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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和巡查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3 热度:89

安全检查和巡查管理制度

第1篇 安全检查和巡查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和巡查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项目部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发生,确保现场安全生产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建的桥梁、公路、隧道及其他所有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督检查。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3《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3.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3.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4.职责

4.1安全检查工作在公司经理(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在分管安全的公司安全副经理(项目安全副经理)、公司(项目部)安全部门负责人主持下,由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归口管理。

4.2公司、项目部、工区、协作单位、作业队(班组)相关人员应依据岗位安全职责,对各自承担和完成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有法律责任。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基本要求

5.1.1各项目部应根据各自施工现场、驻地及不同季节,结合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认真组织、落实安全巡回检查制度,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现场应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安全管理。

5.1.2检查人员应本着对项目部和职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检查、严格执法,对各种可能危及安全的行为和隐患要敢于及时制止,并提出整改要求和处罚,防范建议,尽量减少事故隐患,杜绝违章行为。

5.1.3现场检查完毕后进行安全检查总结,通报安全检查结果,并将参加人员,查出的隐患及其整改要求和期限等详细记录。

5.1.4确因资金和技术等方面的原因而一时难于解决的问题,要制订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限期解决。

5.2检查内容

1)查意识:以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为依据,对照检查各级领导和职工是否重视安全工作,人人关心和主动搞好安全工作,使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在部门和项目部得到落,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检查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违章指挥、违章作的行为是否及时得到纠正、处理;特别要重点检查职能部门和项目部是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否达到齐抓共管的要求;是否有无关人员进入专业区域;是否指定专人对危险作业进行现场管理;现场物资堆放和存储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范和技术要求。

3)查措施:检查是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实施,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符合岗位特点的安全操作规程。

4)查隐患及整改:检查劳动条件、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安全用具、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品管理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要求。检查是否严格按照整改要求

及时落实整改,检查是否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5)查事故处理:检查有无隐瞒事故的行为,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是否制订了防范措施,是否落实防范措施。凡检查中发现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处理事故,要重新严肃处理,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6)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7)查组织:检查是否建立了安全领导小组,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安全机构,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按照规定配备。

8)查岗位责任:检查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人员的岗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一岗双责执行情况。

9)查教育培训:新职工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是否经过培训、考核持证,各级领导和安全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培训。

10)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是否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11)查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是否齐全到位。

12)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消防应急预案、食品急性中毒事故应急预案的建立及演练。

5.3检查方法

1)看:看施工现场的环境和作业条件、看实物和施工人员的实际操、看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所做的记录和资料、看施工安全设施等。

2)听:听汇报、听介绍、听反映、听意见或批评、听建议、听机械设备的运转响声或承重物发出的微弱声等。

3)闻: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包括易燃易爆品、油料、化学材料、腐蚀物、有毒气体等的泄漏或挥发进行辨别。

4)问:向项目经理部的某项工作和作业有经验的人询问工作中的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对影响安全的问题进行详细询问。

5)查:在企业内部除了在现场查明问题、查出隐患、查对数据、查清原因、追查责任外,还可以查阅相关的事故、职业病记录,从中发现在本项目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与不利因素;从企业外部获取信息。从有关类似企业、类似项目、文献资料、专家咨询等方面获取有关危险源和不利因素信息,加以分析研究。

6)测:对重要的施工控制点进行测量;对重要的施工机械、安全防护设施以及重要的附件进行测试;对重要的物资进行检测以及必要的试验或化验。

7)析:实事求是分析安全事故的隐患、原因;弄清事故的时间、地点;研究事故受害者的工作环境、本人的情况,包括身体思想状况,作业中的工具、材料、机具设备情况,技术交底情况,对操作规程是否熟悉,是否持证上岗,现场管理情况等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是哪些不安全因素,是如何诱发事故的等。

5.4检查形式

分为节假日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性检查、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查等五种。

5.4.1节假日检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前3—5天进行综合安全检查,督促其认真抓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5.4.2季节性检查:结合防雨防洪、防暑降温、防寒防冻、防雷电等季节性安全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及早布置、落实防范措施。

