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机电设备微机管理制度
随着矿井机械化升级改造的进一步完善,井下机电设备数量也逐一增多,为保证机电设备安全、高效、经济运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机电部设备管理员,定期对井下机电设备进行清查核定,将设备投入使用时间、运行状况等详细记录,存档于电脑中。不定期检查,将检查问题记录并存档,以便做到管理的一目了然。
2、对防爆设备应定期检查,将其结果做好记录,并做电子档案存于电脑中。
3、井下机电设备应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护)制度,做好记录并制定表格存储于电脑中。
4、对设备的运行故障要深入了解,并详细记录其故障原因和处理结果,将其制作成表格存储于电脑中,做到查询方便。
5、设备在维修后,应做好跟踪记录,确保能够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并将跟踪结果存储在电脑中。
6、将井下电机设备分片、分段包干,明确其责任人,并存档。
7、在本年度即将结束时,机电设备管理员应统计出本年度矿购设备数量、报废设备数量及其原因,并做电子存档,报矿委会领导,以便给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设备管理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扎根于井下,深入了解设备性能及运行状况,做到一台设备一个电子档案。
第2篇 机电设备维修养护工作标准制度
机电设备维修养护工作标准
一、供水设施
当班:日常保养、安全操作、运作情况正常、自动控制良好。
周末:维修保养闸阀、逆流阀、水表、联轴器;水泵轴承加油。
季末:泵体检查,更换磨损件,管道系统保养;
年终:上、下半年各清洗水池1次,电机轴承加油。
质量标准:阀门开闭灵活,系统密封良好.管道无滴漏,电机保护齐全,水表计量准确,运转无异常声响。振动、轴承温度正常;连续不间断供水,有检查记录,维修、保养记录。
二、供电设施
当班:日常检查,无缺相,运行正常,记录变压器运行情况。
周末:变压器全面检查,配电房、计量仪表开关标识、安全标识,配电房防尘1次,发电机组运转1次,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季末:保养变压器接线柱,高低线路,发电机组。
年终:化验变压器油。
质量标准:各连接处无跳火、发热等异常现象,指示灯、信号灯齐全,计量仪表准确,配电房温度不超过40℃,备用发电机组发出额定功率。有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三、电梯
当班:日常保养,安全操作,正确使用,工作有记录。维修、保养的周期、级别、内容严格按国家电梯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质量标准:专业资质人员操作、维修,持证上岗;桥箱内警铃、风扇、电话保持工作状态,信号灯齐全,运行平稳无振动,到站定位准确,层门开闭灵活;自动性能良好。建立电梯设备技术档案。
设备管理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如因工作需要临时离岗,必须有符合条件的人替岗,并交代离岗时间及去向。
二、根据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密切注视所管设备的运行情况,按规定做好有关记录,按时巡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
三、如出现设备故障,而当班人员不能处理,应按报告制度及时报告给有关人员。
四、值班人员接到报修时,应及时通知有关班组,安排人员前往维修。
五、所有值班岗位必须在规定值班时间安排合格的人员值班,如需调班,必须报主管人员同意,原则上领班与领班、值班人员同值班人员对调;在就餐时间,实行轮换就餐制,并通知同班维修人员配合。
设备管理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应按统―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不能私自调班、顶班。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须提前征得领班同意,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才能请假。
二、交接班双方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准时进行交班。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包括:查看运行记录;介绍运行状况和方式,以及设备检修、变更等情况;清点仪表、工具;检查设备状况;等等。交班时,双方领班在值班日志上签字。
三、在下列情况下不得交接班:
1.在事故处理末完或重大设备启动或停机时;
2.交接班准备工作未完成时;
3.接班人数未能达到规定人数的最低限度时;
4.领班或由主管指定替代领班的人未到时;
5.接班人员有醉酒现象或其他神志不清情况而未找到顶班人员时。
设备管理报告制度
一、出现下列情况应报告(技术员)领班:
1.主要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开停。
2.主要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3.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检修。
4.维修材料的领用。
5.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7.运行人员短时间暂离岗位。
8.维修人员工作去向。
9.对外班组联系。
二、出现下列情况必须报告副经理(工程师):
1.重点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启动、调整及异常情况。
2.采用新的运行方式。
3.主要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检修。
4.系统故障及检修。
