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仪器维修管理制度
仪器维修管理制度
1、为避免仪器因错误操作出现损坏,在仪器设备使用前应详细阅读标准操作规程,使用时应登记,并详细记录使用情况。如发现故障,须及时报告该仪器管理人员,并协助查明原因,详细记录。仪器程式故障可参照产品说明书由该仪器管理人员自行解决。
2、仪器故障在无法按照产品说明书自行解决时,应进行报修。报修仪器应经室主任及本部门主管同意,填写仪器检修单报本院仪修室。大型精密仪器发生故障,应及时做好应急处理和记录,任何人不得擅自拆修。
3、仪器修复后,应督促维修人员应在仪器维修记录本和检修单上详细填写检修情况,更换的零配件、修理费等事项。验收人员应认真验收,并在检修单上签署验收意见。
4、各类维修记录资料应及时整理存档,妥善保存,作为该仪器设备档案的一部分。
第2篇 消毒供应室仪器保养维修制度
1. 各类仪器应设专人操作和维护.工作人员未经科室管理人员同意,不得私自换岗.
2. 所有机器操作人员必须经技术培训及考试合格后方能上机使用.
3. 仪器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做好日常工作维修与保养.发现异常及时上报管理者,严禁擅自动机拆修.
4. 对贵重,大型仪器如高压蒸汽灭菌器,低温灭菌器,半自动及全自动清洗装置等,应每半年申报进行检修一次.建立仪器维修保养登记记录,并妥善保管以备查证.
第3篇 中小学教学仪器报损赔偿维修制度
中小学教学仪器报损赔偿维修制度
一、属操作不慎引起的仪器损坏,应酌情赔偿。因工作失职而造成的仪器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对故意损坏仪器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处罚。
二、不论何种原因,发生仪器损失,都应填写“仪器损失报告单”,视不同情况作相应处理。。
三、仪器发生故障,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尽可能及时排除,或送交专业部门维修,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对维修好的仪器要认真填写好“仪器维修记录”,并作资料保存。
四、已损坏不能修复或经长期使用,性能达不到实验要求的仪器,由实验室提出意见,填写“仪器报废申请单”,,经本学科教研组长鉴定后报校领导批准,并报送当地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审核,办理报废处理手续。
第4篇 核医学科仪器管理、操作、保养、维修制度
1.建立科室仪器设备账册,专人负责,做到账物相符。
2.每台仪器均有操作规程,使用时严格按照规定步骤操作。新来、实习以及进修人员在未掌握使用方法前不得独立操作仪器。贵重仪器专人使用,指定专人负责仪器的保养工作。
3.建立仪器技术档案(使用说明书、线路图、故障及维修记录)。
仪器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科主任、设备科、维修人员或生产厂家,尽快修理。
4.做好“五防”(防寒、防热、防潮、防尘和防火)工作。
6.每日清洁仪器外壳,工作结束后,及时盖上机罩,机壳不得有浮尘。
7.每三个月清除机内积尘一次,做到定期保养。
8.在非空调室内,高温季节开机时间不得过长,如工作需要,应采取散热措施,必要时可停机散热后再继续使用。
9.检查结束后,必须认真搞好室内整洁工作。
10. 未经科室批准,仪器设备不得外借。
11有计划的做好仪器更新工作。
第5篇 仪器仪表日常维修制度
1、所有维修人员必须经过集团公司矿山安全计量站的统一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工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2、维修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掌握各种便携仪的结构、原理、性能,维修操作熟练。
3、所维修的仪器仪表必须严把质量关,保证台台合格。
4、仪器维修完毕,工具、电器易燃物要清理干净,存放保管好。
5、工作期间严格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第6篇 煤矿通风安全仪器、仪表保管、维修、保养制度
为了搞好我煤矿井下安全生产,加强通风仪器、仪表
管理,保证安全运转防止丢失、损失、减少安全事故,做到合理使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在仪器、仪表管理中,应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坚持设计与使用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我矿所使用的仪器、仪表的使用、检测、维修、保管、保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煤矿行业标准,必须按照国家对煤矿的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危及生产安全的仪器、仪表。
