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机电设备器材管理制度
一、设备领用制度:
1、所有机电设备器材管理权、发放权在机电科,机电设备器材的修理、发放、回收及验收等,由机电科进行统一管理。
2、各单位领用、上交的设备,必须到机电科设备管理办理上帐、消帐手续,建立帐、卡,做到帐、物、卡三相符。
3、工作面安装设备和大型设备,由调度室牵头,机电科、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共同验收,机分厂必须填写设备检修卡,杜绝不完好设备入井,确认设备完好,几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入井使用。
4、各单位工作面设备移交、安装、更换必须经设备动态员做表,三方共同签字方可生效,各队组不允许井下互借,否则对双方责任人管理性罚款各50元。
5、凡工作面移交,队组必须当天内到机电科办理下帐、上帐签字手续,每超一天对责任人(机电队长、包机组长)罚款30元。
6、每月23日以前由各队机电队长把所在队组缆线、设备数量、型号、使用地点报动态员,双方共同核实数量,如有丢失当场开具罚、赔款;凡不报者,对责任人罚款30元。
二、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设备使用要实行定人、定机、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
2、各类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杜绝野蛮操作,否则,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30元。
3、严格执行设备定期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
三、设备检修:
1、机分厂所检修的设备由机电科下达检修计划,按下达的计划,机分厂到设备待修库领取所检修的设备,并由双方对设备的状况现场检查,所修理的部位及需领取的配件填表、签字,完不成检修计划,每台件对车间罚款20元。
2、对各车间检修的设备实行三级验收制度,严把检修质量关,每台设备清洁、卫生、刷漆、通电试运转,验收合格后入库。
3、委外修理的设备,填写《委外修理设备审批单》,严格按程序审批,修理后的设备,要做好检查、试验工作,不合格设备严禁入库、上帐。对工作不负责任,将不合格设备验收上帐,造成损失的,严肃追究责任,并对设备组负责人罚款20元。
四、设备回收:
1、井下闲置设备应及时出坑,大型设备要求五天内出坑,小型设备三天内出井,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及时出井,每推迟一天,对单位负责人(队长、机电队长、领料员)每台件罚款20元。
2、对回收出井的设备,由设备大材组设备验收员和交回设备队组联合验收,认真把关,属人为损坏、短缺设备及配件的,设备验收员根据丢失损坏情况按原价开据赔款单。损坏严重者进行分析通报处罚。
3、井下工作面回撤结束,必须按调度组织的现场办公纪要在规定时间内出井。若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出井按设备管理规定处罚,工作面回撤结束后,各队组(单位)必须在设备大材组通知时间三天内到机电科办理对账结账手续,超过规定时间对责任人每天20元罚款。
五、井下动态巡回检查管理:
1、井下备用设备要做到摆放整齐,文明卫生。为保证正常生产,电气设备必须接上电缆,不定时的通电运转,以确保备用设备起到备用作用,发现没有通电,摆放地点不合理,每台件罚队长、包机组长各30元。
2、井下动态员必须经常下井,深入现场,了解设备使用情况,对闲置、更换下来的设备,及时下达出坑通知单,经双方签字交机电科设备回收,验收员考核。
3、动态员坚持对使用设备巡回检查,发现野蛮操作、超负荷运行、不合理使用、不维护使用及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处罚20元。
六、电机车、矿车奖罚管理办法:
1)电机车、矿车统一由机电科管理,运输队使用、修理或委托机分厂修理。
2)运输队矿车报废必须经机电科,并同时办理报废手续。1吨矿车报废允许为每年5%,底卸车为1%,多一辆运输队按实际现价赔偿。
3)机电科每月对矿车进行全面清查,发现丢失按原价赔偿。
4)直流电枢(电机转子)修理由机电科负责外委修理,验收。
第2篇 井下机电设备使用维护制度
为了能科学地对井下机电设备进行管理 , 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 , 保持设备技术状况良好 , 并能及时发现设备故障 , 减少损失。依照机电设备管理规范要求 , 本着机电设备谁操作使用谁负责日常保养维护的原则 , 结合井下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
一、各班组使用的机电设备由实际操作人员负责日常保养使用 , 操作人员必须正确使用机电设备 , 严格按本岗位设备操作规程要求使用维护。
二、操作人员必须定期清理机电设备外部的杂物 , 确保设备运行正常。严禁用手触摸控制箱内线路 , 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三、操作人员在启动使用机电设备前 , 应先检查设备外观有无损坏 , 电源接头是否有松动变色现象 , 经常保持机电设备润滑、清洁、齐全、紧固 , 及时排除缺陷和故障。
囚、启动设备后 , 应观察是否有异常声音 , 及时发现问题和消除隐患 , 大型故障及时报告机电设备科 , 由工区和机电设备科派员处理。
五、操作人员不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 及启动使用设备前不对设备进行例行检查而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 , 追究操作人员的责任。
六、操作人员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而造成设备损坏事故的 , 由操作人员负全部责任。操作人员报告后 , 矿区不及时报告机电设备科而造成设备事故的 , 由矿区负全部责任。矿区及时报告机电设备科而不及时处理的 ,由机电设备科负责任。
七、特种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 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 并按要求进行必须的检查 , 做好各项监测记录。
八、机修工、电工定期对机电设备进行必须的巡回检查和保养维修并及时处理工区和机电设备科安排的各项维修工作 , 并做好机电设备运行检查记录和设备维修记录 。
九、其他具体使用要求按矿山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3篇 机电设备检修检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机电设备的管理,更好的搞好我处安全生产,减少事故隐患的发生,经研究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处里要有每台固定设备的技术档案,技术人员要定期对设备性能进行测试。
2、使用设备的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也是本班组设备的第一管理者,负责对本班组的设备定期进行检查。
3、班组长要对本组的设备进行管理,做到定期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严禁设备“带病”工作。
4、设备的使用要按照设备的技术性能、操作规程、出厂说明书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5、设备的机修、电修要有专人包机,严禁他人私自拆卸、修理。
6、本班组设备要有本班组专人操作,严禁他人操作使用。
7、操作旋转设备,工作前要进行空车试验,查看各部油路是否畅通,有油孔之处,要用油壶注油,使机床各部得到充分润滑,而后再进行工作。
8、工作结束,拉断设备电源,各种手柄放在空位置,清扫干净机床及设备周围的铁(木)屑,做好文明生产。
9、电气设备、线路的维修、维护,必须是专职电工操作,严格遵守电气作业操作规程。
10、电气设备周围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并要保持干净、通畅。
11、电气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电气仪表按要求定期报送有关部门检测效验,保持灵敏、准确、可靠。
12、无法维修、使用的设备要及时报送机电科。
第4篇 物业工程部机电设备维护保养考核细则制度
物业工程部机电设备维护保养考核细则
为加强物业公司工程部每月设备完好率考核的透明度,确保工程部各项规章制度得到切实的执行,体现考核的公正性、客观性,提高设备运行的完好率,特制订本考核细则。
一、维护保养制度系列
1.1高低压配电室每2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记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2分;
1.2供配电设备故障、系统性维修必须填写维修记录档案,未按要求执行的每次扣3分;
1.3每月与供电局同步抄录供配电计量电表,并同步检查各楼层电表箱、接线排、各主干线计量电表等设备,未按规定执行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1.4每周检查一次各主供配电动力柜并同步抄录支干线总表及绘制计量负荷曲线和填写相应记录,未按要求执行的每查现一次扣5分;
1.5每周一次对公共部分照明进行检查并更换损坏光源,未按规定执行的公司每查现一次扣1分,业主投诉一次扣5分;
2.1每班对水泵房设备、蓄水池进水情况进行巡查并作记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查现一次扣2分,如未按上述巡查造成停水的一经查现每次扣5分。
2.2每班应对地下室排污设备工作状况进行巡查并作记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查现一次扣2分,如未巡查而造成地下室积水的每查现一次扣5分。
2.4每月应与自来水公司同步抄录各用户水表(特殊情况抄录不到位的每月须列出清单,并在水电抄录清册注明),未按规定执行的一经查现每户/次扣除1分,由于上述原因造成业主投诉的每次扣5分。
2.3每周对各支干管道总表及::各市政水表抄录并绘制计量负荷曲线和填写相应记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查现一次扣2分,由于上述原因造成水费缺口的扣10分。
2.5每季度综合清理一次各排水管口,雨水明沟等排水系统的并填写维修记录的,未按要求执行的造成大雨严重积水或堵塞的每次扣5分。
2.6每半年综合组织一次对辖区内的排污系统、窖井、化粪池及其他排污管路进行清理的,并填写维修记录备查,未按要求执行的造成污水溢出的一经查现每次扣3分,造成业主投诉的每次扣5分。
3.1每日一次对辖区内电梯轿厢内的照明、警铃、对讲、内外呼的工作状况及机房内的动力柜,控制柜、主机的运行状况进行巡视并作记录的,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2分,由此造成电梯停止运行的每次扣5分。
3.2对辖区内电梯发生故障或运行异常状况必须及时进行记录,未按规定执行的一经查现每次扣5分。由此造成与维保单位发生纠纷的每次扣10分。
3.3在台风或暴风雨期间,必须及时对机房环境及有可能进水的层门部分进行特别巡视, 如未按要求执行而造成机房或底坑进水的每次扣10分。
4.1每2小时负责对消防监控主机的自检、消音、复位等功能键及主电源、备用电源的工作状况,各联动设备的设定或投入状况及控制屏柜的指示灯、显示屏的工作状况进行一次巡视并作记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5分,由此造成的设备故障或运行中断一经查现每次扣10分,并追究其它相关责任。
