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一、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副经理、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副总经理、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程项目安全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工程项目安全风险评估领导小组职责:分析工程项目存在的安全风险种类;分析各种安全风险造成灾害的可能性、可能产生的最大经济效益评估;决定工程项目取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处,具体负责小组日常管理工作。
二、凡以项目部名义承揽的工程项目都必须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特别是协作项目更应该进行详细的安全风险论证。
三、工程项目安全风险等级评定:根据工程项目安全威胁大小将工程项目评定为“高安全风险项目”、“较高安全风险项目”、“一般安全风险项目”三类
高安全风险项目:高突、高瓦斯矿山(隧道)项目,水害特别严重的工程项目[平巷(洞)≥2000m3/h、斜井(巷)≥200 m3/h],高硫化氢项目(涌出浓度≥30ppm),海拔≥4000m的工程项目。
较高安全风险项目:突出矿山(隧道)项目,水害较大的工程项目[平巷(洞)1500 m3/h ~2000m3/h、斜井(巷) 100 m3/h ~200 m3/h],硫化氢较严重的工程项目(涌出浓度6.666ppm~30ppm),海拔3000m~4000m的工程项目,地热、地温超过相应规程规定的工程项目,软弱、偏压、流沙等不良地质项目。
一般安全风险项目:无不良地质灾害的工程项目,有毒有害气体涌出浓度小于相应规程规定的工程项目,无突出危险的矿山(隧道)项目,海拔3000m以下的工程项目。
四、工程项目安全风险论证内容:水害、瓦斯灾害、不良地质灾害(软弱、偏压、膨胀岩层、岩溶、流砂层等)、硫化氢、地热地温、区域气候、风沙等。
五、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依据:业主提供的技术文件。
六、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方法
1.根据业主提供的技术文件,分析项目存在的重大灾害因素;
2.确定必须的安全投入额度;
3.分析可能造成的安全灾害损失程度;
4.估价企业抵御灾害的能力及承受损失的极限;。
5.估价可能产生的最大效益回报;
6.编写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七、原则上不参与“高安全风险项目”投标工作(经过领导小组分析、论证确实存在高额经济效益回报,装备水平、技术力量能满足工程需要,通过加强安全投入、安全控制可以规避安全风险的,可以参与投标工作)。
八、从工程项目开发开始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论证、评估。
九、未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
十、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必须根据安全风险类别制定相关的安全投入方案、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管理办法,否则,不得开工。
第2篇 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
1.目的
识别企业在生产(管理)、服务、活动过程中能够控制与可能施加影响的危害,评价和确定一级风险、二级风险和重大风险,以确定一般危害和重大危害,作为制定安全标准化目标的基础与依据,并进行有效控制。
2.范围
本厂生产活动区域和全体员工。
3.内容
3.1评价组织及职责
(1) 本厂成立风险评价小组
组长为本厂安全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成员为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成员。
(2)职责
组长:直接负责风险评价工作。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程序;审批《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
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风险评价工作。负责风险评价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进行风险评价定期评审;
成员:对各单位上报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确定本厂的重大危害和重大风险并编制《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和重大隐患项目治理方案;负责相关方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3.2风险管理
(1) 危害识别
1)在进行危害识别时,应充分考虑:
①火灾和爆炸;一切可能造成时间或事故的活动或行为
②冲击与撞击;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
③中毒、窒息、触电及辐射(电磁辐射、同位素辐射);
④暴露于化学性危害因素和物理性危害因素的工作环境;
⑤人机工程因素(比如工作环境条件或位置的舒适度、重复性工作、照明不足等);
⑥设备的腐蚀、焊接缺陷等;
⑦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
⑧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包括水、气、声、渣、废物等污染物排放或处置以及能源、资源和原材料的消耗。
2)同时还应考虑:
①人员、原材料、机械设备与作业环境;
②直接与间接危险;
③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及紧急状态;
④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及将来。
(2)人的不安全行为:
违反安全规则或安全常识,使事故有可能发生的行类别: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2)安全装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设备。
4)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体(成品、材料、工具等)存放不当。
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9)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清扫等)。
10)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11)不使用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或用具。
12)不安全装束。
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处理错误等。
(3)物的不安全状态:
使事故可能发生的不安全物体条件或物质条件(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乏或有缺陷;生产场地环境不良。)
1)物质:火灾、爆炸性物质;毒性物质;
2)物体: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4)有害作业环境:
1)作业场所缺陷:间距不足;信号、标志没有或不当;物体堆放不当。
2)作业环境因素缺陷:采光不良或有害;通风不良或缺氧;温度过高或过低;湿度不当;外部噪声;风、雷电、洪水、野兽等自然危害。
(5)安全管理缺陷:
1)设计、监测方面缺陷或事故(件)纠正措施不当;(人机工效学);
2)人员控制管理缺陷:教育培训不足;雇用不当或缺乏检查;超负荷;禁忌作业等;
3)工艺过程、作业程序缺陷;
4)相关方管理缺陷。
3.3危害识别的范围
(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和异常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10)后期服务活动。
3.4危害识别的方法
危害识别以事先分析为主的思想为指导,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安全检查表(scl)、现场观察法等多种方法,可单独或联合使用。
(1)工作危害分析法(jha):从作业活动清单中选定一项作业活动,将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的工作步骤,识别每个工作步骤的潜在危害因素,然后通过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制定控制措施。
(2)安全检查表(scl):安全检查表分析方法是一种经验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员针对拟分析的对象列出一些项目,识别与一般工艺和操作有关的已知类型的危害、设计缺陷以及事故隐患,查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再以提问的方式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
(3)现场观察法:由专家和咨询师组成现场调查组,通过现场实地观察、询问、交谈,从而快速识别出部门的环境因素;
3.5危害识别的步骤
(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设计危害识别所用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表格,发至各部门;
(2)各部门负责组织人员,从本部门班组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识别出具有或可能具有危害,填写《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送安全管理部门;
(3)安全管理部门对各部门识别出来的危害进行整理、汇总、分类,分类形式可按不同的危害分类;
(4)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经风险评价小组讨论后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3.6风险评价
(1)风险评价范围
1)生产经营活动;
