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制度
一、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各工程项目部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临时用电方案,遇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二、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三、土方开挖工程
四、模板工程
五、起重吊装工程
六、脚手架工程
七、拆除、爆破工程
八、建设行政部门或其它有关部门规定的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基坑(5米以上)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由公司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后方可施工。
第2篇 施工方案及专项方案审批制度
一、 一般规定
施工组织设计按阶段分为施工用施工组织设计和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按编制对象,分为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除投标外本章所指均为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一)所有工程,不论工程规模大小,均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二)施工组织设计是以单位工程为对象编制的,用以指导施工的技术、经济和管理综合性文件,施工现场应严格遵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组织施工。
(三)施工方案是以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为对象编制的施工技术与组织方案,应严格遵照施工方案的要求组织施工。
(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一旦确定,不能随意更改。如果确实需要变更的,要严格变更手续,特别是通过专家论证的方案,更改方案后要重新进行专家论证。
二、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依据
(一)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
(二)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规范、标准,有关文件规定和技术经济指标。
(三)工程所在地区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应具备的批准资料,手续暂时不完善的可说明计划批文的有关情况。
(四)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
(五)经审查的设计图纸、图纸审查报告、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等。
(六)工程涉及范围内的现场条件、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气象资料,如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地形图和测量控制等建设地区的调查资料。
(七)有关新技术成果和类似建设工程项目的资料和经验。
(八)公司技术管理制及《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及格式要求》。
(九)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程序文件》。
(十) 《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十一)《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
(十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三、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原则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必须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并符合下列原则:
(一)满足施工合同或招标文件中有关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造价等方面的要求。
(二)坚持科学的施工程序和合理的施工顺序,科学配置资源,合理布置现场,采取有效的季节性施工措施,实现均衡施工,达到合理的技术经济指标。
(三)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工期,降低成本,注意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
(四)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大力推广绿色施工。
(五)体现公司管理方针的精神,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方针,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现环保意识。
(六)施工组织设计力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有数有据,层层分解,系统配套,图文并茂,格式规范。
(七)施工组织设计中重点的附图(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进度网络图、横道图)必须合理,有指导意义。
四、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审批
(一)一级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由土建、安装项目公司主任(主管)工程师组织土建、安装公司、项目部及有关单位的人员进行编制,由主任(主管)工程师主编,副工程师审核,由总工程师审定批准。
(二)二级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由土建、安装项目公司主任(主管)工程师组织土建、安装项目部及有关单位的人员进行编制,由项目部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主编,项目公司主任(主管)工程师审核,有特殊要求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论证,副总工程师审定批准。
(三)三级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由土建、安装项目部项目经理组织有关单位的人员进行编制,由项目部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主编,主任(主管)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论证,项目公司主任(主管)工程师审定批准。
(四)施工方案按以下程序编制审批:
1、一般的分项工程由土建、安装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部及有关单位的人员进行编制,由项目部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主编,主任(主管)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论证、审核、审批。
2、模板、脚手架、临时用电等安全专项方案需根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的要求经施工技术处、质量管理处、安全文明处、工会及设备处审核,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盖部门章;总工程师审批、签字,盖单位公章。
