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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施工违规处理办法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5-09-06 热度:26

装修施工违规处理办法制度

第1篇 装修施工违规处理办法制度

装修违规处理办法

一、业主或施工队在装修前未办理装修审批手续的除应补办手续外需缴交装修维护费200~300元。

二、实际内容与装修申报内容不符的除应根据实际情况纠正外需缴交装修检测费200~300元。

三、拆改房屋结构未经管理公司审批的除应恢复原状外需缴交装修检测费200~500元。

四、擅自拆改和破坏原户墙、柱、梁、楼板的除应恢复原状外需缴交装修检测费300~500元。

五、私自增加电气线路负荷、改变走向或擅自改动上下水管的,除应按实际情况纠正,负责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外需缴交装修检测费300~500元。

六、私自凿穿楼面、地面层、打通毗连部位,包括相邻墙、楼板,除应加固外需缴交装修检测费300~500元。

七、私自改变门窗型号、规格和在窗外加装网、罩等封闭物件的除应恢复外,需缴交小区外观维护费300~500元。

八、私自改变外墙装饰,除应恢复原状外,需缴交小区外观维护费300~500元。

九、未经许可封闭、占用公共用走道、消防通道、天台、屋面及通道、梯、梯间墙壁的,需缴交公共场地维护费300~500元。

十、擅自安装进户防盗门,除应按统一处理外,需缴交小区外观维护费200元。

十一、擅自拆除地漏网盖和向地漏倒杂物的,除应清理畅通,修复损坏外,需缴交装修维护费300~500元。

十二、装修环境不整洁,在公共场地乱放装修材料、装修垃圾的,缴交环境维护费200~300元,并需及时清理。

十三、动火作业和临时用电未办手续的,除应承担责任外,需缴交安全维护费200~300元。

十四、动用及移动消防设备设施的,除应赔偿损失外需缴交公共设备维护费200~300元。

十五、私自改变电表、水表、煤气表的读数和运行回路,影响准确计量的,除按用量负荷和入住时间追计水、电、我、煤气费外,每次需缴交设施维护费300元。

十六、业主或施工队违反安全用水、电、煤气规定,拒绝维修人员检查、不采纳安全用电、用水、::用气意见及措施而造成事故,对其它业主造成损失的,除应按实际情况赔偿损失外,需缴交装修维护费300~500元。

十七、隐蔽工程(沉箱)没有按规定施工,导致渗水等现象的除应修复外,需缴交装修维护费200~300元。

十八、安装空调室外机没有按指定位置安装或没有使用不锈钢机架的需要重新安装外需缴交小区外观维护费200元。

十九、未把《装修许可证》贴在单元大门前,影响工作人员检查的缴交装修维护费50元。

二十、施工人员在施工材料的搬运过程中对公共设施的损坏需照价赔偿。

二十一、超时施工,产生噪音影响其它业主生活的需缴交装修维护费100元。

二十二、施工过程未有关上大门的,需缴交装修维护费费100元。

二十三、物业管理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采取吊销有关证件,责令停工处理,业主和施工队应按物业管理公司要求及时进行整改,恢复原状,并要对所有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施工人员违规处理办法:

1、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没有佩带《装修出入证》需缴交装修维护费20元/次。

2、施工人员未在《装修出入证》指定单位内施工,在公共场地逗留、窜场的需缴交装修维护费50元/次。

3、在小区内乱丢垃圾,污染公共环境,除应自行清理外,需缴交环境维护费50元/次。

4、不得随处大小便,违者第一次缴交清洁维护费50元,第二次扣证并不得再进入小区。

5、损坏公物者,负责修补,不可修复的,按价赔偿并缴交维护费50元。

6、在梯间大堂或公共地方睡觉的除需缴交巡逻管理费20元/每次外,并吊销《装修出入证》。

7、在施工单元、梯间、大堂内、禁止吸烟,违者,需缴交环境清洁维护费50元/次。

8、在小区内破坏绿化,损坏公共设施设备除需按原价赔偿外,需缴交绿化、公共设备维护费50~300元/次。

9、经攀爬围栏而进入小区的需缴交巡逻管理费100元/次。

10、小区内严禁赤膊、赤脚施工,违者需缴交巡逻管理费20元/次。

11、物业管理公司对以上违规行为视情况轻重采取吊销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赔偿处理等方法,经再三警告仍不觉悟的,管理公司有权禁止该施工人员进入小区范围内施工。

12、以

上违规,如施工人员或装修公司拒绝交纳违规处理金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于装修按金中扣除。

第2篇 装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管理的方针和目标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

守法诚信,构建绿色精品,以人为本,追求与时俱进

守法诚信: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以诚待人;

构建绿色精品:优化设计、倡导使用绿色建材。绿化、美化工作环境,

精心施工确保实现环保和质量方面的承诺;

以人为本:以相关方和企业员工为关注点,综合考虑他们的安全和利益;

追求与时俱进:积极开展预防污染、预防风险的活动,持续改进各项管理,紧跟时代发展,争创一流装饰样板。

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1) 杜绝职业病的发生;

2) 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重伤事故;

第一章 绪言

1.1安全生产是我国的一项重大政策,也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原则之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于保证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搞好企业的经营管理,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1.2为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在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使施工现场各种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及维护收到安全可靠、确保质量、经济合理的效果。

1.3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规范、标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止重大伤害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及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顺利完工。

第二章  人员入场

2.1施工单位人员在进场施工前,要以书面形式将所承包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及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名单(职位/工种/姓名/籍贯/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造册登记;

2.2施工单位将本单位进场施工人员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一寸照片2张,交甲方办公室备案,并统一办理施工出入证。

2.3施工队进场施工前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必须进行三级教育,安全知识培训,安全技术交底。

2.4施工单位的特殊工种人员(如电、气焊工/电工/起重工/塔式起重机司机/信号指挥等),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2.5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佩戴统一办理的施工现场出入证。否则,门卫保安人员有权禁止入场。

2.6各施工单位不得安排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不满十八周岁的

人员不准安排独自作业和高空作业,不准收留公安机关通缉负案在逃人员。

2.7施工人员必须持有证明自己真实身份的有效合法证件,否则,不予办理施工出入证,不准进入施工场地,一经查出,将严厉处罚施工单位。

第三章  用电管理

3.1认真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防止漏电、触电事故的发生。

3.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3.3施工现场临时电工程必须采用tn-s系统(若施工现场因具体原因而无法采用时,应采取补救措施),设置专用的保护零线,要求使用五芯电缆。

3.4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同时规定开关箱(末极)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30ma或15ma,0.1s)。

