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机修车间防火管理制度
1. 为了加强工地的安全防火管理,进一步地保证施工能够开展,机修车间特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 机修车间必须配备一组符合要求的灭火器,并把防火责任人上墙。
3. 操作人员正确使用乙炔与氧气,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两瓶之间距离不小于10米,乙炔必须有回火装置。
4. 油类物品不得放入机修车间内,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远离作业区,下班之后及时把垃圾清理干净,做到工完场清。
5. 操作人员在使用气割或电焊时,严禁吸烟,否则处罚。
6. 动火必须办好审批手续,并且有人监护,操作人持证上岗。
7. 项目部每星期组织一次有关人员,对机修车间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查出问题落实“三定”措施,及时整改,否则按照项目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2篇 机修车间氧气瓶乙炔瓶安全规范管理制度
1. 施工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要与动火点保持10米的距离,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应保持5米以上。
2. 移动作业时,应采用专用小车搬运,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禁止氧气瓶和乙炔瓶同车运输
3. 在运输前,要检查瓶嘴气阀、瓶身安全胶圈是否齐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4. 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相互撞击而引起损坏和爆炸。
5. 氧气瓶、乙炔瓶放置或者使用时禁止卧倒,瓶身必须平稳可靠,不同气瓶不应混在一起,不许曝晒、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
6. 氧气瓶安装减压阀前,先将瓶阀微开一二秒钟,并检验氧气质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7. 使用氧气时,不得将瓶内氧气全部用完,最少应留0.1mpa。以便在再装氧气时吹除灰尘和避免混进其他气体。
8. 检查瓶阀时,只准用肥皂水检验。
9. 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10. 乙炔瓶使用前,应对钢印标记、颜色标记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乙炔瓶不准使用;
11. 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12. 乙炔瓶的放置地点,实瓶与空瓶应分别存放,不得靠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高空作业时,此距离为在地面的垂直投影距离);
13. 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 使用,否则危险。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14. 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15. 使用中的乙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剩余压力应符合安全要求:当环境温度<0℃时,压力应不低于0.05mpa;当环境温度为25~40℃时,应不低于0.3mpa。
16. 乙炔瓶严禁放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严禁在瓶体上引弧,使用时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17. 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瓶瓶阀的专用搬手,应始终装在阀上。暂时中断使用时,必须关闭焊、割工具的阀门和乙炔瓶瓶阀,严禁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调节减压器或开、闭乙炔瓶瓶阀;
18. 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发现泄漏要及时处理,严禁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
20.使用乙炔瓶的个人不得自行对瓶阀、易熔合金塞等附件进行修理或更换,严禁对在用乙炔瓶瓶体和底座等进行焊接修理。
第3篇 机修车间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贮罐区、生产厂区为禁火区,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生产装置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切割机等产生火焰、火花及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按动火三级管理要求申请办理动火证。
二、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
1、特殊动火:指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灌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槽车、电解槽、冷冻机房、贮罐等)。
2、一级动火:易燃、易爆区域(即: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过铵车间、仓库及车间周围)
3、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及特殊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4、车间或单独厂房内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隔离措施后的动火作业,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大小,全部或局部降为二级动火管理。
5、遇节、假日或生产不正常情况下的动火,应升级管理。
三、动火分级终审权规定
一级动火由动火部位所属车间主任、部门负责人复查后报总经理终审批准。
四、动火作业等级划分
1、公司原料库区:主要原料丙烯腈,属易燃液体化工原料,火灾危险性大,其贮罐、物料管路、设备等动火作业为特殊动火,其他部位为一级动火。
2、生产部:生产装置运行状态下,主要的物料管路、容器、设备的动火作业为特殊作业,其他部位及生产装置以外区域内动火唯一级动火。
3、公用设施:厂区内公用设施需要动火作业,根据其动火部位火灾危险性大小,为一级动火或二级动火。
4、各生产车间、部门动火作业使用气焊、气割作业时,严禁使用气体打火机作为引火工具。
五、动火作业的阿安全要求及措施
1、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一天,(24小时)二级动火证在动火环境无异常时有效期为六天(144小时),出现异常需立即停止并重新办证。2、动火证应填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部位、工作内容、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和意见。
3、在对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管道及场所动火作业时,要进行气体分析。可燃气体在空气中浓度不大于0.2%(体积比)时方可动火。取样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取样与动火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期或动火作业中间停止作业时间超过30分钟,均必须重新取样分析。气体分析仪由安办保管,由安办人员负责进行气体分析,需要做气体分析的动火作业基本上都属于特殊或一级动火,其火灾危险性较大,因此节假日、夜间原则上不允许做此项工作,若遇特殊情况需作气体分析时,通知安办人员取样分析。
