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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矿应急物资装备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49

某矿应急物资装备管理制度

第1篇 某矿应急物资装备管理制度

为完善我煤矿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证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发挥其应有作用,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特制定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管理制度:

1、应急救援物资装备为应对突发事件而准备,在应急救援救护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必须保证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在日常的完备有效,不得随意使用或挪作他用。

2、各队组对现有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负有储存和妥善保管的责任,对救援物资装备应定人、定点、定期管理。

3、对于具备应急救援器材箱的队组应明确应急救援器材箱钥匙所在,不得随意挪动,保证在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器材箱可以顺利开启。

4、各个救援物资装备责任人应按规定定期对物资装备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及时更新有效期以外或状态不良的物资装备、补充缺失的物资装备、定期进行清洁擦拭,如发现较为严重问题时,应及时上报。并将检查、维护、清洁情况记录在案。

5、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使员工掌握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确保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在日常情况下的完备有效。

6、供应科经常对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存储、检查、维护、擦拭、记录情况进行督导,促进对救援物资装备管理水平的持续提高。

7、对于工作不到位现象,供应科有权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对于由于工作失误而造成的后果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8、不得随意对应急救援物资装备进行拆解维修。

第2篇 某煤矿停送电制度及应急预案

为了确保本矿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消灭隐患,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编写该停送电制度和应急预案。

1、本矿在停电检修设备时,必须由调度室统一指挥,电工不得擅自停电检修设备。

2、在井下检修电器设备时,必须有安全员和瓦检员在现场跟班,只有在无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检修,电工在检修过程中必须随时报告检修情况,并闭锁好电器设备开关,挂上“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并设专人看守。

3、检修完毕之后,汇报到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安全员和瓦检员对所停电地点的瓦斯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之后方可送电,并由矿长下达送电通知。

4、电工接到送电通知后,才能取下“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向停电区域恢复送电,并撤走警戒人员。

5、严禁约时送电

安全质量动态检查和验收制度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质保安,工程质量是安全的保障。

2、以采、掘作业规程为施工的质量要求基础,要求各作业班组严格以《煤矿安全规程》,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施工技术措施要求作业。

3、跟班作业矿级管理人员、安全员随时以安全质量要求进行班组作业指导,以保证班组每班作业都严格以安全生产质量要求进行工作,努力减少因质量不好而返工。

4、每月由安全生产矿长,工程带队组织检查验收确实作安全质量工作过程中有动态检查、验收。

5、每月20日由矿长组织带队检查验收班组工作的安全质量。

6、按安全质量三级建设管理进行管理考核,达到安全质量标准的进行奖励,达不到的按安全质量责任大小进行惩罚。

第3篇 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万一矿井发生水、火、瓦斯、大面积冒顶等重大事故,根据事故性质,严格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中的有关规定或《作业规程》中的有关规定,首先迅速将可能遇到伤害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并尽快通知地面矿值班人员。

2、若发生人员伤亡,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现场紧急施救,同时向地面报告伤亡人员的地点、时间、人数及伤亡程度和汇报人的姓名及地点等,接电话人员必须沉着、冷静,作好详细记录,并及时向矿长、业主等主管人员汇报。

3、矿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根据事故性质等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下达避灾救援指令,必要时,必须立即拔打120急救电话。同时上报乡、县煤炭主管部门,请求援助。

4、凡发生瓦斯、火灾、透水、大面积冒顶和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必须在矿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5分钟内及时向乡、县煤炭主管部门汇报。

5、矿必须随时备有担架2付和有关外伤急救药品并装入“急救药品箱”以应急备用。

第4篇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我矿主要灾害包括:水灾、火灾、瓦斯、煤尘、提升运输、顶板等灾害。

2、为预防各类灾害事故的发生,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矿组织专门制定《2007年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和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各类灾害的存在条件、危险分析、危害程度范围预测等分别制定了预防措施,并根据事故性质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发生事故后的上报制度及应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报集团公司批准。不编制或内容不全、不及时上报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

3、矿长、总工程师及各专业要组织职工对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和救援预案进行学习,认真抓好落实,让每一名职工了解掌握矿井的灾害隐患及预防与处理措施,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50元。

4、矿长负责《灾防计划》所列工程项目的落实,并根据矿井生产中实际变化情况,有通防科及时对《灾防计划》修改补充(每季度至少一次)。对修改后的《灾防计划》要及时向职工传达贯彻,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50元。

5、每年必须要与救护队联合,有计划的组织一次矿井反风演习和救灾演习,并进行总结,演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提高矿井抗灾能力,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50元。

6、按照明确职责,重点检查、预防为主的原则。各专业根据所辖范围,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危害,提出处理意见或整改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50元。