3、由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单位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签字盖公章;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核查备案。
(五)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公司审批前,应由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主任(主管)工程师签字,盖项目公司章。
(六)对于公共建筑工程,在主体验收前,应会同土建、安装、装饰专业编制装饰方案,要针对设备安装内容做出详细的排布图。
五、编制时间及内容的规定
(一)一级工程应在图纸会审后30天内编制完毕。
(二)二级工程应在图纸会审后20天内编制完毕。
(三)三级工程应在图纸会审后10天内编制完毕。
(四)单项施工方案工程应在此项工程施工前10天内编制完毕。
(五)规模大、工艺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出图工程,可分阶段编制、报批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分段施工组织设计应在图纸会审后10天内编制完毕。
(六)所有施工组织设计论证、审核、审批均应在一周内完成。
(七)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内容及格式要求详《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及格式要求》。
六、管理规定
(一)公司施工技术处全面负责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工作。
(二)公司所有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均由施工技术处盖章。
(三)公司所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均应报施工技术处一份,以便归档备案。
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交底
(一)一级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公司主任(主管)工程师进行交底,可要求公司技术部门派员到现场参加交底,向各项工作分管负责人进行交底时(需要时邀请工种负责人参加),应详细讲解其内容要求、施工关键和保证措施;项目经理应组织编制具体的实施计划;项目部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应拟定实施的技术细则,以确保施工组织设计的顺利贯彻执行。
(二)二、三级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交到该项目部各工种负责人。
(三)施工方案由该项目部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交到各工种负责人。
八、 施工组织设计的发放
(一)施工组织设计的份数,各级工程都应按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留足。最终审批结束后,由项目部送建设(监理)单位并督促尽快确认、签章以尽早贯彻实施。
(二)如有不同意见,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增加补充方案或换页,经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签字后实施。
九、施工组织设计的动态管理
施工组织设计应实行动态管理,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施工组织设计应及时进行修改或补充:
1、工程设计有重大修改,并涉及到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或装修装饰等变更。
2、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实施、修订和废止时。
3、项目管理体系有重大调整。
4、项目主要施工方法有重大调整。
5、项目主要施工环境有重大调整。
6、项目施工条件、施工环境有重大改变。
(二)任何更改必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批准后项目部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做好以下工作:
1、更改页或版本的打印、审核、核对;
2、拟定书面更改通知,连同更改页或版本一起发放至各持有人,做好发放记录和签收工作;
3、收回作废的版本或页,并予以销毁。
(三)经专家论证的施工方案,如果确实需要变更的,更改方案后要重新进行专家论证。
第3篇 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查制度
1、作业队总工是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制定的责任人。
2、作业队按工程项目的规模,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其内容应包括:防止人身伤亡、行车、设备、交通以及触电事故;防止职业中毒、降温等技术措施;作业场所设备的安全措施以及劳动保护措施等。
3、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重大工程项目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以及从事深基坑、吊装、水中、有毒有害、高空、交叉多层、高温、冬季、防洪等作业时,均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4、特殊作业场所的安全措施制定,应考虑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和对女职工的保护。要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5、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和措施应向所有的施工参与者进行层层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4篇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2.1为确保现场安全施工,较好地完成安全监理任务,根据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2.2凡我公司承揽的工程监理项目,不论规模大小,各项目监理组必须严格遵守本《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2.3在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时,着重审查其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其次审查其是否紧密联系工程实际,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是否满足安全生产之需要。审查的主要项目及内容应当包括:
1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6其他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有关项目。
2.4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安全风险较大的工程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过程中,应按专业的不同分别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审查工作,审核结论或意见填写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gdaq21103,提交总监复审。