5.4.3专业性检查:配合安全卫生监督机关、公安交警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部、特种设备、易燃易爆物品、重点工程施工、新产品使用、消防、车辆及人员审验等进行专业安全检查。

5.4.4经常性检查:各级单位负责人及工程技术、安全管理、设备物资等部门,坚持对关键设备和危险施工区(面)及安全操作进行经常性的日常检查、监督。专、兼职安全员或生产带(值)班负责人,要经常深入工地巡查、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隐患。作业队(班组)负责人每天要深入班组作业一线,做好班前、班中、班后岗位安全检查。职工每天作业前,对自己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安全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作业。

5.4.5定期安全检查:除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项目部除随时进行安全检查外,每月必须组织定期安全检查;作业队及班组每周进行一次定期安全检查。

5.5检查实施

5.5.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1)班检查:作业队(班组)安全员每半天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巡视检查一次,实施班前、班中、班后岗位安全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2)日检查:带班领导、项目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对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安排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做好记录。

3)周检查:每周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各相关人员参加,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4)月检查:每半月由项目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项目安全、质量、技术、物资设备等人员参加,对施工项目(包括作业班组)进行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

5)季度检查:公司领导组织安全科及相关部门参加,对各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验收检查。

5.5.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现场进行安全防护、用电安全、机械安全、消防安全等专项检查。

5.5.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由公司领导组织安全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参加,对各项目进行春季安全大检查;暑期安全检查(防汛、防暑降温、电气);秋季安全大检查;冬季施工“五防”检查(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防坍塌);安全月检查;质量月活动检查;危险管理点检查。

5.5.4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

公司领导带队,相关部门参加,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特殊节假日,对各项目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消防等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

5.6检查重点

5.6.1公司组织的安全工作检查重点为:

1)查意识贯彻落实上级文件、法规情况;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签定、执行、考核情况;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制定、落实情况;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执行工艺纪律、危险源控制情况;基础工作、资料管理情况。

5.6.2各部门安全工作检查的重点为:月度安全工作计划执行、落实情况;危险点预防预控措施的落实情况;施工现场查找隐患、“反三违”情况;班组安全活动及班前会开展情况。

5.6.3班组安全工作检查的重点为: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情况;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作业职工遵章守纪情况。

5.7隐患整改

5.7.1经公司检查出的各类安全问题,由公司通报安全检查结果,各项目部负责整改落实并及时将整改结果上报公司;公司负责对各自项目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核查。

5.7.2经项目部检查出的各类安全问题,由项目部下发整改通知书,交受检单位或班组一份,限期整改,由责任单位或班组组织落实整改,并经安全人员会同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5.7.3班组自查的事故隐患,原则上由班组自行整改。无法整改的,必须及时报告所在部门负责人,由所在部门统筹安排整改。

5.7.4各级安全工作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坚持“三定三不推”的原则,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时间,定整改措施;个人能整改的不推给班组,班组能够整改不推给所在部门,所在部门能够整改的不推给公司。

5.7.5重大事故隐患采取自下而上的报告程序,由各部门申报,公司安委会研究决策,落实整改计划并进行评估验收。对不能够立即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下达停工指令,完成整改并经复验合格才能继续施工。

6.附录

6.1安全施工日志

6.2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6.3安全生产检查汇总台账

6.4隐患整改通知及回执单

6.5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评价表

第2篇 客运站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制度

客运站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由总经理负总责,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安全管理部具体实施。

一、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1. 监督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制定明确的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

2. 监督检查客运站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状,与驾驶员签订道路行车安全生产责任书,与经营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4.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情况。

5. 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目标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进行认真落实的情况。

(二)监督检查从业驾驶人员的资质

1. 监督检查驾驶人员的聘用审核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驾驶员管理基础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情况,检查对违章和事故驾驶员处理情况。

2. 监督检查驾驶员的记分管理情况,要对情节严重、素质差,安全意识不强经常出事故的驾驶人员进行解聘,优化驾驶人员队伍,提高驾驶员整体素质。

3. 监督检查建立行业自律,完善“黑名单”制度,禁止少数素质低下、信用不良的从业人员再次进入本行业经营的情况。

4. 监督检查对于超速、超载、疲劳、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驾驶人员予以解聘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车辆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监督检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

