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准备和组织施工的全面性的技术经济文件,可视为现场施工的法规,是对施工过程进行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
一、施工组织设计的分类和编制原则:
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建筑平米在5万平米以上,由公司技术部组织项目技术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技术部部长审核后,报公司总工审批。单位工程建筑平米在5万平米以下,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本项目技术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技术部审核后,报公司总工审批。
2、分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设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或分期出图的(三边)工程,可编制分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分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修工程。分部工程由项目编制,技术部审核,报公司总工审批。
3、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称施工方案):在施工前编制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由项目专业工程师制定,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审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工程、预制构件吊装工程、冬雨季施工方案、脚手架施工方案等重要或技术复杂的分项工程报技术部审批。
二、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工程性质、工程地点、规模、特点、结构形式、主要新技术项目和主要分项工程数量。
2、总体目标:包括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成本目标。
3、施工部署及施工进度::计划:根据工期要求对施工组织进行总体安排,并对主要部位采用相应措施进行部署,部署各单位工程的施工顺序,流水段的划分、装饰工程或外线工程插入施工的时间、大型机械的调度安排等,并绘制施工进度计划,部署各项资源使用计划,包括劳动力、机械和运输设备、主要材料、构件成品、半成品的需要量和供应计划及来源等。
4、 施工准备:通常包括对现场准备和技术准备的要求。
现场准备主要是对现场'三通一平'的准备工作,即对水通、电通、道路通及场地平整要求。计算施工中水、电用量及管线的配制,建设单位提供的水电资源是否满足工程的需要,如遇问题与建设单位协商解决。
技术准备是在熟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制定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规划,同时对专业性较强的技术措施做出原则性要求。如测量定位桩、线控制设施,季节性施工等。
5、主要施工方法与措施:
各阶段主要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针对工程实际,确定分项工程的主要工艺作法和要求,采用较复杂的新技术、新工艺应另编施工工艺方案。
确定施工顺序:无论是装修还是结构,都应确定各工种的施工顺序,尤其是装修工程必须确定合理工序,避免工序颠倒,以保证工程质量。
6、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分基础、结构、装修三个阶段绘制,包括大型机械、临时设施、操作棚、材料和构件的堆放位置等,还包括消防道路、水电设施的安排。
7、技术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有关规范、工艺标准,针对施工方法的选择,制订保证施工质量的措施。
8、安全、消防等方面的管理措施。
9、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和分析。
10、施工中各项作业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各项内容与措施。
三、在编制施组时,做好技术规划:
1、技术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工序安排;划分施工区段;施工流水顺序及部署;选择施工机械;主要项目施工方法的决策;安全施工措施;季节施工措施。
2、施工工序安排:科学地安排施工工序对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工期、提高经济效益,合理安排工序要重视各专业之间的配合。
3、划分施工区段:划分施工区段应尽可能使各区段的工程量大致相等,处于主导地位的施工过程区段划分应尽量满足流水作业的要求,同时应与劳动组织相适应,使工人有足够的工作面,并有利于发挥机械设备的施工能力。
四、编制施工方案应遵循以下原则:
1. 满足施工工艺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有关规定。
2. 要与::选择的施工机械及划分的施工区间相协调。
3. 在满足质量、进度的前提下,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努力降低成本。
4. 做到施工方案的可行性、经济性、实用性。
5. 在施工方案落实的过程中进行修正,并监督实施。
6. 安全施工措施必须贯彻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进行科学预测。
7. 施组编制完后,报公司技术部及公司总工审批后,报监理、甲方审批,并填写相关表格,并形成书面记录。
8. 施工组织设计经审批后,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和各专业主管工程师参加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会议。针对主要问题,向项目员工做详细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下发至各科室主
任。
第2篇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审制度
1、企业的技术负责人以及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制订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制度,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级编制的具体内容,编制和审批的时限、权限等作出具体规定。
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任务情况;
(2)、施工总方案、主要施工方法、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主要单位工程综合进度计划和施工力量、机具及部署;
(3)、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包括工程质量、安全防护以及环境污染防护等各种措施;
(4)、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5)、总包和分包的分工范围及交叉施工部署等。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的时限为工程开工前20 天
2、工程开工前,各工程项目部必须编写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要根据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的环境情况编写,内容要全面具体,在此基础上编制出针对性较强安全技术措施,对那些施工工艺复杂、专业性强的项目进一步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方案),为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3、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应根据工程及特点、施工条件、施工工艺、机具设备的情况等综合因素进行全面考虑,编制出施工全过程的,全面的、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在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中,还应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及环保、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4、工程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打桩、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支拆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临时施工用电、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均要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5、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技术方案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计划、设备、材料、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总工程师审批,然后报送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特殊的工程还应有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签名盖章后方可实施。
6、工地现场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严格督促落实安全措施。施工过程中更改方案的,必须经原审批人员同意并形成书面方案。
