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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丝绳检查制度(十篇)

发布时间:2024-04-07 热度:50

钢丝绳检查制度

第1篇 钢丝绳检查制度

一、根据《地方煤矿安全检查制度》试行方案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定立本制度。

二、钢丝绳必须每班检查三次,发现问题必须检修或更换。

三、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钢丝绳锈蚀情况、断丝情况、及钢丝绳直径缩小情况。

四、查实有损坏或没有合格证的钢丝绳杜绝使用。

五、每班检查的机电员并为检查记录。

第2篇 矿井提升及钢丝绳检查管理制度

1、矿井提升指令:一停、二上、三下、四慢行、五处理、六恢复。

2、提升安全设施:

(1)停车场拐坡点必须设档车器,做到灵活好用。

(2)运输下山的必须设立二道档车栏,第一栏距井口10m,第二档距第一档20m,每个车场以下10m,必须具备一档。

(3)轨道坡每10m必须设置地滚。档车栏必须自动,起到跑车时自动下落,档住跑车的作用。

3、提升绞车的能力必须满足提升量的要求,严禁用11.4kw调度绞车代替提升绞车。提升绞车要设置深度指示器和防过卷装置。

4、提升串车数量一次不得超过2个,并在末车后面和主绳之间用直径不小于10mm的钢丝绳连接(即保险绳)。

5、指定专人每天对提升钢丝绳进行一次磨损检查,发现断丝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应立即更换。每次检查结果必须做好记录。钢丝绳无论有无断丝,每半年必须更换一次。

6、矿车连环必须使用经过拉力试验后的合格产品,每组连接环不少于3个。矿车扦销要具有防跳装置。

7、提升绞车每月必须检查一次。

第3篇 钢丝绳和连接装置检查试验制度

1、新绳到货后,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内容进行验收和试验,合格后妥善保管。进货试验的均为φ18以上的提升钢丝绳。

2、保管超过一年的提升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一次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新钢丝绳悬挂前试验(包括验收试验)和使用中定期试验的结果,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新绳悬挂前,每根钢丝必须做拉断、弯曲和扭转试验,这三项指标按公称直径计算,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和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6%;不能用做升降人员,达到10%时,不能用做升降物料。

(2) 使用中钢丝绳的定期试验,只作每根钢丝绳的拉断和弯曲试验,这二项指标按公称直径计算,当不合格钢丝的断面和新钢丝绳总断面积之比达到25%时,必须更换。

(3) 钢丝的韧性:专为升降人员用的以及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不得低于特号钢丝的韧性标准。专为升降物料和平衡用的,不得低于i号钢丝的韧性标准。作重复试验时,专为升降人员用的以及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应符合i号韧性标准。专为升降物料用的,应符合ⅱ号韧性标准。

(4) 提升钢丝绳的定期试验,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6个月试验一次。

②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一年后试验一次,以后每隔六个月试验一次。

(5) 各种用途的钢丝绳,在悬挂时的安全系数,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升降人员和物料,安全系数9。

②专为提升物料,安全系数7.5。

(6) 使用中的钢丝绳作定期试验时,安全系数小于下列数字,必须更换:

①升降人员和物料的钢丝绳小于7。

②专为升降物料用的小于6。

(7)提升钢丝绳(主、副井提升绞车)必须每天检查一次,制动钢丝绳每周一次,一般运输绞车提升钢丝绳每次使用前检查一次。

(8)各种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同钢丝绳总断面积之比达到下列规定时,必须更换:

①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为5%。

②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制动钢丝绳(包括缓冲绳)为10%。

(9)钢丝绳直径减小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

①提升钢丝绳或制动钢丝绳10%。

②罐道钢丝绳15%。使用密封钢丝绳时外层钢丝厚度磨损达到50%。

(10)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卡罐、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全绳:

①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

②断丝超过第8条规定。

直径减小值超过第9条规定。

④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其长度伸长0.5%以上。

(11)钢丝绳锈蚀严重,点蚀麻坑形成沟纹,外层钢丝松动时,无论断丝数或绳径变化多少都必须立即更换。

(12)提升装置必须有试验合格的备用钢丝绳,对使用中的钢丝绳至少每月涂油一次。

(13)立井提升容器同提升钢丝绳的连接,应采用楔形连接装置。每隔五年更换一次。如果经探伤检验合格,仍可继续使用。矿车连接装置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两倍于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试验。

(14)连接装置和其它有关部分,按极限(破断)强度计算的安全系数,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专为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提升装置的连接及其他有关部分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3。

②专为升降物料的提升装置的连接装置和其他有关部分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0。

③矿车的连接钩环、插销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

④水泵、水管、风管、风筒、注浆管的悬挂装置(钩、环、螺丝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0。