2.5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对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认真复审,签署审查结论及姓名。
2.6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危险性大、专业性强的工程项目(如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等,详见附件二),必须经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并给出审查意见。监理组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意见制定完善的监理实施细则,并监督施工单位按专家论证审查意见编制和完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予以审查签认。
2.7对难度较大或把握不准的应及时报送公司安全监理部,由公司协助审查。
2.8对未编制或虽编制但未经审查通过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允许施工单位擅自开工。对擅自开工的,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书》,必要时在通知建设单位的同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对拒绝接收或接到《工程暂停令》后仍继续施工的,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监理部报告,由公司采取进一步应对措施。
2.9监理组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审查通过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必要时应进行旁站监理,确保安全施工无事故。
2.10监理组应对审核通过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gdaq21103妥善保管,存档备查。
2.11凡违背本制度的项目监理组或个人,对尚未造成后果的,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批评、扣发奖金(工资)或调离现岗的处分;对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将给予罚款、停止工作直至开除处分;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5篇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为规范公司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程施工组织设计序,特制订本办法。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
1、施工项目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
2、应根据现行规范标准,工程项目特点编制有针对性、有指导性、有可操作性在施工组织设计;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在项目开工前,完成编制、审批手续;
4、施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施工危险源、施工工艺、作业条件、施工人员的素质等情况,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明确规定针对危险源的具体防护措施和施工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
1、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由公司施工科负责,技术负责人签字,盖部门章;
2、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由项目部负责,技术负责人签字,盖部门章;
审批栏中应有明确的审批意见;
公司施工科应建立审批登记台帐。
一、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
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范围:施工用电工程、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设备装拆、悬挑钢料台制作安装等。
2、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内容:
○1施工用电:方案中应有负荷计算,变压器选择,导线和电气件选择,施工用电线路平面走向布置图,系统立面图、电箱接线图,施工用电搭设、使用、维护及防火安全技术措施等要求;
○2基坑支护:方案中应有地质勘察资料,固壁支撑负荷计算,支撑材料选择,支撑固定示意图,深基坑分层次固壁措施及检查维护安全技术要求等内容;
○3土方开挖:方案中应有地下物件勘察资料、附近构筑物资料,深基坑分层次开挖要求,土方运输和堆放要求,机械开挖安全操作要求,应急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
○4降水工程:方案中应有相关地质勘察资料和附近构筑物地基资料、对周围构筑物影响的评估以及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等内容;
○5模板工程:方案中应有模板支撑强度设计计算书、细部构造放样图、支撑材料选择要求和立杆、横连杆、剪力撑、基础的设置要求、支撑架平面示意图和立面示意图、模板支撑搭设和验收及拆除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等内容;
○6起重吊装工程:方案中应有施工作业场地(周围环境)资料、起重机械的选择、作业区周围外电线路的防护措施、诡杆式吊架风绳和地锚的设置要求、起重机械的进场检查验收(包括各种吊索、吊具)、吊装作业人员(持证)安全操作要求、吊装指挥人员确定、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起重物就位固定措施等内容;
○7脚手架工程:方案中应有设计计算书(包括基础、悬挑架、立杆、连墙件强度验算)、材料选择要求、构造细部放大图(连墙件、基础、分层卸荷示意图)、脚手架立面图和平面图、脚手架防护要求(地笆、挑板、安全网、四步一隔离、防雷击、防腐、排水等)、脚手架搭设和检查验收以及拆除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等内容;
○8垂直运输设备装拆:方案中应有现场作业场地资料、所选择机械的名称和规格及型号、基础设置要求(按厂方提供的资料)、附墙架设置(按厂方提供的资料,如有变动必须经厂方提供正式图样)要求、进场机械的检查验收要求、机械的安装拆除作业人员(持证)的确定(包括现场指挥、安全监督、禁区看护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要求、各种作业工具的配备和检查要求、安装检查验收要求等内容;
○9悬挑钢斜台制作安装:方案中应有设计计算书(包括挑架抗弯、吊索和拉环强度验算)、示意图、安装位置要求、跑道板铺设、临边围护要求、安装安全操作要求、检查要求、使用安全要求等内容;
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
1、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由公司施工科负责,技术负责人签字,盖部门章;
2、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由项目部负责,技术负责人签字,盖部门章;
3、审批栏中应有明确的审批意见;
4、公司施工科应建立审批登记台帐。
三、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
