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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工期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5-06-03 热度:51

工程施工工期管理制度

第1篇 工程施工工期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加快工程进度,科学规范的组织施工,降低工程成本,确保创建目标的实现,提高公司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开工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办理“工程开工报告表”并到施工技术科备案,列入公司的生产管理;未经办理“工程开工报告表”手续就开工的工程,责其限期补办手续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不补办手续的,按黑包工程论处。

工程竣工后30日内必须协调办理验收手续,并将验收资料报施工技术科备案,未办理验收手续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违者罚款3000元。

二、 各分公司、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工程开工一十五日内报施工技术科及有关科室审核,逾期未报审的罚项目部200.元。科室必须在三日内审核完毕并写出审核意见。

施工组织设计一般要求由项目部负责编制,施工技术科指导。编制时,应就工期计划安排、施工方法及组织形式等问题,做好沟通。如需外调,项目部应积极配合。

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程序:先由各专业科室工程师对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进行审核,并签字通过,技术负责人批准,建设(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后方可实施。

三、加强现场施工管理,公司后勤科室实行月检与巡检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书面反馈,要求有记录,有措施、有落实并严格按奖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促进施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淘汰钢筋的电弧焊连接,推广采用钢筋的闪光对焊和电渣压力焊及机械连接等新工艺、新技术。

五、搞好工程工期管理,加快工程进度。施工期间要按合同要求排出小段施工进度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好调整,无正当理由,超合同工期20天以上者,罚款200.--1000.元;因工程变更增加工程量和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及建设单位资金不足,甲方决定停建缓建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有签证认可手续的,暂不执行此规定。

凡施工合同中有工期奖罚的,奖罚由项目负责。

六、各工程施工必须服从公司管理,根据工程实际确定创建目标,对公司安排的各项工作应及时落实,落实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罚项目责任人200~500元。

七、施工技术科职责

公司设施工技术科,具体负责公司各项施工管理制度、细则、计划的落实,其职责如下:

1、做到上传下达,协助分公司、项目部搞好施工管理,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

2、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综合管理,经常深入工地,参与各项目的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规范管理。

3、搞好工期管理,协助项目搞好工序穿插和工种配合,确保工程按期竣工。工程竣工前,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组织工程协调会,然后根据协调会的内容及落实情况,确定奖罚。

4、做好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参与基础、主体结构验收,督促、参与竣工工程的交工验收。

5、开展qc攻关活动,搞好qc成果的推广应用,制定专项技术措施,编制企业施工工法、工艺标准、技术标准,协同质检处开展消除质量通病活动。

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参与编制重(特)大工程和公司项目部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6、加强技术资料的管理,技术资料应及时、准确、完整、真实,与施工同步,各级检查得分率必须达到92%以上。

7、负责竣工工程的资料收集存档工作。

8、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每年组织1~2次职工技术培训。各科室的培训资料由本科室整理。收集、整理、统计工程部年度培训情况。

9、做好上级检查的准备工作。

第2篇 工程施工安全纪律制度

1.戴好安全帽、并系好下颌带及安全带,正确使用个人劳动用品;

2.凡2m以上的悬空、高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不得往上或往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和可靠安全装置和可靠安全接地方可使用;

5.未经有关人员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

6.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无证不得操作,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危险区域;

7.井字架吊篮、料斗不准乘人;

8.酒后不准上班操作;

9.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10.穿硬底鞋不准进行登高作业。

11.禁止在施工楼内随地大小便。

第3篇 输变电工程施工技术责任制度

输变电工程公司施工技术责任制度

1.总则

1.1.为实现公司质量方针和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方针,构建强有力的技术管理体系,明确各级技术人员的职责,加强技术管理,特制定施工技术责任制度。

1.2.项目工程设置三级技术负责人,建立三级技术责任制,实行技术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1.2.1.公司总工程师(以下简称总工)、副总工程师(以下简称副总工),公司工程管理部主任工程师/专业工程师、分公司技术主管(主任工程师);

1.2.2.分公司技术主管(主任工程师)/项目部项目总工程师(以下简称项目总工);分公司工程部专业工程师。

1.2.3.施工队专责技术员。

公司设立送电、变电和建筑副总工,工程管理部设立送电、变电和建筑主任工程师、专业工程师若干人,对二级单位和项目部进行技术服务、检查和指导。分公司技术主管(主任工程师)行政上分公司管理,技术上行使公司一级管理。

分公司工程部设立技术主管(主任工程师)和专业工程师,项目总工,各项目部可根据需要设立项目工程师1~2人,协助项目总工进行工作,在分担工作范围内行使职权。

施工队设立专责技术员。

1.3.工程项目管理

1.3.1公司各专业副总对每一项目工程分专业管理

1.3.2.每一项目工程由工程管理部按专业各指派一名专业主管工程师。

1.3.3.每一项目工程总工由公司指派项目总工。(项目总工由分公司申请并经工程管理部审核,公司批准)

1.3.4.当由二个分公司(或不同的专业单位)同时完成同一项目工程时,由分公司(或专业单位)各推荐一名专责工程师担任项目工程师,由项目总工审核,项目经理批准。

1.4.各级技术负责人在行政上属(受)同级行政正职领导;在(专业)技术工作上受上(一)级技术负责人领导。

1.5.各级技术负责人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技术政策、法令和技术管理规章制度,熟悉和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发扬技术民主,组织广大技术人员做好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2.各级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责

2.1.总工程师的技术职责

2.1.1.总工在公司经理的领导下,对企业技术工作负全部责任。

2.1.2.主持重大工程公司施工图会审。

2.1.3.主持编制重大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1.4.组织编制并批准重大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2.1.5.组织特殊专用工具的设计、制造和试验。

2.1.6.组织重大工程和重大专业技术措施、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技术交底。

2.1.7.对工程中重大技术、质量问题作出处理决定。

2.1.8.工程管理部和项目部的技术工作,接受总工程师的领导.

