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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75

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制度

第1篇 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到超前管理,防患于未然,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根据《关于定期排查矿井重大事故隐患的规定》和《矿井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实施细则》及制止“三违”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 矿井安全隐患的排查

1、矿实行对安全隐患进行“三级排查”制度。即:由矿、科室、区队分级定期排查隐患、综合管理的办法。排查事故隐患的方法内容按《关于定期排查矿井重大事故隐患的规定》和《矿井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实施细则》执行。

2、每月1、10、20日由安全矿长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全矿井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分类,确定等级(即a、b、c三级)。并将隐患排查情况形成会议纪要,发有关单位落实整改。

3、每月25日之前安全通风科组织有关单位对本专业下月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同时总结当月安全隐患整改处理情况。“一通三防”由总工办负责整理;顶板管理、地测防治水系统由生产技术部负责整理;机电系统、运输系统由机电科负责整理;各专业的安全隐患排查及处理情况必须不少于一式三份,形成书面材料(分别送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自存一份汇报用,其他分管人员按需要分别发放)。

4、项目部每周三安全例会,把安全隐患排查作为主要内容之一,由安全经理、队长、技术负责人主持对本区队施工范围内下周安全隐患进行详细排查。排查内容应写明隐患项目名称、整改措施、预计完成时间、整改及验收负责人属日常重点管理项目的应写明日常重点管理整改负责人,同时总结本周安全隐患整改处理情况。

5、班组安全隐患排查:每班由班组长负责检查施工现场后,将存在隐患填入《现场隐患排查登记本》,并写明主要处理意见现场组织整改,安全员核实后,由班组长、安全员双方签字,安全员现场督促落实。

二、安全隐患的整改

1、矿分管领导是本专业隐患项目的整改总负责人,有关单位班组长是隐患项目整改的具体责任人,生产科负责协助分管副矿长做好隐患项目整改的日常管理工作。

2、专业部门必须根据安全隐患排查项目与有关单位制定详细的隐患处理措施,并做好检查落实工作。安监处、通风科将每月排查的安全隐患项目按要求给责任单位整改负责人。

3、科室每周排查的隐患,由科长负责组织整改,管理人员进行巡回检查验收,确保整改质量。

4、班组排查的事故隐患,由班组长负责现场组织整改,安全员现场督促落实。对班组无法解决的隐患,班组长和安全员要及时向矿值班人员汇报,并在隐患登记本上注明。矿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并负责落实解决。安全员、班组长要对现场未整改完的隐患进行现场交接签字,并作为检查考核的依据。

5、科室、班组排查的事故隐患,达到哪个等级 (a、b、c级),有关部门必须按相应等级进行管理。

三、安全隐患的验收

1、安全副矿长是安全隐患项目的验收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协助分管副总做好验收工作。

2、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验收负责人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对重大安全隐患项目在完成后,由矿先组织初步验收,然后申请公司验收,再报古交市局验收。

四、处罚

1、根据集团公司规定,矿井排查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期排查,对矿总工程师罚款100元,事故隐患不按期排查,且未形成书面材料,对分管负责人各罚款100元;科室不按期排查,对科室负责人罚100元,迟报一天对科长、技术负责人各罚50元;班组不按规定排查隐患,对班组长、安全员各罚50元。

2、已排查的隐患到期未整改完成,对整改负责人按以下标准罚款:每项 a级隐患对分管矿领导罚款1000元;每项 b级隐患对分管矿领导罚款200元,责任科长罚款150元;每项c级隐患对责任班组长罚款100元;每项隐患完不成对部门分管负责人罚款50元。

3、因专业安全隐患排查不细,漏排发生事故者对分管副职和科室负责人各罚款200元。专业排查不细、漏排被上级排查出的项目,每条对分管副总和科室负责人各罚50元;班组漏排安全隐患,每条对班组长、安监员各罚10元。

4、对不按期组织或参加验收的人员,每人罚款100元;因验收不负责任,安全隐患未整改完成而签字消号者,对参验人员各罚款 10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行政管理责任。

第2篇 对重大危险源现场施工安全的检查制度

1、    检查施工企业是否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是否符合程序,按规定应由专家论证审查的施工方案是否进行了专家论证审查,专家提出修改意见的,施工企业是否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2、    检查是否编制了专项安:全监理细则,专项安全监理细则的审批是否符合私·序;

3、    专项施工方案、专项安全监理细则是否进行了二级安全交底,并由交底人、被交底人双方签字确认;