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前应由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部)向负责具体施工的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并由施工负责人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后应由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3、危险性比较大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中,应明确安全监管人员,实施监控,建立监控记录。
第6篇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制度
为规范公司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程序,特制订本办法。
一、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
1.施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
2.应根据现行规范标准,工程项目特点编制有针对性、有指导性、有可操作性的施工组织设计;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完成编制、审批手续;
4.施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施工危险源、施工工艺、作业条件、施工人员的素质等情况,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明确规定针对危险源的具体防护措施和施工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由公司施工科负责,技术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2.审批栏中应有明确的审批意见;
3.公司施工科应建立审批登记台帐。
三、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
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范围:施工用电工程、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设备装拆、悬挑钢料台制作安装等。
2.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内容:
①施工用电:方案中应有负荷计算,变压器选择,导线和电气件选择,施工用电线路平面走向布置图,系统立面图、电箱接线图,施工用电搭设、使用、维护及防火安全技术措施等要求;
②基坑支护:方案中应有地质勘察资料,固壁支撑负荷计算,支撑材料选择,支撑固定示意图,深基坑分层次固壁措施及检查维护安全技术要求等内容;
③土方开挖:方案中应有地下物体勘察资料,附近构筑物资料,深基坑分层次开挖要求,土方运输和堆放要求,机械开挖安全操作要求,应急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
④降水工程:方案中应有相关地质勘察资料和附近构筑物地基资料、对周围构筑物影响的评估以及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等内容;
⑤模板工程:方案中应有模板支撑强度设计计算书、细部构造放样图、支撑材料选择要求和立杆、横连杆、剪刀撑、基础的设置要求、支撑架平面布示意图和立面示意图、模板支撑搭设和验收及拆除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等内容;
⑥起重吊装工程:方案中应有施工作业场地(周围环境)资料、起重机械的选择、作业区周围外电线路的防护措施、桅杆式吊架风绳和地锚的设置要求、起重机械的进场检查验收要求(包括各种吊索、吊具)、吊装作业人员(持证)安全操作要求、吊装指挥人员确定、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起重物就位固定措施等内容:
⑦脚手架工程:方案中应有设计计算书(包括基础、悬挑架、立杆、连墙件强度验算)、材料选择要求、构造细部放大图(连墙件、基础、分层卸荷示意图)、脚手架立面图和平面图、脚手架防护要求(地笆、挑板、安全网、四步一隔离、防雷击、防腐、排水等)、脚手架搭设和检查验收以及拆除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等内容;
⑧垂直运输设备装拆:方案中应有现场作业场地资料、所选择机械的名称和规格及型号、基础设置要求(按厂方提供的资料)、附墙架设置(按厂方提供的资料,如有变动必须经厂方提供正式图样)要求、进场机械的检查验收要求、机械的安装和拆除安全技术要求(按使用说明书)、外电线路的安全防护措施、安装拆除作业人员(持证)的确定(包括现场指挥、安全监督、禁区看护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要求、各种作业工具的配备和检查要求、安装检查验收要求等内容;
⑨悬挑钢料台制作安装:方案中应有设计计算书(包括挑架抗弯、吊索和拉环强度验算)、结构示意图、安装位置要求、跑道板铺设、临边围护要求、安装安全操作要求、检查要求、使用安全要求等内容;
四、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
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由公司总工负责签字,盖公章;
2.审批栏中应有明确的审批意见;
3.公司施工科应建立审批登记台帐。
五、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
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前应由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部)向负责具体施工的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并由施工负责人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后应由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3.危险性比较大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中,应明确安全监管人员,实施监控,建立监控记录。
第7篇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批制度
1、严格施工方案审批程序。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和具体要求,首先应由项目部所属各队提出最初的施工方案,上报项目工程部,经由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安监部门审议同意并签字确认后,开始实施。
2、建立有效信息渠道,保证该渠道的顺利通畅。建立与现场沟通的有效信息渠道,及时反馈施工信息,便于施工方案制定、监督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或调整实施中的施工方案。
3、大型构造物的施工安全方案由项目部安全监察部主持制定,经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工程部门审议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上报公司、建设单位工程部和监理单位审议,批复后开始实施。
4、加强与外部协作单位和各上级管理单位的施工协作。凡是需要与外部协作单位和各上级管理单位配合施工的施工方案的制定,首先由项目部所属各队提出最初的施工安全防护方案,上报项目部安全监察部、经由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工程部审议,并会同外部协作单位和各上级管理单位协商一致后,由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安监部门、外部协作单位、各上级管理单位签字确认,各单位备份,开始实施。
