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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5-09-04 热度:11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第1篇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文献;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增强廉政观念。

二、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把机关建设成为“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单位。教育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依法行政,当好人民公仆思想,培育和造就一支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的机关工作人员队伍。

三、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干净干事。杜绝“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的现象,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干净干事、争当廉洁从政典范。

四、坚持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要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围绕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要求,按议事制度、议事范围、议事原则、议事纪律,形成民主和集中相结合的科学决策机制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科学机制。

五、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党员干部在公务活动中,要严格财务制度,不准借开会、学习、接待来往客人等事项,用公款参与高消费。

六、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要求党员干部在行政中要实践“****”重要思想,保障人民利益,提倡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坚决同腐败行为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七、要自觉遵守局制订《办事公开》、《反腐保廉》、《服务承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廉政制度。

八、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上述规定,违者视其性质和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2篇 东方小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东方小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上级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精神,加强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东方小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格局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在教育局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校长、书记为本校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校领导班子内部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工作制度,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规定,明确责任范围,充分依靠党员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切实发挥学校工会的监督作用,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学校党政建设工作重要日程,与主要业务工作一起抓好,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实处。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

1、校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成员责任: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成员,必须承担四项责任,即自律责任、教育责任、监督责任、查处责任。

(1)自律责任:带头学习贯彻执行党中央及上级党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以身作则,身体力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教育责任:结合自己分管工作,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做好对党员和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警钟长鸣。

(3)监督责任:认真监督所管干部和科室的行为,尤其是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和人员,经常查询过问,防患于未然。

(4)查处工作:对所管辖范围内部门和人员发生的违纪问题或发现的线索,及时报告,组织力量和协助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2、共产党员的责任:

(1)每个党员和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从维护党的利益出发,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要求,勤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要认真学习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接受党组织教育,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3)本着对党、对人民负责的原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发现情况及时向党组织报告,并协助党组织调查取证,查清问题。

三、具体措施:

1、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学校党政的重要议事日程,学校支部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计划、部署、检查和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把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和党风表现状况,作为考核、任用、晋升干部的重要依据。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从自身做起,学校领导成员要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规法令,模范遵守党的纪律以及有关决定和规定,做到令行禁止;同时要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密切党群关系,经常虚心听取教职工的意见,为基层和职工排忧解难,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3、进一步健全约束机制,严格学校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有关规定。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自身党风情况,经常进行对照检查,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要拓宽党风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上级党委、纪委的监督,接受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及社会舆论的监督,使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第3篇 一中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文化活动制度

城望一中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文化活动制度

为切实搞好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文化活动工作,建设和谐校园,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和学校的稳步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加强学习。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学习的方式为分散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教师集中学习的时间为寒暑的规定时间和周前例会时间。负责单位为办公室。

二、落实责任。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校长、科室(组、支部)负责人、教师个人层层分解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工会、团委等群团组织从自身组织特点的角度积极落实廉政责任。

三、接受监督。全体行政人员要自觉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定期向全体教职工述职;全体教职工要自觉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定期接受学生问卷调查。

四、公开校务。凡涉及收费、招生、人事、职称、奖惩、学籍管理、财务管理、基建维修、大宗物资采购、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学校领导调整等事项,一律向社会和师生公开。公开方式主要采用会议传达、信息发布和校务公开栏张贴等。

五、规范采购。严格实行集体采购制度。食堂、后勤等部门采购物资每次不得少于3人;高三教辅资料的征订必须遵循学生自愿的原则,严禁收取回扣;校服制作必须进行公开竞标。大宗物资采购必须通过县采购中心。

六、开展活动。把活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的有效载体。主要活动方式包括:

①培训类的活动,

②竞赛类的活动,

③评论类的活动,

④展示类的活动,

⑤鉴赏类的活动,

⑥编辑类的活动,

⑦评改类的活动,

⑧调查类的活动,

⑨参观类的活动,

⑩游览类的活动,

等等。每年的6月份为“廉政文化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月,其他时间结合实际经常性地开展活动。

