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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5-09-25 热度:12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第1篇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1、总则

1.1技术交底是指工程(单位或分项工程)施工前,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总工负责向技术人员,或技术人员向班组长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图纸要求落实的一项工作,是施工技术管理的重要步骤。

1.2技术交底的目的,一是使参加施工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作业班组明确所担负工程任务或作业项目的特点及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措施,以便更好地组织施工。二是明确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间的责任。发生工程事故,若属交底人未进行交底或交底不清,交底人的负主要责任;若属接受交底人未按交底要求施工,接受交底人的负主要责任。

1.3技术交底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自审管理规定》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定》要求基础上进行。同时,技术交底也必须安排在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并应为施工留出适当的准备时间。

1.4技术交底的形式以会议形式,并形成书面记录,交底人和接受人应履行交接签字手续。技术交底资料和交接手续是工程技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及时归档妥善保管。

2、技术交底的内容

2.1技术交底分为单位工程技术交底和分部、分项(工序)工程技术交底两类。

2.2单位工程技术交底应与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一并进行。

2.3技术交底按技术责任制的分工、分级进行。

2.3.1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总工负责向质检工程师、技术员、施工员、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技术交底的内容:

(1)设计文件的内容;

(2)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施工程序、施工进度计划等;

(3)主要部位特征、尺寸、工程量、质量标准;

(4)主要预埋件的特征、位置及注意事项;

(5)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操作工艺、质量要求;

(6)关键部位和特殊过程的技术问题;

(7)主要施工机械的安排与配置;

(8)施工应注意的事项说明。

2.3.2项目部技术人员对各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1)施工图的具体要求;

(2)施工方案具体实施的技术措施;

(3)明确工艺操作流程以及操作要点;

(4)明确工序间检查的内容及标准;

(5)合理的劳动组合和机具设备;

(6)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

(7)施工中注意事项说明。

3、技术交底的实施与要求

3.1项目部技术交底由项目部经理主持,项目总工负责向质检工程师、技术人员、施工管理人员、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技术交底。交底的主要依据是经业主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交底后形成由交底主持人签署的会议纪要或其他文字资料和施工组织设计一起作为技术交底的依据。

3.2单位工程在施工前应根据施工进度,按部位和操作项目,由项目总工向施工队队长及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填写技术交底卡片。要结合工作特点和班组具体情况,重点突出,结合实际,切忌照抄照搬。

3.3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做到施工方法正确,各项措施针对性强,技术先进,详略得当,结合实际。

3.4项目总工必须全面了解各专业施工中的衔接和配合。因此,要求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如实地将本专业有关技术交底材料及时抄送项目总工备查,使在纵横向技术管理工作中,把各专业有机地联系起来。

3.5单位工程的技术交底资料由项目部资料保管人员负责汇集整理。

第2篇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打卡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建筑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和施工现场生产安全,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打卡制度》(试行),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我公司范围内,由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在300万元以上的新建项目,分公司、项目部应当实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打卡制度。

第三条、本细则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是指项目部的项目部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

第四条、工程开工后至主体封顶前,重要部位打卡一次;主体封顶后,每半天打卡一次。录入时间为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到18:00.

第五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均为岗位职务,应

在规定的岗位履行本职工作,不应擅自离岗从事其它工作,如确需外出或请假的,需要按照规定填写外勤任务单或请假条,履行请假手续,一次请假超过3天时应当向公司安质部报告。施工作业处于混凝土浇筑、结构吊装、隐蔽工程施工等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的,以及存在下列重大危险源之一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保证在岗在位,不得请假:

(一)高大模板施工;

(二)深基坑和沟槽开挖;

(三)塔吊拆装;

(四)脚手架搭设;

(五)主要部位混凝土浇筑。

第六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考勤打卡设备由项目项目部提供并保证能够正常使用。应使用科密式考勤打卡设备。采购打卡设备的费用从安全措施费中列支。考勤打卡设备放置在施工现场门卫。打卡对象录入、考勤数据统计由公司或项目部制定专人负责和管理。每月5号前,汇总出上月打卡对象的考勤记录,并附人员请假条报公司安质科,未按时报送的,视为本月不在岗。