3.5对机械设备应实行“一机、一箱、一闸”(如开料机、刨板机、大型压刨机、电焊机、大型切割机、台钻、空压泵、大型磨光机、锯板机及卷扬机等金属设备)。

3.6配电箱设100a保险丝;并设100~200a总漏保一只;动作电流75~100ma时间0.2~0.3秒或设总控开关100~200a一只;下设分路漏保60a动作电流50ma s0.2秒;设专用保护接零铜排。

3.7分电箱设40~60保险丝;下设分路控制漏保,动作电流50mas0.1秒或0.2秒;设专用保护接零铜排。

3.8开关箱最后一级。所有用电设备必须从开关箱取电;开关箱内漏保必须满足动作电流<30mas0.1秒,并设保险丝。

3.9施工现场所有的电线、电缆必须按规定要求架空。(施工后期无条件架空时,电线应靠墙边走;特殊部位要做防护处理;电线、电缆必须排列整齐)

3.10施工用电缆进线(室外)必须架空至3m以上,并使用不小于10平方的电缆;

3.11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的架空件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3.12对接线规定要求配电箱的进入线应加护套由箱底进出;开关、接线接触良好;

3.1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3.14进入的电源线接入,严禁使用插头;

3.15配电箱,开关箱须防雨防尘,2m内不得堆放杂物;分配电箱、开关箱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所控制的用电设备(指电焊机、刨板机、锯板机等中型设备)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m;

3.16 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3.17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大于0.6m,小于1.5m;

3.18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

3.19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3.20施工用电必须在第三级,严禁使用裸电线代替插头。

3.21施工照明用电的规定:

3.21.1灯头与易燃物保持大于0.5米的安全距离,照明电线严禁在地面乱拉、乱拖;

3.21.2面积照明应采用高压汞(钠)灯,室内严禁使用碘钨

一般照明选用220伏电源,局部照明电源选用36伏。

3.21.3灯具实行分组或单灯控制,防止发生电路等故障时现场黑暗而造成意外伤害。

3.21.4在焊接等作业造成电压不稳的情况下,现场办公室用电、照明应使用专线。

3.2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第四章  施工用水

4.1甲方为了便于施工,已在相关的施工区域指定的位置,安装了施工用水管线,作为施工用水使用。

4.2施工作业用水完毕或下班前,要检查关闭好水龙头或阀门,严禁跑、冒、滴、漏水等情况发生,做到节约用水。

4.3因漏泄影响施工或造成其他施工单位材料、成品损坏的,由所泄露的施工单位负责赔偿,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4.4施工产生的污水,施工单位要设置容器接收或安排临时下水管线排放,不准在施工场地随意泼倒;如用工程下水管线排放污水,必须沉淀后方可;若因污水排放或乱泼乱倒,造成管线堵塞,由肇事者负责赔偿并承担其他责任。

第五章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

5.1在施工现场中,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尤为重要。为了在建筑高空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

5.2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上岗证;

5.3高处作业时必须按要求佩带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5.4施工人员并必须预先进行身体检查。凡是有不适应高空作业疾病的不得上操作平台作业;

5.5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落实不得进行施工;

5.6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不定期检查,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5.7施工单位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5.8雨天和雪天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5.9门式钢管脚手架:

5.9.1门架立杆离墙净距不宜大于150mm;大于150mm时应采取内挑架板或其他离口防护的安全措施。

5.9.2当脚手架高度超过20m时,应在脚手架外连续设置剪刀撑,剪刀撑斜杆与地面倾角宜为45~60度,宽度宜为4~8米。

5.9.3在脚手架的转角处、不闭合(一字型、槽型)脚手架的两端应增设连墙件,其竖向间距不应大于4.0m。

5.9.4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钢管上严禁打孔;横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5.10满堂脚手架:

5.10.1间距不宜大于1.2m;

5.10.2大于200mm的缝隙应张挂安全网;

5.10.3满堂脚手架距墙或其他边缘距离应小于0.3m,周围应设置栏杆(高度1.1~1.2米);

5.10.4脚手架高度超过10m时,上下层门架间应设置锁臂,外侧应设置抛撑或缆风绳与地面拉结牢固;

5.10.5脚手架的跨距为1.8m和0.9m两种,荷载较大是采用0.9m,一般采用1.8m。搭拆脚手架时工人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5.11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5.11.1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的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5.11.2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拉撑措施。

5.11.3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5.11.4施工现场禁止使用自制木梯。不得以木架子代替脚手架登高作业。

第3篇 大商场商户商家装修施工规章制度

2023年是灾难比较多得一年,商场也不例外,为确保各商户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商场的装修行为,保持商场的正常营运,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特制定本规定。敬请各装修施工队遵照执行

一、现场管理规定:

1、 施工前必须按照装修方案中的《装修现场围板效果图》将装修现场隔离。

2、 所有施工人员需凭《装修工作牌》入场,并要求衣冠整洁,否则商场管理人员将拒绝其入场或清理出场。

3、 商场内严禁吸烟、打闹、大声喧哗、睡觉、煮食。施工人员只能在其施工场地工作,不得随意走动。否则将罚款200元。

4、 对于施工现场原有废弃部件的拆除以及装修材料的大件进出,只能在非营业时间进行,同时注意保护相邻部位设施以及相关商户的所有物品。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进出材料必须登记。

5、 若需进行锯木版、打冲击钻、刷油漆等易产生大噪音、大灰尘以及有激性气味的工作,请提前作好安排,在非营业时间或到商场后门外进行。否则罚款300元。

6、 装修垃圾必须及时清理,并采用袋装堆放在安全位置。装修结束后有施工队自行清理干净。垃圾乱堆乱放甚至不清理干净者将处于200元罚款。

7、 装修过程中不得损坏商场任何设施和物品。退场时必须接受防损部门的检查,不得带走商场任何物件。

二、消防管理:

1、施工负责人必须承担施工现场的一切消防责任。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说所用材料需进行适当防火处理。

2、对于天那水、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在使用过程中注意安全,用后妥善处理。

3、商场内禁止一切易产生火花、烟雾以及明火的作业。若确实需要,必须事先向工程及防损部申请,在研究可行的情况下由工程及防损部人员在现场监督时进行。违者重罚500-1000元。

三、工程要求:

1、 专柜的装修均不得影响或损坏商场的空调风管、配电主干、消防设施等原有设施与设备。天花、地板若需要更换的必须事先审批并在施工工程中不得影响邻近部分。

2、 花上需吊装物件的(包括吊天花),必须采用吊杆将承重部件固定在楼板上,不得直接安装在天花板上。天花上不得留有任何杂物。

3、 用的电线、开关、插座、灯具、等必须有标明生产厂家、注册商标及ccc认证。

4、 一专柜必须在合适位置(不准在仓库)安装一配电箱,用于控制专柜射灯等效果照明。基本照明和插座电源由空调房电箱控制。

5、 有电线必须采用2.5mm2以上有出厂标志的国标电线。电线必须穿管布置,任何部分均不得外露。天花上管线布置必须横平竖直,主管使用pvc硬管,进入灯具部分可用软管,在交叉部位使用pvc三通,对接部位使用pvc直通。电线颜色按相线(黄、绿、红)零线(黑色)、地线(黄绿相间)的标准色区分开。

6、 灯具安装必须牢固,并与衣物之间有一定安全间距。天花上的灯具需要用铁线吊装。

灯箱内部需使用防火材料,并预留散热孔。

7、 灯必须安装配套支架,电子整流器密封于该铁壳支架内部。石英灯使用铁壳整流器接12v卤素灯,不得使用220v灯杯。

8、 必须严格按审批过的图纸施工,不得随意改动,若确有所需必须先报业务部审批。

第4篇 某装饰装修项目总承包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装饰装修项目总承包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第一节项目总承包管理

近几年来,我公司已先后承担了大批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总承包。这些项目经业主、质监站和设计院、监理单位的检查都能满足总施工合同的要求,尤其是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具有明显的优势。我公司之所以能达到施工合同的阶段考查目标和质量上具有明显的优势,主要是由于公司派出责任心强的负责人有关,对建设项目的质量、速度、标化等进行直接管理有效的控制,满足和平衡施工生产诸要素的需求。

如果本公司中标,我们一方面将继续发扬在总承包管理中已取得的经验,另一方面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根据合同规定的范围、权利、职责和义务,集中优势,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组织施工,并保证安全、质量和进度。

我们的目标是在满足合同的前提下,在工程质量的主要部位上、总承包管理的主要环节上、现场施工的文明程度上均达到业主要求的目标。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事前、事中、事后三阶段控制,使建筑物和各类设备安装满足设要求和功能要求,我们将切实搞好施工进度计划与项目总进度计划的衔接,确保项目进度总目标的实现。

我们作为总承包单位,能严格遵循施工总承包合同要求,对本项目负总责工程项目经理部履行总协调、总控制的责任。为此我们由优秀的项目经理组建配备并具有专业技术知识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任副经理,并设立专业性与阶段性相结合的项目管理班子,从而对项目实行总承包管理。公司所属装饰项目部以及由我公司为主所组织的合作体,将为该工程项目经理部配备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全力为项目部提供动态的、必需的生产要素,努力当好合格的总承包。

创'一流管理、一流质量、一流速度、一流服务'是我们的总目标,为了实现这一总目标,我们将努力做到:

一、组建最佳总承包项目班子适应总承包管理要求,根据本工程总承包管理需要及我们的经验,拟配备有12人组成的总承包管理项目班子,项目班子和施工队伍的人员大都是参加过大型项目施工、经验丰富的技术骨干,管理班子的组织体系和人员配备突出加强指导、协调和管理的能力。

二、认真做好施工准备,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为了搞好总承包管理,确保安全事故为零,认真做好施工管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我公司一旦中标,就准备着手做好下列管理。

1、建设单位进行全面接触,为开展各项施工管理总承包打下基础。

2、解设计意图,迅速全面掌握设计情况。

3、制施工预算,为编制施工图预算打下基础。

4、真制订施工规划,编制完善施工组织设计。

5、据已定的总工期和业主确定的进度计划,对施工条件、施工进度制订分项实施计划,并提出有力的措施,从计划管理上全面进行平衡协调,推行计划网络管理,做到目标明确,措施扎实,实施有效。

三、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1、总承包管理班子人员必须按职责熟悉并了解业主的要求和有关的制度、规范。

2、建立协调会、分析会、交底会和检查考核制度,并建立资料档案制。

3、强化计划管理,根据总进度要求,针对施工实际及时修正计划,实现对重要阶段的控制,使计划管理处于最佳状态。

4、立简报制度,将工程情况及时通报各方,并建立总结制度。'拼搏、求实、创新、重誉'是我公司的企业精神。

5、如果我公司中标,我们将发扬企业精神,努力为业主贵方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第二节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为确保优质、高速、低耗、安全文明进行施工生产,变人管人为制度管理,杜绝野蛮施工,上升到理性施工,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圆满地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特制定以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项:过程'三检'制度;

第二项:安全奖罚制度;

第三项:质量奖罚制度;

第四项:工期管理制度;

第五项: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六项:巡回检查制度;

第七项:技术交底制度;

第八项:质量目标计划实施管理制度;

第九项:质量体系和责任制贯彻管理制度;

第十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制度;

第十一项:成品保护制度;

第十二项:施工挂牌制度;

第十三项:样板引路制度;

第十四项:质量控制书制度;

第十五项:材料检验制度;

第十六项: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制度;

第十七项:现场治安、消防、门卫、生活管理制度;

第十八项:劳动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九项:项目领导班子碰头会制度。

第5篇 s物业辖区装饰装修施工管理制度

物业辖区装饰装修施工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障房屋的居住和使用安全,完善装修管理,促进装修业的发展,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使装饰、装修管理规范化。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管区域内的物业装饰装修。

3职责

3.1管理处负责所辖区域房屋装修的监督归口管理,订并制定违约处理措施。

3.2工程主管负责办理装修申请手续,并对装修过程进行监督、巡查和装修完毕后的检查。3.3收银人员负责对装修应收款的收缴工作。

3.4内勤或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办理有关装修的证件。

4工作程序

4.1装修申请程序

4.1.1业主向管理处提出申请并填写《装修申请表》。

4.1.2提交装修施工方案一份,装修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并由管理处与装修单位签订《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4.1.3特殊情况,如业主/住户申请装修项目少且简单,业主/住户可请非正规装修队伍施工,但申请表中凡装修公司填写的内容均由业主/住户填写。

4.2装饰装修申报审批程序

4.2.1业主(住户)对其房屋进行装饰装修,须持收房手续及身份证原件或书面委托书,装修方案(包括装修平面图、吊顶平面图、水电线路图、花园施工图、局部改动立面图及其它文字说明材料等,图纸上需标示出空调室外机具体安装位置)和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随施工单位负责人一道到物业公司申报,填写《装修申请表》由装修监理向业主和装修单位交付配套设施及土建安装、防水工程现状,确认无工程质量问题后,业主及装修单位办理验收签字手续,并填写房屋验收表格,审批时限不超过两天;管理处工程主管对装修工程内容以及提交的图纸、资料进行审批。

