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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设备安装验收移交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51

井下设备安装验收移交制度

第1篇 井下设备安装验收移交制度

1、井下所有设备要安装必须严格按照《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标准》和《机电设备安装标准》进行安装验收移交。

2、安装单位接到安装任务后,严格按要求和有关规定组织安装,按期完成安装任务。

3、皮带,溜子等大型设备安装过程中, 机电必须现场监督安装质量、指导安装,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安装好的设备,由机电组织安装和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验收,所查出问题由安装单位限期整改完善,整改合格后,再进行验收,并且由三方在现场办理移交手续,并签字后投入使用。

5、安装单位的安装工程结束后,送电试车前,必须检查电气设备不失爆,供电系统符合设计要求,一切无误后,方可送电试车。

6、奖罚规定:

(1)安装单位未按要求时间完成任务的,超期一天罚100—500元。

(2)安装单位未按整改时间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超期一天加罚50-100元。

(3)安装完工工程, 机电(业务管理部门)必须及时组织安装和验收移交工作,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责任人100元。

(4)安装单位按期完成任务达到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的,结合具体情况,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第2篇 井下设备回收入厂检查验收制度

(一)回收要求

1、实行谁使用谁回收移交送厂的原则。

2、对井下待回收的设备由机电工区设备管理员统一下发回收通知单,回收单位按规定及时回收。

3、如工作需要安排其他单位回收时,必须由机电工区(机电业务管理部门)组织回收单位和使用单位到回收现场检查设备的完整情况,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回收。

4、机电业务管理部门的设备管理人员,必须掌握井下闲置设备情况,及时下达回收通知单。

(二)检查验收要求

1、凡回收进厂设备必须确保零部件齐全完整。

2、验收组织,机电设备管理员组织,机厂厂长,技术员,班长和回收单位人员参加。

3、检查验收后,设备管理员写出验收移交清单,并三方签字。

4、清单上必须注明回收单位,使用单位,使用地点及用途,并记录清楚零部件,损坏丢失及数量。

(三)处罚规定

1、各回收单位必须按通知回收时间要求积极组织回收,如未按期回收,延期一天,每台件罚款10元。

2、对于各种烧坏的电机,经分析属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对责任单位实行每kw处罚30元。

3、损坏部件,经分析属人为损坏的,对责任单位按原值50%赔偿,部分损坏视其轻重进行处罚。

4、丢失部件对责任单位按其原值赔偿。

第3篇 井下电气设备电缆检查维护调整制度

1、 电工必须每天对井下的电气设备、电缆检查一次,做好日常的维护工作;

2、 当井下供电线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做出线路调整;

3、 有故障的电气设备应及时修理,严禁带病运转;

4、 移动、检查、维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停电,并挂上“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警示牌。

5、 认真钻研业务技术,熟悉管理范围内的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对设备要勤检查勤维修。

6、 井下供电,必须使用合格的矿用机电设备,严禁出现电气设备失爆。

第4篇 井下供电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一、 矿定每月15日为停电检修时间,在本检修日内停电检修不少于4个小时。

二、 变电所维修人员每天八点到变电所听取值班人员反映并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不能及时处理而又不影响运行,可安排在月检中处理,否则要停电检修。

三、 每日18:00-22:30为变电所停电检修时间,检修人员对井下变电所各配电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

四、 每次月检及年检对变电所存在的问题及检修结果一式两份报科。

五、 在定期检修中,要认真填写记录。经运行人员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交接运行在检修记录中签字。

第5篇 井下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制度

1、 电工必须每天对井下的电气设备、电缆检查一次,做好日常的维护工作;

2、 当井下供电线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做出线路调整;

3、 有故障的电气设备应及时修理,严禁带病运转;

4、 移动、检查、维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停电,并挂上“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警示牌。

5、 认真钻研业务技术,熟悉管理范围内的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对设备要勤检查勤维修。

6、 井下供电,必须使用合格的矿用机电设备,严禁出现电气设备失爆。

第6篇 井下备用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管理,杜绝乱扔乱放现象,经研究特制订《井下备用机电设备管理规定》如下:

一、井下各地点、各单位所使用的备用设备、配件,一律存放在各自的库房内。

二、备用设备、配件必须保持不缺丝少垫、挡板、密封圈、端盖等齐全,卫生整洁,并使用木鞋、石块等支起支平、摆放整齐,不得放置在潮湿或滴水的地方。

三、对各单位在生产使用过程中损坏的配件、设备,必须及时升井,一般在井下放置时间不得超过三天;特殊情况下,可调度会上决定延长升井期限。

四、对各单位在生产或运输等过程中人为损坏的设备或配件,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组织分析、追查责任。

第7篇 井下机电设备及胶带机走动巡查管理制度

一、井下带式输送机巡查管理制度

(一)井下现有使用带式输送机43部,其中1.4米带式输送机2部,1.2米带式输送机5部,1米带式输送机3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28部,自制简易带式输送机5部。

(二)责任划分和带式输送机明细表:

井下各巷道使用带式输送机明细表
开拓一队
序号所在巷道名称带式输送机类型
1中央盘区千米钻机巷第一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2第二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3第三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4第四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515117高抽巷第一部800毫米简易带式输送机
6第二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7第三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815117低位高抽巷第一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9第二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1015117回风巷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开拓二队
序号所在巷道名称胶带类型
115117回风横贯横贯600毫米带式输送机
215117回风底抽巷第一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3第二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4第三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515117进风巷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615117进风横贯横贯600毫米带式输送机
715117进风底抽巷第一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8第二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9北翼辅助运输巷底抽巷第一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10第二部800毫米简易带式输送机
开拓三队
序号所在巷道名称胶带类型
115106高抽巷第一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2第二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3第三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415106低位高抽巷第一部800毫米简易带式输送机
5第二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6第三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7南一盘区带式输送机巷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综掘队
序号所在巷道名称胶带类型
115106进风巷第一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2第二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315106回风巷第一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4第二部800毫米简易带式输送机
5第三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综采队
序号所在巷道名称胶带类型
115116进风巷第一部1.2米带式输送机
2第二部1.2米带式输送机
矿建八部
序号所在巷道名称胶带类型
115301进风底抽巷1米带式输送机
2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机电队
序号所在巷道名称胶带类型
1中央盘区带式输送机巷中央盘区头部1.2米带式输送机
2中央盘区二部1.2米带式输送机
3中央盘区1米带式输送机
4南翼带式输送机巷南翼1.4米带式输送机
5主斜井1.4米带式输送机
6北翼带式输送机巷1米带式输送机
7南一盘区带式输送机巷南一盘区1.2米带式输送机