2、监督检查营运车辆“一车一档”制度的落实。

3、监督检查车辆二级维护、技术评定、交警年审、承运人责任险的投保工作。

(四)监督检查生产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监督做好经营者、驾驶员违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行为的记录情况;对被公安交警、运政部门查实的超员、超速50%以上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员,进行调离岗位或解聘处理的情况。

(六)监督检查安全基础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安全宣传、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七)监督检查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情况;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安全事故教育的情况。

(八)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落实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情况。

(九)监督检查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十)监督检查企业安定稳定情况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尘、防盗等治安安全情况。

第3篇 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考核制度

一、总则

1. 为确保湖南省政府下达的年度计划目标的实现,必须加强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对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考核。

2. 成立由业主单位5人、监理单位2人组成的7人检查考核小组,施工单位2人列席考核会,每月的30日左右集中检查考核。

3. 湖南湘江航运建设开发公司将在质量安全例会上公布考核结果。施工单位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认真整改完善。

4. 各项奖励额度详见《株洲航电枢纽大坝电站厂房土建工程2003年度建设目标考核协议书》中的规定。

二、施工质量考核

1. 施工质量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质检设备及人员情况;原材料质量控制情况;砂石骨料生产及成品质量;混凝土拌和物生产及浇筑质量;混凝土外观质量;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与资料整理;其他等。

2. 评分采用百分制。检查考核采取日常检查和月末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检查考核小组按照附表1 “施工质量检查考核评分表”进行综合评分。施工质量检查考核得分≥90为优,70~89.9为良,≤70为差。

3. 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对施工单位进行奖励。考核评分结果为优的予以全额奖励;考核评分结果为差的不予奖励,且必须进行整改;考核评分结果为良的按照得分率计算实际奖励比例。例如考核得分82分,则:

●奖励比例=(82-70)÷(90-70)=0.6。

●质量奖金额=0.6×1.5%×考核当月进度支付款全额。

4. 在检查考核当月合同范围内如发生一次经检查考核小组认定的施工质量事故,则取消当月全部质量奖。

三、施工进度考核

1. 按照附表2 “2003年度各月工程形象进度表”中规定的形象进度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月进度计划目标未完成,得0分,施工进度奖为零;检查考核月进度计划目标完成,得100分,则:

施工进度奖金额=100%×2.0%×考核当月进度支付款全额。

2. 年度目标超额完成则按超额部分的1.5%另计超产奖。

3. 具体奖励详见协议书中的规定。

四、安全文明施工考核

1.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考核主要内容: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设施及人员情况;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2.评分采用百分制。由检查考核小组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日常检查和月末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按附表3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评分。总得分≥90为优,60~89.9为良,≤60为差。

3. 根据考核评分结果,对施工单位进行奖励。考核结果为优的予以全额奖励;考核结果为差的不予奖励,且必须进行整改;考核结果为良的按照得分率计算实际奖励比例进行奖励。如总得分82,则:

●奖励比例=(82-60)÷(90-60)=0.73。

●安全文明施工奖金额=0.73×0.5%×考核当月进度支付款全额。

4. 考核当月合同范围内如发生了施工死亡事故,则取消当月全部安全文明施工奖。

五、其他

1. 附表1:《施工质量检查考核评分表》

2. 附表2:《2003年度各月工程形象进度表》

3. 附表3:《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考核评分表》

4. 附表4:《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奖励金额审批表》

5. 附表5:《2003年度施工进度超产奖金额审批表》

6. 本办法200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03年12月31日止。

湖南湘江航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03年6月制订

第4篇 社区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制度

一、建立周查、月查、季查及隐患整改工作台帐。

二、对公共聚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建筑安装企业等专项检查每季不少于一次。防汛、防雷专项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