5.重要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6.成批和大件工具、备件和材料领用。
7.加班、换班、补作、病假。
8.外协联系。
三、出现下列情况必须报告经理:
1.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2.影响营业的设备故障或施工。
3.系统运行方式有较大改变。
4.重点设备的主要零部件改换。
5.系统及主要设备技术改造或移位安装。
6.系统及设备的增改工程及外协施工。
7.领班以上人员岗位调整及班组的重大组织结构调整。
8.副经理(工程师)病、事假,补休、换班。
第3篇 机电设备、配件更新与报废制度
为了能更好地做好机电设备、配件的更新及报废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更新改造:
1、年度设备的更新改造由机电副矿长负责,机电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机电管理部主任工程师对其中的技术问题负责。
2、下年度的设备更新改造计划每年八月底前报计财部。每年七月十五日前各使用设备单位要向机电管理部申报下年度设备需要计划和有关的设备改造计划。机电管理部设备管理人员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根据设备统计资料和设备现状及时编制出设备的年度更新改造计划。对于重大设备的更新改造,机电管理部设备管理人员要对更新改造的设备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论证。
3、设备的更新改造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各种文件和《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的有关要求。计划编出后必须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审批。机电副矿长必须召集机电管理部、计财部等一起会审后才能定稿。
4、对于需要定购的设备,机电管理部要协助集团公司有关单位做好招标定货工作。对于改造的设备,机电管理部工程技术人员要及时拿出改造方案,并要制定改造措施,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5、更新改造的设备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减少环境污染,降低能源资源消耗,进口设备改造必须报请上级管理部门批复。
6、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的老旧设备。
7、机电管理部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设备的更新改造工作。如果由于更新改造不及时而影响全矿生产的衔接,要追究机电管理部的责任。
二、封存与报废:
1、设备的封存和报废由机电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2、每年从六月份开始机电管理部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设备进行清查,调查研究设备的使用情况,有必要时要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最后拟定出年度报废计划,报废计划要在9月1日前报集团公司。
3、对于重大设备的报废,机电副矿长或机电管理部部长要组织有关单位及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报废鉴定小组,对报废设备进行技术鉴定,确认可报废时,方可申请报废。
4、设备报废必须严格执行《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进行。
5、设备报废计划必须由机电副矿长或机电管理部部长组织有关人员和部室领导会审签字后方可报集团公司,待集团公司对报废计划复批后,方可对设备进行报废处理。
6、报废的设备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报废的残值权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更新改造,待报废的设备在未经批准前应妥善保管,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将其可用的零部件拆下,折价入账。
7、暂不需用或需要连续停用六个月以上的设备进行封存,封存设备必须检修完好,妥善保管,定期保养,严禁拆卸,防止丢失损坏。
8、对于设备报废、封存管理中,由于管理不善或个别人玩忽职守而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9、所有报计划时间如集团公司要求时间有变动,则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
第4篇 机电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一)、每班检查
1.项目机操班组每天上班前由机长负责检查试验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常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机电维修人员予以修复。
2.项目机电班每天对设备电气装置、机械结构、传动制动以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主管工长或技术领导后立刻予以解决。
(二)、不定期检查
1.设备科领导、项目工长经常深入现场巡视、询问、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安全状态,发现隐患和不合规范的地方及时安排解决。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予以制止、纠正和处理。
2.按照上级文件通知和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机电设备进行专项检查。