第七条、公司安质科采取不定期检查和明察暗访的形式,对项目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打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八条、对打卡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并获得市级以上质量和安全奖项的建筑工程项目,公司对关键岗位人员适当给予奖励。

第九条、对打卡制度执行情况较好的项目部,将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对未能严格执行打卡制度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对拒不执行打卡制度的或平均每月出勤不足10天(项目部负责人等人不足4天)的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项目部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见证取样员等的打卡制度,科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十一条、本细则由安徽敬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细则自____________年10月1日起试行。

第3篇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7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七)

1、施工现场消防制度

1)建立防火责任制,成立义务消防队,有关人员在办公室上墙公布;

2)凡进入工地员工须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施工现场消防车道必须畅通无阻,宽度及回车场应符合规定。

4)临时宿舍、食堂、办公室等使用的工棚,净高应大于2.5米,每栋宿舍住人不宜超过100人,一般应设两个出入口,宽不小于1.2米,工棚内应有必要的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灭火器材的有效性。

5)作业和材料堆放场所严禁吸烟,必须在项目部指定地点吸烟。

6)易燃品仓库同临时生产设施、各类木材堆放场的最小间距应不小于20米,与厨房及生产用火源距离不小于30米。

7)有化工管道或其他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8)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清除,对于难以清除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9)加强宿舍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10)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立保安亭进行封闭管理,保安值班、交接班有记录。

2、治安保卫制度

1)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治安保卫的法律、法规、标准,做好治安保卫工作,并对工地的治安保卫负有直接责任。

2)加强防盗、防火、维护职工作业环境不受破坏,协调处理职工矛盾,保持施工现场祥和气氛。

3)严格执行佩带出入证制度,禁止无证人员随意进入施工现场。

4)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行为,在发现施工现场危及人身安全和社会治安险情时,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积极参加抢险。

3、门卫岗位制度

1)对进出工地所有人员,门卫有权过问。

2)非现场施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工地。

3)坚持职责,不随便脱离岗位。

4)对所有进出场材料,认真做好验证手续。

5)认真做好工地防火、防盗工作。

6)必须做好门前环境卫生工作。

7)外来人员未经保卫人员许可,不得留宿工地。

4、宿舍消署和防蚊虫叮咬措施

1)宿舍利用门窗加强自然通风,根据需要适当增加窗洞数量,控制宿舍居住人数。

2)施工现场和食堂配备开水保证供应,高温季节每天供应凉茶水。

3)每栋宿舍指定专人负责室内清洁卫生和防火管理。

4)在工人上班期间,每周一、四上午在宿舍内、外进行消毒灭蚊。

5)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定期采取灭蝇措施。

6)加强周围环境卫生管理,清除各种死角垃圾和积水,杜绝产生蚊子的隐患。

5、施工不扰民措施

1)现场四周封闭施工,防止影响就近居民工作和休息。

2)现场废水、污水要有定向排放并确保通畅。

3)现场车辆通道,搅拌站料场每天定期洒水,减少粉尘污染。

4)降低施工噪音、振动等对周边造成的环境影响,施工现场正常作业时间限制在7~12,14~22点,特殊要求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5)建筑废土、废料应装载严密,外运时防止泄漏,并按有关部门指定地点堆放。

6)搞好现场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大小便,减少空气污染,做好文明施工。

7)工地严禁打架斗欧,赌博吵闹,晚上12点之前必须返回住地。

8)严禁施工现场焚烧废料、废品。

第4篇 建筑工程施工考核奖罚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考核奖罚制度

为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使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罚对象:

施工项目考核奖罚对象与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对象相一致,即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各班组长等。

二、奖罚依据:

1、公司(分公司)与项目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约定内容;

2、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安全责任目标考核表》中月度、季度考核实绩。

三、奖罚办法:

1、施工项目将工资总额提取2-3%款额作为本项目安全生产考核奖励基金。

2、统计好本项目奖罚对象在每次考核中取得算术平均即考核平均分。

3、奖罚范围:70分以上为合格,85分以上为优良,70分以下为不合格。优良者奖,不合格者罚,合格者不奖不罚。

4、奖罚标准:奖罚金额由检查平均得分确定。

5、奖罚程序:

(1)根据历次考核,计算奖罚对象考核平均分;

(2)由安全员计算出奖罚对象奖(罚)金额;

(3)项目班子审核;

(4)项目经理批准;

(5)分公司(或财务审计部门)核准。

第5篇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一)测量管理体系:测量管理体系 是本工程测量工作的制度保障。

施工测量是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基础工作,是各施工阶段的先导性工作,也是各阶段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保证工程的水平位置、高程、竖向和几何形状符合设计要求与施工的依据,并为工程设计、施工与工程经营管理提供必要的测绘资料。搞好施工测量管理工作是保证正常施工和工程质量的前提。项目部由两名测量管理人员,放线工作由施工队测量人员完成,项目部测量组负责现场轴线控制网的测绘,负责建立各种关键的平面和高程控制点及其桩位的交接工作,对各分包单位测量工作的复核验收,向监理的报验工作和对现场所有测量单位的协调工作,向其他部门提供测量成果及有关数据。负责本部位施工范围测量方案的制定、轴线定位、工程放线的实施以及资料的整理、上报工作。由于 本工程规模宏大,工期紧,结构复杂,精度要求高,应配备足够的现场测量人员,才能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各施工队 应配备至少一名经验丰富、基础扎实的测量 人员 和其它数名技术熟练的测量员 辅助施工放线, 每个人都应持有相应等级的岗位证书并报项目经理部、监理公司。

测量管理体系流程图如下:

(二)仪器管理:

1 、仪器选用;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和工程放线的精度要求现场需配备的测量仪器如下表:

编号 设备名称 精度指标 数量 用途

1 set2110 全站仪 2+2ppm*d ( mm ) 1 台 工程控制定位

2 dj2 电子经纬仪 2 ' 2 台 施工放样

3 ds3 水准仪 2mm 2 台 标高控制

4 50m 钢尺 ⅱ级 2 把 施工放样

5 jc-100 激光垂准仪 1/40000 2 台 轴线竖向传递

6 激光接收耙 2 个 接收激光点

7 5m 塔尺 2 把 标高测量

8 线坠 2 个 铅直线测设

9 对讲机 ―― 2 部 通讯联络

2 、仪器现场管理:

( 1 )所有仪器设备都应有检定合格证,并按周期检定。

( 2 )仪器检定按照国家(市)各类设备检定规程规定的周期、检定方法、检验准则在国家授权的计量单位进行检定。

( 3 )保存检定记录,建立仪器管理台帐,内容主要包括:型号、数量、检定时间、搬运、收发使用等。

( 4 )现场设仪器柜,测量人员负责仪器日常管理。

( 5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杜绝冒险、违章。

(三)资料管理:

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j 01 ― 51 ― 2003 )中的有关测量章节内容和要求, 测量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施工测量方案及审批。

2 、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 表 b2-2 )

3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表 c3-1 )

4 、基槽验线记录( 表 c3-2 )

5 、楼层平面放线记录( 表 c3-3 )

6 、楼层标高抄测记录( 表 c3-4 )

7 、建筑物垂直度、标高测量记录( 表 c3-5 )

8 、沉降观测记录

复核、验线

(一)要求:

1 、各施工队测量组放线完毕首先自检合格后,方可向项目部测量人员申请验线。

2 、项目部测量员复检合格后,向监理公司申请验线。

3 、经监理公司复检通过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 、验线不合格,需立即改正,复检合格后,重新整理资料,申请验线。

(二)验线程序

(三)验线范围:

1 、监理验线范围:现场和作业面各级平面、高程控制点,各种分部、分项工程的定位桩点,基槽位置、几何尺寸和标高,各种关键部位的线。

2 、项目部测量员验线范围:除了以上监理验线范围内的必验项目,随时检查各种细部线,验线结果及时反馈各作业队,以便改正。

(四)施工测量验线工作的基本准则

1 、验线工作应主动及时,验线工作要从审核施工测量方案开始,在施工的各主要阶段前,均应对施工测量工作提出预防性的要求,以做到防患于未然。

2 、验线的依据必须原始、正确、有效。

3 、仪器与钢尺必须按计量法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校正。

4 、验线的精度应符合规范要求,主要包括:

( 1 )仪器的精度应适应验线要求,并校正完好。

( 2 )必须按规程作业,观测误差必须小于限差,观测中的系统误差应采取措施进行改正。

( 3 )验线本身应进行附合(或闭合)校核。

5 、必须独立验线,验线工作应尽量与放线工作不相关,主要包括:观测人员、仪器、测法及观测路线等。

6 、验线的关键环节与最弱部位,主要包括:

( 1 )定位依据桩位及定位条件;

( 2 )场区平面控制网、主轴线及其控制桩(引桩);

( 3 )场区高程控制网及± 0.000 高程线。

7 、场区平面控制网与建筑物定位,应在平差计算中评定其最若部位的精度,并实地验测,精度不符合要求时应重测。

8 、细部测量,可用不低于原测量放线的精度进行验测,验线成果与原放线成果之间的误差处理如下:

( 1 )两者之差若小于 1/

限差时,对放线工作评为优良;

( 2 )两者之差略小于或等于 限差时,对放线工作评为合格(可不必改正放线成果,或取两者的平均值);

( 3 )两者之差超过 限差时,原则上不予验收,尤其是要害部位,若次要部位可令其局部返工。

(五) 质量保证措施

1 、 测量作业的各项技术按《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程》进行。

2 、测量人员全部取证上岗。

3 、测量仪器和量具除按规定周期检定外,对经常使用的经纬仪、水准仪的主要轴系关系应在每项工程施工测量前进行检验校正,施工中还应每隔 1 ~ 3 个月进行定期检验校正。测量仪器和量具的使用应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应精心保管,加强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

4 、施工图、测量桩点,必须经过校算校测合格才能作为测量依据。

5 、所有测量作业完后,测量作业人

员必须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上报项目部测量员核验,最后向监理报验。

6 、自检时,对作业成果进行全数检查。

7 、核验时,要重点检查轴线间距、纵横轴线交角以及工程重点部位,保证几何关系正确。

8 、滞后施工单位的测量成果应与超前施工单位的测量成果进行联测,并对联测结果进行记录。

9 、加强现场内的测量桩点的保护,所有桩点均明确标识,防止用错和破坏。

10 、 为防止测量误差(系统误差、偶然误差和粗差),必须从人员、仪器、操作环境和管理四个方面解决。

11 、尽量选择最佳观测时间施测,在不利环境下施测的结果,应有严格的校核措施,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六)发生错误的改正:

( 1 )发现错误,应立即查明原因,向上级报告。

( 2 )对由此所施测的一切结果进行检核。

( 3 )对发现的错误立即纠正,有关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4 )填写错误追踪记录,并制定预防措施。

沉降观测

由甲方委 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主体建筑的沉降进行观测。

十一、配合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验线

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监督若干规定及实施细则(北京市人民政府 86 号令)的要求,施工方有责任和义务,配合业主对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的规划验线和规划验收工作,我们视业主工作是我们的工作。

( 1 )当我方按规划总图的楼座桩定出外控桩,并撒出外廊灰线后,供甲方请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验灰线。

( 2 )当结构施工到首层时,供业主请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来验线。

( 3 )当结构施工完毕,我们将汇总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进行结构审核的资料上报给业主 , 由业主报市规划主管部门对工程进行审核。

第6篇 建筑工程施工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班组是建筑施工企业最基层组织,加强班组安全建设是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关键。通过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意识,明确责任,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从而达到'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班组无事故'的目的。

2、班组长在班前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工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工具,服从工作分配、坚守岗位,不随便开动他人使用的施工机具、电气设备,增强安全生产自我防护能力,做到不违章、不冒险作业。