七、完善设施。校园网络、电视广播、宣传橱窗、固定标牌、活动会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文化活动的固定设施,要不断加以完善,及时加以维修。

八、工作保障。一是组织领导保障。党政主要领导为本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总支成员、行政人员各自负责本部门的工作。二是财力物力保障,学校每年拿出相应的专门资金用于本项工作。

九、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师德师风考核。考核依据《城望县第一中学师德师风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同时对本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

第4篇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谈话提醒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谈话提醒制度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为了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确保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项制度。

一、责任范围

1、市**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2、领导班子的正职要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问题。

2、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和廉洁从政、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3、根据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度和有关法律规定,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坚决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5、组织召开本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及廉洁从政情况。对领导班子成员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廉洁行为,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找本人谈话,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检查、纠正。

6、带头遵守各项党风廉政法规、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严格教育管理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其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和不廉洁问题。

三、责任考核

1、市**党组将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年度总结或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报上级党委、纪委。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廉洁从政情况,应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进行。

2、在被考核的过程中,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开展好考核工作,如实汇报本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3、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干部,应追究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处分。

谈 话 提 醒 制 度

为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上出现的问题,促进干部的健康成长和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提醒制度是党组织通过信访等渠道反映且需要核实弄清党员干部的有关问题,并按要求采取谈话提醒的办法,对提醒的对象进行一种教育和监督的制度。

二、谈话提醒的对象,是经群众反映有一定问题或有违纪苗头及其他需要谈话提醒的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要进行谈话提醒。一是群众来信来访及举报发现问题苗头时;二是因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到通报批评时。

三、谈话提醒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的隶属关系,实行分级负责的办法。对**谈话提醒由**负责,对机关科部室及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谈话提醒,由**或分管副**负责,对一般干部谈话提醒,由分管副**负责。

四、谈话提醒的主要内容: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员标准,严于律已,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党规国法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文明执法,廉洁勤政;正确对待岗位和职位变动,端正思想,爱岗敬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团结协作以及思想、工作、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有关情况。

五、谈话提醒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被谈话人提出明确的意见和要求,做到批评提醒到位,要注意方式方法,防止简单粗暴。对党员干部谈话提醒,要事前将谈话提醒人谈话提醒的内容、方法、要求、注意事项进行研究,对反映有违纪苗头的谈话提醒,事前要搞好调查核实工作,谈话提醒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汇报。

六、谈话提醒要采取个别进行的方法,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与谈话人谈话不得少于2人,要做好保密工作,保护举报、反映人,谈话的重要情况要留有记录,由被谈话人签字。被谈话人对谈话提醒要正确对待,对存在的问题要如实说明,认真纠正,对有出入的,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七、谈话提醒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凡因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和监督,发现问题不及时谈话提醒,而发生违法、违纪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追究违法、违纪者责任的同时,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有关渎职类错误的规定,追究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的责任。

第5篇 中学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zz中学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为认真贯彻上级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精神,加强我校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天门市委和市教育局党委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一、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格局

学校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书记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校内领导班子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工作制度。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规定,明确责任范围,充分依靠党员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切实发挥纪检委员、纪检干事的作用,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学校党政建设工作重点,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抓好,使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实处。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

1、校级领导及领导成员责任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成员,必须承担四项责任。即:自律责任、教育责任、。监督责任、查处责任。

(1)自律责任:带头学习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以身作则、身体力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教育责任:结合自己分管工作,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做好对党员和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警钟长鸣。

(3)监督责任:认真监督所管干部和部门的行为,尤其是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和人员,经常过问,防患于未然。

2、纪检委员、纪检专干责任:纪检委员、纪检专干在党委领导下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具体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党政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查处,要积极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宣