(三)公共区域胶带落煤点卫生责任划分:

1、中央盘区带式输送机巷:

⑴综采队负责:15116进风系统巷口前20米范围。

⑵综掘队负责:15106进风、回风系统巷口前、后20米范围。

⑶开拓一队负责:15117回风系统巷口前、后20米范围,中央盘区千米钻机巷口前20米范围。

⑷开拓二队负责:15117进风漏煤眼前、后20米范围。

2、北翼带式输送机巷:

矿建八部981队负责:15301系统巷口前、后20米范围。

3、开拓二队负责:15117回风胶带机尾前20米范围。

4、机电设备及带式输送机交接班管理制度:

(1)机电各种设备要有交接班记录本,由各岗位工进行交接班。

(2)交接班必须在作业现场交接,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到达作业现场,交接班应按《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内规定的内容和巡回检查制度、巡回检查规定的路线,双方进行检查确认后交接。

(3)交班人员必须将本岗位所辖机电设备的运行情况,设备润滑、紧固情况,保护检查试验情况,设备使用、五小电器、电缆完好情况和质量标准化情况、工业卫生情况与接班人详细交接清楚,并填写记录。接班人经过检查,认为情况属实,双方确认签字后方可进行交接离岗。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

①设备运行情况交接不明的;

②各种安全设施及保护丢失、损坏或未记录的;

③发生事故或发现问题,本应处理而未处理的;

④胶带有毛线绳或胶带托辊有毛线绳缠绕,胶带缺托辊,胶带h架变形未更换,胶带接头扳卡未更换胶带卡,胶带跑偏严重,煤粉、淤泥、矸石等各类杂物未清理磨胶带、磨胶带辊的;

⑤设备和卫生区不清理,工业卫生差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交班人不得交班,应及时汇报跟班队长或上级领导。

①对于马虎从事、不按《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对设备不认真检查的,不填写接班检查记录、不签字的;

②发现接班人有饮酒的;

③不是本岗位专职人员又未接到领导安排通知的。

(6)双方交接班后,本岗位发生的一切事情均由接班人负责。

二、井下机电设备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一)队组跟班队长和工长每班必须巡回检查一次。

(二)队组队长、书记、机电队长每三天必须巡回检查一次。

(三)机运部管理组:对井下煤巷每两天,对岩巷每三天,对无人巷道每七天必须巡回检查一次。

(四)机运部科级管理人员:井下生产巷道每月不得少于两次巡回检查,对井下各无人区域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巡回检查。(检查实行下井所到巷道,上井后写实、填表制度,管理组负责三天审核一次,如发现未走动巡查过的巷道或死角,应在生产碰头会上汇报,安排人员进行巡查。)

(五)各级责任人应对所属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运行及质量标准化情况定期、定时巡查。

(六)现场巡查过程中,巡查人员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设备运行管理规定》和《质量标准化标准》认真检查,主动向岗位操作人员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并查看岗位运行记录。

(七)作业现场巡查过程应当认真、详细地检查设备所属零部件完整情况及质量标准化情况,针对设备巡查情况由巡查人员负责记录在现场交接班记录本内。记录内容包含巡查人姓名、巡查时间、巡查设备和部位、巡查质量标准化情况等要素。

(八)对于作业现场巡查发现的设备运行问题和质量标准化问题,在上井后要进行三定,下发责任队组整改通知单,由责任队组队长签字,定期整改。在整改落实要求中要遵循谁发现、谁督促队组整改的原则,严格把关。

三、井下机电设备运行标准具体细节及相关规定

(一)对下各类机电设备的标准要求:

1、带式输送机标准化标准:

(1)井下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必须使用经检验合格的阻燃输送带。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和抗静电性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2)井下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必须使用综合保护,具有堆煤、防滑(低速)、跑偏、温度、烟雾、超温自动洒水等功能。其现场使用安装方法统一规定如下:

①堆煤保护:将传感器垂直吊挂在卸载滚筒前落煤点上方高于卸载滚筒300毫米~500毫米处;

②烟雾保护:将传感器安装在距离驱动滚筒的下风流方向10~15米的上方,距离顶板≤300毫米;

③跑偏保护:将传感器安装在带式输送机胶带易跑偏的位置,必须一左一右,对称垂直安装;

④防滑保护:将传感器安装在换向滚筒的支撑架上,安装有干簧管的传感器距换向滚筒端面磁铁的距离为10-20毫米(或按产品说明书安装);

⑤温度保护:将传感器安装在驱动滚筒的上方,装有热敏电阻的探头距胶带表面<100毫米(或按产品说明书安装);

⑥自动洒水保护:洒水电磁阀,安装在带式输送机洒水管路出水口的阀门处,喷头(喷咀或引射器)安装在驱动滚筒的上方,保证喷水时水幕能覆盖驱动滚筒。

(3)安装运行带式输送机的巷道内应有充分的照明。服务采区以上的带式输送机巷道(包括集中胶带巷道)要全线安装照明,其间距不大于50米。采掘工作面带式输送机机头部30米范围内、机尾部20米范围内必须安装足够的照明灯。

(4)带式输送机巷道中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必须设置行人过桥。

(5)液力偶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调速型液力偶合器不受此限),必须按规定使用合格的易熔塞、防爆片。

(6)带式输送机机头部前后各20米范围内,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机头和机尾部各有两个灭火器、一个消防沙箱(不少于0.3立方米)、一个消防锹和25米洒水高压软管。巷道内每隔50米安装一个消尘、消防水管用变头、阀门,安排专人对采区巷道每天进行消尘洒水一次,主要运输大巷每旬进行消尘洒水一次,带式输送机司机每班负责对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30米范围进行消尘洒水,保持巷道清洁、无粉尘。

(7)带式输送机必须在机头驱动部加装防护栏和喷雾装置,机尾部加装防护罩。

(8)带式输送机受煤处必须安装缓冲床或缓冲托辊,并确保齐全完整起到缓冲作用。

(9)井下带式输送机的长度超过300米,沿线必须加装上下胶带防跑偏装置,间距不大于50米。不得出现胶带摩擦架体。严禁使用易燃物或其他物件代替防跑偏装置。

(10)煤仓或溜煤眼上方的带式输送机,在距入煤仓或溜煤眼100米处,必须安装可靠的防乘人装置。煤仓或溜煤眼周围必须有安全防护栏并有醒目警示。现场必须有处理蓬堵时人员佩戴的安全带。

