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义务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消防的各项法规。
2、协助本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制度、公约等,并督促实施。
3、根据本单位的地区和特点,利用各种形式进行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4、不间断地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在火灾多发季节和节假日加强值班巡逻。
5、负责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和工具的配置,管理、维护和保养,保证完整好用。
6、组织本单位义务消防员进行灭火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
第2篇 消防组织机构及义务消防队管理制度
1、成立本厂消防组织机构
组长:厂长
成员:厂部安全员 万能员
厂部安全员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成立义务消防队
队长:厂部安全员
成员:各班组长
职责:
1、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制定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消防演练。
2、义务消防队应加强学习和训练,达到“两知三会”即:知防火、灭火知识,会报火警、会疏散自救、会协助救援。
3、发生火灾应立即报警,组织扑救,抢救人员、物资,保护失火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第3篇 职业技术学院义务消防队管理制度
职业学院义务消防队管理制度
(一)义务消防队是群众性组织,是由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教职工组成,受学院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和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的领导,搞好学院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义务消防队员要认真学习防火、灭火知识,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和各项安全活动。
(三)学院防火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义务消防队的领导、管理教育,组织他们学习消防法规和各种制度,提高防火、灭火能力。
(四)专(兼)职消防干部要认真搞好对义务消防队一年一度的整组和业务训练,消防知识学习,要求每个队员做到“三懂”、“三会”。
(五)消防队员在预防火灾中工作积极,成绩显着;在灭火战斗中英勇机智,表现突出,使国家财产免受损失者,应予表彰奖励。
(六)违反本管理制度,对防火、灭火工作不起消防队员作用,玩忽职守,引起火灾,使国家财产遭受损失者,应分别情节给予处理。
第4篇 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专职消防队主要由消防安保人员组成,义务消防队由各部门管理人员及员工组成,统一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第二条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对专职消防队员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义务消防队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第三条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每半年组织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可与单位的灭次和疏散预案演练同时进行。
第四条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要服从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五条 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对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第六条 对专职或义务消防队的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防火、灭火常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范围;
(二)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三)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
(四)火灾现场的保护知识和要求。
第5篇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1、明确管理义务消防队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2、确定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及人员、例会、教育培训、考核要求等要点。
3、义务消防队由单位人员组成,平时开展防火宣传和检查,定期接受消防训练;发生火灾时能够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人员,引导消防队到现场,协助保护火灾现场。
4、消防安全责任人为义务消防队的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5、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制定义务消防队年度消防安全训练计划,确定训练内容及授课人,并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训练计划,组织全体员工参加消防训练。
6、单位各类人员超过50人的,组建两个梯队并分别组成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和安全防护救护组,明确两个梯队及三个组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7、单位各类工作人员不足50人的,组建一个梯队并分别组成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和安全防护救护组并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
8、义务消防队应定期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第6篇 消防组织专职、义务消防队管理制度
一、消防组织(专职、义务消防队)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二、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三、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义务消防员应佩戴名签,明确分工职责。
四、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五、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第7篇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第8篇 某饭店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一、单位设立专职消防保卫人员和建立由员工组成的义务消防队,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业务指导,单位专职消防保卫答员和义务消防队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管理。
二、保安部全体保卫人员是专职消防保卫人员。
三、义务消防队由各部门的负责人和年龄18周岁以下45周岁以下的员工组成。
四、保安部门对义务消防队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义务消防队员要服从保安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五、根据人员的变化情况每半年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调整、补充。
六、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要熟悉防火、灭火知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适用的范围;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火灾现场的保护等。
七、认真贯彻执行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和劝阻违反消防法规和制度的行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
八、发现初起火灾时,及时报警、利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抢救生命、疏散物资、维护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当公安消防队到达现场时,要迅速准确地提供情况,在火场总指挥的指挥下,紧密配合公安消防队,协同作战。
第9篇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一、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明确日常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二、义务消防队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开展消防宣传,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好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
三、专职消防队应认真履行《上海市企事业单位、乡(镇)专职消防队值勤条例》,开展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四、加强灭火战术、技术训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灭火作战能力,维护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熟悉和掌握固定、半固定灭火设备的功能和使用方法,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五、做好灭火战斗准备,闻警迅速出动,并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第10篇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一、专职消防队主要由消防安保人员组成,义务消防队员由管理人员及员工组成,统一由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管理。
二、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专职消防队员每月进行一次培训,对义务消防队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
三、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半年组织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
四、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要服从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五、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对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防火、灭火常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适用范围;
(2)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3)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
(4)火灾现场的保护。
第11篇 义务或专职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专职消防队主要由消防安保人员组成,义务消防队由各部门管理人员及员工组成,统一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第二条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对专职消防队员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义务消防队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第三条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每半年组织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可与单位的灭次和疏散预案演练同时进行。
第四条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要服从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五条 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对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第六条 对专职或义务消防队的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防火、灭火常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范围;
(二)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三)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
(四)火灾现场的保护知识和要求。
第12篇 消防组织义务消防队管理制度
一、消防组织(义务消防队)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二、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三、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义务消防员应佩戴名签,明确分工职责。
四、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五、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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