4.2每月对消防联动设备包括消防广播、防火卷帘门、正负压风机、消防栓水泵、消防喷淋泵及消防现场监控设备包括消防手报、消防栓内手报起动按纽、烟感、温感探头(按5%的比例)进行巡检并联动试验,并作相应的巡检记录,未按规定执行的一经查现每次扣10分。
4.3每季对消防栓、消防栓接治器、灭火器、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防火门、闭门器进行一次巡查并作好相关记录及贴上封条的,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查现一次单列项目扣5分。
4.4每周对应急发电机的燃油供给(保证满载运行8小时)及润滑油、冷却水的存量,蓄电池电压、各旋转部件及控制系统进行巡查并作好记录,未按要求执行的的每次扣3分;每月投入运行不少于15分钟并带动其相关负载,未按要求投入试运行造成停电时应急发电机组不能及时供电的,一经查现每次扣10分。
5.1每月对有线电视、共用天线、卫星天线系统的各功放器、电信系统等,各主干线、分配分支器及工作控制箱柜、电源柜的工作状,进行系统检查一次并作好相关记录的,未按要求执行的每次扣2分,由于未进行检查造成上述设备故障或停止工作而造成业主投诉的,一经查现每次扣5分。
5.2每周对防盗对讲系统、闭路监控系统及内部通讯电话交换机系统进行系统检查,如未按要求执行的每次扣2分,由于未进行检查造成设备故障停止运行引起业主投诉的一经查现每次扣5分。
二、日常工作管理系统
1、各管理处必须在每月25日前向工程部提交经管理处负责人审核并签章的管理处设备运行月报表,未按要求执行的每次扣5分;
2、各管理处必须在每月25日前向工程部提交经管理处负责人审核并签章的管辖内机电工个人工作量报表,未按要求执行的每次每份扣2分每个管理处最高可扣5分;
3、各管理处每月公摊水电费须提前三天报工程部审核后方可执行,未按要求执行一经查现每次扣2分,造成业主投诉的每次扣10分;
4、每月底须向工程部提交当月的水电清单及公共用电公摊方法,以备公司查阅,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5分;
5、各管理处须在每月25日前完成工程部制定的当月工作任务或工作要求,未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且没有明确书面汇报说明的每次扣5分;
6、各管理处应严格按所制定的维修、保养计划对管辖内工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未按工作计划执行的且未明确书面汇报说明的,视具体情况每次扣2
第5篇 某公司矿井机电运输设备计划性检修管理制度
煤矿机电、运输设备是矿井生产工艺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备运行状态的优劣,直接影响到矿井的安全生产与高产高效。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矿井机电运输设备的计划性检修工作,保证机电设备高效、安全运行,特制定《xx公司机电运输设备计划性检修管理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
1、机电副总经理是矿井停产检修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检修工作的总体安排和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掌握总体进度和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
2、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分管副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检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核。
3、分管副总经理是所辖范围内检修工作的直接责任者,负责检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具体落实。
4、机电运输部负责编制矿井检修计划、停产检修总体措施,组织会审单项检修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机电运输部对机电、运输范围内的计划和措施负责。工程技术部对采掘工程范围内的计划和措施负责;通防部对一通三防范围内的计划和措施负责。
5、调度室是检修工作的指挥部门,负责检修工作的调度、协调、指挥。
6、安监部负责监督各检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重大检修项目必须派人现场盯班。
7、承担检修项目的单位,区(队)长对本项目的检修质量和安全施工负直接责任,区队技术员负责编制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施工负责人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对项目施工全过程的措施落实和检修质量负责。项目安全负责人对项目的施工安全负责。
二、矿井机电、运输设备的计划检修管理规定
1、机电运输设备的检修按日检、月检、年检方式进行。
2、日检:全矿每日计划停产检修时间:(按每矿实际确定,如规定12:00-14:00)进行;检修范围包括主、副井提升系统,井上、下供电系统、煤流运输系统、采掘生产设备及辅助生产设备、设施的检修等等。上述检修时间包括检修前的准备和检修后试运转所占用时间。
3、月检:全矿每月有计划停产检修一天,时间限制在22小时以内;延长检修时间或增加检修班次等特殊情况由机电运输部提出计划,报机电副总同意、经矿委会研究确定并上报鑫龙公司机电运输部审批。
4、年检:矿井每年年底进行一次年度停产检修,检修天数不少于2天,检修日期定在春节期间。特殊情况提请矿委会根据实际生产需要研究确定。
5、矿井停产检修范围,包括:采、掘、机、运、通各主要系统受检修影响的区域以及压风、清水、通讯等辅助系统的停产检修。
三、计划检修项目的申报
1、日检项目由各单位根据设备检修需求自行确定实施,不再上报。
2、月份、年度计划检修项目必须申报,各单位申报的检修项目应突出重点,主要申报因日常检修时间短无法完成的检修项目或施工影响安全生产时间较长的项目。
3、能在日常检修时施工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列入月份、年度停产检修计划。
4、检修申报的项目,按照下发的检修计划模板,将项目的名称、施工地点、检修项目的主要内容、计划时间、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参加施工的班组、人数等填写齐全,经主管队长签字后上报机电运输部。
6、各单位每月15日前上报检修计划。机电运输部于18日前组织有关部室对矿井停产检修计划项目预审,审查内容包括各单位检修项目的时间安排,检修内容及人员组织是否妥当,并安排、落实各单位上报检修用的各种材料或备件计划。
7、各单位10月下旬上报年度检修计划的项目,机电运输部于11月上旬组织有关部室对年底停产检修计划项目预审,中旬确定检修项目并报矿审批,11月下旬报鑫龙公司审核批准。
四、检修计划的审定:每月20日前, 机电运输部组织相关单位召开月份停产检修预备会。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经理、矿总工程师参加,主持审定矿井计划停产检修项目并材料、备件采购计划。
五、停产检修计划的变更:凡列入计划的检修项目,必须按计划完成施工。因生产原因需要调整检修项目时,由变更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填写项目变更原因,时间等相关内容,机电运输部根据变更项目内容,协调各有关单位,并报矿领导批准后方可变更。
六、检修计划的报送:机电运输部在矿审定项目后,应立即编制正式计划,于当月22日前完成审批下发,同步上报鑫龙机电运输部。
七、检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
1、检修项目必须“一工一措施”,由承担检修任务的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编写,经会审、签批后贯彻执行。严禁多个项目一份措施,严禁无安全技术措施施工。
2、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必须符合实际,用词规范、语句简练、表达准确,页面清晰整洁。
3、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施工时间安排;2).施工劳动组织,确定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参加施工人员;3).施工方法及程序,重大项目应绘制施工网络图;4).施工工具及准备;5).工程设备、备件及材料;6).检修质量要求;7).施工安全措施;8).有关安全系数计算;9).有关施工图纸。
4、安全技术措施内容还应包括:施工用的主要材料及备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凡项目施工影响供压风、供水、供电、排水及其它系统的,必须编制停风、水、电申请表,经各生产部室及分管领导签批同意后执行。
5、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报:措施最少一式四份(分别报送矿调度室、安检部、主管部室及区队自用),由机电运输部、生产部、通防部、调度室、安检部、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审批,于每月26日前会审结束。上报公司的措施还要经总经理审批。
6、安全技术措施的宣贯、落实:施工单位至少提前一天组织学习、贯彻项目安全技术措施,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听取措施传达,熟悉施工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并签字备查;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施工的项目,相关单位也必须学习措施;未学习措施者不准参加施工。因此造成影响检修的,对责任人追究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八、检修项目的施工管理
1、日常检修项目,检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日常检修记录(或报表等),检修结束并进行试运转,无问题后由设备司机(或操作人员)签字验收认可,检修不合格的设备司机(或操作人员)不得签字验收。
2、较长时间的检修项目因故中断时,所有物件都必须恢复到稳定静止位置,电气设备停电闭锁,经项目负责人做全面检查后方可离开。重新开工时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做全面检查,无问题后方可开工。倒班作业的必须在静止状态下交接班,必须把现场的安全状况交接清楚。
3、重大检修项目由机电运输部和安监部分别派人现场盯班监督实施。严禁两个互相影响的项目同时检修。
4、多个单位共同完成一项检修任务时,由机电运输部统一指挥,或者由机电矿长指定现场负责人组织检修工作。
5、各级管理人员对检修工作的安全、质量都具有监督权,但严禁越级指挥。
6、本矿的检修项目由外单位承担时,必须签订施工合同,并由承担检修项目的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贯彻执行。
7、检修结束后,所检修设备或系统按规定进行试运转,恢复生产必须明确责任人按措施进行,特别是恢复通风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严格落实措施的安全规定。
九、检修项目的验收、总结
1、日检项目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及时填写设备检修记录、验收报告存队备查。