传、学习及其他活动。

3、党小组长,各处室主任、各年级主任责任:党小组长、各处室主任、各年级主任为党小组、本处室、本年级廉政建设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党政班子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动了解本组党员、本处室和本年级成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情况,经常开展廉政教育,及时捕捉敏感问题,敢于向不正之风作斗争,坚决制止以权谋私,损公肥私等现象,及时向党组织反映情况,积极配合党组织开展廉政建设工作。

4、共产党员的责任:

(1)每个党员和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从维护党的利益出发,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教师职业道德的各项规定,严格要求,勤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要认真学习*理论和“****”重要思想,自觉接受党组织教育,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3)本着对党对人民负责的原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发现情况及时向党组织报告,并协助党组织调查取证,查清问题。

三、工作分工

l、党委书记:负责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掌握全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情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情况,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督促对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查处。

2、党委委员、政工副校长:侧重负责政教处员工中层以上干部和班主任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党委委员、教学副校长:侧重负责教学一线干部、党员、教师的廉政建设工作。

4、党委委员、后勤副校长:侧重负责后勤一线干部、党员、职工的廉政建设工作。

5、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抓好全校敏感部门、敏感事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学校重要的人权和事权进行监督。

四、主要任务

l、及时掌握分管处室、年级及其领导成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2、了解掌握分管处室、年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了解党员干部违法乱纪和不正之风的苗头和倾向性问题,密切党与群众的关系,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与问题,针对市场经济形势下,党风党纪教育方面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新特点,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督促和指导党风党纪教育。

3、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掌握了解问题,并指导分管部门解决。

五、具体措施

l、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学校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学校党委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计划、部署、检查和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把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和党风表现状况作为考核、任用、晋升的重要依据。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从自身做起,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规,模范遵守党的纪律以及有关决定和规定,做到令行禁止。同时,要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牢记“****”“两个务必”,密切党群关系,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努力改进工作作风,为群众排忧解难。

3、进一步健全监督约束机制,严格学校各项工作制度和有关规定,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党风情况,经常进行对照检查,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拓宽党风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上级党委、纪委的监督,接受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及社会舆论的监督,使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第6篇 市某房产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市房产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我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保证党和国家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同时把贵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建成坚强团结、开拓务实、廉洁高效、勤政为民的政府部门。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区人民政府及贵港市党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制定了本责任制规定。

第二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以*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等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和落实,一起检查和考核。促进本局两个文明建设。

第四条 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局党组和领导班子以及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责任的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本局党组成员、科室、所的领导干部,其“实施办法”和“责任追究”同样适用于全局党员、干部和职工。

落实本责任制必须明确权利和责任,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局主要领导和各科室、所的负责人为本局、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级管理,逐级落实,经常检查,长期坚持。

第二章 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

第五条 成立贵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组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党组其他成员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直属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纪检组长兼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 局党组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组其他成员负直接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以下领导职责: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本局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部署工作任务,下达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

(二)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理论、“****”和党风廉政规定,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度,针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结合各项管理和房产业务工作,制定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四)履行监督职责,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五)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六)领导和组织本局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支持执法执纪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第七条 党风廉政建设小组组长职责:

(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和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需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领导班子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进行具体研究和安排。

(二)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规章制度的落实。

(三)加强组织协调,及时排除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支持执法、执纪机关和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着重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五)切实搞好教育,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组织召开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实行谈话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法规制度,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理好自己的家庭成员和身边的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的行为。

第八条 副组长职责:

(一)协助组长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做好考核、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追究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纠正、处理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一般性问题,查处违*纪政纪案件。

(二)协助组长管好分管科长和主任,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分管科室、所、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加强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按照党组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督促、指导分管科室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上级和本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在分管科室得到落实。

(四)负责调查分析局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分管科室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纠正分管科室发生的不正之风; 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为党组提供开展教育的依据。

(五)严格遵守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的行为。

第九条 主任、科长及副科领导职责

(一)科长(主任)领导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局党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对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负全责。