4.2.2凡涉及墙、梁、柱及明显加大荷载的装修必须到当地房管局房屋装修安全监察科办理相关手续。

4.2.3营业房装修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需有消防部门的批复;饮食行业需有卫生许可证。

4.2.4在装修前对厨卫进行闭水实验,如在工程保修期内,遇到渗漏,则要求开发商予以整改,如超过保修期,则对业主予以解释,让其自行处理。

4.3费用缴纳及证件办理

4.3.1装修保证金、出入证押金、工本费、建渣清运费、装修管理费。

4.3.2以上费用由各管理处与财务部共同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向装修公司收取。

4.3.3凭物业管理公司(签署及盖章)批准的装修方案,经办人员根据装修工程量情况按规定填写交款单,施工单位持交款单到财务部交款后,再办理《装饰装修责任书》;

4.3.4签订责任书后领取《装饰装修施工证》、《装饰装修施工管理制度》,并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签领隐蔽工程图纸;

4.3.5办妥上述手续后,在工人进场前,由管理处对工人进行《装饰装修施工管理制度》及其它注意事项的统一培训,并由装修单位负责人对培训结果进行签字,发放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后,方可进场施工。

4.4装饰装修相关费用缴纳

4.4.1为了保障装饰装修质量,杜绝因装修施工违规操作带来的不必要隐患,以及装修施工涉及的环卫、治安、消防、公共维护等,施工单位需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关费用。费用项目:①装修保证金;②出入证保证金及工本费;③建筑垃圾清运费;④装修管理服务费;

4.4.2费用项目(具体费用标准由各管理处制定,并经管理处主任审核、拓展经营部批准后生效):

4.4.2.1《临时出入证》工本费;

4.4.2.2《装饰装修施工证正证》、《装饰装修施工证副证》工本费;

4.4.2.3装饰装修保证金:由施工单位(正规装修公司)缴纳,待装修完毕经业主认可,检查半年后,且未给业主、毗邻、公共部位及配套设施造成损坏等行为时,无息退回装修保证金;

4.4.2.4装修管理服务费由装修公司交纳;

4.4.2.5建筑垃圾清运费:按建筑面积收取,装修施工单位在办理施工手续时向管理处缴纳;

4.4.2.6安装空调前应缴纳安装质量保证金,待安装完毕后即退还此保证金;

4.4.2.7违反《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及相关管理制度时,按相关条款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如未违反相关条款,上述费用在办理竣工手续时无息退还装修单位;

4.4.2.8业主(住户)和施工单位必须缴清上述费用后,方可核发施工有关证照;

4.4.2.9如业主(住户)自己有装修资质证明自己设计施工,其相应费用由业主(住户)交纳。

4.5装饰装修证照管理规定

4.5.1《装饰装修施工证》每户一证,加盖管理处印章,涂改无效。施工单位将此证贴于入户门内,以备现场查验。

4.5.1.1出入证一人一证,必须本人佩戴,如出现人证不符、证户不符、证件过期或被涂改,管理处有权收缴,并向装修公司收取违约金。

4.5.1.2进出小区大门,施工人员应主动出示证件,否则不予进入。

4.5.1.3施工证和出入证因保管不善而遗失应立即补办。

4.5.1.4装修竣工后,办理退款手续时,临时出入证须如数退回.

4.5.2《临时出入证》施工人员每人一证,并贴近照一张,加盖管理处印章方为有效。无《临时出入证》进入小区或擅自进行施工作业者,应责成其立即办理有关施工手续,方能允许施工;进出小区大门时应主动向门岗护卫亮证,无证者不得进入小区。在现场施工时应积极配合装修管理人员验证,无证不得在现场作业;

4.5.3运输装饰材料进入小区时,严禁任何影响小区统一管理的材料进入小区;

4.5.4严禁将《装饰装修施工证》和《临时出入证》转借转让或在与登记房号不相符的地方使用,违者证件将予以没收;

4.5.5《装饰装修施工证》因保管不善而遗失应立即补办,并交纳工本费,《临时出入证》

遗失需重新补办;

4.5.6施工单位应在施工证有效期满前一天到管理处办理延期手续,违者予以没收,办理证件延期需交纳装修管理费;

4.5.7门卫对进出小区的装饰材料和施工人员严格按规定进行查证,无证者一概不得进入。若业主(住户)需搬运材料或带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必须征得管理处同意并按规定进行登记后,方可放行;

4.5.8装修管理人员随时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与证件管理规定不相符的,将填写《违规处理通知单》,由装修负责

人进行签字确认,否则,管理处备案后,有权作强行停工处理;

4.5.9装修竣工后,办理退证退款手续时,《装饰装修施工证》、《临时出入证》须如数退回。

4.6装饰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4.6.1装修材料出场时装修单位应主动出示《出门条》。

4.6.2工程主管负责根据装修进度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督促装修人员按章操作,不损坏业主利益,不违反装修管理规定,并核实申报范围,对超出申报范围的,及时督促业主/住户补办申请手续。工程主管及时将巡视内容详细记录在《装修巡视记录表》中。

4.6.3厨、卫装修中的改管、防水等工程及主体结构合理变动时工程主管必须亲自到场进行监督。

4.6.4对巡查中发现的无明确规定的情况时,应详细记录在案,并报管理处协商处理;

4.6.5发现违章装修,立即制止,并下发《违规装修整改通知单》。

4.6.6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和使用功能,违者移交政府有关执法部门处罚,严禁在花园内搭设亭台楼阁,严禁在空中花园内修建超高超重的假山、水池、喷泉景观;

4.6.7严禁改变、损坏原有房屋的外貌,必须保持原有(外墙、门窗、阳台造型等)外观设计的材料、款式、颜色,如有违规应立即恢复;

4.6.8严禁安装防护栏、雨棚及未经管理处书面许可的其他任何户外设施,旨在维护小区整体的观瞻性。如有违规应立即拆除;

4.6.9不得改变原有进户门的颜色、大小和开启方向,违者应立即恢复;

4.6.10空调室外主机必须安装在统一设计的空调机位上,内、外机排水管应接入到位的排水管内;

4.6.11严禁在承重墙(纵横墙)、山墙、底框结构的底层抗震墙上破墙开洞、移动门窗位置。违者应立即恢复;

4.6.12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门、窗洞口尺寸(包括打掉窗台墙、窗间墙);不得损伤钢筋混凝土圈(过)梁和改变构造柱的受力性质;不得改变圈(过)梁上砌体材料的厚度;不得在钢筋混凝土梁下悬挂重物。违者应立即恢复;