2)生产装置;
3)储存设施;
4)检维修作业;
5)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
6)拆迁工程;
7)后期服务活动。
(2)评价准则的依据
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要求;
2)行业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3)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4)合同规定;
5)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3)评价准则
采用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和后果的严重性s及风险度r进行,r=l×s
1)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参照表1来制定
表1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判断准则
等级 | 标准 |
5 | 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 |
4 | 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也未作过任何监测,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 |
3 | 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防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操作程序执行,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经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或在异常情况下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 |
2 | 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监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危险事故或事件。 |
1 |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 |
表2事件后果严重性s判别准则
等级 | 法律、法规 及其他要求 | 人 | 财产 (万元) | 停工 | 环境污染、资源消耗 | 本厂 形象 |
5 | 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 | 死亡 | >;50 | 部分装置(>;2套)或设备停工 | 大规模、 本厂外 | 重大国际、国内影响 |
4 | 潜在违反法规和标准 | 丧失劳动能力 | >;25 | 2套装置停工、或设备停工 | 本厂内严重污染 | 行业内、本厂内 |
3 | 不符合本厂安全方针、制度、规定等 | 截肢、骨折、听力丧失、慢性病 | >;10 | 1套装置停工或设备 | 本厂范围内中等污染 | 地区影响 |
2 | 不符合本厂的安全操作程序、规定 | 轻微受伤、间歇不舒适 | <10 | 受影响不大,几乎不停工 | 装置范围污染 | 本厂及周边范围 |
1 | 完全符合 | 无伤亡 | 无损失 | 没有停工 | 没有污染 | 形象没有受损 |
3)风险的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和实施期限参照表3来制定
表3风险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
风险度r | 等级 | 应采取的行动/控制措施 | 实施期限 |
20-25 | 巨大风险 | 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估 | 立刻 |
15-16 | 重大风险 | 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 | 立即或近期整改 |
9-12 | 中等 | 可考虑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沟通 | 2年内治理 |
4-8 | 可容忍 | 可考虑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但需定期检查 | 有条件、有经费时治理 |
<4 | 轻微或可忽略的风险 | 无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记录 |
1)在进行风险评价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①火灾和爆炸;
②冲击和撞击;
③中毒、窒息和触电;
④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
⑤其他化学、物理性危害因素;
⑥人机工程因素;
⑦设备的腐蚀、缺陷;
⑧对环境的可能影响等。
2)在确定重大风险时,应考虑:
①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性;
③企业的声誉和社会关注程度等。
3)按风险度r=可能性l×严重性s,计算出风险值。
风险值r≤8的确定为一级风险;
风险值r在9~12的确定为二级风险;
风险值r在15~16的确定为三级风险;
风险值r在20~25的确定为重大风险。
3.7危害的分级管理
(1)危害管理分为二级:
对判定为一级风险和二级风险的危害,作为一般危害,由其所在单位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进行控制管理;
对判定为三级风险和重大风险的危害,由其所在单位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报本厂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单位上报的控制措施进行整理、汇总,形成本厂《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报本厂评审小组组长批准。并将批准后的本厂《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反馈到各单位。
(2)对确定为重大风险的应制定《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
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
序号 | 危害 | 潜在事件及后果 | 风险等级 | 部门、装置、工艺、设备 | 改进措施 | 操作、技术人力资源需求限制 | 评估 负责人 | 备注 |
1 | ||||||||
2 |
本厂对重大隐患的项目应建立档案,对项目的立项、治理、竣工验收等过程进行管理。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评审意见;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竣工验收报告。
3.8风险的控制
(1)本厂应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优先控制的顺序,采取措施消减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预防事故的发生。
本厂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该先考虑消除危害,再考虑抑制危害,修订或制定操作规程,最后采用减少暴露的措施控制风险;同时还应考虑: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及企业的经营运行情况、可靠的技术保障和服务。
(2)控制措施的选择应包括:
1)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
2)管理措施,规范安全管理;
3)教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4)个体防护措施,减少职业危害。
3.9风险信息更新
本厂应不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应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
(1)识别、评价的时机
1)对于常规的活动每隔一年应组织一次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
2)对于非常规性(如拆除、新改扩建设项目、检维修项目、开停车、较重要的隐患治理项目和较重要的工艺变更、设备变更项目等)的危险性较大的活动,在活动开始之前进行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实施方案(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并经有关领导严格审批。如果有发生严重事故可能的作业活动,还应制定应急措施、编写应急预案,并且要在活动或施工之前进行演练。
3)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2)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
3)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
4)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2)危害(风险)的更新按以下原则进行:
1)各部门将更新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和《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交所在部门领导审核后,交本厂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人员(或评价小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判定,修改后发放至各相关部门。
2)安全管理部门、对口部门分别保存危害更新所产生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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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制度
1、目的