第4篇 矿井提升及钢丝绳检查制度

1、矿井提升指令:一停、二上、三下、四慢行、五处理、六恢复。

2、提升安全设施:

(1)停车场拐坡点必须设档车器,做到灵活好用。

(2)运输下山的必须设立二道档车栏,第一栏距井口10m,第二档距第一档20m,每个车场以下10m,必须具备一档。

(3)轨道坡每10m必须设置地滚。档车栏必须自动,起到跑车时自动下落,档住跑车的作用。

3、提升绞车的能力必须满足提升量的要求,严禁用11.4kw调度绞车代替提升绞车。提升绞车要设置深度指示器和防过卷装置。

4、提升串车数量一次不得超过2个,并在末车后面和主绳之间用直径不小于10mm的钢丝绳连接(即保险绳)。

5、指定专人每天对提升钢丝绳进行一次磨损检查,发现断丝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应立即更换。每次检查结果必须做好记录。钢丝绳无论有无断丝,每半年必须更换一次。

6、矿车连环必须使用经过拉力试验后的合格产品,每组连接环不少于3个。矿车扦销要具有防跳装置。

7、提升绞车每月必须检查一次。

第5篇 钢丝绳检查检验制度

1 、新绳到货后,应由检验单位进行验收检验。合格后应妥善保管备用,防止损坏或锈蚀。保存厂家合格证、验收证书等原始资料。

2、本绞车为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绞车,使用前必须对钢丝绳做鉴定,安全系数不得小于7,否则不得使用。

3、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1次。对易损坏和断丝或锈蚀较多的一段应停车详细检查。断丝的突出部分应在检查时剪下。

4、各种股捻钢丝绳在1个捻距内断丝段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为5%时,必须立即更换。

5、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小量达到10%时,必须立即更换。

6、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全绳:

(1)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

(2)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0.5%以上。

7、在钢丝绳使用期间,检查出断丝数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加快,必须立即更换。

8、钢丝绳锈蚀严重,或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多少或绳径是否变化,必须立即更换。

9、检查钢丝绳的排列情况及衬板、绳槽的磨损情况,钢丝绳应排列整齐,不反圈,不松动。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并向当班分矿领导汇报,处理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常开车。

10、对使用中的钢丝绳,每周涂油保养1次。

11、检查人员将检查结果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簿。主管领导不定期检查。

第6篇 钢丝绳使用、管理、检查制度

钢丝绳是矿井提升系统中的关键部件, 它既关系到矿井的正常生产, 又直接影响着职工的生命安全,因此,对钢丝绳的使用、管理和检查特作如下规定。 一、钢丝绳的管理与使用控制

1、绞车提升钢丝绳,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正确的计算和选型,安全必须符合要求。

2、各连队必须设专职(兼职)钢丝绳检查人员专门负责,钢丝绳检查员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使用单位队长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具体负责,责任必须明确到人。

3、认真做好钢丝绳的检验工作,新绳使用前、使用中的钢丝绳要按规定时间定期由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验,检验资料及出厂资料必须存档。

4、提升钢丝绳每班必须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慢速全绳详细检查,应利用深度指示器(或显示器)确定断丝和其他损伤部位,对易损坏和断丝或锈蚀较严重的地方应停机详细检查,并将检查数据、损坏情况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簿内。 二、钢丝绳检查制度

1、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之日起12个月进行第二次检验,以后每隔6个月检验1次。

2、绞车提升钢丝必须每班检查1次,检查断丝、磨损、锈蚀和变形等,并将检查数据、损坏情况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簿内。。    3、钢丝绳在1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 ①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为5% ②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为10%    4、钢丝绳直径减少量达到10%时,必须更换。    5、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得用作升降人员,锈蚀严重,不论断丝或绳径变细多少都必须立即更换。    6、纲丝绳在运行中遭受到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继丝及直径减小超过《规程》的规定,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0.5%以上时,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纲丝绳。

7、钢丝绳如果遭受忽然停车等猛烈摇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损坏严重时,必须立即更换。

8、对钢丝绳必须做到定期涂油(无油绳例外)至少每月进行一次。 以减少钢丝绳的磨损,保护钢丝绳不受锈蚀,阻止湿气和水分浸入绳内并做好相关记录。    9、小绞车及其它设备使用的钢丝绳,使用单位也必须设有专职(兼职)人员进行检查,且有领导分管,按规定,按标准进行维护、检修、更换。 10、绞车司机对绞车的工作闸、保险闸、钢丝绳、绳轮、滚筒、轴承、大轴及螺丝每班进行一次检查,做好相关记录,司机要持证上岗。