4、    检查施工企业劳动条件、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安全用具、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劳动防护等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5、    检查是否按规定配备了符合资质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监护人员,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监护人员是否到岗尽职;

6、    检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7、    检查施工作业人员是否进行过岗前安全培训、三级安全教育、各类安全交底;

8、    检查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9、    安全监理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是否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发现隐患,并记好安全监理日记、安全监理巡视记录:

10、  对有关规定须进行旁站监理的关键施工部位、节点、重大危险源、风险点,安全监理应进行旁站监理,并做好安全监理旁站记录;

ll、‘  每周由项目总监组织有关监理人员会同施工企业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12、  每月由项目总监组织有关监理人员会同施:[企业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次全面的安全、文明检查,并做好标化、文明检查的月度评分记录;

13、  除定期检查外,还需不定期的进行季节性和专项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14、  对各项检查、日常巡视、旁站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或违章行为,尤其是多次指出尚未整改的,应开具安全监理联系单、安全监理指令书,要求施工企业及时整改,并做好复查工作:拒不整改的,可开具停工指令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3篇 运输安全设施检查试验制度

(一)为加强煤矿运输安全设施的检查、试验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运输事故,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运输专业“制度保障”中对运输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凡使用中的各种挡车装置,信号把钩工在交接班后必须检查一次;维修工每天早班接班后检查试验一次,填写检查试验记录。

(三)机电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每月必须对各种挡车装置检查试验一次,并填写检查试验记录。

(四)矿车、材料车及平板车的连接插销、电机车连接插销、三环链等用于斜巷时,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2 倍于其最大静载荷重的拉力试验;用于平巷运输时每 2 年进行一次

2 倍于其最大静载荷重的拉力试验。

(五)立井提升容器与提升钢丝绳的连接,应采用楔形连接装置。每次更换钢丝绳时,

必须对连接装置的主要受力部件进行探伤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楔形连接装置的累计使用期限:单绳提升不得超过 10 年;多绳提升不得超过 15 年。

(六)运输设备的连接装置必须指定现场人员对其全面检查,发现影响安全提升运输的连接装置,及时隔开送修,不得使用。

(七)倾斜井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

(八)钢丝绳的绳卡应根据 gb/t29086-2022 并结合钢丝绳的直径合理选择。绳卡数量:钢丝绳直径小于等于 18mm 的不少于 3 个;钢丝绳直径 18 ~ 26mm 的不少于 4 个;钢丝绳直径 26 ~ 36mm 的不少于 5 个;钢丝绳直径 36 ~ 44mm 的不少于 6 个;钢丝绳直径 44 ~ 60mm 的不少于 7 个。u 型环的内侧净距应比钢丝绳直径大于 1 ~ 3mm,绳卡安装要一顺,且 u 型卡环放在返回的短绳一边,等距(6 ~ 7 倍钢丝绳直径)排列。卡扣的螺栓必须拧紧,直到绳被压扁 1/3 ~ 1/4 直径为止,且有防松装置.

第4篇 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矿井安全质量管理,细化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考核,夯实矿井安全生产基础,实现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动态达标、高位达标,现制定《掘进专业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验收及考核管理办法)),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细化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职责

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制度制定、组织协调、检查验收和考核工作:技术主管负责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文明生产标准及实施办法的制定、检查验收和监督整改工作;副组长(副总工程师)负责制度的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现场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共同监督检查安全质量监督员和安全质量验收员的工作质量,并制定考核细则。

每个掘进队设置安全质量验收员一名,负责各班组工程质量、工作量、文明施工的验收考核工作,应在三班交接班期间现扬验收,必须公开、公正,公平。验收员必须对迎头至本工区所负责的最后一个岗点范围内的所有设施、设备、顶板、安全生产标准化及文明生产详细检查,严格按照《收尺制度))进行奖罚,填写《掘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表)),当天公布,并将严重问题向分管领导汇报、处理。

每个班组必须配置兼职安全质量监督员一名,不得由班长或副班长兼职。安全质量监督员主要负责班组巷道工程质量,综合防尘、运输设备设施、局部通风、巷道卫生、施工图版、掘进安全设施、机电设备管理、顶板管理的动态监督检查和整改工作,具体负责巷道中腰线的检查和延伸、支护质量的监督、设备设施的定置管理、巷道沿线文明卫生的检查,料场的动态管理等内容。班长是当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落实和整改工作,应听从安全质量验收员的指导和安排,保证本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掘进机司机、钻车司机、防尘工等岗位工,分别保持职责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完好、整洁卫生、物品定置管理。每班配齐锚杆拉力计、扭矩扳手、锚索拉力计、尺杆等检测和验收工具,工具不齐全或不完好由当班安全质量验收员负责。