2、负责管好本科室副职以下人员,搞好自身廉洁自律,服从党组书记、局和分管领导的管理监督。

3、根据党政领导班子的要求,结合本科室分管的业务工作,积极主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4、发现本科室的业务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不廉洁的行为,要敢抓、敢管、敢纠正。

5、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提供必要条件。

(二)副科长(副主任)的领导职责

1、负责协助科长(主任)做好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2、负责按分工管理本科室业务工作中的廉政管理监督,同时,搞好自身廉洁自律,服从分管领导和科长(主任)的管理监督。

3、发现本科室的业务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不廉洁的行为,要敢抓、敢管、敢纠正。

第三章 责任考核办法

第十条 局党风廉政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考核的目的是了解各科室执行党

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处理。考核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年底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必要时组织专门考核,同时也可以结合年终总结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具体考核工作由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考核中发现问题,限期改正。

第十二条 考核内容

(一)局领导成员

1、局领导小组每年要向市委、市纪委专题报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各科室每年要向领导小组专题报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内容要全面、真实地反映本委、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和年终述职报告中,要如实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勤政、廉政情况。

(二)局机关干部职工

1、本局工作人员是否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来为人民办事,切实准备到:为政清廉,守廉戒贪,惩奢尚俭,激浊扬清,忠城积极。

2、局内办公用品一律由局办公室统一购买,并设立登记簿。管好本局业务经费和公用物品,确保不发生违反侵占公物的问题。

3、严格执行局制定的车辆管理制度,实行定点加油、定点修理。

4、坚决刹住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的奢侈之风,接待开支方面,严格按上级规定的招待标准执行。

5、干部职工的廉政与否,与物质文明建设紧密挂勾,年内党风廉政建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一经发现腐败行为,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当事人,扣除全年奖金外;还处罚直接领导责任人员季度的奖励。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对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应追究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应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条例和有关程序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照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一)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抵制不查的,给予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二)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财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三)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提拔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四)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虑作假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五)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四条 干部职工要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坚持做到六个不准,有违反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照本规定进行处罚。

(一)不准利用职权搞权钱交易、钱物交易、刁难前来办事的单位和群众;

(二)不准借工作之便违反局有关规定,为亲友办证、交易、评估和资料查询等提供优惠条件;

(三)不准收受办事单位赠送的钱物;

(四)不准擅自增减收费项目或改变收费标准;

(五)不准在办理各种业务过程中,接受工作单位,对象及亲友的各种宴请,同时规定上午11点半,下5点后不准外出作业,以免办事单位宴请。

(六)不准超越职责范围办无关的事情。

第十五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在房产管理局组织权限内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一)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责任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

(二)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主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领导责任的人员。

第十六条 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要利用各种形式向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宣传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先进典型,批评不良倾向,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

第五章 附则

第7篇 某高级中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高级中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责任内容校级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的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关于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计划,落实责任到人,及时部署并组织实施。

2、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努力通过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实行校务公开,规范校务行为。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严格财经纪律。

3、经常研究和听取各处室、部门责任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抓好责任制的检查、落实、总结工作。

4、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国家的法律,模范遵守《宪法》、《党章》、《准则》和廉洁自律的各种“条例、条规”,坚决贯彻执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布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教育管理好教职员工,带头廉洁自律,努力抓好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事项,必须经教代会讨论决定,坚决做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班子每个成员要自觉维护集体的决定。

6、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及党风廉政法规,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7、认真受理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来信来访,及时制止和查处校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疑点和难点问题。

8、依法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组织、协调校内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9、加强内部监督,强化领导班子内部各成员之间、各处室之间、党员干部和教工之间的相互监督。

10、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责任分工

1、书记(校长):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切实抓好校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亲自制定计划、工作目标和措施,全面掌握校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情况。主持开好领导班子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党风廉政建设思想落实、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

2、副书记(副校长):协助书记(校长)工作。具体负责抓好所分管部门各块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包括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廉政建设计划的起草、颁布、督察、信访和纠风治乱工作的处置、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督促各块责任制落实情况。把所在党支部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目标、措施,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工作管理上切实落实到实处。