2、月份、年度检修项目由机电运输部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一式两份,施工单位一份,机电运输部一份。
3、对检修项目未按计划完成施工的单位,机电运输部组织追查、分析原因,对责任单位、相关人员责任追究并给予经济处罚。
4、检修总结:各单位在月份检修结束三日内,写出项目检修总结,一式两份,机电运输部、施工单位各一份。总结要认真,应包括以下内容:1)、检修项目的名称、时间、地点,设备检修的主要部位;2)、设备检修的主要内容;3)、检修中发现、处理的问题;4)、检修质量及有关技术数据;5)、检修更换的各种配件。6)、本次检修获得的经验或需改进的不足之处。
5、矿井的检修总结由机电运输部在五日内完成,并存档备查。
6、检修涉及矿井大型固定设备的,设备的检修技术报告和数据资料要记录齐全,及时归档;并应及时更新设备档案中的设备履历薄及检修记录。
十、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第6篇 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试验管理制度
为保证机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转,确保安全保护装置使用灵敏可靠,结合国强矿机电设备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试验制度。
一、机电设备配备安全保护装置项目及试验要求
1、副井绞车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防过卷装置
每天一次
2
限速装置
每天检查一次
3
减速功能保护
每天检查一次
4
闸间隙保护装置
按现场要求试验
5
制动油超温保护装置
每天检查一次
6
过负荷和欠压保护装置
每半年试验一次
7
提升信号联锁,操车系统与提升信号
每天试验一次
8
副井提升机技术性能测试
每二年检验一次
9
副井提升机性能检查
每年检验一次
10
提升机滚筒主轴、连接装置、天轮等装置探伤
每二年一次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安全阀动作压力试验装置
每周试验一次
2
断水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3
断油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4
超温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5
风包超温装置
每天检查一次
6
压风机技术性能测试
每年检验一次
2、空气压缩机
3、主扇风机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轴承超温报警装置
每月试验一次
2
润滑油欠压 报警装置
每月试验一次
3
反风装置
每月检查一次
4、皮带机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防堆煤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2
防跑偏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3
温度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4
烟雾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5
自动洒水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6
低速打滑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5、锅炉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双色水位计
每小时检查一次
2
高低水位报警
每天试验一次
3
安全阀试验
每月试验一次
4
锅炉技术性能测试
每年检验一次
6、井下电气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接地保护
每周检查一次,每季度试验一次
2
漏电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3
短路保护
每天检查一次,每周试验一次
4
照明综保
每班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一次
5
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
每年一次
6
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绝缘检查
每班检查一次外皮有无破损
7、斜巷运输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防跑车装置
每半月试验一次
2
插销、链环
每班检查一次、每年试验一次
3
钢丝绳、钩头
每天检查一次
4
红灯、信号
每班检查一次
二、 机电设备安全保护现场使用要求
1、各单位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坚持正常使用,确保灵敏可靠。
2、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认真做好试验记录,记录中要将试验时间、试验数据和试验人员等填写清楚。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经允许不得私自拆除安全保护装置,不得甩掉和短接安全保护装置,否则将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4、需要临时短接安全保护装置须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大型固定设备(主、副井绞车、压风机、通风机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写明原因,报机电矿长批准、到机电科办理手续后方可拆除。
(2)电气设备保护如接地、过负荷等需拆除保护时必须经队跟班队长和值班队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但事故处理结束后必须马上将保护正常投入。
5、发生漏电事故而引起漏电保护装置动作时,在漏电故障没有处理好之前任何人不得甩掉保护而送电。
6、机械移动式设备,保护损坏时必须在下一班前将保护恢复投入使用。
三、违反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规定的,将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1、破坏安全保护装置的,按严重三违处理,并罚款500元。
2、擅自甩掉或短接安全保护装置的,罚款200元。
3、保护装置不定期试验的,缺一次罚款50元。
4、保护装置试验记录填写不认真(记录内容不全、不真实、字迹不工整)的,一次罚款50元。
5、保护装置不起作用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200元。
第7篇 机电设备综合管理制度
机电设备综合管理制度
电气试验制度
1、电气试验必须在机电经理和机电队长的领导下进行,以掌握设备动态,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2、电气试验标准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执行,试验人员应掌握正确的试验方法,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各种试验必须留有记录存档。
3、绝缘工具
①对于使用于6kv电压等级的绝缘杆、拉杆、绝缘棒每年试验一次。
②对于井上下使用的绝缘、鞋绝缘手套,每年试验一次。
③对于上述绝缘用具除每年定期试验外,在使用中由于受机械损伤,电弧烧伤,放电,受潮后均随时试验。
4、电气设备的避雷装置必须在每年四月一日前试验安装好,保证其动作灵敏可靠,正常投入运行。
5、电缆试验
①对于井上下电缆、变配电所引出的高压电缆,每年定期作一次预防性试验。
②井下使用的高压电缆每年必须作两次绝缘测定,每年进行一次泄漏及耐压试验。
③对于1000v以下的低压橡套电缆修补后,入井前必须做泄漏耐压试验。电缆下井安装前应做绝缘电阻测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6、高低压电器设备的试验
①对地面运行中的高压电机按规定进行每年一次的预防性试验,并定期对绝缘电阻进行测定。
②对于井下运行的高低压电气设备,每月按规定进行防爆性能检查,并定期对绝缘电阻值进行测定。
③新安装的高低压电气设备,必须做全部的防爆性能的检查和绝缘电阻的测定,耐压试验。
④对于下井后的电气设备在安装前必须做一次绝缘电阻测定。
7、绝缘油试验
①对高压电气设备在安装前绝缘油在加注前必须进行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加入。
②对于运行中的高压电气设备用绝缘油,赶紧上下用变压器绝缘油,每年抽油进行一次耐压试验,不合格者予以更换。
8、接地检查
①井上防雷接地装置,每年进行一次接地电阻测定,必须于每年四月一日前结束。
②井下接地装置的电阻测定每季必须进行一次。
9、继电保护及漏电保护
①井下使用的漏电继电器,每天必须进行一次人工跳闸试验,并做定期检查,不合格者及时更换。
②井上过流继电器保护装置每年必须做一次继电保护整定。
③下井前的新高压开关,低压馈电开关必须根据负荷情况做过流整定。
④对于井下运行的过流继电器,每季进行一次整定校验。如负荷变更较大时应及时按负荷进行整定。
施工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一、日常保养:
设备操作者应该按照操作规程(或出厂说明书),坚持每班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至15分钟的巡回检查,班中随时注意设备运转,油标油位,仪表压力,指示信号,温度温升,保险装置等是否正常,按要求填写有关记录,班后、周末、节日前后的大清扫、擦洗、交接班以及环境卫生等工作。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发现重大问题,必须立即通知班组设备员和工区机电技术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二、日常保养的内容:
1、检查设备的操作机构、变速限位、指示及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等是否灵敏、安全可行。
2、检查设备的润滑情况,并定时定点,加入定质定量的润滑油。
3、检查设备容易松动脱离部位是否正常、附件是否齐全。
4、检查设备腐蚀、砸碰拉伤和漏油、漏水、漏气、漏电等情况。
三、定期保养:
设备运转到规定台时后,以操作工人为主,维修工配合,按规定内容进行保养。定期保养完后,班组设备员和工区机电技术人员验收评定,填写保养记录,并做好班组和工区维修计划的考核。
四、定期保养的内容如下:
1、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解体检查。
2、除进行日常保养内容外(无法处理的缺陷除外),对设备的各部位,配合间隙进行适当调整。
3、各油垫、油封、滤油器及各种防尘防屑装置,要进行清洗,要使管路保持畅通无泄漏。
4、定期保养的时间间隔及作业时间,一般1至2个月进行一次或运转500小时进行一次。并利用1个月周末下午进行或在工程交替间隙时间内进行。
5、大型固定设备要有维护、保养、检查、运行等记录。
五、质量记录:
1、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2、立井提升系统日检查记录。
3、绞车运转日志。
4、绞车安全装置试验和检查表。
5、钢丝绳检查记录。
6、机车充电日志。
7、水泵运转日志。