2.2副总工程师的技术职责

2.2.1副总工程师为总工程师的助手,对总工负责。

2.2.2在分管专业的工作范围内行使总工程师的职权.

2.2.3负责主持处理施工/生产的重大技术/质量/安全问题和事故。

2.2.4监督指导专业主任工程师/分管专业工程师/项目总工的工作。

2.2.5负责组织投标文件中技术文件的审定.

2.2.6工程管理部和项目部的技术工作,接受副总工程师的领导。

2.3.工程管理部主任工程师/专业工程师的技术职责

2.3.1主任工程师在专业上指导协助专业工程师同时负有专业工程师的技术职责。

2.3.2.对工程经济技术合同、工程设备采购合同中的技术内容审核;对合同的技术条款提出要求和建议,并参与监督有关技术条款的执行。

2.3.3.组织主持公司施工图专业会审,并确认公司施工图专业会审意见报告;参加由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主持的施工图综合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安排施工图的图纸分发。

2.3.4.在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编写新技术、新工艺及特殊施工作业指导书;进行新的工器具的设计和试验;主持公司级(a)施工技术交底。

2.3.6.按权限审批施工组织措施及施工作业指导书。

2.3.7.负责开工前技术准备工作的审定、检查和督促。

2.3.8.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指导书执行情况及施工技术受控状态,并及时向上级汇报;负责重要施工项目的现场技术监督,负责对内对外的重大问题的技术联络。

2.3.9.参加项目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2.3.10.协助项目总工协调业主、监理、设计与本公司间的工作关系,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的管理和控制。

2.3.11.及时收集主管工程的技术管理资料。

2.3.12负责投标文件中技术文件的编写。

2.3.13按周收集整理项目进度情况和存在问题,并汇总到'工程管理系统'。

2.4.项目总工的技术职责

2.4.1项目总工是公司对项目工程进行技术管理的总代表,代表公司处理工程施工的一切技术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2.4.2.全面负责项目工程的技术工作;处理项目施工范围内的技术问题。遇重大问题的处理须及时向工程管理部专业主管工程师或直接向总工报告,经审批后执行。

2.4.3.组织主持项目部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参加由建设单位或监理主持的施工图纸会审。

2.4.4.计算主要工程量,提出施工技术资料供应计划,提出工器具使用计划。

2.4.5.按项目工程规模组织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组织措施。

2.4.6.审批各分部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和设备调试作业指导书。

2.4.7.组织并主持项目部(bc)技术交底。

2.4.8.通过监理与设计院联系解决工程技术问题,办理设计变更通知单。

2.4.9.负责材料代用审核。

2.4.10.深入现场掌握施工动态,及时指导、解决施工技术问题,对重大的技术问题处理必须报总工批准;督促施工人员做好原始记录。

2.4.11.监督项目工程施工运输、砼搅拌、吊装、放线机械、仪器仪表及重要工器具的使用和维护工作。

2.4.12.做好项目部全面质量管理工作,主持项目部的质量检查评级;参加重要工序检查,参加公司组织的项目工程质量检查和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进行的中间验收和竣工

验收;督促、指导施工队、班组消除质量缺陷。

2.4.13.做好项目部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组织编制并审定安全技术措施,参加安全大检查。

2.4.14.参加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制定防止事故的技术措施。

2.4.15.组织编制并审定项目工程的技术革新计划;推广施工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审查合理化建议;组织开展qc小组活动。

2.4.16.组织技术人员学习技术业务。组织(项目部)施工技术经验交流及技术专题讨论。

2.4.17.组织编制并审核施工技术总结,组织建立施工技术档案。

2.4.18.参加工程中间检查和竣工验收移交工作。

2.4.19.及时(收集并)向公司工程管理部传递技术管理资料。

2.4.20.按周收集整理本项目进度情况和存在问题,并上报工程管理部汇总到'工程管理系统'。

2.5.施工队技术员的技术职责

2.5.1.全面负责本施工队技术工作。

2.5.2.参加项目部施工图会审;组织主持本施工队(专业)技术交底和施工图及技术文件的学习。

2.5.3.负责按审批的施工作业指导书制定本施工队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推广先进经验;参加技术革新活动。

2.5.4.处理设计变更和材料代用问题。

2.5.5.深入现场指导施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技术问题。对施工技术权限外的技术问题要及时上报项目总工。

2.5.6.编制施工队安全技术措施;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提出防止事故的技术措施;协助填写事故报告。