(11)所有采区包括集中胶带巷的带式输送机,沿线必须安装拉绳急停装置,急停装置拉绳控制的间隔距离不得大于50米。急停装置的拉绳应使用φ4毫米的塑料包裹的软钢绞线或使用拉力电缆,拉绳支撑点最大间距为5米。

(12)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同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必须装设制动装置。

(13)带式输送机应加设软启动装置,下运带式输送机应加设软制动装置。

(14)南翼1.4米、中央盘区1.2米、南一盘区1.2米带式输送机还必须装设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和防撕裂保护装置。必须安装声光信号,并全线可以进行语音通讯,能够在开机前发出声音预警。

(15)主斜井强力带式输送机在机头、机尾要安装监控视频,并将监控信号上传到公司总调度室或胶带集中监控室。对硫化接头及胶带外观磨损作定期检查,档案化管理。井下滚筒包胶、热补强力胶带,必须制定专项措施。

(16)担任矿井主运输、主提升任务的强力带式输送机推广使用胶带强度在线监测装置。定期监测主要滚筒轴承温度,每年对主要滚筒轴进行探伤,并留有记录。

(17)带式输送机提升高度超过100米或倾角大于16度,必须安装断带抓带保护、胶带在线监控装置、机房有应急照明。未采取停机措施或未采取安全防护设施的强力带式输送机巷道内严禁行人。

上一页123下一页(18)交接班时每班清理一次带式输送机两侧和底胶带下的浮煤和杂物,确保胶带与底板有足够的间隙不发生摩擦。严禁在开机状态下清理机头或机尾滚筒周围煤矸。严禁使用道木、水管、铁道等代替清煤器。严禁非底运料带式输送机运输设备、配件、材料、工具等。发现大块矸石,岗位人员必须停机处理。

(19)需在带式输送机检修或蹬踩工作,必须先停止输送机,并将其控制开关停电、闭锁,按规定挂停电牌。

(20)带式输送机各类托辊齐全,无坏辊和短缺现象,上胶带辊采用三联辊,下胶带辊使用二联辊,机尾架前15米底带全部使用直辊并设置三道清带器,机头卸载滚筒下要装设清带器,机尾15米范围内要装设不少于三道清带器。带式输送机要稳、正、平、直,无跑偏现象,接头无扳卡现象,托辊无挂毛现象。

2、带式输送机安装、检修、验收标准:

安装:

(1)机架中心线与输送机纵向中心线应重合,其偏差不应大于5毫米。

(2)机架中心线的直线度在任意25米长度内的偏差不应大于10毫米。

(3)中间架的宽度允许偏差为±3毫米,左右高低差不应大于间距的5‰。

(4)组装传动滚筒、改向滚筒和拉紧滚筒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滚筒轴线与输送机纵向中心线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滚筒轴线长度的2‰;

②滚筒轴线的水平度不应大于滚筒轴线长度的2‰;

③对于双驱动滚筒,两滚筒轴线的平行度偏差不应大于0.5毫米;

④滚筒装配时,轴承和轴承座油腔中应充以锂基润滑脂,轴承充油量为轴承空隙的2/3,轴承座的油腔中应充满。

(5)绞车式拉紧装置装配后,其拉紧钢丝绳与滑轮绳槽的中心线及卷筒轴线的垂直线的夹角均应小于6°。

(6)机头部分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防护网齐全合格;机尾防护罩合格,固定牢靠;行人跨越处设置过桥。

(7)落煤点设置结构合理的缓冲装置。

(8)清扫器安装合格,卸载滚筒处,承载段前必须安装清扫器,清扫器要固定牢靠与胶皮接触部位平直,接触长度不低于胶带宽度的85%;胶带涨紧力适当,上胶带跑偏不超过上托辊边缘,下胶带不磨胶带架。

(9)沿线急停、防跑偏装置、照明和综合保护设置必须安装,并符合标准;驱动滚筒下风侧10—15米处应设置co传感器,与监测监控系统联网;启动装置宜采用具备预警功能的装置。

(10)对相关设计、安装资料进行存档备案,输送机上严禁安装平台、货架放置材料或物品。

(11)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拉紧装置调整应灵活,当输送机启动和运行时,滚筒均不得打滑;

②输送带运行时,其边缘与托辊辊子外侧端缘的距离应大于30毫米;

③整机运行应平稳,托辊无死辊;

④清扫器清扫效果应良好,刮板式清扫器的刮板与输送带接触应均匀,应无异常振动;

⑤卸料装置不产生颤抖和撒料现象。

检修:

(1)带式输送机减速器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更换润滑油。

(2)加强设备润滑管理,严格执行润滑“五定”(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制度,按使用说明书中润滑图表规定的注油周期进行注油,没有说明书的情况下由队组机电队长牵头组织有关人员确定注油周期,确保设备合理润滑(进口减速器要按使用说明书要求的技术参数选择润滑油、脂)。

(3)对设备的各部位配合间隙每2月进行一次测量,不符合标准的进行调整;容易磨损的部件每月检查一次,对磨损超限的部件要及时更换。

(4)电气设备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的开盖检查,检查内部接线是否松动,电气设备防爆性能、中间继电器接点情况、接线和各配合间隙是否符合防爆性能要求以及其它部件的完好情况;按规定周期进行绝缘电阻测试,对绝缘电阻降低到规定临界值以下和电气防爆性能下降的电气设备要及时处理或更换;不得甩电气保护装置和任意增大保护定值;带式输送机各种闭锁装置、保护装置要求每班试验一次,并留有记录。

(5)严格设备班检、日检、旬检、月检的“四检”落实,由各队组队长负责,机电队长、检修工长落实,每天四点班必须保证有不少于4小时的检修时间,使用队组机电队长和检修班长在设备检修完毕后负责进行试运转,查看设备的声响、温度是否正常,只有在设备试运转合格后才能投入生产。

(6) 严格落实设备的维护保养与预防检修相结合的检修制度。积极推行故障诊断和状态监测技术,及早发现异常,做好预防措施,做到计划检修。

(7)“四检”的内容和要求:

①检查各部位螺栓、弹簧垫是否有松动和变形;

②各类轴承润滑是否良好,转动灵活,无异常响声和震动,温度是否超过规定(滑动轴承温度不超过65℃,滚动轴承温度不超过75℃);