第8篇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编写、审查、批准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进一步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把好工程安全源头关。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标段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云南云岭高速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小龙高速公路土建一标项目部。
三、程序
1、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凡项目所属工程项目,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的内容要求。
2、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依据
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条例、标准。项目需要解决的保证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的措施项目。
3、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内容
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尘、防雷击、防触电、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溜车、防高空坠落、防交通事故、防寒、防暑、防疫、防环境污染等方面的安全措施,如安全防护装置、保险及信号装置等。以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劳动保护技术措施,如通风、防毒、除尘、防暑降温和消除噪音等。劳动保护科研、劳动卫生检测、安全宣传教育等设施,如编写安全技术教材、举办安全培训班及购置安全图书、仪器、设备等。
4、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批程序
4.1、各单位在进行项目工程施工、安装、检修前均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应包括安全费用的投入、安全防护装置使用、劳动保护措施、安全宣传教育措施等内容,要针对不同工程的结构特点和不同的施工方法,针对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等,从防护上、技术上和管理上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所有安全技术措施都必须明确、具体,能指导施工。
4.2、《措施》编制完成后,审查批准执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必须审批后方可组织进行施工。
4.3、《措施》经审批后,必须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由编制人出具变更通知书,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生效。
4.4、如果由于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有问题,发生安全事故,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编制人和审批人的责任。
5、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查
5.1、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 、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及图纸等。
3)施工计划: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工序流程、工艺控制、工序检查、验收环节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专项方案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工作等。
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
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5.2、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类别为:
1)深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或深度虽未超过3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深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工程。
2)地下暗挖工程: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3)高大模板工程:高度超过7米(含7米);或跨度超过16米(含16米);施工荷载大于9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4kn/m的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和钢结构、空间网架结构安装使用的承重支撑系统。
4)落地式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50米;高层建筑施工分段搭设的悬挑式脚手架。
5)30米以上(含30米)高空作业工程。
6)其他需要施工安全专项方案论证的特殊工程。
7)以上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险程度界定如下:
界 |
定 |
界 |
定 |
条 |
件 |
分 |
部 |
工 |
程 |
危险性一般
危险性较大
危险性重大
基坑支护和降水工程
基坑深度h
h≤3m
基坑深度h
3m <h≤10m
基坑深度h
h>10m
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边坡高度h
h≤6m
基坑深度h
6m <h≤15m
基坑深度h
h>15m
路基高填方工程
路基填方高度h
h≤6m
路基填方高度h
6m <h≤12m
路基填方高度h
h>12m
大模板工程
一次性立模面积a
a≤100m2
一次性立模面积a
100m2<h≤300m2
一次性立模面积a
a>300m2
起重吊装工程
吊装重量g
g≤80t
吊装重量g
80t<g≤170t
吊装重量g
g>170t
脚手架工程
脚手架面积a
a≤200m2
脚手架面积a
200m2<a≤500m2
脚手架面积a
a>500m2
拆除与爆破工程
爆破工程量q
q≤5000m3
爆破工程量q
5000m3<q≤20000m3
爆破工程量q
q>20000m2
桥梁高墩工程
桥梁墩身高h
h≤25m
桥梁墩身高h
25m<h≤50m
桥梁墩身高h
h>50m
软弱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
围岩级别
三级
围岩级别
二级
围岩级别
一级
铁路既有线作业
既有股道
2道
既有股道
3道~6道
既有股道
7道及以上
桥涵顶进
顶进孔径l
l≤6m
顶进孔径l
6m≤l<15m
顶进孔径l
l>15m
桥梁悬灌施工
主跨跨度l
l≤60m
主跨跨度l
60m<l≤120m
主跨跨度l
l>120m5.3、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2)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3)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及措施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和实施的指导意见。
