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项目部施工安全质量卡死及处罚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徐连指安发[2008]009号文件精神,保证既有线施工安全。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现徐连电气化工程施工安全稳定,消灭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不发生生产安全一般事故;确保施工项目创建精品工程的目标,特制定本卡死制度和处罚办法。
一、施工安全方面
项目部对以下施工作业项目,施工负责人(领工员)未进行工作安排发生下安全列行为之一的,对施工负责人按以下各项处罚规定进行罚款;施工负责人已安排,作业人员未执行发生下列安全行为之一的,按各项规定进行罚款(第17条未执行只针对分管副经理)。
1、站内施工必须按运统-46执行登销记制度,没有登销记,施工负责人未安排一次性罚款2000元;驻站联络员未执行,一次次性罚款2000元;
2、所有施工前必须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施工负责人未安排,一次性罚款2000元;安排后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未按规定时间到位,一次性罚款2000元;
3、防护员必须经过上海铁路局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未经培训,无证上岗,一次性罚款500元;
4、防护员必须带齐防护备品(对讲机、信号旗、口笛、响墩、火炬),缺少一件,罚款100元;
5、大型施工机械(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装载机、重型运输车辆等)邻近既有线施工,必须做到一机一人专职防护,来车时提前停止作业,不得侵入限界,未按规定执行,一次性罚款1000元;
6、靠近既有线施工,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警戒带(绳),未设置,一次性罚款1000元;
7、在既有线各项施工,必须有设备管理单位人员配合、监督,没有执行配合、监督制度,一次性罚款500元;
8、各种大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有操作证方可上岗,没有操作证上岗,一次性罚款500元;
9、在既有线各项施工,上道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和上岗证,否则,一人次罚款200元;
10、在既有线各项施工,施工人员不得随意翻越股道,行走道心,钻车底,坐卧钢轨,发现一人次罚款1000元;
11、登高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未执行者,一人次罚款500元;
12、在既有线进行基坑开挖,土方开挖,管道、电缆沟开挖,必须进行电缆探测或开挖探沟,防止挖断电缆。未按规定执行,一次性罚款1000元;
13、各项基坑开挖,必须做好支护,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1000元;
14、各项施工必须有安全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展开表,有措施,有责任人,有分管领导,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2000元;
15、各项封锁施工准备工作,不得做过头和冒险放行列车,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2000元;
16、临时增设道口,必须设置24小时看护,专人管理,防护备品齐全,未按规定执行,一次性罚款2000元;
17、使用自轮运转设备重型轨道车,必须有分管领导添乘,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1000元;
18、轨道车上道必须做到“三证”齐全、“三项设备”完好,26种防护备品到位,未按规定执行,一次性罚款2000元;
19、对全体参建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500元;
二、施工质量方面
项目部对以下施工作业项目,各工地主管技术员未进行交底和安排,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对其按各条规定进行罚款,各工地主管技术员已进行交底和安排,施工负责人(领工员)未进行工作安排发生下安全列行为之一的,对施工负责人按以下各项处罚规定进行罚款;施工负责人已安排,作业人员未执行发生下列安全行为之一的,按各项规定进行罚款。
1、路基填筑必须清表,划格卸土,专人控制,虚铺厚度不得大于30厘米,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500元;
2、改良土拌和,要计量掺灰,含量符合要求,路拌不得少于3遍,大于10毫米颗粒不得多于20%,未执行者,罚款1000元;
3、路基填料含水量为+2、-3,压实后无弹簧土,未执行者,罚款1000元;
4、路基填料级配碎石应级配良好;土质填料要有检测报告,未执行者,罚款1000元;
5、过渡段填筑方法:
⑴长宽符合要求,同断面同时填筑;
⑵在结构上划格控制松铺厚度,1米内须用冲击式打夯机夯实,结合部挖1米台阶夯实填筑。
未执行以上者,罚款500元;
6、过渡段填筑质量,级配碎石应级配良好,有配比单,未执行者,罚款500元;
7、混凝土质量要采用集中计量拌和,坍落度符合要求,原材质量料符合要求,未执行者,罚款500元;
8、模板质量要用大块拼装,加固牢固,接缝无错台,未执行者,罚款1000元;
9、钢筋工艺、数量、规格要符合设计要求,接头绑扎位置符合规定,未执行者,罚款500元;
三、项目部管理人员方面
1、认真落实“8554”安全质量控制要求,项目部经理、总工、副经理、工程技术部长及主管技术员、安质部部长、施工负责人(领工员)每月下现场发现安全、质量、管理问题不少于12件,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整改、有责任人,限期整改,做到闭合管理。未闭合或达不到数量要求者,罚款200元。
2、对分工包保责任项目、责任地段,出现责任安全质量隐患,罚款包保人500元。
3、各工地主管技术员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因未尽到责任造成施工缺项、漏项或因技术交底不清造成施工返工的,一次性罚款500元。
4、总工、分管副经理、工程技术部部长及主管技术员、安质部部长、工地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处理不了又不及时上报者,罚款500元。
5、工地负责人向项目部各部门提出的施工安全、质量问题,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没有解决或拖延时间,一经发现,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四、其他“三违”行为,按照公司“三违”处罚办法执行
附表:《违章违纪处罚通知书》