建立并维持程序以评估所有作业或活动的质量安全风险,并对评估出的质量安全风险以登录和区分,列出重点和优先次序,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对风险加以控制。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产品标准的制造、使用等质量安全评估。
3、权责
3.1由安全经理(厂长)会同各部门质量安全负责人定期对危险因素进行评估,并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整改措施;
3.2各部门相关人员给予协助、配合;
3.3相关部门负责落实预防整改措施;
3.4安全主任对各项预防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并评核其有效性;
4、术语
4.1质量
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要求是指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
4.2安全
是指消除了不可接受的风险。
4.3服务
需要与顾客接触的过程的结果。
4.4质量安全
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产品不得存在对人体健康、人身安全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任何不利影响的质量安全问题包括潜在的危险。
4.5风险评估
对已经存在或者潜在的风险及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分析,寻找危险源及分布,确定危险程度。将出降低并控制危害生产的解决方案。
4.6质量安全评估
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对产品及产品生产过程是否存在影响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质量安全问题进行识别分析,寻找危险源及分布,确定危险程度,提出解决方案,降低并控制危害的生产。
5、程序内容
5.1成立评估小组
5.1.1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由安全经理(生产经理)负责。
5.1.2成立由各部门主管组成的质量安全评估小组。
5.1.3小组成员需对该作业有深入的认识或经验,以及具备对质量风险有一定的分析能力。
5.1.4对具重大风险者,如公司内部缺乏合适的分析评估人员时,会聘请或咨询外部有关专业人士。
5.2确定风险评估的准则
5.2.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确定适宜的评估风险的准则。
5.2.2质量安全风险不仅针对产品质量,也包括人员健康伤害、造成生产财产损失及环境冲击。
5.2.3在评估质量安全风险的过程中,须考量下列各相关项:
生物性污染:微生物、寄生虫、有毒生物组织、昆虫等;
化学性污染:天然毒素、化学物质、杀虫剂、残留农兽药、食品添加剂、色素、放射性污染;
物理性污染:金属、玻璃、石块、粉尘等;使用磁铁、金属探测器、筛分过滤网、去石块 *光机等设备可控制物理污染。
5.2.4在执行评估质量安全风险时,必须考虑下列事项:
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体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产品质量安全是指产品质量状况对使用者健康、安全的保证程度,用于消费者最终消费的产品,不得出现因产品原料、包装问题或生产加工、运输、存储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对人体健康、人身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任何不利的影响。
5.3先期质量安全审查
5.3.1审查的目的,在于涵盖所有的质量安全风险,了解公司质量安全状况,以做为建立质量安全管理系统的基础,同时提供明确的数据与结果,作为日后持续改善质量安全绩效的基准。
5.3.2审查必须涵盖四类关键课题:
a法令规章之要求事项。
b重大安全卫生风险之鉴别。
c所有现行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与程序之检视。
d以往突发事件调查结果回馈之评估。
5.4评估的方法
5.4.1按照“物(不安全状态)--人(不安全行为)--环境--管理”进行分类,采用查核表、访谈、直接的检查与量测、以往的稽核结果、危害与可操作分析、假设状况分析、失误模式与影响分析、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等方法来进行分析与审查。识别生产过程中存在或潜在的危害因素,包括危害设备、危险物质和危险工种。
5.4.2将存在危险因素的工作分成若干顺序的步骤,并对每个步骤进行安全分析,识别出每一个工作步骤的危险源、危险部位、起因物和致害物。
5.4.3对这些潜在危险可能造成质量安全的风险程度进行深入的分析、评估;通过审查,对合类作业或活动进行筛选和分类,对评估出的风险予以登录,并列出重点和优先次序。
5.4.4根据公司阶段性政策、作业或活动特性、成本 / 效益分析和技术面的取舍,对具质量风险(尤其是具显著风险者)的作业或活动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以控制或降低其风险,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整改措施。
5.4.5对相关资讯、文献和案例的搜集、整理和分析,为后续设计、改造、控制及鉴别与评估质量风险提供借鉴与指引。
5.5评估的频率
5.5.1对已经评估出的具质量安全风险的、每年从新评估一次;如在日常运作或检查中发现风险有增加的趋势或重大变化时,则应适时进行重新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
5.5.2引入新的具危害性的作业或活动,有关责任扔应及时将情况报质量安全评估小组,由质量安全评估小组适时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5.5.3根据重新评估的结果,维持对质量安全风险登录表之更新。
6支持文件
6.1质量安全评估记录
第4篇 桥梁、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切实抓好项目公路桥梁、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工作,在施工阶段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开展定向或定量的施工安全风险估测,增强施工安全风险意识,改进施工措施,规范预案预警预控管理,有效降低施工安全风险,严防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公路桥梁、隧道施工建设安全。
2.编制依据
依据《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23年4月),结合项目工程实际,特制度本制度.
3.术语定义
风险:某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的组合。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针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作业活动、作业环境、施工设备、危险物品等所潜在风险进行风险源辨识、风险源分析、风险估测的系列工作。
4.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目公路桥梁、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
5.职责
5.1各施工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结论,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对项目施工过程实施预警控制。专项风险等级在ⅲ级(高度风险)及以上的施工作业活动(施工区段)的风险控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5.1.1重大风险源的监控与防治措施、应急预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论证和复评估。
5.1.2施工单位应建立重大风险源的监测和验收、日常巡查、定期报告等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5.1.3施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在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与交底;施工现场应设立相应的危险告知牌。
5.1.4适时组织对典型重大风险源的应急救援演练。
5.1.5当专项风险等级为ⅳ级(极高风险)且无法降低时,必须提高现场防护标准,落实应急处置措施,视情况开展第三方施工监测;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不得施工。
5.2监理单位在审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时,应同时审查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无风险评估报告,不得签发开工令。
5.2.1工程开工后,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并以记录。对施工中存在的重大隐患应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3风险评估报告经监理单位审核后应向建设单位报备。建设单位应对极高风险(ⅳ级)的施工作业,组织专家或安全评估机构进行论证和复评估,提出降低风险的措施建议;当风险无法降低时,应及时调正设计、施工方案,并向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4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应遵循动态管理的原则,当工程设计方案、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施工队伍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进行风险评估。
5.5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应遵循动态管理的原则,当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施工队伍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进行风险评估
6.评估范围