3、纪委书记:协助书记(校长)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负责全校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抓党风廉政教育,负责党员监督和行政监督,调查违纪的人和事,提出处理意见,监察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自律工作,监督校党委的决定、决议在学校的执行落实情况。督促学校“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按时对学校“党务、政务、财务”进行检查,并将结果向教职工进行报告。

4、党委委员:协助副书记工作。具体负责所分管块上的党风廉政建设,按责任制要求抓好落实。侧重于抓好党风廉政的教育和监督;有检查,有汇报有考核,发现问题,按有关法规法纪及时协助处理解决好,完成党委会议决定的各项决定和任务。

5、党支部书记:协助党委委员和校党委副书记工作制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计划,并组织开展一切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活动。

6、处室主任:对本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按廉洁自律的各种“条例、条规”要求,认真抓好本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完成党支部交给的各项任务。

7、群团组织:协助党支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党团员及全体教职工进行廉政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党员干部对本制度的执行。

8、党员干部: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同时,对领导干部的廉洁勤政情况进行监督。

三、落实措施

1、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管理监督,积极开展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对照廉政规定检查自己和班子其他成员。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继续抓好校务公开,在巩固、深化、提高上下功夫。

2、坚持学习制度。加强理论学习:一是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二是按照地委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部署,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重要思想和*理论,着重进行党的性质和宗旨教育,实践科学发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根据党委和各支部的实际情况,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时可聘请专家举办讲座或采用电教等形式,尽量结合热点问题及本校实际,通过高质量的党课,让全体党员接受一些新的信息与知识。

3、坚持考核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宣传,以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使他们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及主要精神和内容,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工作之中。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报告、考核、奖励制度,把每个人的责任落实情况与个人的奖励、晋升相联系。

4、坚持责任追究制度。“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块负责;一级对一级,层层按职责抓好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对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造成恶劣影响、不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等方面的,必须依照情节轻重、主次责任,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明确“第一序列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制。书记、校长作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第一序列人”,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工协作,增强补位意识。

5、坚持民主测评制度。以民主评议干部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为载体,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年初要制定目标,日常抓好落实和检查督促,年终按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双争双评”活动。

6、坚持校务公开制度。深入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继续做好决策、财务、利惠三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各种制度,做到以制度来规范人,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及时调整行风领导小组成员。加强财务管理,继续做好经费的安排,实行财务零户管理。经费安排进一步公开,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并接受审计。进一步规范大宗物品的采购制度。拓展统一采购范围,使大宗物品的采购能严格按制度规范有序地进行。基建项目继续做好招投标工作。

7、坚持党内监督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要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落实告诫制度,加

第8篇 d机关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

机关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加强我办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的有关规定精神,制定以本制度:

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办公室(公司)领导班子对各科室、下属各单位的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副职对正职负责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责任追究。责任追究的对象为:办公室(公司)领导班子、各科室科级干部、普通干部职工。

三、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追究责任。实施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程序的规定办理。办公室(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和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处理,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一)对上级领导机关布置的党风廉政教育和宣传工作不重视,采取敷衍态度,致使管理范围内不正之风严重,影响恶劣的。

(二)对直接管理范围内发生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种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本级班子成员或下级领导班子严重违纪问题长期失察,或者发现后不报告不处理的。

(三)对查办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不履行职责,甚至瞒案不报、压案不办、拖案不结的。

(四)直接管理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由于管理混乱,致使国家、集体财物被大量贪污,造成重大损失的。

(五)在选拔任用干部中,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或者提拔任用有明显违法违纪行为者的。

(六)利用职权,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欺骗组织的。

(七)利用职权,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

(八)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知情不管、不报的,或者长期失察的。

(九)其他不认真执行或者违反中央、自治区及我市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情节较重的。

四、实施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属于集体研究作出错误决定的,追究领导班子的责任,同时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属于领导班子主要领导人的责任的,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属于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的责任的,追究其他成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9篇 县某项目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县项目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全办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部署,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狠抓任务落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台阶。

