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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更新安装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21 热度:93

机电设备更新安装管理制度

第1篇 机电设备更新安装管理制度

1机电设备更新的标准:

1.1设备的事故率明显提高,已不能满足生产的需要;

1.2设备的已经落后,效率低下,耗能高、材料消耗很大,市场上已经没有配件供应。

2机电设备的更新计划:各使用单位根据设备的使用运行情况,提前一年提出设备更新计划,经厂部研究同意后,上报公司职能部门。

3设备采购到位后,进入安装程序。

4通用设备的安装原则上由本公司(厂)自己组织安装,如:胶带机、刮板机等。特殊设备(如大型设备、进口设备等)由专业施工队伍或厂家负责安装。

5安装前由施工单位编制详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相关部门汇审签字后方可组织施工。

6安装前要作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工具、材料等。

7正式施工前,要认真组织各级施工人员学习《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时要严格贯彻落实《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第2篇 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例

机电设备由机动部门统一管理,由经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的运转工操作。

一、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1、各种机械设备规定定期检修、保养,提高设备作业率和完好率,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2、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停机处理。

3、设备防护装置要完善:

⑴机械设备中的转动齿轮,传动皮带,传动链条,砂轮及接近地面的联节轴、转轴,皮带轮、滑轮等,必须装有牢固的防护罩;经常开启的防护罩应与机械设备起动的电器开关构成联锁,即开启防护罩时,设备不能开动。

⑵机械设备的制动器、离合器、限位器及互锁装置等,应灵敏可靠。

⑶每台机床应有单独的电气开关,以便随时切断电源。

⑷机床工作灯和钳工台照明灯的电压不得高于36伏。

⑸干磨和削铸等产生粉尘的工作应有吸尘装置;用油冷却和电火花机床应有吸雾装置。

4、有裂纹,裂痕或强度不够的砂轮,禁止使用,安装或更换砂轮时,不能用锤敲,以免砂轮发生裂纹,安装时砂轮夹紧法兰盘不能小于直径的1/2或大于1/2,法兰盘与砂轮间要垫一毫米的厚纸皮。

5、起重设备:

⑴起重设备必须建立齐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⑵作业前和作业时,必须做到“四检查”和“二不准”。

“四检查”即:

⑴检查行车、葫芦刹车的可靠性。

⑵检查行车各部件或三脚架是否牢靠。

⑶检查钢丝绳有否损坏,钢绳卡具是否紧固。

⑷检查起重物件绑挂是否牢靠。

作业“二不准”即:

⑴起重物不准跨越人和设备上空。

⑵起重物不准超过葫芦和行车的设备吨位。

二、电机设备安全管理

1、各种电机设备必须装有完整的防雷、接地设施,并灵敏可靠。

2、电气的防爆性能,继电保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调整。

3、各种电机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并要按期检修、保养。

第3篇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为适应公司的快速发展,加强机电设备管理,提高生产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2、机电设备管理要依靠科技进步,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和投资效益,坚持决策、研制、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3、公司采购中心是设备采购供应的专门机构,凡列入公司专用资金计划的设备,均由其统一组织采购供应;公司财务部负责设备固定资产的购入、折旧提取、大中修、报废、调拨等财务帐目及经济核算工作;公司生产技术部参与矿井技术改造机电设备部分的设计审核工作,参与主要机电设备的选型配套审定,参与机电工程的竣工投产验收工作。

4、机电设备管理人员要自觉执行本规定,维护公司利益,面向基层、服务生产,热情周到地搞好本职工作。

(二) 机电设备的购置计划与采购

5、机电管理部门应根据年度计划、月度计划或紧急情况下安全生产急需设备的指令、指示编制采购计划。

6、各单位机电设备管理部门要根据设备需要时间,按规定期限向供应部门申请设备购置计划,要求详细准确。

8、设备的选型应注意通用化、标准化,严禁采购无生产许可证、无质量合格证、无煤矿安全标志的质次价高、假冒伪劣产品,对国家安全质量强制性产品必须有“3c”认证。

9、所有设备采购都要签订设备订货合同,要按照国家对产品的有关规定及经营许可,严格审查卖方的有关资质,并予以复印备案。除一般常规采购设备外,其余设备在签订合同前必须签订《技术协议》,以确定设备参数、性能、使用环境、工作条件、安装配套形式及尺寸等。《技术协议》为合同必备附件,若无《技术协议》,合同无效。对于急需采购的设备,可签定采购单或急采单。