2.5.7.编写各分部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和设备调试作业指导书。

2.5.8.协助施工队长签发工程任务单;做好工程量、工期、材料消耗、劳动工时等资料的积累工作。

2.5.9.主持本施工队质量管理和质量检查工作;整理汇总施工技术记录。

第4篇 装饰施工工程 质量保证制度

装饰施工工程质量保证制度

1.严格控制材料采购过程,保证本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不符合材料坚决不得入场。

(1)严格选择材料厂商,必须是本公司的合格材料,并且长期合作,信誉等级较高,供货质量比较可靠。

(2)如有甲供材料只有质量合格的甲供材料才考虑使用,当甲供材料质量不合格时本公司以书面形式提请业主予以更换。

(3)对于外购件工序,也严格选择分承包方,且长期合作,信誉等级较高,提供的服务质量比较可靠,本公司还从进场材料质量、材料加工质量、合作态度、售后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控制。

(4)当进场材料质量出现不合格时,要求供应厂商予以调换或退货,如材料质量出现严重不合格,将考虑取消该厂商的供货资格,并将其从合格材料分承包方名单中剔除。

(5)进场材料严格管理,防止材料出现后天性的不合格,任何材料进场时要检验,搁置一段时间后再使用也要重新检验。

2.严格控制进场施工人员素质,不仅生产工人的技术素质要得到保障,而且管理人员的素质也要得到保证。

(1)进场施工人员须持有权威机构颁发的上岗证,特殊人员还须持有特种操作证,否则不允许进场施工。管理人员也须持证上岗,项目经理和质量安全员须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2)进场施工班组实行试用制,为通过试用期考核的班组马上退场,通过试用期考核但在以后施工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质量不稳定的班组也马上退场,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管理的班组不允许使用。

(3)严格保持工人班组的稳定性和整体技术素质,不允许进场班组人员任意更换、调整或无限度膨胀,在班组的使用上充分发挥班组的特长,做到人尽其才。

(4)加强对管理人员的考核,如管理人员在管理或技术上出现重大失误,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则该管理人员须解聘下岗。

3.严格控制施工过程,防止不合格工序产生,杜绝不合格工序流入下一过程。

(1)质安员在工地现场,不停巡视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制止,预防质量事故于萌芽状态。

(2)实行质量一票否决权制,只要经质安员检查出有质量问题,一律返工,并且一切后果由施工人员自负,并扣罚材料费,所对应的专业工长和项目经理、质安员分别予以50~100 元/人次的罚款。

(3)实行样板制,在大面积施工同一种材料时先拿出一小部分做个样板,请业主、设计师和质监站认可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若有一方不认可则必须重做样板直至认可为止。

(4)实行质量大检查制度,每个月均有一次由公司经理会同有关部门人员进行一次在建项目的质量大检查,各个项目之间相互对比,寻找差距,进行'比、学、赶、超'创优活动,对所检查项目的工程质量、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几大指标进行比较打分,每次对得分最高和得分最低的进行奖罚,对当月有质量事故的项目一律处以1000元罚款,相应将罚款所得奖给得分高、工程质量优良、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得好的项目。

(5)公司经理还实行对项目随机抽查,若对施工质量有所怀疑并经查实立即就质量事故大小,当场对责任人罚款30~200 元,对任何人从不宽容,若整改不及时或对质量认识不够,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可解聘下岗。

(6)增强质量意识,高度重视质量工作,树立'质量就是企业的生命'的思想,严格按照施工图、操作规程及质量检评标准组织施工。

(7)加强岗位责任制,贯彻'谁管质量、谁施工','谁施工、谁负责','谁操作、谁保证质量'的原则,严格实行工程质量与经济责任挂钩,用经济手段确保质量岗位责任制的实施。

(8)严格质量评定制度,认真做好自检、互检、交接检的三检制度,上道工序由班组长、工长和质检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9)认真实施技术责任制,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落实技术责任到各工长,认真贯彻施工组织设计及特殊技术措施。

(10)充分发挥各管理人员的职能作用,使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11)实行风险承包,把工程质量责任直接落实到个人,和每个人的经济利益挂钩,奖罚分明,使每个人都有压力,也有动力。

(12)由公司质安科负责向工地派驻质安人员,质安员和专业工长以及施工人员一起,实行专检、自检、互检、交接检这一行之有效的确保质量的有效措施,组成一个质量监督网络,多层次多方位地对工程质量实行严格的管理,另外,对材料、外协件的进场质量有一个良好、正确的评估,不合格产品不得进场,任何产品都应有合格证或检验报告,杜绝一切因材料不合格而产生的施工质量问题。

(13)严格进行技术交底,认真做好施工任务书的签发工作,各专业工长安排施工人员施工前必须要有书面的技术交底,其内容要包括:工作内容,施工工艺过程技术要求,质量要求,完成时间等。施工任务书的签发要有质检人员的参与,并且对施工质量有否决权,使施工质量能有一个良好的保证。

(14)开展qc 小组活动,把措施订到实处,精心操作,杜绝质量通病。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保证'pdca 循环'的正常运转,对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和新结构,制定有针对性的技术措施,以保证工程质量。