5.4、凡应当组织专家组论证的工程,我标段在编制施工方案后,经专家组论证审查,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我标段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专职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5.5、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应当按照论证报告进行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5.6、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5.7、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8、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撤离现场。
5.9、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1)、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实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得挪作它用。
2)、认真进行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中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3)、在要害部位和危险区域,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人员巡回检查,并设明显标志及警示牌。
4)、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方案和措施,必须由原编审人员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5)、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旁站监督。危险性一般的分部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施工队安全员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督,项目部安全员进行监督;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项目安全科随时进行抽查监督;危险性重大的专项施工方案过程实施时,项目安全科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督。
6)、对不认真执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第9篇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为规范公司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程施工组织设计序,特制订本办法。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
1、施工项目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
2、应根据现行规范标准,工程项目特点编制有针对性、有指导性、有可操作性在施工组织设计;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在项目开工前,完成编制、审批手续;
4、施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施工危险源、施工工艺、作业条件、施工人员的素质等情况,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明确规定针对危险源的具体防护措施和施工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
1、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由公司施工科负责,技术负责人签字,盖部门章;
2、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由项目部负责,技术负责人签字,盖部门章;
审批栏中应有明确的审批意见;
公司施工科应建立审批登记台帐。
一、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
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范围:施工用电工程、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设备装拆、悬挑钢料台制作安装等。
2、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内容:
○1施工用电:方案中应有负荷计算,变压器选择,导线和电气件选择,施工用电线路平面走向布置图,系统立面图、电箱接线图,施工用电搭设、使用、维护及防火安全技术措施等要求;
○2基坑支护:方案中应有地质勘察资料,固壁支撑负荷计算,支撑材料选择,支撑固定示意图,深基坑分层次固壁措施及检查维护安全技术要求等内容;
○3土方开挖:方案中应有地下物件勘察资料、附近构筑物资料,深基坑分层次开挖要求,土方运输和堆放要求,机械开挖安全操作要求,应急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
○4降水工程:方案中应有相关地质勘察资料和附近构筑物地基资料、对周围构筑物影响的评估以及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等内容;
○5模板工程:方案中应有模板支撑强度设计计算书、细部构造放样图、支撑材料选择要求和立杆、横连杆、剪力撑、基础的设置要求、支撑架平面示意图和立面示意图、模板支撑搭设和验收及拆除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等内容;
○6起重吊装工程:方案中应有施工作业场地(周围环境)资料、起重机械的选择、作业区周围外电线路的防护措施、诡杆式吊架风绳和地锚的设置要求、起重机械的进场检查验收(包括各种吊索、吊具)、吊装作业人员(持证)安全操作要求、吊装指挥人员确定、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起重物就位固定措施等内容;
○7脚手架工程:方案中应有设计计算书(包括基础、悬挑架、立杆、连墙件强度验算)、材料选择要求、构造细部放大图(连墙件、基础、分层卸荷示意图)、脚手架立面图和平面图、脚手架防护要求(地笆、挑板、安全网、四步一隔离、防雷击、防腐、排水等)、脚手架搭设和检查验收以及拆除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等内容;
○8垂直运输设备装拆:方案中应有现场作业场地资料、所选择机械的名称和规格及型号、基础设置要求(按厂方提供的资料)、附墙架设置(按厂方提供的资料,如有变动必须经厂方提供正式图样)要求、进场机械的检查验收要求、机械的安装拆除作业人员(持证)的确定(包括现场指挥、安全监督、禁区看护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要求、各种作业工具的配备和检查要求、安装检查验收要求等内容;
○9悬挑钢斜台制作安装:方案中应有设计计算书(包括挑架抗弯、吊索和拉环强度验算)、示意图、安装位置要求、跑道板铺设、临边围护要求、安装安全操作要求、检查要求、使用安全要求等内容;
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
1、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由公司施工科负责,技术负责人签字,盖部门章;
2、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由项目部负责,技术负责人签字,盖部门章;
3、审批栏中应有明确的审批意见;
4、公司施工科应建立审批登记台帐。
三、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