③减速器箱体是否有裂纹或变形,结合面紧密不漏油,运转平稳无异常响声和震动,油质清洁、油量合适;

④机头、机尾装置是否无开焊、无变形,连接和固定装置齐全牢固;

⑤中间部件是否无开焊、无变形,部件齐全;

⑥电动机、开关进出线装置是否完好防爆、接地装置齐全完好、电缆外观无损伤;

⑦电气保护是否齐全、动作灵活可靠;外露的机械转动部位防护是否齐全。

⑧冷却系统是否畅通,设备冷却水进、出口是否漏水;

⑨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验收:

(1)新安装或新投用的带式输送机,由安装或准备使用的责任队组经公司生产碰头会联系机运部管理组,安排人员确定时间下井到作业现场进行检查验收。

(2)巷道内在用的带式输送机更换部件或延长胶带后,由本队组机电队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①减速器、运转声音正常,油质清洁,油量适当,不漏油;

②各传动滚筒表面光滑无毛刺,不损坏,主滚筒表面的硫化层均匀,紧密粘牢,运转灵活无异常;

③上下托辊齐全、无损坏、转动灵活,润滑良好,缓冲托辊胶皮磨损不得超过原厚度的1/3;

④电机运转声音正常,风叶护罩齐全无损,温度不超规定,接线符合防爆要求,电动机及电缆线无“三无”失爆;

⑤拉紧绞车运转可靠,固定牢稳,钢丝绳排列整齐,无断丝,无破股、绳轮转动灵活,无缺边和裂纹;

⑥胶带卡接头平直,切口偏差不大于1毫米,胶带卡排列均匀、紧固,损坏不超过二处,每处不超两卡,卡子孔眼无拉长现象,边缘未打卡宽度不超25毫米,未打卡处用刀割56-60°斜角,胶带边沿的破裂长度不超过30毫米,胶带中间破裂长度不超过50毫米;

3、底运料胶带管理规定:

(1)凡采用底胶带带料的胶带机必须在上、下料地点设立警戒区,上、下料地点胶带拉杆用红、黄色标示出警戒区(红、黄色间距为500毫米),警戒区不得低于15米。

(2)凡采用底胶带带料的胶带机必须在上、下料警戒区各设立一部语音信号,便于上、下料点通讯联络。

(3)凡采用底胶带带料的胶带机,下料点处必须设两道清带器和不少于5道底直辊。

(4)凡采用底胶带带料的胶带机,带料期间放好警戒,运输区域严禁有人,严格执行“两区”管理规定。

(5)凡采用底胶带带料的胶带机,带料前上胶带拉空,带料期间上胶带必须空载运行。

(6)凡采用底胶带带料的胶带机,单件运输物料的规格:最长为3米,最宽为0.4米,最高为0.3米。

(7)凡采用底胶带带料的胶带机,巷道坡度大于15°,严禁胶带带料。

(8)凡采用底胶带带料的胶带机,胶带运行期间,严禁装、卸物料。

(9)底胶带带料作业规定:

带料前:

①检查上、下料地点,必须保证上、下料地点周围20米范围内环境良好,巷道畅通,无积水、无杂物、无淤泥,确保运料人员安全;

②现场必须由跟班队长或工长作为带料负责人并负责现场统一指挥协调工作,上、下料作业人员应由有专人负责;

③胶带维护工和下料人员必须由胶带机头至机尾进行一次巡回检查,确保h架平整,托辊完好无损,胶带无跑偏,胶带接头无损坏,清带器牢固可靠,胶带信号声音清晰,灵敏可靠;

④胶带检查完毕,试运行一圈正常后停机、锁开关,上、下料点专人用语音信号与机头机尾岗位工进行联系,确认准备就绪,方可上料;

⑤上料时材料摆放整齐,置于胶带中间位置,长度不超过15米。

带料时:

①上料作业人员联系确认输送物料具备条件后,与机头机尾及下料点作业人员联系确认后方可开机运料;

②在带料过程中,胶带司机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严密注意胶带运行状态,听到打点信号或者发现其它异常情况立即停机。查明原因处理后重新联系;

③物料运输至下料点警戒区前方,下料点作业人员立即打点停机,告知机头岗位工锁开关后方可卸料,清点物料,如有短缺,派专人巡查处理。

下料后:

①带料结束后,带料负责人和胶带维护工必须对胶带完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h架是否平整、托辊有无损坏脱落、胶带是否跑偏、胶带有无损伤、清带器是否牢固可靠,并查看有无掉落、卡阻的材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认无问题后恢复胶带正常运行。

(10)本规定仅适用于井下采用底托辊为二联辊的800毫米胶带机。

4、综掘机、扒渣机、侧装机、钻机标准:

(1)维护人员和操作人员每日交接班时要向上一班了解当班设备使用情况和注意事项。

(2)设备开机前要认真检查各部位螺丝是否松动、短缺,逐条对所有连接螺丝进行检查,并使用相应工具进行紧固。

(3)各注油部位严禁缺油,如发现油箱内油位指示表有缺油现象,严禁开机,补充油脂必须按照规定添加,严禁随意胡乱添加不同型号的油脂。

(4)杜绝液压管路、减速器、液压马达和油箱漏油现象存在。

(5)油温冷却器保证完好、正常运行。

(6)电缆线、液压管路必须吊挂整齐、固定牢靠,防止挤压、缠绕至运转部位内。

(7)照明等、报警电铃、急停制动开关要保证完好,灵敏可靠。

(8)严禁设备带负荷重载起动,起动前保证设备无卡阻现象。

(9)对综掘机特别要求在开机前和停机后,操作人员必须检查截割头截齿是否磨损,如发现有磨损现象必须及时进行更换。

5、刮板输送机(煤溜)标准:

(1)刮板输送机安装及使用标准要达到“三平、三直、二齐全、两不准、一稳,一不漏”。

三平:溜槽口要平,电机与减速器底座要平,联轴器中心线接触要平;

三直:刮板输送机机头、溜槽、机尾要直,电机与减速器中心要直,链轮齿对称要直;

二齐全:刮板要齐全,连接环螺丝不缺少要齐全;

两不准:运转时刮板链不准跑偏,不准飘链;

一稳:刮板输送机机头在起动运行中不摆动;