(15)加强质量教育,树立以质量为本的观念,奖罚分明。

第5篇 项目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编制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与管理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准备和组织施工的全面性的技术、经济文件,是指导现场施工的法规。特大型工程的共性特点是占地面积大,工程体量大,工程参施单位多,专业分包较多。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意义就在于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和选择参施单位,按专业特点确定分包框架,按业主的要求和现场条件,做好施工部署,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和施工顺序,为全场施工的开展作出全面规划,确保整个施工活动有机协调地开展,以达到优质、高效完成整个工程施工。

(一)施工组织总设计的主要内容

施工组织总设计是施工准备和组织施工的全面性的技术经济文件。结合特大型工程一般都存在设计滞后到图晚的特点,不可能对所有专业分项都作出面面俱到的安排,同时根据工程采取总承包的特点,所有分项施工方法不需都由总承包明确,总承包只需按照总工期要求控制主要分项的完成时间及质量要求。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现场总平面规划与布置;

(2)现场临设的布置与设计;

(3)测量方案;

(4)施工组织部署及参施单位投入规划与区域划分;

(5)模板方案;

(6)钢筋加工基地设置及现场粗钢筋连接技术的确定;

(7)混凝土供应方案;

(8)重要结构施工方法的明确;

(9)新技术的采用计划;

(10)总体质量目标及质量保证措施;

(11)重要分项工程、且容易出现质量通病的质量问题应急措施;

(12)总体工期控制计划等。

上述内容在总施组中以单项设计反映,每个工程部位具体做法由各分包单位根据总施工组织设计的统一要求编制分项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及监理审批后实施,确保总承包对全场的统一安排。

(二)总承包的施工组织设计管理

总承包的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施工组织设计的报批,二是贯彻落实。特大型工程总施工组织设计的报批,包括向企业的主管部门报批和向业主报批两个程序。企业内部报批,为总施工组织设计的可行性作第二次把关。按审批要求,由'zz公司'项目部充实完善后再向业主报批,经业主批复后的方案,将是整个工程施工活动的依据,也是以后工程结算的主要依据。

总施工组织设计的贯彻与落实,由'zz公司'项目部总工程师及生产副经理组织专题会议向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及主任工程师进行交底,日常管理由总承包工程综合部负责,并定期进行中间检查。贯彻落实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包括:

(1)按施工组织设计总平面布置要求,向市规划局报批临设申请,以取得合法的临建手续。

(2)向交通管理部门申报总平面场内施工道路出口位置。当防护措施超出规划红线时,尚应向市容管理部门报批。

(3)施工组织设计实施的各种技术问题,尤其水、电管线的敷设及与市网的连接应安排专人处理。

(4)办理障阻物处理洽商,交经营管理部存档。

(5)负责分包地域的划分及场容检查与管理。

(6)协调分包之间在实施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存在问题。

第6篇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7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七)

1、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共同开展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制定安全检查计划,该计划应取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同意。

2、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活动类型有定期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和季节性、节假日安全检查。

3、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的内容根据法规和规范性标准要求,结合安全检查活动的目的和工程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包括现场安全和安全资料等方面。项目监理机构应事先制定检查标准和检查方法,明确参与检查的人员。

4、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采取措施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安全。

5、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通过工程例会等形式向建设工程各方主体通报。

第7篇 工程公司施工现场用电检查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现场用电检查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措施,若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2、必须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电气绝缘、接地接零电阻、漏电保护器等开关是否完好,必须定期测试。对现场所用各种线路老化、破皮、漏电现象及时更换,并做好书面记录。

3、发现使用碘钨灯和家用加热器(包括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饭煲)取暖、烧水、烹饪情况,责令停止使用,按供电局规定处以50-500元罚款处理,该费用在各班组中扣除。

4、发现私拉电线,违章用电及时制止,切断。违者要进行罚款。

5、夜间施工须有电工、机修班派员值班,及时安排作业区域的照明用电。

6、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及上述内容由现场电工、机修工履行并检查监督。

7、各职工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上随意挂晒衣服。违者每次罚款10-50元,造成后果者,一切责任自负。

8、为确保安全,严禁在使用电线中段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第八条处罚。

9、严禁用铜丝、铅丝替代保险丝。一经发现违者处以10-50元的罚款,造成后果者一切责任自负。

第8篇 x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项目部有关对外合同(包括出具的担保和承诺)的订立、变更、转让、解除、履行、终止和管理等活动控制。

本条所称合同即书面合同,是指采用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电传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相关文件

1、《管理手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三、实施职责

1.本制度由经营经营预算部负责管理;

2.财务部负责合同订立及执行情况中的财务与审计监督;

四、工作流程

1、合同分类:

<1>工程合同:公司经营经营预算部负责管理;

<2>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公司工程部负责管理;

<3>劳动、劳务合同:公司工程部负责管理;

2、合同主管部门职责:

<1>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2>领导、协调合同的订立、履行及管理工作;

<3>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4>组织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活动;

<5>决定对合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6>决定对合同管理工作中疏于管理,玩忽职守,违法乱纪者,未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处罚;

<7>其他需要协调解决的合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3、合同条款、合同申请单位和合同执行单位

3.1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当事人名称、住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开户银行、账户;