11、检修工应按下列项目每天进行一至二次检查。

1)、钢绳外观检查,要检查润滑、锈蚀、变形受损和断丝情况。

2)、钢丝绳按每30米定一检测点,进行直径磨损检查。

3)、各绳长、紧固螺栓、销子、连接环、等不应有裂绞变形等状况,凡已变形修复的不得用于提升。

三、钢丝绳的维护保养    1、新绳到货后,应由检验单位进行验收检验。合格后应妥善保管备用,防止损坏或锈蚀。    2、对每卷钢丝绳必须保存有包括出厂厂家合格证、验收证书等完整的原始资料。    3、保管超过1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进行1次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对使用中的钢丝绳至少每月涂油1次。

5、有提升装置的上下山必须按规定距离,结合具体情况,设置充足的地滚子。    6、主要设施的钢丝绳机电部门要建立钢丝绳档案,使用单位实行牌板管理。

第7篇 手拉葫芦、专用钢丝绳检查试验制度

一.检查及试验时间要求:

1.专用钢丝绳每月检查一次,一年试验一次。

2.手拉葫芦每月检查一次,半年试验一次。

二.检查及试验要求及内容:

1.钢丝绳检查:

(1)插接扣可靠,无松动现象。

(2)钢丝绳润滑良好、无扭结、无灼伤或明显的散股,无严重磨损、锈蚀,无断股。

(3)钢丝绳断裂根数在规程规定限度以内。

2.钢丝绳试验:

以2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不应有断裂及显著的局部延伸现象。

3.手拉葫芦检查:

(1)链节无严重腐蚀,无打滑现象。

(2)齿轮完整,轮杆无磨损现象,开口销完整。

(3)撑牙灵活能起煞车作用。

(4)撑牙平面垫片有足够厚度,加荷重不会拉滑。

(5)吊钩无裂纹变形,防脱钩装置完好。

(6)润滑油充分。

4.手拉葫芦试验:

(1)新安装的或经过大修的,以1.25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后,以1.1倍容许工作荷重作动力试验,制动效果应良好,且无拉伸现象。

(2)一般情况下,以1.1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

三.试验安全措施

1. 试验前先将现场用安全围栏围好,有试验标示牌,非试验人员禁止入内。试验应由专人操作,专人监护。

2. 试验严格执行《安规》有关规定,试验过程中避免不正当的操作方法,试验所用拉力表应合格、准确。

3. 试验应有专人指挥操作,非专业人员不能指挥。

4. 用吊车吊起手拉葫芦时应慢且稳,严禁有冲击拉伸现象。

5. 试验时一次只允许挂一个手拉葫芦,禁止串挂试验。

6. 避免用人拉紧手拉葫芦,以免在试验1.25倍的过负荷中手拉葫芦部件突然断裂伤人。

7. 试验后作好记录并按要求做好检验标记。

8. 试验现场应物放有序,试验后应清理场地使其干净整洁。

9. 试验时按要求掌握好时间和试验的拉力。

10.注意不能误动现场其它设备设施。

11.吊车司机在配合试验时,必须听从指挥,遇到问题及时停车停电,以免发生事故。

第8篇 手拉葫芦专用钢丝绳检查试验制度

一.检查及试验时间要求:

1.专用钢丝绳每月检查一次,一年试验一次。

2.手拉葫芦每月检查一次,半年试验一次。

二.检查及试验要求及内容:

1.钢丝绳检查:

(1)插接扣可靠,无松动现象。

(2)钢丝绳润滑良好、无扭结、无灼伤或明显的散股,无严重磨损、锈蚀,无断股。

(3)钢丝绳断裂根数在规程规定限度以内。

2.钢丝绳试验:

以2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不应有断裂及显著的局部延伸现象。

3.手拉葫芦检查:

(1)链节无严重腐蚀,无打滑现象。

(2)齿轮完整,轮杆无磨损现象,开口销完整。

(3)撑牙灵活能起煞车作用。

(4)撑牙平面垫片有足够厚度,加荷重不会拉滑。

(5)吊钩无裂纹变形,防脱钩装置完好。

(6)润滑油充分。

4.手拉葫芦试验:

(1)新安装的或经过大修的,以1.25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后,以1.1倍容许工作荷重作动力试验,制动效果应良好,且无拉伸现象。