一不漏:溜槽接口要严密不漏煤。

(2)刮板输送机机头与前机机尾搭接时,高度不小于0.3米,前后交错不小于0.5米,不带回煤。机头必须加装喷雾装置。

(3)刮板输送机使用时挡板要安装齐全,固定牢靠,各部位小件安装齐全,无短缺。

(4)减速器要使用合格的油脂,油量不得少于三分之一且不得多于三分之二,连接筒小盖防护罩齐全,液力偶合器防爆片、易熔塞等各种保护完好。

(5)刮板输送机链条松紧适宜,卡兰、螺丝、刮板必须齐全。

(6)设备运行时无跳齿、刮卡、飘链、落链等现象发生。

(7)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必须有压柱或打地锚进行固定。

6、锚索钻机和风动设备标准:

(1)在使用前要检查油杯,不能缺油。

(2)接管时要检查接头处密封o型圈完好,固定销必须使用u型卡,严禁使用铁丝代替。

(3)杜绝跑风、漏气现象存在。

(4)停用钻机拆除管路后,必须使用堵头或包布封堵严密管路接口,防止粉尘杂物进入。

7、电缆及电气设备标准:

(1)电缆线应吊挂整齐,电缆起始端应张贴用途、方向、长度、电压等级的标识牌。

(2)开关要上开关架,外壳要清洁干净无粉尘,开关前后5米范围内不允许有杂物。

(3)开关、变压器等电气设备的短路、漏电、接地、过流、过载各类保护要齐全完好,且灵敏可靠。

(4)电气设备的“四检”、台台开盖、局扇切换、设备保护检漏等各种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

(5)保证电缆、电气设备的完好率,杜绝“三无”、失爆存在。

(二)设备运行标准及制度,要按照阳《煤集团和阳煤寺家庄公司所制定的各类运行管理标准制度》严格执行。(机运部下发的各项制度、设备安装、运行标准文件,可以在公司内网机运部网页内查询)

四、考核办法及标准

(一)综掘机、扒渣机、侧装机、钻机及风动设备考核标准:

1、综掘机、扒渣机、侧装机、钻机油箱缺少抗磨液压油和油位表上无显示的,凡发现一次考核当班操作人员和工长各500元。

2、综掘机、扒渣机、侧装机、钻机行走部履带缺少履带板和履带销的,凡发现一处考核当班操作人员和检修维护人员各100元。

3、综掘机、扒渣机、侧装机、钻机的备用设备、备用油管及更换下的部件未封堵油路口的,凡发现一处考核检修维护人员和责任人各100元。

4、综掘机、扒渣机报警电铃和急停开关不起作用的,凡发现一次考核检修维护人员和操作人员各200元。

5、综掘机截割头截齿缺少或截齿无合金磨损严重未及时组织更换的,凡发现一处考核操作人员100元。

6、综掘机截割头必须加装完好内、外喷雾装置,凡发现内、外喷雾堵塞和不起作用的考核机电队长、检修人员各200元。

7、锚索钻机和各种风动设备油杯未加油的,凡发现一次考核操作人员100元。

8、巷道内扒渣机、绞车、回柱机、胶带电机、煤溜电机发现有喷浆皮,每有一处考核相关责任人500元。

(二)带式输送机考核标准:

1、积煤、杂物接触下托辊和磨胶带的,凡发现一次对当班跟班队长、工长考核各50元。

2、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和落煤点前后20米范围工业卫生差,有积煤、杂物和积水浸泡的,凡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队组当班工长、岗位工各100元。

3、胶带接头卡扳损超过30%不处理的,凡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队组当班工长、岗位工各100元。

4、胶带两侧有毛线不处理,胶带托辊短缺和胶带h架倾斜超过10°的,凡发现一处考核当班岗位工、检修维护人员各50元。

5、井下新胶带严禁切割,现场随意截割胶带做挡煤皮或它用,凡发现胶带有一处切割头的处罚责任队组集体1000元,当班跟班队长、工长各200元,责任人500元,情节严重者按胶带原值赔偿。

6、带式输送机各类保护安装位置不正确、保护不起作用的,凡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队组机电队长、机电工长各200元。

7、带式输送机机头处必须规范悬挂以下相关规章制度:《司机岗位责任制》、《司机操作规程》、《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包机制度》,缺少一种制度处罚使用队组队长100元。

8、带式输送机运行期间每班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司机,并指定专人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

9、安装运行带式输送机的巷道内应有充分的照明。服务采区以上的带式输送机巷道(包括集中胶带巷道)要全线安装照明,其间距不大于50米。采掘工作面带式输送机机头部30米范围内、机尾部20米范围内必须安装足够的照明。未按要求安装处罚队长和机电队长100元。

10、带式输送机巷道中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必须设置行人过桥,无行人过桥处罚队长200元。

11、带式输送机受煤处必须安装缓冲床或缓冲托辊,并确保齐全完整起到缓冲作用,无缓冲装置或缓冲装置不完好处罚队长、机电队长200元。

12、带式输送机机头和机尾部各有两个灭火器、一个消防沙箱(不小于0.3立方米)、一把消防锹和25米洒水高压软管。巷道内每隔50米安装一个消尘、消防水管用变头、阀门,带式输送机机头必须配备专用消尘洒水软管,消防设施没有或不全,处罚队长和机电队长各200元。

13、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30米范围必须严格执行每班消尘洒水,未进行消尘洒水的处罚当班司机100元。带式输送机机头必须加装喷雾装置,运输期间打开喷雾洒水,未加装喷雾装置处罚包机人和机电队长各100元,运输期间未打开喷雾洒水处罚当班司机100元。

14、驱动装置转动部分、滚筒、连接装置等转动部位必须有完好的防护罩或防护栏(防护网),电机、减速机和机架上无积煤、无杂物,保持卫生清洁、通风良好。一处不符合规范处罚包机人和机电队长各200元。

15、保证设备完好,减速器、液力偶合器无变形、无裂纹、无漏液,运转平稳无异响,温升正常;设备连接件齐全、牢固,无变形、断裂,无缺螺栓或螺栓松动,一处不符合规范,处罚包机人200元。

16、电机风叶完好,防护罩完好。缺风叶、风叶破损、防护罩通风孔堵塞、电机散热片积尘多通风不良,处罚包机人100元。

17、减速器中油脂清洁,油量适当。减速器缺油、漏油,经检查发现一次处罚队长200元,机电队长300元,因维护保养不到位造成减速机损坏的,按设备原值罚款。

18、液力偶合器严格按照传动功率的大小,加注合格、适量的传动介质,双电机驱动时两个液力偶合器的充液量要保持均衡,避免电机出力不均而损坏。严禁用其它东西代替传动介质。违反规定处罚机电队长200元。