3、班组长利用上班前进行一段时间上岗交底:(1)清点班组人数;(2)讲评近期安全生产情况;(3)分配作业任务;(4)说明当天的作业环境、气候和安全操作要点,明确使用机械设备、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及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5)检查并纠正班组成员穿戴个人防护用品;(6)征求班组成员意见、建议。

4、班组长在班前班后进行(1)上岗检查:检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隐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2)下岗检查:落手清工作即工清、料清、场清。

5、班组长听从项目安全员的指导,接受安全检查,协助项目落实整改方案,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牙之中。

6、坚持每月开展班组讲评活动,并将班组讲评活动的内容,认真详细地记录在'班前安全活动'记录中。

7、认真落实项目施工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对无安全措施的,工人有权拒绝操作,同时立即报告或越级报告有关部门。

第7篇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一线建筑工人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

各项目部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单独报价。投标方报价的费率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费率。

各项目部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项目部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分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项目部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专业分包单位对所分包的专项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责。项目部及分公司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拨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违反本规定的,由分公司安全管理机构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附件: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

一、文明施工

(一)安全警示标志牌

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二)现场围挡

⑴ 市区主要路段不小于2.5m高,一般路段不小于1.8 m高的围墙;

⑵ 围墙材料可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砼砌块等墙体。

(三)五板一图 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监督电话、安全生产规定、文明施工、消防保卫五板;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四)企业标志 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代表本企业、本工程的标志

(五)场容场貌

⑴ 道路畅通

⑵ 排水沟、排水设施通畅

⑶ 工地地面硬化处理可采用:① 不小于10㎝厚的c20素砼;② 定型化的砌块等

⑷ 绿化

(六)材料堆放

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

(七)现场防火

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二、临时设施、现场办公生活设施

(1)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

(2)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饮水、休息场所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三、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一)配电线路

(1)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

(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

(3)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二)配电箱开关箱

(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

(2)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三)接地保护装置 施工现场应设置不少于三处的保护接地装置。

四、安全施工

(一)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

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 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另加两边防护栏杆和18㎝高的踢脚板。

(二)通道口防护

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的竹笆。

(三)预留洞口防护

用木板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

(四)电梯井口防护

设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门

(五)楼梯边防护

设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18㎝高的踢脚板。

(六)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

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

(七)高空作业防护

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其他(由各项目部依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第8篇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险距离,均应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4、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5、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6、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7、发现火警时候,都应迅速准确地报警积极参加扑救。

8、负责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难于消除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10、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9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1、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或根据具体情况随时召开会议。

2、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具体工作,由项目经理挂帅,经常性进行安全教育、检查、评比,切实做到抓生产必须管安全。

3、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网络,组织编制安全保证计划,制定管理目标和措施,按要素分解管理职能,明确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使全体职工人人讲安全、懂安全、抓安全。

4、教育全体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正确指导思想,经常利用会议、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法规、意识、技能和操作规定教育,使广大职工进一步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安全事故的危害性,以安全促进生产,安全带动效益。

5、安全工程师是本管辖范围内的安全责任人,必须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确保做到谁安排生产,谁负责安全交底。每一作业层面或每一道工序必须进行一次安全交底,班组长接受交底后必须传达到每一名工人,并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保证做到工前交底、工中检查、工后总结,把一切事故隐患消灭在初始的萌芽状态。

6、制定定期检查制度,明确安全检查内容,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力度。查思想意识、查制度落实、查安全设施、查机电设备、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按“ 四不放过 ”要求落实整改,对整改不到位,严格按项目部《奖罚细则》实施处罚。

7、坚持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发生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对举报重大安全隐患者予以奖励,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人和事要及时教育处罚,对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其当事人的责任,对予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及时上报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8、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严格执行方案先行的原则,专项方案须经总工程师或工程处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投入实施。

9、及时收集、编制、整理各项安全资料,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10、积极完成上级单位下达的创建目标和任务,完善安全保证体系,确保安保体系的有效运行,努力创建标化工地文明工地。

第10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用电制度9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用电制度(九)

①严禁私拉乱接、用电要报装,线路的架设和设备安装,必须符合供电部门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规定要求。