中铁十局四公司徐连电气化项目部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日
第2篇 项目部施工安全质量卡死处罚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徐连指安发[2008]009号文件精神,保证既有线施工安全。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现徐连电气化工程施工安全稳定,消灭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不发生生产安全一般事故;确保施工项目创建精品工程的目标,特制定本卡死制度和处罚办法。
一、施工安全方面
项目部对以下施工作业项目,施工负责人(领工员)未进行工作安排发生下安全列行为之一的,对施工负责人按以下各项处罚规定进行罚款;施工负责人已安排,作业人员未执行发生下列安全行为之一的,按各项规定进行罚款(第17条未执行只针对分管副经理)。
1、站内施工必须按运统-46执行登销记制度,没有登销记,施工负责人未安排一次性罚款2000元;驻站联络员未执行,一次次性罚款2000元;
2、所有施工前必须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施工负责人未安排,一次性罚款2000元;安排后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未按规定时间到位,一次性罚款2000元;
3、防护员必须经过上海铁路局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未经培训,无证上岗,一次性罚款500元;
4、防护员必须带齐防护备品(对讲机、信号旗、口笛、响墩、火炬),缺少一件,罚款100元;
5、大型施工机械(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装载机、重型运输车辆等)邻近既有线施工,必须做到一机一人专职防护,来车时提前停止作业,不得侵入限界,未按规定执行,一次性罚款1000元;
6、靠近既有线施工,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警戒带(绳),未设置,一次性罚款1000元;
7、在既有线各项施工,必须有设备管理单位人员配合、监督,没有执行配合、监督制度,一次性罚款500元;
8、各种大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有操作证方可上岗,没有操作证上岗,一次性罚款500元;
9、在既有线各项施工,上道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和上岗证,否则,一人次罚款200元;
10、在既有线各项施工,施工人员不得随意翻越股道,行走道心,钻车底,坐卧钢轨,发现一人次罚款1000元;
11、登高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未执行者,一人次罚款500元;
12、在既有线进行基坑开挖,土方开挖,管道、电缆沟开挖,必须进行电缆探测或开挖探沟,防止挖断电缆。未按规定执行,一次性罚款1000元;
13、各项基坑开挖,必须做好支护,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1000元;
14、各项施工必须有安全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展开表,有措施,有责任人,有分管领导,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2000元;
15、各项封锁施工准备工作,不得做过头和冒险放行列车,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2000元;
16、临时增设道口,必须设置24小时看护,专人管理,防护备品齐全,未按规定执行,一次性罚款2000元;
17、使用自轮运转设备重型轨道车,必须有分管领导添乘,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1000元;
18、轨道车上道必须做到“三证”齐全、“三项设备”完好,26种防护备品到位,未按规定执行,一次性罚款2000元;
19、对全体参建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500元;
二、施工质量方面
项目部对以下施工作业项目,各工地主管技术员未进行交底和安排,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对其按各条规定进行罚款,各工地主管技术员已进行交底和安排,施工负责人(领工员)未进行工作安排发生下安全列行为之一的,对施工负责人按以下各项处罚规定进行罚款;施工负责人已安排,作业人员未执行发生下列安全行为之一的,按各项规定进行罚款。
1、路基填筑必须清表,划格卸土,专人控制,虚铺厚度不得大于30厘米,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500元;
2、改良土拌和,要计量掺灰,含量符合要求,路拌不得少于3遍,大于10毫米颗粒不得多于20%,未执行者,罚款1000元;
3、路基填料含水量为+2、-3,压实后无弹簧土,未执行者,罚款1000元;
4、路基填料级配碎石应级配良好;土质填料要有检测报告,未执行者,罚款1000元;
5、过渡段填筑方法:
⑴长宽符合要求,同断面同时填筑;
⑵在结构上划格控制松铺厚度,1米内须用冲击式打夯机夯实,结合部挖1米台阶夯实填筑。
未执行以上者,罚款500元;
6、过渡段填筑质量,级配碎石应级配良好,有配比单,未执行者,罚款500元;
7、混凝土质量要采用集中计量拌和,坍落度符合要求,原材质量料符合要求,未执行者,罚款500元;
8、模板质量要用大块拼装,加固牢固,接缝无错台,未执行者,罚款1000元;
9、钢筋工艺、数量、规格要符合设计要求,接头绑扎位置符合规定,未执行者,罚款500元;
三、项目部管理人员方面
1、认真落实“8554”安全质量控制要求,项目部经理、总工、副经理、工程技术部长及主管技术员、安质部部长、施工负责人(领工员)每月下现场发现安全、质量、管理问题不少于12件,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整改、有责任人,限期整改,做到闭合管理。未闭合或达不到数量要求者,罚款200元。
2、对分工包保责任项目、责任地段,出现责任安全质量隐患,罚款包保人500元。
3、各工地主管技术员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因未尽到责任造成施工缺项、漏项或因技术交底不清造成施工返工的,一次性罚款500元。
4、总工、分管副经理、工程技术部部长及主管技术员、安质部部长、工地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处理不了又不及时上报者,罚款500元。
5、工地负责人向项目部各部门提出的施工安全、质量问题,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没有解决或拖延时间,一经发现,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四、其他“三违”行为,按照公司“三违”处罚办法执行
附表:《违章违纪处罚通知书》
