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施工现场防火制度10
施工现场防火制度(十)
1、施工现场未经批准不得使用电炉、电气炊具及砌炉灶。
2、工地动火、要报工地负责人批准,并有专人监护和灭火措施。
3、施工现场非电工人员不准安装电气设备及拉电源线、严禁采用铜丝或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严禁在电气闸刀、开关箱或保险箱子米以上堆放、挂设杂物。
4、工地各工种完工后或下班后,应及时清除干净易燃、可燃废料。
5、现场必须配备适当灭火器材,并不准挪为他用,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学会操作,能扑救初起火灾。
6、单位负责人必须做好施工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及防火安全检查。
第2篇 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制度范本
一、施工现场防火设施的配备与要求
1.施工现场出入口旁边明显位置应设置1-2组的灭火器,每组不少于4瓶、消防桶、消防锹、消防钩、消防斧和砂箱。消防工具架必须漆成红色,干粉灭火器应购买abc型产品。
2.施工现场车辆出入通行道路,宽度不小于3.5m。
3.施工现场必须敷设好消防管线、干管直径不小于100mm,支管不小于65mm,还要根据现场暂设情况合理设置消火栓。消火栓处设明显标志,夜间用红灯显示。
4.室外消火栓应沿消防车道或堆料场内交通道路的边缘设置,消火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50m。
5.采用低压给水系统,管道内的压力在消防用水量达到最大时,不低于0.1mpa;采用高压给水系统,管道内的压力应保证2支水枪。同时覆盖堆料场内最远最高处的要求,水枪充实水柱不小于13m。每支水枪的流量,不应小于每秒5升。
6.仓库、料场内或民工宿舍前,应分组布置干粉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钩、消防锹、消防斧等灭火工具,每组灭火器材之间的间距不应大于30m。
7.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两个干粉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应备有积水桶(池)和专供消防用的消防桶、黄沙等器材设施。
8.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每25m2配置一个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不少于4个干粉灭火器。
9.24m以上的高层建筑,还应设置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临时消防水箱不小于10m3的存水量,消防竖管,管径不小于65mm,并随楼层的升高,每隔一层设一个消火栓口,配备水龙带,消防供水应保证水枪的充实水柱射到最高、最远点。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设在安全位置,消防泵的专用电源线路应接在施工现场总断路器上端,并设专人值班,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泵房门向外开,水箱补水口不少于2个。冬季要有防冻取暖设施。
二、施工现场防火要求
(一)禁火区域划分
1. 凡属下列情况属于一级动火:
① 禁火区域内;
② 贮存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及连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③ 各种受压设备;
④ 危险性较大的高处焊割作业;
⑤ 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的场所;
2.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①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作业;
② 小型油箱等容器;
3.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二) 施工现场防火要求
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方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性材料。
3.施工现场动火,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①一级动火作业,应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和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安全科审批后,方可动火作业。
②二级动火作业由工地生产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和编写防火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动火。
③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审批申请表,经工地安全员审批后,方可动火作业。
(三) 特殊施工现场防火要求
①进入装饰、装修阶段,要设吸烟室或吸烟点。
②高层建筑和地下施工现场,应备有通讯报警装置,以便及时报告险情。
三、重点部位的防火要求
(一)易燃仓库的防火要求:
1.易着火的仓库应设在水源充足,消防车能到地方,并设在下风口处。仓库照明应安装防爆灯具,室内通风要良好。
2.易燃材料的堆放应分垛堆放,木材、防水卷材、锯末等,不得大于50m2,垛与垛之间应留3m宽的消防隔离道。
3.仓库或堆料场,所使用的照明与易燃堆垛间距,至少保持1m。
4.对贮存的易燃物,应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并保持良好的通风。
5.安装的开关箱、接线盒,应距堆垛外缘不小于1.5m,不准乱接临时电气线路。
6.对仓库或料场内的电气设备,应经常检查维修和管理。
(二)电焊、气割场所的防火要求
1.一般要求:
①氧气瓶、乙炔瓶应分库存放,两者间的存放距离不小于2m。
②使用时两瓶间距不小于5m,两瓶距焊、割点不小于10m。
③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作业,必须执行“十不焊”规定:
a.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准焊割作业;
b.动火作业未经审批不准焊割作业,审批后,不设看火人、不备灭火器材,不准作业;
c.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时,不准焊割;
d.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e.装过各种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准焊割。
f.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g.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h.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做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前,不准焊割。
i.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作业时,不准焊割。
j.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第3篇 施工现场防火防爆防气体中毒管理制度
(一)工地防火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贯彻执行“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确保工程顺利进行,规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在施工现场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材料场、仓库区、易燃废品集中地点和生活区等,注意把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设置在其他区域的下风向,各区域之间防火间距为:
1、用火作业区距在建建筑物和其它区域不小于25米,距生活区不小于15米。
2、易燃材料堆放和仓库区距建筑和其他区域不小于20米。
3、易燃废品堆放处距在建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小于30米。
二、工棚或临时设施的搭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临时设施应搭建在建筑物以外的安全范围并不要搭在变压架空线路下方,距离高压线的水平距离不小于6米。
2、临时设施离配电房不应小于12米。
三、临时性宿舍等建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幢集体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100人,每25人要有一个直接出入的门口,门窗不小于1.2米,门必须向外开。
四、临时仓库的安全用电要求如下:
1、仓库或堆料场所使用的照明与易燃堆间距至少应保持1米的距离,安装的开关箱、接线盒应距离堆垛外缘不小于1.5米,不准乱拉临时电气线路。
2、仓库严禁使用钨钉,以防电气设备起火。
3、对仓库或堆料场内的电气设备应经常检查维修和管理应张挂醒目的防火标志,严禁烟火。
五、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用电的安全管理规程。
六、施工现场火火罪构的配备。
1、工地要有足够消防水源(给水管道或蓄水池)对有消防给水管道设计的工程最好在施工时先做好室外消防给水管道与消防梢,以便在开工时即可使用。
2、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每25平方米应配置一种合适的灭火器。
3、灭火器挂设的位置要醒目,以便于取用,不能将灭火器放在潮湿的露天曝晒、雨淋,以防失效。
4、灭火器根据使用要求,予以编号。
七、各级重点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
工人进入场后,首先应组织工人进行安全防火知识教育,并在工地安全管理小组基础上组建安全防火小组,安全防火小组在队长(工程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并由工地防火员(安全员),班组防火员(班组长)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负责现场安全防火工作。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有关批示。
2、组织制定岗位防火责任制,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安全防火宣传教育制度和安全防火检查制度等,安全防火有关制度及其他保证防火的安全措施。
3、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责任人,明确职责逐级落实防火制度。
4、领导义务消防队,加强业务训练和管理教育,组织职工扑灭火灾。
5、组织安全防火检查,对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并监督落实。
(二)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若现场需要使用爆破用品需经当地有关部门审批,持有爆破证件人员实施作业,爆破用品实行申请制度,逐项登记,余品入库,专人看管,与施工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携带入施工现场。
(三)防气体中毒管理制度:
1、加强安全教育、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加强个人防护,接触有毒气体时戴防护口罩等。
3、定期测定空气中刺激性气体浓度,若超过最高容许浓度,应找原因,采取改进措施,消除毒物来源。
4、一旦发生气体泄漏事故,教育工人不要围观,听从专业人员的疏导,尽快撤离危险区域。
第4篇 施工现场防火制度措施
1、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设施应在总平面图中反映。
2、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 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30米以上的建筑物要随层做好消防水源并设加压泵,每层留有消防水源接口。
4、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或按要求设置吸烟室。
5、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
6、 乙炔瓶与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于2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
7、 乙炔瓶与氧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阀、表等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8、 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9、 施工现场进行大面积或特殊环境的明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和监护人。
10、 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火灾。
11、 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工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12、 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人柏油。
13、 发现火警和火灾,应当迅速报警,并积极组织力量扑救。
14、 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消防安全能力和防火警惕性。
15、 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每月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要有记录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16、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必要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5篇 施工现场防火防盗制度
一、消灭火灾隐患,进入现场禁止吸烟,现场禁止私自 燃烧废弃物。
二、现场动用明火必须要申请动火证,要经有关领导批准办理,严格手续。
三、不准随意挪用施工现场有用的消防器材,宣传标牌。
不准私自拉线接灯,起火做饭,使用电器。
无关人员不得私自动用现场的机械,电器设备。
六、易燃易爆危险品要用专人保管,设置消防器材。
七、现场的锯刀、刨刀一定要集中放好,销毁时应报领 导批准,禁止私自烧掉。
八、对现场重要的或易燃易爆等物品应重点看护,做好交接,不得随意拖岗、漏岗。
九、现场的料具、设备等出入大门,要严守检物登记制度,个人的行李物品出入也要检查。
十、保卫人员应对自己应分管的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对现场人员的思想动态,对应看护的主要部门,重点部位,主要物资要做到经常检查,制定相应措施,杜绝各类事故。
第6篇 建筑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制度
1、总则
(1)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具体情况制定。
(2)本制度旨在加强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2、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1)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
(2)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3)各分公司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3、防火安全职责