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前应由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部)向负责具体施工的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并由施工负责人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后应由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3、危险性比较大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中,应明确安全监管人员,实施监控,建立监控记录。
第10篇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1 基本概念
1.1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全过程的技术管理文件。一项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进度计划,各项资源需求计划、施工平面图、技术质量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及技术经济指标等。
建设工程项目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需要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内容应全面覆盖各个单位工程,并解决单位工程之间的衔接。
1.2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是针对工程项目中的某一个重点单位、分部工程.关键工序或“四新”(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内容等单独策划一整套的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措施、质量要求以及必要图纸等编制而成的施工文件,属于一个工程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的一个组成部分。
2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方案,下同)编制规定
2.1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前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相关人员进行方案讨论,确定基本方案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编制完成后经项目经理审阅并签字后报上级审批。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指导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2.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基坑围护设计作为一个特殊的施工方案,实际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由公司组织编制设计方案,不足6米的由项目部组织编制。
2.3施工组织设计可以一次编制完成,也可以分阶段、分单位分册编制。分阶段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一股应由基础阶段、上部结构及装饰阶段等内容组成。分册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在第一册中“前言”部分应说明整个施工组织设计由哪几个分册组成,各分册应顺序编号。
2.4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用电、脚手架、模板拆除与爆破、起重吊装、垂直运输设备搭拆等部分应单独成册,单独填写审批表,并作为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部分,一同上报审批。
2.5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一个组成部分。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由分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项目部应在分包单位编制内容的基础上,增加总包管理等内容,形成一个完整的专项施工方案,并填写审批表报批。
2.6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进行编制。
3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方案)审批规定:
3.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1)单位工程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
2) 基坑挖土深度超过5米(包括5米)的工程;
3) 垂直运输需使用大型塔式起重机的工程;
4) 采用爬、挂、挑脚手或其他新工艺,新技术的工程;
5) 基坑开挖深度在3米及以上的围护设计;
6) 大型设备、构件的吊装;
7)其他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用电、脚手架、模板拆除与爆破、起重吊装、垂直运输设备搭拆等专项施工方案。
3.2除上述以外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批,报公司备案。
3.3上报公司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先经项目部技术负贵人审核通过,上报时应附项目部审批意见。
3.4上报公司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需报送二份,若有修改,则在修改后应再报送一份修改稿,报公司备案的需上报一份。
3.5施工组织设计应在工程开工或阶段施工前两周报批。若该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尚未上报公司已进行施工者,公司应责令其停工。
4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修改、检查
4.1施工组织设计审批通过后,项目部应由项目经理组织方案交底会,由项目工程师进行交底。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认真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组织施工,不允许擅自变更。若确系客观原因要求变更者,应先提出修改方案,经审批后在实施。
4.2经修改的施工组织设计应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4.3在施工组织设计实施过程中,公司均应对其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主要为:
1)项目部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组织施工;
2)若有修改,有经审批;
3)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结果。
4.4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检查工作由公司技术负责人执行。发现不按施工组织设计执行情况较严重者,责令其立即停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第11篇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总 则
1、根据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编制本制度。
2、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3、根据分部工程施工危险程度建立分级会审论证审查制度。
