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程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
工程项目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
1)做好进货接收时的联检工作。在材料、半成品及加工订货进场后,项目负责人组织专业负责人、施工队指定人员参加的联合检查验收。检查内容包括:(1)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检测报告是否齐全;(2)实际进场物资数量、规格、型号是否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3)物资的外观质量是否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4)按规定须抽检的材料、构配件是否及时抽检等。材料进场检验合格后,送货单由专业负责人及施工队指定人员共同签字,专业负责人组织填写《材料、设备进场检验记录》,参与检验的人员签字后报监理验收。
2)按规定须进场复试的材料,外观检验合格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按规范规定进行对材料进行取样,送检验部门检验。同时,做好监理参加的见证取样工作,材料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项目负责人负责对材料的抽样复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3)对于设备的进场验证,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专业负责人及施工队指定人员参加,进行设备的检查和调试并签字报监理验收。专业负责人负责填写《设备、材料进场检验记录》记录。
4)在进行材料、设备的检验工作完成后,相关的内业资料(质量证明文件、检测报告等dbj01-51-2003文件要求归档的材质证明文件等)由专业负责人收集齐全后,及时整理、归档。
5)在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材料、设备,原则上应做退货处理,并进行记录,按'外埠进入不合格'进行处置,报公司材料部门。如可进行降低使用或改用做其他用途,由材料部门签署处理意见。
6)材料、设备进场检验时严格按有关验收规范执行,自检及监理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没有验收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造成损失的,对当事人进行罚款。
7)专业负责人及现场指点收货人员做好材料的品种、数量清点,进货检验后要全部入库,及时点验。
8)因进场材料检验不认真出现问题的,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其责任。
9)现场材料检验、复试、报验必须及时,因不及时影响施工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10)合理安排生产节约使用材料,发现浪费材料现象,根据情况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2篇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办法
为加强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技术部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具体工作由项目技术部会同投资发展部完成。
二、对于大宗材料、大型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
三、对不适宜招标项目的少量材料设备,要进行详细地考察了解,选择合适的产品。
四、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应根据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作出采购计划,周密布署,确保工期。
确定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定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保证及时供货。
五、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六、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帐。
七、项目技术部及其驻工地代表严格对进场工程材料设备进行监督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第3篇 建筑工程材料设备存放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制度
第一章、现场材料的存放与管理制度
一、建立对进场材料的检验制度:
在组织材料分批进场时,除按规定时间及按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堆放区域外,还必须对材料的名称、规格、品种、数量、质量、日期、价格进行检查与验收。防止交货短少、损坏与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进场,造成积压与占用场地。在验收中要做到:
1、必须根据进场材料验收单上的品种、规格、数量分别采用清数、量方、检尺、过磅等不同方法,逐一进行验收,并根据实际验收情况作好记录。经过验收的材料要成垛、成方、进库堆码。
2、必须按有关规定和标准(国标、部标或其它标准)严格验收。水泥、钢材要做到随料附证,无质量证明的不予验收,并在未取得合格证之前,任何工程部位都不能使用。
3、各种构、配件进场验收时,要按照加工计划的品名、代号及外形尺寸逐一核对验收。检验不符合要求时,要及时向送料人和承运人提出询问和查对,在未查清前,不得随意使用,以免造成质量事故。
4、对进场的各种材料,要逐日做好进场情况的详细记录,待验收后,分品种、规格、数量等记入相应的明细账内。
5、对验收不合格的材料,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及时处理。基本要求是执行:质量不好照退,数量不足照扣,运输有损坏照赔等制度,采用经济手段把好材料进场关。
二、材料实行按定额用量供应制度:
现场材料的使用必须以施工定额为依据,以单位工程为单位,按分部分项工程限额领用材料。为此,特制订如下领用制度:
1、为了对材料在使用过程中监督和检查,促进班组核算,在限额领料单上注明班组完成该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用的材料限额数量,为班组实行干前预算,干中核算,干后结算提供了依据和标准。当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督促班组办理剩余材料退料手续。
2、对不能实行定额供应的材料和工具,如脚手架、模板、夹具、高凳、跳板等,一律按租赁办法供应,使用阶段由班组负责保管,完工后,进行清点,超过损耗部分查明原因要负经济责任,对节约部分要实行奖励。
3、对分部分项工程共同使用的材料如水泥砂浆、混凝土等,则建立搅拌站集中供应,按限额发牌子领料。根据牌子收回数量进行用料结算。
三、建立材料存放与进出仓台账管理制度:
除大宗材料露天堆放,不设置仓库外,其余施工所用材料物资到达现场后,都要通过验收,存入库房。做到:存放有序、零整分开、帐物对号、固定存放。为此,特制订如下仓库管理制度:
1、收料必须严格手续,做到无单不收料、无单不做帐,根据进场凭证进行验收登帐。
2、材料、物资在仓库保管中,要做到:不潮湿、不发霉、不生锈、不腐烂、不燃不燥,确保物资完整无缺,不发生差错和损坏。对贵重物资要有专库柜加锁,对危险品要隔离存放。
3、发料应根据无单不发,急用先发,顺序易出的原则,力求做到速度快速、数量准确、规格对路、手续简便。
4、要经常组织废料回收,修旧利废。对退回的材料物资事先要列出清单,然后办理退库手续;要经常清理现场,整理回收余料,做到工完场清。
5、必须设卡建帐,收发料单据要及时记卡、记帐,实行日清月结、季抽查,竣工后盘点的制度;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第二章、现场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人机固定制度:
1、生产工人是施工机械的操作者,对机械设备的合理使用、维护、保养负有直接责任。
2、实行人机固定制度,使现场施工机械的保管、保养工作落实到人。
3、能够按专人、专管、专用的机械设备都采取人机固定,对集体共同使用而不能按人分工的机械设备则实行机长负责制。
4、凡固定在班组使用的施工操作机械,如木工机械、钢筋加工机械等,则在班组内分别实行操作岗位负责制;对不能实行上述负责制的机械设备,则应设专职的保养工保养。
二、岗位责任制度:
1、在岗工人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来操作。
2、尽可能的提高机械使用率以达到提高质量,降低消耗。
3、人人都要爱护机械设备,严格执行保养规程。
4、保管好原机零件、部件、附属设备、随机工具;做到完整齐全,不丢失、不损坏。
5、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写好机械设备的运转记录。
三、例行保养制度:
1、操作人员在开机前、使用中、停机后必须按规定的项目和要求对机械设备进行例行的检查和保养。
2、班前及班后要做好机械设备的清洁、检查、润滑调整、紧固、防腐等例行性工作。
3、通过例行保养使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减少故障的发生。