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范围,由各施工单位根据自身工程建设条件、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管理模式,以及工程建设经验,并参考以下标准确定。
6.1桥梁工程
6.1.1多跨或跨径大于40m石拱桥,跨径大于或等于150m的钢筋混凝土拱桥,跨径大于或等于350m的钢箱拱桥,钢桁架、钢管混凝土拱桥;
6.1.2跨径大于或等于140m的钢式桥,跨径大于400m的斜拉桥,跨径大于1000m的悬索桥;
6.1.3墩高或净空大于100m的桥梁工程;
6.1.4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的特大桥、大桥工程;
6.1.5特殊桥型或特殊结构桥梁的拆除或加固工程;
6.1.6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工艺复杂的其他桥梁工程。
6.2隧道工程
6.2.1穿越高地应力区、岩溶发育区、区域地质构造、煤系地层、采空区等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黄土地区、水下或海底隧道工程;
6.2.2浅埋、偏压、大跨度、变化断面等结构受力复杂的隧道工程;
6.2.3长度3000m及以上的隧道工程,ⅵ、ⅴ级围岩连续长度超过50m或合计长度占隧道长度全长度30%及以上的隧道工程;
6.2.4连拱隧道和小净距隧道工程;
6.2.5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隧道工程;
6.2.6隧道改扩建工程;
6.2.7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工艺复杂的其他隧道工程。
7.评估方法
7.1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分为总体风险评估和专项风险评估。
7.1.1总体风险评估。桥梁或隧道工程开工前,根据桥梁或隧道工程的地质环境条件、建设规模、结构特点等孕险环境与致险因子,估测桥梁或隧道工作施工期间的整体安全风险大小,确定其静态条件下的安全风险等级。
7.1.2专项风险评估。当桥梁或隧道工程总体风险评估等级达到ⅲ级(高度风险)及以上时,将其中高风险的施工作业活动(或施工区段)作为评估对象,根据其作业风险特点以及类似工程事故情况,进行风险源普查,并针对其中的重大风险源进行量化估测,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7.2评估方法应根据被评估项目的工程特点,选择相应的定性或定量的风险评估方法。具体评估方法的选择,可参照《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8.评估步骤
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制定评估计划、选择评估方法、开展风险分析、进行风险估测、确定风险等级、提出措施建议、编制评估报告等方面。评估步骤一般为:
8.1开展总体风险评估。根据设计阶段风险评估结果(若有),以及类似结构工程安全事故情况,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初步分析本项目孕险环境与致险因子,估测施工中发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确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
8.2确定专项风险评估范围。总体风险评估等级达到ⅲ(高度风险)及以上桥梁或隧道工程,应进行专项风险评估。其他风险等级的桥梁或隧道工程可视情况开展专项风险评估。
8.3开展专项风险评估。通过对施工作业活动(施工区段)中的风险源普查,在分析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基础上,确定重大风险源和一般风险源。宜采用指标体系法等定量评估方法,对重大风险源发生事故的概率及损失进行分析,评估其发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与严重程度,对照相关风险等级标准,确定专项风险等级。
8.4确定风险控制措施。根据风险接受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专项风险等级在ⅲ级(高度风险)及以上的施工作业活动(施工区段),应明确重大风险源的监测、控制、预警措施以及应急预案。其他风险等级的桥梁、隧道工程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照成本效益原则确定相应的风险源控制措施。
9.评估组织与评估报告
9.1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原则上由项目施工单位具体负责。当被评估项目含多个合同段时,总体风险评估应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专项风险评估工作仍由合同施工单位具体实施。
9.1.1当施工单位的经验或能力不足时,可委托行业内安全评估机构承担相关风险评估工作。
9.2评估工作负责人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工程管理经验,并有参与类似工程施工的经历。
9.3风险评估工作应形成书面报告。评估报告应反应风险评估过程的主要工作。报告内容应包括评估依据、工程概况、评估方法、评估步骤、评估内容、评估结论及对策建议等。评估结论应当明确风险等级、可能发生事故的关键部位、区域或节点、事故可能性等级、规避或者降低风险的建议措施等内容。
第5篇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优化施工组织方案,组织方案,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预控有效性,根据《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22])217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目的与适用范围
第二条公路桥梁和隧道施工环境条件复杂,施工组织实施困难,作业安全风险居高不下,一直是行业安全监管的重点环节。在工程实施前,开展定性或定量的施工安全风险估测,能够增强安全风险意识,改进施工措施,规范预案预警预控管理,有效降低施工风险,严防特大事故发生。
第三章评估范围
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范围,可由各地根据工程建设条件、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管理模式,以及当地工程建设经验,并参与以下标准确定。
第三条桥梁工程
一、多跨或跨径大于40m的石拱桥,跨径大于或等于150m的钢筋混凝土拱桥,跨径大于或等于350m的钢箱拱桥,钢桁架、钢管混凝土拱桥;
二、跨径大于或等于140m的梁式桥;
三、墩高或净空大于100m的桥梁工程(岩根河大桥);
四、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的特大桥、大桥工程;
五、特殊桥型或特殊结构桥梁的拆除或加固工程;
六、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工艺复杂的其他桥梁工程。
第四条隧道工程
一、穿越高地应力区、岩溶发育区、区域地质构造、煤系地层、采空区等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黄土地区、水下或海底隧道工程;
二、浅埋、偏压、大跨度、变化断面等结构受力复杂的隧道工程;
三、长度3000m及以上的隧道工程,ⅵ、ⅴ级围岩连续长度超过50m或合计长度占隧道全长的30%及以上的隧道工程;
四、连拱隧道和小净距隧道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隧道工程;
六、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工艺复杂的其他隧道工程。
第四章评估方法
第五条施工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分为总体风险评估和专项风险评估。
一、总体风险评估。桥梁或隧道工程开工前,根据桥梁或隧道工程的地质环境条件、建设规模、结构特点等孕险环境与致险因子,估测桥梁或隧道工程施工期间的整体安全风险大小,确定其静态条件下的安全风险等级。
二、专项风险评估。当桥梁或隧道工程总体风险评估等级达到ⅲ级(高度等级)级以上时,将其中高风险的施工作业活动(或施工区段)作为评估对象,根据其作业风险特点以及类似工程事故情况,进行风险源普查,并针对其中的重大风险源进行量化估测,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六条评估方法应根据被评估项目的工程特点,选择相应的定性或定量的风险评估方法。具体评估方法的选择,可参照《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
第五章评估步骤
第七条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制定评估计划、选择评估方法、开展评估方法、开展风险分析、进行风险估测、确定风险等级、提出措施建议、编制评估报告等方面。评估步骤一般为:
一、 开展总体风险评估。根据设计阶段风险评估结果(若有),以及类似结构工程安全事故情况,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初步分析本项目孕险环境与孕险因子,估测事故中发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确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
二、确定专项风险评估范围。总体风险评估等级达到ⅲ级(高度风险)以上桥梁或隧道工程,应进行专项风险评估。其他风险等级的桥梁或隧道工程可视情况开展专项风险评估。
三、开展专项风险评估。通过对施工作业活动(施工区段)中的风险源普查,在分析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基础上,却大重大风险源和一般风险源。宜采用指标体系法等定量评估方法,对重大风险源发生事故的概率及损失进行分析,评估其发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与严重程度,对照相关风险等级标准,确定专项风险等级。
四、确定风险控制措施。根据风险接受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专项风险等级在ⅲ级(高度风险)及以上的施工作业活动(施工区段),应明确重大风险源的监测、控制、预警措施以及应急预案。其他风险等级的桥梁、隧道工程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照成本效益原则确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六章评估组织与评估报告