10、对于大型设备及综采、综掘、高档设备,部门负责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验收。

(三)机电设备的安装使用与维护

11、 所有机电设备都要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结合生产技术条件正确安装。大型设备和综采、综掘、高档设备要按设计要求达到设备安装、设施布置合格。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质量标准化规定配装各类安全保护装置,达到齐全、合格、可靠。安装完毕后,经过联合试运转达到运行标准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12、所有机电设备都要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与维护。考核使用设备的指标和标准是:1.完好率:90%。2.待修率:5%。3.事故率:1%。4.失爆率:0。同时,设备新度系数和设备利用率也要有较高的技术水平。

13、 各单位都要建立、健全设备使用和维护的规章制度。所有设备都要制定操作规程;所有机电岗位要有岗位责任制;主要设备要实行包机制;重要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机电负责人上岗制度都要逐一完善。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对“三违”人员有相应的处罚规定。

14、 各单位要切实搞好机电人员的定编定员,定机定人。各类设备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设备司机要求做到懂业务、懂构造、懂性能。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设备。

(四)机电设备检修

15、各单位要有设备维护保养和预防检修相结合的检修制度。要按设备状态合理确定检修时间和检修内容。积极推行故障诊断和状态检测的各种新技术,提高检修质量,降低检修费用,缩短检修保养时间。

16、各单位要编制设备大、中、小检修年度计划并按期上报公司有关部门。中、小修项目由各单位组织实施。设备大修资金由公司按规定的提取率提取,统一掌握,专款专用,按各单位使用情况予以支付。设备检修点要有公司颁发的相应的检修许可证方可承修。需要委托外部检修的,由公司仓储中心统一组织。

17、矿井的停产检修应集中解决平时不能解决的主要设备的缺陷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和整定。应认真编制检修计划,明确检修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劳动组织及施工图表。停产前,要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停风、停电、停水、停气和停机等方面的具体事宜。

18、各单位要组织好检修用的备品、配件生产、供应工作,编制备件储备定额,备件储备资金要占单位设备原值的2-4%左右。配件应实行退旧换新制度,采用新技术、新工艺进行修旧利废工作。

20、优先选用国家或行业技术水平的装备更换技术较落后又无法修复的老设备。可以报废更新的设备类别有:1.设备老化、技术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或超过使用年限的老、旧、杂设备;2.修理费用超过重置价值80%的;3.国家或环保等有关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21、设备报废可结合设备清查进行。由设备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组成鉴定小组,提出报废意见,经公司批准后执行。报废设备类别有:1.折旧的老旧设备;2.折旧达80%以上,单台设备原值不足3万元的设备,确需要提前报废的;3.综采设备未达到使用年限,但过煤量超过国家规定的。报废设备要办理有关财务手续,报废设备的残值收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改造更新费用。

22、新到设备必须经机电科指定人员严格验收后方可入库,技术资料由机电科统一保管。设备、电缆、工具、钢管,由机电科实行卡、牌板、图板、编号、档案管理,末经机电科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使用、调拨和外借。否则按有关规定罚款。

23、各使用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建立设备保管手册,使用单位对本单位所有设备的安装运转、维护、中修、小修、完好负直接责任。

24、设备下井使用时,使用单位要到机电科办理审批手续,否则不准下井。机电设备、材料、工具等的领用统一由机电科审核,分管领导审批。

25、设备验收后,全部挂“合格证”并注明其规格性能、验收日期等有关资料。各种设备均分类编号、记帐,并在设备上挂责任牌。

26、需要在井上拆卸、下井再组装的设备,队组安装完毕后,末经机电科验收,不准投入运行。凡出库后投入使用的设备,都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机电科负责监督。

27、要换设备要交旧领新,更换设备时要随时在本队的“设备管理手册”上和机电科共同在双方帐上进行互相签字。闲置设备要在五天内交回回收库(指大件)并由科内分管人员开“收验证”回收设备经接收单位出具回收票,交机电科。然后办理销帐手续,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罚款。