二、完善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标准

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及矿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要求,加大岗位作业标准的学习力度,认真组织学习培训,促进职工岗位作业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制定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细则,增加隐患排查、三率”考核。

三、加大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考核

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行日常检查验收与动态检查验收相结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日常检查制度,对班组不能动态达标的生产班组,坚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制定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台帐,重点记录动态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情况,作为考核班组的基础资料。

第5篇 烧结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  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确保职工人生安全和健康,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工作,更好地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烧结厂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3  管理内容和要求

3.1  执行原则

3.1.1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检查(以下简称安全检查)是指为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减轻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各种检查活动。特种设备的检测是一种特殊的安全检查,其检测要求按国家有关要求办理,但特种设备的使用部门对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应按本制度进行。

3.1.2 安全检查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企业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程、危险源(点)及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岗位特点以及生产要求进行。

3.2  安全检查的组织

3.2.1 各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检查工作绩效负责,各级从业人员对所从事的安全检查的绩效负责。

3.2.2  在日常工作中,安全科是烧结厂安全监督检查机构,有权对全厂任何部门和个人的安全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负责对本厂的安全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3 各部门、人员要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及时的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3.3  安全检查与隐患处理

3.3.1  各级从业人员日常安全检查

3.3.1.1  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时对自己所处的环境进行检查确认,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3.3.1.2  岗位操作人员应对所管区域、所管设备按班进行安全检查工作,交班前和班中都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对易发生事故或留下隐患的部位要随时检查,对重点控制设备要随时监控,确保安全运行。

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人员沟通处理并向班组长或安全员汇报,并记入《交接班记录本》中。

3.3.1.3  班组长每班对本班组人员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执行规程情况、生产现场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记录在班组运行和点检记录中,要保证每天对本区域做到普检,不留死角和盲区。

非车间领导、区域带班人员参照班长检查要求执行,对抽查和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并对相应问题进行处理。

3.3.1.4  车间安全员(含兼职)应对所管区域进行不少于每天一次的巡检,每周至少对一个班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每周至少抽考两名岗位操作人员安全规程或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检查结果应做好记录。安全员因故不能参加检查时,由车间安排其他人代行职责。车间其它专业人员在检查本专业工作时应同时检查本专业所负责的安全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3.3.1.5 车间(正副职)在检查生产(检修等)工作的同时应检查安全工作。每周至少要组织一次安全专题检查,要保证每月对本车间域做到普检,不留死角和盲区。每月至少对一个班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做好相关记录。

3.3.1.6  厂级领导应分别建立以车间为单位的检查队伍,每月至少对本厂进行两次安全检查。

3.3.1.7  各级领导在开展各项专业工作时,安全检查要与专业工作同步进行,确保身边无隐患、无违章行为。

3.3.2   专业(职能部门)安全检查

3.3.2.1安全科每月组织对厂级危险源(点)检查一次,每周对作业现场进行一次隐患和违规违制检查,安全人员按管理范围每日进行日常安全巡视检查。日常工作中要对防火情况进行检查;对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检修动火的,要检查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3.3.2.2技术科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时,要组织对其安全性进行确认,在进行新产品合同评审时,要对工艺进行安全性确认;在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查时,要确保产品不影响后续工序的安全生产。

3.3.2.3 机动科在对设备进行检查时,必须同时检查设备的安全装置;在对设备使用与维护规程进行检查时,必须同时检查其安全使用要求完善情况、岗位人员熟知情况以及落实情况。每年春检中必须组织一次工业建筑物安全大检查,检查必须有材料或记录。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对电气设备、线路、煤气设施、特种设备的状况进行检查。

3.3.2.4 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专业)要加强劳动纪律检查,杜绝脱岗、睡岗、酒后上岗现象发生;对安全专业提出的考核、奖惩落实情况要进行抽查;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及配置要及时进行检查,不出现特种作业人员短缺的情况;在进行劳动组织检查时,要检查人员配备情况是否有利于安全工作。

3.3.2.5综合办公室(行政管理专业)必须加强对饮用水卫生、办公楼卫生保洁人员的管理和检查。确保不发生人员食品中毒和安全事故。后勤管理人员应加强对食品卫生、冷饮管理的检查。