4、本制度适用八冶一公司各施工单位。
一、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1、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险程度分为施工危险性一般、施工危险性较大、施工危险性重大三大类。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应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点,结合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的特点界定施工危险程度。
2、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应建立施工危险较大、重大的分部工程台帐。
3、对具有危险性分部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路基高填方工程、大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与爆破工程、桥梁高墩施工、软弱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铁路既有线作业、桥涵顶进、桥梁悬灌施工等
4、以上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险程度界定如下:
危险性一般 危险性较大 危险性重大
基坑支护和降水工程 基坑深度h
h≤3m(含3m)
5m <h≤10m 基坑深度h
h>10m
大模板工程 一次性立模面积a
a≤100m2 一次性立模面积a
100m2<h≤300m2 一次性立模面积a
a>300m2
起重吊装工程 吊装重量g
g≤80t 吊装重量g
80t<g≤170t 吊装重量g
g>170t
脚手架工程 脚手架面积a
a≤200㎡ 脚手架面积a
200㎡<a≤500㎡ 脚手架面积a
a>500㎡
拆除与爆破工程 爆破工程量q
q≤5000m3 爆破工程量q
5000m3<q≤20000m3 爆破工程量q
q>20000m3
第12篇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为规范公司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程序,特制订本办法。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
1.1施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
1.2应根据现行规范标准,工程项目特点编制有针对性、有指导性、有可操作性的施工组织设计;
1.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完成编制、审批手续;
1.4施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施工危险源、施工工艺、作业条件、施工人员的素质等情况,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5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明确规定针对危险源的具体防护措施和施工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2.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
2.1电缆埋地敷设的安全技术方案项
(1)充气电缆应首先检查电缆的存储气压。
(2)架设电缆盘的地面必须平实,支架必须采用有底平面的专用支架,不允许用千斤顶临时替代。
(3)拆卸电缆盘包装木板(铁皮)时,应随时清理现场,防止钉子、铁件扎脚或损伤电缆。
(4)开挖电缆沟时若遇土质松软、回填土或开挖深度较大时,应适当放坡或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塌方。
(5)人力拖动布放电缆时,应服从统一指挥,严禁擅自行动,用力要均匀,速度平稳,严禁猛拉、猛放、猛跑,看护人员严禁站在电缆盘的前方。
(6)电缆穿过保护管时,送电缆手不可离管口太近,防止挤伤手。
2.2钢管、电铁管敷设的安全技术方案
(1)用手动弯管器弯管时,操作人员一定要错开所弯的管子,以免弯管器滑脱伤人。
(2)锯管套丝时管子压钳案子要放平稳,用力要均稳,防止锯条折断或套丝扳手崩滑伤人。
(3)在进行管路各部焊接时,要佩带专用防护眼罩、手套,应注意避免弧光伤害其他工作人员的眼睛,打药渣时要注意防止砸伤眼睛。
(4)搬运大管径钢管时,不能直接用手抬管,应在管件两端插入木棒或钢管等物件再抬去。
2.3桥架安装的安全技术方案
(1)桥架安装时,其下方及附近不应有人作业或停留。必要时应设置临时警戒线。
(2)桥架安装附件、打眼、加固时应先检查电器用具的安全性能。
(3)使用人字梯或单梯应事先进行安全检查。
2.4开挖管道安全技术方案
(1)在工程有管照及市政项目计划前提下,召开施工配合会议,并办掘路和施工许可证等手续;
(2)形式瓣应通知相关管线单位到现场交底,摸清地下设备,并办好交底手续,争取部门配合。
(3)施工前应到现场查看,对重点地段、复杂繁忙路段作具体安排,做好防范措施。
(4)开挖沟坑中发现不明管线或阻碍时,不能擅自挖动,应请相关单位现场协商,酌情处理,不得任意锯掉或敲掉。
(5)重点复杂路段等处应加快施工速度,如遇害施工不能当日完成的,需铺钢板或过路板,同时派人检查,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6)开挖沟、坑,需围路架,夜间过路两头设警示灯。
(7)施工要注意周围设施,对危险或负荷较大设施,要做好加固。
3.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
(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前应由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部)向负责具体施工的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并由施工负责人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后应由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3)危险性比较大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中,应明确安全监管人员,实施监控,建立监控记录。
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
4.1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编制完成后,交公司相关部门初审签字,公司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认真审核,应避免一些明显的错误发生,修改后报公司工程部审核,盖部门章。公司工程部审核后再报总工程师审批签字,盖公司章。
4.2审批栏中应有明确的审批意见;
4.3公司工程部应建立审批登记台帐。
4.4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前应由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部)向负责具体施工的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并由施工负责人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5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后应由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4.6危险性比较大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中,应明确安全监管人员,实施监控,建立监控记录。
65位用户关注
73位用户关注
21位用户关注
32位用户关注
46位用户关注
82位用户关注
12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