7、对特殊地点实行重点监控管理,由专业领导分班盯岗,及时汇报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异常现象,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50元。

8、出现异常情况,各岗位作业人员要及时汇报矿调度室、专业领导,根据事故应急处理计划或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人员,采取措施,积极组织自救,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50元。

9、以上考核由通防科负责建立考核台帐。

第5篇 煤矿应急值守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工作,有效应对紧急事件和突发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 672 条“煤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安全、生产和技术部门负责人及以上管理人员参加煤矿应急值守,煤矿指定的值班人员可以参加煤矿应急值守。

(三)参与煤矿应急值守人员,实行 24 小时值班,并按规定的交接班时间进行交接班,值班及交接班地点为应急值守室(可设在调度室)。

(四)煤矿应急值守当值小组组长根据当天值班人员的实际情况安排应急值守人员

及值班时间,保证 24 小时有应急值守人员值班,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五)煤矿应急值守人员必须熟悉信息收集、汇总、报送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填写煤矿应急值守记录,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在本值班日未完成的工作及安全状况应向接班人交接清楚。

(六)煤矿应急值守人员发现或接到信息员报告,有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时,必须立即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理措施,安排相关应急人员及时处理,及时向调度指挥中心和煤矿带班领导汇报。

(七)信息员在各工作地点发现隐患,应根据隐患严重程度,立即安排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整改,发现事故和严重隐患要立即汇报煤矿应急值守人员,根据煤矿应急值守人员指示开展工作。

(八)煤矿应急值守人员值班期间必须在煤矿应急值守室值班。

(九)应急值守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急值守人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汇报,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十)应急值守人员因事、因病不能值守或需离开值守室,必须同时向调度员和当值小组组长请假;并请同组或他组人员替班。

第6篇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兼职救护队的战斗准备,促进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准备水平,建立装备先进、组织严密、作风过硬、素质良好、协调有效、快速反应、能够协同专业矿山救护队一起作战的应急救援队伍,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22)第

672 条“煤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

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等规章制度”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兼职救护队的主要任务

1.引导和抢救井下遇险、遇难人员。

2.受令处理井下火灾、瓦斯、煤尘、水害和顶板等灾害事故。

3. 受令进行危及井下人员安全的救援和地面消防工作。

4. 受令进行煤矿排放瓦斯、启封火区、启封密闭、反风演习以及其它需要配用氧气呼吸器才能完成的工作。

5. 参与审查、贯彻实施煤矿应急救援预案,协助煤矿搞好安全生产和消除事故隐患工作。

6. 协助煤矿搞好职工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培训。

(三)救援报告

1. 报告程序:现场救护小队长→现场指挥长→地面指挥部→总指挥长。

2. 报告内容:事故地点、事故时间、事故性质、受灾人数、受灾范围。

3. 报告要求: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及时向现场指挥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调度室或抢险救灾指挥部。

(四)值班工作

1. 值班队员必须坚守岗位,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提高警惕,常备不懈,当接到事故电话立即出动。

2. 值班期间,对救援装备进行全面检查,必须保证呼吸器合格、完好,处在备战状态,氧气压力不得低于 18mpa。值班小队人员听到事故报警后,应立即做好出动的准备,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动进行救援。

3. 电话值班员不得请他人代替,必须听清记清事故电话,及时、准确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杜绝误传误报事故电话或上级指示精神导致救护工作失误。

4. 值班人员发现通讯有故障,应立即向电话维修人员汇报,及时处理,以保证通信畅通。

(五)装备检查维护保养

1. 兼职救护队员必须对自己所佩带的氧气呼吸器认真保养和维护,保证 100% 合格和完整好用。

2. 救护器材和装备(包括个人装备)平时要精心保养,认真检查,有问题及时处理,保证作战时的正常使用,按规定,干净、整齐地放在指定地点。

3. 小队长要对小队的技术装备和队员佩用的仪器进行全面的检查,以掌握小队全部装备的情况,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必须全部整改合格。

4. 煤矿矿级领导负责对技术装备进行定时或不定时的检查和抽查,抽查结果进行认真记录,对不合格的仪器、装备责令其立即整改合格。

(六)学习、训练及考核

1. 制定学习和训练计划,做到学习和训练相结合。

2. 业务理论的学习和体质训练要作为兼职救护队日常工作来抓,每天除正常下井工作外,学习和训练严格按每月工作日程表执行。

3. 集体项目、演习训练的项目,由兼职救护队根据每月计划安排组织实施。

4. 训练由队长组织实施。训练要从基础开始,结合实际,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注重实用性,要求纪律严明,认真做好记录。