3.雨季和台风到来之前,项目机电工长召集相关机电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和防护,确保机械不受影响。风雨过后,由机修电工对设备的电气线路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没问题后才可投入使用。
(三)、定期检查
1.项目机电工长和安全员每周一次对使用的机电设备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安排解决。
2.设备科汇同质安部人员在每月25~30日对各项目使用的塔吊进行检查评分,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措施予以整改消除。
六、设备科安全技术教育制度
1.对新进工人必须从建筑施工的四大伤害以及机械作业的一般安全知识进行教育学习,树立其安全防范意识。
2.安排从事机械操作指挥的工人由设备科申报本地的劳动局,按照安全技术、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禁止事项等内容进行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电工、机修工、电焊工、驾驶员等特殊工种,设备科、质安部安排,学习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与工作技能,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即将安排到工地从事机械操作的人员,由分管工长和安全员负责按照相关安全操作知识进行进场前教育。
5.变换工种作业的工人,在上岗前必须进行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与学习。
第5篇 机电设备安全维护维修制度
一、 操作人员和维(检)修人员应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用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维护保养好设备。坚持维护保养与检修并重,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确保在用设备完好。
二、 设备操作维护保养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设备操作维护保养人员有权制止他人私自动用自已操作的设备;若设备超负荷运行或他人违章操作设备有权制止;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超期不检修和安全保护装置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如不立即处理和采取相应措施,有权停止使用。
三、 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各项主要工作:
1. 正确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启动前认真检查、准备,运行时精细操作,认真执行操作指标,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停机后详细检查,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2. 精心维护保养、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运用“五字操作法”(听、擦、闻、看、比),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排除隐患。搞好设备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保持零配件、附件完整无缺。
3. 掌握设备故障的预防、判断和紧急处理措施,保持安全防护装置完整有效。
4. 设备有计划运行,定期切换,配合检修人员搞好备用设备的检修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保证随时可以启动运行,对备用设备要定时盘车,搞好防冻、防凝等工作 。
四、 搞好设备润滑。严格执行矿用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同时对润滑部位和油箱等定期进行清洗换油。
五、 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六、 设备检修人员应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合操作人员搞好安全生产。
七、 库内所有设备、设施等维护工作,必须明确分工,并及时做好防冻、防凝、保温、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八、 各单位的设备、建筑物、设备基础,应保持完整,定期检查、测定,并采取防潮、防汛、防冻、防尘、防腐蚀措施。对设备仪表和安全装置保证齐全完好,并按规定做定期检验、调整。
九、 搞好本岗位范围内的设备、管线、仪表盘、基础、地面、房屋建筑等设施清洁卫生。
十、 维护人员对分管范围内的设备负有维护责任,做到定时上岗,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时间进行检查,主动向操作人员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发现设备缺陷及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及故障要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在设备检修中彻底排除。
十一、 操作人员发现设备运行不正常,要立即检查原因,并及时处理。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及时汇报并通知有关岗位人员,不弄清原因和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已处理和未处理的故障,必须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十二、 未经同意,不能任意将配套设备拆开使用。闲置设备要按规定办理清帐手续。待修或代保管的闲置设备,由所管辖单位负责维护保养,机电运输部要进行定期检查。