三、仪器、仪表的档案管理和使用保管。
1、为了确实掌握仪器、仪表的数量、规格、调动、事故、检修及使用等情况,必须设专职的设备管理员,必须分类建立设备卡片和台帐,对大型固定设备应逐步建立履历簿,系统记录设备的使用、检修和事故情况。
2、仪器、仪表使用和负责人必须正确掌握仪器、仪表的动态并进行统计,按季度向机电科汇报。
3、必须设立保管仓库,集中保管新到货、未使用和闲置设备,避免设备丢失、损坏。
4、使用中的仪器、仪表应由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维修、保管和合理使用。
5、仪器、仪表如发生丢失、损坏等责任事故时,各部门应进行分析,追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6、严格按照仪器、仪表的说明书的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使用仪器、仪表,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和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四、仪器、仪表的平衡和调节。
1、为了充分发挥仪器、仪表的效能,合理使用仪器、仪表,提高利用率,各部门对闲置的仪器、仪表等应及时进行平衡调校,应每月调校平衡一次。
2、任何仪器、仪表的调整,必须通过相关负责人批准,管理人员办理。
五、仪器、仪表的报废。
1、仪器、仪表报废,应根据使用年限和损害程度确定,凡符合以下情况,可以申请报废。
(1)仪器、仪表超过使用年限,损坏严重,再行修复,其修复费超过该仪器、仪表价值80%以上者。
(2)遭受意外灾害,仪器、仪表损坏不能修复或修复费用超过80%。
2、仪器、仪表报废由矿组织机电、生产、供应、财务等部门参加鉴定,提出报废意见,方可报废。并在台帐上注销,办理固定资产报废的财务手续。
六、仪器、仪表的检修。
为了使检修工作顺利进行,能及时更换已磨损和消耗的零件必须加强配件和检修材料的管理与供应工作。
1、必须根据零件的磨损期限制定每台设备的配件消耗定额,要有1~3个月的正常消耗的储备配件。
2、从矿仓库领存配件,必须验收,质量不合格的不予领取,通过使用验证不合格应做退库处理。
3、配件和材料的领用,必须实行以旧换新制度,使用单位领用配件时,必须交还旧配件,对换下来的配件,凡能维修使用者,应送修理厂整修、登帐,领用时先发放修复配件。
4、所有进行维修、检修的仪器、仪表必须经过有资质的检验部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5、配件和材料领用,必须实行以旧换新制度,使用单位领用配件时,必须交还配件,对换下来的配件,凡能修理使用者,应送修理厂整修、登帐,领用时先发放修复配件。
6、对大、中、小修复跟换的配件应进行记录,搞清配件的消耗情况。
7、由机电组每月汇总各连队的配件加工计划。 七、仪器、仪表的维修和保养
1、正确使用机械设备润滑,必须严格按照说明规定的品种、数量、润滑点、周期加注或更换。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时、定点、定量、定质。
2、机械维修保养是以预防为主的思想指导,根据各种机械的运行规律、结构、工作条件和磨损规律制定强制性的制度。
3、按作业时间的不同分为定期保养和特殊保养两类。定期保养有日期保养和分级保养;特殊保养有走合保养、换季保养、停用保养和封存保养等。
4、分级保养一般按机械的运行时数来划分保养级别内容。而特殊保养一般是根据需要临时安排或列入短期计划进行的,也可结合定期保养进行,如停用保养、换季保养等。
5、日常保养是操作人员在上下班和交接班进行保养作业。内容为“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十字作业,转向及行走系统,制动及安全装置等部位的检查调整。日常保养的项目和部位较少,且大多数在机械外部,但都是易损及要害部位。日常保养是确保机械正常运行的基本条件和基础工作。
6、一级保养除进行日常保养的各种作业项目外,还包括:清洗;运动异常等,发现后及时修复、排除。
7、在一般情况下,日常保养和一级保养由机械操作人员负责进行,而维修人员负责二级以上保养工作。
六、仪器、仪表的完好标准
1、完成任务好,做到优质、高效、准确、低耗,安全无事故配合施工协作好。
2、合理使用好,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定、制度,做到合理使用,正确操作。各项原始记录资料齐全、准确。
3、技术状况好。
4、维护保养好。认真执行“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十字作业,达到规定要求,故障少。
5、保管工作好。仪器、仪表的零件、部件、随身用具,附属装置,完整齐全,无缺少损坏。
第7篇 仪器维修保养与损坏赔偿制度
一、所有仪器设备必须经常维修,加强保养,出现故障,及时修理。
二、做好防尘、防腐、防锈、防虫、防霉、防压、防变形、防热、防晒、防磁、防震等工作,使之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三、对所有药品要防潮、防挥发、防变质,使之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四、不遵守操作规程,损坏仪器者,要按价赔偿。一般到会计室交款后,凭单具注销,以实物赔偿者不记帐。