4.6.13严禁在楼面现浇、预制板上打洞,凿槽埋管不得超过30

第6篇 装饰装修公司工程施工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装饰装修公司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三、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工程牌施工资料进场标识,环境保护客户自购材料通制作施工进度材料进场拆除、间隔、水电施工门窗天花主体施门扇压制厨房卫生间防水施工防虫施工、记录柜门压制天花罩面、木器饰面收木制品补钉眼接天花罩面补缝油漆施工墙面批腻子打磨、墙漆组件安装五金洁具安清场提请验收施工准备成品保护

1、 进驻施工现场当日,须将施工单位标志牌、施工管理资料袋、安全标识等按要求格式置放,并须在施工现场配置2kg灭火器二只、医药箱一只;

2、 工程进度安排表、施工人员名单等文字内容须填写完整、清晰并放入施工资料袋中;

3、 须根据施工工人进场施工时间办理相应的居留手续;

4、 施工工人须统一穿着工服、佩带上岗证,着装要整齐,不得穿破损、严重污秽工服及穿拖鞋施工;

5、 施工现场不得生火或使用电炉做饭、烧水、取暖;

6、 施工用料须分门别类堆放整齐,置于干爽地界;

7、 每日施工完毕,须清理施工垃圾,做到现场无垃圾堆积;

8、 妥善保管业主提供装修用料及室内原有须保留设施,对易损件须加以保护处理;

9、 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相关规定,不得违章作业;

10、 施工过程中,须关闭施工现场入户门,不得干扰邻居日常生活;

11、 对参观样板房客户或其他来访者,须热情接待并对相关问题给予解答;

12、 施工现场不得留非施工人员居住或长时间逗留;

13、 施工工人不得在施工现场抽烟、打架斗殴;

14、 工余时间,留宿工人不得赌博或进行其他影响邻居休息的活动;

15、 工程竣工,须做到人走场清、窗明几净。

第7篇 施工装修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一般要求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合理使用安全带、安全帽,扣好帽带,并穿着工装。

2、电气、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3、工程现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工作标准, 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章制度。

4、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中必须有安全措施。

5、不准带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区域;不准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工作;施工过程中不得饮酒。工作时间不准嘻戏打闹。

6、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之间角度以 60 度为宜,在光滑地面上使用梯子登高时要有防滑设施,没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人字梯中部要有结实的牵绳拉住。

7、发生事故及时报告,重伤或死亡事故首先急救,同时注意保护现场。

二、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各种材料必须布局合理、堆放整齐、符合安全、文明卫生的要求,对散落的管件、废料、建筑垃圾应及时整理。

2、危害工人健康的各种有害物质,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专用仓库内。

3、对产生噪音、振动及异味的施工,必须在夜间施工。

4、施工现场危险区应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的明显标志。

5、雨、雪天气,应及时排除路面积水、积雪,并采取防滑措施。三、现场与个体防护

1、凡在 2 米以上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拴挂牢固,严禁拴在不牢固的物体上。如作业上方无拴挂点,应设置安全拉绳或安全栏杆。

2、 现场从事喷漆、打磨除锈等作业,必须按规定配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有毒有害物质容器内、坑道内作业前必须取样分析,其有害物质浓度必须符合标准,作业人员必须戴防毒面具,出入容器必须使用金属爬梯并派专人监护。

3、施工临时用电 必须严格遵守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 50kw 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5 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 50kw 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2、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4、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

5、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

b.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c.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d.移动电气设备时(手持式电动工具、小型可移动式工具除外),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6、电气设备现场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污源和腐蚀介质,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置.

7、施工现场供电的 tn-s 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8、配电箱、开关箱进行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9、电缆线路应采用沿支架或墙壁架空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线必须采用绝缘线,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装饰装修工程或其他特殊阶段,电源线可沿墙角、地面敷设,但应采取防机械损伤措施。施工现场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和电缆。

10、配电系统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要求,应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总配电箱内应装设电度表,并应装设电流、电压表。

11、总配电箱的电器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

12、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

13、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

14、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 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 3m。

15、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

16、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

17、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总配电箱、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且不得用于启动电气设备的操作。

18、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19、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并应由专人负责。

20、配电箱、开关箱应定期检查、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并应做检查、维修工作记录。

21、焊接机械

a.   焊接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b.   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 5m,电源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措施。

c.   交流电焊机械应配装防二次侧触电保护器。

d.   电焊机械的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 30m,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

e.  使用电焊机械焊接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具。

22、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一般场所可使用额定电压为 220v 的照明器,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 2.5m。行灯及潮湿等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低电压照明器,电源电压不应大于 36v。

23、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 pe 线相连接,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短路与过路保护电器和漏电保护器

24、施工完成后临时用电的拆除应报知项目公司,不得私自拆除。

25、施工临时用电不可作为租户办公的正式用电使用。

26、项目管理人员如发现临时用电安全隐患有权及时停电处理、令其停工整改。

五、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在楼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先清理作业现场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有烟感探头的场所,要做好保护,防止误报警。

2、动火作业现场要有相应的消防灭火措施,例如准备水、灭火器等,以便发生火警时,能迅速灭火;

3、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要了解该部位的消防设施及疏散通道;

4、动火作业完毕之后,要清理好作业现场。对不申报而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或部门),除通报批评外,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8篇 装修、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饭店范围内进行的改建、装修等施工项目,工程的设计、建筑材料的选用、施工组织方案、消防措施等须报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二、施工单位场所施工前,必须与饭店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饭店安全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之前,必须先到安全部办理进场施工登记,发给施工证。

四、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程》,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施工中使用电器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格防火措施,禁止违章作业,电源部分须在饭店电工的协助下开通。

六、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安全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用火证后方可作业,操作电、气焊的人员必须是正式焊工,操作现场必须满足防火要求。

七、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脱漆剂等易燃物品时,必须符合《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易燃品要有专用库房,由专人保管,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现场内。

八、施工中不准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九、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限额领料,随用随领。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现场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等。

十、工程施工如果影响原有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使用功能时,须事先报消防监督机关同意,并采取措施,保证事故报警和灭火功能。

十一、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备及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楼梯和疏散通道。

第9篇 商住小区装饰装修施工管理制度-5

商住小区装饰装修施工管理制度(五)

为了保障房屋的居住和使用安全,完善装修管理,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使装饰、装修步入规范化,根据建设部第46号令、公安部第30号令、《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成府发145号文件和成房发48号文件之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装饰装修施工管理制度》。小区内所有装饰、装修由本公司负责监督管理。