3.3.3   专项安全检查

3.3.3.1  在高温雨季来临之前及期间,各专业系统要按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对厂房建筑、防触电、防雨、防汛、防雷电、防中暑等专业工作的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3.3.3.1.1  防风、防雨、防汛、防雷击、防触电各项措施的完善与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3.3.3.1.2  高处悬浮物清理情况,风载荷大而不牢固的设施加固情况;

3.3.3.1.3  各变配电站、低压配电室防、排水措施,室外电气设备、工具、闸箱、防雨设施到位情况;     3.3.3.1.4  避雷装置检查情况,特别是高压电站、变配电所等重点部位的避雷装置;

3.3.3.1.5  高压操作配备的绝缘用具是否完好、有效; (高压绝缘用具的检测及高压用电设备的预防性试验以及防雷设施的安全检测应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使用部门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3.3.3.1.6  移动式电气设备、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是否齐全有效和是否进行了定期检查;

3.3.3.1.7  检查相关人员触电抢救知识的掌握情况;

3.3.3.1.8  患有高温禁忌症者调离高温岗位情况;

3.3.3.1.9  防暑饮料、药品落实到位情况,防中暑措施落实情况;

3.3.3.1.10危险场所安装警示标志情况。

3.3.3.2  在冬季来临之前及期间,各主管专业系统要按职责分工分别组织防冻、防火、防滑、防交通事故、防煤气中毒等专业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3.3.3.2.1在用压力容器避免冻结措施落实情况;

3.3.3.2.2 检查处理各类管道“跑、冒、滴、漏”情况和工作面、道路、铁路、平台、走梯等处的结冰隐患,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情况;

3.3.3.2.3   防寒用品的配备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状况;检修(施工)现场防滑设施的建立和措施的制定情况;高处冰锥清理情况;

3.3.3.2.4  彩钢瓦和其它轻质板顶、板墙及高层建筑顶部牢固可靠情况,是否存在悬浮物;

3.3.3.2.5  加强对电器装置、线路及其电缆桥架的巡视检查,防止杂物搭在电气设备或线路上而造成事故;

3.3.3.2.6  强化对厂内机动车等机动车辆的各种灯光、反光镜、刹车装置的检查,确保齐全灵敏可靠,做到安全行驶;

3.3.3.2.7加强对所管煤气设备(安全附属装置)特别是煤气水封的检查。使用电加热器要经机动科同意,并有防触电的措施;

3.3.3.2.8  加强对夜间照明的检查,确保人员出行安全。

3.3.4   定期安全检查

3.3.4.1  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3.3.4.1.1  各级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安全工作要求情况;

3.3.4.1.2  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执行情况;

3.3.4.1.3  安全生产制度体系、管理体系、安全机构网络体系建立健全及制度规程发放情况;

3.3.4.1.4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情况;

3.3.4.1.5  现场隐患、尘毒治理情况;

3.3.4.1.6  检修、施工安全措施制定及执行情况;

3.3.4.1.7  特种设备、特种作业管理情况;

3.3.4.1.8  各类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情况;

3.3.4.1.9  各级危险源(点)管理情况;

3.3.4.1.10  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3.3.4.1.11  各类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

3.3.4.2  春、秋季安全大检查(两级)

3.3.4.2.1  组织领导:春、秋季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由厂长和安全、设备、技术、办公室、及各车间负责人组成。

3.3.4.2.2  春、秋季安全大检查专业检查组具体分工:

3.3.4.2.2.1  现场管理、工艺技术专业组:技术科

3.3.4.2.2.2  机械设备、厂房建筑专业组:机动科

3.3.4.2.2.3  五防安全专业组:综合办公室

3.3.4.2.2.4  劳动组织专业组:综合办公室

3.3.4.2.2.5  物料管理专业组:机动科

3.3.4.2.2.6  安全管理专业组:安全科

3.3.4.2.2.7  规章制度专业组:综合办公室

3.3.4.2.2.9  能源介质、环境治理专业组:生产科、3.3.4.2.2.10  行政后勤专业组:综合办公室

各专业组对口复查,要结合本专业要求,制定本专业的安全检查表,查管理基础、查现场、查专业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3.3.4.2.3  春、秋季安全大检查步骤时间:

3.3.4.2.3.1  春(秋)季安全大检查每年根据公司安排时间进行,常规安排在每年的四月中下旬(十月上中旬)为各部门自查自改阶段,;五月中旬(十月下旬)为公司复查阶段,有关专业处室进行专业检查及讲评交流;六月上旬(十一月中旬)为综合讲评阶段。