②严禁指派无证电工管电,如违返有关规定发生设备损坏和人员触电伤亡事故,再追究指派人员的法律责任。

③严禁金属外壳无接地装置的用电设备投入运行,低压用电设备应装漏电开关。

④严禁在高压电力线下修建楼房和堆建易燃物,易爆物品。广告线,电话线,电视天线不得与电力线同杆架设成混线。

⑤严禁私设电网,一线一地用电,切临时用电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要有安全措施并有专人负责,用电完毕必须断电拆除。

⑥严禁带电修理电气设备,禁止单人带电作业,必须进行带电作业时,应在技术熟练的电气人员监护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⑦严禁带电移动电气设备,危险场所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特别危险的金属容器(如锅炉、蒸发加热和管道等)内工作时,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伏,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车间,仓库的用电应符合防爆要求。

⑧严禁随时停、送电、停、送电

第11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使广大施工管理和操作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增强安全意识和素质,提高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2、安全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

3、新入企业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新工人上岗前,不管以前是否受过何种安全教育,都应按三级安全教育,总教育时间不小于40学时。

①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部组织,教育内容为劳动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形式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及有关事故案例教训等,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②项目部安全教育,由项目经理(或项目安全员)组织,教育内容为本工程特点、项目部规章制度、本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现场危险部位及安全注意事项、机械设备及电气安全事项和防火、防毒、防爆知识,防护用品使用知识等,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③班组安全教育由班长组织,教育内容为安全生产规章、纪律、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装置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本岗位作业环境危险部位和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使用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等,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工人变换工种(包括临时变换工种)必须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5、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教育档案,经三级安全教育新入场(厂)工人,应填写安全教育登记表,并履行签字手续,由项目安全员负责管理。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不得分配工作上岗作业。

6、对电工、电焊工、塔吊司机、架子工、机操工、起重机械作业、机动车辆驾驶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由企业负责管理,并建立培训档案。

7、施工现场应运用安全会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安全宣传标语、安全生产录像等多种形式进行教育,包括节日前后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以不断提高工人执行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自觉性。

8、项目经理每年度应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安全培训,其他施工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20学时的安全培训。

9、专职安全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每年度应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年度考核合格。

第12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制度

为确保公司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预报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断改善施工条件和作业环境,使施工现场达到最佳安全状态,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和财产安全,实现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部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制定本安全检查制度,凡属我公司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项目施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执行本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应依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1)和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规定,结合项目施工特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应保持检查记录。

第二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应通过安全检查,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利用安全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意识,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提高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通过安全检查达到互相学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取长补短,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安全检查按照经常性的、定期制度性的、突击性的、专业性的和季节性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四条: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应有检查记录,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除保持检查记录外,应对被检查方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隐患整改,经复查整改合格,进行销案。

安全检查中查出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被查方必须立即整改。

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应当场指出进行纠正。

被检查方负责人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进行“三定”(定人、定期限、定措施),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向安全检查部门(或检查人)反馈信息,申请复查整改结果,并做好书面记录。。

第五条:经常性安全检查。在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应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证施工正常运行。作业班组长或作业人员应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检查岗位作业环境的安全情况,作业人员安全防护设施配置和健康状况。

项目部安全员或安全值日人员每天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巡回安全检查,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巡回检查,检查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是否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检查作业人员的作业行为是否违反操作规程和程序。发现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并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

公司生产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施工员在检查生产过程的同时,应检查安全、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施工设备机具、环境和人力资源等投入是否得到有效实施,检查作业人员的作业环境和作业行为,存在隐患,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违规行为立即制止,责令改正。

质安部项目安全管理责任人,按照所策划的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方案,对施工全过程中的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安全管理记录,及文明施工实施督促、检查,对安全隐患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应跟踪验证整改的效果,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档案资料。质安部经理应对项目安全管理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管理策划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和目标管理实现情况,保持检查记录。

第六条:定期安全检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规定、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公司或项目部定期对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达标检查,属全面性考核性安全检查。

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带队,质安部、技术部、生产部等部门派员参加,质安部经理负责组织实施。检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状况及安全资料管理,应将逐项安全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检查方,巩固成绩,弥补不足,安全隐患由质安部负责下达整改通知单,并跟踪整改结果。