8、变电所运转日志。
9、压风机运转日志。
10、水暖锅炉运转日志。
11、蒸汽锅炉运转日志。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为了加强我项目部机电设备的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机电设备检修应严格执行维修保养与预防检修相结合的原则,推广先进故障诊断和状态监测技术,按设备状态合理确定检修时间和检修制度,提高检修质量,降低检修费用,缩短检修停机时间。
2、按不同检修内容和工作量,设备检修分为日常、一般和大修理三种。
3、日常检修:按定期维修内容或针对日常检查发现
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修复少量易损件,基本上不拆卸设备的主体部分。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使用性能。
4、一般检修(中修):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对设备精度、功能达不到要求的项目,按需要进行针对性检修。一般要求部分解决、修复或更换磨损机件,必要时进行局部刮研,更换油质、校正坐标、以恢复设备的精度和性能。更换电机个别线圈和部分绝缘、进行浸漆烘干等。
5、大修理:对设备进行全面修理,使设备完全恢复精度和额定出力;必要时设备全面解体,对所有零部件进行清洗检查,更换或加固重要的零部件,恢复设备原有的精度和性能,调整机械和电器附件,重新喷漆,并按设备出厂或部颁大修标准进行验收。
6、设备日常维修、一般检修由各施工单位的机电班进行,其费用在项目部生产成本中列支。设备大修理向处租赁站申请,由本项目部机电队修理,其费用由设备大修理资金中支出。
7、设备检修计划,根据修理性质的不同,日常和一般检修,按照要求的内容每月由机电队进行编制检修计划,并报处租赁站审批,由各施工连队进行检修;大修理按照大修理的要求时间,根据租赁站提列批准后的计划,由机电队按期进行检修。主要设备要编写检修作业计划,包括检修前的生产技术准备;对修理复杂的工作量大的重点设备应采用网络技术编制大修理计划,按计划施工。
8、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和生产过程的要求,采用不同的检修方式。
①采掘、运输和其他移动设备,实行按计划轮换检修。采掘、运输设备的维修,每天应不少于4―6h,交接班时要有15min的互检时间。
②有备用的大型固定设备,应按计划周期轮换开动,停下来的设备应及时检修,矿井主要矛盾线的水泵及管路、供电设施设备,应在每年雨季前全部检修完毕。
③主提升系统等平时不能检修的设备,应在节假日停产期间抓紧时间进行检修,例检日全年应有12―15d,施工期间主要提升运输系统的日常维护,每天应保证2―4h的检修时间;实行四、六作业制的,要确保6h的检修时间。
9、节假日例检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①例假停产检修,应集中力量解决平时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缺陷和多种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和整定,停产检修确定后,应编制“检修工程任务书”,检修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劳动组织以及施工网络图或施工指示图表等。检修计划、检修质量标准和检修工程任务书,应组织参加检修的全体人员学习讨论,制定保证措施。在停产前要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并做好停风、停电、停水、停气和停机等方面的具体事宜。
②每项检修任务都应指定负责人,明确分工,重大检修项目应成立检修指挥小组,在检修期内加强调度工作,检查检修质量和进度情况。
③每项检修工程检修完毕后,要保证有足够的试运行时间。
10、应严格执行设备大修理开、竣工报告制度。工程竣工后,设备必须做空、轻、重负荷试运转和效能测定,按检修质量标准严格验收,隐蔽工程应有中间验收记录。
验收合格后要将检修内容详细记入设备履历内。
大修理后的设备实行保修制。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修理质量问题,应由承修单位免费修理,保修期不得少于三个月。
11、设备大修后的质量验收,以质量管理的专职检验员为主,会同质检设备及使用部门,组织维修工人和操作工人共同参加。
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1、干部上岗是实行领导、技术人员和工人共同管好机电设备的重要措施,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
2、机电设备运转期间,各队机电班长应每周上岗不少于两次,机电队长每周应不少于一次,项目机电经理每周不少于一次。
3、干部上岗后,应仔细查看机电设备运行日记等各种记录,并听取当班人员和检修人员有关设备运行和检修情况的汇报。
4、上岗干部应重点查看和询问整个机电设备运行和安全部件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当离开现场时,干部应将发生的问题和处理意见布置给有关人员并尖干部上岗登记薄上,且汇报有关领导。
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1、开关和各电器设备在入井前应认真进行检查,要杜绝失爆,并由主管领导审批签字,方可入井。
2、平时由安全员对井下开关和各种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地汇报和处理。
3、由项目部组织每月的3日、13日、23日进行旬检,由防爆小组和机电负责人参加,并填写纪录,对有失爆的单位要拿出处理意见。
4、对升井的 电器设备要由专人负责维修,要达到防爆要求和完好标准,对失爆的设备要有标记,严禁入井。
机电事故分析追查管理制度
机电事故是直接影响矿井安全生产威胁人身安全、造成经济损失的主要灾害。为彻底杜绝矿井重大机电事故的发生,减少机电一般事故,完成机电标准化规定的机电事故率小于1%的指标,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1、全体机电职工应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三不”的原则(即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消除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严格禁止“三违”现象的发生(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严格执行联保互保和个人自主保安责任制,防患于未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事故发生后,立即汇报有关领导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抢救排除,争取将事故影响缩小到最低限度,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任何人不得隐瞒虚报或破坏坏伪造事故现场。
3、事故处理完后,应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不找出事故原因不放过,不找出事故责任者不放过,不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进行认真的分析追查,确实吸取事故的教训,杜绝类似事故的再发生。
4、遇有重大机电事故或有必要处安监处组织追查的事故,应按安监处的通知或规定,按时参加并提供知情人员将事故查清。不得包庇袒护隐瞒事故情况,以假乱真或干预
事故追查的言行。
5、事故追查完后,应协助安监部门督促检查实施对责任者的处分,并将事故分析追查情况公布于众,在班前班后或在项目部工作会上认真传达。达到教育广大职工的目的。
6、对于一般性机电事故或虽没有影响但性质严重,不需要处安监处组织追查的事故,应在机电队实行内部追查。
①队内事故分析追查处理的程序队执行以上2―6条的规定外,在机电内部应作好事故分析追查记录,并存档备查。
②对处理事故的经过,现场记录,造成的损失,事故责任者,知情人的证明,也要整齐齐全,存档备查。
③对事故责任者的检查罚款以及各种处理决定,也要整理齐全存档备查。
④对于烧电机。甩掉保护不用或其他无故损坏设备的现象,机电队也应组织或按队组进行追查。机电队接到该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现场察看,鉴定并认真分析追查,作出处理决定。对那些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者要加倍处罚。
包机制度
1、包机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包机人员对设备包使用、包维修、包完好、包整洁、包材料消耗。
3、包机人员每天至少一次到现场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包机单位必须把机电设备、电缆、环境卫生,分配到每一个人,做到挂牌留名,各负其责。
5、包机组长应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经常组织全体人员总结经验、布置任务、提出要求。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为了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确保防爆设备良好的防爆性能,特制定以下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由防爆设备检查组检查其是否完好经检查合格后,并签发防爆合格证,防爆设备方可入井使用。具体检查标准:《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2、防爆设备入进前,必须由防爆设备检查组检查其防爆性能,经检查合格后,并签发防爆合格证,防爆设备方可入井使用。具体检查标准:《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
3、防爆设备装卸车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随意乱扔乱摔,避免损坏防爆外壳、部件及中承。
4、防爆设备装车后,必须将其绑扎牢固,避免在巷道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
5、在斜井运输过程中速度不宜过快,防止掉道碰车,损坏防爆电气设备。
6、安装防爆设备的单位,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按其技术要求实施安装,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图纸,如有变动,须经机电经理批准。
7、防爆设备安装必须达到《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以及《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的有关规定要求。
第8篇 井下机电设备及胶带机走动巡查管理制度
一、井下带式输送机巡查管理制度
(一)井下现有使用带式输送机43部,其中1.4米带式输送机2部,1.2米带式输送机5部,1米带式输送机3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28部,自制简易带式输送机5部。
(二)责任划分和带式输送机明细表:
井下各巷道使用带式输送机明细表 | ||
开拓一队 | ||
序号 | 所在巷道名称 | 带式输送机类型 |