19、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易熔塞、防爆片或用其它物品代替易熔塞、防爆片。违反规定处罚机电队长和包机人各200元/次。

20、因检修维护不到位造成电机进水或绝缘下降,甚至烧坏电机的,按设备原值罚款。

21、带式输送机运行时胶带不跑偏(判断胶带跑偏的标准:上层胶带边沿不超过三联托辊转动部位,下层胶带不磨胶带架,卸载滚筒、储带仓、驱动滚筒、机尾滚筒及改向滚筒胶带不超出边缘)否则发现一处,处罚队长、机电队长、包机人500元/次。

22、托辊齐全、转动灵活,无破损、无异常响声。发现缺少托辊或死辊、烂辊、托辊转动不灵活,处罚包机人和机电队长50元/个。

23、井下带式输送机的长度超过300米,沿线必须加装上下胶带防跑偏装置,间距不大于50米,不得出现胶带摩擦架体,发生胶带跑偏时,应根据胶带跑偏位置和跑偏情况采取措施调偏,严禁用木棍、锚杆等物品挡、堵强行调偏,发现一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24、煤仓或溜煤眼上方的带式输送机,在距入煤仓或溜煤眼100米处,必须安装可靠的防乘人装置。煤仓或溜煤眼周围必须有安全防护栏并有醒目警示。现场必须有处理蓬堵时人员佩戴的安全带。设施缺失处罚队长200元。

25、所有采区包括集中胶带巷的带式输送机,沿线必须安装拉绳急停装置,急停装置拉绳控制的间隔距离不得大于50米。急停装置的拉绳应使用φ4毫米的塑料包裹的软钢绞线或使用拉力电缆,拉绳支撑点最大间距为5米。拉绳急停安装不符合要求处罚队长、机电队长200元。

26、经常检查清扫器的磨损状况,确保清扫器有足够的宽度、长度和接触面。清扫器磨平、刮带、与胶带面不接触或接触长度达不到带面宽度的80%者,处罚包机人、机电队长100元/处。

27、胶带托辊上的淤泥应及时清理,淤泥厚度超过5毫米未清理,处罚当班巡回检查人100元/处。

28、胶带架及托辊上的残留胶带编织物应及时清理,残留物长度超过100毫米时,有一处对当班司机、巡回检查人处罚100元。

29、因检查维护不到位或人为原因导致带式输送机胶带撕裂、损坏的,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对有关责任单位按实际损失价值全额进行罚款,相关责任人给予500元罚款。

(2)经济损失在1~3万元的,对有关责任单位按照实际损失价值的80%进行罚款,对责任人罚款2000元,队长和机电队长各罚款1000元。

(3)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对有关责任单位按照实际损失价值的60%进行罚款,对责任人罚款3000元,队长和机电队长各罚款2000元。

30、带式输送机电气开关整定值严格按照机运部给定设计执行,私自改动保护整定值,经检查发现一次罚责任人200元,造成设备损坏按有关规定处理。

31、电气开关的保护齐全完善,设置规范,严禁甩保护或保护装置失灵未处理好而强行开机运行。甩保护处罚责任人1000元/次,接地装置不合格处罚责任人500元/次。

32、带式输送机材料部件要严格管理集中放置,严禁使用皮带拉杆撬、顶矿车和其它重物或使用拉杆作为钻机压柱,挪作它用。如发现随意使用损坏皮带拉杆、h架对责任队组处罚500元/次。

(三)刮板输送机考核标准:

1、设备运行机头处必须悬挂以下相关规章制度:《司机岗位责任制》、《司机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包机制度》。缺少一种制度处罚使用队组队长100元。

2、机械设备、电气开关、小型电器检查、检修的质量,要按照包机责任制检查考核,无考核、名不符实的罚队长200元。

3、不允许向溜槽里装入超过400毫米以上的大块煤或矸石,如发现应该立即处理,以防损坏刮板链或引起掉链等事故。发现不处理,处罚包机人100元/次。

4、刮板机运行时,要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持完好状态。链轮无损伤、无严重磨损,分链、压链器、护板完整紧固,无变形,运转时无卡碰现象;转动部分护罩完整,无变形;运转时刮板不严重跑斜、不跳槽,链条长短一致、松紧合适,正反方向运行无卡阻现象。一处不符合规范处罚包机人100元。

5、减速器、液力联轴器无变形、无裂纹、无漏液,运转平稳无异响,温升正常,减速器中油脂清洁合格,油量适当,无漏油现象,一处不符合规范处罚包机人200元,同时处罚机电队长100元。

6、液力联轴器应加注合格、适量的传动介质,严禁用机械油代替传动介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易熔塞、防爆片或用其它物品代替易熔塞、防爆片,包机人应及时清理易熔塞、防爆片孔内的污物,检查发现违反上述规定一次处罚包机人200元,处罚跟班队长和队长各100元,造成设备损坏照价赔偿。

7、刮板机的机头、机尾必须安装合格、牢固可靠的压柱或打地锚,压柱必须打在机头、机尾架上,严禁打在减速器、电机上,一处不符合规范处罚队组500元,处罚队长200元。

8、刮板运输机要保证完好,安装及运行时要保证机体的平、直、稳、牢,机头与过渡槽的连接完好,机头、机尾固定牢固;相临溜槽的端头应靠紧,搭接平整无台阶,一处不符合规范处罚机电队长100元。

9、严禁在溜槽内行走,严禁乘坐刮板机,禁止用刮板机运送设备和各种物料;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200元,处罚队长300元。