5. 每次学习和训练课,课前课后要集合,认真安排工作任务和课后总结。训练期间要严肃认真地完成安排的各训练项目。

6. 根据学习和训练计划,兼职救护队定期对各安排科目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严格按制定的《奖惩制度》进行奖罚。

7. 兼职救护队每半年进行一次理论考试和体能考核。

(七)战后总结讲评

1. 为提高兼职救护队处理各种灾害的整体水平,事故处理完毕后,必须进行总结讲评,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以不断提升兼职救护队的作战技术与水平。

2. 处理事故后由指挥员和兼职队长进行认真总结,从接警出动、作战方案、战术运用、协同配合、组织纪律和完成任务情况方面,认真总结。

3. 对事故处理进行全方位总结评比,总结成功经验和工作不足及教训,提出改进方法。

4. 对勇敢作战,积极完成任务的队员,进行表扬和奖励。(八)材料装备库房管理

1. 装备室由仪器装备管理员进行管理,必须保持库房干净、卫生,设备器材存放整齐、有序,存取方便。严格履行领用批准手续,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借出库房内的物品。

2. 装备室内禁止吸烟,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库房内,库房内的装备及器材,除处理事故、训练外,不得随便拿用。

3. 消耗的技术装备和个人领用的备品配件,必须及时登记和按照计划进行领取。

4. 装备必须定期检查,保持合格,使其达到技术标准,做到存放整齐、清洁,严禁乱堆乱放,造成损失按制定的《奖惩制度》处理。

5. 必须做好备品备件和物资的保管和统计工作,严格执行领发手续,不得乱领乱发或私自拿用,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 材料保管员必须及时、认真做好进出货的记录,详细登记造册,对损耗的物资应及时上报并补充。

(九)下井预防检查

7. 按主动预防事故的原则,有计划地安排小队下井熟悉巷道,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工作中必须按照小队领导的布置,认真完成任务。下井中,必须认真了解各采掘工作面的巷道布置情况,熟悉矿井通风系统,以及井下各设施、硐室的位置。

8. 预防检查要做到“四勤,一坚持,一果断”,四勤是:嘴勤、腿勤、手勤、眼勤;一坚持: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一果断:发现危及煤矿和矿工生命安全隐患时,应当机立断,果断处理。

9. 下井熟悉巷道和安全检查必须按规定线路对所有工作面、工作点进行认真检查;

10. 预防检查结束后,必须填写行走路线及隐患记录,并本人签字认可。

第7篇 选矿厂安全防范重点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一、前言: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照《矿山安全生产》中的有关规定,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从严对全厂范围内高危区域地带的安全放范管理,做到责任明确,措施提当,保障各项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应急救援制度。

二.成立选矿厂安全防范重点及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小组:

组长:张仁忠

副组长:张友辉曹江洪刘训才 罗时忠

成员:庹宇翔刘沧何伦森杜荣华何德飞张光明吴启涛

王健林张茂林杨继明杨炎以及各车间兼职安全员

二、选矿厂安全防范重点部位:

硫酸贮罐 高位水池 尾矿库

1.0硫酸贮罐应急救援制度:

1.1严格执行卸酸操作规程,穿戴好劳保用品,并检查酸车有无漏酸和门有无松动,卸酸工方能开始卸酸

1.2进入厂部的酸车,卸酸工在认真检查好酸罐,确保有一定空度的情况下,方能可以卸酸

1.3卸酸过程中,严禁赤手、赤足卸酸,开始放酸后,并离卸酸位置3米以上站立

1.4酸车卸酸完毕,卸酸人和经警负责对卸酸完毕与否进行检查,并将酸票由卸酸人和调度当班人员签字,方可放行

1.5严禁其它任何闲杂人员到硫酸贮罐5米以内游玩、站立

1.6生产安全科负责安排卸酸工每天测量硫酸贮罐空位,并报调度室是否通知运输公司运酸,确保我厂生产的顺利进行

1.7生产安全科负责硫酸贮罐液位的监控,以及对硫酸进量和用量的统计、安全的管理工作

2.0权利:

2.1生产安全科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3.0责任:

3.1生产安全科对硫酸贮罐的的安全管理负责

4.2卸酸工在卸酸过程中违章操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负责

㈡高位水池安全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1.1本制度仅适用于新龙坝选矿厂高位水池

2.制度内容:

2.1严禁任何人攀越池子和到高位水池游泳

2.2严禁任何人和畜离高位水池3米以内游玩和放牧

2.3生产安全科将按时对高位水池房屋的开、闭,安排人查看高位水池水位情况,不得在高位水池边缘进行查看。

3.权利:

3.1有权制止任何闲杂人员攀越水池和到高位水池游玩

3.2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制止违章作业

4.责任:

4.1生产安全科对高位水池的安全管理负责

4.2生产安全科调度室对抽水过程中,由于查看液位不准、计算不准,造成水从顶部溢出和其它安全事故负责

㈢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1.1本制度仅适用于新龙坝选矿厂尾矿库

2.制度内容:

2.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以及上级机关的规定和指示,掌握尾矿设施的自身规律性和科学性,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有关操作技术规定,认真做好尾矿库使用与建设过程中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尾矿库的安全与稳定。

2.2 尾矿设施管理和操作人员,发现隐患、不安全征兆,违反操作规定和设计要求而使尾矿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可能受威胁的现象,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采取处理措施,不得贻误时机。

2.3 严格管理尾矿排放工作,做好废水的回收工作,尾矿排放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2.4 要按企业内部责任划分,适时编制尾矿库治理的长远规划,年季计划,提供尾矿库库容资料,以及坝体的安全防范措施和治理方案。

2.5 改进尾矿排放工艺,逐步实现科学化管理,以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社会效益和基地经济效益。

2.6 尾矿设施的运行管理是生产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应坚定不移地贯彻安全第一方针,应对企业领导、基层单位领导以及管理操作人员分级明确责任,严格按制度办事,以确保尾矿设施的运行安全而可靠。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尾矿库主坝与子坝在建设中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必须保证工程质量。

3.2 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尾矿排放动态,尾矿排放要求应达到下列标准。

3.2.1 尾矿颗粒分布,粗粒沉积于坝前,细粒排至库池内,在有效沉积滩范围内,不允许有大面积和较厚的矿泥沉积。

3.2.2 沉积滩面应均匀平整,坡度符合设计要求。

3.2.3 沉积滩必须有足够的安全长度。

3.2.4 放矿矿浆流量和浓度应保持稳定。

3.2.5 严格矿浆流沿着子坝内坡址流动。

3.3 分散支管排放尾矿时,应根据分散放排矿支管的间距、位置,每次开放的管数与时间,水平排渗体的使用与距离,应按设计要求和作业计划布置与使用,并根据滩长,滩面矿浆流状态与滩面平整度,滩坡等情况,及时调整。

3.4 开展予测坝体的稳定情况以及筑坝试验研究工作,作好坝体的监控工作,同时开展坝体移动与稳定性的研究工作。

3.5 尾矿库水不仅关系到回水利用和环境污染,而且是直接威胁尾矿库安全的关键性影响因素,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作业计划及操作技术规定,切实做好尾矿库水控制的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库池水位,水边界位置,水域范围,抓好‘五防’。

3.5.1 防止洪水漫顶。

3.5.2 防止渗流管涌。

3.5.3 防止浸润线抬高造成滑坡。

3.5.4 防止雨水冲刷坝面山洪拉沟造成泥土流失。

3.5.5 防止坝面管道、闸门损坏而破坏坝面。

3.6 尾矿库管理人员在负责抓好“五防”在同时,结合坝体实际情况,应组织人员进行汛前、汛后的安全大检查,当日发现的隐患,不得拖至第二天处理。(重大隐患除外),防范内容包括。

3.6.1 汛前对坝体、管路、溢洪设施进行全面的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当机立断加以处理。

3.6.2 加强夜间巡视,检查坝面有无拉沟渗流现象,管道闸门有无损坏和渗漏,防洪沟、人字沟有无阻塞现象,一经发现,组织人员及时处理。

3.6.3 排渗井及时排水以降低浸润线。

3.6.4 加强监测工作,掌握坝体水位变化及坝体位移变形动态,控制水边线位置、库区水位与实际坝顶高差,发现险情及时通报高度室,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3.6.5 要有足够的调洪库容,以适应不同频率的暴雨,避免漫顶和溃坝,使坝体安全渡汛。

3.7 汛前应准备好必要的抢收险物资、工具、器材,运载机械维护整修上坝道路,并确保安全畅通。

3.8堆筑的子坝不得作为抗洪挡水堤坝使用,不准在子坝设置泄洪口,汛期必须作好防冲刷和渗漏与堆坝的切实措施。

3.9 尾矿库管理人员应经常观察尾矿设施有无发生事故或发现不安全征兆和隐患,如发现应及时记录出事地点,时间和有关数据等情况记录于下表

尾矿库事故处理情况分析表

序号

时间

事故地点

事故原因

况治理情

治理效果

当班人

1

2

3

3.10 坝体动态监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3.10.1 坝体渗流量与浑浊度观测,此类形象多半是坝体渗透变形征兆。