28、设备在交回时不准缺少配件,若有缺件按规定罚款。

29、各使用单位要搞好设备的平时维护保养,认真执行定检计划,及时按照检修周期对设备进行更换检修保养。机电设备的小修由使用单位负责,中修大修由机电修车间负责。

30、设备需要调配或移交它队使用,各队组之间的设备调动,有关单位必须要及时在机电科办理调拨移交手续,在台帐上注销。

31、各使用单位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放置在安全或无积水地点,摆放要整齐。

32、设备由于使用不当、维护不好或其它原因造成损坏,使用单位要填写事故报告单报机电科,由机电科组织事故单位,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3、各使用单位的设备实行包机制,并挂牌注明包机人。

34、每月28日机电科要召开一次机电设备管理例会,各队负责人和操作维护工要按时参加,不得缺席,否则缺一次罚款拾元。

35、新旧工作面接替生产时,设备要做到清旧帐,建新帐。

36、全矿机电设备每月变动情况、存在问题,机电科每月要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领导汇报。

37、煤溜、皮带严禁运输煤炭以外的东西,特殊情况必须通过主管领导和机电科。否则按规定给予罚款,造成人身及设备事故都由其单位负责。

38、煤溜、皮带司机无接到机电科通知,无权对运输煤炭以外的物件进行停机上井,工资由违章单位付给。

第4篇 物业工程部机电设备维护保养考核细则制度

物业工程部机电设备维护保养考核细则

为加强物业公司工程部每月设备完好率考核的透明度,确保工程部各项规章制度得到切实的执行,体现考核的公正性、客观性,提高设备运行的完好率,特制订本考核细则。

一、维护保养制度系列

1.1高低压配电室每2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记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2分;

1.2供配电设备故障、系统性维修必须填写维修记录档案,未按要求执行的每次扣3分;

1.3每月与供电局同步抄录供配电计量电表,并同步检查各楼层电表箱、接线排、各主干线计量电表等设备,未按规定执行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1.4每周检查一次各主供配电动力柜并同步抄录支干线总表及绘制计量负荷曲线和填写相应记录,未按要求执行的每查现一次扣5分;

1.5每周一次对公共部分照明进行检查并更换损坏光源,未按规定执行的公司每查现一次扣1分,业主投诉一次扣5分;

2.1每班对水泵房设备、蓄水池进水情况进行巡查并作记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查现一次扣2分,如未按上述巡查造成停水的一经查现每次扣5分。

2.2每班应对地下室排污设备工作状况进行巡查并作记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查现一次扣2分,如未巡查而造成地下室积水的每查现一次扣5分。

2.4每月应与自来水公司同步抄录各用户水表(特殊情况抄录不到位的每月须列出清单,并在水电抄录清册注明),未按规定执行的一经查现每户/次扣除1分,由于上述原因造成业主投诉的每次扣5分。

2.3每周对各支干管道总表及::各市政水表抄录并绘制计量负荷曲线和填写相应记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查现一次扣2分,由于上述原因造成水费缺口的扣10分。

2.5每季度综合清理一次各排水管口,雨水明沟等排水系统的并填写维修记录的,未按要求执行的造成大雨严重积水或堵塞的每次扣5分。

2.6每半年综合组织一次对辖区内的排污系统、窖井、化粪池及其他排污管路进行清理的,并填写维修记录备查,未按要求执行的造成污水溢出的一经查现每次扣3分,造成业主投诉的每次扣5分。

3.1每日一次对辖区内电梯轿厢内的照明、警铃、对讲、内外呼的工作状况及机房内的动力柜,控制柜、主机的运行状况进行巡视并作记录的,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2分,由此造成电梯停止运行的每次扣5分。

3.2对辖区内电梯发生故障或运行异常状况必须及时进行记录,未按规定执行的一经查现每次扣5分。由此造成与维保单位发生纠纷的每次扣10分。

3.3在台风或暴风雨期间,必须及时对机房环境及有可能进水的层门部分进行特别巡视, 如未按要求执行而造成机房或底坑进水的每次扣10分。

4.1每2小时负责对消防监控主机的自检、消音、复位等功能键及主电源、备用电源的工作状况,各联动设备的设定或投入状况及控制屏柜的指示灯、显示屏的工作状况进行一次巡视并作记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5分,由此造成的设备故障或运行中断一经查现每次扣10分,并追究其它相关责任。

4.2每月对消防联动设备包括消防广播、防火卷帘门、正负压风机、消防栓水泵、消防喷淋泵及消防现场监控设备包括消防手报、消防栓内手报起动按纽、烟感、温感探头(按5%的比例)进行巡检并联动试验,并作相应的巡检记录,未按规定执行的一经查现每次扣10分。