第八条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及专项风险评估由项目具体负责实施。
第九条评估工作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的工程管理经验,并有参与类似工程施工的经历。
第十条风险评估工作应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反映风险评估过程的主要工作。报告内容应包括评估依据、工程概况、评估方法、评估布置、评估内容、评估结论及对策建议等。评估结论应当明确风险等级、可能发生事故的关键部位、区域或节点、事故可能性等级、规避或降低风险的建议措施等内容。
第七章实施要求
第十一条项目应根据风险评估结论,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对项目施工过程实施预警预控。专项风险等级在ⅲ级(高度风险)及以上的施工作业活动(施工区段)的风险控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重大风险源的监控与防治措施、应急预案经项目总工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论证或复评估。
二、项目应建立重大风险源的监测及验收、日常巡查、定期报告等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项目在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技术教育与交底;施工现场应设立相应的危险告知牌。
四、适时组织对典型重大风险源的应急救援演练。
五、当专项风险等级为ⅳ级(极高风险)且无法降低时,必须提高现场防护标准,落实应急处置措施,试情况开展第三方施工监测;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不得施工。
第十二条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应遵循动态管理的原则,当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施工队伍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进行风险评估。
第十三条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费用应在项目生产费用中列支。
第十四条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参照《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要求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如有与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相一致的,以国家颁布的为准。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项目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6篇 安全风险评估控制管理制度
1.目的
识别企业在生产(管理)、服务、活动过程中能够控制与可能施加影响的危害,评价和确定一级风险、二级风险和重大风险,以确定一般危害和重大危害,作为制定安全标准化目标的基础与依据,并进行有效控制。
2.范围
本厂生产活动区域和全体员工。
3.内容
3.1评价组织及职责
(1) 本厂成立风险评价小组
组长为本厂安全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成员为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成员。
(2)职责
组长:直接负责风险评价工作。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程序;审批《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
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风险评价工作。负责风险评价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进行风险评价定期评审;
成员:对各单位上报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确定本厂的重大危害和重大风险并编制《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和重大隐患项目治理方案;负责相关方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3.2风险管理
(1) 危害识别
1)在进行危害识别时,应充分考虑:
①火灾和爆炸;一切可能造成时间或事故的活动或行为
②冲击与撞击;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
③中毒、窒息、触电及辐射(电磁辐射、同位素辐射);
④暴露于化学性危害因素和物理性危害因素的工作环境;
⑤人机工程因素(比如工作环境条件或位置的舒适度、重复性工作、照明不足等);
⑥设备的腐蚀、焊接缺陷等;
⑦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
⑧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包括水、气、声、渣、废物等污染物排放或处置以及能源、资源和原材料的消耗。
2)同时还应考虑:
①人员、原材料、机械设备与作业环境;
②直接与间接危险;
③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及紧急状态;
④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及将来。
(2)人的不安全行为:
违反安全规则或安全常识,使事故有可能发生的行类别: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2)安全装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设备。
4)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体(成品、材料、工具等)存放不当。
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9)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清扫等)。
10)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11)不使用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或用具。
12)不安全装束。
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处理错误等。
(3)物的不安全状态:
使事故可能发生的不安全物体条件或物质条件(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乏或有缺陷;生产场地环境不良。)
1)物质:火灾、爆炸性物质;毒性物质;
2)物体: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4)有害作业环境:
1)作业场所缺陷:间距不足;信号、标志没有或不当;物体堆放不当。
2)作业环境因素缺陷:采光不良或有害;通风不良或缺氧;温度过高或过低;湿度不当;外部噪声;风、雷电、洪水、野兽等自然危害。
(5)安全管理缺陷:
1)设计、监测方面缺陷或事故(件)纠正措施不当;(人机工效学);
2)人员控制管理缺陷:教育培训不足;雇用不当或缺乏检查;超负荷;禁忌作业等;
3)工艺过程、作业程序缺陷;
4)相关方管理缺陷。
3.3危害识别的范围
(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和异常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10)后期服务活动。
3.4危害识别的方法
危害识别以事先分析为主的思想为指导,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安全检查表(scl)、现场观察法等多种方法,可单独或联合使用。
(1)工作危害分析法(jha):从作业活动清单中选定一项作业活动,将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的工作步骤,识别每个工作步骤的潜在危害因素,然后通过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制定控制措施。
(2)安全检查表(scl):安全检查表分析方法是一种经验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员针对拟分析的对象列出一些项目,识别与一般工艺和操作有关的已知类型的危害、设计缺陷以及事故隐患,查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再以提问的方式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
(3)现场观察法:由专家和咨询师组成现场调查组,通过现场实地观察、询问、交谈,从而快速识别出部门的环境因素;
3.5危害识别的步骤
(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设计危害识别所用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表格,发至各部门;
(2)各部门负责组织人员,从本部门班组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识别出具有或可能具有危害,填写《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送安全管理部门;
(3)安全管理部门对各部门识别出来的危害进行整理、汇总、分类,分类形式可按不同的危害分类;
(4)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经风险评价小组讨论后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3.6风险评价
(1)风险评价范围
1)生产经营活动;
2)生产装置;
3)储存设施;
4)检维修作业;
5)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
6)拆迁工程;
7)后期服务活动。
(2)评价准则的依据
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要求;