3.3.4.2.3.2  厂检查组在五月上旬(十月中旬)对各部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验收。

3.3.4.3  在每年“五.一”节前、“十.一”节前、“元旦”节前、“春节”前各部门各级要组织定期安全检查工作,也要按逐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安全检查工作。

3.3.4.4  在定期安全检查工作时,基层班组要组织岗位人员对所管区域、所管设备进行普查;车间组织对重点区域、班组进行普查,一般区域、班组抽查;有安全主管部门有针对性的对下级综合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3.3.4.5  在定期安全检查工作中,各级行政领导要参与安全检查工作,并有安全检查记录。

3.3.4.6  在厂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工作中,各部门要将本部门安全检查的情况报安全科, 安全科要对有关部门落实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3.4.7  定期安全检查要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有针对性的进行。

3.3.5   事故措施及重点部位安全检查

3.3.5.1  轻伤事故发生后,由所在车间对预防措施进行自检,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查,安全部门在接到报告之日起一周内对其进行复查,形成正式复查意见。

重伤以上事故发生后,由所在相关部门对预防措施进行自检,厂主管领导组织专案领导小组进行综合检查,向公司申请复查,由公司安全部门形成正式的复查意见。

对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的各类人身险肇事故(含设备、技术、消防等专业管理的事故)发生后,所在车间必须立即制定预防措施,由安全科会同主管专业部门对其措施进行复查。

3.3.5.2  各级危险源(点)及其控制措施和因故暂时整改不了只能采取监控措施的事故隐患,要根据其级别,班组按班、车间按日、厂级按周进行检查。检查主体为对应级别的负责人或分管专业。

3.3.5.3  对虽不是危险源(点)但一旦失控则可能导致较大伤亡的重点控制设备设施、部位要参照上一款执行。这些设备设施具体检查项目由各相关部门确定。

3.3.6   安全检查表

3.3.6.1  安全检查表分为对物(设备设施、工具、环境、区域)的安全检查表和对管理的安全检查表。

3.3.6.2  针对管理的安全检查表是检查部门对被检查部门安全管理方面进行检查的动态安全检查表,在定期或专项安全检查工作时,相关部门应制定对管理的安全检查表,并按安全检查表的项目进行检查,检查结束时形成安全检查通知书交被检查部门。本条以下所称安全检查表均为对物的安全检查表。

3.3.6.3  各部门应根据各自管理内容进行检查,填写部门安全检查表并做好记录。

3.3.6.4  对新投入使用的设备使用前必须按已制定的安全检查表全面检查并由检查人签认后方可使用,对没有对应安全检查表的新设备则应按安全规程、设备使用说明书及确认制的要求检查后方可使用。

3.3.6.5  所有已签认的安全检查表由所在部门统一保管,主管领导签字认可。

3.3.7   检查记录及隐患和问题处理

3.3.7.1  班组及岗位操作人员(一线人员)安全检查记录在安全检查表签认和班组安全记录上体现。

3.3.7.2  各专业及车间以上领导安全检查内容必须有书面记载,能体现所进行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较大问题在报主管领导的同时必须报安全科备案。

3.3.7.3  安全专业人员(含车间兼职安全员)检查内容做好记录,由主管领导每月签认一次。

3.3.7.4 对各类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或问题要有记录。作业区填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项目落实登记表,隐患或问题记录要具体、清楚,要明确整改时限及负责人或控制措施;相关部门对暂时整改不了的隐患和问题要有记录,要有整改计划和控制措施,重大隐患要上报安全科,由安全科汇总上报公司安全部门;安全部门设立重大隐患台帐或记录。

3.3.7.5  相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可下发安全检查通知书,通知书由部门统一管理,保存两年。

3.3.7.6  隐患(问题)的整改原则是“三定、四不推”(三定:定整改措施、定责任人员、定完成时限,四不推:岗位能解决的不推向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推向作业区,作业区能解决的不推向厂、厂能解决的不推向公司),一时解决不了的要采取控制措施,并落实到岗到人。隐患及措施要告知相关人员,避免发生伤害事故。

3.3.7.7  对已经整改或采取控制措施的问题、隐患,必须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进行随机或定期检查,以保证问题、隐患的根除或有效控制。

3.3.7.8  对查出的各类隐患和问题要查找出管理原因,要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领导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处理,防止反复。