(1)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编辑器消防意识并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2)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3)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①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②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③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③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4)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①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②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③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④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5)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6)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4、防火安全措施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2)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3)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4)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过进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5)各办公大树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门及本部门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充足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6)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7)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规定由动力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一级动力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安全技术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保卫室友提出意见,经防火由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主管审批;三级动力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员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律不许使用电炉等电器。
(8)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妥善保管。
第7篇 施工现场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责任人要经常性对负责区域进行巡回检查,对搂草、偷牧、乱丢烟头、乱到炉灰等火灾隐患,要及时坚决的制止。
二、经常性地对负责区域内的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及小孩进行管控,防止引发火灾。
三、各级防火组织要不定期对防火区域进行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制定措施消除。
四、积极组织人员对外出车辆、农机具进行检查,并对行人进行防止野外用火警告、宣传。
五、严格火源管理,消除一切火情隐患、避免发生火灾。
六、项目部消防领导小组不定期进行防火工作检查,对达不到防火要求和防火工作不重视的部门和个人提出限期改正外还要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8篇 工程施工现场防火生活卫生规章制度
工程施工现场防火、生活卫生规章制度
一、施工现场防火制度
(一)、组织义务消防队
1、成立以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为组长,以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消防管理小组其他成员若干人。
2、义务消防队应当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二)、防火教育
1、现场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组织防火检查。
2、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燥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3、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燥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
4、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二、生活卫生规章制度:
(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责任区
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文明施工作风,增进职工身体健康,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把施工区和生活区分成若干片建立责任区,使文明施工保持经常化。
(二)、环境卫生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要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场地平整,道路畅通,作到无积水,有排水措施。
2、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发现有随地大小便现象要对责任区负责人进行处罚。施工区,生活区有明确划分、设置标志牌,标牌上注明姓名和管理范围。
3、施工现场零散材料和垃圾,要及时清理,垃圾临时存放不得超过三天,无违反本规定处罚工地负责人。
4、办公室内作到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文具摆放整齐,达不到要求,对当天值班员罚款。
5、楼内清理的垃圾,要用容器或小推车,用井架运下,严禁高空拖散。
6、为了广大职工身体健康,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保温桶和开水,公用杯,必须采取消毒措施。
(三)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改正。
第9篇 罗湖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制度范本――施工现场防火防爆安全规范
1. 现场或非指定吸烟场所不能吸烟
2. 禁防“死灰”复燃
3. 煤油炉不能用汽油
4. 打火机不随从加油站、汽车、油箱、油筒内加汽油
5. 气瓶内要存余气
6.气瓶要戴安全帽
7.氧气瓶口不能沾上油脂
8.不能用敞口容器装汽油
9.日光灯严禁开长防起火
10.不能乱拉电线、乱接电源
11.氧气瓶“八大忌”
1)忌倒立;
2)忌沾油脂;
3)忌火烤;
4)忌爆晒;
5)忌将气用尽;
6)忌剧烈撞击;
7)忌混合运输;
8)忌超检验期使用。
12. 消防设施管理基本要求
1)消防设施必须按规定要求配齐,要满足现场和生活区防火需要。
2)消防器材要有防雨、防冻措施。
3)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试验、发现失效立即更换。
4)灭火机必须保持灵敏有效。
5)消防水带、砂桶、斧、锹、钩子等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易取的地方。
6)任何人不得任意移动、挪作他用。