第3篇 公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为了保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有限实施规范其编制、审批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当施工项目中标后,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项目有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分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总体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合同工期及有关的规定进行编制,并且要广泛征求各协作施工单位的意见。
对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以及采用新工艺和新技术的施工项目要进行专业性的研究,必要时组织专门会议,邀请有经验电器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参加,集中智慧,为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必实施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过程中,要充分的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吸收他们参加编制和审定,充分利用建筑业企业的技术素质和管理素质,统筹安排、扬长避短,发挥建筑业企业的优势,合理地进行工序交叉配合的程序设计。
当比较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之后,要组织参加编制的人员及单位进行讨论,逐项逐条地研究,修改确定,最终形成正式文件,送主管部门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经下部门和个人审批。 (1)技术质量部门;(2)安全生产部门;(3)设备机械部; (4)公司技术负责人;(5)工程部;(6)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和审批人应有明确意见并签名,职能部门盖章。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不准随意变更修改。确因客观原因许修改时,应按审核、审批的分工与程序办理。
重大复杂的安全技术应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审查。
不经会签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一律不得执行。
专项技术方案根据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规定,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审查办法》大的施工项目,以及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公司将根据现场的具体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针对不同的工程特点从施工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安全针对所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从安全保险的有效设置方面采取保证安全。(2)安全方案审批,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包括修改方案)应按公司规定由公司技术部门组织实施审批程序,具体程序应参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3)安 全方案的内容专项安全技术方面应力求细致、全面、具体。并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设计计算,对所引用的计算方法和数据,必须注明其来源和依据。所选用的力学模型,必须与实际构造或实际情况相符。为了利于方案的实施,方案中除应有详尽的文字说明外,还应有必要的构造详图。图示应清晰明了,标注齐全。(4)专项安全方案交底、验收和检查各层次技术负责人应会同方案编制人员对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上级对下级的技术交底,并提出方案中所涉及的设施安装和验收的方法和标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方案编制人员必须参与方案实施的验收和检查。(5)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监控,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行为必须列入危险作业管理范围,作业前,必须办理作业申请,明确安全监控人,实施监控,并有监控记录。
第4篇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1、每个工程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从安全生产考虑,既不搞施工组织设计,也不搞施工方案的工程,绝对不允许施工。
2、编制人员(技术部门、技术员、施工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入现场,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基础上,再研究经济核算,施工进度等因素。
3、国家明确规定在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尤其是爆破、吊装、水下、深孔、沿街、高压线附近、支模、拆除等大型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准开工。
4、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针对性,坚决防止一般化、形式化、公式化、口号化的安全措施。如出现此类问题,必须立即纠正。
5、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应针对下述几点:
(1)针对不同工程的结构特点可能造成施工安全的危害;
(2)针对施工特点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
(3)针对选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变配电设施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
(4)针对采用有害施工人员健康或爆炸危险的特殊材料的特点;
(5)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的环境,给施工人员或周围居民带来的危害,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困难和危害等等。
(6)从技术上采取保护措施,保护施工人员安全,保证工程安全施工。
6、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企业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实施。
第5篇 工程监理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工程监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由项目总监组织,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查批准,不能同意正式开工。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会议应有甲方、设计、质检、施工单位参加,监理公司主持,会后要有会议纪要。审批意见由项目总监签发。
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约定的时间内,承包商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内部自审批准工作,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部。
2、总监理工程师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需要承包商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承包商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重新审查
3、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监理部报送建设单位。
4、承包商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文件组织施工。如需对其内容做较大的变更,应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书面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核。
5、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项目监理部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后,还应报送公司总工程师(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必要时与业主协商,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和有关专家会审。
6、规模大、工艺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出图的工程,经业主批准可分阶段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分项、分部工程,承包商还应编制该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报项目监理部审查。
7、承包商报给项目监理部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有编制人、审批人签名,应有承包商负责人签字,并盖承包单位公章。
8、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的主要内容为: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有承包单位负责人签字;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3)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