3.10.2 坝体变形观测,检查坝体和下游坝有无塌坑裂缝现象。

3.10.3 孔隙水压力观测,应注意观察库内、岸坡有无旋涡、浑水等。

3.10.4 原矿粒度、矿浆流量与浓度,尾矿水水质测试。

3.10.5坝体尾矿颗粒分布、沉积滩长度与坡度测试。

3.10.6 初期坝体还需检查有无兽洞、蚁穴等,并及时处理,杜绝由此带来的隐患。

3.11 堆筑子坝,须充分利用筑坝时机,必须于汛期和冰冻期前完成子坝堆筑作业,不许搞仓促堆筑子坝。

3.12 值班人员负责放矿管理、运行检查,事故处理、溢洪设施巡检以及各种监测设备仪器等,因此坝上值班室与生产调度室、三个泵站必须建立可靠的通讯设施,保持工作联系。

3.13 尾矿分散排放和集中排放应按设计规定严格执行,以减少推土机推尾矿的迂回距离,分散排放前需先上溢洪闸板停止放水,以提高水位控制水边线。

3.14 坝上输送管要特别加强巡视检查和维护管理,严防喷浆漏矿冲毁堤坝造成危害事故,严禁将管、闸、阀等杂物埋入坝体内。

3.15 在尾矿库范围内,尤其在坝体、排水构筑物、输送管线及附近,不得任意进行爆破、采矿、挖土等对尾矿库安全有影响的活动。

3.16 负责尾矿库区的绿化及规化管理工作,应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播种或种植,并加以维护,使坝堤坚固并减少尾矿污染范围,绿化库区环境。

4.职责与权限

4.1 尾矿库管理应有中长远规划,不断学习国内外先进技术,不断改进管理办法。

4.2 由于管理不善、工作失职造成尾矿污染环境事故,视其后果,按规定给予处理。

4.3 尾矿库发现不安全隐患,管理人员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影响选厂生产,按规定给予处罚。

4.4因管理不严,造成尾矿数据失真,以及各类统计报表失真影响工作者,视其情节给予处罚。

4.5尾矿管理人员由选厂考评组负责考核。

4.6具体考核办法执行瓮福磷矿和厂有关规定。

第8篇 煤矿应急预案制度

为预防和控制环境和职业安全方面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并在重大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迅速作出响应,以预防或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故的危害,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露天矿调度室,主任由调度室主任担任。

调度室值班人员职责:

(1)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露天矿值班领导、矿长、安全机电矿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调度室主任。

(2)根据救援领导小组的指示立即向公司总调度室报告。矿长、值班领导接到通知后,下令启动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发生重特大事故抢救时各有关人员的职责

(1)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总工程师、生产矿长、调度室主任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2)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在矿长的全权指挥下参加抢救事故的指挥工作,矿长不在时总工程师全权负责。

(3)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必须的设备材料。

(4)安检科科长: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以及按照《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实行有效监督。

(5)采剥段段长:在副组长的带领下负责指挥全段所有人员对事故现场遇难人员的转移和撤离工作。

(6)运输段段长:在副组长的带领下负责指挥全段所有人员对事故现场物资和遇难人员的运输工作。

(7)防排段段长:在副组长的带领下负责指挥全段人员对事故现场防灭火及水源的补给工作。

(8)机电科科长:在副组长的带领下负责指挥全科所有人员对事故现场的通讯顺畅工作。

(9)生产技术科科长:在副组长的带领下负责指挥全科所有人员编制对事故现场的遇难人员和设备的营救方案。

(10)调度室主任:负责全面协调设备和指挥人员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11)综合办公室主任:在副组长的带领下负责指挥全体办公室所有人员对家属的接待工作和思想工作。

(12)财务科科长:在副组长的带领下负责指挥全科所有人员预案的资金启动工作。

三、应急预案的防御

露天矿的应急领导小组在组长的领导下成立的应急办公室要定期对各部门、施工区、生活区进行检查,消除潜在的隐患,力保露天矿各部门人员的安全。

应急办公室要严格督促各部门认真进行检查,并协助各部门消除隐患,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

四、应急预案的演练修改工作

每年由调度室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并进行评价,及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保证应急预案的有效和实用性。

第9篇 s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第一条:根据矿生产实际,每年编制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次,主要由地面、井下重大危险源、灾害源监控及应急预案两部分组成。

第二条:矿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安监处长

成员:其他矿级领导及副总、生产技术部、调度室、安监处、办公室供应公司、武装保卫科、井下采掘一线单位、井下辅助单位、地面辅助单位行政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安监处,并在调度室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应急预案汇总整理、修订工作及监督整改落实工作。