第6篇 机电设备包机管理制度
一、为充分发挥设备的性能,做到合理使用维护和保养设备,调动设备管理人员积极性,增加责任心,机电设备要实行包机管理。
二、设备包机制要实行挂牌管理,所包内容是: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
三、包机管理人要每天对所包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完好及正常运转。
四、各单位要对设备发生的故障或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要求包机人对设备的缺陷加强日常的检查和维护。
五、包机人应经常向主管人员汇报设备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设备的缺陷和不足,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包机人要制定合理的备品备件和材料的计划,确保设备的维护与检修。
七、包机人员要做好设备的检查记录、润滑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和设备事故记录等。
八、为便于管理,各单位应每月将设备包机人花名表交机电科。机电科每周对各单位设备的维护保养进行检查,对管理较差的机电科可直接对包机人在月底工资中进行处罚。
第7篇 机电设备操作管理交接班制度
l、各岗位司机都必须在工作现场进行交接班。
2、接班人必须提前3-5分钟持操作证到达工作地点。
3、上班人在下班前,必须把设备清擦干净,机房卫生打扫干净,记录、工具、配件、器材点清放好。
4、交接班时,双方应按操作规程规定共同对设备巡查一次,并做好试运转工作。
5、交接班完毕,双方应在交接记录簿上签字,经接班人同意后,交班人方可离开工作现场。
6、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准交班。
(1) 接班人末到现场,用电话联系接班,不交班。
(2) 接班人员到达现场,但精神不振或饮酒或有病,不交班。
(3) 接班人未经领导批准,随便找人替班,不交班。
(4) 接班人无操作证或有证未带,不交班。
(5) 设备有故障,未排除,不交班。
(6) 工具、配件、器材不清、记录不全,不交班。
7、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准接班。
(1) 设备运转情况、检修情况交待不清,不接班。
(2) 设备有异声、异响或其他隐患,不接班。
(3) 机房及设备清洁卫生不好,不接班。
(4) 工具、配件、器材损坏丢失,不接班。
(5) 记录不齐全或填写不认真,不接班。
(6) 交班人不在现场,不接班。
8、交接班过程中,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应及时报告带班领导或调度室,由领导裁决。
第8篇 机电设备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规,管好用好机电设备,促进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为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矿井机电设备检查、维修、保养分为月度停产检修和日常检查、维修、保养两种形式。
2、机电科是全矿机电设备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对全矿机电设备检查、维修、保养负有组织、协调、考核、奖惩职责。
3、机电科负责编制全矿每月机电设备停产检修计划,参加检修单位每月20号前或按机电科通知的时间将本月检修计划报机电科。日常检修、保养由各单位按规定的周期、时间和生产需要进行。
4、检修主要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写安全施工措施,经批准同意,严格按措施施工。
5、机电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按《国有重点煤矿质量标准化机电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单位和工作人员对检查、维修、保养质量负责。
6、机电科定期组织对各单位进行设备检查,检查设备每次每单位不少于六台,其完好率应达90%以上,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考核奖罚。
7、定期对机电设备性能进行试验,及时更换不合格的零部件和整机。
8、因检查、维修和保养质量而问题造成事故,要分析原因、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9篇 机电设备日常维检管理制度
为保证全矿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可靠运行、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各单位使用的机电设备本着“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由使用单位对所使用的机电设备负责日常维护、检修工作,保证设备完好运行;
2、各单位对设备日常维护、检修所发生的配件、材料费用由各单位自己承担;
3、动力科、安监处负责对各单位使用的机电设备完好情况进行随时抽检及监督管理,确保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到位;
4、操作设备的操作人员、机房硐室的岗位值班人员必须经专门技术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的专职人员担任;严禁非专职或未取得上岗证的人员操作设备和机房硐室值班;
5、各类机电设备的操作司机必须严格执行班前30分钟检查责任制和班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自己处理不了的,必须通知专职检修工处理或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汇报;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并作好各种记录;