(4)施工部署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并具备针对性;
(5)工期安排是否合理,是否能够满足施工合同要求,进度计划是否能保证施工的的连续性和均衡性,施工所需人力、材料、设备与进度计划是否协调;
(6)承包商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
(7)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8)季节性施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可行、合理和先进。
9、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完毕后,应形成审核意见,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的审核意见。
10、《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应及时签发给承包商,并报送业主。
第6篇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为了保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有限实施规范其编制、审批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当施工项目中标后,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项目有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分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总体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合同工期及有关的规定进行编制,并且要广泛征求各协作施工单位的意见。
对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以及采用新工艺和新技术的施工项目要进行专业性的研究,必要时组织专门会议,邀请有经验电器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参加,集中智慧,为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必实施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过程中,要充分的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吸收他们参加编制和审定,充分利用建筑业企业的技术素质和管理素质,统筹安排、扬长避短,发挥建筑业企业的优势,合理地进行工序交叉配合的程序设计。
当比较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之后,要组织参加编制的人员及单位进行讨论,逐项逐条地研究,修改确定,最终形成正式文件,送主管部门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经下部门和个人审批。 (1)技术质量部门;(2)安全生产部门;(3)设备机械部; (4)公司技术负责人;(5)工程部;(6)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和审批人应有明确意见并签名,职能部门盖章。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不准随意变更修改。确因客观原因许修改时,应按审核、审批的分工与程序办理。
重大复杂的安全技术应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审查。
不经会签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一律不得执行。
专项技术方案根据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规定,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审查办法》大的施工项目,以及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公司将根据现场的具体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针对不同的工程特点从施工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安全针对所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从安全保险的有效设置方面采取保证安全。(2)安全方案审批,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包括修改方案)应按公司规定由公司技术部门组织实施审批程序,具体程序应参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3)安 全方案的内容专项安全技术方面应力求细致、全面、具体。并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设计计算,对所引用的计算方法和数据,必须注明其来源和依据。所选用的力学模型,必须与实际构造或实际情况相符。为了利于方案的实施,方案中除应有详尽的文字说明外,还应有必要的构造详图。图示应清晰明了,标注齐全。(4)专项安全方案交底、验收和检查各层次技术负责人应会同方案编制人员对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上级对下级的技术交底,并提出方案中所涉及的设施安装和验收的方法和标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方案编制人员必须参与方案实施的验收和检查。(5)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监控,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行为必须列入危险作业管理范围,作业前,必须办理作业申请,明确安全监控人,实施监控,并有监控记录。
第7篇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为规范公司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程施工组织设计序,特制订本办法。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
1、施工项目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
2、应根据现行规范标准,工程项目特点编制有针对性、有指导性、有可操作性在施工组织设计;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在项目开工前,完成编制、审批手续;
4、施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施工危险源、施工工艺、作业条件、施工人员的素质等情况,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明确规定针对危险源的具体防护措施和施工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
1、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由公司施工科负责,技术负责人签字,盖部门章;
2、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由项目部负责,技术负责人签字,盖部门章;
审批栏中应有明确的审批意见;
公司施工科应建立审批登记台帐。
一、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
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范围:施工用电工程、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设备装拆、悬挑钢料台制作安装等。
2、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内容:
○1施工用电:方案中应有负荷计算,变压器选择,导线和电气件选择,施工用电线路平面走向布置图,系统立面图、电箱接线图,施工用电搭设、使用、维护及防火安全技术措施等要求;
○2基坑支护:方案中应有地质勘察资料,固壁支撑负荷计算,支撑材料选择,支撑固定示意图,深基坑分层次固壁措施及检查维护安全技术要求等内容;
○3土方开挖:方案中应有地下物件勘察资料、附近构筑物资料,深基坑分层次开挖要求,土方运输和堆放要求,机械开挖安全操作要求,应急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
○4降水工程:方案中应有相关地质勘察资料和附近构筑物地基资料、对周围构筑物影响的评估以及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等内容;
○5模板工程:方案中应有模板支撑强度设计计算书、细部构造放样图、支撑材料选择要求和立杆、横连杆、剪力撑、基础的设置要求、支撑架平面示意图和立面示意图、模板支撑搭设和验收及拆除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等内容;
○6起重吊装工程:方案中应有施工作业场地(周围环境)资料、起重机械的选择、作业区周围外电线路的防护措施、诡杆式吊架风绳和地锚的设置要求、起重机械的进场检查验收(包括各种吊索、吊具)、吊装作业人员(持证)安全操作要求、吊装指挥人员确定、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起重物就位固定措施等内容;
○7脚手架工程:方案中应有设计计算书(包括基础、悬挑架、立杆、连墙件强度验算)、材料选择要求、构造细部放大图(连墙件、基础、分层卸荷示意图)、脚手架立面图和平面图、脚手架防护要求(地笆、挑板、安全网、四步一隔离、防雷击、防腐、排水等)、脚手架搭设和检查验收以及拆除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等内容;
○8垂直运输设备装拆:方案中应有现场作业场地资料、所选择机械的名称和规格及型号、基础设置要求(按厂方提供的资料)、附墙架设置(按厂方提供的资料,如有变动必须经厂方提供正式图样)要求、进场机械的检查验收要求、机械的安装拆除作业人员(持证)的确定(包括现场指挥、安全监督、禁区看护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要求、各种作业工具的配备和检查要求、安装检查验收要求等内容;
