3)设备缺陷有发展,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时;
(4)遇有大风、雷雨、浓雾、冰冻、大雪等天气变化时;
(5)根据领导指示增加的巡视等。
3、巡视后向值班长汇报,并将发现的缺陷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重大设备缺陷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4、值班长每班至少全面巡视一次,变电所长、专责工程师(技术员)每周应分别进行一次监督性巡视,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夜间熄灯巡视。
5、巡视中遇有严重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情况,应按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同时向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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