4.3每季对消防栓、消防栓接治器、灭火器、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防火门、闭门器进行一次巡查并作好相关记录及贴上封条的,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查现一次单列项目扣5分。

4.4每周对应急发电机的燃油供给(保证满载运行8小时)及润滑油、冷却水的存量,蓄电池电压、各旋转部件及控制系统进行巡查并作好记录,未按要求执行的的每次扣3分;每月投入运行不少于15分钟并带动其相关负载,未按要求投入试运行造成停电时应急发电机组不能及时供电的,一经查现每次扣10分。

5.1每月对有线电视、共用天线、卫星天线系统的各功放器、电信系统等,各主干线、分配分支器及工作控制箱柜、电源柜的工作状,进行系统检查一次并作好相关记录的,未按要求执行的每次扣2分,由于未进行检查造成上述设备故障或停止工作而造成业主投诉的,一经查现每次扣5分。

5.2每周对防盗对讲系统、闭路监控系统及内部通讯电话交换机系统进行系统检查,如未按要求执行的每次扣2分,由于未进行检查造成设备故障停止运行引起业主投诉的一经查现每次扣5分。

二、日常工作管理系统

1、各管理处必须在每月25日前向工程部提交经管理处负责人审核并签章的管理处设备运行月报表,未按要求执行的每次扣5分;

2、各管理处必须在每月25日前向工程部提交经管理处负责人审核并签章的管辖内机电工个人工作量报表,未按要求执行的每次每份扣2分每个管理处最高可扣5分;

3、各管理处每月公摊水电费须提前三天报工程部审核后方可执行,未按要求执行一经查现每次扣2分,造成业主投诉的每次扣10分;

4、每月底须向工程部提交当月的水电清单及公共用电公摊方法,以备公司查阅,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5分;

5、各管理处须在每月25日前完成工程部制定的当月工作任务或工作要求,未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且没有明确书面汇报说明的每次扣5分;

6、各管理处应严格按所制定的维修、保养计划对管辖内工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未按工作计划执行的且未明确书面汇报说明的,视具体情况每次扣2

第5篇 机电设备科一岗双责制度

一、机电设备科“一岗双责”职责

1、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及安装工作。

2、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

3、负责全矿设备的统计,并建立设备台帐。

4、负责全矿对外用电的管理、统计、造表。

5、负责全矿设备的对外检修及加工。

6、负责全矿废旧设备的保管工作。

7、负责机电设备事故分析及处理工作。

8、依据煤矿安全规章制度要求,检查各区队的物资、机械设备、试验仪器的安全管理情况。

9、对煤矿购置的安全设备、器材等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入矿检验程序和入井试验制度,并认真建档。

10、协作安全科搞好特殊工种的培训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电设备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科长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科室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负责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煤矿“三大规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负责抓好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杜绝电气设备失爆。

4、负责管好用好管辖范围内的安全设备及大型固定设备的各种保护装置,确保安全正常运行,搞好安全供电。

5、负责抓好锅炉及压力容器的管理,确保安全运行。

6、负责抓好管辖范围内机电设备质量标准化工作和管辖区域内的文明生产。

7、负责对管辖区域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8、负责组织本区安全事故的追查分析,找出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9、负责管好用好所辖范围内的提升、运输设备及安全防护,确保运行安全。

10、加强电气设备管理,杜绝电气设备的失爆。

11、参加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和每月一次的安全办公会,按要求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负责整改。

12、负责科室成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定期开展安全学习和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保互保能力。

13、每月按时完成下井次数及防范“三违”工作。

14、机电设备科长在生产和安全上对机电副矿长负责。

三、岗位目标考核

1、协助机电副矿长完成全年安全目标;全年重大设备事故控制在2起以内;一般设备事故控制在5起以内,

2、协助机电副矿长确保煤矿全年正常生产;若因机械设备事故而造成全矿井停产的,每停产一天处以600元,当月处罚。单工作面因设备事故而造成停产的,每停产一天处以300元处罚。

3、积极配合安全、生产部门完成煤矿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并逐月考核。

4、根据岗位职责要求,逐条落实。发生职责失误,根据情节进行经济处罚。

第6篇 施工工程机电设备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辩要挽入帽内。

2、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设防扪装置。

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销。

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动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6、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动转达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7、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千伏以下 1-20kv 35-110kv 154kv 220kv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 1.5 2 4 5 6