4、动火作业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互通的设备、管道等部外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连接管道。
(2)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转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进入设备内动火时要办“设备内作业许可证”。
(3)动火部外应准备有适用的防火器材或灭火措施。5.5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六、各项责任人的职责
1、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2、动火人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安全防火部门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均应主动身现场当班生产岗位班长呈现动火证。
3、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检查人、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4、现场岗位班组长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5、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及现场情况,亲自去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分析结果并签手认同。
6、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并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备,在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节假日、夜间需输动火证时,其动火安全措施检查落实,动火的审批由公司值班人员具体负责。
7.公用设施动火办理动火证时,距动火部位30米之内的车间负责人必须在动火证上签字,并安排专人负责检查,监护工作,确保动火作业不危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距动火部位30米范围内有两个或多个车间十,以火灾危害大的车间为主,若周围车间火灾危害性相同,则以上风向车间为主。
机修车间
2023年08月24日
第4篇 n煤矿机修车间管理制度
1、 准时参加车间班前会,领悟会议精神;
2、 会议结束后,车间干活人员7:50前到达工作地点,下午1:00到达车间,如迟到按一次5分,下井人员8:20前下井;
3、 无故不参加班前会不允许上班;
4、 任务安排后,时间过半、工作任务跟随过半,任务定好延点不计分;
5、 工作中由于个人无责任心造成翻工罚款的,由责任人承担翻工费用和罚款,并工前会检查;
6、 车间内对所检修设备要做到精、细、严全面到位,保证所检修设备台台完好;
7、 在工作中对所带领工具要登记留帐,丢失的工具由本人承担购买(包括电气焊把、倒链、氧气瓶、乙炔瓶等);
8、 工作中不得无故脱岗,有事请假只允许半小时,时间过长的按每小时4分计算;
9、 如特殊情况有早班连中班的,根据工作量打分,然后再另加3分。有中夜班需加班人员正常打分外,另加3分;
10、 休班人员严格按休班计划,如有事者请提前与合适休班人员调换(自行解决),月底与月初不允许连休;
11、 任务完成后,及时打扫机床卫生;
12、 工作结束后要仔细检查一遍无误后,收拾材料工具,打扫现场环境卫生下班;
13、 下午车间内4:30打扫卫生,5:00按时下班;
14、 下班后,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如不汇报按未完成任务处理。
第5篇 机修车间管理制度
机修车间是担负全厂的机器、设备正常运转的责能部门,要使全厂机械能正常运行,不出任何故障或事故,保证安全生产,完成上级下达的生产任务,必须做到:
1、日常开动的机械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保养工作,做好定人、定设备、定保养间隔时间及记录。
2、保养及维修设备必须做到有记录,每台设备有档案。
3、机械设备的润滑部位,必须定期添加适合于设备使用的润滑油、脂,每位机修工必须全面了解各设备的润滑部位。
4、日常的一、二级设备保养通常由跟班转机修工执行,设备大保养则由设备科组织实施。 5、设备的大修计划应由设备部门提出申请,生产车间会同协商,并由厂长决定,由计划科安排实施,机修中必须做好记录,包括内容,参加人员姓名,设备须调换的各种部件,以备查考。
6、设备大修保养后,应由生产车间与设备科共同检查,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6篇 车间机修工绩效考核细则制度
一 指导思想:
针对机修、水电车间岗位的特殊性,为提高工作效率,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调动全员创新意识,增强工作质量和责任心,以具体工作量化达标为考核基本依据。
二 具体措施:
1、车间详细记录当班人员工作内容,详实反映每日工作量,明确维修时间,避免出现拖时间和扯皮现象,每天工作量由车间负责人制定和考核。
2、 单个设备维修,焊,割,时间要在安排的工作时间内完成, 维修成功率达到100%。返工率为零。
3、对粉刷,砌墙,移树,修补等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单人定量工作制。
4、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质量,进度,监督。电焊、高空及电工接线等施工作业前,要进行危险危害因素分析,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同时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要求。
5、 车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维修保养达标率100%,对操作不当造成的车辆损坏,责任自负。由操作者负责维修。
6、 定质,定量,完成工作指标为合格,超额完成工作量给予奖励,完不成任务不予考勤。
7、 在维修时如查不出原因或自己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应立即与负责人联系。每次作业结束后,应观察一段时间是否运行正常,确保使用单位满意。
8、 工作完成后将作业现场清理干净,工具及零件归位。换下来的旧零件应收回,带回车间并分类放置到指定地点。
9、 值班人员认真做好维修工作,及时排除设备故障,确保生产设备正常运转,减少停机时间。
10、作业安全是车间日常检查、考核和评比的重点,是作为提升工作质量的重要内容。
11、物资领发、管理和使用车间要分设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并做好使用记录台账。到其他车间施工所用物资配件数量和规格要有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出门物资必须经车间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在出门证上签字方可出门,车间做好登记。
12、对拆除下来的旧电线和旧管道、阀门等物资要分类存放好,并积极开展修旧利废工作,充分利用废旧物资进行再使用。
13、申报物资采购计划前,车间要到五金库认真核对所报物资是否有库存,规格型号和数量是否与五金库库存一致,尽量减少五金库库存物资的种类和数量,提高物资的利用效率。
生产办
2023年3月7日
第7篇 煤矿机修车间制度
1、 准时参加车间班前会,领悟会议精神;
2、 会议结束后,车间干活人员7:50前到达工作地点,下午1:00到达车间,如迟到按一次5分,下井人员8:20前下井;
3、 无故不参加班前会不允许上班;
4、 任务安排后,时间过半、工作任务跟随过半,任务定好延点不计分;
5、 工作中由于个人无责任心造成翻工罚款的,由责任人承担翻工费用和罚款,并工前会检查;