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安全员、施工员、机电员、材料员、分包方责任人(或委托人)、作业班组长参加,检查施工现场管理、各项安全设施设置的安全状况,作业人员的作业行为等,发现的安全隐患,项目经理应明确责任人负责整改,项目安全员负责跟踪整改实施并将实施结果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对于作业人员的违规行为应立即制止,责令改正。

第七条:专业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包括对井架物料提升机、塔吊、施工外用电梯、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用电、防尘防毒、压力容器等安装、使用、拆除的安全状态实施检查。由质安部经理或委托人组织实施检查,安装方案应由总工程师或委托人审批。

检查安装前的安装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安装单位的安装资质,安装人员的持证上岗;安装验收后的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安装验收后使用前的交接签字手续。

检查使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岗前岗后安全教育和交接班管理等使用、维护、保养管理。检查设施拆除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现场实施状况。

第八条:季节性及假日前后安全检查。因季节性气候特点引起台风、暴雨、暑天高温、严寒冬天可能给安全施工带来危害,质安部会同生产部应根据气象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气象警报及时通报项目部,采取相关预防措施,预防自然灾害的危害,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安全。质安部应会同生产部在节假日(五一、国庆、春节)前后应对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状况,防水、防盗、安全防护设施等安全防范措施的检查,应重视对节假日加班人员的安全教育。

第九条:每年安全月活动期间,围绕安全月活动主题,组织一年一次的安全月活动,结合活动的开展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安全治理进行检查、总结。

第十条:安全评价。按照《广东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和南海规划建设局的要求,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结果进行安全评价。评价意见、评价等级纳入公司员工业绩考核内容。

安全评价按五个阶段进行,安全评价应在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记录后。质安部按《标准》规定对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逐项检查评分,作出评价意见和评定等级,需要整改的应提出整改意见,发出整改通知单。各阶段安全评价在公司自评后报安监站作出安全评价核查。

(一)施工准备评价。在施工现场准备完毕后,对场地平面布局、围蔽、临时用电、用水、办公和生活设施进行评价。审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方案,填写“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开工前)审查表”,质安部作出审查意见报安监站核查。审查下列资料的符合性、针对性、实用性。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要求

(3)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专职安全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专项技术方案等内容。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5)安全教育制度。

(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7)物料提升机、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等设备和施工机具进场和安装使用管理制度。

(二)达标评价。在工程施工至下列进度时,由质安部进行达标评价,评价合格后,报安监站进行达标评价核查。

(1)房屋建筑工程地下室基坑超过3米时;

(2)地下室深度不足3米或无地下室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至二层楼面板钢筋工程安装完成时。

(三)结构施工评价。

(1)10层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至屋面板钢筋工程安装完成后,浇筑混凝土前评价一次;

(2)10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除施工至二层楼面进评价一次外,每完成10层时,分别评价一次。屋面板钢筋工程安装完毕后还应评价一次。

(四)装饰施工评价。在外脚手架拆除前,进行装饰施工安全评价。

(五)竣工评价。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进行一次工程竣工评价。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一式三份,按照评价书要求填写。分别由安全监督机构、施工单位(与施工竣工资料一并送人事行政部档案室)各存一份,另一份由建设单位归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第十一条:不论哪种形式安全检查记录和整改,都要对标做检查记录和评分。对存在的隐患,每级检查组负责人要向班组表出整改通知单,一式两份,并由班长签字,交班组一份,留档一份。整改通知单要明确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整改完毕后由安全员进行复查,复查通过后(如公司级所下整改应报公司质安部复查合格后),方可施工,并将整改情况存入档案。凡是在整改期限内没有完成整改的,按公司有关奖惩制度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质安部应对项目部施工现场各种形式安全检查进行汇编总结,每半年在公司内部采取文件、会议形式通报一次,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十三条:接受安全监督机构和上级安全监督部门的各种类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向检查部门反馈信息,申请隐患整改销案。

第十四条: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上规定望公司所属各项目

本部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公司质安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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