10、刮板运输机要保证完好,发现连接环少螺丝和输送机缺刮板,处罚包机人50元/次,缺少平垫、弹垫处罚包机人50元/条,刮板上反处罚包机人20元/个。

11、出现下列情况的每次给予跟班队长500元罚款,队长300元,包机人200元。

(1)机头各部件磨损严重、变形而不及时更换。

(2)减速器缺油使一轴卡死或减速器部件损坏。

(3)无风叶或风叶不转引起的电机烧损。

(4)由于少刮板,刮板弯曲或连接环、锚链磨损严重引起的跳链事故。

(5)机尾轴缺油,造成卡死、断链。

(6)中间槽损坏不及时更换的,脱链器坏,不及时更换。

(7)联轴器漏水或杂物进入联节筒损坏联轴器。

(8)新安装刮板机不完好强行开,拉回头煤卡死刮板机或断链的。

(9)煤多压死刮板机不及时清煤造成过负荷烧电机或断链的。

(10)司机不执行操作规程,反复使刮板机倒转引起的断链等。

12、刮板输送机电气开关整定值严格按照机运部给定设计执行,私自改动保护整定值,经检查发现一次罚责任人200元,造成设备损坏按有关规定处理。

13、刮板输送机机头必须加装喷雾装置,运输期间打开喷雾洒水,未加装喷雾装置处罚包机人和机电队长各100元,运输期间未打开喷雾洒水处罚当班司机100元。

14、电气开关的保护齐全完善,设置规范,严禁甩保护或保护装置失灵未处理好而强行开机运行。甩保护处罚责任人1000元/次;接地装置不合格处罚责任人500元/次。

(四)电缆、“五小”电器设备和开关考核标准:

1、电铃、压扣未吊挂,在地上乱放的,发现一处考核机电工长、当班电工、岗位操作工各100元。

2、三通、四通未吊挂,用电缆线拖挂的,发现一处考核机电工长和责任区电工各100元。

3、三通、四通、电铃、压扣、开关被水淋,无防护措施的,发现一处考核机电队长、机电工长各100元。

4、井下采区巷道内每天进行一次消尘洒水,保证电缆外表、开关外壳整洁无粉尘,有喷浆泥和粉尘多不清理的,考核机电队长、当班工长和岗位工各100元。井下巷道内发现电缆上有喷浆皮,每有一米考核相关责任人5元。

5、各领用电缆、五小电器单位,不按管理制度中,关于计划编制及领发、移交、回收制度执行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100元,造成耽误工作的后果自负。

6、电缆、五小电器在使用中,工作电压与电缆额定电压不符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500元。

7、对使用中的电缆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制度执行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200元。

8、由于不负责造成电缆、五小电器丢失的,要对相关责任人处罚200元,同时集体要按价赔偿。

9、穿墙壁电缆不用保护套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处罚100元。

10、五小电器入井前未经防爆员进行防爆检验粘贴防爆牌私自入井,处罚责任人500元。

11、五小电器未上管理牌板,处罚责任人200元。

12、五小电器在施工巷道内乱放,有一处处罚责任人100元。

13、新投机组、生产溜电缆使用达不到半年的按每米50元处罚集体,复用的达不到3个月的按每米20元处罚集体。

14、综采工作面的机组、生产溜电缆不放入电缆槽的或工作面口的电缆和油管、风管、水管绑扎在一起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200元,并督促立即整改。

15、高压铠装电缆聚氯乙烯护套破损,露出铠装层,要求对机电队集体处罚300元/处,并要尽快处理。

16、随意截割电缆一经发现,在没有丢失的情况下,有一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1000元。

17、需回收上井,而不按管理组通知要求执行的对集体处罚1000 元。

18、由于工作面需要搬家、倒面移交时,不通知管理组,按照移交、接收制度对生产单位集体处罚2000 元。

19、巷道内开关、led灯、压扣、电铃、四通、三通、高压接线盒、信号线发现有喷浆皮,每有一处考核相关责任人200元。

20、巷道内钻机设备及其所属电缆、五小电器由钻抽队负责日常检查、管理,开关、电机开盖检查及解接火由本巷道责任队组负责。钻抽队要加强对电气设备、电缆的“三无”失爆和机电隐患检查,如发现问题未通知巷道责任队组电工进行处理的将按照《失爆隐患处罚规定》内标准进行考核,如通知责任队组未予处理的对责任队组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外建打钻队伍所辖设备由外建队伍负责,发现问题直接对外建队责任人进行考核。

(五)交接班及巡回检查考核标准:

1、岗位操作人员交接班,不按照交接班制度执行的,不填写交接班记录的,凡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队组队长、书记各50元,管头队长、当班工长各100元,岗位工200元。

2、机运部管理组及科级管理人员,未履行包队职责,未按规定走动巡查的,凡发现一次考核本人200元。

3、机运部管理组及科级管理人员,走动巡查未在岗位交接班记录本上填写巡查问题、时间和签字的,凡发现一次考核本人200元。

4、机运部管理组及科级管理人员,对查出的问题未进行三定、未落实整改的,凡发现一次考核本人200元。

5、责任队组对查出的问题,三定签字后不按期进行整改的,机运部应按照《机电管理制度》内规定进行考核。

6、具体考核细则应按照阳煤集团机电相关管理制度和阳煤寺家庄公司各项机电管理制度内容执行。

第8篇 井下排水设备检修及管理制度

一、 检修管理制度

排水系统是井下矿山生产活动的保障系统之一,担负着井下的疏干和排洪任务。因此它是设备管理和安全生产的要点。矿各级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和有关操作工人必须高度重视,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做到人人有专责,事事有人管。

(一) 具体要求

1、各潜水排污泵运转正常;

2、检查各水泵电机接线端子是否坚固、检测电机运转是否正常;

3、水泵在累计运行2000小时后进行一次大检修,应该由熟悉水泵的工人检修;

4、水泵电机及水泵开关表面必须清洁;

4、水泵机组有无振动及异常响声;

5、泵叶泵壳的腐蚀泵壳及机座定期涂除锈油漆;

6、各水仓内应无大量堆积淤泥;

7、水仓外围的护栏完整;

8、水仓附近不得有杂物阻碍水泵工作畅通;

9、各阀门开关位置要正常;

10、各阀门管道应无漏水现象,压力表读数应该正常;

11、检查所有管道阀门的防锈保护是否完好,必要时做油漆大保养,更换已腐蚀及老化的密封件和不能继续使用的管道;

12、电机接线盒有无发热现象;

13、检查连接水泵的开关是否运转正常,电缆、开关是否漏电;

14、联轴节填料松紧情况,排除不正常的漏水现象;

15、密封环磨损情况,测量记录运动间隙,轴承的腐蚀情况,密封填料,必要时更换或修理。

刮板机管理维修制度

l、根据《煤矿规程》规定,刮板机在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有产品合格证,并检查在运输或存放过程中有无损坏,如有问题及时处理,否则不准使用。

2、机组一旦安装调试后,不得随意搬动。

3、机组应定期检修。

4、机组应设专业的维护人员,确保机组安全使用。

第9篇 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1.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工作,由防爆设备检查组全面负责,集中统一管理。

2.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由指定的、经矿务局考试合格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3.在日常运行中,应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查和定期检查、明确规定检查内容和日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应做好记录。