3.4  安全检查通知书的形式、要求

3.4.1  安全检查通知书应按年编号,有签发人、批准人、被下达部门名称、存在问题详细情况、检查时间、要求反馈时间、签发部门名称(加盖公章)。必要时应注明判定隐患或问题的依据,考核的依据和幅度。

3.4.2  安全检查通知书分为“不安全指令书”、“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

3.4.3  不安全指令书

3.4.3.1  安全部门提出意见,由厂级领导或专业职能部门领导签字,加盖公章下发执行。不安全指令书为一式两份,签发部门自留一份,被下达部门留一份。     3.4.3.2  下达“不安全指令书”的范围:     3.4.3.2.1  严重威胁从业人员人身安全的不安全隐患或问题,情况紧急,必须立即整改的;

3.4.3.2.2  问题虽不十分紧急,但一旦发生,后果十分严重,容易发生重大事故或多人事故的不安全隐患;

3.4.3.3  接受指令书的部门,按指令书所指项目无条件立即组织整改,并于三天内向下达指令书的部门反馈处理情况,签发指令书的部门在一周内派人跟踪复查后签认。     3.4.4  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     3.4.4.1 由安全部门提出意见,由专业职能部门领导签字,加盖公章下发执行。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为一式两份,签发人自留一份,被下达部门一份。     3.4.4.2  对一般性隐患(问题)下发“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     3.4.4.3  接受通知书的部门,按通知书所指项目立即组织整改,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订整改计划,并采取控制措施,并于一周内向下达通知书的部门反馈处理情况。

3.4.5  对被下达“不安全指令书”、“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的部门和有关责任人,以及其它违反安全制度、规程的部门和个人,安全部门有权下发“考核通知单”。

3.4.6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收“不安全指令书”、“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也不得推诿。

3.4.7  对冒险蛮干的部门和个人,安全检查人员可以视情况停止其作业,责令其按要求整改后方可恢复生产或施工。

3.5 安全专业检查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3.5.1  安全专业检查人员根据需要可以调用被检查部门的相关资料,进入被检查部门相关区域,询问和抽考有关人员,参加有关会议,对现场或实物拍照、录像、采样。被检查部门应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3.5.2  安全专业检查人员必要时可以扣留被检查部门违规的工具、记录等。

3.5.3  安全专业检查人员行使检查职能时应遵守相关部门的相关制度,尊重被检查部门和个人,文明检查。

3.5.4  安全专业检查人员的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部门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6    附    则

3.6.1  各部门参照本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可制定各自的安全检查管理制度,但检查要求不得低于本制度。

3.6.2  本制度由安全科负责解释。

3.6.3  本制度若与上级下发的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相抵触,以上级颁发的文件为准。已颁发制度有关内容与本制度相抵触时,执行本制度。 3.6.4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6篇 矿山安全检查制度范本

矿山安全检查制度4

安全生产检查是制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设备、环境的不安全因素,通过安全检查,从而规范员工的作业行为,保证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到位,保护职工在劳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正常有序进行,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1、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度

①公司安全部每月对各分公司安全生产情况检查不少于两次,月底要组织一次安全检查评比,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②公司安全部和相关部门不定期对分公司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

③公司每月由安全部、生产部、技术部、保卫部、资产部组成联合安全检查组,对全公司生产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参加的成员部室要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制定相应的安全检查内容,使检查做到全面、细致、不留死角,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公司进行通报。

④分公司安委会每月十日、二十日、三十日组织三次安全大检查,以安全科为主,参加人员有分公司安全生产经理、安全科和生产科长、车间主要负责人等。

⑤各职能科室每月组织一次专业性安全检查。

⑥各生产车间每月车间主要负责人组织对车间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

2、各级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各级领导上岗检查,必须严格执行领导下井跟班制度,分公司经理每月最少组织检查一次安全检查,安全生产副经理每旬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生产车间和班组要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各级安全检查要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落实专人负责、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对违章违纪现象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

3、专(兼)职安全员巡回检查制度

①分公司安全科除每月三次大检查外,还要有针对性的进行不定期检查,特别对重点危险源必须检查一次。

②专职安全员跟班上岗,对本班组必须进行巡回检查,并将本班检查情况和落实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安全科。