一、装饰装修报批管理规定

1、业主(住户)对其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应选择正规装修公司。必须持身份证原件、书面委托书、装修方案(包括装修平面图、水电线路图及其它文字说明材料等)和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随施工单位负责人一道到管理处申报,填写《装修申请表格》由装修监理查看后审批。

2、凭管理处(签署及盖章)批准的装修方案,签订业主的承诺书,经办人员根据装修工程的建筑面积的大小情况按规定填发交款单,施工单位持交款单到财务部交款。

3、凭交款收据领取《装饰装修施工证》和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在办妥上述手续后方可进场施工。

二、装饰装修相关费用交缴管理规定

1、为了保证装饰装修质量,杜绝因装修施工不当和违规操作带来的不必要隐患,以及装修施工涉及的左右上下楼邻里的利益和环卫、治安、消防、公共维护等,施工单位需向管理处缴纳相关费用。

费用项目:①装修保证金;②出入证押金及工本费;③建筑垃圾清运费;④装修服装押金及磨损费。

2、费用标准

(1)《临时出入证》工本费:每证 5元,每证押金50元。装修退场时退还管理处,管理处将退还押金;证件遗失,押金将不予退还。

(2) 装饰装修保证金:由施工单位缴纳装修保证金。装修保证金按房屋建筑面积计。

由正规装修公司装修,参照房屋建筑面积按以下标准缴纳:

100m以下 (含)--2000元

100m--200m(含)--3000元

200m---300m(含)--3500元

300m以上 5000元

由非正规公司装修公司装修,在上述标准上加收1000元。

装修完毕经业主认可竣工签字后,无违规违纪,公共损坏等行为,管理处于装修完毕验收半年后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

(3) 建筑垃圾清运费:按单位建筑面积收取,装修施工单位每施工一套房屋,办理施工手续时向管理处以2元/平方米的标准交纳。

(4)装修服装押金及磨损费:按20元/每人/每件收取服装押金,每次使用完毕并归还管理处后,收取10元/件的磨损费,从押金中扣除;

(5)业主(住户)和施工单位必须缴清上述费用后,方可核发施工有关证件。如业主(住户)自己有装修资质证明自己设计施工,其相应费用由业主(住户)交纳。

三、装饰装修证照管理规定

1、《装饰装修施工证》必须每户一证,加盖管理处印章方可有效,便于管理处查证。

2、《临时出入证》施工人员每人一证,并贴一寸近照一张,加盖管理处印章方可有效。无《临时出入证》进入小区或擅自进行施工作业者,

保安将有权将其立即清退出小区, 并处以每人每次罚款50元。如需进入小区施工,应立即办理有关施工手续,方能允许进入小区。

3、施工单位须将《装饰装修施工证》端正贴于业主防盗门(外面)上,以便装修监理现场查验。同时运输装饰材料进出入小区大门时,亦须凭此证或管理处签发的材料进出条交门卫查验后方可进入小区。无施工证严禁任何人员、装饰材料、施工用材及施工工具进出小区,敬请配合。

4、《临时出入证》施工人员应随身配戴,妥善保管。进出小区大门时应主动向门卫出示,无证者不得进入小区。在现场施工时应积极配合装修监理验证,无证不得在现场作业。

5、禁止施工证和临时出入证转借、转让、涂改或在与登记房号不相附的地方使用,违者证件予以没收,按无证相应条款处罚。

6、《装饰装修施工证》和《临时出入证》因保管不慎遗失,原每证押金50元不予退还,并应立即补办,违者按无证相应条款处罚。

7、如施工工期延长,施工单位应在《装饰装修施工证》有效期满前一天到管理处办理延期手续,违者予以没收,按无证条款处罚。

8、门卫对进出小区的装饰材料和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查证,无证者一概不得进出。若业主(住户)无证而强行搬运材料或带施工人员进出小区,在解释无效后,将要求业主(住户)如实登记后放行,然后通知装修监理到户进行处理。但必须持有能证明业主(住户)身份的凭证。

9、装修监理应随时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与证件管理规定不相符的,应立即进行妥善处理。

10、装修竣工后,办理退证退款手续时,临时出入证须如数退回,每少一证从押金中扣50元。

四、装饰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1、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和使用功能,违者移交政府有关执法部门处罚。

2、严禁改变、损坏原有房屋的外貌,必须保持原有(外墙、门窗、阳台)造型和外观设计的材料、款式、颜色,违者必须立即恢复原状。

3、严禁安装防护栏、雨棚及未经管理处书面许可的其他任何户外设施,旨在维护整体的观瞻性。违者必须立即拆除。

4、不得改变原有进户门的颜色、大小和位置,违者必须立即恢复。

5、安装空调室外主机、容积式热水器必须安装在统一设计的固定空调架上,排水管应接入到位的排放孔内。

6、严禁在承重墙(纵横墙)、山墙、底框结构的底层抗震墙上破墙开洞、移动门窗位置、横向剔槽埋管。纵向剔槽深度控制在3-4cm以内。违者必须立即恢复。

7、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门窗洞口尺寸(包括打掉窗台墙、窗间墙);不得损伤钢筋混凝土圈(过)梁和构造柱的受力性质;不得改变圈(过)梁上砌体材料的厚度;不得在钢筋混凝土梁下悬挂重物。违者必须立即恢复。

8、严禁在楼面现浇、预制板上凿槽埋管、打洞。楼板底面吊顶承重支点应尽量设在周边的墙体上;安装木质地板固定架时,钉孔需打在板缝间,违者必须立即整改。

9、砖混结构的房屋严禁在二楼及二楼以上的楼面和阳台上增加填充材料,粘贴较重(如花岗石、大理石等)的楼面材料,房间内不得增设除木质、铝合金以外的任何隔墙,以免加大负荷或影响楼宇外观,违者必须立即整改。

10、框架结构的房屋,在二楼和二楼以上的楼和阳台上增加填

充材料、粘贴较重(如花岗石、大理石等)的楼面材料,必须在装修监理的配合下,在合理的荷载范围内施工。

11、阳台严禁用任何材料封闭成房屋,阳台上堆放物品重量不得超过200kg/平方米,高度不得超出阳台栏板。违者必须立即进行整改,违规操作所造成的管、线破损,必须立即通知管理处备案,并立即修复,相关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12、严禁改动厨卫间的防水层和上下水管、水表、地漏、便坑的位置,违者必须立即修复。