三、重大节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前必须安排检查。

四、重大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必须安排检查。

五、重大会议期间必须进行检查。

六、按照上级指示或部署组织检查。

七、年度工作安排的必须组织检查。

八、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限期整改并负责验收,存在问题严重的要及时上报。

第5篇 某放射线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放射线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1)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联合大检查;

(2)班组每日自检,交接检。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1)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2)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生产。

3、专业性安全检查

现场脚手架、上料平台、斜道、施工用电以及大中小型机械设备除进行验收外,还要不定期进行专业性检查

4、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

(1)冬雨季施工安全检查;

(2)节假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5、安全检查记录与隐患整改

(1)安全检查记录

a、 项目部定期检查严格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检查打分、评价。

b、班组每日的自检,交接检以及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可在相应的'工作日志'上记载、归档或使用《安全检查记录表》。

c、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使用《安全检查记录表》。

(2)隐患整改

a、 隐患登记、分析

各种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登记,根据隐患信息,对安全生产进行动态分析,从管理上、安全防护技术措施上分析原因,为加强安全管理与防护提供依据。

b、整改

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应发《隐患整改通知书》,以督促整改单位清除隐患,《隐患整改反馈单》报回检查组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3)复查

被检查单位收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将《隐患整改反馈单》报回检查组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4)销案

有关部门复查被检单位整改隐患达到合格后,在《隐患整改反馈单》上或检查台帐上签署复查意见,复查人签名,即行销案。

第6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5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五)

1、为了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除了对施工安全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每日要旬查一次,每旬要进行小检查,每月进行1至2次大检查,一般安排在周末进行,检查包括普通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也可相互结合进行。

2、所队(厂分公司)每月末组织一次检查,工地进行周检查,对于查出不安全隐患要采取措施,按“三定”(定人、定期间、定措施)措施整改,重点要放在高处作业防护、施工用电、机械伤害、消防防火上。

3、施工班组进行日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每天施工结束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工长(班组长上班前要在交待任务的同时,交待安全措施。

4、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目标要求和具体计划,实行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查出隐患必须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有些限于客观条件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订出计划限期解决。

5、安全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及时填写“安全施工隐患通知单”分送各施工队负责人,各施工队负责人限期落实整改,并将事故隐患整改反馈上报安全部门。

6、对旧的有关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器材在使用前必须经同有关部门进行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7篇 秋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1、 项目部成立消防义务小组,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上报。

2、 消防义务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发生火情隐患。

3、 项目部每天进行消防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主要检查防火制度措施是否落实,防火主要器材是否全部符合要求,是否有重大火险隐患,是否有完整的安全防火检查记录等

5、 安全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报告要如实记录安全情况。

6、 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登记立案,抓紧整改;限期未整改者,进行相应的处罚和上报;对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应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7、 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用电设备,执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

8、 检查防火档案、灭火作战计划、消防演习报告等,负责消防的安全员对相关程序是否了解,是否熟知在紧急情况下,所应采取的切实的措施。

9、 检查消防工作定期总结、评比、奖惩。特别是对事故信息的分享,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是否定期、不间断的进行。

10、 做好季节性安全防火检查,包括防火降温,防雨防潮,防雷放电,防寒防冻等工作,加强责任,及时准备,不误季节,落实措施。

第8篇 爆破器材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一、为及时发现纠正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况,改善劳动条件,提高自身安全化程度,发现和弥补管理缺陷,发现潜在危险,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检查的组织领导

1、安全检查工作在公司、安监科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分级检查”,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2、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公司经理负责,副经理、安监科等相关人员参加。

3、仓库级安全检查由仓库值班主任组织安全检查。

三、安全检查的内容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作业现场、岗位安全的状况;

3、岗位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试登记情况;

4、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

5、各级领导、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6、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结案、建档和隐患整改情况;

四、安全检查的依据:

1、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等。

2、公司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

五、安全检查的时间

1、公司安全大检查每月至少组织一次;

2、库区值班主任在值班时要经常检查库区、运输车辆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六、检查结果的处理及要求

1、根据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或事故隐患应填写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2、隐患的整改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制定措施,按三定(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时间)的要求,积极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七、检查方法

1、安全检查人员须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和严格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