8、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9、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10、*光或y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11、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的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验。

第7篇 机电设备四对口工作制度

1、按煤矿设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矿应建立机电设备总台帐,集团公司和矿各保存一份。

2、固定资产卡片是固定资产核算的基础,每台设备必须依据编号建立财产卡片,管理部门经常与财务核对。

3、图牌板管理是使固定资产达到数量清、状态明的一种有力手段。矿要建立设备总牌板分布图,凡使用机电设备的单位要建立组队设备台帐,矿与使用单位各保存一份。

4、新到设备要及时上卡、建帐、编号、挂牌板。每月最少检查一次实物是否与帐、卡、牌相符,做到帐、卡、牌、物四对口,

5、机电科管理人员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动向及设备状态。

第8篇 机电设备综合管理制度四

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1、干部上岗是实行领导、技术人员和工人共同管好机电设备的重要措施,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

2、机电设备运转期间,各队机电班长应每周上岗不少于两次,机电队长每周应不少于一次,项目机电经理每周不少于一次。

3、干部上岗后,应仔细查看机电设备运行日记等各种记录,并听取当班人员和检修人员有关设备运行和检修情况的汇报。

4、上岗干部应重点查看和询问整个机电设备运行和安全部件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当离开现场时,干部应将发生的问题和处理意见布置给有关人员并尖干部上岗登记薄上,且汇报有关领导。

第9篇 机电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

1.停送电工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熟悉工作系统,有一定电气知识、取得安全资格操作证书并经队认可的专职机电工种。

2.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使用好本矿统一印发的“有人工作,禁止合电”的停电牌,悬挂停电牌必须锁在闭锁栓上。

3.停电后必须做好验电(使用与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放电工作。严格杜绝本人停电,他人作业或一人停电同时作业的违章行为,做到谁停电谁送电。

4.送电前必须检查需送电电路,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遇他人悬挂停电牌时,只摘自己的停电牌,最后由他人送电。

5.职工因工作变动或当班没完成输送工作时,必须严格办好与下班的交接事项,交接时必须摘下自己的停电牌,接班人重换停电牌,方可工作。

6.以上内容如出现问题,由机电副队长根据(停送电管理制度)予以考核。

7.停送电手续必须齐全,停电申请必须有相关单位及主管领导批示,有具体的技术及施工负责人、工作地点和调度室平衡的工作时间,有被影响单位负责人签字。

8.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必须有指定的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签字,一式二份,一份交变电所值班人员,另一份由工作负责人保管,不得丢失,以便送电联系使用。

9.变电所值班人员见到齐全的停电手续和工作票后,方可填写所内操作票,进行停电操作。

10.停送电作业,必须由持证人员进行,无证人员和停电申请方不得操作。

11.停送电作业,严格按所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工作监护制”进行。

12.如工作间断时,停送电申请方负责人必须把情况向变电所值班人员汇报,变电所值班人员必须把情况逐班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详细记录。

13.工作结束后,由工作负责人和变电所值班人员共同在工作票上填写工作终结时间。

14.坚持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送电时必须由停电负责人亲自联系,严禁委托他人送电。

15.停、送电时,变电所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唱票、一人操作制度,停、送电后要对停电设备挂牌。

16.工作票填写要认真、整洁,不得有涂改,并保留三个月。

17.停送电结束时,必须汇报调度室,并记录在案。

18.停送电设备必须保持经常完好状态。

第10篇 工业区机电设备房出入管理制度

工业园区机电设备房出入管理制度

1、配电房为维修部的机电设备运行用房,为了确保本辖区内各机电系统正常运行,非维修部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以上机电设备房。

2、公司内有关上级部门因检查工作,必须要进入这些场所时,应由部门经理或其指定人员陪同,并通知当值领班开门后进入,同时在《设备房出入登记簿》上做好记录。

3、凡外单位人员前来参观或有关上级业务部门前来检查工作,必须要进入这些场所时,应由部门经理或主管陪同,通知当值领班开门进入,同时在《设备房出入登记簿》上认真做好记录。

4、本部门工作人员需要进入以上地点进行工作时,必须根据工作项目所规定的地点,到当值领班处办理完登记手续后,在当值人员带领下进入以上场所。工作结束后,应及时通知当值人员办理验收离场手续。