13、严禁改动煤气管路和封闭煤气表、热水器、烟道等,违者必须立即拆除封闭物。

14、屋顶平台属绿化休闲气氛场所,严禁改变用途;严禁封闭成房屋或阳光房、阳光蓬,扩大屋顶房屋面积以及安装任何(构)建筑物,违者移交政府有关部门处罚。

15、底层私家花园属绿化休闲用地,严禁任何形式的封闭(包括铁栅 和雨棚、阳光房封闭)成房屋另作他用。私家花园美化必须与整个小区环境相协调,其美化方案必须报管理处审核或由管理处制定其相配套的美化方案。

16、施工过程中如需临时更改装修方案,应立即到装修管理处再次申报。严禁施工内容与报批方案不相符,违者必须立即补办手续。同时受到相应的处罚。

17、运输装饰材料的车辆进出小区后必须按规定的线路限速行驶,严禁鸣笛、超速、乱停乱放,御完材料后,务必立即离开。

18、施工单位的机动车进入小区必须按规定缴纳一定的费用,进入后必须停入指定的位置,施工人员自行车严禁进入小区内。

19、装饰材料进入小区后,应立即搬运入户,不得堆放于公共道路和楼梯上。沙石在公共地方停放时间不超过4小时,并注意不要漏在沟内、井口内,以免造成堵塞。搬运材料进户,必须从楼道进入,不得从窗外或阳台上吊、拉入内,搬运材料时应小心谨慎,因涂料、胶水、油漆、油渍等造成大面积污染或将花岗石、大理石、瓷砖地面损坏,装修公司(或)业主应负责更换或作出相应的赔偿。

20、施工用电器设备,严禁表外搭电,大功率用电应到装修监理处申请临时用电登记,严禁超负荷用电,如超负荷用电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电器损坏,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1、进场施工前应由业主(住户)、管理处、装修公司三方共同验明室内设施设备的完好程度,并登记在案。

22、施工期间,应爱护公共设备设施,损坏照价赔偿并恢复。一旦进场施工,室内一切设备、设施(如门窗、卫生洁具、水电系统等)发生故障,损坏责任由业主(住户)和施工装修单位共同承担。

23、若因装修施工不当给毗邻造成损失,如上层漏水给下层住户造成损坏,上层业主及装修公司应负责赔偿和修复。

24、如遇政府行为的检查或参观和部分法定节日,管理处将有权停止施工,并以书面形式张贴于单元公告栏内。

25、施工时间为每日8:00-20:00时,其中12:00-14:00时,禁止使用噪声较大的设备(如电锤、切割机、空压机等)。违者必须立即停止施工。

26、装修建渣、垃圾必须日结日清。搬运材料后,应立即清扫公共地方,拒不清扫者将由管理处代为清扫,清扫费用由装修单位承担。

27、施工人员应爱护环境卫生,不得随地吐啖,乱扔烟头、纸屑等杂物,严禁利用四邻的空置房大小便或堆放材料等,装修时必须闭门施工,违规者,管理处将对其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严重的将没收其《装饰装修许可证》,并按无证的相应条款处罚。

28、遵守治安、消防管理规定,工作场地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非工作时间不得在小区内留宿、逗留。严禁使用电炉、柴火作饭、烧

水。离开现场时,关好水电气阀,锁好门窗,若因离开时检查不力而对公共设施或其他业主造成损失的,装修公司将接受处罚,并承担赔偿责任。

29、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物业公司批准,严禁在小区内洽谈业务,招揽生意,展示广告。

30、施工期间业主(住户)、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政府有关法规和逸都花园《住户手册》、《管理协议书》、《施工装修承诺 书》和本文所载管理制度。

31、所有违规违纪、装修监理必须立即予以处理,按规定的标准开据《违规违纪处罚通知单》。

五、装饰装修退证、退款管理规定

1、内外装修结束后,由装修公司负责人到管理处办理退证退款手续,并需请业主在退款手续上签署装修质量意见。业主(住户)意见作为装修质量验收的主要依据。

2、装修监理根据业主所报装修方案诸内容到现场进行查看,并做好记录,对存在严重不合要求的暂不验收,待整改后再予办理。

3、检查无误后,将日常监督记录,违规违纪处罚情况附在退款手续后。

4、管理处财务部根据装修监理的意见如数收回证照,按证照管理规定和违规违纪处罚情况,核算出实际退款金额。

第10篇 装饰装修施工管理准备工作

装饰装修施工管理准备工作

1、临时准备

1.1.现场生活设施与生产设施待项目班子进场后与总承包单位协商解决。

1.2.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25mm 水管口子一个,提供50mm电源线接头一处。

2、施工前准备工作

2.1.现场准备:本工程施工面大,工种配合要求高,因而必须全面迅速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做好各项交接确认工作。

a.标高基准线的确认:进入楼层内施工,必须先对土建提供的每一层内的标高基准线(一般为+0.50m)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施工。

b.前道工序的确认:施工前应对土建移交的装饰施工部位的几何尺寸、平整度、垂直度进行检查,装饰施工中亦实行后道工序对前道工序验收制度,由专职质检员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后道工序施工。若前道工序不符合施工验收标准应随时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

c.安装予埋管道的确认:施工前各项予埋在墙面、地面及平顶内的暗管和开关盒,必须正确且符合验收要求,并具有总承包或监理的认定资料。

2.2.认真学习图纸,及早组织设计交底,及时了解设计意图和解决图纸中的疑问,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a.组织有关施工人员详细阅读施工图,充分了解设计意图,核对图纸节点和尺寸,然后由项目主任工程师组织会审,分析并汇总施工图中的问题,以便按工程特点和合同要求组织施工。

b.交底:在充分了解施工图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图交底,进一步理解施工图或有关图纸问题,与业主和设计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并把交底记录整理成文,由建设单位印发有关文件,并作为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

c.按会审和交底的内容,尽快完成施工组织设计。

2.3.材料准备。中标后马上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测算,把先期需用的材料准备好并把供货周期长的材料例出来,提供给供应商,以备施工,由于考虑到全面施工,材料供应不能太猛,造成堆放太多减少施工工作面,供料要做到持续不断,紧跟施工工期走。

2.4.施工队伍的准备:要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必须组织有经验、技术熟练的施工队伍,并准备好一旦由于其他分包单位延误工期而必须抢工期时的后备劳动力。

3、施工中准备工作

3.1.按照图纸、设计意图与现场实际情况出翻样图。

3.2.对每一重要部位,必须对施工班组作详细交底,直至施工班组了解设计意图为止。

3.3.做好各种材料的选择、封样工作,特别是做好油漆色卡的封样工作。

3.4.深化节点施工图,及时办好签证。

第11篇 装修改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单位装修、改造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装修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实行逐级安全责任制,确定相应人员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