4.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和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5.运行中的防爆电气设备,应进行编号,实行牌板管理。有故障的设备,应由专人负责,进行更换或维修。

第10篇 井下监测设备日常维护管理制度

一、监测信号线与其它管线同侧吊挂时,要至少留0.1米的间距,以免影响传输数据。

二、监测信号线不得与其它设备信号线共用,线路上每隔50米设置“监测信号专线”明显标志。

三、监测信号线要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线路老化,要及时更换,避免造成数据传输错误或误报警。

四、瓦斯电闭锁必须安装在被控电源的负荷侧,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五、井下监测设备每天要有专人负责对其进行维护、降尘,检查是否失爆、线路吊挂是否标准、说明牌是否丢失等。

六、每10天对井下所有甲烷传感器标校一次,并与瓦斯电闭锁试验同步进行。监测电工在请示安排试验的时间内进行试验与标校,试验结束后立即在井下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要建立专帐,详细记录。

七、井下所有监测信号接线盒,每月要全面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失爆现象发生。

八、扩修处有监测信号线时,首先要对其进行保护,防止扩修时大块物体下滑,砸坏监测信号线,使井下数据传输中断。

九、扩修处有监测分站时,首先要与调度室取得联系,对监测分站挪移或加以保护,否则不准施工。

十、掘进工作面放炮时,瓦斯传感器(含信号线)挪移、保护由施工队班长负责,如出现探头吊挂不合理造成误报警或由于对探头保护不到位造成损坏或失灵,对队长罚款200元,对当班班长罚款100元。造成后果严重者,将从严从重分析处理。

十一、加固巷道时,监测信号线移至棚梁的内侧,严禁出现挤压信号线或不便于信号线维护的现象。

本制度由通风管理部监督执行。

第11篇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一、防爆检查要由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具体操作。

二、所有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取得防爆检查合格证才准入井,井下安装完毕必须经过防爆检查验收合格后才准投入运行。

三、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由机电科负责入井防爆电气设备和检修后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验收;由防爆检查员签发防爆电气设备防爆合格证,并负责组织入井防爆电气设备的验收;各队值班电工负责井下所管辖防爆电气设备的巡回检查工作。

2、防爆电气设备在检修过程中和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要认真做好检修记录,特别是装配后不能测试的防爆间隙和隐蔽件的技术数据,在检修过程中应首先做好测试和记录。

3、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完毕后,检修人员要通知机电科组织防爆检查人员根据标准要求进行核实、复查和通电试验,验收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由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填写签发《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合格证》,并填写验收记录台帐。

4、凡是新调入(购入)、初次使用或大修的防爆电气设备,机电科必须组织检查、验收。

5、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对自己签发的合格证负责,凡在验收或检查中发现该设备失爆或有重大隐患问题,有权随时收回合格证,并要求检修或安装人员限期处理。

四、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时,安装人员要严格按《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中电气部分的规定执行,除此之外,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失爆处理:

1、防爆电气设备接线盒内部的绝缘基座破裂,接线螺杆杆孔间隙超限,绝缘基座与接线盒内间隙超限,绝缘基座边缘厚度小于25mm为失爆。

2、螺旋式嗽叭口要用手拧紧,不得使用钳具强拧,在检查时以右手拇指、食指、中指三个指头能旋入一扣者为喇叭咀松动为失爆。

3、压盘式嗽叭口上紧要有余量,余量要求不小于3mm,检查时眼睛看不到余量为失爆。

4、动力电缆橡套损伤,已看到分相绝缘层,即为失爆。

5、橡套电缆除伸入设备器壁部分允许外径细外,器壁以外部分(包括嗽叭口密封圈部分)一律不准细,否则为失爆。

6、防爆密封圈上反,同心切割层朝外者为失爆。

7、防爆日光灯玻璃罩串动或转动者为失爆。

8、防爆电气设备的电缆压紧装置,如电缆不压或压得太重使压扁量超过电缆外径10%者为失爆。

9、防爆开关或综保,如甩掉继电器(包括短接或塞住)或整定值明显超过规定,保险管熔断电(丝)用铁丝、铜丝代替均为失爆。

五、防爆电气设备包括防爆灯具、瓦斯断电仪、通讯电话等,安装完毕,须经机电防爆检查人员验收,若发现问题,要责令安装人员限期处理,处理后再进行验收,直到合格。

六、井下安装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实行挂牌管理,内容有:设备名称、型号、负责人、安装时间、用途等,如检查发现失爆,要对责任者进行处罚。

七、各区队对管辖范围内的防爆电气设备要坚持班班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汇报调度室并作好记录,发现失爆要立即整改,严禁防爆电气设备失爆运行。

八、机电科防爆检查员对井下防爆电气设备要坚持日常检查,每周对每台件防爆电气的检查不得少于1次,发现失爆必须现场督促整改。

九、防爆电气设备检修过程中,检修人员要认真填写记录,严禁设备检修后出现失爆。

十、检查验收好的设备必须填上验收合格证,并注明验收人和检修人姓名,各种开关检修完后,必须进行防爆处理并将编号编在固定的位置。

十一、入井的所有防爆电气设备安装结束后,送电试车前,必须检查电气设备不失爆,供电系统符合设计要求,一切无误后,方可送电试车。

十二、处罚措施

1、发现电气设备失爆,罚责任单位1000元/处,包机责任人200元/次。

2、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有防爆检查员验收签字,无防爆入井检查合格证禁止入井,否则罚责任人100元/台。

3、防爆检查员定期组织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查,并有检查验收记录,发现1次无记录,罚防爆检查员100元/次。

第12篇 s矿井下配电室设备检修制度

一、配电室内所有设备必须每年利用停产检修期间进行全面检修。

二、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操作规程和具体检修措施。

三、检修时必须配备至少两名工作人员,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四、检修期间发现的问题要现场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联系停电时间尽快处理。

五、设备检修全过程均必须按五、四、三、二、一的要求进行(即五定、四有、三无、二齐、一坚持)。具体为:

五定:定项目、定内容、定人员、定时间、定质量。

四有:有安全技术措施、有施工组织措施、有检修质量标准、有检修记录和档案。

三无:无隐患、无事故、无漏洞。

二齐:材料工具齐、备品、备件齐。

一坚持:坚持检查后的试运转验收。

六、检修结束前要进行详细的检查,开关腔内不得留有其它工具、物品等。

《井下设备安装验收移交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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