<2>标的(指货物、劳务、服务等)名称、型号、规格等;

<3>数量和质量,包括检测标准和方式;

<4>价款或者酬金及付款时间、方式;

<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6>违约责任;

<7>合同的变更、转让和解除条件;

<8>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9>合同订立的时间、地点;

<10>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性质确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必备条款。

对数量、质量、履行期限和方式等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特别明确。

3.2申请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部门即合同申请单位,其职责为:

<1>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信誉和履约能力等情况;

<2>具体参与合同的谈判;

<3>参与合同的草拟、会签、修改、保证合同的可行性;

<4>负责建立和管理本单位的合同台帐、档案及统计、分析。

3.3负责执行合同的单位即为合同执行部门,其职责是代表公司履行合同,并及时报告合同履行情况。

4.合同签订程序

4.1在具体合同管理过程中执行合同经办人负责制,由合同经办人具体负责合同的申请、谈判、变更、解除等具体事宜。经办人是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主要负责合同条款谈判、协商的负责人。

4.1.1合同经办人在申请办理合同过程中,应在合同审查表上签署个人意见。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合同经办人应尽到合理谨慎的注意义务,最大化地保护本公司的合法利益。

4.1.2对于在合同管理工作中能恪尽职守、勤勉认真、并为公司创造显着经济效益的或挽回经济损失的经办人;将按照本制度的具体规定予以奖励。

4.1.3对于因经办人的故意、过失、疏忽等个人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按照本制度的具体规定予以追究。

4.2申请单位或经办人将合同草案送合同专业管理部门进行专业审查;

4.3合同专业管理组审查通过后,需要相关业务部门会签审查,由合同专业管理组将合同草案报送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会签审查;

4.4审查通过后,报送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审批;

4.5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审批同意后,到办公室加盖合同专用章,属于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可使用单位行政公章的除外;

4.6分公司、项目部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必须经公司授权,未经授权不得对外签订合同。对于违反程序规定的分公司、项目部将按照本制度奖励与处罚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4.7合同专业审查

4.7.1合同专业管理部门对申请单位报送合同做如下方面审查:

<1>经济性

--项目计划是否具体明确;

--市场需求情况是否可靠、属实;

--经济效益情况是否真实、可信;

--资金、资产使用效果的财务是否可行。

<2>技术性

--项目技术是否真实、全面、可靠;

--技术措施是否完备、可行;

--技术标准、参数是否先进完善;

--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3>安全性

--涉及的知识产权是否已采取相应的保护或限制措施;

--有无损害本公司商业秘密、商业信誉;

--有无损害本公司利益的其它情形。

4.8合同业务部门会签审查

工程合同、劳务合同、采购合同等需经公司各部门进行会签审查;

4.9合同数量、合同归档

4.9.1合同文本数量

<1>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同意签约后,由合同申请单位按规定的份数打印出版,送交办公室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公司行政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字;

<2>合同文

本数量一般为:我方合同文本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即

由合同专业管理部门一份,同时一份副本报财务管理部门备案。

4.9.2合同管理档案

合同专业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的管理权限建立合同管理档案,负责整理收集的合同档案包括;

--合同文本、各文本存档记录

--合同台帐

--承办人变更记录

--合同附件、审核意见及其它有关文件资料

--纠纷或争议的处理情况记载及有关材料

4.10合同履行、变更

4.10.1合同交底

合同签订后,由合同专业管理部门会同业务相关部门对合同执行单位进行合同交底。

4.10.2财务部应严格依照合同和合同履行情况,仔细审查所履行合同的主体、内容、形式与所签合同是否一致,确定无误后付款。如不一致,拒绝支付;

4.10.3合同变更

合同的变更:凡合同标的、数量、价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项发生变化均属合同变更,合同变更应由缔约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程序与签订正式合同相同,且应由原审批部门或人员签字后生效。

4.10.4合同终止

4.10.4.1合同的终止

<1>签约各方按合同规定,全面履行合同后,合同自然终止;

<2>经合同签约各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自各方签字认可之日起合同终止;解除合同由合同申请单位按本制度执行;

<3>按照合同约定,终止条件出现,合同终止。

4.11奖励与处罚

<1>公司对有以下情形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金额为500元-10000元):

--在合同管理工作中有恪尽职守、谨慎勤勉,做出显着成绩的;

--为本单位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

--检举、揭发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有功的;

--及时处理合同冲突、合同管理矛盾、合同纠纷,为企业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的。

--其它应给予奖励的情形。

<2>公司对有以下情形的部门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处罚金额为500元-10000元):

--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在合同管理中失职、渎职、欺诈、故意、重大过失给公司及公司各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未经授权或越权对外签订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将合同分解以大化小,逃避公司管理标准的。

--先行为后补办合同审查或合同授权程序的。

--利用行政章、财务专用章或其他印章对外签订合同的。

--应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或把整体合同分解以规避书面合同或以其他单据代替合同文本的。

--合同经办人或合同参与人签约时恶意串通,利用合同谋取私利损害企业利益的。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包括招标、议标、选择合作方时)泄露标底和商业秘密的。

--在经济往来中收受贿赂、回扣,影响公司的合法利益的。

--违反公司规定擅自为他方提供担保保证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结算付款不按照合同规定而多付的。