2)行业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3)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4)合同规定;
5)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3)评价准则
采用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和后果的严重性s及风险度r进行,r=l×s
1)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参照表1来制定
表1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判断准则
等级
标准
5
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
4
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也未作过任何监测,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
3
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防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操作程序执行,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经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或在异常情况下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
2
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监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危险事故或事件。
1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
2)事件发生后果的严重性s参照表2来制定
表2事件后果严重性s判别准则
等级
法律、法规
及其他要求
人
财产
(万元)
停工
环境污染、资源消耗
本厂
形象
5
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
死亡
>50
部分装置(>2套)或设备停工
大规模、
本厂外
重大国际、国内影响
4
潜在违反法规和标准
丧失劳动能力
>25
2套装置停工、或设备停工
本厂内严重污染
行业内、本厂内
3
不符合本厂安全方针、制度、规定等
截肢、骨折、听力丧失、慢性病
>10
1套装置停工或设备
本厂范围内中等污染
地区影响
2
不符合本厂的安全操作程序、规定
轻微受伤、间歇不舒适
<10
受影响不大,几乎不停工
装置范围污染
本厂及周边范围
1
完全符合
无伤亡
无损失
没有停工
没有污染
形象没有受损
3)风险的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和实施期限参照表3来制定
表3风险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
风险度r
等级
应采取的行动/控制措施
实施期限
20-25
巨大风险
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估
立刻
15-16
重大风险
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
立即或近期整改
9-12
中等
可考虑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沟通
2年内治理
4-8
可容忍
可考虑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但需定期检查
有条件、有经费时治理
<4
轻微或可忽略的风险
无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记录
(4)风险等级的确定
1)在进行风险评价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①火灾和爆炸;
②冲击和撞击;
③中毒、窒息和触电;
④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
⑤其他化学、物理性危害因素;
⑥人机工程因素;
⑦设备的腐蚀、缺陷;
⑧对环境的可能影响等。
2)在确定重大风险时,应考虑:
①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性;
③企业的声誉和社会关注程度等。
3)按风险度r=可能性l×严重性s,计算出风险值。
风险值r≤8的确定为一级风险;
风险值r在9~12的确定为二级风险;
风险值r在15~16的确定为三级风险;
风险值r在20~25的确定为重大风险。
3.7危害的分级管理
(1)危害管理分为二级:
对判定为一级风险和二级风险的危害,作为一般危害,由其所在单位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进行控制管理;
对判定为三级风险和重大风险的危害,由其所在单位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报本厂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单位上报的控制措施进行整理、汇总,形成本厂《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报本厂评审小组组长批准。并将批准后的本厂《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反馈到各单位。
(2)对确定为重大风险的应制定《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
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
序号
危害
潜在事件及后果
风险等级
部门、装置、工艺、设备
改进措施
操作、技术人力资源需求限制
评估
负责人
备注
1
2
(3)对确定为重大隐患的项目的风险,本厂应制定隐患治理方案,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技术方法、资源、时间表,并定期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隐患治理方案的有效实施。重大隐患项目治理结束后,有关部门应进行验收,形成报告。
本厂对重大隐患的项目应建立档案,对项目的立项、治理、竣工验收等过程进行管理。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评审意见;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竣工验收报告。
3.8风险的控制
(1)本厂应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优先控制的顺序,采取措施消减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预防事故的发生。
本厂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该先考虑消除危害,再考虑抑制危害,修订或制定操作规程,最后采用减少暴露的措施控制风险;同时还应考虑: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及企业的经营运行情况、可靠的技术保障和服务。
(2)控制措施的选择应包括:
1)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
2)管理措施,规范安全管理;
3)教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4)个体防护措施,减少职业危害。
3.9风险信息更新
本厂应不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应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
(1)识别、评价的时机
1)对于常规的活动每隔一年应组织一次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
2)对于非常规性(如拆除、新改扩建设项目、检维修项目、开停车、较重要的隐患治理项目和较重要的工艺变更、设备变更项目等)的危险性较大的活动,在活动开始之前进行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实施方案(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并经有关领导严格审批。如果有发生严重事故可能的作业活动,还应制定应急措施、编写应急预案,并且要在活动或施工之前进行演练。
3)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2)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
3)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
4)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2)危害(风险)的更新按以下原则进行:
1)各部门将更新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和《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交所在部门领导审核后,交本厂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人员(或评价小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判定,修改后发放至各相关部门。
2)安全管理部门、对口部门分别保存危害更新所产生的记录。
第7篇 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切实抓好项目公路桥梁、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工作,在施工阶段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开展定向或定量的施工安全风险估测,增强施工安全风险意识,改进施工措施,规范预案预警预控管理,有效降低施工安全风险,严防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公路桥梁、隧道施工建设安全。
2.编制依据
依据《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23年4月),结合项目工程实际,特制度本制度.