1 | 中央盘区千米钻机巷 | 第一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2 | 第二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3 | 第三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4 | 第四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5 | 15117高抽巷 | 第一部800毫米简易带式输送机 |
6 | 第二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7 | 第三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8 | 15117低位高抽巷 | 第一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9 | 第二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10 | 15117回风巷 | 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开拓二队 | ||
序号 | 所在巷道名称 | 胶带类型 |
1 | 15117回风横贯 | 横贯6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2 | 15117回风底抽巷 | 第一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3 | 第二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4 | 第三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5 | 15117进风巷 | 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6 | 15117进风横贯 | 横贯6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7 | 15117进风底抽巷 | 第一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8 | 第二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9 | 北翼辅助运输巷底抽巷 | 第一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10 | 第二部800毫米简易带式输送机 | |
开拓三队 | ||
序号 | 所在巷道名称 | 胶带类型 |
1 | 15106高抽巷 | 第一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2 | 第二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3 | 第三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4 | 15106低位高抽巷 | 第一部800毫米简易带式输送机 |
5 | 第二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6 | 第三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7 | 南一盘区带式输送机巷 | 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综掘队 | ||
序号 | 所在巷道名称 | 胶带类型 |
1 | 15106进风巷 | 第一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2 | 第二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3 | 15106回风巷 | 第一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4 | 第二部800毫米简易带式输送机 | |
5 | 第三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综采队 | ||
序号 | 所在巷道名称 | 胶带类型 |
1 | 15116进风巷 | 第一部1.2米带式输送机 |
2 | 第二部1.2米带式输送机 | |
矿建八部 | ||
序号 | 所在巷道名称 | 胶带类型 |
1 | 15301进风底抽巷 | 1米带式输送机 |
2 | 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机电队 | ||
序号 | 所在巷道名称 | 胶带类型 |
1 | 中央盘区带式输送机巷 | 中央盘区头部1.2米带式输送机 |
2 | 中央盘区二部1.2米带式输送机 | |
3 | 中央盘区1米带式输送机 | |
4 | 南翼带式输送机巷 | 南翼1.4米带式输送机 |
5 | 主斜井 | 1.4米带式输送机 |
6 | 北翼带式输送机巷 | 1米带式输送机 |
7 | 南一盘区带式输送机巷 | 南一盘区1.2米带式输送机 |
(三)公共区域胶带落煤点卫生责任划分:
1、中央盘区带式输送机巷:
⑴综采队负责:15116进风系统巷口前20米范围。
⑵综掘队负责:15106进风、回风系统巷口前、后20米范围。
⑶开拓一队负责:15117回风系统巷口前、后20米范围,中央盘区千米钻机巷口前20米范围。
⑷开拓二队负责:15117进风漏煤眼前、后20米范围。
2、北翼带式输送机巷:
矿建八部981队负责:15301系统巷口前、后20米范围。
3、开拓二队负责:15117回风胶带机尾前20米范围。
4、机电设备及带式输送机交接班管理制度:
(1)机电各种设备要有交接班记录本,由各岗位工进行交接班。
(2)交接班必须在作业现场交接,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到达作业现场,交接班应按《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内规定的内容和巡回检查制度、巡回检查规定的路线,双方进行检查确认后交接。
(3)交班人员必须将本岗位所辖机电设备的运行情况,设备润滑、紧固情况,保护检查试验情况,设备使用、五小电器、电缆完好情况和质量标准化情况、工业卫生情况与接班人详细交接清楚,并填写记录。接班人经过检查,认为情况属实,双方确认签字后方可进行交接离岗。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
①设备运行情况交接不明的;
②各种安全设施及保护丢失、损坏或未记录的;
③发生事故或发现问题,本应处理而未处理的;
④胶带有毛线绳或胶带托辊有毛线绳缠绕,胶带缺托辊,胶带h架变形未更换,胶带接头扳卡未更换胶带卡,胶带跑偏严重,煤粉、淤泥、矸石等各类杂物未清理磨胶带、磨胶带辊的;
⑤设备和卫生区不清理,工业卫生差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交班人不得交班,应及时汇报跟班队长或上级领导。
①对于马虎从事、不按《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对设备不认真检查的,不填写接班检查记录、不签字的;
②发现接班人有饮酒的;
③不是本岗位专职人员又未接到领导安排通知的。
(6)双方交接班后,本岗位发生的一切事情均由接班人负责。
二、井下机电设备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一)队组跟班队长和工长每班必须巡回检查一次。
(二)队组队长、书记、机电队长每三天必须巡回检查一次。
(三)机运部管理组:对井下煤巷每两天,对岩巷每三天,对无人巷道每七天必须巡回检查一次。
(四)机运部科级管理人员:井下生产巷道每月不得少于两次巡回检查,对井下各无人区域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巡回检查。(检查实行下井所到巷道,上井后写实、填表制度,管理组负责三天审核一次,如发现未走动巡查过的巷道或死角,应在生产碰头会上汇报,安排人员进行巡查。)
(五)各级责任人应对所属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运行及质量标准化情况定期、定时巡查。
(六)现场巡查过程中,巡查人员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设备运行管理规定》和《质量标准化标准》认真检查,主动向岗位操作人员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并查看岗位运行记录。
(七)作业现场巡查过程应当认真、详细地检查设备所属零部件完整情况及质量标准化情况,针对设备巡查情况由巡查人员负责记录在现场交接班记录本内。记录内容包含巡查人姓名、巡查时间、巡查设备和部位、巡查质量标准化情况等要素。
(八)对于作业现场巡查发现的设备运行问题和质量标准化问题,在上井后要进行三定,下发责任队组整改通知单,由责任队组队长签字,定期整改。在整改落实要求中要遵循谁发现、谁督促队组整改的原则,严格把关。
三、井下机电设备运行标准具体细节及相关规定
(一)对下各类机电设备的标准要求:
1、带式输送机标准化标准:
(1)井下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必须使用经检验合格的阻燃输送带。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和抗静电性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2)井下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必须使用综合保护,具有堆煤、防滑(低速)、跑偏、温度、烟雾、超温自动洒水等功能。其现场使用安装方法统一规定如下:
①堆煤保护:将传感器垂直吊挂在卸载滚筒前落煤点上方高于卸载滚筒300毫米~500毫米处;
②烟雾保护:将传感器安装在距离驱动滚筒的下风流方向10~15米的上方,距离顶板≤300毫米;
③跑偏保护:将传感器安装在带式输送机胶带易跑偏的位置,必须一左一右,对称垂直安装;
④防滑保护:将传感器安装在换向滚筒的支撑架上,安装有干簧管的传感器距换向滚筒端面磁铁的距离为10-20毫米(或按产品说明书安装);
⑤温度保护:将传感器安装在驱动滚筒的上方,装有热敏电阻的探头距胶带表面<100毫米(或按产品说明书安装);
⑥自动洒水保护:洒水电磁阀,安装在带式输送机洒水管路出水口的阀门处,喷头(喷咀或引射器)安装在驱动滚筒的上方,保证喷水时水幕能覆盖驱动滚筒。
(3)安装运行带式输送机的巷道内应有充分的照明。服务采区以上的带式输送机巷道(包括集中胶带巷道)要全线安装照明,其间距不大于50米。采掘工作面带式输送机机头部30米范围内、机尾部20米范围内必须安装足够的照明灯。
(4)带式输送机巷道中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必须设置行人过桥。
(5)液力偶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调速型液力偶合器不受此限),必须按规定使用合格的易熔塞、防爆片。
(6)带式输送机机头部前后各20米范围内,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机头和机尾部各有两个灭火器、一个消防沙箱(不少于0.3立方米)、一个消防锹和25米洒水高压软管。巷道内每隔50米安装一个消尘、消防水管用变头、阀门,安排专人对采区巷道每天进行消尘洒水一次,主要运输大巷每旬进行消尘洒水一次,带式输送机司机每班负责对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30米范围进行消尘洒水,保持巷道清洁、无粉尘。
(7)带式输送机必须在机头驱动部加装防护栏和喷雾装置,机尾部加装防护罩。
(8)带式输送机受煤处必须安装缓冲床或缓冲托辊,并确保齐全完整起到缓冲作用。