2、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参与装修、改造设计的审核,提出安全生产管理意见;施工前应与施工单位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

3、施工单位应设立专职现场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在工地安全负责人领导下,进行安全生产工作。

4、局部装修改造时,应将施工区与营业区进行隔离。

5、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6、根据季节特点以及各工种的操作特点,制定相应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本单位《动用明火管理制度》及临时用电审批等规章制度。

7、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必须使用低压照明设备;所有施工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住宿,必须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办理登记,领取出入证。

8、因装修、改造设计需要而改变、挪用的消防设施,必须经过消防监督部门审批,严禁私自挪用、损害消防设备设施。

9、施工现场禁止存放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危险品,应与施工现场异地存放,设专人保管,领用不得超出当日使用量。

10、施工现场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禁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11、施工现场使用的变(配)电箱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有良好的绝缘和防雨水措施;使用时要有专人看护,使用后必须立即断电。

12、开工前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第12篇 装修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工程管理,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确保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有序而有效的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内装饰工程及所有相关人员。

第一章 文明施工

一:施工前准备:

1. 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的安排,在事先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入住施工现场并积极地配合其他工种的工作。

2. 进驻施工现场当日,须将施工单位标志牌、安全警示牌、施工现场管理表格。并在醒目处配置合适的灭火器和沙箱。

3.施工人员在接到施工通知后应及时熟悉施工环境并依据设计图纸与设计师进行现场放样,合理有序地进行现场施工。工程进度安排表、施工人员名单等文字内容须填写完善。

4.为保证公司安全的正常工作,凡未经同意办理用工手续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本公司的施工项目,不得随意进出现场。

二.施工期间:

1. 现场工程部负责人全权管理施工现场,统一安排,施工人员有事联系现场工程部人员,若然联系不上,可联系现场质检员或其他管理层人员,不可擅自行动。

2.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严禁喝酒,施工现场严禁抽烟,不得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大小便到物业指定地点,不准使用客户洁具及其他一切用品,每日清扫,垃圾入袋。

3.工人员须保证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卫生间保持清洁,不得有垃圾杂物、积水;材料摆放应有条不紊,用料须分门别类堆放整齐,置于干爽地段,施工垃圾应及时清理,外运到公司指定地点,每日施工完毕,须清理施工现场,做到无垃圾堆积。

4.材料按公司指定地点分类存放,严禁假冒伪劣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所有材料需为公司检验盖章的材料;合理配用,列出详细使用明细;严禁一家材料挪作他家使用,一经发现严厉处罚。

5.施工时注意文明用语,应维护本公司的文明形象,尊重业主的意见和建议,不得发生顶撞或冲突;爱护业主的设施,爱护成品物,不得损坏。不得向业主索要物品,不得向业主提出无理要求,更不得偷窃或私自使用客户物品。

6.施工人员应严格执行公司工艺标准和验收标准,不得出现漏项、错项,严禁材料浪费,不得任意变更工程内容,在图纸与施工现场有偏差、误差时应及时与设计师联系,严禁盲目施工。

7.现场施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施工工艺操作规范,绝不允许偷工减料,一经发现,立即除名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8. 施工人员应严格按设计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发现设计问题应尽快与现场管理人员或设计人员联系,服从现场工程部负责人的指令。

9.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严禁无故停工,严禁留有手尾工程,未经公司同意严禁带走施工现场任何材料。

10.施工人员应注意安全用电和动火,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动工具、烧焊等操作规范,节约用水、用电,严禁使用无插头、插座连接施工机械的电源。

11.施工期间,现场管理层所有人员均应严把质量关,尤其是水电和煤气管线的隐蔽工程,切要严格把关,万万不得麻痹大意,更不容许不负责任的野蛮施工。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不得隐瞒、搪塞,并做好相应的每天施工日志记录和每周的施工安排计划和施工材料安排计划。

12. 妥善保管业主提供装修用料及室内原有须保留设施,对易损件须加以保护处理。

13. 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相关规定,不得违章作业。

14. 施工过程中,须关闭施工现场大门,不得干扰邻居日常生活。

15. 遒纪守法,不参与社会纠纷,不无事生非,严禁闲杂人等逗留于工地。 施工现场不得让非施工人员进入。

第二章施工安全

1.各项目施工队必须高度树立安全意识、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对安全施工重要性的认识。不得违章指挥和违反操作规程。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动工具必须安全接地,施工现场任何区域不得有裸露导线。拆、装临时用电须由专业电工操作。下班最后离场人员应切断电源,确保安全用电万无一失。

3.节约用水,阀门随用随关,不可因施工破坏隐蔽管道引起渗水故障。临时用电须有保护装置,电线必须采用橡皮软线,用电设备插头齐全,严禁导线直接插入插座。

4. 登高作业前须事先检查登高设施、工具的安全性能是否合格,保护措施是否到位,登高操作人员的技术要领必须熟练。登高作业时现场需有专人监护。木架凳和人字梯使用之前必须检查确保牢固后方可使用。

5.下班时清理好现场,关好门窗,检查水、电源是否关闭,以防发生意外事故和失窃案件。工程负责人认真保管好客户房屋钥匙,严禁将钥匙交给其他非施工人员,否则产生的后果均由施工负责人承担,并追究其一切损失赔偿。

6.以上条例每违反其中一项视情节大小给予50-100元的罚款,若因违反条例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将追究责任人的无限责任。

第三章工程质量

1. 工程施工前,设计师必须向工程负责人和施工人员进行设计交底。

2. 工程部严格按照经业主确认的图纸施工若确需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师和业主签字确认。

3. 原材料采购进场时,施工人员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收并限期补送到位。如因原材料验收把关不严所造成的损失由使用人全额承担。

4. 上道工序检验不合格者,严禁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 工程部负责人负责做好各工程之间的衔接工作,各工种之间要做到上道工序为下道工序负责;下道工序为上道工序服务,不相互挑剔。

6.各施工班组必须做好成品和半成品的防护工作。

7. 水电工程稳蔽验收时,水电工负责人和设计师必须绘制好水电管线分布图一式两份,并将一份留给业主。

第四章施工计划

1.工程开工前,工程负责人必须会同各施工人员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报工程部;并与各施工人员签订工期责任书,各施工班组必须扼守工期。

2.各施工人员必须提前一到两天将本班组所需材料计划提交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于当天报采购部。

3.项目负责人必须提前三天向工程部提交人员需要计划及进场时间。

4. 项目负责人必须提前两天向工程部提交中间验收计划和竣工验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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