③班组兼职安全员,班班巡回进行检查。

4、季节性、节日检查制度

①公司、分公司每年在雨季、冬季要有组织的进行两次季节性安全检查。

雨季重点对矿山、尾矿库的防洪、防汛进行安全检查,及其它防洪、防汛、防暑、防雷电等进行安全工作检查。

冬季重点对井下巷道、矿山道路的防冻、防滑进行安全检查,并对有火炉的作业场地和工作室进行防火、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检查。

②车间、班组要做好五一、国庆、元旦、春节前后的节日性安全检查工作。开展反松动、反麻痹、反侥幸、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活动。要做好职工思想工作,严禁酒后上岗。

5、隐患复查制度

对于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较大安全隐患,到整改期限时,必须进行复查验收,全面实行“谁复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使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各种安全检查要领导带头、亲自组织、认真进行,并严格落实整改责任人,按规定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反馈信息,形成闭路,做到有检查、有落实、有整改、有考核。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将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罚,对所查安全隐患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及时进行整改,对于不按期整改者、拒不执行整改者或整改不彻底的,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罚。对不健全的规章制度,责令有关部门及时补充完善。使安全检查具有实效性,真正保证规程、制度严格执行,整改责任落实到位,确保职工安全与健康,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第7篇 安全检查评比奖惩制度

1、 安全检查评比奖惩是现代施工中采用的一种手段,主要是达到强化规范施工,提高施工管理水平,确保人身安全不受到侵害,财产不受损失为目的。

2、 施工过程中加强检查,促进施工过程中安全防护有效进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进行有组织定期检查及日常自行检查相结合,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评比,达到奖优罚劣,促进全员提高安全生产的意识。

3、 应根据工程实际及施工状况,列表打分的形式组织检查,根据检查目录列表,每项分别打分,累加最后名次,进行通报,或以罚款奖励通知的形式下发执行。

4、 检查项目必须覆盖全过程,包括营区、办公区、生产区等的环境卫生,职业健康,文明施工在内的检查,检查过程应保存所有记录存档被查。

第8篇 物业项目管理处安全检查制度

为确保本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达到安全工作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处自检。

1.各管理处所属各岗位,每日下班时进行例行安全检查。

2.管理处所属重点、要害部位、除所在岗位员工每日进行检查外,管理处安全工作负责任人应每日检查。

3.各管理处每周由安全工作负责人负责对本管理处所属各岗位进行安全检查。

二、安全秩序部专职检查。

1.安全员每天对全小区进行三至五次巡视检查。

2.安全秩序部每月对各小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三、公司级安全大检查。

每年的6月、12月进行由公司安委会组织的全公司安全大检查。

四、不定期检查。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要求由安全部门按规定进行检查。

五、要求:

1.检查工作要细致、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按要求及时整改。

2.检查应有详细记录。

六、本制度的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9篇 某商城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积极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是**商城安全保卫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做到防火检查经常化、制度化、群众化、规范化、确保**商城安全。

一、由**商城物业管理中心领导与公安、工商组成防火领导小组,组织保安人员对商城进行防火检查。

二、防火检查做到每天早、中、晚交接班要进行一次检查之外,还要定期检查,并做好值班检查记录。具体由公安、保安为主,由公安执勤点负责落实。

三、重大节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重大活动等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四、夜间检查,夜班同志做到对商城的灭火器材、电源、火源等是否有异常情况,发现情况及时处理,消防隐患。

五、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要逐条记录,并提出整改意见和采取措施。

**商城物业管理中心

二o一一年三月四日

第10篇 中建五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中建六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制度分为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二、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方案、查隐患、查整改、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指挥操作行为、查安全防护用具使用、查设备、查伤亡事故的处理等。

三、安全检查的形式,根据检查的范围、目的、内容而定,主要有定期检查、专业性检查、经常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特殊性检查和突击性检查等。

四、专业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应由企业或项目有关业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某项专业(如:深基坑、高大脚手架、起重设备、运输设备、消防、压力容器、防尘防毒等)的安全问题或在施工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及预防惯性事故(如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等)进行单项检查。此类检查也可以结合单项评比进行,参加专业安全检查的人员,主要应由专业技术人员、安全技术人员和有实际操作、维修能力的技术工人参加。

五、经常性安全检查。主要由项目、施工班组等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所进行的经常性预防检查。通常有:

(1)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2)班组进行班前、班中、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同时检查安全。

六、季节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风季等)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

七、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春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的检查。检查应由单位领导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节日加班,更要重视对加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同时认真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八、根据企业和项目需要,可以开展突击性检查,主要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以及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等。

九、项目还要开展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1)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安全检查,随时发现不安全因素、消除隐患,对不能自我整改、控制的隐患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及时汇报。