6、 车间内对所检修设备要做到精、细、严全面到位,保证所检修设备台台完好;
7、 在工作中对所带领工具要登记留帐,丢失的工具由本人承担购买(包括电气焊把、倒链、氧气瓶、乙炔瓶等);
8、 工作中不得无故脱岗,有事请假只允许半小时,时间过长的按每小时4分计算;
9、 如特殊情况有早班连中班的,根据工作量打分,然后再另加3分。有中夜班需加班人员正常打分外,另加3分;
10、 休班人员严格按休班计划,如有事者请提前与合适休班人员调换(自行解决),月底与月初不允许连休;
11、 任务完成后,及时打扫机床卫生;
12、 工作结束后要仔细检查一遍无误后,收拾材料工具,打扫现场环境卫生下班;
13、 下午车间内4:30打扫卫生,5:00按时下班;
14、 下班后,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如不汇报按未完成任务处理。
第8篇 机修车间消防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机修车间防火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证人员和机电设备、设施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将配备的灭火工具、器材要存放在通风、干燥、拿取方便的位置,并指定专人管理。
二、任何单位、个人严禁随意动用专用消防器材,不准以任何借口将灭火器材、工具等挪作它用,对挪用和损坏消防器材者,根据消防条例严肃处理。
三、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火险时使用。
四、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压力、容量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及时更换。
五、因灭火而使用掉或损坏的灭火工具、器材、设施必须及时申报有关部门进行充装、更新,确保数量充足、完好。
六、车间内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七、车间内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八、车间内使用电气焊,必须严格遵守《电气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相关《停送电制度》。
九、电工在车间维修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严格按照《变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操作,禁止违章作业。
十、机修车间必须设立防火负责人,负责灭火器材的管理及监督防火制度的执行实施。
第9篇 工程机修车间防火管理制度
1. 为了加强工地的安全防火管理,进一步地保证施工能够开展,机修车间特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 机修车间必须配备一组符合要求的灭火器,并把防火责任人上墙。
3. 操作人员正确使用乙炔与氧气,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两瓶之间距离不小于10米,乙炔必须有回火装置。
4. 油类物品不得放入机修车间内,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远离作业区,下班之后及时把垃圾清理干净,做到工完场清。
5. 操作人员在使用气割或电焊时,严禁吸烟,否则处罚。
6. 动火必须办好审批手续,并且有人监护,操作人持证上岗。
7. 项目部每星期组织一次有关人员,对机修车间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查出问题落实“三定”措施,及时整改,否则按照项目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10篇 机修车间氧气瓶、乙炔瓶安全规范管理制度
1. 施工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要与动火点保持10米的距离,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应保持5米以上。
2. 移动作业时,应采用专用小车搬运,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禁止氧气瓶和乙炔瓶同车运输
3. 在运输前,要检查瓶嘴气阀、瓶身安全胶圈是否齐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4. 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相互撞击而引起损坏和爆炸。
5. 氧气瓶、乙炔瓶放置或者使用时禁止卧倒,瓶身必须平稳可靠,不同气瓶不应混在一起,不许曝晒、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
6. 氧气瓶安装减压阀前,先将瓶阀微开一二秒钟,并检验氧气质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7. 使用氧气时,不得将瓶内氧气全部用完,最少应留0.1mpa。以便在再装氧气时吹除灰尘和避免混进其他气体。
8. 检查瓶阀时,只准用肥皂水检验。
9. 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10. 乙炔瓶使用前,应对钢印标记、颜色标记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乙炔瓶不准使用;
11. 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12. 乙炔瓶的放置地点,实瓶与空瓶应分别存放,不得靠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高空作业时,此距离为在地面的垂直投影距离);
13. 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 使用,否则危险。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14. 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15. 使用中的乙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剩余压力应符合安全要求:当环境温度<0℃时,压力应不低于0.05mpa;当环境温度为25~40℃时,应不低于0.3mpa。
16. 乙炔瓶严禁放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严禁在瓶体上引弧,使用时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17. 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瓶瓶阀的专用搬手,应始终装在阀上。暂时中断使用时,必须关闭焊、割工具的阀门和乙炔瓶瓶阀,严禁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调节减压器或开、闭乙炔瓶瓶阀;
18. 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发现泄漏要及时处理,严禁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
20.使用乙炔瓶的个人不得自行对瓶阀、易熔合金塞等附件进行修理或更换,严禁对在用乙炔瓶瓶体和底座等进行焊接修理。
第11篇 机修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1、使用机修工具器械时,按照要求规范操作。并制止他人违章操作。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防护物品和器具,工作中穿好个人防护用品。
3、在作业之前必须仔细检查机械工具、电动工具是否完好无损,是否能正常使用。
4、保持机修车间的设备清洁,保证工作场所安全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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