中铁十局四公司徐连电气化项目部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日
第3篇 项目部施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职责(包含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各施工作业班组)
(2)施工人员岗位安全职责(包含项目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作业人员)
(3)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及奖惩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会议制度
(2)安全检查整改制度
(3)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4)人员、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5)工程承包、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6)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审查制度
(7)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8)重大设备验收制度
(9)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高空、夜间、水上和用电作业等)
(10)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1)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2)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制度
3.安全规程
(1)各类施工设备操作规程
(2)各施工作业工种作业规程
第4篇 项目部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条项目部进场后应根据本项目工程施工特点,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制定相关的路基、路面、桥涵、防护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一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高处作业、雨季施工、冬季施工、夜间施工过程中等主要安全技术控制要点。
第二条项目部进场后,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施工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且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并有安全管理人员参与意见,经过项目总工审批后生效。
第三条对于特殊和危险性大的的工程必须在施工前单独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如:爆破、吊装、水上和水下作业、深坑、施工临时便桥等,方案一定要有依据,严格标准,有计算过程、有详图、有说明等,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核,报监理、业主审批。
第四条严格实行逐段技术交底制度:
一、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总工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各分项、各工区、各施工队负责人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从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同时做好每次的书面技术交底记录。
二、两个及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分项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工区、施工队或班组负责人进行交叉作业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三、各工区、施工队负责人每天要向本工区(施工队)的从业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工程量大、技术复杂、连续多天从事一项工作的,要进行书面交底。
第五条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验收制度。项目总工应指派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签认。项目经理每月要亲自带队到现场检查一次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测量、试验、检测、工程、机械、材料、路基、路面、桥涵(防护)等分项负责人分别就自己分管的项目进行验收签认。
第六条特种作业等各类安全关键岗位的人员均应具备相应的技术等级和从业资格。
第七条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把各类安全技术费用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书、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设备、材料以及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单、合格证、施工队伍和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等安全技术资料进行回收、分类、整理和保管工作。
第八条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日常安全检查负责。日常检查中,对存在的隐患不加以指出、不责令整改的或隐患既不整改也不向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的,一旦因此发生事故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5篇 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5
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五)
一、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公司要求,为保证工地的文明施工,展现我项目部良好的形象风貌,特制定以下公约,望全体员工自觉遵照执行:
二、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合格安全帽,佩带工作证,衣冠整洁,不打赤脚,不准穿拖鞋,不光背赤膊,注意个人形象。不得违反安全禁令。