5、外单位施工和检修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这些工作场所时,必须凭事先办理好的有关施工许可证、工作票和有效的临时工作证件,到当值领班处办理许可和登记手续后进入现场,在工作中不得随意操作和触动与自己工作无关的设备。工作结束后,及时通知当值人员办理验收离场手续。

6、所有人员进入这些场所后,都应随手关门,并不得随意操作和触动与自己工作无关的设备。

7、所有施工和检修人员进入现场后,不得进行与自己工作无关的活动。必须在工作中做到文明施工,并认真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8、所有人员均不得将任何无关杂物带入或贮放于这些机电设备房。

第11篇 固定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试验管理制度

为保证机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转,确保安全保护装置使用灵敏可靠,结合机电设备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试验制度。

一、机电设备配备安全保护装置项目及试验要求

(一)主井绞车

1.防过卷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2.限速保护 每天检查一次

3.闸瓦间隙保护装置 按现场要求试验

4.减速功能保护 每天检查一次

5.后备保护 每天检查一次

6.制动油超温保护装置 每天检查一次

7.托罐装置 每月试验一次

8.过负荷和欠压保护装置 每半年试验一次

9.主井提升机技术性能测试 每三年一次

10.主井提升机性能检查 每年一次

11.提升机滚筒主轴、连接装置、天轮等装置探伤 每二年一次

(二)副井绞车

1.防过卷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2.限速装置 每天检查一次

3.减速功能保护 每天检查一次

4.闸间隙保护装置 按现场要求试验

5.托罐装置 每月试验一次

6.制动油超温保护装置 每天检查一次

7. 过负荷和欠压保护装置 每半年试验一次

8.安全门与罐位、提升信号联锁,操车系统与提升信号和罐笼停止位置联锁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9.副井提升机技术性能测试 每三年一次

10.副井提升机性能检查 每年一次

11.提升机滚筒主轴、连接装置、天轮等装置探伤 每二年一次

(三)空气压缩机

1.安全阀动作压力试验装置 每周试验一次

2.断水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3.断油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4.超温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5.风包超温装置 每天检查一次

6.压风机技术性能测试 每年一次

(四)主通风机

1.轴承超温报警置 每天检查一次

2. 主通风机技术性能测试 每年一次

二、 机电设备安全保护现场使用要求

1.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坚持正常使用,确保灵敏可靠。

2.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认真做好试验记录,记录中要将试验时间、试验数据和试验人员等填写清楚。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经允许不得私自拆除安全保护装置,不得甩掉和短接安全保护装置,否则将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4.需要临时短接安全保护装置须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大型固定设备(主、副井绞车、压风机、通风机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写明原因,报机电矿长批准、到机电科办理手续后方可拆除。

(2)电气设备保护如接地、过负荷等需拆除保护时必须经队跟班队长和值班队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但事故处理结束后必须马上将保护正常投入。

5.发生漏电事故而引起漏电保护装置动作时,在漏电故障没有处理好之前任何人不得甩掉保护而送电。

6.机械移动式设备,保护损坏时必须在下一班前将保护恢复投入使用。

三、违反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规定的,将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1.破坏安全保护装置的,按严重三违处理,并罚款500元。

2.擅自甩掉或短接安全保护装置的,罚款200元。

3.保护装置不定期试验的,缺一次罚款50元。

4.保护装置试验记录填写不认真(记录内容不全、不真实、字迹不工整)的,一次罚款50元。

5.保护装置不起作用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200元。

第12篇 采掘机电、设备管理培训制度

1、教育科每半年编制一次对采掘段队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工种等)。

2、教育科要每半年按照培训计划对采掘段队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培训要有记录、签到、考试、成绩等)。

3、教育科每半年要组织一次对全矿采掘段队的机电管理人员的3#文培训(培训要有记录、签到、考试、成绩,不及格的要有相应的考核)。

4、生产段队要每季度编制一次对特殊工种及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

5、生产段队要每季度分月份对全段的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培训要有教案、应学人员与实学人员签字对照,要有试卷和成绩。

6、对每次培训的各种资料要进行存档,保存一年,以备矿、公司的检查。

7、对上述培训应到的人员无故不参加者每次考核50—100元。

8、教育科要每季度对采掘段队的培训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未按制度进行培训和未编写培训计划的单位要对段长、书记及技术主管每次考核50元。教育科未检查时每次考核教育科50元。

《机电设备更新安装管理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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