一、加强领导,着力强化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建设

1、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政策的学习,形成统一认识。深刻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业务工作的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及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要求中,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坚持突出重点,做到日常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2、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潘海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明确责任,着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力

1、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四个亲自”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责任分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日常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和办年度工作计划,按步实施,狠抓工作落实。

2、领导班子对全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责任,领导并督促我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及其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责任,领导本科室人员具体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严格考核,着力强化关键环节反腐工作惩处力度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对各科室涉及的工作事项进行分类登记,建立、完善中层干部廉政档案,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到位。

2、严格执行各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定,协助纪委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本办工作的廉洁高效。

3、严肃责任追究,对违*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定的人和事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本办干部队伍纯洁。

4、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社会稳定。

5、认真执行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肃追究利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行为;积极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制,严肃追究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肃追究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用权力寻租的行为。

四、深化宣传,着力强化党员干部队伍拒腐防变能力建设

1、要充分发挥教育在反腐倡廉中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不断创新教育形式,把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引向深入。要认真开展党的十七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认真开展以《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重点的党纪政纪条规学习教育。要加强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继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典型示范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广泛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不断增强干职工的廉洁意识。

2、要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年、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增强政治素养,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党性明显增强,作风进一步转变,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自觉性有明显提高,依法办事、廉洁行政、高效办事、科学办案的能力明显增强。

3、要进一步落实党政“一把手”讲廉政党课制度,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认真做好“三重一大”定期报告制度、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等,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扎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五、完善制度,着力强化反腐倡廉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1、坚持与时俱进,狠抓制度完善工作。进一步完善和充实《政务公开制度》、《违法监督举报制度》、《车辆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制度,强化干部职工的行为规范,使制度的监督制约作用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

2、深化政务公开,狠抓阵地建设工作。充分利用网络的宣传阵地,将规章制度、要求、办事程序等内容上网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制作政务公开栏,将单位组织结构、职能职责、办事程序以及群众广泛关注的招考工作各个环节、“公开承诺”事项等内容予以公开,认真接受社会群众的有力监督,着力打造“阳光人事”,努力提高社会公信力。

3、落实信访工作制度,狠抓服务群众工作。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工作,对群众信访中反映的热点难点,及时予以解决。同时,工作中坚持热情服务,优质办案,满意答复,力争达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回复,信访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两个100%”的信访工作目标。

4、强化执行力,狠抓日常管理工作。在围绕全县廉政文化建设年、机关效能建设年、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等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工作举措,创新工作思路,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资料上报、信息调研以及纪检办案等工作任务,确保全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有力地促进我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10篇 c中医院党风廉政和行业作风建设预警制度

中医院党风廉政和行业作风建设预警制度

为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和行业作风建设,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制定预警制度。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实行“一岗双责”。

二、各科室设立行风监督员,协助科主任、护士长抓好行风建设。负责宣传教育、检查督促、预警报告,案件协查等工作。

三、重点科室、重点岗位严格工作流程,不断完善制度。

四、坚持抓好宣传教育,利用班子会、院务会、党员支部大会、科室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院刊及时报道相关信息。

五、做好院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有关内容。

六、对发现违反廉政规定和行风制度的苗头,科主任、护士长、行风监督员应及时对其教育,对经教育仍无改进者,科主任、护士长有权采取及时措施,杜绝问题的发生。

七、医院组织定期检查,听取科室汇报,查找问题。

八、对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问题,主管领导及时谈话提醒,督促纠正。对不进行纠正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出处理。

第11篇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谈话提醒制度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为了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确保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项制度。

一、责任范围

1、市**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2、领导班子的正职要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问题。

2、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和廉洁从政、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3、根据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度和有关法律规定,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坚决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5、组织召开本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及廉洁从政情况。对领导班子成员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廉洁行为,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找本人谈话,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检查、纠正。