三、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四、不准使用电炉或用电热器烧水。
五、禁止乘座升降机吊篮上落,乘座者和开机者一并处罚。
六、禁止在' 严禁烟火' 区内吸烟。爱护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用。
七、一切用电必须安全接地,并通过漏电保护装置,各种机械不得带'病'工作,不准超负荷使用,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八、机械设备必须专人操作,不得随意抽人临时操作。
九、现场电线线路不得随意乱搭乱接,未经同意不准私自安装插座。电动设备必须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机共用,临时停工停电或是下班退场,都应关闸切断电源,各闸不准用其他金属物代替保险丝。
十、混凝土板面、架子上不准超负荷堆放各种材料,雨篷板等悬臂板上禁止堆放一切物料,。
十一、严禁在高空抛落各种材料。一切拆除材料、工具及清理各楼层的杂物时,不准从楼上投掷到下面。
十二、使用手提电动机械、器具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十三、坚持现场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清,不造成人为的浪费。
十四、讲文明,尊敬上级,团结同志;不说脏话、粗话,不打架、不酗酒闹事。
十五、遵守项目经理部多项规章制度,按照作息规定时间上下班,按时休息。
十六、讲究卫生勤打扫厨房、宿舍、环境、个人卫生;维护公共卫生,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泼脏水和乱倒剩菜剩饭。
十七、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生产、生活设施;不随意乱涂乱画。节约用水和用电。
十八、多做好事善事,敢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检举揭发坏人坏事。
第6篇 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1、项目部的各种责任制、管理制度上墙,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如出现失误或造成损失的,按情节轻重处罚当事人。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合同,充分利用好工地的安全保护用品,严禁违章作业,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保证工地安全生产无事故。
3、临时防护设施的搭设设备必须按程序、按规范进行操作,否则按照公司的处罚条例进行双倍处罚当事人或当事班组。
4、施工现场物件堆放应整齐有序,严禁乱堆乱放,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文明卫生责任到人。各班组的物料在制作现场要按规格分类堆放,严禁无随地无序堆放。
现场具体规定如下:
A、工地规章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与不规范的50元
(2)、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或易滑鞋50元
(3)、违章操作的造成后果的承担直接损失,外罚款100元。
(4)、机械防护不当的50元
(5)、打架斗殴、酒后操作与偷盗现象的上不封顶1000元。
(6)、不按规定及时报验的50元
(7)、不经批准随便进行下道工序的200元
(8)、正常情况不按时完成工地形象进度的每延误一天500元,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9)、不服从门卫人员检查的200元
(10)、班组点名迟到一次50元
B、工地现场文明制度(不按规定地点堆放物料和现场混乱的)
(1)、班组分管卫生检查不合格的100元
(2)、宿舍内被子叠放不整齐或卫生不合格的100元
(3)、床铺等用具严禁用工地材料制作台凳,在宿舍区检查发现有施工材料罚款500元
(4)、搅拌机及现场没及时清理100元
C、工地材料管理与机械防护修理制度
(1)、不按规定下料造成浪费的,处以原材料单价的两倍罚款100元起
(2)、按定额核算每个单项工程材料节约奖,节约材料奖材料价20%,浪费罚材料价20%
D、工地质量罚款与返工制度
在上级主管部门监理的安全检查中发现
(1)、架子一处搭设不规范50元
(2)、对连续三次完成工地办公室的施工进度计划且一次性验收合格的班组,奖励现金500-1500元。
(3)班组自检后报告工地验收一次性不过、须进行整改的罚款200元,二次报验依旧不合格的加倍处罚你以此类推。
5、本工地按重奖轻罚的原则执行制度,以利于搞好项目部的各项工作。
6充分地利用好班前会,天天学安全、天天讲安全,做到每一项工作都应有安全技术交底,把安全身产落到实处,各种手续要齐全,严禁待签字,代签字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7、项目部安全员在巡检,月检安全检查中被公司奖罚的,项目部将按公司奖罚金额的30%分管安全员和施工队长,以确保工地安全生产无事故。
8、以上各项如连续出现二次的,依次处罚标准加倍,以后每出现一次处罚一番。
第7篇 项目部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严格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确保用电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二、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按照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或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四、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六、施工现场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七、安装使用单位对临时线路应加强检查、维护,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检查、督促,对未经批准或虽经批准而不符合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用电设备或线路,有权禁止使用。
八、施工现场必须对用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九、施工现场必须按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立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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