第三条:职责

矿长: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工作

生产矿长:负责应急救援预案实施过程中所必需人员的待命组织工作,及时调整救灾所必须的材料准备,严格控制进入危险区域的作业人员。

总工程师:是矿长组织实施应急预案的第一助手,协助矿长制定抢险方案和落实应急处理计划。

安监处长: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监督落实

办 公 室: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起草、修订、申报及监督整改落实

供应公司、保卫科:负责抢险物资准备和抢险次序维持组织工作

其他职能科室:负责重大危险源识别及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

基层单位:负责抢险人员组织准备工作

第四条:重大危险源监控及应急预案每年编制一次,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及应急预案可行性每季度组织审核一次。

第五条: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包括:

第一部分:矿井危险源的确定

第二部分: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

第三部分:事故现场人员应急措施

第四部分: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电话

第五部分: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程序及措施

第六部分:重大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职责

第七部分:重特大灾害事故监控及应急预案

第八部分:应急救援演习

第六条:矿每年要与矿区医疗中心、矿区救护大(中)队鉴定应急抢险救援协议。

第七条:矿每季度组织一次应急预案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对不掌握应急预案相关措施操作要领的岗位人员,由矿教育培训中心组织强化培训,直到合格。区队每月组织一次职工及特种作业人员事故应急措施、预案学习、考试工作。

第八条:事故、灾害现场级别最高的安全管理人员(含区队长、班组长)是现场应急抢险的先驱指挥者,负责事故汇报及组织现场人员紧急避险和现场及时抢险,减少事故损失。发生事故后,应就近以最短的时间向矿调度室汇报。要报请事故地点,事故可能发生的原因,灾区人员清点情况,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事故现场抢险状况(含所采取的措施)。

第九条:矿教育培训中心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培训,确保各岗位人员具备紧急避险能力和抢险能力。

第10篇 某矿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矿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综合实战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救援小分队是推进应急队伍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因地制宜,合理规划。

二、加大投入,建立应急队伍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应急队伍经费保障力度,

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有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工作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要加强应急队伍装备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三、加强协同配合,完善应急队伍运行管理机制。要建立健全应急队伍及装备统一调度、快速运送、合理调配、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

四、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应急队伍的培训和演练。每年都要制定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计划,通过邀请相关专家、实践经验丰富的一线应急人员,进行集中讲授和现场培训,开展相关应急管理知识、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应急队伍素质。

要依托现有的设施和条件,建立或确定应急救援训练基地。采用实战演练、桌面推演、跨区联合演练等方式,积极开展多种应急队伍参加、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综合性应急演练,提高合成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

五、完善相关政策,积极支持应急队伍建设与发展。认真研究解决应急队伍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落实应急救援队员的医疗、工伤、抚恤、保险等制度,

以及应急车辆执行应急救援任务时免交过路费等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应急救援队伍装备标准,建立企业应急队伍的征用补助制度。对在应急管理、应急队伍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开展应急队伍建设示范工作,发挥典型引导作用,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第11篇 制定矿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1、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的依据

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应由矿山企业准备,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的依据为危险评估即事故后果分析,包括:

(1)对潜在事故的描绘(如容器爆炸、管道破裂、安全阀失灵、火灾等);

(2)对泄露物质一的预测(有毒、易燃、爆炸);

(3)对泄露物质扩散的计算(气体或蒸发液体);

(4)有害效应的评估(毒、热辐射、爆炸波)。

2、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包括的内容

(1)潜在事故性质、规模及影响范围;

(2)危险报警和通讯联络步骤和方法;

(3)与政府及各紧急救援服务机构的联系;

(4)现场事件主要管理者(总指挥)及其他现场管理者的职权;

(5)应急控制中心的地点和组织;

(6)危险现场人员的撤离步骤;

(7)非现场但可能影响范围内人员的行动原则;

(8)设施关闭程序;

(9)节假日等特殊情况的安排。

3、应急控制中心(指挥部)包括的内容:

(1)足够的内外线电话和无线通讯设备;

(2)危险物质数据库:危险物质名称、数量、存放地点及其物理化特性;

(3)救援物资数据库: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名称、数量、型号大小、存放地点、负责人及调动方式;

(4)设施示意:

--救援设备存放点;

--消防系统;

--污水和排水系统;

--设施接口;

(5)风速、风向和气温等测量仪器;

(6)个人防护和其他救护设备;

(7)厂矿内职工名单表;

(8)关键岗位人员的住址和联系方式;

(9)现场其他人员名单,如承包商和参观者等;

(10)当地政府和紧急服务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11)应急与事故处理法规标准手册。

应把应急控制中心设在风险最小的地方并确定另外一个应急中心,因为主控制中心可能被有毒气体笼罩而不能使用。

4、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注意事项

制定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应注意以下事项:

(1)每一个危险设施都应有一个现场应急计划;

(2)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由企业制定并实施;

(3)企业负责人应确保应急所需的各种资源(人、财、物)及时到位;