○9悬挑钢斜台制作安装:方案中应有设计计算书(包括挑架抗弯、吊索和拉环强度验算)、示意图、安装位置要求、跑道板铺设、临边围护要求、安装安全操作要求、检查要求、使用安全要求等内容;
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
1、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由公司施工科负责,技术负责人签字,盖部门章;
2、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由项目部负责,技术负责人签字,盖部门章;
3、审批栏中应有明确的审批意见;
4、公司施工科应建立审批登记台帐。
三、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
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前应由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部)向负责具体施工的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并由施工负责人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后应由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3、危险性比较大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中,应明确安全监管人员,实施监控,建立监控记录。
第8篇 公司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建筑公司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一)、编制要求
1、及时性。工程施工前要编好施工组织设计与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如特殊情况来不及编制完整的,必须编制单项的安全施工要求;
2、针对性。要针对不同工程的结构特点和不同的施工方法,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等,从防护上、技术上和管理上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
3、具体化。所有安全技术措施都必须明确、具体,能指导施工。
(二)、编制与审批
1、各级正副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以及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生产的安全负技术责任。分别按照企业关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分工规定,分级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过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能执行。
第9篇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核审批制度
1、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在开工前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报公司审核和审批(审批表见附件)。
2、 公司技术部、工程部、安技部、质管部、设备部等部门,对施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审批,即成为组织和指导施工的指令性文件。
3、 所属公司对特大型或新开的工程项目,技术要求特别高、施工难度特别大的工程项目及各类维护体系设计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经所属项目部提出审查意见后,均须报公司审批。
4、 大型及中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由所属项目部审查。小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由承担施工单位审查。各类型《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均应附于设计书内,并作为主要的技术文件立卷归档。
5、 经审批(审查)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审查)单位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也不得以任何借口不予执行,对不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或擅自变更施工组织设计而造成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要追究违反者应承担的有关责任,以保证施工组织设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6、 各类施工组织设计须按规定要求进行复制,报公司两份存档。施工组织设计的封面和责任表须报公司规定的统一格式印制装订。
第10篇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制度
建筑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制度
(八) 建筑工程施工是一项复杂的生产过程,其产品是固定的,而在同一个施工现场需要组织多工种,甚至多单位协同施工,为理顺、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使其紧密配合,保证正常施工、安全施工,就需要进行严密的组织计划,因此必须编制指令性的施工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相应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现公司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对建筑施工中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方面的规定与具体要求,特制订本公司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制度,希认真贯彻执行。
一、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与审批
1.项目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必须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及特殊部位必须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等),实行总分包的项目,分包单位负责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 编制工作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体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实施,必须由企业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批时应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认真审核,提出明确意见后由审批人签字,职能部门盖章。
3.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不准随意变更,确因客观原因需修改时,应按原审核、审批的程序进行。
4. 对达到一定施工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有安全验收结果,由公司技术部门组织实施审批,审批程序应按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程序进行,并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如涉及深基础、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等,应组织专家及有关单位论证、审查。
二、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
1.公司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当在编制企业的生产财务计划的同时进行编制,并列入生产财务计划文件。
2. 编制程序:由主管生产的经理、总工(技术负责人)向各(工程处)项目部等下属单位负责人布置编制计划的具体要求。各项目部(工程处)技术负责人(项目工程师)组织施工、技术、安全等职能部门人员具体进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经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审批后上报公司。
3.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将各上报计划汇总初审后报送公司主管经理,由公司主管经理会同安全、设备、生产、技术、财务等部门论证确定后组织实施。
4. 编制技术措施计划应抓住安全生产的关键问题,着重解决对职工安全健康威胁最大的、职工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在选择措施方案时,应尽量采用现代先进技术、推广无毒、无害化工艺、自动化控制、机械化技术等。
三、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1.项目部要在工程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好安全技术措施,并经过企业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审批签字后实施。