6、带头遵守各项党风廉政法规、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严格教育管理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其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和不廉洁问题。

三、责任考核

1、市**党组将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年度总结或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报上级党委、纪委。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廉洁从政情况,应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进行。

2、在被考核的过程中,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开展好考核工作,如实汇报本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3、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干部,应追究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处分。

谈 话 提 醒 制 度

为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上出现的问题,促进干部的健康成长和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提醒制度是党组织通过信访等渠道反映且需要核实弄清党员干部的有关问题,并按要求采取谈话提醒的办法,对提醒的对象进行一种教育和监督的制度。

二、谈话提醒的对象,是经群众反映有一定问题或有违纪苗头及其他需要谈话提醒的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要进行谈话提醒。一是群众来信来访及举报发现问题苗头时;二是因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到通报批评时。

三、谈话提醒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的隶属关系,实行分级负责的办法。对**谈话提醒由**负责,对机关科部室及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谈话提醒,由**或分管副**负责,对一般干部谈话提醒,由分管副**负责。

四、谈话提醒的主要内容: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员标准,严于律已,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党规国法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文明执法,廉洁勤政;正确对待岗位和职位变动,端正思想,爱岗敬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团结协作以及思想、工作、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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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五、谈话提醒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被谈话人提出明确的意见和要求,做到批评提醒到位,要注意方式方法,防止简单粗暴。对党员干部谈话提醒,要事前将谈话提醒人谈话提醒的内容、方法、要求、注意事项进行研究,对反映有违纪苗头的谈话提醒,事前要搞好调查核实工作,谈话提醒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汇报。

六、谈话提醒要采取个别进行的方法,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与谈话人谈话不得少于2人,要做好保密工作,保护举报、反映人,谈话的重要情况要留有记录,由被谈话人签字。被谈话人对谈话提醒要正确对待,对存在的问题要如实说明,认真纠正,对有出入的,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七、谈话提醒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凡因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和监督,发现问题不及时谈话提醒,而发生违法、违纪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追究违法、违纪者责任的同时,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有关渎职类错误的规定,追究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的责任。

第12篇 某院长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院长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为落实学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加强党、院办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廉政建设力度,提高干部队伍防腐的免疫力,结合党、院办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政务公开制度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重点突出的原则,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应包括: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大改革方案、重大决策、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财务收支情况,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结果,评优、年度考核,领导干部按中央、省有关廉洁自律规定的执行情况和结果,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政务公开通过召开主任办公会、全办大会,党、院办网上公示等渠道实现,建立良好的信息发布渠道。

财务管理制度

一、党、院办财务开支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由主任签批,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努力为学校节省各项开支。

二、党、院办成员互相监督,廉洁自律,坚决不设“小金库”。

三、重大款项开支需报审计处审计、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四、单位财务情况,本单位全体成员知晓权,并可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严禁将公款用于单位非法使用或消费,否则将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六、坚持专款专用。

七、招待费、车辆使用与维修费、采购物品的费用等,逐项登记,经有关部门审计、审核后,定期上报。

民主决策制度

一、坚持党的组织原则,通过主任办公会、全办大会的途径,实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

二、单位重大事项、用人、推荐干部、评优、年度考核等事项要实行民主讨论、民主选举。

三、决策结果进行公示。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提高全体党员对民主生活会重要意义的认识,要求全体党员积极参与,严格遵守民主生活会纪律。

二、每学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主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讨论内容,解决问题,不走过场。

三、要求党员自觉地开展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客观公正,以团结为目的。

四、民主生活会要充分考虑群众的意见。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重大事项经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并征求职工意见后,由主任向主管校领导报告,征得领导同意后再做决定。

二、各部门重大事项由各科科长向主任报告,征得领导同意后再做决定。

三、个人重大事项逐级报告,不按规定报告或未能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党支部有权视情节轻重,给予教育、限期改正、责令做出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

四、根据所报告事项的类型,可适时向本单位全体人员通报。

附则

本制度修改解释权在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从即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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