2、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要指定有关领导负责,所有指定参加检查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被检查科室和人员必须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拒绝检查。

3、安全检查一定要深入现场,要多看,多询问,查阅资料,综合分析,得出明确结论,并做好检查记录,提出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求责任人员按“三定”要求进行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和落实情况。

4、安全检查应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把检查和整改结合起来,上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绝不能重复出现。

八、考核与奖惩

1、对不按时、不按要求进行检查或回避、拒绝检查的科室和个人,视情况按奖惩办法给予经济处罚。

2、对事故隐患不积极按时整改、推诿扯皮的科室及领导,按奖惩办法进行处罚,对能整改而不整改的加倍处罚。

3、安全检查的结果作为年终总评的依据之一,与安全经营奖挂钩,对安全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9篇 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到超前管理,防患于未然,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根据《关于定期排查矿井重大事故隐患的规定》和《矿井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实施细则》及制止“三违”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 矿井安全隐患的排查

1、矿实行对安全隐患进行“三级排查”制度。即:由矿、科室、区队分级定期排查隐患、综合管理的办法。排查事故隐患的方法内容按《关于定期排查矿井重大事故隐患的规定》和《矿井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实施细则》执行。

2、每月1、10、20日由安全矿长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全矿井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分类,确定等级(即a、b、c三级)。并将隐患排查情况形成会议纪要,发有关单位落实整改。

3、每月25日之前安全通风科组织有关单位对本专业下月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同时总结当月安全隐患整改处理情况。“一通三防”由总工办负责整理;顶板管理、地测防治水系统由生产技术部负责整理;机电系统、运输系统由机电科负责整理;各专业的安全隐患排查及处理情况必须不少于一式三份,形成书面材料(分别送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自存一份汇报用,其他分管人员按需要分别发放)。

4、项目部每周三安全例会,把安全隐患排查作为主要内容之一,由安全经理、队长、技术负责人主持对本区队施工范围内下周安全隐患进行详细排查。排查内容应写明隐患项目名称、整改措施、预计完成时间、整改及验收负责人属日常重点管理项目的应写明日常重点管理整改负责人,同时总结本周安全隐患整改处理情况。

5、班组安全隐患排查:每班由班组长负责检查施工现场后,将存在隐患填入《现场隐患排查登记本》,并写明主要处理意见现场组织整改,安全员核实后,由班组长、安全员双方签字,安全员现场督促落实。

二、安全隐患的整改

1、矿分管领导是本专业隐患项目的整改总负责人,有关单位班组长是隐患项目整改的具体责任人,生产科负责协助分管副矿长做好隐患项目整改的日常管理工作。

2、专业部门必须根据安全隐患排查项目与有关单位制定详细的隐患处理措施,并做好检查落实工作。安监处、通风科将每月排查的安全隐患项目按要求给责任单位整改负责人。

3、科室每周排查的隐患,由科长负责组织整改,管理人员进行巡回检查验收,确保整改质量。

4、班组排查的事故隐患,由班组长负责现场组织整改,安全员现场督促落实。对班组无法解决的隐患,班组长和安全员要及时向矿值班人员汇报,并在隐患登记本上注明。矿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并负责落实解决。安全员、班组长要对现场未整改完的隐患进行现场交接签字,并作为检查考核的依据。

5、科室、班组排查的事故隐患,达到哪个等级 (a、b、c级),有关部门必须按相应等级进行管理。

三、安全隐患的验收

1、安全副矿长是安全隐患项目的验收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协助分管副总做好验收工作。

2、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验收负责人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对重大安全隐患项目在完成后,由矿先组织初步验收,然后申请公司验收,再报古交市局验收。

四、处罚

1、根据集团公司规定,矿井排查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期排查,对矿总工程师罚款100元,事故隐患不按期排查,且未形成书面材料,对分管负责人各罚款100元;科室不按期排查,对科室负责人罚100元,迟报一天对科长、技术负责人各罚50元;班组不按规定排查隐患,对班组长、安全员各罚50元。