(9)井下带式输送机的长度超过300米,沿线必须加装上下胶带防跑偏装置,间距不大于50米。不得出现胶带摩擦架体。严禁使用易燃物或其他物件代替防跑偏装置。
(10)煤仓或溜煤眼上方的带式输送机,在距入煤仓或溜煤眼100米处,必须安装可靠的防乘人装置。煤仓或溜煤眼周围必须有安全防护栏并有醒目警示。现场必须有处理蓬堵时人员佩戴的安全带。
(11)所有采区包括集中胶带巷的带式输送机,沿线必须安装拉绳急停装置,急停装置拉绳控制的间隔距离不得大于50米。急停装置的拉绳应使用φ4毫米的塑料包裹的软钢绞线或使用拉力电缆,拉绳支撑点最大间距为5米。
(12)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同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必须装设制动装置。
(13)带式输送机应加设软启动装置,下运带式输送机应加设软制动装置。
(14)南翼1.4米、中央盘区1.2米、南一盘区1.2米带式输送机还必须装设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和防撕裂保护装置。必须安装声光信号,并全线可以进行语音通讯,能够在开机前发出声音预警。
(15)主斜井强力带式输送机在机头、机尾要安装监控视频,并将监控信号上传到公司总调度室或胶带集中监控室。对硫化接头及胶带外观磨损作定期检查,档案化管理。井下滚筒包胶、热补强力胶带,必须制定专项措施。
(16)担任矿井主运输、主提升任务的强力带式输送机推广使用胶带强度在线监测装置。定期监测主要滚筒轴承温度,每年对主要滚筒轴进行探伤,并留有记录。
(17)带式输送机提升高度超过100米或倾角大于16度,必须安装断带抓带保护、胶带在线监控装置、机房有应急照明。未采取停机措施或未采取安全防护设施的强力带式输送机巷道内严禁行人。
上一页123下一页(18)交接班时每班清理一次带式输送机两侧和底胶带下的浮煤和杂物,确保胶带与底板有足够的间隙不发生摩擦。严禁在开机状态下清理机头或机尾滚筒周围煤矸。严禁使用道木、水管、铁道等代替清煤器。严禁非底运料带式输送机运输设备、配件、材料、工具等。发现大块矸石,岗位人员必须停机处理。
(19)需在带式输送机检修或蹬踩工作,必须先停止输送机,并将其控制开关停电、闭锁,按规定挂停电牌。
(20)带式输送机各类托辊齐全,无坏辊和短缺现象,上胶带辊采用三联辊,下胶带辊使用二联辊,机尾架前15米底带全部使用直辊并设置三道清带器,机头卸载滚筒下要装设清带器,机尾15米范围内要装设不少于三道清带器。带式输送机要稳、正、平、直,无跑偏现象,接头无扳卡现象,托辊无挂毛现象。
2、带式输送机安装、检修、验收标准:
安装:
(1)机架中心线与输送机纵向中心线应重合,其偏差不应大于5毫米。
(2)机架中心线的直线度在任意25米长度内的偏差不应大于10毫米。
(3)中间架的宽度允许偏差为±3毫米,左右高低差不应大于间距的5‰。
(4)组装传动滚筒、改向滚筒和拉紧滚筒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滚筒轴线与输送机纵向中心线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滚筒轴线长度的2‰;
②滚筒轴线的水平度不应大于滚筒轴线长度的2‰;
③对于双驱动滚筒,两滚筒轴线的平行度偏差不应大于0.5毫米;
④滚筒装配时,轴承和轴承座油腔中应充以锂基润滑脂,轴承充油量为轴承空隙的2/3,轴承座的油腔中应充满。
(5)绞车式拉紧装置装配后,其拉紧钢丝绳与滑轮绳槽的中心线及卷筒轴线的垂直线的夹角均应小于6°。
(6)机头部分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防护网齐全合格;机尾防护罩合格,固定牢靠;行人跨越处设置过桥。
(7)落煤点设置结构合理的缓冲装置。
(8)清扫器安装合格,卸载滚筒处,承载段前必须安装清扫器,清扫器要固定牢靠与胶皮接触部位平直,接触长度不低于胶带宽度的85%;胶带涨紧力适当,上胶带跑偏不超过上托辊边缘,下胶带不磨胶带架。
(9)沿线急停、防跑偏装置、照明和综合保护设置必须安装,并符合标准;驱动滚筒下风侧10—15米处应设置co传感器,与监测监控系统联网;启动装置宜采用具备预警功能的装置。
(10)对相关设计、安装资料进行存档备案,输送机上严禁安装平台、货架放置材料或物品。
(11)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拉紧装置调整应灵活,当输送机启动和运行时,滚筒均不得打滑;
②输送带运行时,其边缘与托辊辊子外侧端缘的距离应大于30毫米;
③整机运行应平稳,托辊无死辊;
④清扫器清扫效果应良好,刮板式清扫器的刮板与输送带接触应均匀,应无异常振动;
⑤卸料装置不产生颤抖和撒料现象。
检修:
(1)带式输送机减速器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更换润滑油。
(2)加强设备润滑管理,严格执行润滑“五定”(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制度,按使用说明书中润滑图表规定的注油周期进行注油,没有说明书的情况下由队组机电队长牵头组织有关人员确定注油周期,确保设备合理润滑(进口减速器要按使用说明书要求的技术参数选择润滑油、脂)。
(3)对设备的各部位配合间隙每2月进行一次测量,不符合标准的进行调整;容易磨损的部件每月检查一次,对磨损超限的部件要及时更换。
(4)电气设备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的开盖检查,检查内部接线是否松动,电气设备防爆性能、中间继电器接点情况、接线和各配合间隙是否符合防爆性能要求以及其它部件的完好情况;按规定周期进行绝缘电阻测试,对绝缘电阻降低到规定临界值以下和电气防爆性能下降的电气设备要及时处理或更换;不得甩电气保护装置和任意增大保护定值;带式输送机各种闭锁装置、保护装置要求每班试验一次,并留有记录。
(5)严格设备班检、日检、旬检、月检的“四检”落实,由各队组队长负责,机电队长、检修工长落实,每天四点班必须保证有不少于4小时的检修时间,使用队组机电队长和检修班长在设备检修完毕后负责进行试运转,查看设备的声响、温度是否正常,只有在设备试运转合格后才能投入生产。
(6) 严格落实设备的维护保养与预防检修相结合的检修制度。积极推行故障诊断和状态监测技术,及早发现异常,做好预防措施,做到计划检修。
(7)“四检”的内容和要求:
①检查各部位螺栓、弹簧垫是否有松动和变形;
②各类轴承润滑是否良好,转动灵活,无异常响声和震动,温度是否超过规定(滑动轴承温度不超过65℃,滚动轴承温度不超过75℃);
③减速器箱体是否有裂纹或变形,结合面紧密不漏油,运转平稳无异常响声和震动,油质清洁、油量合适;
④机头、机尾装置是否无开焊、无变形,连接和固定装置齐全牢固;
⑤中间部件是否无开焊、无变形,部件齐全;
⑥电动机、开关进出线装置是否完好防爆、接地装置齐全完好、电缆外观无损伤;
⑦电气保护是否齐全、动作灵活可靠;外露的机械转动部位防护是否齐全。
⑧冷却系统是否畅通,设备冷却水进、出口是否漏水;
⑨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验收:
(1)新安装或新投用的带式输送机,由安装或准备使用的责任队组经公司生产碰头会联系机运部管理组,安排人员确定时间下井到作业现场进行检查验收。
(2)巷道内在用的带式输送机更换部件或延长胶带后,由本队组机电队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①减速器、运转声音正常,油质清洁,油量适当,不漏油;
②各传动滚筒表面光滑无毛刺,不损坏,主滚筒表面的硫化层均匀,紧密粘牢,运转灵活无异常;
③上下托辊齐全、无损坏、转动灵活,润滑良好,缓冲托辊胶皮磨损不得超过原厚度的1/3;
④电机运转声音正常,风叶护罩齐全无损,温度不超规定,接线符合防爆要求,电动机及电缆线无“三无”失爆;
⑤拉紧绞车运转可靠,固定牢稳,钢丝绳排列整齐,无断丝,无破股、绳轮转动灵活,无缺边和裂纹;
⑥胶带卡接头平直,切口偏差不大于1毫米,胶带卡排列均匀、紧固,损坏不超过二处,每处不超两卡,卡子孔眼无拉长现象,边缘未打卡宽度不超25毫米,未打卡处用刀割56-60°斜角,胶带边沿的破裂长度不超过30毫米,胶带中间破裂长度不超过50毫米;
3、底运料胶带管理规定:
(1)凡采用底胶带带料的胶带机必须在上、下料地点设立警戒区,上、下料地点胶带拉杆用红、黄色标示出警戒区(红、黄色间距为500毫米),警戒区不得低于15米。
(2)凡采用底胶带带料的胶带机必须在上、下料警戒区各设立一部语音信号,便于上、下料点通讯联络。
(3)凡采用底胶带带料的胶带机,下料点处必须设两道清带器和不少于5道底直辊。
(4)凡采用底胶带带料的胶带机,带料期间放好警戒,运输区域严禁有人,严格执行“两区”管理规定。
(5)凡采用底胶带带料的胶带机,带料前上胶带拉空,带料期间上胶带必须空载运行。
(6)凡采用底胶带带料的胶带机,单件运输物料的规格:最长为3米,最宽为0.4米,最高为0.3米。
(7)凡采用底胶带带料的胶带机,巷道坡度大于15°,严禁胶带带料。
(8)凡采用底胶带带料的胶带机,胶带运行期间,严禁装、卸物料。
(9)底胶带带料作业规定:
带料前:
①检查上、下料地点,必须保证上、下料地点周围20米范围内环境良好,巷道畅通,无积水、无杂物、无淤泥,确保运料人员安全;
②现场必须由跟班队长或工长作为带料负责人并负责现场统一指挥协调工作,上、下料作业人员应由有专人负责;
③胶带维护工和下料人员必须由胶带机头至机尾进行一次巡回检查,确保h架平整,托辊完好无损,胶带无跑偏,胶带接头无损坏,清带器牢固可靠,胶带信号声音清晰,灵敏可靠;
④胶带检查完毕,试运行一圈正常后停机、锁开关,上、下料点专人用语音信号与机头机尾岗位工进行联系,确认准备就绪,方可上料;
⑤上料时材料摆放整齐,置于胶带中间位置,长度不超过15米。
带料时:
①上料作业人员联系确认输送物料具备条件后,与机头机尾及下料点作业人员联系确认后方可开机运料;
②在带料过程中,胶带司机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严密注意胶带运行状态,听到打点信号或者发现其它异常情况立即停机。查明原因处理后重新联系;
③物料运输至下料点警戒区前方,下料点作业人员立即打点停机,告知机头岗位工锁开关后方可卸料,清点物料,如有短缺,派专人巡查处理。
下料后:
①带料结束后,带料负责人和胶带维护工必须对胶带完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h架是否平整、托辊有无损坏脱落、胶带是否跑偏、胶带有无损伤、清带器是否牢固可靠,并查看有无掉落、卡阻的材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认无问题后恢复胶带正常运行。
(10)本规定仅适用于井下采用底托辊为二联辊的800毫米胶带机。
4、综掘机、扒渣机、侧装机、钻机标准:
(1)维护人员和操作人员每日交接班时要向上一班了解当班设备使用情况和注意事项。
(2)设备开机前要认真检查各部位螺丝是否松动、短缺,逐条对所有连接螺丝进行检查,并使用相应工具进行紧固。
(3)各注油部位严禁缺油,如发现油箱内油位指示表有缺油现象,严禁开机,补充油脂必须按照规定添加,严禁随意胡乱添加不同型号的油脂。
(4)杜绝液压管路、减速器、液压马达和油箱漏油现象存在。
(5)油温冷却器保证完好、正常运行。
(6)电缆线、液压管路必须吊挂整齐、固定牢靠,防止挤压、缠绕至运转部位内。
(7)照明等、报警电铃、急停制动开关要保证完好,灵敏可靠。
(8)严禁设备带负荷重载起动,起动前保证设备无卡阻现象。
(9)对综掘机特别要求在开机前和停机后,操作人员必须检查截割头截齿是否磨损,如发现有磨损现象必须及时进行更换。
5、刮板输送机(煤溜)标准:
(1)刮板输送机安装及使用标准要达到“三平、三直、二齐全、两不准、一稳,一不漏”。
三平:溜槽口要平,电机与减速器底座要平,联轴器中心线接触要平;
三直:刮板输送机机头、溜槽、机尾要直,电机与减速器中心要直,链轮齿对称要直;
二齐全:刮板要齐全,连接环螺丝不缺少要齐全;
两不准:运转时刮板链不准跑偏,不准飘链;
一稳:刮板输送机机头在起动运行中不摆动;
一不漏:溜槽接口要严密不漏煤。
(2)刮板输送机机头与前机机尾搭接时,高度不小于0.3米,前后交错不小于0.5米,不带回煤。机头必须加装喷雾装置。
(3)刮板输送机使用时挡板要安装齐全,固定牢靠,各部位小件安装齐全,无短缺。