(4)企业负责人应与紧急服务机构共同评估,是否有足够的资源来执行这个计划;

(5)应急救援预案要定期演习;

(6)确保现场人员和应急服务机构都知道;

(7)根据内外情况的变化,应急救援预案要进行评估和修改。

5、报警和信息传递

(1)企业管理部门应能将任何突发的事故或紧急状态迅速通知给所有有关工人和非现场人员,并作出安排;

(2)企业管理部门应将报警步骤通知所有工人以确保能尽快采取措施,控制势态的发展;

(3)企业管理部门应根据设施规模考虑紧急报警需求;

(4)应在多处安装报警系统,并达到一定的数量,这样报警系统才能工作;

(5)在噪声较高的地方,企业管理部门应考虑安装显示性报警装置以提醒工作的工人;

(6)在工作场所警报响起来时,为能尽快通知应急服务机构,企业管理部门应保证有一个可靠的通讯系统。

6、关键岗位工人的确定和责任划分

(1)作为应急救援预案的一部分,企业管理部门应委派一名现场事件管理者(如果必要,委派一名副手)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处理事故。

(2)现场事件管理者应肩负如下责任:

①评估事件的规模(为内部和外部应急机构);

②建立应急步骤以确保工人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的损失;

③在救护人员到来之前,(如有必要)直接参与救护活动;

④安排寻找受伤者;

⑤安排非重要工人撤离到安全地带;

⑥设立与应急中的通讯联系点;

⑦在现场主要管理者到来之前担当起其责任;

⑧如有要求,应给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3)现场事件管理者应从服装或帽子的穿戴上很容易辨认。

(4)作为应急救援预案的一部分,企业管理部门应委派一名现场主要管理者(如需要,也可委派一名副手),从应急中心开始负责全面的事故管理。

(5)现场主要管理者的责任如下:

①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帮助,并实施应急计划;

②在受影响以外的地方,尝试进行设施的直接操作控制;

③继续复查和评估事件的可能发展方向,以决定事情可能的发展过程;

④指导设施的部分停车,并与现场事件管理者和关键工人配合,指挥这些设施的现场撤离;

⑤确保任何伤害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⑥与消防人员、地方当局和政府监察员取得联系;

⑦在设施内实施交通管制;

⑧对保持紧急情况的记录做出安排;

⑨给新闻媒介发送有权威的信息;

⑩在紧急状态结束之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

(6)当应急救援预案确定其他由工人承担的主要任务时(如急救人员、大气监测人员、照顾受伤人员),企业管理部门应确保这些工人知道他们准确的任务。

7、现场措施

(1)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首要任务是控制和遏制事故,从而防止事故扩大到附近的其他设施,以减少伤害。

(2)企业管理部门应在应急救援预案中包含足够的灵活性以保证在现场能采取合适的措施和决定。

(3)企业管理部门应考虑在应急救援预案中怎样进行下列各方面的工作:

①非相关工人可沿着具有清晰标志的撤离路线到达预先指定的集合点;

②指定某人记录所有到达集合点的工人,并将此信息告之应急控制中心;

③指定控制中心某人核对与事故有关的那些人到达集合点的名单,然后再核对那些被认为是在现场的人员名单;

④由于节日、生病和当时现场人员的变化,需根据不在现场人的情况,更新应急控制中心所掌握的名单;

⑤安排对工人进行记录,包括其姓名、地址、并保存在应急控制中心并定期更新;

⑥在紧急状态的关键时期,授权披露有关信息,并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该信息的唯一出处;

⑦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恢复步骤中应包括对再次进入事故现场的指导。

8、应急程序演习

(1)一旦应急救援预案被确定下来,企业管理部门应确保让所有工人以及外部应急服务机构都知道。

(2)企业管理部门应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在事故期间通讯系统是否能动作;

②撤离步骤。

9、计划评估与修订

(1)在制定计划和演练过程中,企业管理部门应让熟悉设施的的工人包括相应的安全小组一起参与。

(2)企业管理部门应让熟悉设施的工人参加演习和操练,与设施无关的人,如高级应急官员、政府监察员也应作为观察员监督整个演练过程。

(3)每一次演练后,企业管理部门应核对该计划是否被全面检查并找出不足和缺点。

(4)企业管理部门应在必要的时候修改应急计划以适应现场设施和危险物的变化。

(5)这些修改应让所有参与应急救援预案有关的人知道。

第12篇 煤矿应急救援制度

煤矿应急救援制度要求煤矿企业要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发生事故后的上报时限、上报部门、上报内容及应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等。