--未在合同验收中履行其职责,把验收不合格的产品和服务作为合格的产品和服务接收的。

--在合同履行中对方违约不追究违约责任或擅自处理,损害公司利益的。

--在合同变更审查中,玩忽职守或未尽到合理谨慎义务的,并使公司利益受损害的。

--其他各种违反合同管理程序的行为。

第9篇 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奖罚制度

一个工程的施工现场,对于施工管理方面有哪些方面的员工管理制度,以下提供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奖罚制度,仅供参考。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加强施工管理,促进工程进度,实现安全文明施工,经指挥部研究决定实施工程奖罚制度,具体如下;

工程质量

下列影响主体工程质量或造成质量缺陷的问题,责令停工返工外并处罚:

1现浇模板支撑不牢,顶住或满堂架坍塌下沉、撑帮变形、跑浆漏浆、拆模后柱、梁出现弯曲、歪扭、轴线位移和断面尺寸偏差超过允许规定;接渣

处错台不顺,夹渣不实;罚款:200元/次

2现浇模板局部厚度不够,表面不平积水,罚款300元/处。

3不按规定留置试块或弄虚作假,罚款100元/次。

4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以及水电管材等主要材料与设计图纸、合同要求不符;现场拌制砂浆、混凝土不安配合比兑料;施工故意减料;罚款500元/次。

5混凝土缺陷未经甲方和监理人员同意,擅自修补的,罚款300元/次

6隐蔽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擅自隐藏的,罚款300元/次。

7钢筋主筋移位,间距与设计不符,下料长度与搭接长度不够;柱、梁、箍筋加密不安设计和规定要求;钢筋捆扎不牢,应绑未绑;保护层偏大偏小,马蹬,垫块数量少,拆模楼筋;板负筋踩踏严重;罚款300元/处

8混凝土蜂窝,马面,空洞,漏筋超过允许规定;少贫混凝土表面出现开裂振捣不实,漏震过震;接错处理不好,留档方法不当;浇水或覆盖养护不及时;罚款400元/处

9粘土砖或混凝土加气砌块干砖上墙、顶头灰缝不实;墙体拉结筋遗漏或不按规定放置;罚款200元/次

10预留空洞、预埋件,预埋套管遗漏,错位,破损或不按规定施工,罚款100元/次

施工管理

1、项目经理不靠工地或无故缺勤罚款200元。

2、夜晚加班无带班领导(或技术员)、相关工种不设专人现场值班的罚款200元。

3、工程不能如期竣工每延误一天处以万分之一款。

4、工程出现梁、板断裂、墙体裂缝等重大质量事故或永久性质量缺陷,施工出现人员伤亡安全事故,视具体情况,处5000元罚款,施工安全

5、进入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或不及帽带,每人次罚款50元,另处安全员和工种负责人个50元。

6、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次罚款60元,并处安全员和工钟负责人个50

元。

7安全网和脚手架不按规定要求设置或设置不及时、不闭合;不按规定搭设安全通道,每次罚款300元。

8施工用电不按照安全规定,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每次每处罚款400

元。

9机械设备带病运转、超负荷作业或操作工疲劳作业,每处罚款500元

以上罚款一旦发生,乙方必须在每次例会时交纳到工程监理部,由监理部设专帐统一管理,全部用于工程奖励。拒不缴纳罚款者,由甲方从工程进度款中加倍扣除。

工程奖励

对工程质量好、进度快、无安全事故地工种给予奖励。奖励对象和金额,由甲方、监理方和乙方共同检查评分确定,并按实际发生,在工地例会时当场兑现。

本制度罚款不是目的,目的是促进工地加强管理,把各项措施落实到处,形成奖优罚劣的良好施工氛围,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实现进度目标。

第10篇 工程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制度8

工程项目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八)

强化管理,建立健全各项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是搞好文明施工的很重要的一环,这就是“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的道理。公司经过多年实际实践,在总结提高的基础上特制定如下几种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文明施工管理条例与制度

1、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统一穿工作服,胸前佩戴个人身份卡,作业工人也应佩戴个人身份卡。标卡应注明人员姓名、照片、工程名称和个人职务等等。

2、施工现场主门附近必须悬挂施工标牌,施工工程主楼外排应适当高度悬挂公司标志名称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语。公司标志、名称按公司已有的统一大小制作白底红色。

3、安全帽必须安全可靠,符合标准,安全帽下面应印上公司标志,安全帽的颜色作如下规定:

①公司、工程队领导为红色;

②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为蓝色;

③现场作业工人为黄色;