五、不听劝阻随意玩弄仪器损坏者,除赔偿外,还要上报酌情处理。
六、学生实验时,凡不按规定操作,造成仪器损坏者,一律按第一条赔偿。
七、实验人员因过失损坏仪器,要报领导视情节予以处理。
第8篇 设备安全仪器仪表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我矿安全仪器、仪表、器材的检查、维修管理工作,根据《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评估标准及评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请认真对照执行。
二、管理体制
矿建立安全仪器、仪表、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矿机电副矿长任组长、机电运输部、通灭部、生产技术部、物资供应部等负责人,机运、通灭系统各队队长、技术员任成员,具体负责全矿安全仪器、仪表、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矿机运部。
三、领导小组的职责
1. 由组长定期组织小组成员,全面的对全矿安全仪器、仪表、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有指示不准,不动作或动作不灵敏,安全设施损坏的,下发整改通知单,由使用单位派专人更换,确保安全仪器、仪表、器材指示准确,动作灵敏,很好地发挥其在设备运转中的监控保护作用。
2.领导小组将严格执行安全仪器、仪表、器材的周期检定、校验工作,确保安全仪器、仪表、器材的精度,耐压等要求。
3. 负责对不执行仪器、仪表、器材各项管理制度和造成后果的单位和队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四、日常检查维修
1.安全仪器、仪表、器材的日常检查维护,由使用单位的使用人员进行,按设备《操作规程》严格进行操作、检查,发现有仪表指示不准确,外观破损,安全设施不动作或动作不灵敏时,应及时汇报上级有关人员待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再使用。
2.新仪器、仪表、器材入库、使用前必须经矿计量部门检定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3.对煤矿井下使用的仪器、仪表、器材按《煤矿安全标志》要求,必须有煤安标志。
4.对报废的不能修复使用的仪器、仪表、器材要及时交回物资供应部,不能和新仪器、仪表、器材放在一起。
5.采掘设备的各种仪器、仪表、器材由维修单位负责检验,维修车间负责维修更换。
6.对《规程》、《标准》要求定期检验的仪器、仪表、器材使用单位必须按期送交具有鉴定资格的上级部门进行鉴定、更换。
7.负责指示类仪器、仪表的检查、校验工作,对指示不准确的坚持立即更换原则。
8.落实各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善,保护装置的实验整定工作,实验周期必须执行《规程》、《标准》要求,并记录清楚。
注:仪器:瓦斯检查仪、瓦斯自动报警仪、经纬仪、矿压检测仪器。
仪表:压力表、负压表、温度表、高压验电仪、电流表、电压表(万用表)
器材:安全阀、释压阀、灭火器、高压绝缘手套、胶靴、消防器材
第9篇 医疗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一、装备处设备维修部负责全院医疗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装备处设备维修部维修技术人员应定期对所负责的仪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三、各科室医学设备出现故障时,由使用人员及时向设备维修部报修,说明设备所在科室、设备名称、故障现象等情况。
四、设备维修部设有专人值班,负责接待日常业务和应付紧急维修任务,值班人员接到报修任务,要做好报修记录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对急修设备、抢救设备优先处理,做到随叫随到。
五、维修人员接到维修任务,根据设备故障情况带好维修工具尽快到现场维修,设备修复后,由使用人员验收设备正常工作,填写仪器维修记录单,设备交付科室使用。
六、对现场不能修复的大型、急救设备,维修人员及时逐级上报组长和设备维修部负责人,组织人员抢修,需要外修或购置特殊配件时,由使用科室填写《科室购置配件、维修申请表》报批执行。
七、对设备常用的零配件、易损件等,设备维修部制定配件目录,组织论证、比价后由设备管理科统一采购、入库,根据科室需要按招购置/领用,列入使用科室支出。
八、维修技术人员应对所修理的医学设备做出鉴定,凡属使用科室违章操作或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坏,要及时上报,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未经装备处批准,任何人不得维修医院设备,因私自维修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十、医疗仪器设备因老化或不能修复等原因需报废时,按照医院报废制度执行。