2. 编制的技术文件要有针对性。参加编制的技术人员必须掌握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场地环境等第一手资料,并熟悉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等才能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①针对不同工程的特点可能造成施工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保证施工安全。②针对不同的施工方法,如立体交叉作业、滑模、网架整体提升吊装、大模板施工等,可能给施工带来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安全施工。③针对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变配电设施给施工人员可能带来哪些危险因素,从安全保险装置等方面采取技术措施。④针对施工中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业,可能给施工人员造成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防护措施,防止伤害事故。⑤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给施工人员或周围居民带来危害,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困难和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给以保护。
3.要考虑全面、具体。安全技术措施均应贯彻于全部施工工序之中,力求细致全面、具体。如,施工平面布置不当,造成暂设工程多次迁移,建筑材料多次转运,不仅影响施工进度,造成浪费,有的还留下隐患。再如,易燃易爆临时仓库及明火作业区、工地宿舍、厨房等定位及间距不当,可能酿成事故。只有把多种因素和各种不利条件考虑周全,有对策有措施,才能真正做到预防事故。
4. 对大型群体工程或一些面积大、结构复杂的重点工程除必须在施工组织总设计中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总体措施外,还应编制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对爆破、吊装、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此外,还应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四、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工程大致分为两种:一是结构共性较多的称为一般工程;二是结构比较复杂、施工特点较多的称为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特点,将不同危险因素,遵照有关规程的规定,结合以往的施工经验与教训,来认真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1.一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①土方工程。根据基坑、基槽、地下室等挖土方深度和土的种类,选择开挖方法,确定边坡的坡度或采取哪种护坡支撑和护地桩,以防止塌方。②脚手架、吊篮、工具式脚手架等选用及设计搭设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③高处作业的上下通道及防护措施。④安全网(平网、立网)的架设要求、范围(保护区域)、架设层次、段落。⑤对施工用的电梯、塔吊、井架(龙门架)等垂直运输设备,位置及搭设要求,稳定性、安全装置等的要求和措施。⑥施工洞口及临时的防护方法和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的隔离措施。⑦场内运输道路及行人通路的布置。⑧编制施工临时用电的组织设计和绘制临时用电图纸。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距离没有达到最小安全距离而采取的防护措施。⑨中小型机具的使用安全。⑩模板的安装与拆除安全。○11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措施。○12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护隔离设置。
2. 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对于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特性较多的特殊工程,应编制单项的安全措施。如,爆破、大型吊装、沉箱、沉井、烟囱、水塔、大跨度结构、高支撑模板体系、各种特殊架设作业、高层脚手架、井架和拆除工程等,必须编制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要有设计依据、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要求。
3.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季节施工安全措施,就是考虑不同季节的气候,对施工生产带来的不安全因素,可能造成各种突发性事故,而从防护上、技术上、管理上采取措施。一般建筑工程可在施工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中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危险性大、高温作业多的建筑工程,应编制季节性的施工安全措施。季节性主要指夏季、雨季和冬季。①夏季施工安全措施。夏季气候炎热,高温时间持续较长,主要是做好防暑降温工作。②雨季施工安全措施。雨季进行作业,主要做好防触电、防雷、防坍塌、防台风工作。③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冬季进行作业,主要应做好防风、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防亚硝酸钠中毒的工作。由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报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执行。
五、 认真贯彻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遇到因条件变化或考虑不周必须变更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时,应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不能擅自变更。
1.要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工程开工前,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工地负责人、工长和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变底。每个单项工程开始前,应重复进行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对安全技术措施中具体内容和施工要求,应向工地负责人、工长进行详细交底和讨论,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安全交底应有书面材料,有双方的签字和交底日期。
2. 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装置的实施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
3.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技术负责人、编制者和安全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工地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要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时补充和修改,使之更加完善、有效。各级安全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地对各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4. 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除认真监督检查外,还应建立必要的与经济挂勾的奖罚制度。
第11篇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措施审批制度
1、 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依据项目工程特点、施工工艺、方法和相关安全。
2、 安全措施必须包括:防高处坠落、防触电、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坍塌、防雷击、防环境污染以及防火、防尘、防毒、防暴、防暑、防寒、防疫等方面。
3、 项目部必须根据施工现场特点,合理划分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并按相关规范及地方主管部门规定,对大门、围墙及临时办公、生活设施、材料堆放、供电、排水系统绘制总平面图及建造方案。
4、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必须由项目经理主持,技术负责人会同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共同参加编制,编制完成后报公司审查。
5、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对送审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如审查意见认为需要修改完善时,应由原编制人员修改后重新报审。
6、 经公司职能部门审查确认可行时,报公司总工复审,审核通过由总工签字批准,项目部方能将公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交监理或业主审核,待审查方签字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12篇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制度
1、工程开工之前,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工作并报监理机构审查。
2、审查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安全强制性标准要求。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安全强制性标准要求。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7、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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