4、所有临时设施的门口(办公室、宿舍、厨房、厕所、仓库等)都要挂上有其设施的用途,管理制度的标牌。

5、现场施工材料、机械、模板料、工具等必须按施工平面布置图摆放,做到分门别类,整齐有序。

6、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活完脚下清,工完场地清。

7、砂浆、砼在搅拌、运输过程中(包括石灰)要做到不洒、不剩。凡在闹市区内运输的砂、石、泥等散体物料车辆必须持有市容环保局统一颁制的散体物料运输车辆标志。

8、施工现场不准乱堆建筑垃圾及余物,应在适当地点设置临时堆放点,并定期外运。运输中应有必要的防污染防洒漏措施。

9、建筑物内清除垃圾,要通过临时搭设或利用建筑物内已有的竖井或采取其它措施稳妥下卸,严禁从门窗、阳台向外抛掷。

10、项目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噪音等对环境及居民的干扰。

11、现场设置的临时水、电要有专人看管,杜绝长流水、常明灯。

12、脚手架平台,运桥上严禁堆放杂物,安全网、安全挡板要搭设整齐美观,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13、中、大型建筑施工机械要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机身及周围环境的清洁,机械的标记、编号、操作人要挂牌标明。

14、严格保护成品的措施,严禁损坏、污染成品,堵塞管道,严禁在现场乱写乱画。高层建筑要在适当层楼设置便桶;严禁在建筑物内大小便。

15、工地的一切建筑材料和设施,不得堆在围墙外,如确需占用堆放的,必须按规定输手续。

16、建筑工程竣工后,必须一个月内拆除工地围栏、安全防护设施和其它一切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四周环境清理整洁。

(二)、工地仓库管理制度规定

1、仓库内应按规范要求配备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仓管员应具有一定的消防知识。

2、仓库保管人员应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力求“四懂”,即:懂名称(正规名称与俗称)、懂规格;懂用途;懂保管;懂管理业务;

3、仓库重地非仓库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4、仓库堆放物资要定位,标识清楚,新旧物资不混堆,按物体外形分块,成方成垛;按规定的材料目录分类编号标识,依次存放。

5、对材料的进仓,仓库要正确验收各项物资质量是否符合标准,再进行签单收料,并按本库房的规定存放材料。

6、化学危险品物资要放在专用库,贵重物品必须放置在安全场所,危险品库内严禁存放有相互作用的物品。

7、仓库发货根据有效的领料单所列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要求进行发放,物品领料有疑问的,待明确后才能发放。

8、仓库应遵循“先入先出,后入后出”的原则,发货完毕后,领料人、发货人在凭证单据上签证。

9、仓库须经常清洁,以保持库房及材料堆放区域环境卫生及物品整洁。

10、正确对本公司财产进行各项产品适宜安装,根据本材料计算方可具备适当施工操作,剩余废料收回库房存放并经负责研究再作出处理。

11、在上班领出新成品物资,如果没有使用的情况下,收工后要求材料如实地交回库房并按规定放回原位,保持材料整齐、库房整洁。

12、仓库员下班前必须认真检查库房内外,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三)、材料组织堆放管理规定

1、严格按照现场施工平面布置的要求堆放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各种工具、机械,位置合理,做到方便使用。

2、砼构件、玻璃、门、窗等各种成品或半成品必须分类按规格堆放,保管要妥善,既要方便使用,又要是产品的质量、性能不受损害。

3、钢筋加工必须在指定区域内进行,钢筋堆放不仅要分类分品种堆放,还要挂标签牌,牌上要注明钢筋规格、厂家和级别,钢筋加工的半成品要按种类堆放,不得混堆,边脚料、废料统一堆放在一处,并应及时处理。

4、怕潮、怕晒、怕淋,易燃有毒物品应入库保管,仓库内外要求整齐、干净,物品堆放有序,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按有关规定进行专门、专人管理,以保证其安全可靠。

5、现场使用的砂、石及周转模料,都在指定区内分类堆放。砂、石散料要堆放在砖砌界区内,白灰要有池,模板堆放要分类。卸入施工现场道路上的材料,应立即转移到堆放地堆放整齐,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通畅。

6、尽力做到按预算计划限额领料,实行材料使用包干制度,工地现场要每天及时收落地灰、碎瓷片等余料,做到工完场清,余料堆放整齐。

7、现场各类材料机具要做到帐物相符,质证、物证相符。

(四)、现场宣传工作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搞好宣传鼓动工作,以此加强现场的文明建设激发职工的热情,调动职工搞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积极性。教育职工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企业的声誉,从而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

2、现场宣传要做到“三个基本统一”。即:宣传牌规格标准基本统一;内容基本统一;形式基本统一。

3、新开工地宣传鼓动工作要及时跟上。根据生产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和情况的变化,及时增记新的内容。

4、宣传的基本内容要求做到“七有”,即:有公司名称(招牌);有企业精神、质量方针、经营宗旨方面的内容;有遵纪守法方面的内容;有文明施工方面的内容;有双增双节、劳动竞赛方面的内容;有表扬好人好事方面的内容;有防火防盗方面的内容。还应根据领导要求及时增添有关方面的内容。

5、工地的宣传工作都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5.1、每一工地建筑物要进入首层的通道显眼处或楼层上的显眼处,应挂设国家规定标准的质量安全标志牌,应有“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精心施工,确保质量”、“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文明施工”等内容的标语牌。标准一般应为每个字100cm×100cm。

5.2、在工地建筑物楼层最显眼处和现场办公室、食堂等处,应挂有宣传公司企业精神“团结、奋进、务实、高效”的标语牌,和“信守合同,质量第一,服务至上”的经营宗旨和标语牌,标准字一般应为每个字100cm×100cm。