3.术语定义
风险:某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的组合。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针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作业活动、作业环境、施工设备、危险物品等所潜在风险进行风险源辨识、风险源分析、风险估测的系列工作。
4.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目公路桥梁、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
5.职责
5.1各施工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结论,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对项目施工过程实施预警控制。专项风险等级在ⅲ级(高度风险)及以上的施工作业活动(施工区段)的风险控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5.1.1重大风险源的监控与防治措施、应急预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论证和复评估。
5.1.2施工单位应建立重大风险源的监测和验收、日常巡查、定期报告等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5.1.3施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在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与交底;施工现场应设立相应的危险告知牌。
5.1.4适时组织对典型重大风险源的应急救援演练。
5.1.5当专项风险等级为ⅳ级(极高风险)且无法降低时,必须提高现场防护标准,落实应急处置措施,视情况开展第三方施工监测;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不得施工。
5.2监理单位在审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时,应同时审查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无风险评估报告,不得签发开工令。
5.2.1工程开工后,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并以记录。对施工中存在的重大隐患应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3风险评估报告经监理单位审核后应向建设单位报备。建设单位应对极高风险(ⅳ级)的施工作业,组织专家或安全评估机构进行论证和复评估,提出降低风险的措施建议;当风险无法降低时,应及时调正设计、施工方案,并向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4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应遵循动态管理的原则,当工程设计方案、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施工队伍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进行风险评估。
5.5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应遵循动态管理的原则,当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施工队伍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进行风险评估
6.评估范围
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范围,由各施工单位根据自身工程建设条件、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管理模式,以及工程建设经验,并参考以下标准确定。
6.1桥梁工程
6.1.1多跨或跨径大于40m石拱桥,跨径大于或等于150m的钢筋混凝土拱桥,跨径大于或等于350m的钢箱拱桥,钢桁架、钢管混凝土拱桥;
6.1.2跨径大于或等于140m的钢式桥,跨径大于400m的斜拉桥,跨径大于1000m的悬索桥;
6.1.3墩高或净空大于100m的桥梁工程;
6.1.4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的特大桥、大桥工程;
6.1.5特殊桥型或特殊结构桥梁的拆除或加固工程;
6.1.6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工艺复杂的其他桥梁工程。
6.2隧道工程
6.2.1穿越高地应力区、岩溶发育区、区域地质构造、煤系地层、采空区等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黄土地区、水下或海底隧道工程;
6.2.2浅埋、偏压、大跨度、变化断面等结构受力复杂的隧道工程;
6.2.3长度3000m及以上的隧道工程,ⅵ、ⅴ级围岩连续长度超过50m或合计长度占隧道长度全长度30%及以上的隧道工程;
6.2.4连拱隧道和小净距隧道工程;
6.2.5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隧道工程;
6.2.6隧道改扩建工程;
6.2.7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工艺复杂的其他隧道工程。
7.评估方法
7.1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分为总体风险评估和专项风险评估。
7.1.1总体风险评估。桥梁或隧道工程开工前,根据桥梁或隧道工程的地质环境条件、建设规模、结构特点等孕险环境与致险因子,估测桥梁或隧道工作施工期间的整体安全风险大小,确定其静态条件下的安全风险等级。
7.1.2专项风险评估。当桥梁或隧道工程总体风险评估等级达到ⅲ级(高度风险)及以上时,将其中高风险的施工作业活动(或施工区段)作为评估对象,根据其作业风险特点以及类似工程事故情况,进行风险源普查,并针对其中的重大风险源进行量化估测,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7.2评估方法应根据被评估项目的工程特点,选择相应的定性或定量的风险评估方法。具体评估方法的选择,可参照《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8.评估步骤
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制定评估计划、选择评估方法、开展风险分析、进行风险估测、确定风险等级、提出措施建议、编制评估报告等方面。评估步骤一般为:
8.1开展总体风险评估。根据设计阶段风险评估结果(若有),以及类似结构工程安全事故情况,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初步分析本项目孕险环境与致险因子,估测施工中发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确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
8.2确定专项风险评估范围。总体风险评估等级达到ⅲ(高度风险)及以上桥梁或隧道工程,应进行专项风险评估。其他风险等级的桥梁或隧道工程可视情况开展专项风险评估。
8.3开展专项风险评估。通过对施工作业活动(施工区段)中的风险源普查,在分析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基础上,确定重大风险源和一般风险源。宜采用指标体系法等定量评估方法,对重大风险源发生事故的概率及损失进行分析,评估其发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与严重程度,对照相关风险等级标准,确定专项风险等级。
8.4确定风险控制措施。根据风险接受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专项风险等级在ⅲ级(高度风险)及以上的施工作业活动(施工区段),应明确重大风险源的监测、控制、预警措施以及应急预案。其他风险等级的桥梁、隧道工程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照成本效益原则确定相应的风险源控制措施。
9.评估组织与评估报告
9.1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原则上由项目施工单位具体负责。当被评估项目含多个合同段时,总体风险评估应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专项风险评估工作仍由合同施工单位具体实施。
9.1.1当施工单位的经验或能力不足时,可委托行业内安全评估机构承担相关风险评估工作。
9.2评估工作负责人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工程管理经验,并有参与类似工程施工的经历。
9.3风险评估工作应形成书面报告。评估报告应反应风险评估过程的主要工作。报告内容应包括评估依据、工程概况、评估方法、评估步骤、评估内容、评估结论及对策建议等。评估结论应当明确风险等级、可能发生事故的关键部位、区域或节点、事故可能性等级、规避或者降低风险的建议措施等内容。
第8篇 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
通过安全风险评估及风险管理,减少安全风险的影响,以合理有效的管理行为获得最大安全保障。为做好本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组织机构及相应职责
成立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领导小组,明确人员职责。
组 长:胡振潮
副组长:李国英 杨彦岭 戈红雷 于浩利 杜鹏毅
梁辛酉 李卫兵
组 员:王 瑶 孙延峰 李子强 吴海香 闫培隆
杨志杰 刘世杰 孟 伟 钟亚军
组长负责安全风险评估的全面领导工作。
副组长负责指导组织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风险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的搜集和编制以及施工中的动态风险管理工作。
组员负责制定计划和策略,确定风险评估对象及目标、风险等级标准和接受准则,提出风险识别和评价方法,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风险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具体落实本制度规定的相关内容,积极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组员有权要求其他相关部门参与配合安全评估与管理工作。
第二条 风险评估与管理原则
1、隧道风险评估应主要对造成人员伤亡、环境破坏、财产损失、工程经济损失、工期延误等风险事件进行评估;
2、风险评估是风险管理的基础和重要工作内容,风险管理是风险评估的目的,均应随着项目建设各阶段的推进而动态地进行;
3、隧道风险评估与管理目标为安全风险、环境风险、工期风险等;
4、隧道风险评估与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流程:
第三条 风险评估