2、已排查的隐患到期未整改完成,对整改负责人按以下标准罚款:每项 a级隐患对分管矿领导罚款1000元;每项 b级隐患对分管矿领导罚款200元,责任科长罚款150元;每项c级隐患对责任班组长罚款100元;每项隐患完不成对部门分管负责人罚款50元。

3、因专业安全隐患排查不细,漏排发生事故者对分管副职和科室负责人各罚款200元。专业排查不细、漏排被上级排查出的项目,每条对分管副总和科室负责人各罚50元;班组漏排安全隐患,每条对班组长、安监员各罚10元。

4、对不按期组织或参加验收的人员,每人罚款100元;因验收不负责任,安全隐患未整改完成而签字消号者,对参验人员各罚款 10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行政管理责任。

第10篇 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危房报告制度

校舍是搞好教学工作的重要保障,为了加强校舍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校舍安全和合理使用,延长校舍使用年限,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舍及其它建筑物,由学校定期进行检查,以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每学期初、末各进行一次重点检查,平时做到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平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发现校内有危房,要及时写出报告,经领导批准后实施维修或拆除。

三、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

四、学校在校内护栏、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采取防护措施。

五、体育设施由体育组负责定期检查。体育教师在组织学生使用体育器材、设施前,要首先检查器材、设施的牢固程度、安全可靠程度,发现问题立即汇报解决。

六、有关责任人因末及时检查或检查出问题后,末及时解决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第11篇 某政府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含义

依据《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1年第13号文件)的内容,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于建筑安全生产所实施的行业监督管理。凡从事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和构配件生产活动的单位及个人,都必须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行业监督管理,并依法接受国家安全监察。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推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控制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章“监督管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又做了新的明确规定,其主要内容

(1) 政府安全监督检查的管理体制:

1) 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2)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3)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4)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2) 政府安全监督检查的职责与权限

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将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和拆除工程的有关备案资料主要内容抄送同级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3)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时,不得收取费用。

4)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① 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② 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③ 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④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5)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6) 国家对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7)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对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责令立即排除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对重大隐患可以责令暂时停止施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12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制度

1、凡参加现场施工的作业人员,都要熟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各级领导要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开工前,施工技术部门应根据施工现场的水文、地质、气象、设施等资料,并结合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规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编好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并做好安全技术的交底工作。

2、施工现场的各种机具设备设施、材料、构件等,均要按照现场施工阶段的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保证场内道路畅通、平整。

3、在邻近高压线施工时,要遵照供电局和公安消防部门的规定,在高压线下方10米范围内,不准堆放物料,不准搭临时设施,不准停放机械设备。在高压线和其它架空线一侧从事起重吊装等作业时,要按照劳动施工颁发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的规定要求执行。施工现场要设消防栓,备有足够的有效灭火器材,在消防栓周围5米范围内不准堆放物料。

4、施工现场要设临时安全保卫棚,做好防盗、防火、防止坏人破坏机电设备的工作。

5、施工现场入口处及危险作业部位,均应挂有安全宣传画,、大型标语和安全色标,随时提醒职工安全生产。

6、在邻近街巷、民房施工时,要搭设可靠的防护棚或采取切实有效防护措施,确保行人和居民的安全。

7、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均要服从总包单位的指挥,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任何人进入施工区都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须挂好安全带,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在场内吸烟。

8、参加施工的所有职工都要经过入场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技术教育,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工、电工、架子工、起重信号工、焊工等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训练,考试合格签证后方可独立操作。严禁酒后操作。

9、凡3米以上的工程,均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脚手架、安全网的架设必须符合规程标准。如遇深坑深槽施工时,除按规定放坡、支护外,还要对深度在3米以上的坑槽内的作业工人加设防坠落的设施。

10、施工现场内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标志色标等,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动,因施工需要必须拆动时,要经工地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拆动。

11、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安全具体抓,直接管。

12、爆破施工时,要切实准确地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13、坚持安全方便的原则,施工现场搞好文明生产、文明施工,合同工、临时工应签订安全合同,履行安全合同。

14、对生产过程和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创造安全生产条件。

《安全检查和巡查管理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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