(4)减速器要使用合格的油脂,油量不得少于三分之一且不得多于三分之二,连接筒小盖防护罩齐全,液力偶合器防爆片、易熔塞等各种保护完好。
(5)刮板输送机链条松紧适宜,卡兰、螺丝、刮板必须齐全。
(6)设备运行时无跳齿、刮卡、飘链、落链等现象发生。
(7)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必须有压柱或打地锚进行固定。
6、锚索钻机和风动设备标准:
(1)在使用前要检查油杯,不能缺油。
(2)接管时要检查接头处密封o型圈完好,固定销必须使用u型卡,严禁使用铁丝代替。
(3)杜绝跑风、漏气现象存在。
(4)停用钻机拆除管路后,必须使用堵头或包布封堵严密管路接口,防止粉尘杂物进入。
7、电缆及电气设备标准:
(1)电缆线应吊挂整齐,电缆起始端应张贴用途、方向、长度、电压等级的标识牌。
(2)开关要上开关架,外壳要清洁干净无粉尘,开关前后5米范围内不允许有杂物。
(3)开关、变压器等电气设备的短路、漏电、接地、过流、过载各类保护要齐全完好,且灵敏可靠。
(4)电气设备的“四检”、台台开盖、局扇切换、设备保护检漏等各种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
(5)保证电缆、电气设备的完好率,杜绝“三无”、失爆存在。
(二)设备运行标准及制度,要按照阳《煤集团和阳煤寺家庄公司所制定的各类运行管理标准制度》严格执行。(机运部下发的各项制度、设备安装、运行标准文件,可以在公司内网机运部网页内查询)
四、考核办法及标准
(一)综掘机、扒渣机、侧装机、钻机及风动设备考核标准:
1、综掘机、扒渣机、侧装机、钻机油箱缺少抗磨液压油和油位表上无显示的,凡发现一次考核当班操作人员和工长各500元。
2、综掘机、扒渣机、侧装机、钻机行走部履带缺少履带板和履带销的,凡发现一处考核当班操作人员和检修维护人员各100元。
3、综掘机、扒渣机、侧装机、钻机的备用设备、备用油管及更换下的部件未封堵油路口的,凡发现一处考核检修维护人员和责任人各100元。
4、综掘机、扒渣机报警电铃和急停开关不起作用的,凡发现一次考核检修维护人员和操作人员各200元。
5、综掘机截割头截齿缺少或截齿无合金磨损严重未及时组织更换的,凡发现一处考核操作人员100元。
6、综掘机截割头必须加装完好内、外喷雾装置,凡发现内、外喷雾堵塞和不起作用的考核机电队长、检修人员各200元。
7、锚索钻机和各种风动设备油杯未加油的,凡发现一次考核操作人员100元。
8、巷道内扒渣机、绞车、回柱机、胶带电机、煤溜电机发现有喷浆皮,每有一处考核相关责任人500元。
(二)带式输送机考核标准:
1、积煤、杂物接触下托辊和磨胶带的,凡发现一次对当班跟班队长、工长考核各50元。
2、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和落煤点前后20米范围工业卫生差,有积煤、杂物和积水浸泡的,凡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队组当班工长、岗位工各100元。
3、胶带接头卡扳损超过30%不处理的,凡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队组当班工长、岗位工各100元。
4、胶带两侧有毛线不处理,胶带托辊短缺和胶带h架倾斜超过10°的,凡发现一处考核当班岗位工、检修维护人员各50元。
5、井下新胶带严禁切割,现场随意截割胶带做挡煤皮或它用,凡发现胶带有一处切割头的处罚责任队组集体1000元,当班跟班队长、工长各200元,责任人500元,情节严重者按胶带原值赔偿。
6、带式输送机各类保护安装位置不正确、保护不起作用的,凡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队组机电队长、机电工长各200元。
7、带式输送机机头处必须规范悬挂以下相关规章制度:《司机岗位责任制》、《司机操作规程》、《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包机制度》,缺少一种制度处罚使用队组队长100元。
8、带式输送机运行期间每班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司机,并指定专人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
9、安装运行带式输送机的巷道内应有充分的照明。服务采区以上的带式输送机巷道(包括集中胶带巷道)要全线安装照明,其间距不大于50米。采掘工作面带式输送机机头部30米范围内、机尾部20米范围内必须安装足够的照明。未按要求安装处罚队长和机电队长100元。
10、带式输送机巷道中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必须设置行人过桥,无行人过桥处罚队长200元。
11、带式输送机受煤处必须安装缓冲床或缓冲托辊,并确保齐全完整起到缓冲作用,无缓冲装置或缓冲装置不完好处罚队长、机电队长200元。
12、带式输送机机头和机尾部各有两个灭火器、一个消防沙箱(不小于0.3立方米)、一把消防锹和25米洒水高压软管。巷道内每隔50米安装一个消尘、消防水管用变头、阀门,带式输送机机头必须配备专用消尘洒水软管,消防设施没有或不全,处罚队长和机电队长各200元。
13、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30米范围必须严格执行每班消尘洒水,未进行消尘洒水的处罚当班司机100元。带式输送机机头必须加装喷雾装置,运输期间打开喷雾洒水,未加装喷雾装置处罚包机人和机电队长各100元,运输期间未打开喷雾洒水处罚当班司机100元。
14、驱动装置转动部分、滚筒、连接装置等转动部位必须有完好的防护罩或防护栏(防护网),电机、减速机和机架上无积煤、无杂物,保持卫生清洁、通风良好。一处不符合规范处罚包机人和机电队长各200元。
15、保证设备完好,减速器、液力偶合器无变形、无裂纹、无漏液,运转平稳无异响,温升正常;设备连接件齐全、牢固,无变形、断裂,无缺螺栓或螺栓松动,一处不符合规范,处罚包机人200元。
16、电机风叶完好,防护罩完好。缺风叶、风叶破损、防护罩通风孔堵塞、电机散热片积尘多通风不良,处罚包机人100元。
17、减速器中油脂清洁,油量适当。减速器缺油、漏油,经检查发现一次处罚队长200元,机电队长300元,因维护保养不到位造成减速机损坏的,按设备原值罚款。
18、液力偶合器严格按照传动功率的大小,加注合格、适量的传动介质,双电机驱动时两个液力偶合器的充液量要保持均衡,避免电机出力不均而损坏。严禁用其它东西代替传动介质。违反规定处罚机电队长200元。
19、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易熔塞、防爆片或用其它物品代替易熔塞、防爆片。违反规定处罚机电队长和包机人各200元/次。
20、因检修维护不到位造成电机进水或绝缘下降,甚至烧坏电机的,按设备原值罚款。
21、带式输送机运行时胶带不跑偏(判断胶带跑偏的标准:上层胶带边沿不超过三联托辊转动部位,下层胶带不磨胶带架,卸载滚筒、储带仓、驱动滚筒、机尾滚筒及改向滚筒胶带不超出边缘)否则发现一处,处罚队长、机电队长、包机人500元/次。
22、托辊齐全、转动灵活,无破损、无异常响声。发现缺少托辊或死辊、烂辊、托辊转动不灵活,处罚包机人和机电队长50元/个。
23、井下带式输送机的长度超过300米,沿线必须加装上下胶带防跑偏装置,间距不大于50米,不得出现胶带摩擦架体,发生胶带跑偏时,应根据胶带跑偏位置和跑偏情况采取措施调偏,严禁用木棍、锚杆等物品挡、堵强行调偏,发现一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24、煤仓或溜煤眼上方的带式输送机,在距入煤仓或溜煤眼100米处,必须安装可靠的防乘人装置。煤仓或溜煤眼周围必须有安全防护栏并有醒目警示。现场必须有处理蓬堵时人员佩戴的安全带。设施缺失处罚队长200元。
25、所有采区包括集中胶带巷的带式输送机,沿线必须安装拉绳急停装置,急停装置拉绳控制的间隔距离不得大于50米。急停装置的拉绳应使用φ4毫米的塑料包裹的软钢绞线或使用拉力电缆,拉绳支撑点最大间距为5米。拉绳急停安装不符合要求处罚队长、机电队长200元。
26、经常检查清扫器的磨损状况,确保清扫器有足够的宽度、长度和接触面。清扫器磨平、刮带、与胶带面不接触或接触长度达不到带面宽度的80%者,处罚包机人、机电队长100元/处。
27、胶带托辊上的淤泥应及时清理,淤泥厚度超过5毫米未清理,处罚当班巡回检查人100元/处。
28、胶带架及托辊上的残留胶带编织物应及时清理,残留物长度超过100毫米时,有一处对当班司机、巡回检查人处罚100元。
29、因检查维护不到位或人为原因导致带式输送机胶带撕裂、损坏的,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对有关责任单位按实际损失价值全额进行罚款,相关责任人给予500元罚款。
(2)经济损失在1~3万元的,对有关责任单位按照实际损失价值的80%进行罚款,对责任人罚款2000元,队长和机电队长各罚款1000元。
(3)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对有关责任单位按照实际损失价值的60%进行罚款,对责任人罚款3000元,队长和机电队长各罚款2000元。
30、带式输送机电气开关整定值严格按照机运部给定设计执行,私自改动保护整定值,经检查发现一次罚责任人200元,造成设备损坏按有关规定处理。
31、电气开关的保护齐全完善,设置规范,严禁甩保护或保护装置失灵未处理好而强行开机运行。甩保护处罚责任人1000元/次,接地装置不合格处罚责任人500元/次。
32、带式输送机材料部件要严格管理集中放置,严禁使用皮带拉杆撬、顶矿车和其它重物或使用拉杆作为钻机压柱,挪作它用。如发现随意使用损坏皮带拉杆、h架对责任队组处罚500元/次。
(三)刮板输送机考核标准:
1、设备运行机头处必须悬挂以下相关规章制度:《司机岗位责任制》、《司机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包机制度》。缺少一种制度处罚使用队组队长100元。
2、机械设备、电气开关、小型电器检查、检修的质量,要按照包机责任制检查考核,无考核、名不符实的罚队长200元。
3、不允许向溜槽里装入超过400毫米以上的大块煤或矸石,如发现应该立即处理,以防损坏刮板链或引起掉链等事故。发现不处理,处罚包机人100元/次。
4、刮板机运行时,要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持完好状态。链轮无损伤、无严重磨损,分链、压链器、护板完整紧固,无变形,运转时无卡碰现象;转动部分护罩完整,无变形;运转时刮板不严重跑斜、不跳槽,链条长短一致、松紧合适,正反方向运行无卡阻现象。一处不符合规范处罚包机人100元。
5、减速器、液力联轴器无变形、无裂纹、无漏液,运转平稳无异响,温升正常,减速器中油脂清洁合格,油量适当,无漏油现象,一处不符合规范处罚包机人200元,同时处罚机电队长100元。
6、液力联轴器应加注合格、适量的传动介质,严禁用机械油代替传动介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易熔塞、防爆片或用其它物品代替易熔塞、防爆片,包机人应及时清理易熔塞、防爆片孔内的污物,检查发现违反上述规定一次处罚包机人200元,处罚跟班队长和队长各100元,造成设备损坏照价赔偿。
7、刮板机的机头、机尾必须安装合格、牢固可靠的压柱或打地锚,压柱必须打在机头、机尾架上,严禁打在减速器、电机上,一处不符合规范处罚队组500元,处罚队长200元。
8、刮板运输机要保证完好,安装及运行时要保证机体的平、直、稳、牢,机头与过渡槽的连接完好,机头、机尾固定牢固;相临溜槽的端头应靠紧,搭接平整无台阶,一处不符合规范处罚机电队长100元。
9、严禁在溜槽内行走,严禁乘坐刮板机,禁止用刮板机运送设备和各种物料;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200元,处罚队长300元。
10、刮板运输机要保证完好,发现连接环少螺丝和输送机缺刮板,处罚包机人50元/次,缺少平垫、弹垫处罚包机人50元/条,刮板上反处罚包机人20元/个。
11、出现下列情况的每次给予跟班队长500元罚款,队长300元,包机人200元。
(1)机头各部件磨损严重、变形而不及时更换。
(2)减速器缺油使一轴卡死或减速器部件损坏。