煤矿应急救援制度的作用是,一旦发生事故企业就能够立即技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确定的救援方案开展工作,避免事故救援的盲性和手忙脚乱无章可循。预先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煤矿生产建设活动必不可少的安全管理措施。1985年7月20日四川省某煤矿轨道上山因岩溶裂隙透水泥浆和砾石将上山下口堵住,7名矿工被困在上山里。在抢救过程中,因无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救人员盲目行动,加上救人心切,结果造成重大失误,致使61名救援人员死亡。血的教训说明,制定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是非常必要的。同时,煤矿企业每年至少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方案组织一次矿井救灾实践演习对演习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漏洞,必须采取措施,立即整改,不断修改和补充,完善《计划》,增强其《计划》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实用性。

一、《计划》的内容

煤矿企业根据本矿井的事故隐患进行分析研究然后对事故隐患的潜在危害和事故应急救援来编制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计划》的编写由文字说明、附图以及抢险救灾消防材料设备和必要的工程规划表组成。文字说明既要详尽确切,又要避免烦琐冗长,可尽量采用示意图和表格表示。《计划》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应能起到防止事故发生,并在事故一旦发生后,能有效地阻止事故扩大和快速营救人员的目的。具体有以下内容:

(一)必备的图纸及技术资料

(1)矿并通风系统图、反风试验报告以及反风时保证反风设施完好可靠的检查报告。

(2)矿并供电系统图和井下电话的安装地点。

(3)井下消防、洒水管路、排水管路和压风管路的系统图。

(4)地面和井下消防材料库位置及其储备的材料、设备、工具的品名和数量登记表。

(5)地面并下对照图中应标明井口位置和标高、地面铁路、公路、钻孔、水井、水管、贮水池及其他存故供处理事故用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的地点。

(二)文字说明

文字说明中包括:

(1)可能发生事故地点的自然条件、生产条件及预防的事故性质、原因和预兆。

(2)出现各种事故时,保证人员安全撒退所必须采取的措施。

(3)预防及处理各种事故、恢复生产的具体技术措施。

(4)实现预防措施的单位及负责人。

(5)参加处理事故指挥部的人员组成、分工和其他有关人员名单通知方法和顺序。《计划》中人员的分工要明确具体,通知召集人的方法要迅速及时。

三)安全迅撒退人员的措施

(1)及时通知遇灾区和受威胁地区人员的方法(电话、音响、放特殊气味等)及所需材料设备。

2)人员撒退路线及该路线上需设的照明设备、路标、自救器及临时避难硐室的位置。

(3)风流控制方法、实现步骤及其适用条件。

(4)发生事故后,对井下人员的统计方法(一般采用矿灯牌和考勤记录统计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

(5)救护队员向遇灾人员接近的移动路线。

(6)向待救人供给空气、食物和水的方法。

(四)处理灾害和恢复生产措施的编制原则

(1)处理火灾事故,应根据已探明的火区地点和范围制定控制火势的方法,风流调度原则和方法,防止产生瓦斯煤尘爆炸的措施、步骤,采用的灭火方法,防火墙的位置、材料和修建顺序等。

(2)处理爆炸事故,关键是写出如何迅速恢复灾区通风用适当风量冲洗灾区,避免出现成消除火源,防止瓦斯连续爆炸的措施。

(3)其他事故(煤与瓦斯突出、冒顶、透水、输提升和机电事故等)的预防和处理措施,也应根据本矿井具体情况制定。

为使《计划》尽量与客观事物发展过程相吻合就需要通过调查研究和集中群众智慧然后根据现状和历史教训编制出切实可行的《计划》而且,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采掘计划的变更、通风系统的改变等),每季度还要对计划作出相应的修改与补充。

二、《计划》的审批与实施

(1)《计划》必须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通风、采掘、机电、地质和安全等单位有关人员编制,并有矿山救护队参加。

(2)《计划》必须在每年开始前1个月报矿务局(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已批准的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连同所附工程图和表册,应分别送交矿长、有关副矿长、矿总工程师、矿调度室、矿安监处(站)、矿山救护队,井上报矿务局总工程师、总调度室、安全监察局各一份。

一般安全监察局负责定期检查各矿矿并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贯彻执行情况矿安监处负责检查区(队)贯彻情况。

(3)在每季开始前15天,矿总工程师根据矿并自然条件和采掘工程的变动等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对《计划》进行修改和补充。

(4)已批准的《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5)已批准的《计划》应立即向全体职工包括全体矿山救护队员)贯彻,组织学习,井熟悉避灾路线。各基层单位的领导和主要技术人员应负责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井进行考试。

没有学习过或考试不及格,不熟悉《计划》有关内容的干部和工人,不准下井工作。《计划》如有修改补充,还应组织职工重新学习。

(6)每年必须至少组织1次矿井救灾演习。对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必须采取措施,立即

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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