6、设备实行包机制,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维护、检修人员,负责每天对所分片包干的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确保设备随时处于完好状态;现场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汇报,并作好各种记录;
7、操作人员或值班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设备规定的周期和内容进行班前及班中检查、维护,严禁空检、漏检;
8、专职检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矿山企业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矿山企业机电设备检修标准》
9、各使用单位的主管领导每周至少对各机房硐室及设备巡检一次;
10、各使用单位对所使用的设备和易损件、润滑油等在使用地点应有一定的备用量,以保证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到位;
11、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由动力科和安监处有关人员随时抽查,如发现各单位所使用设备没有按规定进行维护、检修、每发现一台罚款50元;
12、检查中发现一台设备有较大缺陷不完好而仍然带病运行的,除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外罚单位主管领导200元;
13、检查发现使用单位没配备专职人员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检修的,罚单位主管领导500元,并立即整改;
14、因日常维护检修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或造成事故的,设备损坏的加倍处罚;造成事故的追究责任人及单位领导的责任;
15、因配件、材料不到位导致机电设备带病运行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单位领导100~300元罚款;
第10篇 煤矿机电设备设计安装管理制度
一、设计人员
1、按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条件、图纸要求,负责所承担产品图样的设计和设计文件的编写,对设计质量负责。
2、正确贯彻矿用机电设备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技术条件,遵守矿用机电设备设计的各种规章制度。
3、正确应用矿用机电设备设计的基础资料、数据、计算方法、计算公式,做各部件的计算和分折。
4、在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中,做到制图比例适当、视图投影正确、图面清晰,尺寸、数字、符号、图例准确,文字叙述切题、简明、通顺。
5、属初次设计技术难度较大的矿用机电设备,应提出包括设备的主要结构、材质选用、技术要求等设计方案,并与校审人员研究确定后进行施工图设计。
6、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全部完成后,在送校前,应全面自校,并负责对校核和审核中提出的意见进行设计文件的修改,以及打印底图和打印文件的复核。
7、按规定签署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做好整理和归档工作。
8、认真处理制造、安装和使用中的有关设计问题,对需要修改的内容,应连同归挡的设计文件及时修改。
9、负责对复用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复查和修改。
10、填写记录并按规定存档。
二、校核人员
1、会同设计人员商定矿用机电设备设计方案,帮助设计人员解决设计中的一般技术问题,并对所校核的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2、全面校核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校核内容包括:
(1)设计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条件图的规定,设计是否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是否符合制造、安装和使用要求:
(2)设备部分配件计算书中采用的设计参数、基础数据、计算公式、计算结果是否正确,是否与设计图样一致;
(3)技术条件是否符合现行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内容是否完整叙述是否准确;
(4)设计图样的比例、视图、图面布置是否适当,尺寸、符号、加工要求、材料选用及数量是否正确,安全附件选用是否符合规定;
(5)技术文件是否齐全,内容是否正确,标准图和复用图选用是否恰当。
3、填写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校审记录表,矿用机电设备设计质量评定卡,按规定签署设计文件。
4、负责所校核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归档后再修改内容的校核工作。
三、审核人员
1、参加讨论矿用机电设备设计主要技术问题,指导设计、校核人员确定设计方案,解决疑难技术问题,并对所审核的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内容和设计方案的正确性负责。
2、审核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内容包括:
(1)设计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设计条件图、现行矿用机电设备法规范的要求,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签署:
(2)设计计算书中采用的设计软件计算方法、公式、参数、应力分析及主要受压元件和安全附件的计算结果是否正确;
(3)设计图样的技术要求、技术特性表、配件材料装配尺寸是否正确,复用图、借用图选用是否恰当;
(4)协调设计、校核人员之间在技术上的不同意见。
3、填写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校审记录表、矿用机电设备设计质量评定卡,按规定签署设计文件。
四、设计单位矿用机电设备设计技术负责人、设计批准(或审定)人员
1、参加重大设计原则和设计方案的讨论和审查,决定重大的结构设计、计算方法、材料选用和技术条件,审定设计执行的技术方针、政策、设计原则,并对设计的先进性、安全性、经济性、合理性等重大原则问题负主要责任。
2、审定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采用的设计软件、主要计算公式、数据、主要安装尺寸和关键性技术问题,并对设计、校核、审核及与标准化审查人员之间的技术分歧意见作最后决定,必要时,可主持设计的中间审查,以保证设计质量。
3、按规定签署设计文件。
五、设计单位技术总负责人
1、负责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单位设计技术的全面工作。
2、组织各级设计人员严格执行矿用机电设备法规、标准制度,确保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安全质量和经济水平,切实贯彻各项设计管理。
3、审批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工作发展规划,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4、组织设计方案的讨论和审查,审批重要矿用机电设备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条件图。
5、审批本单位矿用机电设备设计管理制度。
6、负责裁决设计人员与审定人员之间在设计工作中的争执意见。
7、负责领导开展对各级设计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8、审核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年度工作小结并做好上报工作。
9、定期向上级领导报告设计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各级设计人员的任命提建议。
10、对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单位资格印章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11、对造成事故的产品设计,组织分析、评议,提出纠正措施和改进方案。
第11篇 机电设备管理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机电管理工作,使本矿的设备、配件能最大限度地服务于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一、要严格执行《设备领取发放制度》、《防爆设备使用、运行、维护、定期检修制度》、《防爆设备入井检查、验收制度》、《机电设备包机制度》、《机电设备润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二、 回收设备的检修移交程序
(一) 使用单位回收的设备必须及时交到设备库,经机电管理部相关井上下相应的管理验收人员验收后,由设备库库管员开据收到证。按设备验收情况,根据设备丢失损坏考核条例开出罚款单。
(二) 设备库库管员在收到回收设备后,与相关人员共同将待修设备移交检修单位进行检修,三方在《设备、配件检修任务单》上签字认可,设备库保管存根,另一联由检修单位保管。
(三) 检修单位检修完好的设备,通知防爆检查组验收,其验收人员必须按相关验收程序进行验收把关,并填写《设备、配件验收单》签字认可交回设备库,由设备库库管员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并保管验收单存根。
(四) 所有交检修单位检修的设备配件,由机电管理部全程跟踪负责和落实考核。
(五) 外委设备或机电配件执行《机电设备、配件外委检修制度》。
三、 设备使用维护及保养
(一) 设备使用单位要严格按照机电设备技术要求对所用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同时要分别健全设备的使用维护检修等相关台帐,并做好设备运行中的有关记录和相关数据(特别是新投入使用的新设备),搞好现场设备的质量标准化工作。
(二) 设备的润滑必须使用符合设备要求的油脂和合格的润滑油,并按规定定期对油脂进行加注和更换。
(三) 掘进机截割头运行中截齿必须齐全、有效,对齿座损坏3个的必须进行更换。
(四) 采掘设备在运行过程中,遇到工作面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有构造、煤层变薄、底矸增厚等,使用单位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打眼放炮,不得强行截割、出现拼设备现象。
(五) 设备主要部位的螺丝必须做到齐全、紧固、不能出现缺丝少垫、松动等现象,短缺、松动情况下严禁开机。
(六) 设备使用过程中,严禁带病运行,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甩保护运行,严禁占用设备的检修时间,严禁带负荷停机等。
(七) 水冷却设备,必须做到开机前先开水,严禁无水或水压不够开机运行。
(八) 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四、 设备停用、存放、回收管理
(一) 设备停用后要及时回收入库,若不能回收入库要以书面的形式报机电管理部,经机电管理部同意后,方可进行妥善存放。
(二) 未经有关领导批示,不得对停用设备或淘汰设备乱拆、乱卸。
(三) 在地面存放和使用的设备必须采取防冻、防晒、防雨保护措施。
(四) 在井下存放和使用的设备必须放在架上或道木上,保证不被水淹,上面无淋头水。
(五) 在井下存放和使用的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机电现场管理考核制度》。