1、确定风险的来源并分类,建立适合的风险指标体系。风险识别应提出风险指标和风险清单等结果。风险识别方法可采用核对表法、专家调查法、头脑风暴法和层次分析法等。
2、风险估计和评价应建立合理、通用、简洁和可操作的风险评价模型,并按下列基本程序进:
(1)对初始风险进行估计,分别确定各风险因素对目标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风险概率难以取得时,可采用风险频率代替;
(2)分析各风险因素对目标风险的影响程度;
(3)评价初始风险等级;
(4)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处理方案和措施;
(5)对风险进行再评价,提出残留风险。
3、风险估计和评价方法可采用专家调查法、风险矩阵法、层次分析法、故障树法、模糊综合评估法、蒙特卡罗法、敏感性分析法等。
第四条 风险管理
1、风险管理应在合理可行的前提下,将铁路隧道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降到可接受的水平,在此基础上最大保障安全、保护环境、保证工期、提高效益。
2、风险管理是动态的过程,应根据施工环境的变化、工程的推进情况及时进行修正、登记及监测检查,定期反馈,随时与建设、监理单位沟通。
3、风险管理应首先针对工程特点、上阶段风险评估成果、接受准则等制定风险管理计划。
4、制定风险管理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确定风险目标、原则和策略;
(2)规定相关报告的内容及格式;
(3)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范围、方法与评估标准;
(4)明确工程参与各方的职责;
(5)组织开展各方自身与相互之间的风险管理及协调工作。
5、风险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项目的风险评估结果,按照风险接受准则,提出风险处理措施。风险处理基本措施包括风险接受、风险减轻、风险转移、风险规避。
(2)根据风险处理结果,提出风险对策表。风险对策表的内容应包括初始风险、设计或施工应对措施、残留风险等。
(3)对风险处理措施结果实施动态管理。当风险在接受范围内,隧道风险管理按预定计划执行至工程结束;当风险不可接受时,应对风险进行再处理,并重新制定风险管理计划。
6、制定风险管理实施细则及应急预案,形成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7、风险监测应符合下列规:
(1)制定风险监测计划,提出监测标准;
(2)跟踪风险管理计划的实施,采用有效的方法及工具,监测和应对风险;
(3)报告风险状态,发出风险预警信号,提出风险处理建议。
8、风险管理的目的应使建设、监理单位等各方了解风险现状,保证相关单位各方共同利益,合理的分担风险,避免重大损失。
9、在施工期间对可能发生的突发风险事件,应划分预警分级。根据突发风险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性、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可可控性等情况,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严重)和ⅳ(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第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执行;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本制度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9篇 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1.目的识别企业在乳胶基质和现场混装生产活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害,确认风险等级,以便于确定防治对策,作为制定安全标准化目标的基础与依据,并进行有效控制。2.范围公司全体员工。3.内容3.1评价组织及职责(1)本企业成立风险评价小组组长为本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安全生产部长,成员为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安全。(2)职责组长:直接负责风险评价工作。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程序;审批《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风险评价工作。负责风险评价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进行风险评价定期评审;成员:对各单位上报的《lec评价法》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确定企业的重大危害和重大风险并编制《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和重大隐患项目治理方案;负责相关方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3.2风险管理(1) 危害识别1)在进行危害识别时,应充分考虑:①火灾和爆炸;一切可能造成时间或事故的活动或行为②冲击与撞击;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③中毒、窒息、触电及辐射(电磁辐射);④暴露于物理性危害因素的工作环境;⑤人机工程因素(比如工作环境条件或位置的舒适度、重复性工作、照明不足等);⑥设备的腐蚀、焊接缺陷等;⑦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⑧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包括水、气、声、渣、废物等污染物排放或处置以及能源、资源和原材料的消耗。2)同时还应考虑:①人员、原材料、机械设备与作业环境;②直接与间接危险;③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及紧急状态;④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及将来。(2)人的不安全行为:违反安全规则或安全常识,使事故有可能发生的行类别: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2)安全装置失效。3)使用不安全设备。4)手代替工具操作。5)物体(成品、材料、工具等)存放不当。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7)攀坐不安全位置。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9)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清扫等)。10)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11)不使用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或用具。12)不安全装束。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处理错误等。(3)物的不安全状态:使事故可能发生的不安全物体条件或物质条件(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乏或有缺陷;生产场地环境不良。)1)物质:火灾、爆炸性物质;毒性物质;2)物体: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4)有害作业环境:1)作业场所缺陷:间距不足;信号、标志没有或不当;物体堆放不当。2)作业环境因素缺陷:采光不良或有害;通风不良或缺氧;温度过高或过低;湿度不当;外部噪声;风、雷电、洪水、野兽等自然危害。(5)安全管理缺陷:1)设计、 监测方面缺陷或事故(件)纠正措施不当;2)人员控制管理缺陷:教育培训不足;雇用不当或缺乏检查;超负荷;禁忌作业等;3)工艺过程、作业程序缺陷;4)相关方管理缺陷。3.3危害识别的范围(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2)常规和异常活动;(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10)后期服务活动。3.4危害识别的方法lec评价法: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即lec法,定量计算每一种危险源所带来的风险,公式为d=lec(其中d-生产作业条件的危险性,即风险值;l-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e-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率;c-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结果)。3.5危害识别的步骤(1)安全办负责设计危害识别所用的《lec评价法分析记录表》表格,发至各部门;(2)各部门负责组织人员,从本部门班组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识别出具有或可能具有危害,填写《lec评价法分析记录表》、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送安全生产部;(3)安全部对各部门识别出来的危害进行整理、汇总、分类,分类形式可按不同的危害分类;(4)安全办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经风险评价小组讨论后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3.6风险评价(1)风险评价范围1)生产经营活动;2)生产装置;3)储存设施;4)检维修作业;5)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6)拆迁工程;7)后期服务活动。(2)评价准则的依据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要求;2)行业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3)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4)合同规定;5)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3)评价准则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即lec法,定量计算每一种危险源所带来的风险,公式为d=lec(其中d-生产作业条件的危险性,即风险值;l-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e-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率;c-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结果)77位用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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