(2)互检:班组之间开展的安全检查。可以做到互相监督、相互交流经验、共同遵章守纪。

(3)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无误或合格,方能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如:脚手架、井字架与龙门架、塔吊、基坑防护等,在搭设好使用前,都要经过交接检查。

十、安全检查可以通过采用安全检查表和实测实量的检测手段,进行定性或定量的安全评价。

十一、受检单位负责人对上级部门查出的隐患,按照“三定”

(即定人、定期限、定措施)要求整改完成后应及时通知上级部门进行复查,经复查整改合格后,进行销案。

十二、对由施工企业能力不能消除或超出其职责范围的隐患,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由工程建设相关方进行共同研究整改方案。

第11篇 搅拌站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形式

(一) 日常检查

1、副站长随时地对搅拌站内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副站长经常检查施工环境,机具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及时汇报,监督检查搅拌机司机人员情况,确保正确操作,保障施工安全。

3、操作司机岗位持证上岗,主司机、副司机作好自检互检工作,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和不规范的操作行为。

4、操作司机班长,副班长岗岗员检查制度。每一班作业必须设一名固定的安全监督岗岗员,负责本班次搅拌机生产的监督检查。司机班长,副班长必须由责任心强、有经验、有技术的岗位工人兼任,主要职责:检查本班次人员、搅拌机的安全工作情况,监督操作过程,保证混凝土质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定期检查

1、副站长每月23~27日组织1次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检查中要求积极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并作好记录。

(三)、专项检查

副站和搅拌机司机人员在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进行专项检查、验收。

(四)、节前节后和季节性检查

节假日前后搅拌站站长,副站长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重大节假日、重大政治活动期间,防止从业人员纪律松懈、思想麻痹。

(五)、开机前的检查

搅拌机开机前,站长,副站长组织技术室试验人员,搅拌机操作司机对开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做例行检查,检查是否搅拌机计量系统是准确,机械运转过程中是否有异常。

二、检查的依据:

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企业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指导书等。

三、检查的方法:

1. 组织领导: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根据检查要求配备检查人员,合理分工。

2. 目的明确: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明确检查的目的和检查项目、内容及标准。

3. 检查记录:检查记录要认真、详细,特别对隐患的记录要具体。隐患部位、危险程度及处理意见等要记录清楚。

4. 整改:安全检查的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整改、复查、销案。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登记外,要求部门限期、定人、定方法地进行整改。对有即发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要责令停工进行整改,只有当事故危险隐患解除后,经检查人员确认,方可继续生产。对于违章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应当场指出,进行纠正。安全负责人对整改的部分要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方可进行销案。

第12篇 安全带、安全网检查试验制度

一、 检查及试验要求:

安全带及安全网应定期检查及试验,每月由使用单位安全员做细致检查,每隔6个月由起重班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承载试验。

二、 检查试验要求和具体内容:

1. 安全带进行静荷重试验:试验荷重为225公斤,试验时间为   5分钟。试验后,检查安全带有无以下现象:

(1) 安全带应无破损、断裂、变质等缺陷,铆钉无明显偏位,表面平整,组件完整。

(2) 绳索、编织带无脆裂、断股或扭结。

(3) 金属配件无裂纹、无焊接缺陷、无严重锈蚀。

(4) 挂钩的钩舌咬口平整不错位,保险装置完整可靠。

(5) 活梁卡子的活梁灵活,表面滚花良好,与框边间距符合要求。

2. 安全网检验:

(1) 检查主绳有无断股、烫伤、烧伤、有无腐蚀。。

(2) 检查主网网眼有无破损、断股、腐蚀。

(3)网体有无严重变形, 试验绳按规定试验合格.

三、 安全带试验安全措施:

1. 试验前将试验现场用安全围栏围好,悬挂试验标示牌,非试验人员禁止入内。试验应由专人操作,专人监护。

2. 试验严格执行《安规》有关规定,试验过程中避免不正当的操作方法。

3. 试验后仔细检查安全带各部位,不符合标准的一律报废。

4. 记录要认真仔细,以便下次准确掌握定期试验时间。

5. 酒后及精神不振者严禁进行试验工作。

6. 试验现场应物放有序,试验后场地应清理的干净整洁。

7. 试验时按要求掌握时间和试验的拉力。

8. 注意不能误动现场其它设备设施。

9. 试验安全带用的电动葫芦必须是合格的电动葫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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