(六) 损坏与缩拆设备、配件必须在三天内回收上井,以便于及时进行检修和周转,时间以换发新设备日期开始。
五、 设备管理处罚办法
(一) 领用新设备未按规定程序审批验收的,扣领用人50元/台次;
(二) 防爆电气设备未经验收下井投入使用的,扣责任单位500元/台次,并株连单位机电负责人100元。
(三) 安装或施工单位未按设计图纸领用设备,多领用的扣100元/台次。
(四) 因生产急需晚上或星期天无法办手续,领取的设备,次日使用单位必须及时补办正式手续,否则每推迟一天扣责任单位500元/台次。
(五) 无手续、手续不合格、未经同意先发设备后办手续的扣发放人员50元/台次,造成的后果由发放人员负责。
(六) 设备、配件领用和回收料单上、收到证上填写设备编号不准确的扣发放人员和使用单位各30元/台次,发放无编号设备扣发放人员50元/台次。
(七) 在料单上乱写乱画的每张料单扣领用人30元,未按要求填写料单的扣领用人50元。
(八) 领用开关拆套当配件使用的扣责任单位200元/台次,并株连机电负责人50元,井上库房存放开关和井下私自备用开关的扣责任单位100元/台次。
(九) 使用单位乱领取设备的扣单位100元/台次,欺骗签字人员,私自下井的设备扣单位200元/台次。
(十) 工作面条件发生变化未采取措施拼设备生产扣300元/次,并株连单位有关负责人各100元。
(十一)在设备附近放炮未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设备扣责任单位200元/次,造成事故加倍处罚。
(十二)设备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行扣200元/次,甩保护运行,未经批准占用设备的检修时间扣500元/次。
(十三)水冷却设备无水开机运行扣100元/次。
(十四)每月最后五天到机电管理部核对所领设备配件,迟一天扣单位对帐人员100元/次。
(十五)损坏与缩拆设备、配件不按规定回收,每台次扣责任单位100元/天。
(十六)对停用的设备乱堆、乱放者扣责任单位100元/台次,
(十七)未经有关领导批示对停用设备或淘汰设备乱拆、乱卸的扣有关责任单位500元/台次。
(十八)在地面存放和使用的设备未采取防冻、防晒、防雨保护措施的责任单位扣500元/台次。
六、 设备损坏、报废后处罚标准
(一) 经分析事故原因属正常磨损损坏的设备及配件,按设备价值5%-30%处罚责任单位。
以下是人为责任事故的处罚规定
1、 损坏报废设备、配件价值在5000元以下的按90%处罚责任单位。
2、 损坏报废设备、配件价值在10000元以下的按70%处罚责任单位。
3、 损坏报废设备、配件价值在 0元以下的按50%处罚责任单位。
4、 损坏报废设备、配件价值在 0元及以上的按30%处罚责任单位。
5、 损坏报废新投入使用的新设备按原价的100%处罚责任单位。
6、 低值易耗钻机等专用工具类使用不够一年报废的按原价的80%处罚责任单位,一年以上报废的按原价10%处罚责任单位,钻机在二年以上报废的按原价10%处罚责任单位。
(二) 40t刮板机
1、 使用单位弄虚作假多领取40t大链和溜槽每次扣责任单位200元。
2、 回收交回的溜槽大链码放不整齐,溜槽好坏未分开码放每次扣责任单位100元,并株连机电负责人50元。
3、 使用单位丢失40t大链和溜槽按原价的100%处罚(包括马蹄、刮板等)。
4、 溜槽损坏每节扣责任单位100元(指非正常磨损的),造成报废的扣责任单位200元/节。
(三) 胶带
1、 违反新胶带使用管理规定的每次扣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造成新胶带报废的按每米原价的100%处罚。
2、 违反百米胶带拆缩规定的扣单位负责人100元,造成报废的胶带按原价的100%处罚责任单位。
3、 未申报、同意在井下乱割未报废胶带做其它用途的,按每米原价100%处罚使用单位。
4、 胶带运输机中间部少加一组防跑偏托辊扣30元/组,加装的跑偏托辊超规定或跑偏托辊起不到防跑偏作用的扣50元/处。
5、 巷道使用的1米新胶带拆缩回收后,宽度低于980毫米、950毫米、900毫米,(800mm新胶带拆缩回收后,宽度低于780mm、750mm、700mm),分别按每米胶带原价的5%、10%、15%处罚责任单位。
6、 盘区固定皮带机使用的新胶带,因跑偏或其它原因造成胶带不能使用而更换胶带时,按每米原值的20%处罚责任单位。
7、 折带、跑偏造成胶带报废的按每米原价100%处罚责任单位。
8、 丢失胶带按原价100%处罚责任单位。
9、 因检修不到位,造成扯带的按新皮带原价50%―80%进行考核。
第12篇 机电设备到货保管生效外借报废制度
一、机电设备到货后,设备管理员和设备保管人员共同开箱,根据装箱单进行逐一验收,并做好记录,防爆电气设备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如发现设备有损坏和其它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即时解决处理,以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二、 在库及密闭不用的设备要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保管员应承担经济损失,承担金额按损失价值的5%扣款。
三、 根据生产需要,使用单位需要领用在库设备时,必须经主管设备人员同意,持领料单位手续领取入井设备,同时办理设备准予入井证。
四、 设备回收时,必须把设备运往井上,以免设备丢失和损坏。
五、 关于设备外借:
1、 在一般情况下,煤矿机电设备一律不准外借,但因特殊原因经矿长批准并办理租借手续后方可外借。
2、 借用期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借用期内按时交纳租借费用,三个月内每月按设备原值的3%收租金,三个月后每月按原值的5%收租金,外借期满必须按时把设备送回,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六、 发现机电设备不能使用,设备管理人员、机电科有关人员和有经验工人一起鉴定,并按“煤矿机电设备管理暂行规定”第
22、
23、 24条,及时输入报废手续,重要设备报矿财供科批准后进行报废处理并注销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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