第10篇 仪器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一、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所管仪器设备的性能及使用操作规程,健全大型设备技术档案,妥善保管一般设备的技术资料及使用说明书。
二、保证仪器设备及附件配套的完整,认真做好仪器的过往记录,做到帐、卡、物相符。
三、电子仪器使用前必须熟读使用说明书,按要求检查自身保护装置,控制环境温度、湿度、连续工作时间、电源电压等,注意防潮、防尘、防腐。
四、定期对电子仪器进行通电检查,发现有跳火、冒烟、炸响、异味等现象时,要立即关机,报主管人员,防止因短路损坏仪器,延长仪器的使用寿命。
五、定期维护保养仪器,及时排除仪器故障,做好维修记录,大型设备每学期清洁、保养2-4次。
六、损坏的仪器设备应由设备中心专业人员检修,若需外修应向设备处提出申请。
七、设备管理人员应努力学习业务,提高管理、维修、保养水平。
第11篇 安全仪器、仪表保管、维修、保养制度
1、所有安全仪器、仪表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逐台建帐。并认真填写仪器、仪表台帐、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等。
2、所有安全仪器、仪表的领退必须做到有记录可查,确保完好。
3、安全仪器、仪表使用时要随身携带,严禁碰撞、挤压。不得让他人代拿或摆弄。要爱护仪器、仪表,熟悉仪器、仪表的构造、性能及测量范围,掌握其用途、主要技术参数及技术特点、使用方法及有关注意事项等,以确保正确安全地使用,延长仪器仪表的使用寿命。
4、安全仪器、仪表使用交回后,发放工应及时将仪器、仪表擦拭干净,各部件应保持连接牢靠,松紧适度,转动部分应平稳、柔和。
5、各种仪器、仪表必须定期进行维修。维修工作必须由具备专业水平的人员进行,应配备所需用的一切工具。工作间应保持清洁、明亮、干燥,无粉尘飞扬。操作地点要有合适的工作台。
6、仪器、仪表的拆装应按其说明书规定的顺序进行。
7、各种仪器、仪表要定期进行保养,保养工作原则上谁使用谁保养。严格按其说明书要求进行;易生锈的零部件要涂抹专用防锈油。传动部分要保持绝对润滑。便携仪、瓦斯机、自救器的保养工作由修理室和发放室承担。
8、瓦斯探头在使用期间,每7天必须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效一次,保证灵敏可靠,每天清扫瓦斯探头隔爆罩上的煤尘,保证仪器的正常使用。
9、电源箱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后,必须升井进行检修,保证完好率100%,安全检测装置的待修率不超过20%。
10、自救器、瓦斯机实行统一发放、修理、保管,每天检查瓦斯机外观及内部气路、电路、光路是否正常,保证完好率100%,每7天必须对瓦斯机进行气密效正。
11、长期存放的仪器应避免日光直射,自救器应远离热源,不要与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同放一室,应存放在室内通风良好、干燥、整洁的库房中,并设专人管理。
12、各种仪器、仪表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定期效正,强检的仪器仪表必须按规定要求送交国家指定的质检单位进行校验,送检工作须提前一个月与矿安全环保部联系,由安全环保部送检或委托送检。
13、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仪器仪表不得投入使用,必须及时进行维修或报废。
14、故意损坏仪器仪表者加倍罚款,不懂得仪器仪表性能擅自使用而损坏者,照价赔偿。
第12篇 教学仪器维修保养制度
1、教学仪器是学校重要财产,管理人员要根据各种仪器的特点定期对各类仪器进行保养,并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锈、防霉、防冻、防爆、防光、防毒、防震等工作,要对有关仪器定期采取开机、通电、充电等措施,确保仪器性能完好,并做好记录。
2、管理人员要在教师借领仪器前,对仪器进行一次检修,保证仪器性能完好,教师归还仪器后,再进行一次检修,把维修好的仪器放回原处,并认真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3、对精密贵重仪器要妥善保管,若管理者不精通其性能,不能擅自拆修,对自己不能维修的仪器经校领导批准后送专业部门维修。
4、学生分组实验时,管理人员要认真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仪器,及时维修故障仪器,确保实验顺利进行。实验完成后对每组仪器进行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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