(3)无风叶或风叶不转引起的电机烧损。
(4)由于少刮板,刮板弯曲或连接环、锚链磨损严重引起的跳链事故。
(5)机尾轴缺油,造成卡死、断链。
(6)中间槽损坏不及时更换的,脱链器坏,不及时更换。
(7)联轴器漏水或杂物进入联节筒损坏联轴器。
(8)新安装刮板机不完好强行开,拉回头煤卡死刮板机或断链的。
(9)煤多压死刮板机不及时清煤造成过负荷烧电机或断链的。
(10)司机不执行操作规程,反复使刮板机倒转引起的断链等。
12、刮板输送机电气开关整定值严格按照机运部给定设计执行,私自改动保护整定值,经检查发现一次罚责任人200元,造成设备损坏按有关规定处理。
13、刮板输送机机头必须加装喷雾装置,运输期间打开喷雾洒水,未加装喷雾装置处罚包机人和机电队长各100元,运输期间未打开喷雾洒水处罚当班司机100元。
14、电气开关的保护齐全完善,设置规范,严禁甩保护或保护装置失灵未处理好而强行开机运行。甩保护处罚责任人1000元/次;接地装置不合格处罚责任人500元/次。
(四)电缆、“五小”电器设备和开关考核标准:
1、电铃、压扣未吊挂,在地上乱放的,发现一处考核机电工长、当班电工、岗位操作工各100元。
2、三通、四通未吊挂,用电缆线拖挂的,发现一处考核机电工长和责任区电工各100元。
3、三通、四通、电铃、压扣、开关被水淋,无防护措施的,发现一处考核机电队长、机电工长各100元。
4、井下采区巷道内每天进行一次消尘洒水,保证电缆外表、开关外壳整洁无粉尘,有喷浆泥和粉尘多不清理的,考核机电队长、当班工长和岗位工各100元。井下巷道内发现电缆上有喷浆皮,每有一米考核相关责任人5元。
5、各领用电缆、五小电器单位,不按管理制度中,关于计划编制及领发、移交、回收制度执行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100元,造成耽误工作的后果自负。
6、电缆、五小电器在使用中,工作电压与电缆额定电压不符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500元。
7、对使用中的电缆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制度执行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200元。
8、由于不负责造成电缆、五小电器丢失的,要对相关责任人处罚200元,同时集体要按价赔偿。
9、穿墙壁电缆不用保护套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处罚100元。
10、五小电器入井前未经防爆员进行防爆检验粘贴防爆牌私自入井,处罚责任人500元。
11、五小电器未上管理牌板,处罚责任人200元。
12、五小电器在施工巷道内乱放,有一处处罚责任人100元。
13、新投机组、生产溜电缆使用达不到半年的按每米50元处罚集体,复用的达不到3个月的按每米20元处罚集体。
14、综采工作面的机组、生产溜电缆不放入电缆槽的或工作面口的电缆和油管、风管、水管绑扎在一起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200元,并督促立即整改。
15、高压铠装电缆聚氯乙烯护套破损,露出铠装层,要求对机电队集体处罚300元/处,并要尽快处理。
16、随意截割电缆一经发现,在没有丢失的情况下,有一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1000元。
17、需回收上井,而不按管理组通知要求执行的对集体处罚1000 元。
18、由于工作面需要搬家、倒面移交时,不通知管理组,按照移交、接收制度对生产单位集体处罚2000 元。
19、巷道内开关、led灯、压扣、电铃、四通、三通、高压接线盒、信号线发现有喷浆皮,每有一处考核相关责任人200元。
20、巷道内钻机设备及其所属电缆、五小电器由钻抽队负责日常检查、管理,开关、电机开盖检查及解接火由本巷道责任队组负责。钻抽队要加强对电气设备、电缆的“三无”失爆和机电隐患检查,如发现问题未通知巷道责任队组电工进行处理的将按照《失爆隐患处罚规定》内标准进行考核,如通知责任队组未予处理的对责任队组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外建打钻队伍所辖设备由外建队伍负责,发现问题直接对外建队责任人进行考核。
(五)交接班及巡回检查考核标准:
1、岗位操作人员交接班,不按照交接班制度执行的,不填写交接班记录的,凡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队组队长、书记各50元,管头队长、当班工长各100元,岗位工200元。
2、机运部管理组及科级管理人员,未履行包队职责,未按规定走动巡查的,凡发现一次考核本人200元。
3、机运部管理组及科级管理人员,走动巡查未在岗位交接班记录本上填写巡查问题、时间和签字的,凡发现一次考核本人200元。
4、机运部管理组及科级管理人员,对查出的问题未进行三定、未落实整改的,凡发现一次考核本人200元。
5、责任队组对查出的问题,三定签字后不按期进行整改的,机运部应按照《机电管理制度》内规定进行考核。
6、具体考核细则应按照阳煤集团机电相关管理制度和阳煤寺家庄公司各项机电管理制度内容执行。
第9篇 机电设备、配件外委检修制度
为了方便机电设备、配件的外委检修,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电管理部负责成套设备和机电材料的回收,并安排检修事宜。
二、外委检修应遵循我矿的有关规定。
三、为便于管理和检修过程中的监督检查,检修工作应优先考虑金鼎煤机厂、矿指定的修理厂。机电管理部负责开据修理委派单。
四、当以上单位检修任务已饱和,或因生产急需、检修难度较大的设备、配件及机电材料,可安排出矿进行外委检修,但应办理相应的出矿审批手续,逐级批准后,方可出矿进行检修。
五、根据各检修单位的综合实力,建立《合格修理厂家名册》,当需出矿外委修理时,优先考虑名册上的厂家。
六、对于专用设备、专用配件的修理,若其他厂家修理不了时,应返回原厂进行修理。
七、外委检修设备、配件及机电材料,坚持“谁外委,谁负责”的原则。外委以前必须对设备、配件及材料的损坏情况,短缺件情况作详细的记录,以便作为日后结算的原始依据。
八、要求检修单位必须要有详细的检修记录和修理预算。若检修过程中,需要更换价值较高的配件,应及时通知机电管理部,或进行拍照,以便于认定。
九、检修完毕,机电管理部要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十、机电管理部要根据检修前的原始记录,检修单位的检修记录对修理预算进行初审,初审后再逐级审批,审批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十一、机电管理部要对检修情况登记造册,每月月底汇总一次。
第10篇 机电设备进场验收制度
8.1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对其技术性能、安全性能、环保性能、操作人员持证情况等进行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8.2 进场机械设备包括:自有设备、分包队自带设备、外租设备。
8.3 入场时需审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上岗资格: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驾驶执照、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机械设备,不得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
8.4 设备进场验收人员应由现场机务管理员、安全员、环保员、分包队负责人或出租方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由现场机务管理员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记录(具体表格详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06)),参加人员共同提出评价意见,并履行签字手续。
对于db11/383-2006中没有的设备验收表格,可使用自制表格,其内容应符合3.6.1条款的有关要求。
8.5 经验收合格的设备,租赁双方必须签订设备租赁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应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8.6 所有验收合格的机电设备,应在机械的驾驶室或设备的明显位置(固定设备可在其周围明显位置)悬挂“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7 所有验收合格的进场设备应悬挂“验收合格证”等标识,注明:
1)设备编号、名称、规格;
2)进场日期、验收日期;
3)使用负责人;
8.8 设备进场验收记录、产品质量合格证、操作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统一保存或备案,以备查验。
起重机械应保存产品检测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8.9 凡违反本规定,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肃处理。
第11篇 机电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机电设备公司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电梯技术档案应由维保部进行专项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应由维保部进行专项管理。
2、电梯的原始技术档案及检验报告复印件、电梯的原始技术档案及检验报告复印件、维修保养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记录均应包括在技术档案内。
3、维保记录应填写清晰、完整并有签字认可。
4、维保部对电梯维保记录进行收集整理,保部对电梯维保记录进行收集整理,维保记录进行收集整理卷存档。
5、按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妥善保管记录,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妥善保管记录,不得有破损现象。
6、检验报告保存期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存档如技术监督局定期年检报告及整改意见书至少应保存4年)。
7、当需用技术资料及维保记录时,当需用技术资料及维保记录时,维保记录时经过维保部经理审批可暂时借用并登记。
第12篇 机电设备选型更新制度
1、机电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生产实际,了解情况,确实掌握全矿机电设备状况,严格把关,不需要的不予购买。
2、对一些确需增购设备或配件的,需由机电科作出计划,由科长、矿长逐级批准后购买。
3、对于购置的设备及配件,必须由机电科检验,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质量是否合格,验收合格后方可登记入库。
4、对一些急需配件,必须注明情况,按规定时间供应,否则哪个环节影响生产,追究哪个环节责任。
5、计划购置设备时,有关人员必须进行技术咨询,机电科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后,经科长签字报矿长审批购进。
6、机电科根据全矿设备运行情况,对老、旧、杂设备根据使用情况,作出更新计划,进行技术咨询后,报矿长批准进行购置。每年必须做出更新计划及时报有关部门进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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