第10篇 施工现场防火防爆制度
一、 防火防爆专项管理
1、 人员管理。施工现场要有专人负责防火防爆工作的管理,有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范围;宿舍指定专人管理,负责宿舍防火检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2、 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对各类气瓶、易燃物、用电设备等设置、搁放、隔离有相应的措施。易燃易爆物品不混装混放,实行归类和分库存放;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设置、施工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要设置警示标志,
二、 防火防爆的注意事项和具体要求
1、 动火作业。按动火程序进行,动火前必须填报动火证,待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在电焊、氧焊和掀钻作业时,要清理作业现场,与易燃易爆物品相隔可靠的安全距离,完毕后要立即关闭电源、气源、灭尽明火;严禁用电焊,气焊烧割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铁桶;在动火作业中,现场有专人监护,处理突发事件的发生。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时方可离开。
2、 施工用电。保持电路完好,电线无破裂,裸露;做好保护接地,防止雷击和设备短路打火燃烧;用电设备应正常运行,禁止超负荷,引发火灾事故。
3、 气瓶使用。应使用规范的气瓶,有年检标识、防震圈、瓶帽和颜色区分,杜绝使用超期和锈蚀气瓶;气瓶要防止曝晒隔热、敲击碰撞、留有余气;乙炔瓶应立放,与明火水平距离不小于10米,与氧气瓶距离在5米以上,也不得靠近电源和电气设备作业。
4、 宿舍防火。宿舍内,严禁吸倒床烟,烟头应丢入烟灰缸;严禁在电线上晾晒衣物;严禁使用以上照明灯具;严禁使用电炉、灯具烤衣物或取暖;严禁用电、煤油液化气燃具煮饭炒菜等。
5、 其他防火要求。在宿舍、厨房、库房、保管室、木工房等地,加强防火防范,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木工房作业后,要及时清除刨花、锯木削等可燃物;施工现场设置吸烟处和吸烟缸,严禁在木工房、库房等地方吸烟。
重庆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11篇 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制度
1.施工现场人员、设各非常集中,各种机械、工具交叉使用,如果管理不善,容易酿成火灾和爆炸事故。火灾和爆炸事故均为重大安全事故,不仅会给工程带来巨大损失,还会造成人员伤亡,企业也会因此承受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有些甚至还要承担法律责任。为了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必须建立和健全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2.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公安部《关于建筑工地防火的基本措施》以及其它省市消防法律法规,要教育参加施工的全体职工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增强全员的法律意识。
3.在拟定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要拟定现场防火措施,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具,并在施工平面图上标定现场消防通道。根据工程情况,设计合理的专用消防水管网,配备消防栓。
4.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技能培训,便所有施工人员都懂得基本防火防爆知识,掌握安全技术,能熟练使用工地上配备的防火防爆器具,能掌握正确的灭火方法。
5.施工现场应统筹规划,严格按规定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材料区等,保持防火间距。对现场的临建设施和仓库更要严格管理。存放易燃液体和易燃易爆材料的库房,要设置专门的防火防爆设备,采取消除静电等防火防爆措施,防止火灾、爆炸等恶性事 故的发生。
6.建立现场明火管理制度。施工现场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明火。从事电、气焊的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用火证),在批准的范围内作业。要从技术上采取安全措施,消除火源。
7.施工现场内严禁吸烟,工地要树立警示牌,现场可设立吸烟室,室内放置必要的消防器具。对违反规定者要从重处罚。
第12篇 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施工防火安全制度,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2、住宅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的规定。
二、材料的防火处理
1、对装饰织物进行阻燃处理时,应使其被阻燃剂浸透,阻燃剂的干含量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2、对木质装饰装修材料进行防火涂料涂布前应对其表面进行清洁。涂布至少分两次进行,且第二次涂布应在第一次涂布的涂层表干后进行,涂布量应不小于500g/㎡。
三、施工现场防火
1、易燃物品应相对集中放置在安全区域并应有明显标识。施工现场不得大量积存可燃材料。
2、易燃易爆材料的施工,应避免敲打、碰撞、摩擦等可能出现火花的操作。配套使用的照明灯、电动机、电气开关、应有安全防爆装置。
3、使用油漆等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且远离热源。
4、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必须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
5、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砂箱或其他灭火工具。
6、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
7、严禁在运行中的营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四、电气防火
1、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岩棉、瓷管或玻璃棉等a级材料隔热。当照明灯具或镇流器嵌入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中时,应采取隔热措施予以分隔。
2、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得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3、卤钨灯灯管附近的导线应采用耐热绝缘材料制成的护套,不得直接使用具有延燃性绝缘的导线。
4、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板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得裸露。
五、消防设施的保护
1、住宅装饰装修不得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且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改动防火门。
2、消火栓门四周的装饰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
3、住宅内部火灾报警系统的穿线管、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水管线应用独立的吊管架固定。不得借用装饰装修用的吊杆和放置在吊顶上固定。
4、当装饰装修重新分割了住宅房间的平面布局时,应根据有关设计规范针对新的平面调整火灾自动报警探测器与自动灭火喷头的布置。
5、喷淋管线、报警器线路、接线箱及相关器件宜暗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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