(2)一般情况下,以1.1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

三.试验安全措施

1. 试验前先将现场用安全围栏围好,有试验标示牌,非试验人员禁止入内。试验应由专人操作,专人监护。

2. 试验严格执行《安规》有关规定,试验过程中避免不正当的操作方法,试验所用拉力表应合格、准确。

3. 试验应有专人指挥操作,非专业人员不能指挥。

4. 用吊车吊起手拉葫芦时应慢且稳,严禁有冲击拉伸现象。

5. 试验时一次只允许挂一个手拉葫芦,禁止串挂试验。

6. 避免用人拉紧手拉葫芦,以免在试验1.25倍的过负荷中手拉葫芦部件突然断裂伤人。

7. 试验后作好记录并按要求做好检验标记。

8. 试验现场应物放有序,试验后应清理场地使其干净整洁。

9. 试验时按要求掌握好时间和试验的拉力。

10.注意不能误动现场其它设备设施。

11.吊车司机在配合试验时,必须听从指挥,遇到问题及时停车停电,以免发生事故。

第9篇 g矿钢丝绳检查检验制度

1 、新绳到货后,应由检验单位进行验收检验。合格后应妥善保管备用,防止损坏或锈蚀。保存厂家合格证、验收证书等原始资料。

2、本绞车为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绞车,使用前必须对钢丝绳做鉴定,安全系数不得小于7,否则不得使用。

3、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1次。对易损坏和断丝或锈蚀较多的一段应停车详细检查。断丝的突出部分应在检查时剪下。

4、各种股捻钢丝绳在1个捻距内断丝段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为5%时,必须立即更换。

5、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小量达到10%时,必须立即更换。

6、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全绳:

(1)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

(2)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0.5%以上。

7、在钢丝绳使用期间,检查出断丝数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加快,必须立即更换。

8、钢丝绳锈蚀严重,或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多少或绳径是否变化,必须立即更换。

9、检查钢丝绳的排列情况及衬板、绳槽的磨损情况,钢丝绳应排列整齐,不反圈,不松动。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并向当班分矿领导汇报,处理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常开车。

10、对使用中的钢丝绳,每周涂油保养1次。

11、检查人员将检查结果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簿。主管领导不定期检查。

第10篇 钢丝绳连接装置检查试验制度

1、新绳到货后,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内容进行验收和试验,合格后妥善保管。进货试验的均为φ18以上的提升钢丝绳。

2、保管超过一年的提升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一次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新钢丝绳悬挂前试验(包括验收试验)和使用中定期试验的结果,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新绳悬挂前,每根钢丝必须做拉断、弯曲和扭转试验,这三项指标按公称直径计算,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和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6%;不能用做升降人员,达到10%时,不能用做升降物料。

(2) 使用中钢丝绳的定期试验,只作每根钢丝绳的拉断和弯曲试验,这二项指标按公称直径计算,当不合格钢丝的断面和新钢丝绳总断面积之比达到25%时,必须更换。

(3) 钢丝的韧性:专为升降人员用的以及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不得低于特号钢丝的韧性标准。专为升降物料和平�用的,不得低于i号钢丝的韧性标准。作重复试验时,专为升降人员用的以及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应符合i号韧性标准。专为升降物料用的,应符合ⅱ号韧性标准。

(4) 提升钢丝绳的定期试验,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6个月试验一次。

②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一年后试验一次,以后每隔六个月试验一次。

(5) 各种用途的钢丝绳,在悬挂时的安全系数,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升降人员和物料,安全系数9。

②专为提升物料,安全系数7.5。

(6) 使用中的钢丝绳作定期试验时,安全系数小于下列数字,必须更换:

①升降人员和物料的钢丝绳小于7。

②专为升降物料用的小于6。

(7)提升钢丝绳(主、副井提升绞车)必须每天检查一次,制动钢丝绳每周一次,一般运输绞车提升钢丝绳每次使用前检查一次。

(8)各种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同钢丝绳总断面积之比达到下列规定时,必须更换:

①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为5%。

②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制动钢丝绳(包括缓冲绳)为10%。

(9)钢丝绳直径减小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

①提升钢丝绳或制动钢丝绳10%。

②罐道钢丝绳15%。使用密封钢丝绳时外层钢丝厚度磨损达到50%。

(10)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卡罐、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全绳:

①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

②断丝超过第8条规定。

直径减小值超过第9条规定。

④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其长度伸长0.5%以上。

(11)钢丝绳锈蚀严重,点蚀麻坑形成沟纹,外层钢丝松动时,无论断丝数或绳径变化多少都必须立即更换。

(12)提升装置必须有试验合格的备用钢丝绳,对使用中的钢丝绳至少每月涂油一次。

(13)立井提升容器同提升钢丝绳的连接,应采用楔形连接装置。每隔五年更换一次。如果经探伤检验合格,仍可继续使用。矿车连接装置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两倍于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试验。

(14)连接装置和其它有关部分,按极限(破断)强度计算的安全系数,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专为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提升装置的连接及其他有关部分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3。

②专为升降物料的提升装置的连接装置和其他有关部分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0。

③矿车的连接钩环、插销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

④水泵、水管、风管、风筒、注浆管的悬挂装置(钩、环、螺丝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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