四、定期保养制度:
1、机械设备运转到所规定的定额工时时,要停机进行保养。
2、保养周期根据机械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和实际工作经验而制定。
3、为了提高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单机效率,必须加强维修保养。
4、严格按照设备的保养间隔期,依据规定的作业的范围和要求,执行维修保养。
第4篇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检查验收制度
1、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由订货单位按合同进行检查,符合合
同约定,随货资料齐全,方能卸货接收。
2、施工单位填写《材料/设备/构配件报验单》,向监理部报验。 3、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有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监理员
负责检查验收。
4、材料进场要出具合格证,使用前出具复试报告。不合格或没有合格
证者,不得进场;没按规范要求进行复试者,不得使用。
5、材料复试取样,监理人员必须在场。
6、进场材料必须按型号、品种分开放置,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第5篇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检查验收制度
1、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由订货单位按合同进行检查,符合合
同约定,随货资料齐全,方能卸货接收。
2、施工单位填写《材料/设备/构配件报验单》,向监理部报验。 3、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有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监理员
负责检查验收。
4、材料进场要出具合格证,使用前出具复试报告。不合格或没有合格
证者,不得进场;没按规范要求进行复试者,不得使用。
5、材料复试取样,监理人员必须在场。
6、进场材料必须按型号、品种分开放置,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第6篇 监理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检验制度
工程监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检验制度
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执行材料、设备见证检验和联合验收的规定,负责检查和审阅承建单位提供的材质证明和试验报告,对材质有怀疑的主要材料,应负责抽样复查,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
1、进入施工现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经承包商自检合格后,由承包商项目经理签章,向工程项目监理部申请验收。
2、承包商对运到施工现场的设备,经检查包装无破损后,向项目监理部申请验收,并移交给设备安装单位。
3、在工程材料/构配件使用前,承包商应向项目监理部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使用报审表》,应注明工程材料/构配件数量清单、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单、厂家质量检验报告、厂家质量保证书等)、材料试验报告。
4、对进场的大中型设备监理工程师要会同业主、设备安装单位共同开箱验收。检验合格,监理工程师在报审表上签认,注明质量控制资料和材料试验合格的相关说明;检验不合格时,在报审表上签批不同意验收,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应清退出场,也可据情况批示同意进场但不得使用于原拟定部位。
5、工程材料的抽样送检应见证抽样送检。材料抽样送检见证人由项目监理部与业主协商后确定人选,并办理材料送检见证人卡。
6、见证人会同承包商材料送检人员按规定的比例和方法对工程材料进行样。抽样后与承包商材料送检人员共同将样品送到检测机构检测。
7、不合格材料应按情况采取降级使用或退场处理,如退场应在见证人见证下退场并填写退场证明书,并盖承包商公章,报总监理工程师备案。
第7篇 公司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技术部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具体工作由项目技术部会同投资发展部完成。
二、对于大宗材料、大型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
三、对不适宜招标项目的少量材料设备,要进行详细地考察了解,选择合适的产品。
四、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应根据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作出采购计划,周密布署,确保工期。
确定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定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保证及时供货。
五、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六、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帐。
七、项目技术部及其驻工地代表严格对进场工程材料设备进行监督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第8篇 监理制度: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检验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检验制度
1、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后,监理机构应在施工单位口头报验情况下,及时对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保证资料和实物质量进行检查。
2、监理机构通过检查,认定施工单位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质量保证资料和实物质量均合格时,应及时予以见证取样和送检。
3、监理机构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填报《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表》,并附经监理机构见证取样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试验报告单。
4、监理机构接到施工单位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表》后,应及时对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试验报告单进行检查。检验合格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署施工单位报送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表》。并回执给施工单位。
5、施工单位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均应有出厂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质量保证资料。施工单位没有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质量保证资料;或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质量保证资料不合格;或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质量保证资料与实物标志不符;或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实物质量不合格;监理机构不得准许施工单位使用,也不得准许施工单位私自复试后使用,更不得予以见证取样和送检。
6、监理机构通过宏观检查或见证取样检验认定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应以书面的形式要求施工单位运出施工现场。
7、凡本监理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管理部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发现监理机构准许施工单位将不合格或未复试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在工程上使用,由本监理单位责令立即整改,并根据危害程度给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解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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