5.3、其它安全生产和防火防盗方面的标志和标语,应根据质安、保卫部门要求及时设置,特别是钢、塔笼口、建筑物“四口”、仓库等重点部位,应有明显的警示标语。

(五)、工地治安管理制度

1、为加强治安综合管理,维护工地治安秩序,保护职工的合法利益,保障生产秩序的正常进行,不允许任何个人或群体扰乱内部秩序,妨碍公共安全,侵犯公私财产。

2、凡刚进场的班组,班组长应携带班组每个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两张相片到现场办公室办理出入证并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3、人员及材料进出要有所跟踪登记,亲友访问时要有登记。

4、违反治安管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伤害他人的,由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赔偿损失或者负担医药费及停工造成的一切损失。

5、施工现场所属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有关治安管理的“九大禁令”:

①、严禁本工地职工不携带出入卡自由出入,若发现者罚款10元/次。

②、禁止非法胁迫,诱骗他人或教唆他人违反治安管理或对检举人、证人进行打击报复。

③、严禁结群斗殴,寻衅滋事,殴打他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和侵占他人财物、侮辱或进行其他流氓活动。

④、严禁造谣惑众、煽动闹事、谎报险情、制造混乱或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⑤、禁止私人非法携带爆炸、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进入工地。

⑥、禁止他人隐藏、毁弃或者私拆他人邮件、电报。

⑦、严禁偷窃、骗取、抢夺、故意损坏公共财物和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⑧、严禁在工地内进行嫖宿、卖淫、吸毒、赌博或传播淫书、淫画等不良行为现象。

⑨、严禁携带小孩进入工地现场,若出现事故其后果自负。

6、保卫班长要做好各保卫的交接班工作,并要办理必备手续登记。

7、工地保卫要服从管理按时作息,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留宿来访亲友,不准收留没有证件的人员。

8、工地职工外出探亲、访友等,在社会上违章、违纪、犯罪者工地一概不给予负责,其后果自负。

(六)、厕所卫生管理规定

1、厕所屋顶堵墙要严密,要有冲洗设备,厕所要设化粪池、粪便不得直接排到市政管道内。

2、厕所要派专人天天早、晚打扫一次,保持厕所卫生清洁。

3、厕所内坡向要控制好,走道上有能有积水,槽内不得积尿积便。

4、厕所有定期清毒,要有灭蝇灭蛆措施,定期打药或撒白灰粉。

5、教育职工爱护卫生,不得随地大小便。

(七)、文明施工检查评比,奖惩制度

1、工地文明施工检查的依据是《广东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若干规定》、《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和公司颁发的《文明施工管理》,检查评比按照广州市建委发的《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进行评分。

2、文明施工检查评比公司每半年检查评比一次,分公司、施工队每季检查评比一次,项目部每月一次。每次检查的结果作为年终评比的依据,以表扬先进,推动后进为原则,公司、工程队、项目部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奖、罚。

3、建设工地被评为省、市文明样板工地的分公司给班组以平方米计奖,评不上文明工地分公司、工程队对班组以平方米进行处罚。班组奖罚数额,管理人员奖罚数额,各分公司工程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确实,相应的公司奖励、处罚按有关规定进行。

4、凡文明建设中有意对文明建设设施损坏者,视实际情况处以每次2000元/次的处罚,并赔偿损坏的一定直接经济损失费。对于无意而造成文明设置损坏者除公司批评外,适当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第11篇 装饰装修公司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3

装饰装修公司工程施工管理制度(3)

三、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工程牌施工资料进场标识,环境保护客户自购材料通制作施工进度材料进场拆除、间隔、水电施工门窗天花主体施门扇压制厨房卫生间防水施工防虫施工、记录柜门压制天花罩面、木器饰面收木制品补钉眼接天花罩面补缝油漆施工墙面批腻子打磨、墙漆组件安装五金洁具安清场提请验收施工准备成品保护

1、进驻施工现场当日,须将施工单位标志牌、施工管理资料袋、安全标识等按要求格式置放,并须在施工现场配置2kg灭火器二只、医药箱一只;

2、工程进度安排表、施工人员名单等文字内容须填写完整、清晰并放入施工资料袋中;

3、须根据施工工人进场施工时间办理相应的居留手续;

4、施工工人须统一穿着工服、佩带上岗证,着装要整齐,不得穿破损、严重污秽工服及穿拖鞋施工;

5、施工现场不得生火或使用电炉做饭、烧水、取暖;

6、施工用料须分门别类堆放整齐,置于干爽地界;

7、每日施工完毕,须清理施工垃圾,做到现场无垃圾堆积;

8、妥善保管业主提供装修用料及室内原有须保留设施,对易损件须加以保护处理;

9、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相关规定,不得违章作业;

10、施工过程中,须关闭施工现场入户门,不得干扰邻居日常生活;

11、对参观样板房客户或其他来访者,须热情接待并对相关问题给予解答;

12、施工现场不得留非施工人员居住或长时间逗留;

13、施工工人不得在施工现场抽烟、打架斗殴;

14、工余时间,留宿工人不得赌博或进行其他影响邻居休息的活动;

15、工程竣工,须做到人走场清、窗明几净。

第12篇 工程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闭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员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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